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重视学前教育”,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在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快全省学前教育的发展,落实促进幼儿园发展各项措施,我们在多年来开展的幼儿园办园水平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规和政策,对原《云南省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价方案(试行)》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形成了《云南省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简称《方案》)。
一、基本思路
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价工作自1997年开展以来,对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幼儿园把握正确的办园方向,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本《方案》着力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纲要》)(以下简称《条例》、《规程》和《纲要》)为依据,基本思路是“建立机制、明确要求、综合评价、分步达标、整体提高。
建立机制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和服务,营造良好氛围,正确导向幼教工作。改革管理思想、手段和方法,重视多元因素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专家、幼儿园、教师、幼儿和家长、社区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二是贯彻落实《条例》、《规程》,引导幼儿园建立现代管理制度,落实幼儿园自
主办园地位,理顺幼儿园内部关系,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行、监督、调整、反馈机制;三是深化幼儿园内部管理和改革,建立高效、廉洁的指导服务体系和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四是实施《纲要》,指导幼儿园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素质教育;五是建立健全评价的长效机制,对各级示范幼儿园进行评前、评中和评后的信息化管理。打破评定等级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增强幼儿园活力,加快发展速度,凸显示范性,充分发挥窗口作用,使我省幼儿教育出现健康、持速、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明确要求《方案》对各级示范幼儿园办园的各个主要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此引导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提高教师的保教能力,完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为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全面保障。使幼儿园牢固树立起保教并重、关注差异、促进发展的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育人观、保教观和质量观,把对幼儿初步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真正融入到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之中,全面提升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与办园水平。
《方案》从办园条件、园务管理、质量体系和办园效益4个系统;发展规划与规模、办园理念与目标等11个层面;以人为本、发展趋势等36个指标;以及119点要素构成ABC三层面综合评价体系。这套指标体系在内容上注意办园“软件”和“硬件”的和谐发展,把办园条件与办园过程的努力程度结合起来考察,对幼儿园的评价更为公正、科学。既促进幼儿园充分发挥办园效益,又促使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保幼教投入,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优化育人环境。
综合评价《方案》对幼儿园办园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促进的功能。不仅注意了目标评价(对结果的终结性评价),而且十分重视过程评价(发展和变化过程的形成性评价),强调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幼儿园发展变化的全过程成为评价的核心内容,成为促进幼儿园发展与提高的过程。对幼儿园评价的内容全面而且多元化,重点突出,既要重视幼儿的身心健康、语言能力、社会品质、科学兴趣和艺术情趣的发展,也要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既要重视幼儿园整体保教质量,也要重视在幼儿园的课程管理、保教实施等管理环节中落实素质教育的思想,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育人氛围。评价标准既注意对幼儿、教师和幼儿园的统一要求,也十分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幼儿、教师和幼儿园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
分步达标云南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幼儿园办园水平存在差异,幼儿园的发展是一个过程,存在很大的空间。评价应结合实际,动态管理,使有志于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的部门和单位经过努力,能够逐步达到阶段性目标。《方案》采取分级分等的方式、分步达标的方法评定幼儿园的办园水平,评价结果采用三级九等(即分为三个级别,每一级别又分为一、二、三等)描述。一级示范幼儿园为各项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并有明显特色的幼儿园,是办园现代化的窗口幼儿园。它具备国家、省规定的办园条件,某些项目甚至超出相关要求,保教质量高,社会评价好。二级示范幼儿园是办园条件基本具备,领导班子健全,教职工队伍整齐,工作开展全面,保教质量比较好的幼
儿园。三级幼儿园是办园条件基本具备的发展中的幼儿园,在当地虽有一定影响,但由于条件的限制,按综合评价要求尚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体提高通过事实评估、质性描述和量化计分定等的结合,目标评价和过程评价的结合以及幼儿园自评和同行专家他评的结合,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功能,客观展现幼儿园情况,以促进示范幼儿园发挥优势,发现问题,深刻反思,及时改进,加快发展和进步。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省一级示范幼儿园的创建和管理工作。从2007年起,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晋级或升等省一级高完中的州(市)、县(市、区),采取先通过认定或验收学校所在区域创建的同数量一级示范幼儿园的整合评价方式。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幼儿教育发展的责任,将其作为当地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规划和目标责任当中。各地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努力争创示范幼儿园。
二、组织实施
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由省、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机构及职能
1.省教育厅领导全省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负责制订和解释《方案》、认定一级一等或验收一级二等、三等示范幼儿园;
2.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一级的幼儿园进行复评,并统一向省申报认定一等或验收二、三等;认定二级和(经省验收合格的)以及二、三等示范幼儿园。
3.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一、二级的幼儿园进行初审,并统一向州(市)申报复评或认定;认定三级示范幼儿园。
4.申请评审的幼儿园由园长牵头,党、政、工、团及教师、职工代表5—7人组成幼儿园自评小组,按《方案》进行自评。根据分值情况申报相关等级。
(二)培训人员。
通过举办研讨班、召开研讨会、现场会,以会代训等方式,层层培训参与评价的人员(含幼儿园自评人员)。使其掌握教育评价的基本理论、教育测量统计的初步知识,明确评价的目的、意义和原则,熟悉评价方案,掌握评价标准和操作方法。
(三)评价程序。
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程序,由幼儿园自评,复评专家组复核评价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三个阶段组成。
1.幼儿园自评。
➀由园长主持,自评小组成员集中学习《方案》,派出一票否决因素后,汇集评价所需的事实材料,建立评价实施的资料陈列室。
➁根据评价标准,采集信息,逐项自评,测出分值、确定等级,写出自评结论的报告,提交本园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➂填写报表,写出自评汇报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进入下一评价程序。
2.复核评价。在幼儿园自评的基础上,复评专家组到幼儿园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对幼儿园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其程序是:
①幼儿园园长向复评专家组汇报幼儿园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