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是什么
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是什么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对于证据的收集,要根据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原则。
下面就为你详细介绍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
证据的合法性在各国不同的法系有不同的界定。
大陆法系国家将证据的合法性称为证据能力,即一定的证据材料能否成为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据的资格,这种资格是法律所赋予的,所以证据能是证据的法律属性。
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合法性表现为: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的来源,合法的形式,由合法的主体通过合法的途径方法收集,并经依法查证、核实与判断。
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2款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64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可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这些都是关于证据合法性要件的规定。
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要求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通过两个司法解释体现出来,具体落实在录音资料这一证据种类上。
行政诉讼中,关于证据的合法性规定与民事诉讼中的规定相同。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6月4日通过,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中的第58条规定:“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55条规定了合法性的审查内容:“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中举动合法性:一证据是否合法定形式;二证据的取得是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关于非法证据可采性,世界各国的做法也不一致。
一些大陆法系国家,一方面立法规定禁止采信非法证据;另一方面规定,在有必要采信时,必须经过合法的转化,把非法证据转化合法证据之后,方可采信。
同时,对非法收集证据的侦察人员,还要根据违法程度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诉讼证据的特征是由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三个进步因素构成的。
证据三性的规定有哪些
证据三性的规定有哪些一、证据合法性审查判断方法。
证据合法性,是指证据形式及证据收集主体、方法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对证据的采信须经法定审查程序。
二、证据真实性审查判断规则。
所谓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内容或者证据事实是真实的,不是想象、臆测或者虚构的。
三、证据相关性审查判断技巧。
在诉讼案件当中证据是相当重要的,一份真实有效的证据是反映案件本身真实性的关键,证据必须具有“三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
那么证据三性是什么?证据三性的规定有哪些?下面的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证据合法性审查判断方法。
证据合法性,是指证据形式及证据收集主体、方法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对证据的采信须经法定审查程序。
证据合法性主要解决证据资格即证据能力问题。
对证据合法性审查主要侧重形式方面要求,其依据系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具体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证据载体是否合法。
证据表现形式是否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刑事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
如果“证据”不符合上述七种表现形式,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采信,如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实质上其应属证人证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证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具证人资格,即使该证明具有单位盖章,如果没有自然人签字,亦不符合证人证言的法定形式,不能作为证人证言采用,其又不符合其他六种证据表现形式,故其不具证据能力,应排除在诉讼之外。
2、审查取证主体是否适格,取证方法和程序是否合法。
关于取证主体,侦查、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应有二人以上,讯问(询问)人与记录人为一人,则违背主体方面要求,导致侦查结果无效或削弱相关证据的证明力;侦查实验应当经侦查机关负责人的签字,扣押邮件、电报须经相关侦查、检察机关负责人的批准;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传讯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关于时间的限制要求等,就证据类型而言,一般有如下审查重点。
证据的三性是指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什么
律师解答
证据三性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客观真实性是指证据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有效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关联性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合法性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税务稽查程序中的证据合法性审查
税务稽查程序中的证据合法性审查在税收领域,税务稽查是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规定,并准确申报纳税义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税务稽查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对于发现税务违法行为以及税务争议解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保证税务稽查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合法性审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税务稽查中的证据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性税务稽查是行政执法的一种特殊形式,涉及到纳税人的权益保护和合法权益的维护。
证据合法性审查是确保稽查过程公正、严谨的关键一环。
只有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才能够在税务争议解决中被承认,否则会给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不必要的侵害。
二、税务稽查中的证据合法性审查原则1. 合法性原则:稽查人员在获取证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能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2. 适用性原则:所获取的证据必须与税务稽查的对象和目的相适应,不能超出合理范围。
3. 客观性原则:证据必须准确、真实、客观,不能虚构或歪曲事实。
4. 守信原则:稽查机关在获取证据的过程中,要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避免不当泄露和滥用。
三、税务稽查中的证据合法性审查方法1. 合法获取:稽查人员在证据的获取过程中,必须依法取得搜索证、扣押证等相应的执法手续,严禁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2. 审查真实性:对于税务稽查获取的证据,应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
可以通过调阅相关的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等材料,核实证据的真实性。
3. 比对一致性:将所掌握的证据与相关资料相比对,确保证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向纳税人索取相关文件进行核实。
4. 规范记录:在稽查过程中,应当详细记录证据的来源、获取方式、保存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四、处理非法证据的方法如果发现所获取的证据存在非法性,稽查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排除,不能将其作为稽查结论的依据。
在税务争议解决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的影响。
同时,稽查机关应当对于违法获取证据的行为进行追责,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证据三性的法律规定详细解读
证据三性的法律规定详细解读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证据的“三性”看似简单,实际上真正的理解适用是非常复杂的,在法庭上对证据质证主要是围绕“三性”进行,最终,法院也通过对证据的“三性”进行审查而决定是否采纳。
证据作为法律上进行判定的依据,十分重要,不是随便的任何材料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对于证据的要求,法律规定得十分细致,必须满足这些规定,证据才合法。
可是很多人因为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入总是容易误解,引起很多问题。
因此下文将详细介绍证据三性的法律规定。
证据的三性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证据的“三性”看似简单,实际上真正的理解适用是非常复杂的,在法庭上对证据质证主要是围绕“三性”进行,最终,法院也通过对证据的“三性”进行审查而决定是否采纳。
通常,民事诉讼是当事人的利益冲突、心态对抗的一种法律形式,而民事证据在诉讼中起着推动或制约诉讼发展的作用,它既是诉讼开始的基础,也是诉讼继续进行的推进器,还是引导诉讼走向终结的决定性元素。
或者可以说,民事诉讼实质是双方证据的对抗过程,可见,民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固而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是司法裁判的基础和依据,也是保障民事案件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生命线”。
笔者结合自己在审判实践中的体会,略谈对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理解,以期望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一、证据的真实性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
有时,一份证据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伪造的,但其中的内容却是不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同样不具有真实性,即真实性包括形式上的真实和实质上的真实两个方面,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形式上的真实必须服从实质上的真实,质证时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否则,该证据就不具有真实性。
二、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有七种法定形式,凡不符合这七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2)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
证据三性原则是怎样的
证据三性原则是怎样的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有七种法定形式,凡不符合这七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2)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一份证据材料想要被用来当作证据使用,需要符合“三性”特征,而这三性即为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
审查证据的“三性”在司法实践中极为重要。
那么▲证据三性原则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证据“三性”的要求证据“三性”要求包括合法性要求、关联性要求和客观性要求。
对证据“三性”的审查分析并不是局限于在法庭上由法官来进行。
实际上,包括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内的公安司法机关以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都要对自己或他人收集来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分析。
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必须对自己收集来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分析,确认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合法、相关、客观真实,并在此基础上,确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才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同样,在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或者自行补充侦查所收集的证据材料经过审查分析,认为据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单个证据和全案证据达到了法定的要求,才能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判阶段,法官对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同样存在一个审查分析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才能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判决。
辩护律师对证据也同样需要进行审查分析,一方面用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另一方面质疑控方的证据和反驳控方的主张。
▲(一)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对证据合法性要求包括:1、证据必须由法定人员收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收集证据的法定人员包括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
非上述法定人员所收集的证据,法律不认为其具有证据能力。
2、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
证据审查判断方法
证据审查判断方法证据审查判断方法是指在法庭审判中对所提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据与事实之间的关联性进行评估和判断的一种方法。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证据审查判断方法:1. 证据的收集和保护:首先要对证据进行收集和保护,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可以通过现场勘查、录像录音等方式收集证据,并妥善保管,以防止证据被篡改或损坏。
2. 证据的合法性审查: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包括证据的获取方式、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完整性等方面。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才能在法庭上使用,否则将被排除。
3. 证据的真实性审查: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1) 是否存在虚假证据:对证据的出处、完整性进行核实,判断证据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况。
(2) 证人信誉度:对提供证据的证人进行调查和评估,判断其信誉度和可靠性。
(3) 证据与事实的一致性:对证据所反映的事实进行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判断证据与事实之间是否一致。
4. 证据的可信度评估:对证据的可信度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考虑:(1) 证据的来源可靠性:评估证据来源的信誉度和权威性,如专家鉴定、公证机关等;(2) 证据的证明力:根据证据的种类、数量、规模、证据链等因素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大小;(3) 证据的相互印证:将不同来源的证据相互印证,增加证据的可信度。
5. 证据与事实的关联性判断:对证据与事实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判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证据的直接关联性: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直接相关,是否能够证明案件中的某个或某些事实;(2) 证据的间接关联性:通过多个证据的综合分析和推理判断,确定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间接关联性;(3) 证据的证明能力:判断证据能够真实、准确地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以上是一种常见的证据审查判断方法,通过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与事实的关联性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关系。
在实际的法庭审判中,审判机关还会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措施对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
证据三性法条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证据三性法条的相关内容有哪些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第二,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第三,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
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知道▲证据三性法条,在法庭上提交证据时会不会被采纳对一场官司的胜败至关重要。
什么样的证据才会被法官采纳呢,证据必须符合他自身的三个特性才能够被作为证据进行提交,下面简单的介绍一下“证据的三性都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0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本条是关于质证的对象规定,即证据的“三性”。
释义如下:质证的对象是质证的重要内容之一。
质证的目的是确定证据是不是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因此,质证的对象应当是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特性。
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特性,表现在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方面。
质证时,应当围绕这两个方面来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质证应当审查证据的证据能力。
证据能力,也叫做证据资格或者证据的可采性。
它是指证据作为定案的根据时应当具有的性质。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证据理论,任何一个具体事实,要成为定案的根据,必须符合以下三个特征。
▲1、真实性。
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
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
任何案件事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间发生的。
案件事实发生后,必然会在客观外界遗留下某些物品或痕迹。
这些事实以及它们同案件事实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但这不意味着有关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一定是客观真实的,从认识论上讲,一个案件发生后,它在客观外界的遗留物,必须被人们反映。
但一切所观察到的,反映在主体中的通过语言、文字陈述出来的事实,都属于经验事实。
法庭上,证据的三性是如何认定的?
法庭上,证据的三性是如何认定的?所谓“证据的三性”,即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的三性展开质辩的过程,通称为“质证”。
因此,我国司法实务中的质证活动,在内容和对象上指向的就是证据的三性,学理上称之为“三性质证”模式。
对证据三性的质辩活动,在控辩双方的角度而言,是质证,而从法官的角度来说,组织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则是一种证据调查活动,因此,“三性质证”模式同时也是我国刑事庭审基本的证据调查模式。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呢?一、书证、物证1、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相的一切物品、符号和图形。
其证明力的特点是客观真实性比言辞证据要强。
因此对书证这一间接证据的质证一般针对:(1)书证是否伪造或变造,即对真伪进行争议,是否是原本、正本、副本或者节录本。
这就要求对原件提取发现过程进行说明;(2)书证与本案事实是否有联系;(3)书证的获取渠道是否合法;(4)对书证的鉴定结论进行争议;(5)对书证的原作者的复查问题及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2、物证是能够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以及其他能够揭露和证明案件发生的物品和痕迹。
物证同其他证据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
对物证的质证一般为:(1)物证是否原物、它被搜集的方式、来源、保存方式;(2)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即与主要犯罪事实存在哪些客观联系,对主要犯罪事实能够证明什么;(3)有无其它证据予以佐证。
如凶器是否经过被告人辨认,血迹有无鉴定,是否与被害人或被告人血型一致,有无证言证明谁拿的凶器,和其它证据是否有矛盾点,消除矛盾是否合理等;二、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做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
证人陈述的情况可以是亲自听到或看到的,也可以是别人听到或看到而转告的。
证据的审查与鉴定
证据的审查与鉴定在司法领域中,证据的审查与鉴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们对于案件的结果和公正司法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证据的审查与鉴定进行深入的探讨。
I. 证据的审查证据的审查是指法官或法庭对提供的证据进行仔细的审视和评估。
审查的目的在于筛选真伪、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只有通过审查的证据才能被纳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案件的事实和争议进行证明和解决。
在进行证据审查时,法官需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法官必须确认证据的采集和获取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证据才能被接受。
2. 可信度原则:法官需要综合考虑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可信度、物证的可靠性等多个因素来判断证据的可信度。
3. 相反证据原则:法官需要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反证据,不只是着重在一方提供的证据上进行审查。
4. 比较分析原则:法官需对相互冲突或相互关联的证据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形成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在证据的审查过程中,法官还有权对证据进行适当的排除或限制。
例如,对于违反法律规定获取的证据、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证据、以及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不利的证据等,法官可以予以排除或限制使用。
II. 证据的鉴定证据的鉴定是指通过专业鉴定人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和判断,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鉴定人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能够正确地进行鉴定工作。
他们独立、中立地开展工作,对证据进行仔细研究,并出具鉴定意见或报告。
在进行证据鉴定时,鉴定人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中立原则:鉴定人必须在工作中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
2. 法律遵循原则:鉴定人需要清楚地了解和遵守与鉴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鉴定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严谨细致原则:鉴定人应该以严谨和细致的态度对待每一项鉴定工作,确保其准确性和可信度。
4. 专业知识原则:鉴定人需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科学的鉴定方法,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民事诉讼中的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
民事诉讼中的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审理时,需要进行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
实体审查主要关注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程序审查则主要关注案件的合法性、正当性和程序规范性。
本文将对民事诉讼中的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进行探讨。
一、实体审查实体审查是指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的过程。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必须对案件的实体进行审查,以便正确裁决案件。
1. 事实审查事实审查是指法院对案件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院应将各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争议进行逐一审查,并通过调查取证等方式获取相应的事实证据。
法院应在进程中确保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挖掘出案件真实的事实。
2. 证据审查证据审查是指法院对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院应当评估和鉴定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院应当采纳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排除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
证据审查是确保案件审理基于真实、准确的证据的重要环节。
3. 法律规定审查法律规定审查是指法院对争议案件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院应当综合各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辩论意见,以及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来为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
法律规定审查是确保案件审理基于明确、适用的法律依据的重要环节。
二、程序审查程序审查是指法院对民事诉讼程序是否合法、正当和规范进行审查的过程。
程序审查的目的是确保案件的审理过程合法有效,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 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是指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院应当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关键环节,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要求,规范案件的审理过程。
2. 正当性审查正当性审查是指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和公开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院应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保证各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确保当事人享有进行辩论和申辩的权利,打破任何可能影响审判公正的因素。
刑事证据的三性是怎样的
刑事证据的三性是怎样的一、合法性。
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二、真实性。
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
三、关联性。
刑事案件对证据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一个证据要想被拿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它就必须要满足证据的三性才行,那么,你知道刑事证据的三性是怎么样的吗?下文在下文做了详细的介绍,大家有兴趣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简称为证据“三性”。
审查证据“三性”是公安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不可或少的重要一环,也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知道,某个证据材料要被用来作为定案的根据,就必须是合法可采、客观和与案件事实相关的,三个特性缺一不可。
如果收集来的证据材料是不合法的、非客观的或者与本案无关联的,就不得据以认定案件事实。
一、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对证据合法性要求包括:1、证据必须由法定人员收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收集证据的法定人员包括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
非上述法定人员所收集的证据,法律不认为其具有证据能力。
2、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法定人员收集证据的程序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这些程序性规定涉及收集证据的方法、手段、步骤和途径。
有的是从积极方面予以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91条至95条规定了关于收集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具体方法、步骤;有的则是从消极方面予以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3、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种类;为了从形式上保障证据内容具有客观性,我国法律对证据的种类作出了明确规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刑事证据包括以下七种,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
3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要点
3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要点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是指对案件中使用的证据进行合法性检验的过程,旨在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减少错误判断和冤假错案的发生。
下面就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要点进行详细阐述。
1.证人证言的合法性:要对证人的身份、资格、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审查。
证人必须具备作证能力,即具有法律认可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证人的证言必须基于个人的直接感觉、观察和知识,不能凭空捏造。
2.客观证据的合法性:要查明证据的获得方式和取得经过。
对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如非法搜查、非法窃取、非法侦查等,要予以排除。
同时,对于证据的鉴定、检验、固定和封存等程序也要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3.银行、电信等机构的记录证据:要审查证据是否来自合法的机构提供,以及机构提供证据的合法性,如是否经过授权、是否保密、是否真实可信等。
二、证据的收集过程审查证据的收集过程必须合法、规范、公正,否则可能导致证据的非法性和不可信性。
在证据收集过程的审查中,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搜查和抄录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搜查和抄录证据必须依法进行,必须有合法的搜查和抄录令,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否则,证据的合法性将受到质疑。
2.合法扣押和封存证据:扣押和封存证据必须依法进行,并记录相关程序和细节。
同时,对证据的封存和保管也要符合规定,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监控录像和录音等证据的采集:监控录像和录音等证据的采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有合法的采集令,不能违反个人隐私权和信息保密的原则。
三、证据的鉴定和检验审查对于一些科学技术鉴定和检验所得的证据,应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在鉴定和检验审查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和权威性:要审查鉴定机构的合法性和资质,以及参与鉴定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鉴定和检验的程序是否合法和规范:鉴定和检验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出现程序违法、程序瑕疵等情况。
证据审查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证据审查的基本原理是什么证据审查是司法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是法院对诉讼双方所提出的证据进行判断和评估的过程。
证据审查的基本原理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证据必须合法获取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合法获取的证据才能作为审判的依据,否则将会被认为是非法证据,并且在审判过程中不予采纳。
法律规定了证据的获取方式,包括侦查取证、律师凭证、公证取证等。
二、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要求证据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案件的事实真相。
法庭认定的事实应当有确凿的证据予以支持。
这就要求证据应当是客观存在、可以观察、评审和复制的,不能凭空臆造或捏造。
法庭在审理中会对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实,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三、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指的是在证据审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方提供的证据,确保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案件的真相。
证据必须是全面、完整、充分的,不能遗漏重要的证据,也不能有意或无意地歪曲或削弱证据的意义。
法庭在审理中,会根据证据的分量和证据的得力性来判断其对案件的影响力。
四、适用性原则适用性原则要求选择与案件有关联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
不仅要求证据与案件相关,还要求证据具有一定的关联性、相关性和足够的说服力。
因此,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法庭会对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可比性进行评估,确保选择最适用的证据。
五、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指的是要选择和评估对案件结局起关键作用的证据。
该原则强调在证据审查中要重点关注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优先选择那些对案件真相有重大意义的证据。
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会依据证据的证明力和重要性来决定是否予以采纳。
六、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是证据审查的核心原则,它要求法院在证据审查过程中要维护诉讼双方的公平权益,确保审判的公正性。
法院在证据审查中应当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公正、公平、中立的评估,不偏袒任何一方,不追求结果,而是追求真相和公正。
综上所述,证据审查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适用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公正性原则。
《监察法》实施中的证据合法性问题分析
《监察法》实施中的证据合法性问题分析随着《监察法》的实施,对于证据合法性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依法收集、保管、审查和运用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
在实际操作中,证据合法性问题依然存在一定的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对《监察法》实施中的证据合法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监察法》中的证据合法性要求《监察法》对于证据的要求和使用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据的合法性要求:《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必须依法进行,遵循法定程序和方式,保障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监察机关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不得拒绝、阻挠当事人提供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不得强迫证人作伪证。
2.证据的保密性要求:《监察法》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涉密证据,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保密,并严格审查使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泄露或滥用。
3.证据的审查和质证程序:《监察法》规定,证据在案件办理中应当进行审查和质证程序,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当事人有权对证据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的相关证明材料,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审查、质证,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二、《监察法》实施中的证据合法性问题尽管《监察法》对证据的合法性要求和处理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1.证据获取的合法性难以保障:在一些案件办理过程中,监察机关可能面临证据获取的难题,特别是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涉密证据时,可能因为法律规定不够清晰或者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导致证据的获取难以做到合法合规。
2.证据保密性难以保障:一些涉密证据的保密性难以得到严格保障,可能存在泄露或者滥用的风险。
特别是在案件办理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者多个人员的配合时,保密性的难题可能会愈发凸显。
3.证据审查和质证程序不够完善:在一些案件中,因为证据的复杂性或者争议性,可能存在着审查和质证程序不够规范和完善的问题。
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
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在司法审判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而在证据审查中,个别证据的判断标准更是至关重要。
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主要包括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充分性和重要性等方面。
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对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证据的合法性是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重要标准之一。
合法的证据是指在获取和使用过程中合乎法律规定的证据。
在司法审判中,只有合法获取的证据才能被认定为有效证据。
因此,在个别证据的审查中,首先要对证据的获取过程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其次,证据的真实性也是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重要标准之一。
真实的证据是指能够真实反映事实的证据。
在个别证据的审查中,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验证,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避免虚假证据对案件审判的影响。
再次,证据的充分性是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重要标准之一。
充分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在个别证据的审查中,需要对证据的充分性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案件事实,避免因证据不充分而导致案件审判的不公正。
最后,证据的重要性也是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重要标准之一。
重要的证据是指对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的证据。
在个别证据的审查中,需要对证据的重要性进行准确的评估,确保重要证据能够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案件审判起到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主要包括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充分性和重要性等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证据审查,才能保证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因此,在司法审判中,需要高度重视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确保证据的合法、真实、充分和重要,为案件审判提供有力的支持。
税务稽查程序中的证据合法性审查方法及典型案例分析
税务稽查程序中的证据合法性审查方法及典型案例分析税务稽查是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税务申报、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和纠正的一项重要工作。
而在税务稽查过程中,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是保证稽查工作公正进行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介绍税务稽查程序中的证据合法性审查方法,并通过分析一些典型案例,探讨合法性审查的实践意义。
一、税务稽查程序中证据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性证据合法性审查是确保税务稽查工作合法、公正进行的基本要求。
在税务稽查中,证据的合法性如同审判中的相关规定一样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通过合法性审查,可以有效地保证双方权益的平衡,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有助于稽查人员科学、公正地进行稽查工作。
二、税务稽查程序中的证据合法性审查方法1. 审查证据的来源合法性税务稽查中的证据通常来源于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账簿、发票凭证、银行存折等,以及税务机关获取的相关信息。
稽查人员需要审查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来源真实可靠等。
2. 审查证据的合法获取程序稽查人员在获取证据过程中应该遵守合法的程序,包括是否经过法定授权、是否遵循法定程序等。
例如,不能私自搜查纳税人的财产,不能非法获取纳税人的通信记录等。
3. 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稽查人员需要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会计账簿、单据凭证等证据,可以通过核对原始凭证、对比各项数据的一致性等方式来审查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审查证据是否具备证明效力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时应具备一定的证明效力。
稽查人员需要审查证据是否能够清晰、明确地证明案件事实,并排除其他合理解释的可能性。
三、典型案例分析1. 某企业税务申报造假案某企业在税务申报中虚增成本,以减少应缴税额。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稽查,通过审查企业的会计账簿和单据凭证,发现虚增的成本是通过无效的购销合同进行的。
税务机关依法认定企业税务申报存在造假行为,并对其进行罚款和补缴税款的处罚。
2. 某个人涉嫌逃税案某个人涉嫌逃税,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调查和稽查。
证据法规定证据的收集审查与运用的法律规定
证据法规定证据的收集审查与运用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案件依法审理、公正裁判,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我们将在本文中对证据法中关于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证据的收集1.指定证据的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法庭可以指定当事人提供特定证据。
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搜查、勘验、检查、侦查等方式的证据收集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可以通过举证、申请证据保全等方式进行证据收集。
2.证据收集的原则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原则,例如合法性原则、保密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要求证据的收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保密性原则要求在证据收集过程中要确保证据的保密性,真实性原则要求证据的收集必须真实、客观。
3.证据的保全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法院有权依法对申请的证据进行保全措施,例如冻结、扣押财产、查封物品等。
二、证据的审查1.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法院在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时,首先要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这包括要求证据的来源合法,证据获取的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2.证据的真实性审查除了合法性审查外,法院还会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法院会考虑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以及是否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性。
3.不得使用非法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得使用非法获取的证据。
非法证据一般指违背法律规定获取的证据,例如非法窃听、非法拍摄等方式获得的证据。
三、证据的运用1.证据的鉴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涉及需要专门的专业技术知识来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和效力,法院可以进行证据的鉴定。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
2.证据的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需要针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支持,即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则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反的证据。
证据法认证的名词解释
证据法认证的名词解释证据法认证是指法庭对提交的证据进行真实性、合法性与可信性的审查和确认,以确定其是否适用于审判过程中的相关事实和法律争议。
证据法认证在司法实践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的目的是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以及减少司法错误的发生。
证据法认证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过程,涉及到多种因素和标准。
首先,证据法认证要求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这意味着法庭需要核实证据的来源和制作过程。
例如,在处理书面证据时,法庭可能会要求通过勘查文件的水印、手写文字、签名等来确定其真实性。
对于电子证据,法庭可能会考虑数据的完整性、数字签名或者鉴定专家的证词。
通过这些手段,法庭可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从而避免虚假证据对审判结果的干扰。
其次,证据法认证要求保障证据的合法性。
这意味着法庭需要审查证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例如,在处理与隐私权有关的证据时,法庭可能要求限制证据的使用和披露。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证据,法庭可能会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泄露。
通过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认证,法庭可以确保证据的使用不违反法律规定,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此外,证据法认证要求评估证据的可信性。
这意味着法庭需要对证据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和权衡。
法庭可能会考虑证人的可信度、证据的一致性、证据之间的相关性等因素。
法庭还可能会调查证据的真实性,例如通过证人盘问、鉴定专家的证词或者其他专门的调查手段。
通过评估证据的可信性,法庭可以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和权威性,从而做出公正的决策。
在证据法认证的过程中,法庭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认证标准。
这些标准可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也可能是法院根据经验和实践形成的。
例如,对于涉及高科技犯罪的案件,法庭可能会对数字证据的认证标准进行专门的规定和培训。
通过制定和遵守认证标准,法庭可以确保认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从而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虽然证据法认证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它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名词解释质证
名词解释质证质证是指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和质疑的过程,是诉讼中重要的环节之一。
本文将介绍质证的概念、目的、分类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3篇《名词解释质证》,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词解释质证》篇1一、概念质证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对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质疑的过程。
质证的目的是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便法院能够根据可靠的证据作出正确的裁判。
二、目的质证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核实证据的真实性。
通过质证,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
2. 核实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通过质证,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合法。
3. 核实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其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存在联系。
通过质证,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关联。
4.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质证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质证,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质疑,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分类质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直接质证。
直接质证是指当事人对对方提交的证据直接进行审查和质疑。
2. 间接质证。
间接质证是指当事人通过对其他证据的审查和质疑,来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3. 法律质证。
法律质证是指当事人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法律上的审查和质疑。
4. 事实质证。
事实质证是指当事人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事实上的审查和质疑。
四、程序质证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质证。
2. 法院审核。
法院审核当事人的质证申请,确定质证的时间和地点。
3. 质证会议。
在质证会议上,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质疑。
4. 法院裁定。
《名词解释质证》篇2质证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等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质疑、核实和辩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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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
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非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法庭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1)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3)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真实性审查
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虚假的、捏造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1)证据形成的原因;
(2)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3)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4)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5)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