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司法亲子鉴定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力认证
四川省司法厅孔祥贵副厅长莅临中信司法鉴定所调研
四川省司法厅孔祥贵副厅长莅临中信司法鉴定所调研
2019年2月26日,四川省司法厅孔祥贵副厅长、司法鉴定管理局杨天永局长、柳靖副局长、吴智文,成都市司法局傅泽涛巡视员、司法鉴定管理处何凯蒂处长、唐映双副处长到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调研。
图1:孔祥贵副厅长等领导和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
在所员工合影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所长张爱平、副所长、机构负责人龚道银、党支部书记曹利春、及所领导郑州静等陪同视察了专业实验室、检测室、档案室、图书室及业务科室,张爱平所长向省厅及市局领导汇报了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2018年规范建设情况,
结合贯彻司法部司发(2017)11号意见及“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依法做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作,结合机构实际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图2:调研会议现场
孔祥贵副厅长等领导认真听取了中信司法鉴定所的情况汇报,并就司法鉴定发展的热点问题、技术队伍建设、规范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登记管理问题进行调研,肯定了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希望中信司法鉴定所以品牌建设优先,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依靠多年的中立诚信文化,打造一流的司法鉴定中心。
图3:孔厅长在调研中发言,右为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杨天永同志
图4:孔祥贵副厅长在调研中。
陪同调研的领导有:杨天永局长、柳靖副局长、傅泽涛巡视员、何凯蒂处长
图5:何凯蒂处长和吴智文在调研现场。
图6:张爱平所长陪同孔厅长等领导视察中信司法鉴定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16•【文号】国认实联[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认证认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认监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2012修订)(发布日期:2012年9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月1日)废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认实联[2009]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深入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统一和规范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依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司法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司法部共同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 1 日起实行。
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试点工作,应依据《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开展,并按照《准则》要求进行评审。
各地要组织宣传贯彻《准则》,及时开展动员工作,督促申请机构按《准则》的要求建立管理体系,参加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
在试行期间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上级机关。
在取得一定试点经验后,将适时对《准则》进行修订。
附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国家认监委司法部二○○九年四月十六日附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1.总则1.1为了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建立保持管理体系,确保科学、规范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为司法鉴定管理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7.04.27•【字号】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施行日期】201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司法局,省直各司法鉴定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制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重新明确如下:一、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是指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向委托人或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具体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表,表列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
附表外的司法鉴定项目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或当事人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司法工作需要及司法鉴定技术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司法鉴定:(一)涉及重大涉外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的鉴定;(二)除本机构鉴定人外,还需组织三名或三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的鉴定;(三)涉及多门学科或需要实验室特殊检验的鉴定;(四)经与委托人或当事人协商,共同认定为疑难、复杂的鉴定。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7.03.01•【文号】司办通[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的通知(2009修订)[失效](发布日期:2009年8月12日,实施日期:2009年8月12日)废止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的通知司办通[200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现将司法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7年3月1日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关于法医技术人员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的请示》的批复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司法部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司法鉴定研究和司法鉴定应用两种类型。
司法鉴定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副研究员、研究员。
司法鉴定应用类包括法医技术和物证鉴定技术。
法医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副主任法医师、主任法医师;物证鉴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第五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范围:(一)在司法鉴定科研机构或者教学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技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日期】2010.09.30•【文号】司发通[2010]179号•【施行日期】2010.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司发通[2010]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 (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关十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遴选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政法[2008]2号)的要求,由司法部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科技部等部门组成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委员会,履行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的的遴选职责。
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下,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委员会制定了《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办法》、《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评审标准》和《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工作。
经过各部门评审推荐、专家统一审核和遴选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报中央政法委员会批准,确定以下10家机构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机构按部门顺序,排名不分先后;各机构通过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评审的鉴定类别和鉴定事项附后):1.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2.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3.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4.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5.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6.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7.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8.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9.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10.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通过遴选,逐步建设、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既是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也是保证政法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诉讼职能,切实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及时解决多头重复鉴定、久鉴不决和鉴定意见“打架”等突出问题,又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政法机关社会形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大局。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赴四川邑州监狱为狱中服刑人员采集DNA亲子鉴定血样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
赴四川邑州监狱为狱中服刑人员采集DNA亲子鉴定血样
2019年2月21日,应委托人申请,为解决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大堰村毛XX家征地拆迁和儿子亲缘关系确定问题,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派出司法鉴定人朱大地等二人,赴四川大邑县邑州监狱为服刑人员钟XX现场采集血样,以用于做亲子鉴定用。
邑州监狱狱政科依法接待,安排到位。
采血工作非常顺利,得到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肯定。
四川邑州监狱介绍信
(2019)川邑狱狱政介字39号
监狱会见中心:
兹介绍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朱大地,壹人对一监区罪犯XXX
办理DNA亲子鉴定采血相关事宜。
请会见中心提供适宜场地。
(此介绍信限内部使用,今日有效)
证件登记:朱大地(司法鉴定执业证)510016188020
联系电话:朱大地(见上图)
现场有狱政科民警全程陪同,仅允许使用影像设备照相作为亲子鉴定证据采集用。
上图为采样现场
(文中委托人和当事人均为化名,有关人员不可以对号入座)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许可证》。
关于2018年度中秋、国庆大假期间业务正常开展的通知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
关于2018年度中秋、国庆大假期间业务正常开展的通知
各部门、各相关服务机构: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0年7月,是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注册的司法鉴定机构,目前共有七大类司法鉴定项目通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认证),连续多年获得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满意”结果。
本所现有办公业务用房1600平方米,拥有标准规范的法医物证实验室、法医临床检查室、法医病理工作室、法医毒物检验室、文书痕迹检测实验室、电子数据和车辆检测等实验室和PCR扩增仪、ABI3100基因测序仪、生物显微镜、高清扫描仪、高清文检检测仪等先进设备和设施。
主要鉴定业务有: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医疗纠纷鉴定、文书鉴定、印章鉴定、笔迹鉴定、文物艺术品司法鉴定、指纹鉴定等业务。
为了方便社会各界委托需求,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在中秋、国庆大假期间,安排了人员值班,所有案件受理业务、鉴定业务正常进行,欢迎上班一族在大假期间安排相关鉴定委托,特此告知。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受理: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一百六十八号花都财富大厦七层:欢迎致电:零二八捌七六七九九二一。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亲子鉴定怎么样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亲子鉴定怎么样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以下简称“法大法庭”)作为中国有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亲子鉴定机构,一直致力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解决亲子关系疑问以及维护家庭稳定。
下面,我们将探讨一下法大法庭亲子鉴定的方法和价值,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用,从而实现正确的个人和家庭决策。
首先,法大法庭亲子鉴定凭借其科学性和准确性深受信赖。
该研究所采用了最先进的DNA技术,可以通过比对被测人员之间的特定基因序列,评估他们之间的亲子关系。
这种准确度极高的技术可以排除可能的误差,确保亲子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在众多鉴定机构中,法大法庭凭借其一流的技术设备和专业团队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其次,法大法庭亲子鉴定的全面性也是其优势所在。
该研究所不仅考虑了标准的基因比对方法,还通过分析其他维度的信息来增加亲子鉴定的准确性。
例如,他们会综合考虑人体特征、血型、乳头形态等多个方面的特征来进行鉴定。
这种综合考虑的方法可以最大程度地排除错误因素,提供更全面和权威的鉴定结果。
同时,法大法庭亲子鉴定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
他们的报告不仅包含鉴定结果,还会详细解释鉴定的原理和方法,帮助客户了解鉴定的过程和依据。
在家庭亲子关系问题中,往往有心理和情感因素的干扰,客户容易陷入困惑和焦虑。
而法大法庭的报告可以为客户提供客观、科学的证据,帮助他们理性地面对问题,并作出合理决策。
最后,我们还需要强调,亲子鉴定并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工具,更是帮助家庭修复和谐、增进亲子间信任的有效手段。
即使在鉴定结果确认血缘关系的情况下,我们仍然鼓励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并通过合理有效的沟通,尽力修复可能受损的关系。
综上所述,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的亲子鉴定方法科学准确,全面综合,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
通过其权威和可靠的鉴定结果,我们可以消除疑虑,确保个人和家庭健康稳定。
对于有亲子关系疑问的家庭而言,法大法庭将是一个独立、公正、有效的选择。
让我们珍视家庭,借助科技手段将亲情、爱情和信任紧密相连。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认可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 可 证 书 附 件(注册号:CNAS L1484)名称: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签发日期:2009年08月21日 有效期至:2012年08月20日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5日附件1 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CHINA NA TIONAL ACCREDITA 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APPENDIX OF ACCREDITA TION CERTIFICA TE(Registration No. CNAS L1484)NAME: Institute of Forensic Science, Ministry of Justice, PRC RESS :No.1347, Guangfu West Road, Shanghai, ChinaDate of Issue: 2009-08-21 Date of Expiry: 2012-08-20 Date of Update :2011-01-2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 可 证 书 附 件(注册号:CNAS L1484)名称: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签发日期:2009年08月21日 有效期至:2012年08月20日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0日附件3 认可的授权签字人及领域CHINA NA TIONAL ACCREDITA 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APPENDIX OF ACCREDITA TION CERTIFICA TE(Registration No. CNAS L1484)NAME: Institute of Forensic Science, Ministry of Justice, PRC RESS :No.1347, Guangfu West Road, Shanghai, ChinaDate of Issue: 2009-08-21 Date of Expiry: 2012-08-20 Date of Update :2011-05-20。
国家认监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2012年修订)
国家认监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2.09.14•【文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国家认监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省司法厅(局):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2〕14号)精神,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司法部组织专家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进行了补充修订,现予印发。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并运行管理体系。
该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版准则同时废止。
附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认监委司法部2012年9月14日附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本准则依据司法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司法鉴定管理、资质认定等规定制定,同时符合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用要求。
1.3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应当符合本准则要求。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4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2.参考文件《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ISO/IEC 17025)GB/T18346《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ISO/IEC17020)3.术语和定义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8346)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司法鉴定通用术语。
司法鉴定 资质认定
司法鉴定资质认定
司法鉴定资质认定是指对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的资格审查和认可。
它是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
在中国,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由司法部和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管理。
具体的认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机构申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向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的申请。
2. 材料审核: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资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
3. 现场评审:对通过材料审核的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评估机构的技术能力、实验室条件、质量管理等。
4. 审批决定:根据现场评审结果,司法行政机关作出是否授予司法鉴定资质的决定。
5. 监督管理:对获得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资质要求。
通过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的机构和人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其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
这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查询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资质信息,选择可靠的鉴定服务。
关于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的申诉意见
关于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的申诉意见我是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人。
在与玉田县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我对其所提供的《病程记录》和《转入记录》中的“石福祥”签名和指纹均不是本人按捺指印及《转入记录》的‘石福祥’的签名进行前后相互比对鉴定。
然而经玉田县人民法院委托我本人选定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可是司法鉴定机构仍然没有认真详细地进行分析、研究、考虑签名人的签写时的生理特征、心理因素和学习写字时的方式、方法环境条件的不同,书写的习惯也不相同,同时忽视了签写时的用力程度和视觉限制。
并且没有详细的询问当事人签名时的心理和环境等具体身处地的详细情况,忽略了我就是病人当时是在ICU的心脏重症监护室情况,在有监护仪器监护下同时手背上还扎着输液针,连输十几小时,躺在病床上是不能签写舒畅和书写的力度程度及视觉受限等具体情况。
鉴定人没有按照司法部和司法监督管理局2010-04-07联合颁发的【司法鉴定技术规范】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之中的条款详细规定而鉴定:签名鉴定具有签名笔迹字数少的特征,重复的机会少,无词汇、语音、语法性特点,笔迹本身就反眏书写人书写习惯的信息量有限,不易抓住有规律的书写习惯,增加了检验的难度和鉴定的复杂性,书写特征反映不明显,笔迹特征的本质不好把握等难点。
签名是在特定的文件上的特定部位书写姓名的一种特殊的书写活动,表示书写人对整份文件或文件部分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确认,其行为具有法律层面的意义。
然而司法鉴定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没有认俩个‘石福祥’比对笔迹签名的区别差异!同是在医院病床上书写自己名字,差异悬殊,就不值得你们高级工程师怀疑吗?有辱“科学“二字!!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的司法鉴定中心就武断的出具了鉴定意见,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二十二、二十九条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第十条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司法亲子鉴定中心收费标准
司法亲子鉴定中心收费标准
司法亲子鉴定是一项涉及家庭关系和法律纠纷的重要程序,而鉴定中心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和公平性。
为了明确司法亲子鉴定中心的收费标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我们特制定了以下收费标准:
一、亲子鉴定基本收费。
1. 亲子鉴定基本费用为每组5000元,包括亲子鉴定的基本费用、实验室检测费用以及鉴定报告费用。
2. 若需要进行复核鉴定,每组收费2000元,复核鉴定费用包括实验室检测费用以及复核鉴定报告费用。
二、亲子鉴定特殊费用。
1. 若当事人要求加急鉴定,每组额外收费2000元,加急鉴定将在收到样本后48小时内出具鉴定报告。
2. 若当事人要求上门取样,每次服务额外收费500元,上门取样服务仅限于当事人所在城市范围内。
3. 若当事人要求亲子鉴定报告加盖司法鉴定中心公章,每份报告额外收费200元。
三、收费说明。
1. 收费标准中所列费用均为含税价格,当事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 当事人需提前预约亲子鉴定时间,并在预约时支付50%的鉴定费用作为预付款,剩余费用在出具鉴定报告时一并支付。
3. 若当事人需取消已预约的亲子鉴定时间,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知鉴定中心,否则预付款将不予退还。
以上即为司法亲子鉴定中心的收费标准,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标准执行,确保收费公平、透明。
希望当事人能够理解并配合我们的收费政策,以便顺利完成亲子鉴定程序。
感谢您的配合与信任。
司法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部批司法鉴定机构调整管理方式的通知
司法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部批司法鉴定机构调整管理方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6.03.22•【文号】司鉴字[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司法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部批司法鉴定机构调整管理方式的通知司鉴字[2006]7号北京、天津、黑龙江、湖北、湖南、重庆、陕西省(直辖市)司法厅(局),部批各司法鉴定机构: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实施,经国务院批准司法部重新修改制定颁布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5号令)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6号令)(以下简称两办法)。
根据《决定》和两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法部今后不再直接受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有鉴于此,为了保证司法部审批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健康有序地发展,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凡是2005年10月1日前经由司法部批准设立的16个司法鉴定机构及所属司法鉴定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律交由司法鉴定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部批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管理权限下移地方管理后,各有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统筹规划,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原部批司法鉴定机构的积极作用,司法部也将继续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各部批司法鉴定机构接此通知后,也应及时与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共同努力,顺利完成调整工作,保证鉴定活动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2006年3月22日附件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所在地情况表机构所在地:北京市(10个)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华科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中国科协司法鉴定中心机构所在地:天津市(1个)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中心机构所在地:黑龙江省(1个)黑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机构所在地:湖北省(1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机构所在地:湖南省(1个)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机构所在地:重庆市(1个)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机构所在地:陕西省(1个)西北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
四川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一、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1500-2000元/具;死亡方式鉴定:1500-2000元/具;死亡时间推断:1500-2000元/具;致伤(死)物认定:800-1200元/件;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800-1200元/件;死后个体识别:2000-2500元/具。
热门城市:张家口律师济宁律师常州律师宿州律师呼伦贝尔律师云浮律师巴彦淖尔律师鸡西律师扬州律师现今,因人们生活中各种所需,各种鉴定机构营运而来。
当我们准备前去做鉴定时,不妨先了解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并做好相关准备。
下面我们以四▲川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四川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附后)。
▲第七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
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机构【最新】
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
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2007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
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2008年12月,中心有6类23项通过实验室认可。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后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
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心专业机构和专业特长涉及法医病理损伤鉴定、法医物证鉴定、DNA 鉴定、毒物检验鉴定、毒品检验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枪弹物证检验鉴定、爆炸物证检验鉴定、视听技术检验、文件鉴定、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书写材料和书写时间的检验等方面。
中心在职人员300余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28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博士26人,硕士60人。
中心主要负责中央和公安部交办的物证检验鉴定和现场勘验工作,以及省级公安机关提交或其他相关机关委托的各类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
自中心成立以来,已检验鉴定各类案件13万余起,参与了不同时期我国很多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的现场勘验或检验鉴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书鉴定通用规范(做文书鉴定规范标准)
目次前言 (II)第1部分文书鉴定通用术语 (1)第2部分文书鉴定通用程序 (10)第3部分文件物证的勘验和提取要求 (22)第4部分文书鉴定样本的收集和制作要求 (27)(本文稿由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整理并提供,请及时管理,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是四川省司法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专业文书鉴定)前言《文书鉴定通用规范》是由系列规范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范的预计结构。
——第1部分:文书鉴定通用术语;——第2部分:文书鉴定通用程序;——第3部分:文件物证的勘验和提取要求;——第4部分:文书鉴定样本的收集和制作要求。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旭、施少培、凌敬昆、钱煌贵、徐彻、卞新伟、孙维龙、奚建华、陈晓红。
(本文稿由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整理并提供,请及时管理,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是四川省司法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专业文书鉴定)第1部分文书鉴定通用术语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文书鉴定中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文书鉴定中各项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1986-12-22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95-12-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03-25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GB/T 16159-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3715-1992 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分词规范GB/T 12200.1-90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1 部分:基本术语GB/T 12200.2-94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2 部分:汉语和汉字GB 5007.1 信息技术汉语编码字符集(基本集)24点阵字型GB 5007.2 信息技术汉语编码字符集(辅助集)24点阵字型GB 5199 信息技术汉语编码字符集(基本集)16点阵字型GB 9851.1-9 印刷技术术语GB/T 17004 防伪技术术语3 术语和定义3.1 GB/T 12200.1-90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1 部分:基本术语和GB/T 12200.2-94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2 部分:汉语和汉字中确立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1 语言:为了传递信息而使用的一组字符、约定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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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司法亲子鉴定通过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认证
近日,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官方网站获悉,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2016年度DNA亲权鉴定能力认证项目,申报两项,以一项满意、一项通过的好成绩,得到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专家的认可。
其中:亲权鉴定(血斑)/CNAS Z0090获得通过的好成绩;个体识别(血斑与唾液斑)/CNAS Z0087获得满意的好成绩。
以上成绩的取得,标志着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亲子鉴定、亲权鉴定技术和服务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0年7月13日,是四川省司法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现有业务用房535平方米,拥有文件检测仪、PCR扩增仪、ABI3100基因扩增仪、生物显微镜、车辆检测仪等先进设备。
拥有标准规范的法医物证实验室、文书痕迹检测实验室、法医临床检查室、机动车检测体系。
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员40余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鉴定人员13名。
2016年2月通过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2016年8月获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工作(简称解决黑户口)定点亲权鉴定机构。
本次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能力认证,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亲权鉴定
项目得到国内最高认证认可机构的认可,从而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鉴定结果有了客观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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