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制度

为有效遏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相关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整改力度,特制订以下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制度。

1、公司成立相应的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安全员为成员,须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保事故隐患等级,制定事故隐患等级,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技术措施,并制定相关的应急方案。

2、对日常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判定),质安部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时上报镇安办及县安监部门。

3、在事故整改方案和技术措施未落实之前,应对隐患存在部位进行局部停产停业处理,直至隐患消除,方可恢复生产。如有特殊情况,在专家认可的情况下可不停产,但需制定完善的预防和应急方案。

4、在隐患整改过程中,所需耗费的人力、物力,由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5、在隐患整改结束后,委由质安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