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管理规程

合集下载

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

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

管理制度委托加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加工管理流程,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加工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交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委托加工指的是将产品的制造加工环节交由第三方进行,以达到节约生产成本、提高效率和灵活应对市场需求的目的。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保证委托加工业务的正常运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第五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二章委托加工的流程第六条委托加工业务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一)选择合作加工商: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合作加工商,包括对其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水平、信誉度等进行核查。

(二)签订合同:在选择合作加工商后,生产管理部门与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确定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和市场需求确定委托加工的生产计划,并与加工商达成一致。

(四)原材料采购: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加工商进行原材料采购,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及时。

(五)生产加工:加工商按照合同约定和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加工,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期。

(六)验收验货:生产管理部门进行产品验收验货,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订单要求。

(七)成品交付:生产管理部门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要求,将成品交付给客户。

第七条委托加工流程的每个环节均需经过层层审批和记录,保证流程的规范、透明和可追溯。

第三章品质管理第八条加工商在进行生产加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确保产品符合公司的质量要求。

第九条生产管理部门在委托加工流程中要加强对加工商的品质管理监督,确保产品质量能够达到公司标准。

第十条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情况,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加工商进行整改或退货,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加工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委托加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加工的管理行为,保障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生产企业之间、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企业和个人之间,就委托加工企业加工生产企业提供的加工原材料或加工配件,签订的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的管理。

第三条:委托加工企业不得与同行业其他企业或其他供应商建立独家委托加工关系,不得实行以委托加工形式变相营销产品、规避质量、安全监管等行为。

第四条:生产企业应当诚信信用,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委托加工费用,并在加工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第二章合同规定第五条:委托加工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以下条款:(一)委托加工的商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二)委托加工方应当向加工方提供的加工原材料或加工配件的数量、质量、规格、包装、运输、验收等要求;(三)委托加工方应当向生产企业提供、运输、验收等要求;(四)加工周期、交货期限及交货方式等要求;(五)委托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六)违约责任和争端解决方式等条款。

第六条:委托加工合同应当注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联系,加工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等信息。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向加工方提供的加工原材料或加工配件应当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必要时应当经过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

第八条:委托加工企业应当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按协议加工,不得恶意拖延加工周期和交货期限等行为。

第九条:委托加工的商标、名称、包装、标签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章出现问题的处理第十条:如加工原材料不符合约定,应当及时通知生产企业,提供必要的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如出现甲方加工不符合约定,而且严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生产企业可要求加工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并可能解除合同等措施。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委托加工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和明确委托加工的管理流程,保障双方权益,提高委托加工的效率和质量。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委托方与加工方之间的委托加工合作。

二、委托加工流程2.1 委托方责任委托方有义务向加工方明确提供所需加工的产品或服务的详细要求和规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

2.2 加工方责任加工方应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要求,优化加工生产流程,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加工任务,并充分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

2.3 合同签订双方应在确定委托加工事项后,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2.4 加工过程监控委托方可对加工方的加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加工过程符合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质量管理3.1 质量标准加工方应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确保加工产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

3.2 质量检验委托方有权对加工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进行退货或要求重新加工。

3.3 质量反馈委托方和加工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反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质量水平。

四、费用管理4.1 费用结算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确保费用清晰透明。

4.2 付款方式合同中应明确付款方式和付款周期,双方按时足额支付款项。

五、违约处理5.1 违约责任若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5.2 紧急处理在突发情况下,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并共同承担应有的责任。

六、其他6.1 争议解决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6.2 生效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委托加工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各方应遵守上述规定,确保委托加工合作顺利进行。

委托加工物资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物资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加工物资管理,保障委托方和加工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委托方向加工方委托加工物资的情况。

第三条委托方是将自己的物资委托给加工方进行加工的单位或个人。

加工方是接受委托方委托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委托方应向加工方提供详细的物资信息,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确保加工方能够准确地进行加工。

第五条加工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确保加工物资的质量和数量完全符合委托方的要求。

第六条委托方和加工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七条本制度由委托方和加工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委托加工物资管理流程第八条委托方提出委托加工要求,并向加工方提供详细的物资信息。

第九条加工方接受委托,并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物资信息进行加工。

第十条加工方应在加工过程中,及时向委托方汇报加工进度和情况。

第十一条加工完成后,加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加工物资交付给委托方。

第十二条委托方收到加工物资后,应进行验收,确认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后进行结算。

第十三条双方在加工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章委托加工物资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四条委托方应提供准确的物资信息,并按照要求支付加工费用。

第十五条加工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确保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委托方应对加工方提供的物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七条加工方应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物资信息,不得私自使用或泄露给他人。

第十八条委托方和加工方应当同等对待对方的权益,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十九条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应当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确保加工顺利进行。

第四章其他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委托方和加工方共同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变更,须经委托方和加工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生效。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委托加工食品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委托加工食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制作、包装、贴标等活动的食品。

第三条委托加工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委托加工食品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委托加工食品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委托加工食品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委托方的义务第五条委托方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具有与委托加工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委托方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并对其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委托方应当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委托加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内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用。

第八条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

第九条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指导受托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

第十条委托方应当对委托加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委托方不得委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托方进行加工。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委托加工食品进行召回。

第三章受托方的义务第十二条受托方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具有与委托加工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三条受托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制作、包装、贴标等活动,并对其质量安全负责。

第十四条受托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委托加工食品的管理,确保委托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生产的所有食品。

三、职责分工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委托加工食品的全程监控,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成品检验等。

2. 采购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委托加工企业,并与之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3. 销售部门负责监督委托加工食品的销售情况,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反馈意见。

4.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委托加工食品的成本和费用。

四、委托加工企业的选择1. 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食品生产企业作为委托加工企业。

2. 采购部门应要求委托加工企业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已通过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关文件;(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资信状况、行业地位、人力资源、产品、服务等;(4)产品标准、双方认可的检测方法;(5)研发能力;(6)服务水平;(7)主要原材料;(8)工艺流程图;(9)供方调查表。

3. 采购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其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综合评价。

4. 采购部门应与委托加工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原料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选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2. 采购部门应与原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原料的规格、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3. 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料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供应情况、质量评价等信息。

六、生产过程管理1. 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委托加工食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监督生产过程,确保生产环境、设备、工艺流程等符合要求。

3. 质量管理部门应要求委托加工企业提供生产记录,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成品检验等信息。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重庆xxx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为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委托生产是指公司通过合同约定,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为公司代为生产食品的行为。

委托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书》约定开展委托生产活动。

二、受托方应当为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范围应当涵盖受委托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三、公司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

受托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四、公司与受托方应当接受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委托加工方式1、公司提供原、辅料和加工产品样品,以及加工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等,受托方负责组织生产加工。

2、产品包装由公司按实提供,受托方将产品包装后发货。

受托方保证在使用制作过程中不浪费包材材料,保证提供的内、外包装应满足国家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

3、未经公司事先书面确认,受托方严禁将生产加工进行转包、分包,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的责任。

六、加工数量、交货时限及验收1、受托方按公司书面下达的采购订单组织生产,交货期原则上控制在每单7日内(自甲方下单之日起算或双方协商为准)。

公司对未经同意而超过订单约定交货期限的产品将不予收货并验收,且公司也不负有保管义务。

2、公司应按订单提前3日供应受托方原辅料及包装。

3、原辅料及产品在受托方库房办理验收、交接。

验收时,双方共同按该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实物感官品质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查验。

不合格产品,不予办理验收手续。

4、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以产品实际保质期为准,如受托方产品因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索赔而导致公司承担的实际经济损失,由受托方向公司及消费者赔偿,产品在保质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由受托方承担一切损失(如腐烂变质、漏气、胀袋、发臭、杂质等)。

委托加工流程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流程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流程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委托加工流程,确保委托加工能够顺利进行,提高加工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委托加工流程1.接受委托:委托方向受委托方提出委托加工需求,明确产品加工要求、批次数量、加工周期等内容,并签订相关协议和合同。

2.确认委托内容:受委托方在接受委托后,应及时确认委托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工艺、材料要求、质量标准等,确保双方对委托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3.准备加工资料:受委托方应根据委托内容准备好相应的加工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工艺流程、检验标准等。

4.确定加工方案:根据委托内容和加工资料,受委托方应确定加工方案,包括生产计划、工艺流程、人员分工等。

5.加工生产:受委托方按照确定的加工方案进行加工生产,确保按时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成品。

6.质量检验:在加工过程中,受委托方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7.包装交付:加工完成后,受委托方应进行包装,并按时交付给委托方,确保产品安全无损。

8.结算费用:委托方收到产品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费用,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

三、加工流程管理1. 加工计划管理:受委托方应根据产品加工需求和加工周期制定加工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2. 资源管理:受委托方应对加工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有效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

3. 质量管理:受委托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安全管理:受委托方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加工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5. 成本控制:受委托方应加强成本管理,降低加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四、责任追究1.如因受委托方个人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交付延误,受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委托方的损失。

2.如因受委托方组织管理不当导致加工质量事故或者工作安全事故,受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因受委托方无法按时交付产品导致委托方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方的损失。

委托加工 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 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委托加工业务的操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委托加工业务的所有相关工作。

第三条委托加工工作应该遵循“优质、高效、诚信、合规”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委托加工业务是指委托方将生产加工工序外包给加工方,由加工方代为加工、生产相关产品的工作。

第五条加工方是指接受委托方委托,代为加工产品的企业。

第六条委托方是指需要将产品加工外包的企业。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机构为委托加工业务部门。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加工的申请与审核、合同签订、生产过程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结算与支付、安全与环保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委托加工的申请与审核第九条委托方向加工方提出委托加工业务申请时,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样品,并填写相关的委托加工申请表。

第十条加工方接到委托方送来的委托加工申请后,应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初步的技术评估。

第十一条技术评估包括对产品加工工艺、原料采购、设备条件等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委托加工的决定依据。

第十二条若委托加工申请通过评估,加工方向委托方提供具体的加工方案和报价单。

委托方审核通过后,双方可以进一步签订正式的委托加工合同。

第十三条若委托加工申请未通过评估,加工方应向委托方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四条委托方应根据加工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产品进行修改或者选择其他合适的加工方。

第三章委托加工合同的签订第十五条委托加工合同是加工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双方行为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委托加工合同应包括委托产品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交付日期、报酬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十七条加工方在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产品的合格性。

第十八条委托方在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时,应遵循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提供原材料,并按照交付日期支付委托金。

第十九条委托加工合同一经签订就生效,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生产过程管理第二十条加工方应按照委托加工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产品加工工艺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委托加工流程及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流程及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流程及管理制度委托加工流程及管理制度如下:一、委托加工流程:1.确定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确定需要委托加工的产品品种、数量等。

2.寻找合适的加工企业:通过市场调查、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具有加工能力的加工企业。

需要对加工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解和评估。

3.商谈委托加工合同:与选定的加工企业商谈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规格、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等内容。

4.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的委托加工合同。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预付款。

5.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对加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6.成品验收和交付:加工完成后,对成品进行最终检验,确保符合客户要求。

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并支付余款。

7.售后服务和纠纷处理: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并处理加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二、委托加工管理制度:1.建立委托加工档案:为每个委托加工产品建立档案,记录生产计划、合同、质量检验报告等内容。

2.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制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检验流程,确保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规范。

4.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付款、结算等财务操作流程。

5.加强保密工作: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委托加工产品,应当与加工企业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商业机密不被泄露。

6.定期评估加工企业:定期对加工企业进行评估,了解其技术水平、生产能力、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7.严格执行交货期:根据生产计划和合同约定,严格执行交货期,确保按时交付产品。

委托加工的管理规定(3篇)

委托加工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委托加工行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加工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委托加工业务,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质量检验、交付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委托加工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诚实守信;(二)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三)分工协作,责任明确;(四)信息共享,高效运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委托加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委托加工业务,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第五条委托加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委托加工管理规定;(二)审批委托加工项目;(三)监督委托加工过程;(四)处理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纠纷;(五)定期评估委托加工效果。

第六条设立委托加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加工业务。

第七条委托加工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委托加工业务流程;(二)组织实施委托加工项目;(三)协调委托加工过程中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四)监督加工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五)处理委托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三章委托加工项目审批第八条委托加工项目审批流程如下:(一)项目提出:各部门根据生产需求提出委托加工项目;(二)可行性分析:委托加工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三)方案制定:委托加工管理部门制定委托加工方案;(四)审批:委托加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委托加工项目;(五)实施:委托加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委托加工项目。

第九条委托加工项目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需求明确,目标明确;(二)加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加工成本合理;(四)加工周期满足生产需求。

第四章委托加工合同管理第十条委托加工合同是委托加工双方权利义务的载体,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条款:(一)委托加工项目名称、规格、数量;(二)加工材料、技术要求;(三)加工费用、付款方式;(四)加工周期、交付时间;(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加工管理操作规程

委托加工管理操作规程

委托加工管理操作规程一、综述委托加工是指企业将自己的原材料或产品交由其他企业进行生产或加工的一种业务合作形式。

委托加工是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对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市场份额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为了保障委托加工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操作规程是必要的。

二、委托加工的流程1.条款协商:双方商定委托加工的产品种类、数量、价格、交货期限、责任范围等条款。

2.签订合同: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正式的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原材料供应:委托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原材料、半成品等,供应方进行验收,并确保质量合格。

4.加工生产:供应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加工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合格。

5.质量检验:委托方有权对加工产出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6.交货及结算: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完成生产,并向委托方交付产品,委托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7.售后服务:供应方在交付产品后对委托方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答和处理,确保客户满意度。

三、委托加工的管理要点1.检查和选择供应商:委托方在选择供应商时要充分考察其生产能力、设备条件、质量管理能力等,并及时调查其信誉度和市场声誉,以确保供应方能按时、按质完成委托加工任务。

2.产品要求与工艺确认:委托方应提供明确的技术要求和工艺流程资料,供应方应按照要求进行生产,并及时报告委托方问题和建议。

3.合同签订与履行:委托方与供应方签订正式的合同,并明确生产数量、交货期限、质量要求等条款。

委托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原材料,并按时支付加工费用。

4.验收及质量把关:供应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产品的验收,并对质量进行把关。

委托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抽样进行质量检验。

5.加工过程监控:委托方可以派专人对加工过程进行监控,并与供应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和难题。

6.交货与结算:供应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生产,并按时交付产品。

委托方应按约定的价格及时支付加工费用。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委托加工业务,保障双方权益,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二、委托方责任1. 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加工订单,包括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2. 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原材料;3. 向受托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4. 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5. 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加工费用。

三、受托方责任1. 严格按照委托方提出的要求加工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合格;2. 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不得私自泄露;3. 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完成加工任务;4. 维护加工设备,保证生产环境安全卫生;5. 按照委托方要求对成品进行储存、包装和运输。

四、质量管理1. 委托方有权对加工中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受托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2. 受托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3. 委托方有权对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受托方应积极配合;4. 对加工出的次品及时处理,不得私自销售。

五、安全生产1. 受托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2. 对加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六、保密义务双方在加工过程中涉及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及合作细节,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七、违约责任1. 若委托方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受托方有权中止加工业务;2. 若受托方未按照约定质量要求或交货时间完成加工任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八、解释权本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以上为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委托加工项目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项目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委托加工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委托加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对外委托加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加工、技术加工等。

第三条委托加工项目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执行。

第四条承接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资质,承担委托加工项目的单位应对委托加工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做到诚信承诺。

第五条委托加工项目的实施应当符合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要求。

第六条委托加工项目管理的目标是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加工质量和效益。

第七条对委托加工项目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单位负责人或管理者。

第二章委托加工项目管理的程序第八条委托加工项目管理的程序包括:项目任务下达、项目计划制定、项目实施、项目评估、项目总结等环节。

第九条项目任务下达:主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委托加工项目,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及要求,并指定项目负责人。

第十条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确定项目分工和时间节点。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监督和检查项目进度,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项目评估: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项目质量、成本、进度等方面的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三条项目总结: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第三章委托加工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第十四条主管领导:对委托加工项目的任务下达、项目计划制定、项目实施、项目评估等工作负有最终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实施项目、监督和检查项目进度、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等。

第十六条项目参与单位:配合项目负责人落实项目任务,按时交付所需材料和信息,协助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章委托加工项目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主管领导对委托加工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委托加工厂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委托加工厂的管理,确保加工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加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验、质量追溯等环节。

第三条委托加工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第一,客户至上;2.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3. 精益求精,持续改进;4.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委托加工厂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生产部、采购部、质检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生产部:(1)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与执行;(2)负责生产过程的组织与协调;(3)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与管理;(4)负责生产成本的核算与控制。

2. 采购部:(1)负责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2)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3)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与执行;(4)负责采购成本的核算与控制。

3. 质检部:(1)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与控制;(2)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与纠正;(3)负责质量改进工作的推进;(4)负责质量追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

4. 财务部:(1)负责加工费用的核算与支付;(2)负责成本分析与控制;(3)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审核;(4)负责税收筹划与合规。

5. 人力资源部:(1)负责员工招聘、培训与考核;(2)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3)负责员工福利与待遇的制定与实施;(4)负责劳动关系的协调与处理。

第三章原材料管理第六条原材料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优先,价格合理;2. 供应商评估,选择优质供应商;3. 合同规范,明确双方责任;4. 采购流程,确保采购透明。

第七条采购部应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八条原材料入库前,应由质检部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九条生产计划应合理制定,确保生产进度与客户需求相匹配。

第十条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生产效率。

委托设备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设备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设备加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委托设备加工行为,保证加工品质,减少加工事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委托设备加工的所有单位及个人。

三、委托加工的操作程序
1. 委托单位应向加工单位提供准确的加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2. 加工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加工,同时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汇报加工进展和情况;
3. 加工完成后,应对加工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委托单位的要求;
4. 委托单位验收合格后,进行收货。

四、质量控制
1. 加工单位应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工艺检验和成品检验;
2. 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委托单位;
3. 委托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
4. 加工单位应对加工过程记录进行保存,至少保存三年。

五、安全控制
1. 加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指导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安全无事故;
2. 加工单位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加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加工过程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委托单位。

六、费用结算
1. 委托加工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2. 加工过程中如需增加费用,应及时与委托单位沟通协商;
3. 加工完成后,应如实结算费用。

七、违约责任
如出现以下情况,加工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加工品质量不符合委托单位要求;
2. 加工过程中发生事故;
3. 延误交货时间。

八、附则
1. 本委托设备加工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委托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加工厂商之间的委托加工合作。

三、加工项目的确定1.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按照市场需求、产品研发等因素确定需要委托加工的项目。

2.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根据委托加工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等详细规范。

3.确定委托加工项目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将详细规范的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等文件发送给委托加工厂商,并与其进行沟通和确认。

四、加工合作的选择1.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加工厂商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设备、技术水平、信誉度等方面的评估。

2.综合评估后,确定合适的加工厂商进行合作。

五、合作条件的确定1.双方进行加工合作前,应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加工项目、技术要求、工艺流程、合作期限、质量要求、价格、付款方式等合作条件。

2.签订合作协议后,加工厂商应根据合作协议确定的条件进行加工。

六、加工过程的管理1.加工过程中,加工厂商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工艺流程进行加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效果。

2.加工厂商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加工进度和加工中的问题,并根据公司要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3.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有权对加工厂商进行现场检查和质量抽查,以确保加工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七、质量验收与绩效评估1.加工完成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应对加工产品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应根据技术要求和工艺流程确定。

2.合格的加工产品,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应及时付款给加工厂商。

3.针对加工合作过程中的质量、效率和合作问题,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应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加工厂商进行奖惩措施。

八、违约处理1.如加工厂商在合作过程中违约,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如公司在合作过程中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九、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随时进行修改和调整。

2.对于本制度未能覆盖到的具体问题,可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以上即为委托加工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委托加工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加工质量和效率,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委托加工管理规程

委托加工管理规程

一、目的:规范委托加工的生产管理,保证外出加工产品的质量。

二、适用范围:外出加工的品种三、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规。

四、责任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五、内容:1.进行委托加工前,应选择合适的厂家进行生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1持有与我公司委托加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1.2交通便利;1.3价格合理;1.4能按要求及时加工并能保证产品的质量。

2.对加工企业进行简单的筛选后,由副总经理组织生产和质量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查小组,对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质量保证条件进行深入的考察,报总经理批准后最终确定加工厂家。

3.对于确定的加工厂家,我公司提供工艺规程、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技术资料,并采购合格的原辅料,派出相关人员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进行连继三批的试生产,检验后格后才能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4.签订加工合同后,报相关资料到省药监局进行备案,获得批准并取得《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后,才可正式进行委托加工。

5.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我公司派出相关人员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严格按GMP和公司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过程应有详细的记录,并且批生产记录应复印后随加工好的产品带回公司,复印的批生产记录存档备查。

6.《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届满后应及时的提交有关材料,报省药监局办理延期手续。

委托生产合同终止的,我公司应当及时办理《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注销手续。

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八月五日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第二十四条药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

第二十五条药品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一、概述为规范委托加工工作的管理,避免委托加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二、委托加工的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委托加工事项。

三、委托加工流程3.1 供方承诺供方接受委托前需出具委托加工技术方案和质量承诺书,并承诺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产品。

3.2 委托合同签署双方在技术方案、交货期限、质量标准、价格等方面达成协议后,签署委托加工合同。

3.3 委托加工实施供方在严格遵守委托方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加工。

3.4 委托方验收委托方在交付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交货期限等方面确认无误后,予以验收。

四、委托加工的质量控制4.1 原材料的选用供方在原材料的选用上应严格遵守委托方的要求,如有差错,应及时主动告知委托方。

4.2 加工工艺控制供方在加工工艺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委托方的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并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监控,严禁任何违反要求的行为。

4.3 质量检验在加工完成后,供方应对产品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

4.4 不良品处理供方如发现任何不良品,应及时将不良品与合格品分类,邀请委托方代表进行处理和确认。

五、委托加工的费用结算5.1 费用结算标准委托方和供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标准进行加工费用的结算,并书面确认费用结算方式。

5.2 付款方式委托方应按规定时间付款,供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发票、单据等支付凭证齐全后,及时将产品发运出库。

六、违约责任6.1 违约责任的承担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违约解决方式对于违约情况,委托方和供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七、其他7.1 保密条款两方应严格遵守与委托加工相关的所有商业和技术机密。

7.2 知识产权委托方应对侵犯任何知识产权的行为做出强烈谴责,供方应保护委托方的知识产权。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待完善之处,将不断修改更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规范委托加工的生产管理,保证外出加工产品的质量。

二、适用范围:外出加工的品种
三、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规。

四、责任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五、内容:
1.进行委托加工前,应选择合适的厂家进行生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1持有与我公司委托加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2交通便利;
1.3价格合理;
1.4能按要求及时加工并能保证产品的质量。

2.对加工企业进行简单的筛选后,由副总经理组织生产和质量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查小组,对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质量保证条件进行深入的考察,报总经理批准后最终确定加工厂家。

3.对于确定的加工厂家,我公司提供工艺规程、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技术资料,并采购合格的原辅料,派出相关人员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进行连继三批的试生产,检验后格后才能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4.签订加工合同后,报相关资料到省药监局进行备案,获得批准并取得《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后,才可正式进行委托加工。

5.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我公司派出相关人员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严格按GMP和公司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过程应有详细的记录,并且批生产记录应复印后随加工好的产品带回公司,复印的批生产记录存档备查。

6.《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届满后应及时的提交有关材料,报省药监局办理延期手续。

委托生产合同终止的,我公司应当及时办理《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注销手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14号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八月五日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章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药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

第二十五条药品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第二十六条委托方负责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和销售。

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详细考查,应当向受托方提供委托生产药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受托方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并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

第二十七条委托生产药品的双方应当签署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体规定双方在药品委托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八条注射剂、生物制品(不含疫苗制品、血液制品)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委托生产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疫苗制品、血液制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委托生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之外的其他药品委托生产申请,由委托生产双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第三十条药品委托生产的,由委托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受理。

第三十一条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章规定的条件对药品委托生产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委托方。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并自书面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