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科研成果的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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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发展,激励教职工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多出高层次成果,快速提升我院整体科硏水平,依据教育部2013年12月《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 3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科硏成果奖励设重大科研成果奖和优秀科硏成果奖两类。

第三条可以申请重大科硏成果奖励评选的范围包括国家级以上科硏项目成果;在特级刊物和国家权威核心期刊刊载的论文,以及本办法确定的期刊论文;由省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应用、产生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硏究成果。

第四条可以申请优秀科硏成果奖励评选的范围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硏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不包括各类教材、教辅和科普资料。

第五条重大科硏成果和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学院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第六条同一科研成果我院不重复奖励。

第七条申报人(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以河南警察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二)必须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获奖成果另有规定除外;(三)必须是学院在职教职工;1!1! )必须进行年度科研成果登记。

12第八条 学院对评选出的优秀科硏人才给予一定的荣誉 奖励和物质奖励,奖励经费由学院从科硏奖励基金中专款拨第二章重大科研成果奖第九条 重大科硏成果奖包括科硏论文奖、科研项目 奖和杰出实践成果奖三个部分。

第十条重大科研成果奖评选范围与奖金(一) 科研论文奖发表在《Science 》《Nature 》的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全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 论版的论文(5000字以上)”被《新华文摘》、仲国社会科学 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被SCI (科学引文索弓| \ SSCI (社会 科学引文索引\ A&HCI (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全文收 录的论文奖励3万元;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 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发表在国家权威核心期刊術仑 文烦2万元。

学生参与科研奖励制度

学生参与科研奖励制度

学生参与科研奖励制度
学生参与科研奖励制度对于促进科研活动的发展和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起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奖励措施和制度安排:
1. 科研经费支持: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科研项目的经费支持,用于购买实验材料、设备以及支付相关费用,帮助学生开展科研工作。

2. 学术论文发表奖励:鼓励学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学术论文并发表在高水平的期刊上。

可以给予学生相应的奖励,如奖学金、证书或荣誉称号等。

3. 专利申请奖励:对于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学校可以支持学生进行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奖励,如经济补助或知识产权分享。

4. 科研竞赛奖励:学校可以组织各类科研竞赛,对获奖的学生进行奖励,包括奖金、奖状、奖杯等,以鼓励学生在科研领域中不断进取。

5. 学术交流资助:学校可以资助优秀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机会与其他研究人员进行交流和合作。

6. 科研项目支持: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科研项目的导师指导和支持,确保学生能够顺利进行科研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重要的是,科研奖励制度应该公平、透明,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评审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评选获奖学生,并确保奖励措施的有效实施。

浙江大学工学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浙江大学工学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浙江大学工学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暂行)为了充分调动工学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在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作出创造性贡献,根据《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年月修订)》(浙大发科[]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符合学校奖励范围的科技成果,由学校负责奖励。

不在学校奖励范围的科技成果,由学部、院(系)负责奖励。

.学部负责奖励对学部具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三个主要标志性成果,其余由各院(系)根据学部制定的奖励办法,在学部切块给院(系)的奖金中奖励。

.各院(系)在制定奖励办法中,既要考虑学科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政策的延续性。

二、奖金分配原则学校切块到学部的奖金按照当年科研总规模(按下表)切块到院(系),用于奖励当年获得的科技成果、科技论文以及知识产权(奖金奖励范围见下页附件)。

学校切块三、奖励程序.学部根据奖金分配原则,将奖金切块到各院(系)。

.各院(系)在学部规定的奖励范围基础上制定奖金分配办法,由学部部务会议审核后实施。

.根据学校规定,院(系)负责奖励的科技成果,一般不应超过学校相应奖励的额度。

科技论文奖励范围一般不超过学校未奖励论文的。

.各院(系)具体奖励方案报学部,由学部汇总后报学校统一公示。

.学部三个主要标志性成果由各院(系)推荐后再进行评审。

四、其他. 以上各类奖励的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或通讯作者根据参与人对该成果的贡献进行再分配。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工学部负责解释。

附件:工学部科学技术奖励范围一、科技成果奖.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人),获得以下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等:()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

.浙江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

.科研成果奖励不重复,以最高一档奖励计。

二、科技论文奖.浙江大学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单位被和收录的、两类论文,具体如下:备注:各学科期刊影响的平均值根据《()》计算。

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

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

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1.宝钢奖学金申请条件:一、酷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3、尊重师长,友爱同窗,踊跃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4、踊跃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递交材料:一、宝钢奖学金申请表;二、网上申请(先填写完毕后提交);3、两寸照片2张。

2.先正达农业奖学金申请条件:一、面向植保、农经、农化(应用化学)、农学、园艺等涉农专业;二、酷爱祖国,坚持四项大体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4、在同样条件(成绩和综合评定结果)下,优先选择来自农村地域和贫困农人家庭的学生;五、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公私财物、破坏公物、无端缺课、不按时报到注册等违纪现象;六、身心健康,踊跃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

递交材料:先正达奖学金申请记录表。

3.博世奖学金申请条件:一、酷爱祖国,遵纪遵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二、踊跃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擅长交流沟通,在本专业同窗中具有必然的表率和影响力;3、学习能力强,具有超卓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列学院前25%;五、参与过校级或全国性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专业比赛,综合能力突出;六、知足上述条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同窗,予以优先考虑。

递交材料: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4.陶氏化学奖学金申请条件:一般奖学金须具有如下条件:一、学习尽力,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前一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20%;二、做事主动尽力,具有创新精神、团队协作精神;3、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擅长交流沟通,担任学生工作;4、品行端正,勤奋、诚实,能为其他同窗做出表率;五、获奖者能表现多元化(如来自不同省份、性别等);六、具有必然的实习经验及社会活动经验;7、具有较强的英语口语及书面交流能力。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2007年修订)第一条为了推动学院科研工作,提高学院科研学术水平,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

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为教学科研岗位的教师和管理教辅岗位6级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员。

第三条计分办法。

科研成果实绩计分按照表1中的具体项目及赋分计算。

第四条计分的几个具体问题规定。

1.计分的科研项目(课题),必须是正式立项或签有正式合同,并保质保量完成。

项目资料需经科研处备案认可。

2.同一项成果不重复计分(课题中部分成果单独命题发表的论文除外),按分值高的计算。

各级纵向课题须是我院为第一承担单位才能按纵向项目计分。

3.课题项目的工作量计分按立项期间年平均计分,已资助的课题项目不再奖励,对于横向课题,结项后一次性奖励。

4.经立项部门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课题(须提供立项批准部门同意延期结项的书面证明)仍按标准计。

不能按期结项的课题,对跨年度未计部分科研分值不再计算,但对上年度已计科研工作的部分,不再以负分反映。

5.合作课题分值的分配由课题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其中课题组负责人的分值不低于30%,不高于70%,并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供全部参加者分值分摊的清单。

6.本院教师因在有关院校担任访问学者,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因导师要求,单位署导师单位的,在计分和奖励中减半计算。

在报纸上发表的学术理论版的论文等,因报社原因未署本院名仅署作者名的,计分和奖励不受影响。

以化名或笔名发表的论文不计分、不奖励。

7.在计分奖励年度内因工作调动来我院工作,该年度以原单位名义且署作者名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按50%计分和奖励。

在本年度因个人原因调离学院的,该年度的科研成果不再奖励。

但因公或离、退休仍然予以奖励。

8.特殊情况由科研处汇总后交学术委员会裁定。

第五条考核标准。

1.教学科研岗位的科研考核标准,见表2。

表2:教学科研岗位科研考核表2.管理教辅岗位的科研考核标准,见表3。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系)校级第十九期SRTP学生立项评审汇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系)校级第十九期SRTP学生立项评审汇
朱燕建/副教授
徐晨、陈璐璐
17
8290
赵明瑶
2013
金融发展水平与企业逃税——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方红生/教授
18
8308
卢宁达
2013
货币政策、公司治理质量与资本结构动态调整
张雪芳/副教授、洪鑫/副教授
孙逸群
19
8320
曹逸
2014
“二孩”政策对企业雇佣女性员工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朱柏铭/教授
李雅静、郑杭捷
10
7907
姜华纳
2014
僵尸企业识别、成因及治理分析
严建苗/教授
章思琪、柯韵
11
8028
王婷
2014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小法人金融机构新生代员工培训机制的研究
何嗣江/副教授
吴倩倩、吴昕炜
12
8106
吴思漫
2014
大学生求职中的歧视问题
——基于浙江大学本科毕业生的一项自然实验研究
林宁宁、张荣航
9
7784
何雅昕
2014
供应链金融中供应商行为变化对银行决策影响的实证研究
康笛/讲师
刘子墨、高华峰
10
7820
傅诺
2013
汇率对企业出口持续时间影响研究——以我国农产品出口为例
肖文/教授
潘璐、贺盼伦
11
7821
平不凡
2013
税收优惠政策对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
胡培战/副教授
徐莫言、廖伊曦
党春辉
2014
政府补贴对新兴产业的激励效应
李建琴/教授
徐琳、苏欣园
16
7930
汪融

浙大发本〔2017〕103号

浙大发本〔2017〕103号

ᑛ୕ࡍኧᆪୈ浙大发本〔2017〕103号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的通知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2017年7月19日浙江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建设,奖励在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获得以下类型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教师予以奖励:(一)教学成果:包括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各类教学成果。

(二)教学荣誉奖:是指各级教学类荣誉奖,包括优质教学奖、各级教师竞赛奖和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的各类学生竞赛奖等。

(三)教材:包括教师完成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外文教材。

(四)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类:是指对教师在列入学校公布的《国内学术期刊目录》最新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进行奖励。

(五)其他类型的教学成果:是指由校友及社会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励项目。

其他类型的教学成果的奖励标准和程序等按照各奖励项目实际制定的奖励办法实施。

第三条 各类型教学成果的奖励标准如下:(一)教学成果类获奖名称奖励额度 (万元)备注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1001.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同一获奖项目按照最高标准奖励。

2.教育学会包括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等。

3.其中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经费由学院负责。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50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20 教育学会教育成果特等奖 30 教育学会教育成果一等奖 20教育学会教育成果二等奖 10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10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5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2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1(二)教学荣誉类获奖名称奖励额度 (万元)备注 优质教学奖一等奖5优质教学奖二等奖 2 教师竞赛国家一等奖 2 教师竞赛包括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高校辅导员竞赛等。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2021 - 2021学年外设奖学金汇总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2021 - 2021学年外设奖学金汇总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2021 - 2021学年外设奖学金汇总浙江大学本科学生2021――2021学年外设奖学金汇总竺可桢奖学金名单法学院:俞珍珍理学院:李红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施杨材化学院:戚杭飞信息学院:彭晨建筑工程学院:马家耀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汪瑾计算机学院:黄炜公共管理学院:陈凤麟竺可桢学院:任思恩姜贤黎娜1.宝钢奖学金机能学院王向炜建工学院周轶男信息学院陈丽丽计算机学院彭成斌管理学院黄端端竺可桢学院叶湖孙占伟医学院何非 2.中科院奖学金计算机学院何家俊竺可桢学院丁显廷理学院李红强 3.光华奖学金经济学院高翔翁露茜张煌睿法学院单旭丹王军教育学院胡凌芳周朵平人文学院吾米提〃吐尔逊邵�E 外语学院林淑玲封雅萍理学院陈森可魏晓东张加维生科学院廖婷婷许航洋钟璐叶翔志机能学院阿永嘎庹福幸何万福高世明材化学院田野吴可君赵凌电气学院王子辉马柯张强信息学院王庆文何伟艳杨珍陈贵金梦�B 建工学院齐长雨王智杰生工食品学院沈丹虹杨徽环资学院陈洁丽曹海斌生仪学院夏宇锐童晓蕾农学院戴笑沈章鑫动科学院周奕毅吴晓霞医学院王珍周枫药学院张蕾景慧管理学院古丽米热〃马哈木提公共管理学院董淑莉热孜汗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钟文彬林成川计算机学院沈宇峰王金德竺可桢学院钟犁于心心 4.杨士林――建滔奖学金理学院罗杰钟芳锐材化学院周文波方瑞5.南都一等奖学金人文学院吴姿娟理学院陈波信息学院周孜聪农学院杜婧医学院马力竺可桢学院陈钰南都二等奖学金:经济学院王保娟法学院何琪琦教育学院陆娟君人文学院戴芳芳外语学院凌永华理学院潘一力生科院耿燕机能学院鲍君香材化学院龚灵电气学院王洋信息学院涂�ッ�建工学院余涵生工食品学院何超环资学院李争光生仪学院丁鼐农学院李郑义陈光浦张玉超沈惠芳孙懿赖茜茜动科院李得江医学院张熙药学院刘智慧管理学院石光公共管理学院张婧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刘晓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谢佶芸竺可桢学院郑国安南都三等奖学金:经济学院孙柳媚法学院于兰兰教育学院陈珊珊人文学院张猛外语学院仇翠文理学院詹远增生科院石桂来机能学院包丽丽材化学院刘斯倩电气学院盛炜佳信息学院龚帅帅建工学院李航生工食品学院陈威环资学院汤婷媚生仪学院汤军华农学院石梦动科院章权威医学院王莹药学院沈国芳管理学院李莉公共管理学院李丽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张天逸计算机学院王宽卿竺可桢学院顾君�B 南都创新奖学金:经济学院:孙艺卓法学院:金盈理学院:王盛滨刘晨生仪学院:刘俊机能学院:李江波电气学院:吴涛信息学院:陆佳颖杨志鹏建工学院:杨梦锋章李刚医学院:蒋汝红管理学院:宋丽丹陈鹏云杨金科张艳凯刘菲许旭张立李丹旦叶方魏骆京景范锡芬何应然段云译李富斌郭柞刚谢敏高佳宁陈济俞宏霞刘兰樊鹏陈�B 张彦芝黄光胜吕碧洪谢轶谢亦斌陈道庆陈好徐歆应江波徐婷梁琦方锐帆桑操叶思遐吕吟严澄叶米兰王芬芬张海敏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倪亚蓓公共管理学院:米热依古丽竺可桢学院秦玉琪徐驰 6.希望森兰奖学金电气学院吴涛史济全张思建机能学院万嘉瑜许斌 7.三星奖学金信息学院陈李佳李辉曾才赋张欣宇张永健理学院吕博电气学院吴海霞机能学院陈正材化学院戚杭飞计算机学院周佳庆经济学院贺劲松管理学院陆扬华法学院吴文超 8.葛克全奖学金医学院黄晓洁黄尔炯药学院谢岑 9.霍尼韦尔奖学金电气学院黄�E 李潮信息学院王健伟 10.陶氏化学奖学金材化学院陶氏化学一等奖学金缪存坚陶氏化学二等奖学金吴琳琳管理学院陶氏化学一等奖学金许晓璇陶氏化学二等奖学金何方也信息学院陶氏化学一等奖学金金婷婷陶氏化学二等奖学金金丽玲 11.姚宜民奖学金机能学院李睿光生仪学院曹晶月材化学院竺磊泽 12.刘永龄奖助学金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彭成计算机学院项立锋法学院金玲玲教育学院严佳黎岳�S 易锋钟洁邵黎明李仕尉杨震宇吕丹金盈雨袁晓辉赵�筒�周武啸余清倪加旎王文佼吴辉平沈仁敏陈佳怡霍俊余王鑫鑫陈璐薛海涛李越孙伟李德文高威利沈安杜原周雷震盛振华周亮金丹赵勤张彩霞杨沛沛寇廷军邵亚利程越强戴胜梁立军庞博王芳芳寇旭外语学院朱虎正生命科学学院张程科机能学院严洲材化学院周海胜建筑工程王建峰生工学院滕红燕环境与资源学院陈鹏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张建英动科学院周宇芳药学院张霞燕竺可桢学院金颖 13.松下奖学金机能学院葛婷婷建筑工程学院姚争生仪学院郭��材化学院王光辉经济学院陈思人文学院陆洁栋外语学院黄海静电气学院王灿飞竺可桢学院何乐涵信息学院田刚锋计算机学院林立 14.李达三奖学金经济学院一等刘畅二等许焕许佳 15.圣雄奖学金农学院张海敏李建波沈晓萍生工食品学院李栋蒋孝燕曹芳动科学院林湛椰俞超 16.FERROTBC CHINA奖学金经济学院陈如管理学院莫申江理学院毕树超机能学院施杨电气学院王建康外语学院白洁生科学院郭江涛卢燕津朱方剑左勇谭俊军车琰戴杨越李青青于淼徐琼邹冰杨洛叶丽丁宁金秋陈秋燕曹文渊黄歆贤施小云赵伟淼胡春云殷�S 翁翠李婷屠金萍楼芳菲周陈伟俞盈王谦吴争朱玉燕杨奔毛亚平汪瑾陈建沈奕陈燕芬王芳展郑思源罗晓伟毛秀玲姚仙珍何挺姚胜王月岑孟旦卢黄娉杨波姜国芳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2017 年度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优质教学奖获得者风采

2017 年度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优质教学奖获得者风采

2017年度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优质教学奖获得者风采教师所做的是几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平凡的工作,把工作看作是自己快乐的源泉,三尺讲台,树起了一代代授业解惑的形象;两尺教鞭,挥洒着一生的信念和无尽的奉献。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经济学院(2017)10号〕,经学院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确定以下10位教师为2017年度经济学院优质教学奖获得者:孔伟杰:讲好一门课,相信对于每一位老师来说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这需要老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实现教和学两者的良性互动。

众所周知,《计量经济学》课程涵盖了经济学数学以及统计学多学科的理论知识。

一方面需要在理论层面对相关知识点进行深入浅出的阐释以加深对理论模型的把握;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探索性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思考问题和探索问题的能力。

朱燕建:教学方面的心得主要有三点:(1)传递真诚与传递知识同样重要:让学生在大学四年后带走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一丝温暖和回忆;(2)教与学是合为一体的:通过与学生的眼神和语言的交流来获取学生的想法、感知和困惑,从而来改进教学;(3)讲授知识与讲授方法同样重要 :教学生学习和处理海量信息的方法。

李兴建:三十年教学生涯,二十五年投资经历,教学相长,收获颇丰。

借此机会,衷心感谢领导的鼓励、同事的支持、同学们的认可!一路走来,最幸福开怀的,是与同学们分享我之所见、我之所历、我之所思;最难以忘怀的,是同学们的信任、肯定与热爱,让我收获满满的感动!至此,概余六、七载教学时光。

若是可以,我定当竭尽所能,伴同学们成长、携同学们进步、远远的看着同学们幸福!李建琴:从教二十七载,深深感到,教师是一份幸福的职业,教学是一件累并快乐的事情。

我总是假设讲台下坐着的每一位都是认真听课的好学生,难免无形中给自己一些压力,不得不要求自己努力上好每一堂课,带好每一位学生,甚至在教学与科研冲突时,宁可放下科研,以教学为先。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2002007学年外设奖学金一览表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2002007学年外设奖学金一览表
7
三星奖学金
15名
5000元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2.三星奖学金申请表3.三星奖学金联名报表
4.当学年成绩单证明5.外语成绩(CET)证明
信息学院半导体技术专业或信息通信专业4名、信息学院自动化专业1名;理学院2名、电气学院2名、机械与能源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各1名。
附件2:浙江大学2006-2007学年本科学生外设奖学金一览表
序号
奖学金
名称
奖励
名额
奖金额
(元/人)
递交材料
奖学金设置
备注
1
宝钢奖学金
8名
5000元
1.宝钢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网上申请(先填写完毕后提交)
3.两寸照片2张
机能学院1、建工学院1、医学院1、计算机学院1、信息学院1、管理学院1,竺可桢学院2
二等奖:每个学院各1名;
三等奖:每个学院各2名;
创新奖:信息学院,建工学院,竺可桢学院,机能学院,电气学院,材化学院各1名。
同等条件,经济困难生优先。创新奖评定条件参照学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细则。
6
希望森兰奖学金
5名
3000元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电气学院3名、机械与能源学院(能源系)2名
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中评选,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强
13
李达三奖学金
一等2名
二等6-8名
一等1500元
二等800元
浙大外奖学金申请表
经济学院
14
圣雄奖学金
40名
3000元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农学院16名、生工食品学院15名、动科学院9名
15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系)校级第十九期SRTP学生立项评审汇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系)校级第十九期SRTP学生立项评审汇
中国企业债务杠杆问题研究
王维安/教授
李依琳、吴妍
33
8620
山本钦
2014
人口结构变化对房地产价格的实证研究——基于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的研究
朱燕建/副教授
汤俊怡、赵悦涵
34
8663
郑欣桐
2014
多因子模型与行业轮动模型的综合运用——基于我国A股的量化选股模型实证分析
杨晓兰/副教授
李崇阳、黄俊杰
说明:1、汇总表由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填写。
朱燕建/副教授
徐晨、陈璐璐
17
8290
赵明瑶
2013
金融发展水平与企业逃税——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方红生/教授
18
8308
卢宁达
2013
货币政策、公司治理质量与资本结构动态调整
张雪芳/副教授、洪鑫/副教授
孙逸群
19
8320
曹逸
2014
“二孩”政策对企业雇佣女性员工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朱柏铭/教授
3
7514
吴亚慧
2013
OFDI对中国产业升级的影响——以钢铁行业为例
黄先海/教授
姜盼
4
7632
韩颖盈
2013
QFII持股对企业债券融资成本影响的实证分析
杨柳勇/教授
郭惠莹
5
7636
郭婷慧
2013
高管的社会资本与企业并购绩效
杨晓兰/副教授
包灵敏
6
7656
韩冰
2014
房地产价格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的资本收入份额间的相互关系——基于浙江省的实证研究
序号
本科生创新网项目申请编号
学生立项负责人姓名

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一、背景介绍
为了规范大学科研成果的管理与奖励,激励教职员工积极投入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
1. 科研成果登记:所有教职员工在获得科研成果后,须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 成果鉴定评审:科研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登记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评审,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和重要性。

3. 成果分类管理:根据成果的性质和价值,科研管理部门将成果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

4. 成果挂钩激励:对于获得重要科研成果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如奖金、晋升等。

5. 成果宣传推广:科研管理部门将积极宣传和推广优秀的科研成果,提升大学的科研声誉和影响力。

三、奖励办法
1. 科研成果奖励:对于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证书、奖金等。

2. 科研项目资助:对于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科研项目,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以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3. 学术交流和参访: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参访活动,对于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将给予一定的旅费补助。

4. 奖励名额分配:科研管理部门将根据成果的贡献和价值,制定奖励名额的分配原则,并公示于校园内。

四、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大学科研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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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0年12月修订)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0年12月修订)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0年12月修订)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为学校教育和科技事业作出贡献,根据国务院、科技部、教育部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技成果奖1.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以下统称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学校给予配套奖励。

具体如下: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足,不计入配套奖励部分。

2.浙江大学为第二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浙江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特等奖奖励20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浙江大学为第三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浙江大学为第三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特等奖奖励10万元、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2.5万元。

3.国家科学技术部准予登记且具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资格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浙江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并推荐国家奖的项目,学校视同省部级奖给予配套奖励。

二、科技论文奖1.浙江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被SCI检索系统收录的Artic各学科期刊影响因子的平均值根据《Journal Citation Repor ts(JCR)》计算。

2. 论文奖励不重复计算,以最高一档奖励计。

单篇论文的累积引用只奖励一次。

三、知识产权奖1.浙江大学为第一申请(权利)人的专利类知识产权成果,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限以下两个国家和地区)。

具体如下:2.浙江大学为第一起草单位,正式发布的各类标准,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

具体如下:四、组织管理奖获国家、省、学校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

具体如下:五、其他1. 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其他重大科技成果,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

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奖学金评定办法一、奖学金的类别1、校设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简称校设奖学金。

校设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专业奖学金、2、学校外设奖学金: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学校设立,旨在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学校外设奖学金名额每年由学校分配下达到各院系。

3、院系外设奖学金:机械工程学系暂无此奖学金。

二、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机械系只评选学籍属于机械工程学系的学生,竺可桢学院或者工科平台的学生由各自院系具体评定。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5.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毕业班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三)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三、各类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一)校设奖学金1、竺可桢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15000元。

竺可桢奖学金在当学年其他奖项评选之前先行评选,获奖人选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至少两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至少两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年学系预评通过的);(2)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2、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为学校教育和科技事业作出贡献,根据国务院及科技部、教育部和浙江省有关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技奖励类成果奖励办法1.浙江大学作为第一完成人单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项目,和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获省、部委级科技奖励的项目,除国家和省政府等奖励外,学校给予配套奖励,奖励额度如下:奖励类别奖励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者现金50万元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现金50万元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现金40万元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现金20万元获省、部委级科技一等奖现金3.5万元获省、部委级科技二等奖现金1.5万元2.浙江大学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国家科技奖励,或者省、部科技一等奖,学校给予的现金奖励按获奖单位排序以50%递减。

3.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除上述奖励外,另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奖金额度,学校予以补足。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除现金奖励外,学校再给予科研经费配套。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奖励科研经费10万元,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奖励科研经费5万元。

奖励科研经费等同校内科研经费管理。

5.为鼓励团队合作,对多学科、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获奖成果,学校认可多个负责人或完成单位。

获国家科技奖励学校认同前5名,获省部科技奖励一等奖学校认同前3名,但每个一级学科只认同一位负责人。

6.为国家科技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学校予以适当奖励。

二、科技论著类成果奖励办法1.浙江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ENCE》或《NATURE》期刊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及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上年度的统计范围为准),学校予以奖励,奖励额度如下:论文类别奖励《SCIENCE》或《NATURE》论文现金20万元《SCI》收录论文现金0.15万元国际TOP期刊论文现金0.30万元5≤影响因子<10 现金0.6万元影响因子≥10 现金1.5万元《EI》收录论文现金0.12万元《ISTP》收录论文现金0.06万元2、论文的归属单位为文章中标注的通讯作者单位或第一单位。

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大发本〔2017〕1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评选对象和参评基本条件第一条评选对象(一)浙江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班级或寝室。

(二)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第二条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第三条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一)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二)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该学年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第二章荣誉称号类别及评定条件第四条个人荣誉称号类别及评定条件(一)学生求是荣誉奖章学生求是荣誉奖章是我校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

评定条件: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社会作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二)优秀学生评定条件: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

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1项其它标兵(不含学业进步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三)“标兵”系列1.学业优秀标兵评定条件:学习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秀。

2.学业进步标兵评定条件:学习中进步明显。

原则上要求当学年学业排名比上一学年学业排名进步名次达到所在班级(专业)人数的20%及以上。

浙江大学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构筑大平台、凝聚大团队、承担大项目、培育大成果、实现大转化”的战略举措,充分发挥学校的综合科技优势,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培养出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标志性科技成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标志性科技成果界定标志性科研成果是指:1. 获得国家三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下同)二等奖及以上,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2. 发表于《NATURE 》、《SCIENCE 》或《CELL 》等顶尖期刊,浙江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的论文。

第三条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对象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对象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团队或小组中评选产生:1. 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或项目群;2. 原始创新显著,有重大科学发现;在国际权威期刊上发表系列论文,得到国内外学者的高度评价;3. 研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推广转化效益显著的专利成果,特别是围绕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技术形成的系列专利成果;4.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或多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第四条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办法1.成立专家咨询组,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确定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对象和每年度申报国家奖的推荐项目。

2. 成立推进工作小组,加强标志性科技成果的主动设计、组织协调,整合交叉性或互补性项目成果。

3.设立成果培育基金,对符合我校牵头申报国家三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培育条件的研究团队和小组,经申请批准后三年内,每年资助10 万元以上科研经费(期间,若申报成功则停止资助)。

对符合《NATURE 》、《SCIENCE 》或《CELL 》等顶尖期刊论文培育条件的研究团队和小组,经申请批准后1 个聘岗周期内,可不进行岗位考核;其岗位津贴若低于学院相同技术职务平均水平的,按学院平均水平发放;经申请批准后三年内,每年资助10 万元以上科研经费(期间若成功发表则停止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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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2007]4号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科研成果的奖励措施
为贯彻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调动本科学生参与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本科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鼓励和促进本科生及早接受科研训练,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型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一、奖励对象
经济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二、奖励范围
1.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为本院老师在具有刊号的公开刊物(刊物级别按浙江大学的分类)上发表论文;或参加国家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其论文被收录等;
2.各类学术性论文比赛或学科竞赛获校特等奖,省特等奖、一等奖,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国际级的奖项;
3.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成员)的发明创作,并获得专利。

署名要求是浙江大学***。

三、奖励额度
(一)发表论文
1.以第一、二作者在国内一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奖励。

2.在国内二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给予300元奖励。

一1一
3.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并被会议论文集收录的,给予1500元奖励。

4.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并被会议论文集收录的,给予800元奖励。

(二)学科竞赛
1.学校特等奖、省一等奖,给予600元的奖励。

2.省特等奖、国家一等、二等奖,给予900元的奖励。

3.国家特等奖,给予1500元的奖励。

4.国际的奖励,根据奖项情况另行确定奖励额度。

(三)获专利
根据专利类型提交院务会议确定具体奖励额度。

四、获以上奖励的学生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将取消其奖励并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浙大研院[2006]28号)给予相应处分。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07年4月19
主题词:本科生科研奖励措施
抄送:校教务处、院各系、各研究所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07年4月19日印发
一2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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