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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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09年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七次董事会,委托李伯耿教授出席了一次董事会。我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09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09年度,我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公司聘任董事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09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完整。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证券投资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网站专门开设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栏目,为投资者提供与公司沟通的平台。2009年度,公司还组织董事会成员、部分高管参加了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回答了投资者关心的提问。

3、自身学习情况。2009 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发了相关重要文件,本人积极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和董事行为等相关法规的理解,对于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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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联系方式

邮箱:shixm@

2009 年内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达到10个工作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仔细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审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在任职的剩余时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史习民

2010 年 4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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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09年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八次董事会,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我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09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09年度,我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公司聘任董事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09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完整。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证券投资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网站专门开设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栏目,为投资者提供与公司沟通的平台。2009年度,公司还组织董事会成员、部分高管参加了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回答了投资者关心的提问。

3、自身学习情况。2009 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发了相关重要文件,本人积极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和董事行为等相关法规的理解,对于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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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联系方式

邮箱:bgli@

2009 年内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达到10个工作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仔细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审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在任职的剩余时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伯耿

201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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