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必飞律师第二期《合同的奥妙之买卖合同风险管理》讲座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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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民法典·合同编|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问题

法律·民法典·合同编|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问题

法律·民法典·合同编|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问题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民法典第595条)。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指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因此如何认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节点,如何判断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十分重要。

这一篇梳理《民法典·合同编》下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规则,在实践中避免非因自己原因遭受货物瑕疵及灭失的不利益。

(注:合同风险主要是价格风险,所谓价格风险是指货物毁损灭失后买卖双方对标的物价金的负担义务)买卖合同风险转移问题的原理:买卖合同风险本质上存在于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与现实交付的可分性上,即货物所有权转移与买卖标的物现实交付具有不同步性。

合同风险转移是法律拟定的规则,这项规则适应了商事交易中将风险控制交付给最廉价一方的要求。

笔者认为,买卖合同风险转移顺应了自然法上公平和理性的基本精神。

具体规则入下TREE PLANTING DAY01原则规定【以交付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节点】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探析:以交货时间作为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时间节点作为原则性规定,但买卖合同本质上是意思自治的产物,买卖双方可以自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节点,但约定不能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

02违约情况下的风险转移时间节点【买受人违约·买受人迟延受领】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买受人违约·买受人迟延提取】第六百零八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合同之一。

然而,由于合同条款的不清晰、法律规定的不熟悉等原因,买卖合同往往隐藏着各种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防范这些风险,本次讲座将对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进行详细的讲解。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其要素包括:买卖双方的主体信息、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主体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一方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标的物的描述要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比如,对于货物的规格、型号、产地、材质等要有详细的约定。

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也要明确,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节点是什么,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楚写明。

二、买卖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1、合同主体风险如果与不具备合法资质或者信誉不良的主体签订合同,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对方违约后难以追究责任。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信誉状况等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

2、质量条款风险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之一。

如果质量标准不明确,或者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没有约定,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将难以确定责任和解决争议。

3、交付风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延误交付、交付地点错误等问题,从而影响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利益。

4、价款支付风险如未约定清楚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等,可能会出现买方拖延支付价款或者拒绝支付价款的情况。

5、违约责任风险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可能导致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无法获得有效的赔偿或者救济。

6、争议解决风险如果没有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者诉讼)和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一旦发生争议,可能会增加解决争议的成本和时间。

三、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1、审查合同主体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核实其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一、讲座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载体,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法律风险也屡见不鲜。

为了帮助广大企业和个人提高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因合同纠纷造成的损失,我们特别举办本次《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二、讲座目的1. 提高参与者对合同法律风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2. 掌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3. 学会识别、评估、应对合同法律风险;4. 提升参与者的法律素养和合同管理能力。

三、讲座内容1. 合同法律风险概述a. 合同法律风险的定义及特点b. 合同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影响2. 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a.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b. 合同条款的约定与谈判c. 合同签订形式的合法性3. 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a.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b. 合同变更、解除的法律规定c. 合同纠纷的预防和应对4. 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a. 如何识别合同法律风险b. 合同法律风险的评估方法c. 合同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5. 合同管理实务与案例分析a. 合同管理流程优化b.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建设c. 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剖析四、讲座形式本次讲座采用线上直播形式进行,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务专家进行授课。

讲座过程中,将结合实际案例,通过讲解、分析、互动等方式,使参与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知识和技能。

五、讲座对象企业法务人员、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等,以及对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感兴趣的广大个人。

六、讲座时间与地点时间:XXXX年XX月XX日(周X)XX:XXXX:XX地点:线上直播平台(具体链接将在报名后通过邮件或短信发送)七、报名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访问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八、讲座总结与后续服务1. 讲座结束后,我们将提供讲座回放,方便参与者随时复习;2. 针对讲座内容,我们将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模板等参考资料;3. 如有需要,我们可为参与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合同审查等后续服务。

公司合同风险管理讲座

公司合同风险管理讲座

案例:父亲以儿子名字购房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先履行抗辩与不安抗辩(一):
先履行抗辩:
互负责任,有先后顺序;
先交货

再付款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

不交货
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

拒绝付款
案例:正大广场不付进度款停工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先履行抗辩与不安抗辩(二):
不安抗辩:
应当先履行的一方; 有证据证明对方有: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违约金:不是罚金;赔偿金:
收方违约:双倍返还
百分比 日万分之几 固定金额
支付方违约:不予返还
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上限不得超过本金、过高可要求减少
案例:国铁案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违约责任(二)
违约金
VS
2
赔偿金
可主张赔偿金
实际损失
约定违约金
1
合同风险管理
前期防范
建立合同管理机制
设立专人专岗管理
签约流程控制
中丝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案例二(北海淀)
出版合同 个人 格式合同 在付款计算方式上双方理解产生争议 法院认定: 出版社提供的格式合同,在双方争议理由相当时,应适当 倾向个人,且手写部分更应该被重视 判决: 按个人计算方式支付稿酬,并支付迟延付款的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出版社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5、价款或报酬:如闭口价或审计价;
2、标的:如服务、产品或工程;
3、数量; 4、质量;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讲座课件PPT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讲座课件PPT
• 法条解释规则:文义解释:依合同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整体解释:不拘泥于个别文字而立足于合同 订立全过程及合同全部条款进行解释;目的解释:按最符合合同目的的方法进行解释;交易习惯解释: 依相应的交易习惯进行解释;诚信解释: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合同的条款
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合同法第125条 《合同法》第125条第二款: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
合同的订立
承诺:是指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约定期间内作出的对要约的同意。承诺的形式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口头、 书面等方式)作出,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通过行为(以交货、付款等方式)作出承诺。 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一致,不能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关于“要约”及“承诺”的各个节点
要约撤回 要约发出
要约到达 要约撤销
典型的恶意磋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订立
举例阐述“缔约过失责任”:
2.假设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 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 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 甲了解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 绝签订合同。
3.假设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 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 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 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 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要此种零件,终止 谈判,乙公司不同意,遂起纠纷。
典型的订约欺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 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不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甲不需要赔偿乙公司任何损失。
PART 03
合同的条款
Prevention of contract legal risks

民法典合同编之买卖合同法律讲座

民法典合同编之买卖合同法律讲座

法律知识讲座演讲结束, 感谢您的观看!
主讲人:XXX
民法典合同编及买卖合同 宣传讲座
安 徽 XXXX 律 师 事 务 所
主讲人:XXX
目录 01
CONTENTS
02
03
04
民法典概述 合同编概述
买卖合同 交易风险
Part 01 民法典概述
民法典
什么是《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 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民事领域基础、综 合性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均可。
定义
《民法典》第595条:买卖合同 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 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
内容
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标的物的 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 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 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Part 04 交易风险
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主体
签订合同前对合作方的审查(调查), 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 订立合同时,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 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案 例1 案例2 风险防范
合同履行问题
应当依照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原则, 当合同实际履行中存在风险时,可 根据民法典526条、527条、535条、 538条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 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代位权、撤 销权案例 风险防范
案 例 1 谁是借款人?
张某的朋友王某是XX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年3月,王某向张 某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安徽XX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公章。事后, 王某拒绝还钱。张某把王某告上了法庭。
王某辩称是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公司公章,他只是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 份签的字。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研究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研究
它既包括 因可归责于合 同的一方或 双方 当事人 的事 由所 导 致 的损失 , 又包 括因不可归责于合 同双方 当事人 的事 由所 导 致的损失 ; 狭义 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 同双方当事人 的
在 国际货物买卖 中 , 物风险的转移是一个十分重 要的 货 问题 。在 当代大量的货物买卖 中 , 买卖双方义务的完成 是不
同步 的, 从缔 约到交付往往要 经过 许多环节 , 尤其 是在有 承 运人 的情况下更为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 , 风险究竟 是由出卖
人还是 由买受人承担 , 险何 时转 移 , 直接涉及 双方 当事 风 就 人 的利益 。因而说 , 货物 的风险转移 是一个具 有重要 实践意 义 的问题 , 国际货物买卖 法中的一个 中心问题 。正如施米 是 托夫所说 :从 查 士丁 尼到 拉 贝尔 , 险转移 一直 是买卖合 “ 风 同中的一个有 争议 的问题 , 者们 把 它视 为 自己的特 殊领 学 域, 其论 著无论优 劣 , 都影 响着立 法与实践 。 在 国际货 物买 ” 卖合 同中, 当事人 双方 可 以事 先做 出风险转移 的明确 约定。 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 , 法律就应 该对这 种情况做 出合理 的规 定 , 定 分止争 ” 以“ 。有人认 为 , 买卖法 的 目的就 在 于把基 “ 于合 同关系所 产生的各种 损失 的风险在 当事人之 间适 当分 配”2。货物风 险 转移 的 问题 , - J 不仅 为 各 国 国内立 法所 重 视, 也为 国际条约 和国际惯例所 重视 , 均对如 何在 当事人之 间适 当分配风 险 , 设计 了不 同的风险负担规则和制度。各 国 国内法有三种立法 例 : 风险从订 立合 同时起转 移、 险随所 风 有权 的转 移而转移 、 风险随交付而转移 。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ppt课件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ppt课件
• 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三十。 • 赔偿金:违反合同导致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由赔
偿金加以填补。直接损失(已有的贬值或减损)、实际损失 (含间接损失:可得的利益未得到) • 违约金、赔偿金为民事行为导致的相关损失
3、交货地点、运费承担
• 交货地点:具体到门派号码。
• Eg 典型错误:交货地南京。
• 1.主体适格
• 分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
• 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对外签署合同需总公司授权
• 子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

注:不与公司的内部职能机构签合同
• 2.合同文本选择
• (1)内贸合同、外贸合同
• 区分原则:是否夸国界 • 区分意义:文本内容有区别、适用法律原则不同 • 解释标准:中文or英文 • 外贸合同提前5到7天提交复核
• 约定管辖原则:尽量约定在公司所在地 • 常用条款: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商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权 利情形,包括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版 权)以及我国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及关邻权利, 第三方包括权利人及授权许可人。
• 如涉及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被第三方投诉或起诉知识 产权侵权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的,乙方应 当承担甲方因此承受的全部损失。
第二部分、购销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 购销合同属于买卖合同,财富的一般来自 于合同。
• 企业购进原材料、设备,经生产加工成产 品再销售出去。
• 采购合同 销售合同(屁股决定脑袋)
• 三个关键词: • 证据意识、客观事实vs法律事实(eg辛普森杀妻案)
第二部分、合同签订阶段风险控制
• 一、签订前(主体适格、文本选择、资信调查)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讲座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讲座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讲座关键内容概述:合同双方信息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标的商品/服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服务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条款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防范条款质量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限及终止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前终止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条款保密信息定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适用法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合同双方信息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确认其合法身份及能力,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和义务。

合同标的2.1 商品/服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商品/服务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上述商品/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约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合同之一。

然而,由于合同条款的复杂性、交易环境的多变性以及法律法规的专业性,买卖合同中往往隐藏着各种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防范这些风险,本次讲座将对买卖合同法律风险进行详细解读。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它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交易形式,涉及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

一个完善的买卖合同不仅能够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能够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效的解决依据。

因此,签订一份严谨、规范的买卖合同对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二、买卖合同中的常见法律风险1、合同主体风险在签订买卖合同前,首先要对合同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

如果与不具备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签订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

例如,与未成年人签订的大额买卖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合同可能无效。

此外,还要注意审查合同主体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如果对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经营状况不佳,可能会影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给己方带来损失。

2、合同条款风险(1)标的条款标的是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如果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等约定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例如,对于商品的质量标准,如果只是笼统地约定“符合国家标准”,而没有具体指明适用的国家标准编号和具体条款,可能会在质量检验时产生争议。

(2)价格条款价格条款应明确约定价款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如果价格约定不清晰,可能导致双方在结算时产生分歧。

同时,对于可能涉及到的价格调整机制,如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也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3)交付条款交付条款包括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如果交付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影响买方的生产经营计划;交付地点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增加运输成本和风险;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责任难以界定。

企业风险管理课程宣传报迹

企业风险管理课程宣传报迹

企业风险管理课程宣传报迹
为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项目盈利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近日,经营管理部、审计(法务)部共同组织2020年度经营风险管理及成本管理专题培训班。

公司领导为专题培训致开班辞,要求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内控风控岗位人员高度重视企业管理全流程和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的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稳步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助力公司盈利创效;不断筑牢风险管理防线,保障企业稳健发展。

培训开展过程中,公司审计(法务)部,以“从身边的案例看管理”为主题,对违规经营风险提出警示;经营管理部以“项目成本管理解析”为主题,为大家梳理相关管理及业务工作经验和要点;并邀请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詹曼律师、湖北立丰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卉律师,分别以“建设工程行业新近颁布法律法规解读”、“施工总承包单位履约风险的相关问题分析”为主题进行专题讲座,就建设工程行业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重点、难点、热点进行剖析,并结合公司工作实际,与参训人员现场深入交流。

与会人员均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认识到在合同履约和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加强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并将继续立足岗位,强化成本意识,提高风险意识,做到学以致用。

第二讲 买卖合同陷阱与法律风险防范

第二讲 买卖合同陷阱与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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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买卖合同陷阱与风险防范
首先,应当熟读《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尤其要注意 《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这-些关于买卖 合同的基本知识在相关内容中均有阐述;
其次,要求当事人要掌握签订买卖合同的要点与技 巧,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应对买卖合同中应 当约定的事项作出明确的说明,以防止在履行和发生纠纷 时因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而产生歧义,如果产生纠纷,也会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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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买卖合同陷阱与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有如下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签订, 一般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 采取口头形式。但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 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形式。 2.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买卖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不仅需将标的物 交付于买受人,并且需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 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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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买卖合同陷阱与风险防范
3.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审查其授权情况 ■在买卖合同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 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 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 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无权 代理、越权代理有可能会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所以,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 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 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 有代表权。
再次,要在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树立风险防范意 识,警惕掉入他人精心设置的合同陷阱。

出招出手要谨慎

出招出手要谨慎

遇到物权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出招出手要谨慎小徐是首次置业者,听到有银行最近公开拍卖一些二手房,价格比市场价低,便心动了,但他又害怕房屋存在问题。

近日多个读者向记者咨询银行拍卖房屋的问题,记者采访东莞房产中介后发现,这些房源地雷”甚多,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必须小心对待。

拍卖房多有债务纠纷世安居不动产总经理夏玉飞告诉记者,拍卖房多属于有债务纠纷的房子,所以价格才便宜。

而且重要的是,经法院拍卖的房子即使手续齐全,并不表明一定能办到房产证,因为办房产证涉及到发展商、物业管理公司、银行等多方,而这些单位都可能是抵押债权人,都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夏玉飞表示,拍卖物业因为属于非正常交易过户,所以不能办理贷款,购买者应该充分考虑其风险。

合富置业市场部经理林晶表示,这类房源不少是因为购房贷款者还款中途失去还款能力,而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将房屋拍卖并追回既得利益,所以此类房屋很多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

林晶说:这些房屋购买时可以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办理贷款,但是必须一次性向拍卖主持机构(法院)付款。

”林晶认为购买此类型房屋要注意以下3点:一是要在正规的拍卖主持机构拍得购买权;二是产权问题无须担心,但手续办理时间较长,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三是要留意收楼时间及收楼方式,防止房屋本身存有租约。

买拍卖房最好先去看看金信联行总经理罗凤也告诉记者,这些拍卖的房屋多为债权债务问题,所以要通过拍卖成功才能购买,无论是购买还是办房产证都跟正常手续一样,在费用上一般要多出5个点的拍卖费,而且不可以进行贷款购买,必须一次性付款。

罗凤解释说:购买拍卖得来的房屋,其实跟正常购买二手房基本一样,而且在费用上一般会低于市场价很多,很是诱人,但不能忽略被拍卖房屋本身有可能在位置、楼龄、户型、朝向、装修等方面存在瑕疵,建议买者还是要亲自去房屋实地看看,正确估量一下房屋的价值。

”律师支招二手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读者苏小姐问:我刚刚购入一套南城区的二手房,我想咨询一下,跟业主在中介签订购房合同后,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房产证?整个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回复:二手房交易办理程序是:1.一手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2.评估公司对所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3.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4.一手业主到房屋所在地地税交纳营业税、所得税,二手业主到房屋所在地财政局交纳契税,到房管所交纳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费用;5.等待出证。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一)2024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一)2024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一)一、引言买卖合同是经济社会生活中广泛应用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买卖活动中,单方面信任或片面追求利益往往会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

因此,了解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对于保护各方权益至关重要。

本讲座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方法。

二、明确交易双方的法律地位买卖合同的签订双方应明确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及资质要求,确保具有签合同的法律行为能力。

同时,双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三、留意合同的条款和格式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详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关于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标准、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中的格式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期限,并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因素。

四、合同的履行和解除买卖合同的履行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基础。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及时履行支付、交付等行为。

如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一致,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解除合同。

五、防范欺诈行为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应共同防范欺诈行为。

任何虚假陈述、隐瞒真相、误导交易对方的行为都是欺诈,会导致合同无效。

买卖双方应注意对交易信息的核实和保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六、合同的违约和索赔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首先,应开展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索赔。

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交易记录等,以支持索赔的合法性。

如无法解决争议,可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措施除了上述内容外,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还包括知识产权纠纷、法律法规的约束、国际贸易的特殊性等。

在跨国买卖合同中,还需考虑国际贸易相关法律和国际条约的适用。

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双方还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以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八、结语买卖合同是保障交易安全并达成交易目标的重要工具。

买卖合同专题知识讲座

买卖合同专题知识讲座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应该推行向买受人交付标旳 物或者交付提取标旳物旳单证,并转移标旳物全 部权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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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旳四种方式: (1)现实交付 (2)简易交付 第一百四十条 标旳物在签订协议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旳,
协议生效旳时间为交付时间。 (3)占有改定 (4)指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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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标旳物旳权利瑕疵负有担保义务。 权利瑕疵是标旳物上所承担旳第三人正当权利。 《协议法》第150条:“出卖人就交付旳标旳物,负 有确保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旳义务, 但法律另有要求旳除外。” 《协议法》第151条:“买受人签订协议步懂得或者 应该懂得第三人对买卖旳标旳物享有权利旳,出 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要求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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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条 出卖人应该按照约定旳质量要 求交付标旳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旳物质量阐明 旳,交付旳标旳物应该符合该阐明旳质量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标旳物旳质量要求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本法第六十一条 旳要求仍不能拟定旳,合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 项旳要求。
第一百五十五条 出卖人交付旳标旳物不符合 质量要求旳,买受人能够根据本法第一百一十一 条旳要求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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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标旳物旳质量瑕疵负有担保义务 所谓标旳物质量瑕疵,一般是指出卖人所支付旳
标旳物具有隐蔽旳缺陷或其他与协议要求不符旳质量 问题,以致不适合使用或使其价值降低。出卖人必须 对其所交付旳标旳物旳质量瑕疵承担义务,一旦发觉 标旳物质量瑕疵,出卖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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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旳物质量瑕疵旳明示担保。 标旳物质量瑕疵旳明示担保是指买卖双方在28来自(2)出卖人违约与风险转移
《协议法》第148条:“因标旳物 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 协议目旳旳,买受人能够拒绝接受标 旳物或者解除协议。买受人拒绝接受 标旳物或者解除协议旳,标旳物毁损、 灭失旳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论买卖合同中的自由原则

论买卖合同中的自由原则

浅谈买卖合同中的自由原则内容摘要:合同中的自由原则不是绝对自由,我们要从方方面面来考虑,在对合同有基本了解的情况下,能正确的利用合同,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关键词:①合同的基本原则;②合同订立的基本流程;③要约的定义和效力;④经营者与消费者相应的权力和义务;⑤社会公民的社会责任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名词,它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与我们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

例如上例中甲某到乙某超市内购买方便面,甲某与超市就有了买卖合同。

合同是社会经济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交易形式,它涉及到每个人和每个企业、每个组织几乎所有的交易活动。

从生产、流通到交换、消费都离不开合同。

因此,了解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要了解合同的几个基本原则:①平等原则,指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处于平等的地位。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②合同法的自愿原则,也称合同的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有自由签订合同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干预或者强迫另一方接受合同条款,《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自愿原则是法律赋予的,同时也受到其他法律规定的限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愿”;③公平原则,《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④诚信原则,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

如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都不得有欺诈行为。

根据本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⑤合法原则,是指合同的主体内容和订立程序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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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必飞律师第二期《合同的奥妙之买卖合同风险管理》讲座成功举办!
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下午两点,【尚律讲堂】第二期在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尚律所”)成功举办。

尚律所执行主任、深圳优秀青年律师、深圳普法讲师团讲师刘必飞律师担任此次讲座的主讲人。

参会的大部分是尚律所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的董事、法务经理代表。

刘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通过经办的真实案例给在场的企业家们做了精彩分享。

本次【尚律讲堂】分享的主题是《合同的奥妙之买卖合同风险管理》。

首先,刘律师和企业家们分享了合同的概要问题,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例如: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四审查”,即审查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股东、经营历史情况,应注意“三执行”-归档、监督、履行,注意合同附件等;履行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的管理问题,防范风险于未然;
解除合同时要注意区分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等等。

接着,刘律师着重讲授了买卖合同各环节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管理问题。

主要内容涵盖了买卖合同的定义、特点、必备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地、风险转移、孳息归属、国际货物买卖术语等知识,刘律师通过与企业家们分享自己亲身办理的案件,着重讲解了买卖合同风险转移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大家表示受益良多。

随后还和企业家们探讨了买卖合同的时效、管辖、违约相关问题。

最后,刘律师还解答了企业家们在实务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讲座在企业家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讲座内容深入浅出,脉络清晰,给企业家们脑海中树立了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相关风险点。

尚律所作为一个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秉承着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的执业理念,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尚律所将在实体经济如此艰难的2016年,运用【尚律讲堂】平台与企业家们进行互动、进行知识分享、预防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碰到的法律风险,未雨绸缪、防范风险于未然,实现企业利益与价值的最大化。

据悉,在接下来的【尚律讲堂】中还会陆续推出其他精品课程,如:用人识人,你将无所不能——HR必须知道的那些事;企业家刑事防范50招;税务官来了,怎么办?——法税同审,省的都是纯利润;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开启财富传承的密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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