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铁炉湾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章程
扶贫互助协会章程
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XX县XX乡(镇)XX村扶贫互助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由常年居住在本村的农村居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该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监督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扶贫: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成员互相帮助和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改善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性资金的机会,并由此提高当地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收入。
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XX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是:村委会。
第二章业务范围互助协会设在行政村内,不得跨行政村设立.互助资金在互助协会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具体负责扶贫互助资金的发放、回收以及农户借款所交纳占用费的收支等管理;(二)组织和引导贫困村农民利用互助资金发展生产,提高收入;(三)组织村民利用公益金(从农户借款占用费中提取)发展村内公益事业;(四)通过以资金的民主管理为纽带,引导和促进贫困村村民实现生产和购销的联系与合作,逐步形成农民为主体的资金合作、生产合作和购销合作等农村经营新机制;(五)定期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互助资金运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
(六)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组成(每户不超过1人)。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村有常年居住户口,每户有一人可以成为本会会员;(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五)申请加入协会要交纳互助金。
贫困户可免交或少交互助金。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按规定可借用互助资金;(四)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宣传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互助金;(五)按时按量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互助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会员之间的互助合作,共同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XXX互助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由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倡导互助友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为会员提供互助服务,增强会员的社会责任感;3. 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生活品质;4. 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1. 组织会员开展互助活动,包括物质互助、精神互助等;2. 开展会员间的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等活动;3. 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4. 建立会员之间的联系网络,促进信息交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本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5.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会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出席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6.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3.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4.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5.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互助协会资金管理制度
互助协会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互助协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利用资金,促进互助协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金筹集1. 互助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捐赠款、政府拨款、项目收入等。
2. 互助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资金来源和资金支出情况的报告。
第三章资金管理1. 互助协会应当设立专门负责资金管理的机构或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资金管理和监督。
2. 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将互助协会的资金分为日常运营资金、项目资金等,并建立相应的账户进行管理。
3. 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章程规定和项目要求,避免挪用、浪费等行为。
第四章资金监督1. 互助协会应当定期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的来源合法,使用合规。
2. 互助协会应当组织会员代表或监事会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第五章资金使用1. 互助协会应当将资金用于支持会员福利、公益项目、社区服务等符合互助协会宗旨的活动。
2. 资金使用应当经过理事会或监事会审批,并建立相应的资金报销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 资金使用应当及时记录并报送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资金情况公示。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1. 遇到突发事件时,互助协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调动内外力量帮助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突发事件发生后,互助协会应当制定恰当的解决方案,保障会员和资金的安全。
第七章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互助协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2. 对于挪用、贪污、浪费资金等行为,互助协会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互助协会内部进行整改。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互助协会理事会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并进行修订。
本资金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过互助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铁炉湾村基本情况简介
铁炉湾村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铁炉湾村位于城固县北部山区,距小河镇政府6公里,坐落于小河镇西北方,东与小河村隔河相望,南与长坝湾、柳树店村相连,西与砖溪村接壤,北与北溪村相连。
全村幅员面积18.5平方公里,拥有森林面积22750亩,耕地确权面积1623.7亩,村内有小砖公路穿境而过,拥有便利的交通条件。
人口情况:村辖4个村民小组,农户200户,644人。
村党支部辖2个党小组,共有党员27人,预备党员1人。
2015年贫困户163户581人,2016年全村脱贫13户42人,2017年初贫困系统内151户536人。
经过2017年4月入户数据清洗新增3户9人,剔除21户72人。
系统分户3户,最终保留贫困户136户473人。
区域资源状况:铁炉湾村森林覆盖率达85%,村内植被丰富,拥有松树、柏树、杉树、青杠等树种。
村内气候温和,空气清新,有野猪、野兔、野山羊、果子李、松鼠、野鸡、野蜜蜂等十余种野生动物出没。
产业发展状况:近年来,村两委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关于“强基础、兴产业、惠民生”的工作思路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和“一村一品”建设。
结合辖区实际,种植粮油作物主要有玉米、水稻、油菜、洋芋、黄豆、小麦、红薯等;养殖以黑猪、土鸡、山羊、高山土蜜蜂为主;特色种植物以中药材元胡、枣皮、厚朴、猪苓和食用菌椴木香菇、椴木木耳为主。
村民主要从事农业和务工,村内拥有海龙养殖场、海龙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城固县三木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2户个体工商户。
村党支部书记:邓昌明村委会主任:王建成。
扶贫互助协会财务制度
扶贫互助协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扶贫互助协会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扶贫互助协会财务制度适用于扶贫互助协会的所有财务管理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扶贫互助协会财务制度所称财务是指扶贫互助协会资产的筹集、使用、保管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进行财务管理。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管理程序。
第六条扶贫互助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年费、捐赠、政府拨款等。
第七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将不同来源的资金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用途清晰、不得挪用。
第八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定期资金审计制度,对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完整。
第十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的程序和权限规定,明确资金使用责任人。
第十一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保障资金安全,加强资金保管,防止财务风险。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制定支出管理制度,规范支出程序,提高支出效率。
第十三条扶贫互助协会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用、项目资金等。
第十四条扶贫互助协会的支出应当符合预算安排,不得超支,确保合理使用资金。
第十五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对支出进行审核核实。
第十六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支出档案,妥善保管支出相关文件,便于查找和监督。
第十七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加强对支出的监督检查,严格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八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和报废等活动。
第十九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对资产进行标识和清查,确保资产清晰明了。
第二十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资产报废程序,及时淘汰老化或损坏的资产。
第二十二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加强对资产的保管和管理,防止资产遗失或损坏。
互助资金协会职责
村互助资金协会职责1、组织成员拟定、讨论通过互助协会章程;2、依据“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程序规则和财务管理明细;3、执行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4、负责互助资金的安全运行;5、负责借款的发放和回收;6、负责与上级指导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7、按照要求定期向指导部门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检查;8、定期向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监事会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行情况。
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职责1、负责协会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发展及技能培训。
3、负责组织协会会员入会及互助资金的借还款。
4、负责处理协调互助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5、负责互助协会借还款情况及产业发展情况的年度总结。
6、负责保管使用协会章程。
村互助资金协会会计职责1、实行会计管帐不管钱的原则;负责保管使用财会专用章和银行预留印章。
2、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项目要求及时进行会计制单,总账与明细账的记账工作,编制财务报表及报表说明。
3、负责个人借款台帐的建立和等级工作。
4、负责财务业务的审查与复核,本金与占用费的计算与回收。
5、负责财务凭证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6、接受财务审计与监督,及时向协会或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馈财务活动和核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7、负责财务月、季、年报表的上报及协会运行情况按季度张榜公示。
村互助资金协会出纳职责1、负责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工作。
2、定期与会计对账,做到手续齐备,日清月结,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3、负责协会个人借款的催收,严禁公款私用。
4、回收现金和当时发放不完的现金,必须存入专用账户,库存现金不超过500元。
村互助资金协会会员职责1、遵守协会章程。
2、缴纳互助金。
3、按时按量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4、负责小组成员到期借款还款的督催及承担小组逾期借款的还款责任。
5、负责摸清小组借款农户产业发展风险情况。
6、推出协会应提前告知,并书面申请。
村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职责1、负责监督协会执行互助互助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情况。
互助会章程
互助会章程【互助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宗旨互助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共同发展。
通过互助会,会员可以分享资源、交流经验、提供,共同实现个人和集体的发展。
第二节:组织形式和名称互助会以非法人组织的形式存在,名为“XXX互助会”。
第三节:会员资格1. 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申请加入互助会,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成为正式会员。
2. 申请加入互助会的人员,需遵守会员章程,并缴纳相关会费。
第四节:会费及资金来源1. 会员每年应按时交纳会费,具体标准由会员大会决定并公示。
2. 互助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款项、合作伙伴的赞助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节:会员大会1. 会员大会是互助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制定章程、选举管理机构、审议重大决策等职权。
2.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主席召集,并提前向会员公布会议议程。
第二节:理事会1. 理事会是互助会的常设机构,负责互助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名理事组成,主席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理事由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批准选任。
第三节:监事会1. 监事会是互助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互助会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2.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业务范围和活动内容第一节:会员交流与合作1. 互助会通过定期举办会员交流会、沙龙、论坛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互助会鼓励会员间资源共享,以提高会员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第二节:技能培训与学习1. 互助会组织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会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2. 互助会与合作伙伴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讲座和培训,满足会员的学习需求。
第三节:社会公益活动1. 互助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和社会问题,并组织会员共同参与公益事业。
2. 互助会筹集专项公益基金,用于资助相关社会公益项目。
第四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一节:会员权益1. 会员享有参与互助会活动、利用互助会资源的权益。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基金的宗旨是:坚持“互助、助人、助己”的理念,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基金的任务是:积极筹集善款,开展慈善捐助、公益项目运营、社会福利管理等活动,帮助有需要的群体,促进社会进步。
第五条基金遵循“规范、透明、效益”的原则,合理管理善款,确保所筹集的资金合法合规、有效使用。
第六条基金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贫困人群、帮助留守儿童、关爱老年人、支持环境保护、推动教育事业、促进健康医疗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七条基金设立一个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由不少于5名理事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拟订基金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基金的项目投资和使用等。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由基金的捐赠人、捐赠人代表等推荐,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任期为5年,可连续连任一次。
第十条基金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设置,主要负责基金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及监督。
第十一条基金设立一个经理,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营,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和指示。
第三章基金的收支和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基金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捐赠款、社会筹款活动所得、利息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十三条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慈善捐助、公益项目运营、社会福利管理等,必须符合基金的宗旨和任务。
第十四条基金的财务管理必须规范、透明、有效,依法办理财务登记、报税、审计等手续。
第十五条基金应当对外公开其年度财务报表和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基金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基金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设立审计部门对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基金应当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捐赠人等的监督,对基金的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基金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对基金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改进。
第十九条基金应当配合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章章程的修订和解散第二十条对于章程的修改,基金应当报请管理部门审批,并向社会公开。
互助资金协会实施方案
互助资金协会实施方案一、引言。
互助资金协会是一种以互助为宗旨,通过成员共同缴纳资金,实现相互帮助的组织形式。
互助资金协会的实施方案旨在规范成员之间的互助行为,保障成员的权益,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互助资金协会的组织架构、成员权责、资金管理等相关内容,以便协会能够更好地运作。
二、组织架构。
互助资金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监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对协会的财务进行监督。
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监事会设监事长、副监事长等职务。
协会设立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三、成员权责。
1. 会员资格,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愿意加入互助资金协会并认同协会宗旨的个人,均可成为协会会员。
2. 会员权利,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有权获得协会提供的互助资金服务,有权监督协会的运作。
3. 会员义务,会员需按时足额缴纳互助资金,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四、资金管理。
1. 缴纳方式,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将互助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2. 资金使用,会员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向协会申请提取互助资金,协会将根据会员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划拨到会员指定账户。
3. 资金监督,监事会负责对协会的财务进行监督,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理事会和会员公布相关情况。
五、风险管理。
1. 风险评估,协会需定期对会员的互助资金需求进行评估,确保协会的资金运作安全可靠。
2. 风险防范,协会需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会员的信用审核,防范不良借款行为。
3. 风险应对,一旦出现资金风险,协会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并向会员公布相关情况,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
互助资金协会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协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协会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建设,规范运作流程,保障会员的权益,促进协会的长期稳定发展。
互助资金协会工作制度
互助资金协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互助资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以互助合作、互帮互助为原则,由自愿加入的成员组成,实行民主管理,自我服务,共同发展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服务会员,互助互济,促进发展,共建和谐。
第三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友爱、互助。
第四条协会的管理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
第六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七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协会的财务收支和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协会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章程;(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三)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协会理事会审查批准;(三)缴纳会费;(四)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的活动;(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三)按时缴纳会费;(四)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协会的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
助学基金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助学基金会的运作,明确基金会宗旨、任务、组织机构及运作方式,确保基金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基金会名称:[基金会名称]第三条基金会性质: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
第四条基金会宗旨: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关爱贫困学生,助力教育事业发展。
第五条基金会住所:[基金会住所]第六条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名称]第七条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八条基金会宗旨:资助贫困学生,改善教育条件,推动教育公平。
第九条基金会任务:1. 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助学金、奖学金、生活补助等;2.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3. 开展教育公益活动,提高公众对教育问题的关注;4. 促进基金会自身建设,提高基金会运作效率。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人数]名理事组成,其中[理事会成员人数]名理事为常务理事。
第十二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2. 审议和批准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3. 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4.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5. 监督基金会财务状况;6. 审议基金会章程的修改。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任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基金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务。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五条基金会的财产来源:1. 社会各界捐赠;2. 政府资助;3.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基金会财产的使用:1. 用于资助贫困学生;2. 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3. 用于开展教育公益活动;4. 用于基金会自身建设。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第五章工作程序第十八条基金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理事会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制度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扶贫互助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和工作,保障协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协会健康发展,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协会名称、性质、宗旨(一)协会名称:扶贫互助协会。
(二)协会性质:扶贫互助协会是依法成立,由村民自愿参加,以实现互助脱贫为目标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协会宗旨:贯彻执行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会员开展互助扶贫活动,促进会员增收致富,实现共同发展。
第三条协会组成(一)协会由会员组成,实行民主管理。
(二)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理事会聘任。
第四条协会工作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脱贫攻坚政策。
(二)坚持民主办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注重实效,创新互助模式,提高互助效益。
第五条协会工作内容(一)宣传国家脱贫攻坚政策,提高会员的政策意识和脱贫意识。
(二)组织会员开展产业互助、就业互助、教育互助等活动,促进会员增收致富。
(三)为会员提供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
(四)开展扶贫公益活动,帮助贫困会员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五)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第六条会员管理(一)会员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扶贫事业,愿意为贫困人口提供帮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会员入会:自愿申请,经协会理事会批准,成为协会会员。
(三)会员权利:参加协会活动,选举和被选举权,享有协会提供的服务,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退会自由。
(四)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参加协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为贫困人口提供帮助。
第七条组织架构(一)协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
村助学基金会章程
村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本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培养优秀人才,推动村庄的可持续发展,特成立本村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村助学基金会是在本村范围内筹集资金,以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为主的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本章程是本村助学基金会的根本准则,所有成员和执行机构均应遵守。
第二章基金会的宗旨和目标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筹集社会资金,帮助本村贫困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培养优秀人才,推动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目标是:通过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改善家庭生活状况;通过培养优秀人才,提高村庄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通过推动村庄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章基金会的会员和组织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是指热心于本村教育事业的个人,团体会员是指支持本村教育事业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第七条本基金会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理事会负责基金会的决策和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运作和资金使用情况,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员有权参与基金会的决策和管理,监督基金会的运作和资金使用情况,同时也有义务为基金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和用途第九条本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捐赠、社会捐助、企业赞助、政府补贴等。
第十条本基金会的资金用途如下:(一)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包括学费、书本费、生活费等;(二)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包括奖学金、教学奖等;(三)支持与本村教育事业相关的其他项目和活动。
第五章基金会的项目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本基金会实行项目管理制,所有项目均需经过理事会审核批准。
项目负责人需定期向理事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监督和审查。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设立独立的监事会,负责对基金会运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监事会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扶贫基金协会实施方案
扶贫基金协会实施方案在当前社会发展中,扶贫工作一直是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了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我公司决定成立扶贫基金协会,制定实施方案,以期更好地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组建扶贫基金协会。
扶贫基金协会将由我公司员工自愿组成,旨在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培训、产业扶持等帮助,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水平。
协会将选派专业人员前往贫困地区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方案。
二、资金筹集。
为了开展扶贫工作,扶贫基金协会将通过募捐、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
我公司将向员工发起捐款倡议,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爱心企业参与捐助。
协会将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三、技术培训。
扶贫基金协会将组织专业人员前往贫困地区,开展各类技术培训,帮助当地群众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增加收入来源。
同时,协会也将引进先进的农业、手工业等生产技术,推动当地产业升级,增加经济效益。
四、产业扶持。
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实现产业发展,扶贫基金协会将通过资金投入、技术支持等方式,扶持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
比如,在农村地区,可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在山区地区,可以发展特色手工业,推动当地手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
五、定期评估。
为了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扶贫基金协会将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扶贫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协会也将向社会公开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扶贫成效,接受社会监督。
六、宣传推广。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和支持扶贫工作,扶贫基金协会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传递扶贫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共同助力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
七、总结展望。
扶贫基金协会将坚持“精准扶贫、务实扶贫”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实践,努力为贫困地区带来更多的希望和机遇。
扶贫互助协会章程范本
扶贫互助协会章程范本扶贫互助协会章程范本扶贫互助协会章程如何拟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扶贫互助协会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扶贫互助协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宁陕县xxx(乡)镇xxx村(下同)扶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是:由常年居住在宁陕县xxx(乡)镇xxx村。
农村居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成员互相帮助和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改善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性资金的机会,并由此提高当地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收入和福利。
第四条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宁陕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解决协会运行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登记管理机关是:宁陕县民政局,负责协会的登记、年检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的住所是: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xxx(乡)镇xxx村村委会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协会在本行政村内开展活动活不得跨村设立,不得吸储和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
第七条互助资金在协会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不得私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八条协会的业务范围:(一)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和管理;(二)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三)负责组织开展互助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会员资格(一)在本行政村有常年居住户口的农户可成为协会会员,每一农户可出一人作为家庭代表参与协会的实际工作;(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使用和管理资金从事生产性创收活动的村民,鼓励妇女作为家庭代表入会。
(三)年龄在1 8周岁以上:(四)接受协会章程,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互助金。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村民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和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二)协会筹备小组确认和同意,小组长在申请表上签名;(三)会员交纳互助金,开出收据,小组长和交款人签名;(四)筹备小组填写、发放会员证。
扶贫互助协会实施方案
扶贫互助协会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动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们决定成立扶贫互助协会,制定并实施扶贫互助协会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
1. 目标,通过扶贫互助协会的实施,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2. 任务,开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就业扶贫等一系列扶贫工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
三、实施方案。
1. 产业扶贫,通过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产业扶贫项目,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2. 教育扶贫,设立助学金、奖学金等教育资助项目,鼓励贫困地区学生接受教育,提高教育水平。
3. 医疗扶贫,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等医疗健康项目,保障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4. 就业扶贫,开展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就业项目,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就业创业,增加收入。
四、实施步骤。
1. 调研摸底,深入贫困地区,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制定具体的扶贫计划提供依据。
2. 制定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就业扶贫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
3. 落实措施,组织实施各项扶贫项目,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推进和落地。
4. 监督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扶贫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保障措施。
1. 资金保障,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筹集资金用于扶贫项目的实施。
2. 人力保障,组建专业团队,负责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3. 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为扶贫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六、预期效果。
通过扶贫互助协会实施方案的推进,预计将有数千贫困家庭受益,实现增收脱贫,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七、总结。
扶贫互助协会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对贫困地区群众的一次真诚的帮助和关爱。
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扶贫互助协会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为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农村资金互助社规章制度
农村资金互助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支持农民在自愿和民主条件下,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组织,和200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精神,按照农业部示范章程的要求和非法金融机构处罚办法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界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自主、互利原则成立。
本社定名为梨树县百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第三条本社目的:为促进农民经济上联合与合作,发挥资金联结农民的作用,促进资金余缺互助,吸引社会资金向农村投入,解决长期农村资金融通体制问题,为建立与农民合作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制做前期准备。
第四条本社按照“资本自聚,责任自担”的原则和“一人权票制”的方式,实行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
社员享受平等权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五条本社依法开展资金互助活动,在经济和其他活动中承担民事责任,并接受确认和登记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本社的主要任务:一是通过创立资金互助合作社,调剂社员间的资金余缺,缓解农村生产资金紧张的矛盾;二是通过吸收社员股金,增加农业资本积累,为产业化发展提供服务;三是达到一定资本额度和社员户数,符合金融市场准入条件,申请开办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机构,从而达到农民通过资金互助内生出自己的银行;四是促进农民通过资金联合实现生产和购销联合与合作,形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生产合作、购销合作和资金合作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经营体制和机制。
第七条资金互助合作的原则:一是入股(投资)有收益(红利),用款(借款)有费用(利息);二是闲散资金得利益,急需资金得方便;三是资本约束,比例控制。
第八条资金互助办法:(一)1、凡承认本社章程的农民、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成为本社社员;2、非农民身份社员和社会组织借款数不得超过其股金总额的80% ;3、农民需求资金在其股金额内实行信用制度,超过股金借款需有合作社社员担保,每户社员最高用款额不得超过其股金总额的6倍;4、单户借款额不得超过总股金的10% ;5、最高10户借款额不得超过总股金的50% ;6、三个月以内借款不得低于总股本额的30% ;7、担保社员股金总额不得低于借款人借款额的40% 。
互助基金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互助基金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基金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基金会名称](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三条基金会性质:[公募或非公募]基金会。
第四条基金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互助友爱精神,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
第五条基金会住所:[详细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基金会业务范围:(一)为会员提供临时性、应急性资金援助,解决其生活困难;(二)开展互助基金相关活动,提升会员凝聚力;(三)宣传互助基金理念,倡导社会互助风气;(四)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公益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理事会,负责基金会的决策和管理。
第八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会长:1名,负责基金会全面工作;(二)副会长:若干名,协助会长工作;(三)理事:若干名,负责基金会日常管理工作;(四)监事:若干名,负责基金会财务监督。
第九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基金会章程、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二)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三)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四)监督基金会财务状况;(五)其他应由理事会负责的事项。
第四章基金筹集与管理第十条基金会资金来源:(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二)社会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专门账户,对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基金会按照以下原则使用基金:(一)公平、公正、公开;(二)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三)优先解决会员的应急性、临时性资金需求。
第五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享有基金会的各项服务;(三)对基金会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
第十四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按时缴纳会费;(二)关心基金会的发展,积极参与基金会活动;(三)遵守基金会章程,维护基金会形象。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基金会理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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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固县铁炉湾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陕西省城固县铁炉湾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以下简称互助协会)由常年居住本村的居民自愿参加成立的互助性和非盈利性德社团组织,该组织的成立、变更、监督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互助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成员互相帮助和自我管理的组织,改善贫困户获得生产性资金的机会,并由此提高本村村民、特别是贫困户的收入水平。
第三条互助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城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互助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城固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互助协会的住所设在本村村委会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互助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互助协会会员入会和退会;
(二)互助协会的日常管理;
(三)互助资金的发放、回收及收益分配;
(四)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的公告和监督;
(五)协会及成员的争议仲裁,意见、质询的答复等;
(六)向主管部门按时上报项目实施情况,财务、监测报表等;
(七)向主管部门负责反映互助协会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
(八)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互助协会会员为代表家庭的个人会员(即每户限一人参加)。
第七条申请加入互助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常年居住在本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能使用和管理资金从事生产性经营活动;
(三)自愿加入互助协会并交纳基准互助金(每人不超过两份)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村民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二)互助协会筹备组或理事会确认和同意,筹备组负责人或理事长在申请表上签名;(三)会员交纳入会互助金,开出票据,理事长和缴款人签名;
(四)互助协会筹备组或理事会填写会员证,并发给会员。
加入互助协会后,会员要按照自愿的原则,5—7人组成互助联保小组(以下简称互助小组),推选出组长,签订联保协议,并在互助协会登记备案。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在互助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依据规定向互助协会申请用于生产性创收项目的借款;
(四)对互助协会工作有监督权,批评建议权和向主管部门申诉权;
(五)对交纳的基准互助金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按扶贫政策赠、配得基准互助金享有收益权;
(六)在互助小组内有被其他成员为其借款担保的权利;
(七)对其他会员使用借款情况有监督举报权。
第十条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执行互助协会的决议,维护互助协会的合法权益;
(二)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按期偿还借款并支付占用费;
(三)监督其他会员特别是互助小组成员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按期归还借款;
(四)互助小组内其他成员申请借款时应为其签字担保;
(五)互助小组任一成员不能偿还借款时,应代替其偿还,代为偿还后,有权向其追讨债务;(六)互助小组任一成员未能偿还借款或逾期偿还时,不能获得借款;
(七)互助小组任一成员未偿还完借款时,不能退互助金。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条件:
(一)会员加入本会至少三年以上;
(二)会员提出退会申请;
(三)会员在本会没有借款及应还的占用费。
第十二条会员应提前2个月向互助协会提出,按程序批准后办理退会手续,终止会员资格。
第十三条会员资格终止的,互助协会全额退还其互助金及往年分配的盈余(会员资格终止的当年不享受盈余分配)。
贫困户按扶贫政策得到赠、配的互助金制作入会资格,不得退换和转让。
会员在资格终止前与互助协会已订立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章程另有规定或者与协会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互助协会的业务管理机构,负责互助协会日常业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帮助解决互助协会运行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十五条互助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决定有关理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互助协会的收益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互助协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分为定期大会和临时大会。
定期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一次,在一月中旬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时,可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扶贫办审查同意后进行,但延期不超过3个月。
1/3以上会员联名提议,理事会或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的,由理事会报县扶贫办同意后召开临时大会。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互助协会的执行和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和管理。
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互助协会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理事长1人,理事2人组成。
理事长兼互助协会法人代表,理事分别兼互助协会会计和出纳。
理事长和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但有特殊需要或有1/3以上会员提议时,可通过会员大会增选或替换。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研究和处理互助协会有关事务;
(三)负责互助资金的发放,回收;
(四)监督会员按用途使用互助资金;
(五)对理事会决定事项和财务情况及时公示公开;
(六)按照章程规定决定会员入会和退会,对会员有关争议进行仲裁;
(七)接受监事会、会员的监督和有关问题情况的质询;
(八)负责筹备召开会员大会;组织会员开展不同类型的活动;
(九)依据互助协会章程和有关政策制定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十)负责与互助协会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村委会联系和协调;
(十一)按照项目要求,定期向互助协会主管部门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十二)定期向成员大会、代表大会、监事会或村民大会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转情况。
第二十条监事会是互助协会的日常监督机构。
监事会一般由3人构成,负责监督资金运行和互助协会理事会的工作。
监事会设主任1人,监事2人。
监事会组成人员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经民主选举产生。
每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理事会成员。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的职责是:
(一)监督理事会执行互助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情况;
(二)监督借款发放和回收过程;
(三)监督理事会定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四)监督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
(五)接受互助组织成员投诉,与理事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向上级主管部门、村委会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互助协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本互助协会的成员;
(二)长期在家,愿意担任管理工作;
(三)能阅读,会写字(财务人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良好声誉;
(四)管理人员之间无直系亲戚关系;
(五)监事会组成人员中必须有一名妇女。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互助协会的资产主要来源有:
(一)会员交纳互助金;
(二)政府资助;
(三)占用费;
(四)其它社会资助。
第二十四条互助协会设立一般借款。
会员通过互助小组担保的形式,可向互助协会申请用于生产性创收项目的借款,最高借款额度不能超过5000元(第一次借款不得超过3000元)与占用费率0.5%(年占用费率6%),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