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理单位接管证明
给排水维修管理规程(3篇)
给排水维修管理规程1.目的为保证管理人的给排水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给排水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从给水总表后的公共给水系统及其供水设备,市政排水总出水口前的排水系统及其设备的维修。
3.管理规定3.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给排水安装工程规程进行作业。
3.2在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3维修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机电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4当需付之东流水时要按《停水处理规程》告之用户。
3.5当须开挖地面进行维修时,应尽量减少对用户、行人的影响,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正在施工的告示牌,如开挖较深时则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挡板。
给排水维修管理规程(2)1. 规范:排水维修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维修工作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
2. 维修部门负责人:设立专门的维修部门,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排水维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3. 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证书,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维修计划:制定每年的排水维修计划,明确维修范围、时间和工作内容,合理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任务。
5. 维修记录:维修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次维修的情况,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使用的材料和维修结果等,并及时报告给维修部门负责人。
6. 维修设备和工具:配备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工具,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维修设备和工具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7. 安全措施: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8. 废弃物处理:维修完成后,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确保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9. 故障报修:建立故障报修机制,提供方便快捷的报修渠道,及时响应并处理居民或单位的排水故障报修请求。
10. 质量监督:建立维修质量监督机制,定期进行维修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改进和提升维修质量。
污水接管标准
污水接管办事指南(试行)一、依据:1、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二、办理流程及要求:(一)、工业、医疗污水类(生产工艺中产生污水、废液的企业,以及医疗单位):1、签订《污水接管意向书》需提供的材料:①环评初稿(加盖企业公章、所在园区招商管理部门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三者满足其中之一),环评初稿的质量要求见附件一,环评批复后10日内提供环评报告书(表)文本正式稿(含电子版)、环评审批意见复印件;②工商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排水户设计总平图;④项目选址及红线图;⑤外部非市排水管理处建设或管理的市政污水管线通达的证明材料。
2、污水设施技术审查及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污水预处理方案审核;②雨污水管道施工图审查;③雨污水管道施工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合同文本备案;④污水设施工程质量现场监督;⑤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3、签订《临时接管协议》须:①交纳预处理达标排放保证金200元/吨(按申报量),签订《委托污水处理合同》时全额退还;②使用自备水源的需提供自备水源的相关票据并按标准交纳污水处理费(按实际用水量)。
4、污水管道接通核准须:①填报《污水管道接通申请表》;②末端接通方案由市排水管理处审定,完工后需经市排水管理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③生产过程产生废液或污泥且外送处置的单位应按要求设置废液或污泥储存设施,并将外送处置合同及接收单位资质等材料备案(正式生产后产生废液或污泥外运时要及时报告并接受监督,定期提供外送处置票据,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
5、签订《委托污水处理合同》需提供的材料:①水质基本稳定达标的证明材料(具有计量认证合格的城市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②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总结(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二)、生活污水类A、一般生活污水类1、签订《污水接管意向书》需提供的材料:①环评初稿(加盖企业公章、所在园区招商管理部门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三者满足其中之一),环评初稿的质量要求见附件一,环评批复后10日内提供环评报告书(表)文本正式稿(含电子版)、环评审批意见复印件;②工商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排水户设计总平图;④项目选址及红线图;⑤外部非市排水管理处建设或管理的市政污水管线通达的证明材料。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4篇)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排水工作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地下管网系统中的排水设施管理,包括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污泥管网等。
第三条城市地下排水设施由相关单位负责管理和运维,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涉及井下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单位应加强协同合作,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井下排水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五条所有井下排水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检修等工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第二章设计第六条井下排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并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高效。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第八条设计单位在进行井下排水设施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因素、地质条件和水文特征等因素,确保设施的稳定性和防护效果。
第九条设计单位在设计井下排水设施的施工方案时,应考虑施工工艺和工期,并制定相关的施工管理措施。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编制排水工程设计文件,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核。
第三章施工第十一条井下排水设施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有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操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工期和施工任务,并将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进行井下排水设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工程验收,并保留施工相关资料和记录。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完成井下排水设施的施工工作后,应做好交工移交手续,并定期进行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四章运维第十七条井下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和检修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是加强城市排水行业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对接通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及其排放的水质、水量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的必要手段,对于加快城市污水集中治理,控制水污染,消除或减少人为损坏排水设施的现象,保障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2号)和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局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家庄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规定》,现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石家庄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规定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城市防汛排涝,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根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和《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水的排水户,适用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排放城市污、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明渠、泵站、闸涵、检查井、收水井及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处置及相关设施。
三、排水条件是指排水量、排水方向、方式,排水口位置、高程、数量、排水水质、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等。
四、本规定所称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五、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我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石家庄市排水管理处是我市城市排水管理部门,负责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在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等有关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水设施,必须实行雨污分流。
本规定实行前已建成的雨污合流排水设施应当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排水接管申请表
排水接管申请表
(无化粪池口车辆清洗口新、改(扩)建口老建筑口)
项目名称
接管类型
永久口临时口
项目地址
建设性质
新建口改建口原有口
申请单位或
个人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管道施工单
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排水性质
工业类口 商业类口
生活类口
拟排
岀方式
重力口
压力口
排水工程实施
阶段
已实施口 未实施口
日均
排放量
吨/日
最 大排
放量
吨/日
排岀口(污水)
个
管道设计参
数
管材:最小管径:管道坡度:
拟接市政污
水管道情况
接入何处污水管道:接入井位:
接入污水支管管径:污水主干管管径:
排水设施及
处理设备情
况
化粪池口隔油池口预处理设施口无口
采取有效的
技术管理措 施(无化粪池 需填)
岀户管(管材:管径:管坡:)
设置:粉碎机口消能井口拦污栅口截渣井口
管理措施:
规 模(车
辆清洗经营
项目需填)
室内:M2
室外:M2
循环设备应用情况:
备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排水接管书面申请报告
尊敬的XX市城市排水管理局:报告编号:[填写报告编号]报告日期:[填写报告日期]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排水设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效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现就[填写申请单位或个人名称]的排水接管申请事宜,向贵局提交以下报告。
二、申请单位及项目概况1. 申请单位名称:[填写申请单位或个人名称]2. 联系人:[填写联系人姓名]3.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4. 项目地址:[填写项目地址]5. 项目名称:[填写项目名称]6. 项目性质:[填写项目性质,如住宅、商业、工业等]7. 项目规模:[填写项目规模,如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三、排水系统现状及存在问题1. 现状:[填写现有排水系统情况,如排水管道材质、长度、直径、埋设深度等]2. 存在问题:(1)排水管道老化,存在泄漏、堵塞等问题;(2)排水能力不足,难以满足项目排水需求;(3)排水设施不完善,影响居民生活品质;(4)排水系统未接入城市排水管网,无法实现雨污分流。
四、申请理由1. 为提高排水系统运行效率,确保排水畅通;2.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3. 实现雨污分流,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4.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排水接管方案1. 排水管道改造:(1)采用[填写管道材质]材质,直径[填写直径],埋设深度[填写深度];(2)对现有排水管道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2. 排水设施建设:(1)新建排水井、检查井等设施,完善排水系统;(2)安装雨污分流设施,实现雨污分流。
3. 排水接管:(1)将新建排水系统接入城市排水管网;(2)确保排水系统与城市排水管网相衔接,实现雨污分流。
六、资金预算1. 排水管道改造费用:[填写金额]万元;2. 排水设施建设费用:[填写金额]万元;3. 排水接管费用:[填写金额]万元;4. 其他费用:[填写金额]万元。
总计:[填写总金额]万元。
七、申请单位承诺1.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排水接管工程;2. 确保排水系统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标准;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贵局工作,及时沟通、解决问题;4. 工程完成后,接受贵局验收,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徐州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第24号令
徐州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正文:---------------------------------------------------------------------------------------------------------------------------------------------------- 徐州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1996年7月31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24号令公布)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直接或间接向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排水设施排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水户),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城市污(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沟渠、河道(市区段)、泵站、污水处理厂。
第四条徐州市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是城市排水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排水户排放污(废)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排水户在排水前须持下列资料向市排水监测机构申请办理排水许可登记手续:(一)排水许可申请表;(二)排放水的水质资料;(三)排放水的水量资料;(四)自建排水设施资料。
第七条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排水户的排水申请二十日内,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符合排放标准的,发给《排水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二)未达到排放标准,但对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不构成危害或因工程施工等原因需要临时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可以发给《临时排水许可证》(以下简称《临时许可证》),《临时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二年,因施工需要发给的《临时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施工期限;(三)不符合排放标准,对城市排水设施可能造成损坏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发给《许可证》、《临时许可证》。
确需排水的,发给《特许排水许可证》,排入指定的排水设施,《特许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第八条具备自行监测条件的排水户,应定期监测并按规定向市排水监测机构报送有关排水水质和水量数据资料,接受市排水监测机构对排水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文档
2020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文档Document Writing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排水系统相关技术标准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城市排水系统能力的瓶颈。
下文是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改善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排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对城市产业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统称污水)和大气降水(以下简称雨水)接纳、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公共管网、沟(河)渠、泵站和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用于本区域排水的管道、沟渠、泵站和污水处理设施。
第三条城市排水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污水处理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排水管理机构负责城市排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环保、规划、财政、公安、价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排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设施的义务,对违法排水和损坏排水设施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市的排水专业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5.20•【文号】建城字第330号•【施行日期】1994.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07年3月1日)废止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1994年5月20日建城字第330号文发布)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行业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和养护工人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实行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管理、促进城市排水事业发展、控制城市水污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直接或者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单位、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水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城市污、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沟(河)渠、泵站、起调蓄功能的湖塘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处理及其相关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
第五条排水户在实施排水前,应当如实填报“排水许可证申请表”,并持有关排水资料和图纸,到当地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办理城市排水许可手续。
第六条排水户排水水质必须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J18--86)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以及地方有关标准规定。
第七条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在接到排水许可申请表时起一个月内予以办理或答复。
第八条对符合规定标准的排水户,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查合格后,颁发《排水许可证》。
《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
对不符合第六条标准规定,超标不严重,又不致对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构成严重影响的排水户,可颁发《临时排水许可证》。
《临时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两年。
排水管理单位接管证明
上海临港地区污水管理单位接管证明
注:1、本证明仅表明申请项目污水已纳入市政污水管道。
2、市政道路红线以外污水设施由产权单位或污水运营管理单位承担养护和维修责任;市政道路红线内市政污排水管道由管道产权所属部门负责养护和维修;侵入红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及商场等地块使用污水管道由所属物业负责养护和维修。
3、行业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
4、本证明无污水纳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部门)盖章无效。
5、工程竣工后,应到相关部门办理《排水许可证》。
排水申请书范本
排水申请书范本尊敬的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您好!我单位(个人)因建设/改造项目,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特此向贵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 建设/改造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4.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5. 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二、排水情况1. 排水户类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请勾选)2. 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请勾选)3. 排水量:____________________4. 排水时段:____________________5. 排水方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他(请勾选)三、排水设施1. 排水管网:____________________2. 专用检测井:____________________3. 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____________________4. 污水预处理设施: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5. 排水隐蔽工程:已竣工并报告/承诺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四、申请材料1. 排水许可申请表:3份(原件)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须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 项目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4. 排水户平面图(1:500):1份5. 排水户管网现状图:1份6. 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1份(由市排水管理处出具)7. 水质检验报告和污水接管可行性研究报告:各1份(具有城市排水监测资质机构出具)8. 工业废水入网批复及相应的环评报告书(表):原件1份9. 污水临时接通协议书:1份(排水户的排水中含工业废水的)五、承诺1. 我单位(个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雨污整治、验收明白纸
雨污整治、验收明白纸一、核查原则:晴天查企业接市政雨水接口不能有水流;雨天查企业接市政污水接口不能有外溢。
1、室外雨、污水管网是否彻底分流。
2、雨、污水检查井内垃圾是否清理干净。
3、卫生间、厨房、值班室等生活污水是否接入室外污水管网。
4、阳台地漏、设备平台地漏、空中花园侧排地漏、管道井地漏、空调冷凝水等是否接入室外污水管网。
5、垃圾池、拖把池等是否接入室外污水管网。
6、屋面雨水、道路雨水收水及绿化排水是否接入室外雨水管网。
7、地下室内部集水坑排污泵是否接入室外污水管网。
8、垃圾桶不能放在雨水壁周边。
9、雨污水井盖不能有错盖10、工业废品垃圾不能露天堆放,造成面源污染下雨流入雨水井。
11、内部雨污水管道走向要清楚(最好提供图纸)二、验收工作流程:1、整改单位向区河长办填报提交:(1)排水设施管理方案;(2)整改验收表;(3)自查验收表;(4)整改后竣工图。
2、区河长办对整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整改单位向区公用公司申请验收,资料由河长办递交至公用公司。
3、现场验收过程中,验收单位针对限期整改问题全面检查。
检查合格的,验收单位在验收表上签署意见;检查不合格的,验收单位向整改单位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另行组织验收。
4、验收合格的项目报区河长申请销号。
xxxx项目排水整改验收表雨污混接整改销号排污整改验收(自查)表项目排水设施管理方案一、组织保障:成立排水设施管理组,XXX(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XXX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维修和应急处置),XXX、XXX……为组员(负责具体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二、管理措施:1、排水设施管理制度……(包括排水设施巡查制度、常规养护制度)2、排水设施管理台账……(相应表格)3、排水设施应急制度及预案……(制定应急管理制度,针对项目特点以及排查情况,对项目容易出现的排水设施故障进行预判,并制定相应应急处理技术方案)注:本样板为管理方案基本要求,可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相应补充和修改。
污水处理厂污废水接管协议
污、废水接管处置协议(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城市水环境治理,更好地达到市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江苏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双方就污、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管网系统委托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首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乙方排放方污、废水应符合《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2013暂行)(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目前接管污水的标准为:COD cr ≤350mg/l BOD5≤200mg/l SS≤250mg/l NH3-N≤40mg/l TP≤3mg/l PH 6-9)。
第二条地理位置及相关资料1、乙方排水地址,有个污水排放口,排入井位为。
(可制定管道产权界定图作为附件)。
2、乙方排放污水的类别为。
日最高排放量为。
属排水户(1、重点工业排水户2、重点排水户3、一般排水户)。
3、甲方对乙方的排污口、排污流量计、排放的污水水质、水量有随时的监管权。
4、乙方须出具环保部门批复的环保设施验收合格报告,提供具有水质监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水质监测报告或委托甲方进行水质监测,由甲方出具水质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的约定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乙方负责建设的污水排放管道经相关管理机构及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接入城市管网,在办理《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启用。
并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可参照当地市场价格),缴纳相应的污水处理费用即_____元/m3。
〔COD cr ≤350mg/l NH3-N≤40mg/l TP≤3mg/l 6 ≤PH≤ 9时(去除自来水使用量),费用为2-4元/m3;350mg/l <COD cr ≤ 500mg/l 40mg/l <NH3-N≤50mg/l 3mg/l <TP≤ 5mg/l 6≤PH≤9时,费用为4-7元/m3;COD cr >500mg/l NH3-N>50mg/l TP>5mg/l PH<6或P H>9时,禁止排入城市管网〕。
排水接管承诺书
排水接管承诺书
我们公司承诺,为确保城市环境的卫生和健康,将严格遵守排水接管承诺书的
规定。
一、排水接管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排水接管作出如下规定:
1.所有建筑物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规范进行排水接管设计。
2.排水接管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排水管道的通畅和稳定。
3.排水接管必须作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清理管道,防止管道堵塞。
二、承诺内容
1.公司将成立排水接管专项工作组,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全面
负责排水接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全体员工将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排水接管意识和素质,
确保排水接管工作符合规范。
3.公司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排水管道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管道问题
和隐患,并给出相应的修复方案。
4.公司将建立并严格执行日常排水管道的清理计划和制度,确保排水管
道畅通无阻,防止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倒灌现象。
5.公司将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城市排水接管工作,
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三、承诺效力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全面履行承诺内容,并接受社会监督。
如
公司未能履行承诺内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四、结语
排水接管是促进城市环境卫生、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
家负责任的企业,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全面开展排水接管工作,努力营造更加清洁、健康、美丽的城市环境。
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
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正文:---------------------------------------------------------------------------------------------------------------------------------------------------- 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2010年6月25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洪涝灾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污水处理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雨水以及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排水设施分为公共排水设施和专用排水设施。
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排水设施;专用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供本区域使用的排水设施。
第四条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排水管理工作。
市排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排水管理工作。
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财政、环境保护、水利、海洋、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排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排水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雨污分流、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城市排水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和雨水、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供排水管理办法
供排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矿业公司”)供水、排水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用水和其它各项建设用水,保障公司供水、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参照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及《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规划内供水、用水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供水实行合理开发利用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安全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排水坚持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机电公司负责公司内的公共供排水的管理工作,在公司及相关处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供排水的管理应依靠群众,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对破坏、损坏供排水设施的行为,群众有权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六条供排水主管部门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供排水工程建设第七条供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公司给排水规划,同时建设给排水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将给排水工程施工图报机电公司审查。
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给排水工程建设投资。
第九条机电公司按公司公共供水规定的水压标准供水,如不能满足用户需要的,用水单位可以投资建设相应的二次供水设施。
第十条公司排水系统按照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雨水分流排放,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排水系统,也应按照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雨水分流排放。
第十一条纳入公司公共给排水设施管理范围的新建给排水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持有关资料到机电公司办理给排水接管纳网手续。
纳入公共给排水设施管理范围的给排水设施工程竣工后,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机电公司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并按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等责任。
未经验收移交或验收不合格的,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印发《富阳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doc-模板文
富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富政〔2005〕6号关于印发《富阳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富阳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富阳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畅通,加大污(废)水处理力度,根据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富阳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的处理,农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排水是指直接或间接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水。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排水设施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排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富阳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局)负责本市城市排水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富阳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对直接或间接排入或经城市排水设施处理净化后排入水体的水质进行监测,依法进行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富阳市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富阳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的相关行为进行处罚。
— 2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富阳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和区域排水详细规划,同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应当按照地形、地貌、降雨量、污水量和水环境等要求进行。
第九条城市建设规划应当安排相应的泵站、污水处理厂、养护班点、污泥转运站、污泥处理厂等城市排水设施。
市政排水设施分为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公共排水设施是指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排水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产权单位自行投资建设并管理的排水设施。
第十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分期安排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