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是指为了规范和保护建设工程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些与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的知识。
首先,建设工程法规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条:1.规划先行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根据规划进行,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确保建设工程整体布局的合理性。
2.安全第一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
3.科学技术先进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以科学技术为基础,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推动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4.环境保护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立项。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和规模,要进行立项审批,并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
2.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工程需要合法取得建设用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和管理。
3.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结构安全和功能完善。
4.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管理和监督。
5.建设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确保建设工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保证。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质量监督和保证,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
政府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依法进行处罚和惩戒。
同时,建设工程参与者也要主动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为建设工程的高质量和安全运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遵守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法律体系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民法商法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通则》《物权法》《招投标法》属于民法商法经济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社会法《劳动合同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非诉讼程序法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根本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法规:省、直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位地方政府规章:省、直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二、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的效力是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的形式。
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裁决的情况:同一机关指定的新旧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法规,在本地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备案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法人制度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指单位)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分类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项目经理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代理制度被代理人(内部委托授权)代理人(外部行为)第三人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当事人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
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二.代理的主要种类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汇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汇总引言建设工程是指土地开发、建筑物、线路、管道、设施等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都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规和相关知识,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汇总和介绍。
一、建设工程法规1. 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指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和制度。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建设工程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中国,建设工程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等。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和规范,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施工管理等方面。
该条例的实施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是指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等方面。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1. 工程管理工程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
包括项目计划、资源配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
工程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保证工程能按时按质完成。
2.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指根据工程需求和相关规范,对建筑物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过程。
建筑设计需要考虑建筑的功能和美学要求,同时要满足相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3. 施工工艺施工工艺是指根据建筑设计和施工要求,确定施工方法和流程的过程。
施工工艺需要考虑施工的顺序、施工方式、施工设备等因素,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4.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总结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总结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法规是指规范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的法律文件和法规要求。
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效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建设工程法规通常包括土地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设计、施工管理、验收审批等内容,是建设工程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知识考点1.土地规划法–规划许可–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2.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用地性质–用地规划许可–用地规划实施3.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标准–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材料选用4.施工管理规定–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管理5.验收审批程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合格证书颁发三、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有责任遵守相应的法规要求,确保建设工程合规、安全、可靠。
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相关单位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建设工程领域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
四、建设工程法规的完善建设工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技术进步以及相关政策的调整而不断完善和更新。
建设工程法规的完善需要相关部门的不断监督和信息交流,以确保法规体系的完整和合理。
同时,建设工程从业人员也应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法规知识,以适应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需求。
五、结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建设工程行业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重要规定,只有严格执行法规要求,才能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通过以上内容的总结,能够帮助广大建设工程人员加深对法规的理解,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工程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1、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为(主体、客体、内容)•2、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集体企业法人等都属于企业法人。
•3、建筑工程中,钢材、水泥、建筑机械设备等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物,切记:资金不属于。
•4、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5、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切记:不是权力!•6、国家制定、颁布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行为属于立法行为。
•7、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8、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9、施工企业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属于委托代理。
•10、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
•12、债是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13、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14、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
•15、担保物权包括质权、留置权和抵押权。
•16、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17、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8、在建设工程发包和签订工程合同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手续是报建登记手续。
•19、一般情况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施工许可证。
•20、根据《建筑法》,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1、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22、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23、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延期不超过3个月。
•24、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引言建设工程是指在土地上进行建筑、构筑物、设备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建造、改建、扩建、修缮和拆除等活动。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法规和相关知识,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帮助读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建设工程的法规1. 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指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投运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建设工程法的出台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2.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是对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防止腐败、恶意串标等行为的发生。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程序、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以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经济事项的处理办法。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规。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的要求、检测和评定标准,以及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出台旨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规。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处理流程。
二、建设工程的相关知识1.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是对建筑设计进行规范的技术文件。
建筑设计规范包括建筑物的构造、布置和装饰等方面的要求,以及与建筑设计相关的材料和装修工艺的规定。
遵守建筑设计规范可以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实现。
2. 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是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规范的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我国规定的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等。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重点
1.建筑规划管理
–建筑规划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区别
–建筑用地规划的基本原则
2.建筑设计管理
–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查标准
–建筑设计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3.建筑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建筑监理管理
–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监理责任与义务
–监理报告的编制及提交
5.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建筑验收与竣工
–建筑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手续办理
三、建设工程监管机制
建设工程的监管机制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依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安全等方面。
监管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良性发展和社会效益。
结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严格遵守法规,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建筑从业者能够深入学习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共同推动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
以上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法规分章节知识点
一建法规分章节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各章节知识点众多,我们以“招投标法相关知识点”为例。
①基本定义:招投标呢,简单说就是建设单位(招标人)招人来干工程或者买东西,很多施工单位或者供应商(投标人)来竞争这个机会的一种法定活动。
就好比是一群人竞争一个好工作,招标人就是老板在挑员工(投标人)。
②重要程度:在一建法规里超级重要。
涉及工程项目从开始前确定实施者的公平公正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开头环节,如果这个环节乱了,后面工程的质量、工期啥的都容易出问题。
③前置知识:需要对法人、合同等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比如法人的定义和权利义务,因为投标人和招标人很多都是法人组织,合同知识也很必要,因为招标最终是为了签订合同做准备。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建筑行业里,规范招投标就能选出合适的施工队伍或者供应商,保证项目的优质低价进行。
就像你买房子,你肯定想开发商通过靠谱的招投标选个好建筑队给你盖房子。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招投标知识点在一建法规里占据独立的章节,和合同、项目管理的知识都有联系。
比如招标如何确定合同条款,怎么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执行招投标确定的事宜等。
②关联知识:和建筑工程许可、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等知识点有关联。
比如说有建筑工程许可才有资格参与招投标,安全设施的招投标也在总招投标范畴内。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中等偏上。
因为涉及的主体多,流程复杂。
- 关键点:招标流程中的各个时间节点、废标的情形、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例如在公开招标中,从发布招标公告到开标之间有法定的时间要求。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极高。
- 考查方式:可以考选择四,问某个投标行为是否有效;也可以考案例分析,让分析整个招投标流程中哪里出问题了。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招标人:就是项目的发起者,想找人干活或者买东西的一方。
比如说政府部门要盖一座桥,这个政府部门就是招标人。
- 投标人:想要承接项目或者供应货物、服务的单位。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法规知识在二建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是一个重要的考试内容,考生需要对相关法规有所了解和掌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何进行质量管理,如何进行验收等。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考生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如何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如何保护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考生需要了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如何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保护环境。
二、相关知识除了建设工程法规外,考生还需要了解一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知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相关知识:1. 土建工程概论土建工程概论是建筑工程专业中的基础课程,主要介绍建筑工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考生需要了解土建工程的基本知识,包括建筑构造、材料、施工工艺等内容。
2. 工程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课程,主要介绍建筑工程中的测量原理和方法。
考生需要了解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的测量,包括平面测量、高程测量、曲线测量等内容。
3. 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混凝土、钢材、木材等。
考生需要了解各种建筑材料的特性、用途以及施工要求,以便在建设工程中正确选择和使用材料。
以上是关于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简要介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从而顺利通过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pdf 116页)
二、多项选择题 根据《立法法》,(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时,由国务院裁决。 A.部门规章 B.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 C.同一机关制订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 D.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E.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答案:AB
Tuesday, May 10, 2011
一、单项选择题 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
理的机构是( )。 A.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建设行业协会 D.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或其授权机构
答案:A
Tuesday, May 10, 2011
4
二级建造师培训
建设工程法规 及相关知识
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1
二一级建造师培训
建设工程法规 及相关知识
21Z23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Z201030 宪法
2Z201031 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2Z201032 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
Tuesday, May 10, 2011
12
二级建造师培训
建设工程法规 及相关知识
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Tuesday, May 10, 2011
5
二级建造师培训
建设工程法规 及相关知识
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王 某 2007 年 6 月 20 日 注 册 为 二 级 建 造 师 , 在 2008年3月10日变更了执业单位而进行了变更注 册,则其注册有效期至( )。
A.2009年6月19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上篇一、建设工程法规介绍建设工程法规是指对建筑、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和验收等过程中需遵守的规定性文件。
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建设工程法规遵守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因此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非常重要。
二、建设工程法规的分类建设工程法规分为国家、地方和企业级三种,主要包括建筑法、城市房屋建筑设计标准、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等法规标准。
其中,国家级法规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实施,地方级法规则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企业级法规由建设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制定实施。
三、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法律依据1、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的基本建设工程法规,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基本原则、性质、分类、内容、程序、组织、计划等方面的内容,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等环节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建设工程的科学管理和推进提供了重要依据。
2、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是建设工程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和方法,是保障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
四、建设工程的验收标准建设工程的验收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制定的,其主要依据为建筑法、城市房屋建筑设计标准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验收须经过竣工验收、竣工质量检验、竣工验收备案三个环节,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五、建设工程招标采购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的招标采购是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以下几项:1、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中国的招标采购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标准、流程等,保障了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
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12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9.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认识与理解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认识与理解建设工程法规是约束和规范建设行为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文件,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深入理解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对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法规的概念建设工程法规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颁布并具有约束力的关于建设工程管理、施工过程监督、质量评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法规的出台旨在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行为。
二、建设工程法规的分类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分为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建设工程施工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法规等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管理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用于规范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等管理环节。
建设工程施工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等,用于规范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办法》等,用于评定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定。
三、建设工程相关知识的理解建设工程相关知识包括建设工程的基本概念、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
建设工程的基本概念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不同类型的工程,每种工程都有其特点和要求。
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需要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包括土建施工、装饰装潢、机电工程等技术要求,施工单位需要掌握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参与,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要性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深入理解和掌握对于建设工程各方都至关重要。
合理遵守建设工程法规可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发生建设过程中的纠纷和事故;熟悉相关知识可以提升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市政公用工程和其他工程。
在建设工程的整个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规和相关知识。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重点整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一、建设工程法规1.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的组织管理、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建筑法,建筑单位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办理建筑工程的报建手续,施工单位需遵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详细规定的法规,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质量检验评定、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方面。
根据该条例,建筑单位需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工程勘察管理规定工程勘察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工程勘察的组织管理、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工程勘察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勘察设计文件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主要规定了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施工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施工许可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施工。
5. 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同时要进行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1.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指对建筑物的结构、功能、施工工艺等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过程。
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需求和安全性。
2.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材料、设备等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工作。
施工管理需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3.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的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办
法等。
下面是一些相关知识点:
1. 建设工程法:是中国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法规,规定了
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保护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详细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的要求,包括了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和责任分工,以确保
建设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3.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
审查要求,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内容、编制程序、审
查程序等,以确保施工组织合理、安全。
4.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招
标投标程序和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评标办法等,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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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建设工程还涉及相关的法规和知识,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这些法规对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都有一定的要求和规定,建设相
关人员应熟悉并遵守。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 建设工程法规的意义建设工程法规是指对建筑工程和相应设施的建造、维护、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的利益和安全。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完善和执行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社会安全的基础,为建筑工程的长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2. 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设计和施工是建筑工程的核心环节,也是建设工程法规中最为重要的内容。
2.1 建筑工程的设计建筑工程的设计是从用途、功能、合理性、美观性、安全性、节能性等多个方面出发,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建筑设计方案、图纸等技术文件,最终确定建筑工程的结构、材料、设备等重要参数。
在建筑工程设计中,需要遵循以下法律和标准:•建筑设计规范•建筑工程发包合同条例•基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2 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工程的施工是指在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建筑前期准备后,由施工人员和施工队伍进行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遵循以下法律和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规定3. 建设工程相关知识3.1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建筑用砖、水泥、钢筋、沙子、石灰等材料。
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因此在选择建筑材料时需要严格控制其品质。
3.2 建筑工程安全建筑工程安全是指建筑工程的施工、使用、维护和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
建筑工程安全的保障需要从施工现场、材料、机器设备、人员等多个方面进行防范和控制。
3.3 建筑质量建筑质量是指建筑工程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保证建筑物的耐久性、安全性、美观性等综合性能。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在担保方式中,必须由第三人为一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是()A、保证B、抵押C、定金D、留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在知识点为建设王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其中,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保证人是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人。
而定金、留置担保只能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而抵押可以是以第三人作为抵押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作为抵押人。
2、按照《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下列选项中属于施工单位承揽业务不良行为的是()。
A、串通投标B、偷工减料C、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D、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B选项为工程质量不良行为,CD选项属于资质不良行为。
3、关于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制订技术加固措施,在设计文件中重新界定使用期B、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鉴定C、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的,需经原施工企业进行加固维修和补强D、不经鉴定、加固等而违法继续使用造成损失的,由产权所有人和原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为一般考点。
A正确,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制订技术加固措施,在设计文件中重新界定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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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考点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招投标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经济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刑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非诉讼的程序法:仲裁法【考点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7类制定法形式(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二)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投标法优于合同法)☆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1)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①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②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2)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①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选择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④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公布后的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二、建设工程代理制度【考点1】:代理的法律特征及种类代理的法律特征及种类(1)、代理:指代理人在被授予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2)、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权限范围、被代理人名义、具有法律意义行为、后果归属被代理人(3)、代理的主要种类:委托代理(如律师)、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2岁小朋友)、指定代理(人民法院指定)【考点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不得委托代理: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全部转包、禁止全部肢解转包),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另外,结婚不可代理(2)须取得法定资格: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资金、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评标的专家库),其资格有国务院或省建设行政主管认定。
委托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有钱、有人、有技术)(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书(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考点3】: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委托代理终止:代理届满、事务完成、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二者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有如下:◇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涉及到违约责任)◇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取消指定、监护关系消失、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考点4】: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两层法律关系:一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二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1)转托他人代理需被代理人同意:选任他人代理称为复代理,复代理基于代理称为本代理,本代理中的代理人转托的代理人称为复代理人(2)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不具有代理权(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如被代理人对行为追认,则无权代理转为有权代理,如不追认,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代理人承担损失。
表见代理:无权、有效代理表见代理构成要件:足以相信具有代理权、本人存在过失、相对人为善意(3)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第三人故意行为、违法代理行为。
(谁错谁承担)三、建筑工程物权制度【考点1】: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一)、所有权: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财产所有权法律限制: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1)占有权:对财产掌握、控制,如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财产权享有占有权。
(意志、利益分离)(2)使用权:对财产利用、运用(3)收益权:新增经济价值,如果实、租金、利息、利润。
本身是一项独立的权能。
(4)处分权:对财产处置。
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二)、用益物权:对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三)、担保物权:他人或自己的都可以设立,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担保财产优先偿还的权利)【考点2】: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一)、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三)、地役权地役权:有偿、约定的。
为了便利,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地役权的设立: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可以登记,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考点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变更、消灭,登记生效,不登记不生效。
国有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地役权除外(合同生效设立,未登记不可对抗第三人)。
例子,房屋买卖合同导致物权转让。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占有、交付生效。
船舶、航空器、交通工具,未登记的,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的保护: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无权占有需返还;妨害物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造成损毁的,恢复原状;侵害的,需要赔偿。
四、建设工程债券制度【考点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的相对性。
◆债权的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债权主体的相对性,债权内容的相对性、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考点2】: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和常见的种类建设工程债产生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一)合同(交易买卖)---合同之债,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如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的订立,买卖合同订立(二)侵权---侵权之债如建设工程中,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1)建筑物、构筑物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坠落伤人,难确定侵权人----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三)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之债无法律义务,自觉为他人服务,与受益人之间的债关系(四)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无法律或合同依据,如施工支付汇款错误(五)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五、建设工程担保制度【考点1】:担保和担保合同的规定◆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考点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一)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1)保证合同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期限,保证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间,其他。
(2)保证的方式:一般保证(债务人不履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承担)。
◇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资格:法人、公民都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职能部门不能为保证人。
(4)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债权给第三人,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债务人转让债务,应取得保证人同意,否则无效◇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二)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施工投标保证金、施工合同履行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对应投标人、中标人、招标人、承包人)【考点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一)抵押权:不转移占有,约定(1)可以抵押的财产:①建筑物,附着物(不动产抵押)②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③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抵押)④生产设备、原材料等(动产抵押)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动产抵押)⑥交通工具动产抵押(动产抵押)(2)不得抵押的财产:①土地所有权②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③学校、医院等公益目的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的,有争议的⑤查封、扣押、监管的⑥依法不得抵押的◇不动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质权:转移占有, 欠A扣B,约定(三)留置:转移占有,欠A扣A,约定,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四)定金:给付定金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书面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六、建设工程保险制度【考点1】: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一)、保险概述■保险存在的前提-危险(四不确定)☆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合险合同的四类主体☆投保人-交保费的人☆保险人-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享有保险请求权的人■保险合同类型☆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二)、保险索赔■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应及时提出索赔;计算损失大小【考点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一)、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6)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10)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