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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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调研报告

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生产主体,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民有序转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措。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从而不断推进“三农”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委财经办(省农办)《关于做好开展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调研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连日来,咸宁市农办联合各县(市、区)农办、市直相关涉农部门,采取实地调研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市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培育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咸宁市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发展的基本现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加快培育农业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咸宁市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据本次调研初步统计,全市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14291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857个、农业股份合作社57家、农业股份公司82家、种植养殖大户12797户、家庭农场30个,网络农户11万余户,覆盖面积达到264万亩。按照生产主体从事的产业类别来划分,主要可分为以下六大类:

(一)种植业。全市种植业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2437个,网络农户39504户,覆盖面积50.5万亩。其中以水稻种植为主的新型主体达到1571个,占65%,网络农户13026户,占33%,覆盖面积达到16.8万亩,占33.3%。

(二)林业。全市林业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2123个,网络农户29481户,覆盖面积99.5万亩。其中以油茶为主的新型主体达到603个,占28.4%,网络农户5604户,占19.1 %,覆盖面积达到16.2万亩,占16.28%;以茶叶为主的新型主体达202个,占9.5%,网络农户4587户,占15.6 %,覆盖面积达到21万亩,占21.1 %;以水果为主的新型主体达到472个,占22.3%,网络农户3490户,占11.8 %,覆盖面积达到20万亩,20.1%。

(三)畜牧业。全市畜牧业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649个,网络农户21786户。其中以生猪养殖为主的新型主体达到4426个,占68%,网络农户11976户,占55.9%。

(四)水产业。全市水产业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209个,网络农户7965户,覆盖面积68.7万亩。

(五)服务业。全市服务业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508个,网络农户3352户,覆盖面积39万亩。其中以农机服务为主的新型主体达到436个,占85.8%,网络农户2065户,占61.6%,覆盖面积达到36万亩,占92.3 %。

(六)其他行业。全市从事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销售的其他行业类的新型农业生产主体634个,网络农户2917户,覆盖面积9.98万亩。

二、咸宁市在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上的作法与措施

新型生产主体的发展和壮大,切实改变了过去普通农民作为生产主体“一统天下”的传统局面,有效缓解了农业“小规模与大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难以对接的矛盾,进一步带动和促进了城乡一体格局的加速构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培育重点,不断优化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发展结构。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关键是要加快培育一批与区域农业产业结构相适应的新型生产主体。近年来,我市以培育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全面提升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了以企业为龙头、合作社为骨干、高素质专业大户为基础、社会有生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农业生产队伍,“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普通农户”的现代农业生产格局初步形成。一是以职业培训为抓手,扶持培育新型种养大户。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政策法规,一年来先后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典型材料8万多份(册),开展讨论、讲座20余期(次),为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农民培训体系,以农技培训中心、县级农广校、乡镇示范基地等为前沿阵地,大力推进“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步伐,帮助农民掌握农业实用技术,培养出一大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业带头人。近年来,全市每年农民转移培训都超过3万人次。二是以特色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新型涉农企业。作为国内外闻名的桂花之乡、楠竹之乡、茶叶之乡、苎麻之乡,我市的特色农业素有盛名,加之近几年我市通过实施“六大特色农产品培育”计划,竹木加工、畜禽水产、园林水果、蔬菜油茶也实现了异军突起,目前全市特色农业板块基地发展到近400万亩。我们以丰富多样的特色农业资源为依托,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力强、实力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培育各类农民企业家310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36家,其中省级28家,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的企业数量达到40家。三是以品牌创建为核心,规范提升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坚持发展为先,鼓励龙头企业、农业大户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牵头组建、分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农户覆盖面和产业覆盖面。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培育发展中,该市始终把品牌创建摆在核心位置,全市拥有注册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0个,合作社农产品质量认证数达到72个,涌现出了一大批合作社知名品牌。

(二)完善培育机制,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发展活力。针对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在发展中存在的经营规模小、科技含量不高、自然风险偏多等制约和困难,该市通过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农业服务体系,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走出了一条符合咸宁实际的新型农业发展新路子。一是完善综合服务机制。大力构建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业产业化信息网(/),为广大生产主体提供综合信息。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农博会展示展销、“农超对接”等营销活动,鼓励生产主体走出去推介产品、洽谈业务、寻求商机。今年先后组织了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省农合办在孝感举办的农超对接会,成功签订合同2份,合同金额达到1500万元。抓好规范化服务上下功夫,通过开展“示范社”建设工程,推荐上报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新认定市级示范社48家、市级“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同时,该市还切实抓好综合协调服务,形成了金融、工商、税务、交通、国土、电力等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基础设施、生产指导、登记税收等环节给予各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极大的优惠和便利,有效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合力推进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发展的整体合力。二是完善科技强农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农业高新成果的转化和规模化应用,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2011年组建成立了咸宁农院,力求在源头科研环节实现创新。在实用技术推广服务的环中,我们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和气象信息服务。今年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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