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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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甲方)

建筑施工现场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甲方)

建筑施⼯现场⼯程现场管理制度(甲⽅)⼯程现场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程施⼯中各项⼯作规范、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程现场质量管理1、各分项⼯程施⼯前,⼯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单位等相关部门及⼈员进⾏技术交底,针对节点做法、⼯程易出的问题、不明确的事项及细节进⾏交底。

监理单位对施⼯单位的技术交底要进⼀步深化,施⼯单位技术负责⼈要对班组长进⾏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施⼯⼈员进⾏技术交底,减少⼈为的不明确因素所引起的质量问题。

2、任何分项⼯程施⼯前,施⼯单位必须先做样板,以做实物标准,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或其他部门验收批准后⽅可⼤⾯积施⼯。

施⼯单位组织施⼯⼈员对样板标准进⾏现场技术交底。

3、施⼯过程中,施⼯单位、监理单位、⼯程部专业管理⼈员及时跟进,按所要求的标准进⾏有效监督,每位管理⼈员要树⽴精品意识,坚持⾼标准、严要求、常抓不懈,有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事中控制,减少因检查不到位所引起的返⼯损失。

4、实⾏严格的⼯序报验制度。

每道⼯序完成,施⼯单位⾃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进⾏验收。

监理单位与⼯程部双⽅验收合格后⽅允许进⾏下道⼯序施⼯,对关键⼯序要实⾏施⼯单位、监理单位、⼯程部三⽅会签。

⼯程验收做到“标准达不到要求不放过、细节做不到不放过”,做好事前控制。

5、实⾏严格的⼯序交接制度。

在各⼯序衔接过程中,尤其是两家以上施⼯⽅进⾏⼯序衔接的项⽬,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联合验收,各⽅之间必须以书⾯形式(交⽅、接⽅、见证⽅均签署意见)完善交接⼿续,以保证其施⼯⾏为得到有效控制,⼯序交接完成⽅可进⼊下⼀道⼯序。

6、砼浇筑、防⽔、⼟⽅回填、重要设备安装、隐蔽⼯程等关键部位、关键⼯序、关键⼯艺,监理单位到现场进⾏检查旁站,⼯程部各专业⼯程师对旁站记录、影像资料进⾏检查并记录。

7、在施⼯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程部各专业⼈员⼝头或书⾯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理单位书⾯提出的,应及时报送⼀份给⼯程部),施⼯单位必须认真整改或回复,整改后重新上报验收。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对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同时保证工人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现场管理制度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进行管理的重要工具,旨在规范和优化施工方的工作流程,保障施工质量和工人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二、背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1. 施工现场的混乱管理和无序施工现象;2. 施工方工人的安全问题;3. 施工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控制问题。

三、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1. 施工方资质审查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方之前应对其进行资质审查,查看其相关资质证书、业绩和信用记录等。

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施工方才能获得合同。

2. 施工方管理团队的配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配置一支合适的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等核心管理人员。

管理团队需要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设立安全警示牌等。

同时,要求施工方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施工工艺和质量管理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遵循相关施工工艺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项目要求。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方提供详细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计划,并进行定期的工艺和质量检查。

5. 施工进度控制建设单位在现场管理制度中明确对施工方的进度要求,要求施工方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现场考勤、施工日志等方式进行进度监督和控制。

6. 现场管理责任和奖惩机制建设单位规定了施工方与建设单位的权责关系以及现场管理责任的界定。

同时,建设单位还制定了施工方工作表现评价和奖惩机制,根据施工方的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四、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方制定和实施现场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安全以及完成工程目标,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以达到优化资源利用和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

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和管理规定,促进双方间的良好合作和沟通。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确保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期间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能够有效开展,按时按质完成监理任务。

2.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责任和权力划分,促进双方的合作和互信。

三、职责和权力1.甲方职责:(1)合理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2)制定并完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3)对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建设方面的技术和质量标准要求;(4)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5)定期检查和评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6)解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争议。

2.施工单位职责:(1)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按时完工;(2)提供施工计划、工程进度安排及材料配送计划等;(3)提供合格的施工人员,并按时足额提供劳动力;(4)按要求开展现场施工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5)配合监理单位的检查和验收工作;(6)及时上报项目工程进度。

3.监理单位职责:(1)参与施工单位的人员资格审查和施工方案的审核;(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3)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4)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工作;四、工作流程1.投标阶段:(1)甲方提供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2)施工单位制定投标书,并申请资质审查;(3)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2.合同签订:(1)施工单位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2)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标准。

3.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办理开工手续,并按照工期和进度表开展施工;(2)监理单位全程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情况;(3)监理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4)监理单位与甲方定期汇报施工进展情况。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法修建工程,本制度依法制定。

第二条施工方及监理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优质高效。

第三条施工方及监理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方必须配合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场地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2.向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的手续和许可证,确保合法施工;3.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人员配备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监理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审核施工方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2.监督施工方完成施工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运行管理第七条施工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施工方负责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的各项进度。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第十四条施工方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减少施工产生的污染。

第十五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六条施工方必须限制施工噪音和扬尘,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六章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在建设工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到预期目标。

而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是实施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下面是一个针对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的具体描述,以便更好地实施和监督工程的进展。

1.文档管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制定一套完整的文档管理制度,包括各种文件的编制、审批、传递和归档。

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计划和进度编制相关文件,并将其及时传达给建设单位,并确保纸质和电子文件的归档完整。

2.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质量管理制度应有明确的要求,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等环节。

施工方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执行施工工艺,监理方应进行现场监督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管理:安全是建设工程的首要保障,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检查与考核范围。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参与安全培训的监督,确保工程现场的安全。

4.进度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进度报告。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进度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财务管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合理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

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和报销,同时要求对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科学合理的采购和使用。

6.沟通与协调:建设单位应加强与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机制,及时解决现场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供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进度和工程变更情况等信息,并与其进行及时的沟通与汇报。

7.法律监督: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业主的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并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监理人员应参加周工程例会,随时配合施工需要。

2、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有必要更换监理人员,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并在2日内完成人员更换。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并召开监理周例会。

如未及时传发以上资料,将会受到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得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吃请或回扣。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如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一次处罚500元。

7、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值班时间及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扣减监理费用。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不得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3)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4)施工单位是否按时完成计划任务,如未完成应及时提出并要求加快进度;5)其他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相关的问题。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现场管理制度一、引言施工现场是建筑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效率和节约。

因此,建设单位需要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各方合法合规,遵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和分析。

二、施工方现场管理制度1.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按照施工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管理机构职责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阶段的具体措施。

(2)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3)安全检查验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现场安全。

2.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机构设置: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设置严格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个质量部门职责,保证质量管控。

(2)质量检验验收制度:采取严格的质量检验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工程质量达标。

(3)质量记录档案管理:对施工中所有的质量检验记录,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档案,有效记录各项施工质量,以便后期的查验和评估。

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环境保护方案: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环境保护方案,注重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

(2)环境监测:对施工中产生的噪声、粉尘、废水、废气等进行监测,保证环保指标达标。

(3)废弃物管理:采取严格的废弃物管理制度,分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

三、监理方现场管理制度1.安全管理制度(1)监理安全方案:制定监理安全管理方案,确定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2)安全检查监督:对施工场地的周围人员、设备、材料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通报建设方和施工方。

(3)安全记录档案管理:对所有的安全检查记录、监理报告等建立监理安全档案记录。

2.质量管理制度(1)监理质量工作计划:制定监理质量工作计划,司常在施工现场抽查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工地现场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工地现场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工地现场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地现场管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采购、物资配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地现场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节能环保、文明施工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完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设立工地现场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责任人制度。

工地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等。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工地现场的整体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负总责。

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质量员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材料员负责材料供应管理工作,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地现场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度管理制度、投资控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七条工地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

第九条施工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工地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施工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工地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等。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进度管理第十四条工地现场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进度监控和调整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现场各项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从而优质、高速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浙江省有关工程管理的规范、规定及公司有关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参预华润置地开辟项目的所有工程建设单位,包括设计单位、监理、总包、分包等,均须遵守本制度。

业主有权视工程情况随时调整和完善本制度。

1.1. 所有施工队伍进场,必须提前3 天以书面报监理、业主认可,不得擅自进场。

1.2. 施工单位进场后,3 天内分别向监理和业主提交项目管理架构表、管理人员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管理人员联系方式表格。

1.3. 施工单位进场后,5 天内分别向监理和业主提交主要分包单位、主要材料供应商和试验、检验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1.4. 施工单位进场后,20 天内提交劳动力进场计划,并提前7 天分别向监理和业主提交所有进场的特殊工种人员和班组长以上人员名单(附件1,《施工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暂住证号、工种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具体各工种施工人员上报人数。

1.5. 经业主认定的项目管理班子,没有特殊理由不得随意调整。

如遇特殊情况,个别人员需要调整,施工单位应提前7 天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2 个以上的备选人员,供监理和业主审定后,方可实施。

1.6. 施工前或者施工过程中,业主有权根据其掌握的具体情况,在不必说明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更换其中一个或者多个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应在接到工程指令5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人员更换。

1.7. 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和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如暂时有事须离开工地1 日以上,须书面通知监理和业主并指定代理人。

如无故离开工地24 小时以上,业主有权处以1.8. 指定分包队伍人员管理按上述条款执行。

2.1. 施工总平面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施工单位进场7 天前报监理和业主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2.2. 在施工过程中,总平面的调整、补充和修改,须经监理和业主审定方可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前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承担着整个建设工程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等任务。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现场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措施,对此,建设单位需制定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从而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现场管理制度的目标建设单位在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现场管理时,应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实现的目标如下:1. 提高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

2. 安全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

3. 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从而实现工程建设计划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方作为建设单位的合作伙伴,需要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同时制定自身的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1. 施工方要设立管理人员,并落实相关职责。

2. 施工方要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并且保持公共环境卫生。

3. 施工方要制定并遵守施工计划,并按计划顺序施工。

4. 施工方需要建立健全的材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材料进出记录。

5. 施工方要依据工程施工需要,制定循序渐进的施工质量检查方案,并建立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相关的标准。

6. 施工方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达标。

7. 施工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

8. 施工方需及时清理各阶段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并进行安全处理和回收。

9. 施工方需在施工现场公示工程施工安全告知书,并开展相关安全宣传工作。

三、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建设单位需要制定满足监理方现场管理需要的制度,以确保监理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保障其对施工方及施工人员的监理活动。

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如下:1. 监理方要设立监理人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如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进度等。

2. 监理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相应的工作场所并确保其使用正常。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工程单位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单位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单位现场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与职责工程单位应设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检查员等关键岗位。

每个岗位的职责应明确划分,确保责任到人。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和问题解决,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质量检查员负责质量控制。

二、现场日常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标识牌,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警示牌、消防设施标识牌、紧急疏散路线图等。

2.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教训,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 实施严格的进场物资管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4. 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严格执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防范措施。

3.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4. 建立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质量控制管理1. 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2. 对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防止问题扩大化。

4.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五、环境保护管理1. 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2. 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音、扬尘等污染,保护周边环境。

3. 节约资源,合理利用水电等能源,减少浪费。

六、人力资源管理1. 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效率。

3.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管理和技术创新。

七、信息化管理1.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IM(建筑信息模型)、项目管理软件等,提高管理效率。

2. 建立项目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和快速查询。

3. 通过移动设备进行现场监控,实时掌握施工进度。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现场的管理活动,确保工程按计划、质量、成本和安全要求顺利完成。

2. 现场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包括人员配置、资源调配、进度控制等。

2. 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部,负责日常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现场秩序、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

3. 各参建单位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形成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三、现场管理措施人员管理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其他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2. 定期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建立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非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设备材料管理1. 设备和材料应按照施工计划合理调配,确保供应及时、充足。

2.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材料进场应有严格的检验制度,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质量管理1. 制定详细的施工工艺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实行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3.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安全管理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 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环境保护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现场要做好噪音、粉尘的控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3. 废弃物要分类收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监督与考核1. 建立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对于管理不到位、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建设单位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现场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相关参与人员在工程现场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三、组织架构1.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立项、审批、设计和监理工作。

2.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

3. 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工程现场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工程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保证施工现场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起重机械、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3)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及时通报工程现场安全事故和隐患,制定安全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质量管理:(1)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资格,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承包单位。

(2)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监督与检验。

(3)监理单位应做好现场巡查和验收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

3. 施工进度管理:(1)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进度顺利。

(2)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计划和进度表,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进度计划的严格执行。

4. 环境保护:(1)工程现场应设置围挡,遮挡施工扬尘,减少环境污染。

(2)建设单位应设立环保岗位,做好环境监测与管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3)施工单位应合理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五、处罚和奖励机制1. 处罚: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1)轻度违规: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

(2)中度违规:罚款或停工整改。

(3)严重违规:责令停工、吊销资质或法律追责。

2. 奖励:优秀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各方积极履行职责。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随着现代化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也日益重要。

建设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必须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整个施工工程能够平稳进行。

本文将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现场管理制度的目的施工现场作为建设工程的核心区域,其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现场的管理对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等方面都非常关键,因此建设单位在评估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时,需要首先确定其目的。

一般来说,现场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确保工人和普通人员的安全。

2.协调施工方的各项工作,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3.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技术指标得到满足。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保护环境,确保施工现场不会给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了解了现场管理制度的目的后,建设单位就可以开始对其具体的内容进行审核。

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制定和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施工前的安全论证和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现场消防设施的调试和维护、现场矛盾纠纷的处理等方面。

此外,现场管理制度中还要明确各个责任单位的责任及使用规定以及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等。

2.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在施工现场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加强协调管理。

这包括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所需资源的供应、分别面临的各类施工限制因素以及施工目标、进度和质量的管理等方面。

3.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现场管理制度中应当包括了各项质量验收,质量管理及其评估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和建筑施工工程的验收标准,保证施工方所得成果的满足项目方的需求。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勘察设计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现场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5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每月到岗时间不少于25日,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甲方工程部请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5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将要求相关单位更换人员。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在XXX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工程单位现场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单位现场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单位现场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单位的现场管理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提高工程效率。

2. 现场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与现场管理的人员。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现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现场管理工作。

2. 明确各参建单位的现场管理责任人,落实各项管理职责。

3. 定期召开现场管理会议,及时解决现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三、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合理划分作业区域。

2. 严格执行施工作业计划,确保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

3. 加强现场物资管理,确保材料的质量、数量和使用效率。

4. 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安全生产管理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质量控制管理1. 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3. 对重要工序和关键节点进行重点控制,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4. 建立质量问题反馈和整改机制,持续提升工程质量。

六、进度与成本控制1. 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力物力。

2. 监控工程进度,及时调整计划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情况。

3. 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合理使用资金,减少浪费。

4.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七、人力资源管理1.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施工现场有足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2. 提供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3.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现场管理和创新。

4. 关注员工福利和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八、信息化管理1.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对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二十四、对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第一条、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一、现场管理办法(一)中标监理单位必须响应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合同的有关条款,切实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形成有效的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及办公设备,切实保证人员的到岗率,全面兑现合同约定,有效的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二)在合同监理期内,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工作需要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人员的充足、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对于业主提出的不称职监理人员要求在2日内予以更换,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及工程进展及时向业主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专项报告、监理资料等。

(四)监理单位每周要按已确定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认真研究解决工程问题,记录会议纪要并于例会后2日内将会议纪要上报业主。

(五)监理人员无权向施工单位指定材料或劳务,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及供货商的吃请、送礼、回扣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监理人员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与施工单位串通等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由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应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理人员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应严格遵守业主规定的有关工作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迟到、离岗、早退、酗酒等,特殊情况应向业主请示;无原因擅自离岗处罚标准为500元/次/人。

(七)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故意拖延,工程资料的签认不得故意拖延,一经发现,对该监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500元/次/人;因上述情况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的,由该监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八)对监理渎职行为的处罚:监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如业主在对工程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明显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而在场监理未发现或视而不见,对该监理机构进行经济处罚,根据问题大小,处罚标准为500-5000元/次。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方法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职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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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共青城市高新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一、现场考勤制度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监理单位应向甲方报送监理计划,并明确监理检查关键点和材料及工程实验检测内容。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

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

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收发记录。

第八条、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

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及时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第十条、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不接听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和监理电话的,一次罚款50元;不听从监理和建设单位管理,一次罚款500元。

第十二条、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或未执行落实的将给予500-2000元/项·次的处罚。

二、会议周报制度第一条监理例会(周会)(一)工地例会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

建设单位代表,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分包单位的工程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

(二)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变动由监理人提前半日通知。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2、检查分析所有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切实可行补救措施,提出下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提出质量问题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

(三)现场例会应认真填好会议签到表,由监理单位按标准格式作好会议纪要,负责整理,发至各有关单位,并作好发文记录。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到会,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半天向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代表请假,应参加会议人员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罚责任单位500元/人/次,罚责任人200元/人/次。

并在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严禁与会人员酒后参加会议,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并在下次工地例会上做出书面检查。

第四条监理每周考核施工单位进度、质量、计划,并随同周报上报建设单位代表,对不上报的监理单位罚款200元/次,迟报的罚款50元/次。

第五条建设单位每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形成纪录,做为评价合同履行情况的依据。

对考核不合格的施工、监理单位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三、质量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报审(一)开工前施工单位将经本单位内部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将审核结果书面回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审查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否有可靠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制定质量、安全预控措施。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经审定,即作为施工的依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第二条开工申请(一)在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测量放线等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开工申请报监理单位。

(二)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和场地实际情况,向施工单位移交场地。

场地移交包括场地标高控制点、测量基准点和水准点。

(三)场地移交给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应在三天内组织专业人员对场地布设方格网,测量场地地貌,并将测量结果绘制成图。

如与设计不符,应在场地移交三天内提出,由甲方复核。

如未提出异议,则为同意甲方设计时测量高程。

(四)收到开工申请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时开工。

第三条承包人必须按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扬尘问题或有隐患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情况,向总承包人罚款500至5000元。

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加倍罚款。

重大安全隐患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施工中若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人处罚后,发包人按罚款数额再次处罚,并记录其不良行为。

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该单位清出现场,不予结算工程款。

建设工地扬尘隐患严重,经告知整改达不到要求,由建设单位另行安排队伍整改,所花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或由措施费中扣除,同时对承包方处5000元罚款。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是隐蔽工程,均必须填报《隐蔽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有隐蔽工程均应有影视资料或照片)。

否则,不予计量,不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自负。

报验时可按施工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填写。

所有隐蔽工程均为监理“见证点”。

监理考核一次报验合格率,并辅以经济制裁手段;两次报验不合格,罚申报单位500元,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而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总承包单位1000元/次/项,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未经报验而私自隐蔽的工序进行抛开检验的,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的巡视检查和旁站检查制度。

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接受并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

施工全过程,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检查,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单位应接受并配合检查。

监理旁站记录应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下发后,施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每一处罚款1000元。

不及时进行书面回执每一份罚款1000元。

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罚总包单位2000元/次。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成立质量领导班子。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配备质检人员,强化自检功能。

加强职工质量意识教育,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完成后,应把相关资料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二)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按有关标准规范自检合格后,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

(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初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内容包括工程实体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四)初验合格后,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填写“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由施工单位据此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五)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综合验收。

四、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如果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第二条、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构配件及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第三条、凡标示不清、对质量保证资料和材料质量有怀疑、与合同规定不符、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可靠性的材料等,均应全部检验。

第四条、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标准与管理规程》的规定,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的构件和非均质材料,应酌情增加取样的数量。

第五条、对于某些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如砂浆等的配合比,一般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后方准施工。

第六条、主要设备及材料订货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应重点检查工程上所采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定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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