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主体论
三、四:行政主体
下列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下列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
A、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B、广东省人民政府 C、广东省政协 D、东莞市委 E、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第二节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 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的国家机关。 的国家机关。
特征
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领导-- --从属制 领导--从属制 首长负责制 行使职权的方式:主动、 行使职权的方式:主动、经常和不间断 和个人、 和个人、组织的关系最密切
)
第三节 其他行政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行业组织 社会团体 事业与企业组织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张某系某大型电视机厂的职工, 张某系某大型电视机厂的职工, 1998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 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 1998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 张某不服,以该电视机厂为被告, 张某不服,以该电视机厂为被告,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合格,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合格, 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电视机厂给职工分房的行为, 电视机厂给职工分房的行为,属于 私行政” “私行政”
第四节 公务员
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王某在一次宴请 自己老战友的酒席上与酒店老板李某发 生争执。王某一气之下, 生争执。王某一气之下,将酒店内的一 台高级进口彩电砸坏, 台高级进口彩电砸坏,并扬言要吊销李 某的营业执照。 某的营业执照。李某在多次向王某索赔 无效的情况下, 无效的情况下,以王某为县公安局干部 为由,要求公安局予以赔偿。 为由,要求公安局予以赔偿。被公安局 拒绝后,李某以县公安局为被告, 拒绝后,李某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 县公安局赔偿自己的损失。 县公安局赔偿自己的损失。
第3章 行政法主体
国家信访局( 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发改委管理)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 、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
信息局(国土资源部管理)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一)定义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 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 织。 首先,他是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其次,他行使的是特定的行政职能限于法 律的明确授权; 最后,他行使行政职能是基于具体法律法 规的授权而不是行政组织法的授权。
[案例] 李某诉某市铁路局案
某乡镇企业职工李某携带一箱酒精乘坐火车,为 躲避检查,将其装在一装酒的纸箱内。在乘车途中, 恰巧被列车员王某发现,随即要求开箱检查,李某不 从,列车员王某便叫来列车长等人强行将纸箱打开。 经检查纸箱内所装确是酒精。列车长认为李某的所为 违反国家《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禁止携带易 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乘车”的规定,遂作出决定,将 该箱酒精全部没收。李某不服。遂以某市铁路局为被 告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具体范围
1 .中央行政机关 是指活动范围及管辖事项涉及全国的行政机 关,它领导全国和地方的行政工作,是一国行政体系的核心 。 除国务院外,还有: (1)国务院组成部门中的部委行署、直属机构以及部委管理的 国家局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的行使有关法律赋予的行政权,是 行政主体。 (2)国务院的办事机构是总理的附属机构,协助总理处理专门 事项,原则上是内部机构,不具有外部行政主体资格。 (3)国务院设立的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 行政主体资格,除非经授权取得主体资格。
授权形式的争论
但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则对此作了扩大化解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 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 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 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 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 关为被告。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概念(一)行政主体的内涵及性质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学理论对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行政机关、法律规范授权组织的归纳与概括而形成的,是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该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不单纯是一个理论概念,而且也是一个法律概念。
虽然至今法律规范中尚无这一直接专用语,但行政法学中的行政主体不是一个纯理论化的概念。
一方面,这是根据行政法律制度对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的法律规定与要求的总结与提炼,如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对行政行为主体要求的规定等;另一方面,对行政主体概念的理解及其条件、范围的界定,又将直接涉及到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与行政裁判制度中的确认与适用,决定着行政法律关系的判定、行政行为的效力及法律责任的承担。
[2] 也有学者认为,在我国行政主体不是法律概念,而主要是一种行政法学的概念,它是行政法学为研究行政法律关系而对关系参加人进行抽象而创制的概念。
[3](二)行政主体概念存在的理由在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上,历来都是以行政机关、行政工作人员为对象,而没有从行政主体的角度进行研究。
但是,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行政工作人员是不能等同的。
行政法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哪一个行政机关有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也就是哪一个行政机关能够成为行政主体。
因此,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这一概念的存在,既是基于实践的需要,也是行政法学对实践的抽象概括。
具体理由是:(1)实现依法行政的需要。
我国行政机关中较为严重地存在着的互相扯皮、推诿责任的现象,很重要的原因是职责不明、权限不明、主体地位不明确所造成。
因此,依法行政的实现,首先要求对复杂的行政组织进行主体资格的确定。
这是依法行政的必要条件。
(2)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需要。
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作出的。
它具有国家强制力,直接影响者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不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行为就不是行政行为;不具备法定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为就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法课件0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之间因执行公务发生的各种行政争议,包括积极和消极的 权限争议。
2、解决途径
主体纠纷属于内部行政争议,对它的解决方式不同于对外部行政争 议的处理;它由行政机关自己解决,不由司法机关裁判——这是各 国行政法理论所主张和坚持的原则。
我国处理内部行政争议采取以下三项原则:
(1)纵向领导关系中的争议:被领导主体有权越级向上级行政主 体报告,但在领导主体行为被依法撤销之前,必须服从领导主体的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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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权行政主体的分类
1.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2.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职能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综合性的、跨部 门、跨行业的,如工商、税务、统计、环保、财政、人 事、计划、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机关;专业性行政机 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专门性、部门性、行业性的,如 电子、机械、石油、煤炭、农业、林业、矿产,水电等 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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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其行使 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 名义进行,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 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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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主体理论的思考
在西方国家,行政主体是一种法律制度,是 地方或公务分权的法律技术,包括国家、地方团 体及其他行政主体。行政主体间相互独立,依法 行使权力并负担义务,并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各 行政主体都设有自己的行政组织,独自开展活动。 国家对地方团体等的控制只能依法进行,行政主 体间的行政争议由法律手段解决。
资格转移: (1)行政主体分解 (2)行政主体合并 资格丧失: (1)行政主体被终止或撤销 (2)授权机关收回授权或授权期限届满
2021/11/12
行政法行政主体
托合同。委托的行政机关应当将委托行使的职权、受委托方 基本情况、委托行使权力的期限等向社会公开
2、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1)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行 政职权,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特征: 1.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 确授权。 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一般讨论 被授权组织作为机关的另一种形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 CSRC)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被授权组织作为公共管理职能机构:村委会 被授权组织作为企业事业单位:高等学校 行业自治组织:法律授权还是契约性权利?
案例讨论
1 假定:《体育法》规定,体育运动成立各行业 协会,进行行业自我管理。中国足球协会章程 规定:足协对违反体育活动纪律和行业章程的 俱乐部和球员可以实施相应的处罚。设:足协 对某个俱乐部依照章程进行了处罚,该俱乐部 不服,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Issues: 足协处罚权的来源?性质?私法上权利还 是公法上权力?
3、 自治规范授权组织
(1)自治规范授权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自治规范授权组织是指依据自治规范的授权享有社 会公共权力,对组织内部事务进行行政管理的社会公共组 织。 特征: 1.自治规范授权组织是社会公共组织 2.自治规范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源于自治规范 3.自治规范授权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具有公权力关系 4.自治规范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地位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第八条 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 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
行政法学总论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是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而不包含对一般社会组织、私人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
2、各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的定义,从方法上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1、消极说,也称扣除说,认为“行政是指国家立法、司法以外的一类国家的职能”,它是建立在分权思想基础上的学术观点。
2、积极说,即试图从正面给行政下一个积极的定义或描述。
3、形式意义说,即以国家机关的行政为标准,凡是行政机关所为的行为或活动都是行政,而不论它在实质上是否为“准立法行为”或“准司法行为”.4、实质意义说,即着眼于活动性质,只要是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活动,不论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国家立法机关,或国家司法机关具体实施,都属于行政的范畴。
5、综合说,即对行政多角度的界定。
3、我们对于行政法上的“行政“的认识,从如下特征的角度加以描述?1、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
2、行政具有公益性。
3、行政具有整体性和能动性。
4、行政具有过程性。
5、行政具有法定性与(自由)裁量性。
6、行政具有受监督性。
4、所谓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5、行政权的内容?1、制定行政规范权。
2、许可批准权。
3、行政检查监督权。
4、行政处罚权。
5、行政强制权。
6、行政裁判权。
6、行政权的特性?1、从属性2、法定性3、强制性4、优益性5、不可处分性。
7、行政法这个词最早出现于法国,它的法语表达形式是droit ad-ministratif,法国因而被认为是行政法的母国。
8、学者们对行政法概念的表述也存在分歧,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种?1、管理论2、控权论3、平衡论。
9、行政法的特征?1、内容广泛、易变。
2、形式多元,难以制定统一的法典。
3、效力多元。
4、行政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综合。
10、行政法的作用?1、保权说2控权说3、权衡说。
11、行政法具有双重作用?1、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2、行政法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
行政法学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本章框架图【本章考情】本章属于行政律关系主体的内容。
考生须了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明确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掌握有关行政主体的基本知识。
考题以选择题和名词解释题为主,考核分值在10分以下。
注:※为本章真题考点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一、行政主体(P74)(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一般认为,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名+权+责第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是否享有国家行政权,是决定某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决定性条件。
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并不等于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判断作出决定,发布命令,并以自己的职责保障这些决定和命令的实施,独立采取行政行为等。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主要标准。
第三,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关键性条件。
第四,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主体。
行政主体是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概念。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的具体表现。
行政优益权是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权的条件保障。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表现。
1.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按照行政职权在实践中的逻辑规律,我们可以对这些行政职权分为:(1)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命令权;(5)行政执行权;(6)行政制裁权;(7)行政强制措施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委托、监督权;(10)行政司法权;(11)其他行政职权。
(1)行政立法权(第五章第二节)行政主体的行政立法权,即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特定的行政主体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的权力。
简述行政法主体及其分类
行政法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法主体进行分类:
1.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2.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3.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行政机关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 行政第三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其他行政法主体:包括国家公务员、行政委托组织、行政协助组织等。
以上是行政法主体的分类,不同类型的行政法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是最基本的行政法主体,其他行政法主体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参与到行政法律关系中的。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主体的关系
? 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 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 ? 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 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划分的意义 在于:由于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的职权来源方式不同,因而对其行政行为 合法性审查的角度也将有所区别,对授权 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应首先 审查“授权关系”是否合法成立。
3、中央行政主体与地方行政主体
? 根据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的不同,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中央 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 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的划分以外部行政与内部行 政的划分为基础。由于行政法主要是公共行政法,因而在 大多情况下,行政主体限于外部行政主体。
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划分的意义:
一方面,有助于确定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内 部行政主体不能进行外部行政行为,否则该行政 行为不具有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有助于确定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内部行政主体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2)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
? 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但并不是所有的组织都是行政主体。国家权力 机关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 察权,因此它们都不是行政主体。只有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的组 织,才是行政主体。
? 所谓“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系指这种组织的行政职权或者是由法律、 法规设定(行政权的法律设定)的,或者是由有关机关通过法定程序 授予(行政授权)的。
2、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 根据行政职权的产生方式,行政主体又可被划分为职权行 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二) 被授权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A.条件:1、相应组织应与所授权行使的行 政职能无利害关系。 2、相应组织应具备了解和掌握与所行使职 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知识的工作 人员。 3、相应组织应具备所授行政职能行使所需 要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4、对于某些特别行政职能,被授权组织还 应具备某些特别的条件。 B.被授权组织的范围: 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行业组织;
第二节
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 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二、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 (一)性质:相对于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执行机关;相 对于行政相对人,它是行政主体。 (二)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物;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4、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 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 与相对方打交道。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 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 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信访局 粮食局 烟草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 局 煤矿安监局 * 档案局* 保密局(*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 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 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 机构。)
行政机关的委托,而非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 4、受委托组织与委托行政机关的关系不同于 行政机关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 (二)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1、条件:(1)受委托组织应是依法成立的管理 公共事物的事业组织。 (2)受委托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 和任务的工作人员。 (3)受委托组织履行受委托职能需要进行检查 者技术鉴定的,它应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 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2、范围:大致同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范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一、基础理论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
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 。
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⑴、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
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⑶、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⑷、内部行政关系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⑴、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
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
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符合程序法规定⑵、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
行政法主体
职权性行政主体资格,即各类行政机关— —《宪法》和《组织法》 授权性行政主体资格——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
第二节
一、概念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 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国家各项 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其特点是:
其一,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 其二,行政机关完成一定行政职能。 其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而设置。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直属事业机构单位
国务院的组成;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中国人民银 行行长和秘书长(八大金刚)组成。 国务院部委(25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和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 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与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 行 审计署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部
“七匹狼”诉商标评审委员会
原告: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第三人:四川省大邑县大庄园酿酒总厂 原告因不服被告于2008年6月4日做出的《关于第 1408898号“七色狼”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其 中维持了对四川省大邑县大庄园酿酒总厂提出的 “七色狼”商标核准注册)而向北京市一中院起 提起诉讼。
行政机构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关键在于其是否通过行政授权而取 得了独立的行政职权和职责。我国目前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构 主要有三种: 1、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如公安局的交警大队 2、政府职能部门的某些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在法律规定的条件 下是行政主体。 3、行政机关中依行政授权设立的专门机构。如商标评审委员会
第二讲行政主体
(1)计划单列市的人民政府。1980年代以 来,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决定将沈阳、大连、 长春、哈尔滨、南京、宁波、厦门、青岛、 武汉、广州、深圳、西安、成都、重庆 (现为直辖市)14个市作为计划单列市, 即将这些城市的国民经济计划从省的计划 中单列出来。
第二讲行政主体
(2)能制定行政规章的城市人民政府,即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省会城市) 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计 划单列市均有制定行政规章的职权。
第二讲行政主体
四、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 2、部、委、行、署 部、委、行、署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在国务院
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政府某一方面的行 政事务,并相对独立地行使这一方面的国家行政 权力。 按照其担负的职能和管理领域的不同可分为:宏 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社会保障和资 源管理部门、国家政务部门、教科文卫管理部门
第二讲行政主体
※二、行政机关设置的体制 1、层级制 指行政机关纵向分为若干个层级,每个层级的
工作性质和基本职能相同,各对其上一级负 责,但管辖范围从上到下依次缩小的组织体 制.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分为国务院、省(自治 区、直辖市) 、市(州) 、县、乡(镇)若干行 政层次.
第二讲行政主体
2、职能制 指行政机关同一层级横向划分为若干个部分,
4、乡镇人民政府没有职能部门,只有行政机构 乡级人民政府在原有助理员的基础上,设立分管某
方面工作的行政机构。 主要分为三类: (1)直属办公室机构,包括乡(镇)政府办公室、
农村办公室等; (2)企事业机构,“七站”,如农技站、兽医站、
农机站等; (3)派出机构,“八所”,包括现人民政府职能部
门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如派出所、工商所、 财政所等。
行政法主体
省、自治区——行政公署; 县、自治县——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街道办事处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4.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第六章 其他行政主体
其他行政主体指行政机关以外的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 授权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公共管理基础社会化) 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含义及特征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 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特征: 1.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基于法定授权而产生。 2.授权组织必须按照授权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3.授权组织对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4.授权组织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王某摸错门案)
公安派出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 格,但是在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能够成为行政主体。《治安管理处罚法》 91条规定 警告、500元以下派出所可以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但本案说 明司法解释突破了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派出机构无论在授权范围内还是 外行使职权,产生争议,均以派出机构为被告,无须考虑其是否具有相应 的职权。
第二节 行政机关职责与职权
职责与职权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职责是职权存在的依 据,职权是职责落实的保障。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统一。 (一)职责: 1.保障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秩序; 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4.保障和促进文化发展; 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6.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政府职能定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二、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 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的社会 组织。 (二)行政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与特征 1. 一定的社会组织; 2. 享有行政权力(核心和本质特征); 3. 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 4. 能独立承担法律效果。
行政法整理
一、主体论:行政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1、行政法渊源(包括制定法法源和非制定法法源)。
2、行政法制定法源的效力位阶。
3、冲突原则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念及特征。
6、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论述题)7、依法行政原则的地位和作用。
8行政主体的概念。
9、行政主体的分类。
10、行政主体的资格和确认(重点难点)11、行政机关概念、特征、分类。
1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分类。
(选择)13、行政委托含义14、行政公务人员概念范围15、公务员的概念、特点、分类16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答题)17、行政相对人概念及特点。
18、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分类。
19、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概念辨析)20、行政职权的特征。
21、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概念辨析)22、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概念辨析)二、行为论:1、行政行为概念、三要素、特征。
2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各自的含义。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区别(概念辨析及,具体行政行为案例分析与行政复议、诉讼相结合)3、行政行为的内容。
4、行政行为的效力生效要件及效力内容。
5、抽象行政行为概念、范围、合法要件。
6、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7、行政立法概念、特征。
8、行政立法的分类。
9、行政立法程序。
(简答题)10、其他规范性文件含义、性质及特征。
11、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合法要件(详见课本)12、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13、依申请行政行为概念、种类。
14、依申请行政行为的程序。
(简答)15、行政许可的概念。
16、行政许可的分类。
17、行政许可法所确定的基本制度和原则。
(论述题)18、行政许可的程序规定(简答)19、行政许可原则。
(简答)20、行政给付的概念、分类、作用。
21、行政给付的原则。
(简答)22、行政给付的程序。
(简答)23、行政奖励的概念、特征、分类、作用。
23、行政奖励的原则。
24、行政确认的概念、特征、形式、分类、内容、作用、原则。
25、行政裁决概念、特征、分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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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二) 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与职责
主要职权包括:1.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 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命令权;5.行政执行 权;6.行政处罚权;7.行政强制执行权;8.行政监 督权;9.行政司法权。 主要职责包括:1.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 规定;2.符合法律目的;3.遵循法定程序。
例:
2004年某日晚,女童王某与另两名同学到公园游 玩,王某不慎落水,有人报了警。某公安分局×派 出所民警李某和实习民警共三人在不到10分钟内赶 到现场,他们用强光手电筒搜寻水面,没见人。遗 憾的是,这3人都不会游泳。民警问围观群众有没有 人会游泳,无人应答。李某便打电话向110报警台 反馈情况。约20分钟后,女童家属赶到现场,警察 李某等协助将女童打捞上岸。救护车将其送往医 院,但不治身亡。
第三章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是指自治区、自 治州、自治县、民族乡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 门(民族乡不设专门工作部门)。
4.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第三章
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高法关于行诉法司法解释的第20条第2款:……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2条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 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规章 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被授权组织一 经授权,就取得了所授予行政职权的主体资格,成为该项行政职 权的法定行政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所 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授权行政主体标志着“国家垄断行政权力”的传统观念 开始动摇,“行政权力社会化”受到关注。 被授权组织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行政机构,一类是其他 社会组织。
第四章
三、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 员的权利包括: 1、身份保障权。 2、依法执行公务权。 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 遇权。 4、参加培训权。 5、提出批评建议权。 6、提出申诉控告权。 7、辞职权。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义务 包括: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义务。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的义务。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 督,为人民服务的义务。 4、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的义务。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 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的义务。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比较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现行公务 员的范围大大扩大了,公务员具体指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 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 机关中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
新的公务员范围界定不仅仅局限于原有的行政机关内部 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而包括了所有由国家财政负担、纳 入国家行政编制、行使公权的工作人员,从而使我国公务员 的概念成为世界上最为宽泛的国家之一。
第三章
第一节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内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以自己的名 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 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理解行政主体概念,需把握以下四个因素: 1、行政主体必须是一定的组织而不能是个人; 2、行政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职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的组织; 4、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第四章
第二节 公务员及其法律地位 一、公务员概念 《公务员法》第2条的规定,“ 本法 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 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 利的工作人员”, 第106条同时规定:“法律、法规 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 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 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第二部分 行政法主体论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内涵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意义
行政主体类型
行政机关 授权组织 行政委托下的行政主体
行政人(公务员)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的概念、特征 行政相对人的分类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章
行政主体
内涵
行政主体内涵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类型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意义 行政机关 授权组织 行政委托下的行政主体
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章
1、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是行政组织的构成要素之一, 本身又是作为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存在的。 根据行政组织法的一般原理,行政机关 的内部机构和派出机构不能成为独立的行政 主体。但在诸多特定情况下,可经法律、法 规、规章授权,成为行政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第20条第2、3 款规定: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 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 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 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 或者组织为被告。”
改革设想:
※ 实现行政主体与行政诉讼被告确认逻辑的 分离; ※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应由“公务法 人”的概念代之; 如公共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社区组织 (居委会),行业组织都属于公务法人;
第四章 行政人 行政人概述 公务员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国家公职关系
行政人
第四章
第一节 行政人概述 一、行政人概念 行政人特指依法代表国家,并以行政主体的 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其行为效果归属于行政主体 的个人。 二、行政人资格的取得与丧失 自然人依据下列情形之一,即取得行政人资格: 1、进入国家机关成为国家公务员。 2、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自然人受到法律授权 或行政主体的委托而获得行使行政权的资格。 自然人丧失行政人资格的法律事实有:原为公 务员的自然人丧失公务员身份;取得行政人资格的 自然人失踪或死亡;非公务员已获得的行政权委任 被收回或到期。
迄今为止,我国已初步完成公务员法律制度框架的构 建,主要包括: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公务员法颁布后已 自动废止)、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1996年)、 《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1996年)、 《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1996年)、 《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1996年)、 《公务员法》(2005年) 以及《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监 察法》等,使我国公务员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第三章
三、行政委托情形下的行政主体
行政委托是行政主体出于管理上的 需要,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其名义代 行行政职权,该行为后果仍属于委托人 的活动。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常能见到有关行 政委托的规定,尤其是税收法方面。
行政主体概念的问题
※判断一个组织是否行政主体关键在于是否具有行政职 权,而行政法并未提供一个标准如何判断是否有行政职权; ※“被告即行政主体”的负面影响:类似村民状告村委 会,俱乐部状告足协,往往因村委会和足协不是“法律法规 授权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 告 ――“诉讼主体”与“行政主体”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完全 统一。
第三章
(三)行政机关的类别
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1)国务院 (2)国务院组成部门 (3)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4)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5)国务院直属机构 (6)国务院办事机构 (7)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第三章
2.一般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 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自治州、直辖市 的区),县(自治县、市辖区及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2)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 (3)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 定,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 署;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 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第三章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类型
行政主体通常有两类组织构成:一类是 国家行政机关,即所谓“职权行政主体”, 另一类是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 织,即所谓“授权行政主体”。
第三章
一﹑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含义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 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1.行政机关是由国家设置,代表国家行使国家 职能的机关。这一点使其与政党﹑社会组织﹑团体 区别开来。 2.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这使得它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区别开来。 3.行政机关是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 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这使得它与法 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和其他公权力组织区别开来。
第三章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3、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4、行政主体与被授权组织 5、行政主体与接受委托组织
第三章
三﹑建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1、行政主体是确认行政职权﹑职责和 责任的要求; 2、行政主体是区分行政权力主体与非 权力主体身份性质的需要; 3、行政主体是确定行政行为的效力与 责任归属的前提; 4、行政主体是确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行政诉讼被告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前提和 基础。
第三章
2、其他社会组织
(1)临时性组织。 (2)行政性公司。 (3)行业组织。 (4)从事一定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 条例》(1981年1月1日起实施)第8条第1款规定:“学士学位, 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 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这就赋予了高校学位授予 权。 (5)从事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单位。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在现金管理方面享有行政 主体的资格。 (6)被授予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 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基金会、红十字会、法学 会、佛教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