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盘县征地拆迁问题的思考行政管理大学生(终极版)_学位论文
关于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第一篇:关于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关于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与思考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框架不断拉大,给地处城郊结合部的农民生活和经济条件带来了新变化、新提高。
但是在征地开发中,由于征用农地、拆建农房制度上和工作中的缺陷,各种矛盾日益显现,影响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
通过对数次征地工作进行调研,总结如下看法和建议。
一、现状与问题调查发现农村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且造成目前征地拆迁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制度上的,也有工作方法上的。
1、政府担当双重角色,造成“仲裁人”缺位,协调机制缺失。
从北台、下园、孔庄子、谢庄子、邢庄子、张各庄等村的征地情况看,由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直接担当“拆迁人”,因此当房屋拆迁补偿出现矛盾,农民新村建造出现质量问题时,政府无法居间调和。
2、农村补偿分配问题,诱发农民抵触情绪。
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二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
以户口分类,存在农业人口,村居民组人口、征地上迁入人口,出嫁未迁出、嫁入未迁入人口的矛盾;以土地承包对象分类,存在有承包地但户口已外迁人口,因出生迟未分到承包地的农业人口,死亡人员的矛盾。
二是确定分配方法难。
土地征用时,对一个行政村往往只是局部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差异,存在以村还是以组为单位进行分配的矛盾,各自围绕自我设定分配方法,只要不顺他心就产生抵触情绪,拒绝配合、拒绝签字、拒绝拆迁。
3、处理违法建筑难,影响整体拆迁进程。
有关部门职责不清,农村宅基地管理弱化,造成违法建筑现象严重。
由于受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影响,部分村民为争村主任拉选票,借机私下许愿,乱批乱放宅基地。
农房住宅建设出现未批先建和不审批等现象。
在原宅基地上扩建有之;在承包土地上新建有之;将承包地换给他人建房有之;给已出嫁女儿建房有之;给户口已迁到城镇就业(非征地、买户口对象)者建房有之。
违法建筑面广量大,且各有历史原因和现实问题,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浅谈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对策
浅谈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对策浅谈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对策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将征地拆迁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所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具有的政绩观。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可承受的程度协调统一起来,充分考虑城市建设的速度和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做到干一任的工作,想几任的事情,切忌使现在的"政绩"成为后人的包袱,切忌做那些花哨一时、贻害一世的事情。
我们作决策、定思路、想问题、做工作要常思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否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谋利益。
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少数地方不切实际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超越了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根本上讲就是一种扭曲的政绩观在作怪。
二、完善相关地方性立法,促进依法行政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地方政府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实也出了不少力,做了不少事。
但是为什么有些地方、有些群众还是有意见呢?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和服务型政府。
其一是要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主体,不能盲目动用行政权力进行拆迁。
其次是规范行政行为。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对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予以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较强的《安置拆迁补偿办法》已经迫在眉睫。
拆迁工作背后的问题和思考
拆迁工作背后的问题和思考
拆迁工作是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在实践中常常涉及到各种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和解决。
以下是拆迁工作背后常见的问题和一些思考:
1. 信息不对称:拆迁过程中,公民对政府拆迁计划和程序的信息掌握不足,往往导致公民的权益受损。
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政府对拆迁政策的宣传,提高公民参与和知情权。
2. 低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面临生活困境。
政府可以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同时加强对补偿款的监督和管理。
3. 社会稳定问题:拆迁过程中,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矛盾。
政府应加强与拆迁户的对话和沟通,尊重他们的合理诉求,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避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4.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拆迁工作可能涉及到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
政府应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其得到妥善保存和传承。
5. 拆迁户的再安置问题: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来说,重新安置是一个重要问题。
政府应提供合适的居住条件和就业机会,重视拆迁户的生活品质,确保他们能够在新居安居乐业。
总的来说,拆迁工作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
政府应加
强对拆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与公民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共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申论高分范文:征地拆迁之我见
申论高分范文:征地拆迁之我见范文内容:征地拆迁之我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房屋和土地上的拆迁引发的种种问题不断映入人们的眼帘。
一些地方政府动用武力参与征地拆迁,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民心。
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征地拆迁,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及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部分领导干部追求片面的政绩观,致使了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漠视。
有关部门监督不力,对于违法现象不能及时、严格查处。
对于这个现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维护人民权利,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的发展。
首先,有关部门应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应处理好招商引资和民生服务的关系,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和谐拆迁。
相关程序法律的制定要跟上,防止在法治过程中出现脱节与混乱。
其次,应加强地方干部的法制观念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纠正某些地方干部错误的政绩观,在尊重重视发展的理念的同时,也要使他们意识到,与工程项目、城市面貌相比,更应该重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正当利益的维护。
防止有些地方干部对相关法律认识不深、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要重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正当利益的维护。
再次,应尽快在法治轨道上理顺拆迁各方的利益关系,明确政府职能和治理机制。
对于违法违规的征地拆迁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对于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另外,也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使他们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确保有足够、合理的征地补偿。
对于征地中拆迁农民的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解决征地拆迁问题,任重而道远。
然而,这一问题的妥善解决,关系到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更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能否顺利实现。
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_征地拆迁工作个人总结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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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篇一: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20XX年是全区征迁工作扫尾年,也是区域化征迁工作突破年。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征迁工作,先后选调了110多名区直及各乡镇、平台新近提拔干部和优秀后备干部,开设了两期“做好征地拆迁,提升做群众工作能力”培训班。
培训班学员在认真学习了相关征迁政策法律法规后,被分配到征迁任务相对较重的几个乡镇直接参与征迁一线工作,体会到了征迁工作的酸甜苦辣,也提升了自己的素养,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服务宜秀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第二期培训班的一名学员,在为期三个月的征迁实践活动中,我们征迁实践小组在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圣埠征迁指挥部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征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让我们全体学员感受更深的却是基层征迁工作的艰辛和困难,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区委、区政府及大桥街道办事处对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征迁工作高度重视,从办事处精心选派了一名对征迁工作有着丰富经验的党委委员担任圣埠征迁指挥部的指挥长,同时还抽调了区农业局两名多次参与征迁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到指挥部工作,加上圣埠社区的7名工作人员和征迁培训班的11名学员,组成了一个老中青相结合的征迁工作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百日会战征迁精神,推动本地段征迁工作的有序开展,圣埠征迁指挥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征迁政策,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征迁工作,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统一宣传口径,对在征迁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请上级领导决议。
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圣埠地块征迁项目涉及圣埠社区民利、花山、圣埠、胜利、红星、民合等6个居民组,项目征地860亩,拆迁房屋 850多户,面积18.3万多平方米。
关于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思考
关于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思考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征收农村土地其实是一个使农村村民减少、失去土地的过程。
征地拆迁工作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被征地群众根本利益,被喻为新的天下第一难事。
要平稳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达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土地资源保护和谐统一,关键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特别是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保护土地资源的前提下满足发展用地的需求。
结合征地拆迁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1、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
在征地工作中,被征地农民往往以发达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政府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价格来衡量当地征地补偿标准的高低,期望高,愿望强,普遍认为现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偏低,不认可,要求提高征地补偿费用。
在青苗、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上,村民想方设法、瞒天要价,造成征地协议签订难。
2、被征地块抢种、抢栽、抢建等问题。
部分被征地村民大局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对政府已经公告告知需要征收的土地范围,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 抢种抢栽,或不同程度的增加地面上的附着物、附属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数量(面积),以套取国家补偿资金,人为制造征地补偿工作难题。
3、征地补偿款项分配问题。
现在支付征地补偿款项一般是先从县市财政统一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然后再由村、组进行统一收益、统一分配。
在具体发放中,村或组集体在分配时不根据补偿款性质和法律规定加以区分,在分配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合法、发放不规范、标准不统一,人为侵犯村民的权益。
被征地农民往往把自己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上产生的矛盾以及与村组干部的矛盾转移到征地工作上来,借机阻拦,给征地工作设置重重障碍。
4、被征地块内有关租地企业的补偿问题。
被征地区域一般距城市中心较近,交通便利,土地区位优势较好,经济较为活跃,因此,部分村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出租场地或闲杂房屋给个人兴办企业,有的企业还是招商引资的项目,其用地行为是“以租代征”,是一种国家明文禁止的行为。
关于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思考
关于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思考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对居民的土地进行合法征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和安置。
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对于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府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政府部门应当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充分尊重居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居民的意愿和选择,并通过合理的程序和手续来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合法性是征地拆迁工作的基础,只有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才能保证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居民的认识和理解。
征地拆迁涉及到大量的居民利益,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使居民能够全面了解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并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做出正确的选择。
只有通过政策宣传,提高居民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够有效地减少纠纷和冲突的发生。
再次,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规划和管理。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因此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要加强对项目的规划和管理,确保征地拆迁后的土地能够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涉及到大量的利益关系,因此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政府要注重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居民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公众参与的机制,提高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最后,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征地拆迁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因此政府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素质。
同时,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这项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关于拆迁问题的看法 (政治作业)
关于拆迁问题的提案近年来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不少城市纷纷加大了对农村的拆迁力度。
一个个的开发区耸立在原来的农村地界上,农民呢?他们在拿一笔拆迁费后就不得不离开老家搬进楼房里,更有甚者要农民自己去补楼房与原有平房的差额,从几千到几万不等。
自然,许多纠纷由此引发,导致官民冲突,政府暴力拆迁、农民暴力抗法,甚至有些性格急躁的农民为维护家而一时冲动,自焚或自残在铲车之下。
种种悲剧引人深思,从中国调查网上的一份调查(注1)可以看出许多人对拆迁是有一种抵触情绪的。
究其原因,政府对于城市化或工业化的急切心理、拆迁赔偿“暗箱”操作、地方工作人员的无作为都是其罪魁祸首。
还有,拆迁不仅仅是“拆”了就完,还包括“迁”的问题。
在“迁”上同样有很多问题。
房子没有拆掉时,都是有关负责部门主动找拆迁户商量谈判,但房子一拆,情形就完全转变,农民拆迁后的很多问题都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例如最重要的房屋质量问题就让人非常不安心。
目前我们村就面临拆迁的难题,不可否认,农村人对高大的楼房在心底里都有或多或少的羡慕。
但要让农村人自愿搬进楼房里却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暂且不谈价钱问题,且就农村人的生活方式而言。
首先农村人不可能放弃自己的土地,虽然现在种地已然得不到多少钱。
但土地是农民心中的一道精神眷恋。
那么农具放在那里?总不能提着锨、锄头到楼上吧?其次,拆迁后的楼房质量没有保障。
先我们搬进楼房的其他村的人只不过住了2年,楼房屋里就已经出现了裂缝。
至于为什么质量那么差,我想大家应该都明白。
还有就是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对于习惯了在家里养鸡鸭来补贴家用的农村人来说搬到楼上······首先我想政府必须在拆迁前规划好这一切,为什么要拆?是不是必须拆?而不是为了追求数字上的“城市化”,或盲目的为一切“开发区”开道。
为何搬迁是老百姓比较关心的话题。
一些地方政府为给大型企业腾地方,强制老百姓搬离故土,如果不搬轻则停水停电(例浙江安吉强制搬迁案),重的·····其实就一些地方而言,适当留一些农村老实住房是利大于弊的。
我对征收工作的总结与反思
我对征收工作的总结与反思。
一、总结我们所参与的征收项目是一座大型高速公路扩建项目,涉及到数百个地方政府个体和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稳定性: 由于在征收的过程中,政府的主导和引导,征收的案例时有发生,但总体来说,工作的进行是比较稳定的。
2.风险性: 土地承包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土地的认识和态度逐渐复杂化,因此征收工作会面临拒绝拆迁、被动抵抗等风险。
3.依赖性: 征收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多个利益群体,需要政府主导协调、组织和管理,由此被广泛认为是一项需要有效合作和协作的复杂工作。
4.立法性: 在征收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规范。
二、反思在征收工作中,我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个人感觉征收工作中需要与群众沟通、协商的比重还是很大的。
在这方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反思:1.消除障碍: 解决和协调各方面利益,是一项重大的任务。
本次征收工也不例外,我们在做事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与各方沟通。
2.主动沟通: 在与群众沟通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个体土地农户对征收补偿不满意,发生一些极端情况下的暴力行为等等。
但是,我们需要主动的去沟通,并且尽力解决他们的问题。
3.改变心态: 在征收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群众反抗的情况,这需要我们以公道心态去处理。
对群众要给予真诚的关注和理解,尽力满足他们的合法要求,达成和谐。
4.加强内部管理: 征收工作需要各个部门进行协同合作,因此每个部门应该注重内部管理而保证团队的稳定发展。
三、建议基于上述经验和反思,在未来的征收工作中,我建议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1.重视沟通: 坚持与土地征收对象在前期进行详细的沟通,并逐步消除心理障碍;在征收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及时沟通并及时处理,避免冲突和不满。
2.暴力行为的处置: 一旦发生极端情况下的暴力行为,需要及时报警,同时保持冷静,不要急躁,以避免事件扩大化。
3.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高效稳定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探讨征地拆迁的问题和对策
探讨征地拆迁的问题和对策摘要:随着城镇化建设、工业化建设的大力发展,征地拆迁是各个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也是最为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
为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土地和房屋被征用。
由征地拆迁而引发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目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文章针对当下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简要分析,提供一些意见和看法,希望给广大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一些启示。
关键词:征地拆迁;问题;对策引言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改善生活和社会进步的客观需要。
要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效益和谐共进,这就需要在制定征地拆迁政策和实施细则上充分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被征地拆迁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来满足发展用地需求。
而房屋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唯一私人空间”,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征地拆迁工作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被征地群众根本利益,被喻为新的“天下第一难事”。
一、征地拆迁工作的突出问题1.1 政府规划部门规划因素导致拆迁加剧拆迁主要是拆除影响规划的建筑,现在城市建设除了一些必要的正常拆迁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未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就需要拆除的建筑。
这主要是由于政府规划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没有从长远的角度考虑,没有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加上地方规划部门往往水平有限,因此城市规划常常不合理,导致一些建筑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就要面临拆迁的境地。
这样,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拆迁,加大城市建设成本,造成国家资源浪费,还使群众对政府工作不满意度大大增加,加大拆迁工作难度。
1.2 被征地拆迁户过度逐利由于房产和土地权属纠纷,以及使用人、权属人变更和各种历史原因,导致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棘手的问题,最突出的是被征地拆迁户过分追求额外利益,阻挠征地拆迁,甚至不惜采用违法手段。
这个问题如不及时有效地解决,会导致整个项目无法及时完成,用地不能按时提交,直接或间接影响新建项目的开工。
行政管理 课程论文(拆迁问题)
J I A N G S U U N I V E R S I T Y行政管理课程论文由拆迁折射出的我国行政管理问题学院名称:工商管理学院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学号:2011 年12月由拆迁折射出的我国行政管理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大批农民的房屋需要被拆迁。
对于绝大多数的农村老百姓而言,房屋是他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是其最重要的财产,也是其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甚至其它人权的重要载体,但是在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迂管理工作不到位,拆迂法律与补偿标准机构不完善,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不规范适合,被拆迂人需求的中低价位房屋供应不足等原因引起大量的群众性上访事件,如何处理好房屋拆迁问题不但是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社会稳定发展的要求。
一、社会现状:案例一江西抚州宜黄拆迁引发自焚书记县长双双落马江西抚州宜黄县日前因拆迁引发自焚,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已被免职,县长苏建国也被提请免去县长一职,此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已经被免职。
9月10日上午,抚州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3人被烧成重伤。
随后,3名伤者被紧急送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
9月18日凌晨1时左右,79岁的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叶忠诚是拆迁户钟如奎的“大伯”。
随后,另两名伤员被转移至北京一著名医院接受治疗。
案例二:“自焚”或“火灾”,谁是“打火机”11月3日下午,郑州市市政局等部门组织约300多人的强拆队伍,来到市民王好荣的房子前。
王好荣向自己身上倒汽油,试图逼退强拆者,无济于事;但他81岁的母亲王刘氏却已点燃了自己。
最终,老太身亡;王和妻子,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10天。
一位耄耋老人不得善终,让人唏嘘。
自焚抗拆的惨烈,再次刺痛公众。
早在去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征地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征地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思考1.1公共目的只有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才可以对集体土地实行征收,否则就是违法。
这就可以避免因为国家权力的滥用而导致侵犯集体土地所有权。
1.2主体特定一般来说,征收主体只有代表公权力的国家才能行使,除此之外,任何个人、组织和社会团体都没有行使征收的权力,所以征收行为实际上是由政府来行使的。
1.3合理补偿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土地征收,虽然满足了整个社会公益事业的需要,但同时给财产权利人的土地收益造成了一定损失。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两个主体分别是:被征收人和政府,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合理的补偿至关重要。
为了弥补因土地征收给失地农民造成的损失,也为了体现现代法治精神一公平原则,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后必须给权利人补偿。
2、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2.1滥用征地权《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
”但是对公共利益的范畴没有具体的规定。
所以导致我国目前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均采用征地形式,造成征地范围扩大。
当然还有依靠转让土地获得财政收入的现象,一些商业项目也由政府低价统征后高价转卖给开发商。
有些地产商囤积大量土地,依靠垄断土地来垄断房价,从而获得暴利,最终农民利益受损。
2.2补偿标准低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只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这一标准,而没有规定“两费”最低下限,这就导致地方政府在实际执行时以最低而行,许多农民实际得到的补偿根本没有达到30倍。
即使个别地方达到这个最高标准,也不能达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这一征地原则。
现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新的补偿标准突破了以往30倍的补偿上限,但它也仅仅是保证征地标准,实际上,农民能到手的仅仅是耕地补偿费总额的一部分。
如衡阳市在城市化进程中,为建设白沙州工业园征收每亩耕地补偿费大致在五万元左右,其中用于直接分配的补偿费大约是2―3万元,而土地出让价格大约为几十万元。
浅谈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胡长成2015年12月15日近年来,由于我镇经济快速发展,征地、拆迁成了面临的主要工作。
能否正确地应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关系到发展稳定大局。
围绕这一课题,对我镇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积极探索。
一、当前征地拆迁凸显的几个问题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
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农民下岗”,失去了劳动的对象,会使农民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换来的房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农民来说,征地拆迁无疑是一件天大的的事。
就是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境,对一个家庭无疑也是一件头等大事。
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
2、期望值过高,将征收补偿作为发家致富的工具。
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失地、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有的在较短时间内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人为将一家人分为两户甚至更多户,以获得更多的住房安置,等等一系列的谋利行为,使征收工作寸步难行。
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3、利益分配矛盾复杂。
补偿费标准偏低,使本已非常有限的征地补偿费用成为当事人争夺的目标。
排挤他人的分配额,使自己获得更多的补偿金,是造成基层群众自治权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例如基层村委会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嫁城女、入赘婿等能否享有分配权、享有多大分配权,其处理的差距很大:有的规定不能享有分配权,有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享有分配权,也有规定享有分配权,但该分配权较同村组其他成员要小等等,于是没有享有分配权或没有享有完全分配权的村民,以要求享有村民待遇为由,挑拨是非,煽动闹事,阻碍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问题研究
征地拆迁问题研究征地拆迁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措施,是政府为了推进重大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因应经济社会发展而对非公有土地、房屋、设施等进行强制收回的一种措施。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征地拆迁问题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亟待解决的社会热点问题。
本文拟就征地拆迁问题进行研究,探究其中的原因、困局、解决方案与前景。
一、征地拆迁问题的初步认识征地拆迁是一种行政措施,需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达到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的要求。
征地拆迁有其特殊性,因为它直接涉及到人们的生存环境、生活财产等方面的重大利益,容易引起社会的不满甚至产生不安定因素,故而需要非常慎重地进行。
在我国,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完善,主要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对征地拆迁的程序、标准、程序、补偿标准、权益保障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实际执行中还是出现了不少问题,造成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争议。
二、征地拆迁问题的原因分析1. 城市化发展需要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与房屋。
为了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政府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新城规划等进行征地拆迁,以腾出土地资源。
2. 土地改革的推进我国土地改革十分复杂,涉及到众多的利益关系。
政府为了规范土地交易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对农村非公有土地进行征收,在城市化进程中与城市土地一起流转,保证土地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
3. 社会利益需要为了建设更加美丽、环保、舒适的城市环境,政府进行征地拆迁,涉及到整个城市的建设与改造。
这些改造通常成功能使城市面貌得到升级、旧城区改造、城市配套设施、保障公共利益等。
这些可以为社会的整体利益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征地拆迁问题的困境1. 征收标准不明确征收标准不明确是征地拆迁领域的一大难点。
一方面,各地的征收标准不统一,征收对象、征收内容和征收方式等方面的标准都存在差异,导致广大农民不明白自己的土地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往往产生不满。
征地拆迁工作体会
征地拆迁工作体会
作为AI助手,我无法有直接的体验和感受,但我可以帮你分析一下征地拆迁工作可能带来的体会:
1. 压力和责任:作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你需要面对很多难题和挑战,比如征地补偿问题、沟通协调困难等。
同时,你也需要承担合法性与公正性的责任,确保程序的公正合法。
2. 情感上的冲突: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的过程中,你有可能会面对拆迁户的不理解、抵触甚至抗拒。
这可能会给你带来情感上的冲突和困扰。
3. 沟通和协调能力的锻炼:征地拆迁工作需要与多方面的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如政府部门、拆迁户、律师等。
这对你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但也是一个锻炼的机会。
4. 法律知识的要求:征地拆迁工作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相关的法律。
这需要你持续学习,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专业知识。
5. 公众形象的建立: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你的言行举止会直接影响到你的职业声誉和公众形象。
因此,你需要保持专业素质和高度的责任心。
这些仅仅是一些可能的体会,具体的体验还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定。
希望这些分析对你有所帮助!。
论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论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快速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对城市规模进行扩大,需要大量的征用、征收城市周边的集体土地,现今,在这一过程中,依然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为了使拆迁征地变得更加具有公平性、合理性、透明性以及时效性,减少社会的矛盾,显示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问题,从法律和政策层面都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
关键词: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农民失地随着我国农村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在加快,许多农村土地都被占用,农民们私有住房被征地拆迁,拆迁量也在不断上升,由此导致的矛盾也变得日趋突出,有关农民对于拆迁的反应有增无减,伤害农民利益的不良事件也时常发生。
在不断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征地拆迁属于十分重要的工作,直接影响到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利益,直接关系到政治安定与社会稳定,征地拆迁的矛盾,已经危及到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是当前政府工作难点和社会热点。
根据我国权威部门的估算,在改革开放后,通过低价对农民土地进行征用,使农民遭受了许多损失。
利益分配的严重失衡,易使失地农民产生不满,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
1、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1.1、法律法规的缺失长久以来,农村房屋的拆迁工作,一直都是没有法律可以进行依靠的状态,对于农民的房屋,对于农民的私有财产权,通常采取放任或忽略的态度,在明文规定的法规中,房屋仅仅被包括在附着物内,严重混淆农民房屋私有性质和土地集体所有性质。
在进行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事宜的时候,地方政府应该按照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的补偿办法来进行,但是实际上,农民在法律上的受偿权利受到了限制,把本来应该由上位法来保护的合法财产权,移到下位法,从地方性规章、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对农民的财产进行擅自处分。
1.2、政府行为和职能出现偏差城市房屋拆迁和征地拆迁有许多不一致的地方,不能够按照城市的房屋拆迁条例来进行,更不能让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之外的部门来进行征地拆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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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政管理学专业函授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对盘县征地拆迁问题的思考学生:杨舟学生所在学校: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指导老师:王友志2015年3月20日目录一、征地拆迁面临的主要问题(一)农民普遍认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太低(二)被征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和就业没有有效的解决(三)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四)一些干部思想不够解放二、破解征地拆迁难的几点建议(一)征地拆迁工作社会化、市场化1、与时俱进修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征地拆迁工作社会化、市场化3、保障农民的长期利益4、建设安置小区,试行以房换房安置模式(二)把农民参与进来,搞股份合作1、动员农民土地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2、把四、五十岁的农民动员起来,成立劳务合作社3、动员农民现金入股,成立股份制合作社(三)投资式土地流转。
现在盘县的土地流转大多是闲置式的(四)发挥资源优势,把握发展方向。
盘县的农村可分为三个方向、五个类型(五)在具体操作上,分层运作(六)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七)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八)强化干部思想意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三、致谢四、参考文献对盘县征地拆迁问题的思考[摘要] 随着实施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盘县大开发战略,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这是盘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
而伴随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就需要大量的土地储备来支持,但由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逾越的步骤,而且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全社会稳定的大事。
这项工作的成败,关系到各级领导能否真正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大事。
对此,我运用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知识对盘县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针对当下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
[关键词] 开发城镇化建设征地拆迁盘县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国土面积是世界第三位,但可耕种土地只有美国的一半;而美国人口只及我国人口的五分之一。
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5亩,仅占世界人均耕地面积4.2亩的三分之一。
在所有大国中,中国的人地矛盾最为突出,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其规模不断扩大。
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随之而来的征地拆迁纠纷也不断增多。
由于该类纠纷的存在其一定的复杂原因,对其处理的法律依据也有一定困难,所以由此产生大量群体上访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从总体上说,几年来土地征用、民房拆迁工作是稳定、有序进行的,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这项工作中,必须规范各级政府行为,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关心弱势群体,善待人民群众。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依法履职,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在此,拟对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成因及其对策作一些思考。
一、征地拆迁面临的主要问题(一)农民普遍认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太低。
盘县当前征地补偿费是根据征地类型而定的(见表1)。
表1:永久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地类年产值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合计倍数金额倍数金额倍数金额倍数金额耕地1300 10 13000 11 14300 1 1300 22 28600 建设用地1300 7 9100 7 9100 林地1300 10 13000 10 13000 牧草地1300 8 10400 8 10400 其他农用地1300 8 10400 8 10400未利用地1300 4 5200 4 5200 园地1300 10 13000 10 13000房屋拆迁补偿费根据房屋的质量而定(见表2)。
表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单位:元/平方米)屋顶、墙体钢混屋面瓦屋面草屋面油毛毡石棉瓦其它砖墙650 450 350 350 400 250料石墙650 450 350 350 400 250石墙600 400 300 300 350 200木柱砖墙400 300 300 350 200木柱砖石墙400 300 300 350 200木柱木板墙350 250 250 300 200木柱篱笆墙350 250 250 300 200土墙300 200 200 250 200空心砖墙500 400 300 300 350 250补偿标准从200元每平方米到650元每平方米不等,但在实际操作中都略高于本县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
但农民往往不切合实际地把本地情况与外地作比较,例如,乡镇的与县城的作比较,县城的与贵阳的作比较;把泥土房与钢筋水泥房作比较等等,然后认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偏低,有些地类补偿标准明显跟周边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跟贵阳相比,差距更大。
平心而论,如果一栋100平方米的砖瓦房被拆迁,政府按450元/平方米的标准作为补偿,该农户可得到45000元补偿费。
按时下的农村建房标准,建一栋100平方米钢筋水泥房,单就地基部分的费用就需要45000元左右,继续建房的资金就没有了。
再以盘县红果新城周边某屯为例,该屯人口为200人,集体土地面积共约150亩,如果全部被征用,按目前最高的2.86万元/亩进行补偿,共得补偿费429万元,平均每人得款21450元。
按每3人分配给一块约70平米的三产用地,他们最多能盖一栋一层楼(全部费用约 6.435万元)的房子,农户再把整栋楼房出租,按时下最高年租金约为1万元,人均3333元/年,这点钱对于失去土地,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户来说是无法维持生计的。
这样一来,被征地拆迁农户就认为,他们得不偿失,利益受到了损害。
因此,他们拒绝与当地政府签订土地转向协议,征地拆迁工作就被卡壳了。
(二)被征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和就业没有有效的解决。
从盘县目前被征土地的农民情况上看,大多数的农民依然是文化水平低、无先进生产技术的平民百姓,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仅是通过传统的农业生产来获取微薄收入,而政府在征地拆迁的前期工作没有充分运作好。
比如,就业培训,拆迁安置建设等。
这些农民一旦失去土地,要他们改行去从事技术工作,或者其他非农业生产活动获取新的经济来源,看来一时难以奏效。
同时,工业园区建设给被征地农民带来的直接利益,目前还没有充分显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现在执行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只是跟农村低保相结合,而跟城市养老保险仍有较大差距,无法满足被征地农民的比先前更好的生活要求,农民有后顾之忧。
(三)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以前个别村屯被征地时,当地政府的有些官员出于“好心”曾承诺在繁华商业地段安排农户三产用地,无偿改造屯道、巷道以及供水设施,优先提供就业岗位等,由于这些问题涉及面广,补偿资金大,人事变动频繁等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农民有被忽悠的感觉。
二是被征土地的权属因历史变迁而产生权属模糊。
在被征地前,因其土地不产生什么利益,权属人都认为权属模糊也没有关系,现一旦征用该地块且地款较大时,大都证明自己拥有权属的正当性,而在历史变迁中,其见证人现在基本不在人世,真正完全了解历史变迁的人很少,或只了解部分过程,不能完全分清权属,因而政府只能调解,一旦调解不成,而权属当事人又不上诉法院裁决的情况下,征地单位无明确法律依据对土地进行权属认定,就无法正常发放补偿金,遗留下难以解决的问题。
(四)一些干部思想不够解放。
缺乏大局意识一些干部简单认为,通过征地拆迁可以大幅提高本地区GDP的总量,快速增加财政收入;土地是国家的,征地是国家行为,能给农民带来财富,是为民做好事,农户应积极配合,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
因此,他们只为征地而征地,只为完成任务而工作,没有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诉求,仔细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工作方法简单化。
他们没有意识到,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它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关系到农村稳定和发展,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没有意识到处理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是我党坚持“以人为本”、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成果为全体人民所共享的理念。
由于一些干部的思想意识问题,也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消极影响。
二、破解征地拆迁难的几点建议(一)征地拆迁工作社会化、市场化。
强化“推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社会化、市场化。
1、与时俱进修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任何时候的征地拆迁补偿都会存在价格高低之争,一致意见总难达成,补偿标准的主要依据应该是当年的年产值价格。
应及时根据物价变动情况修订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使征地拆迁的得失基本平衡,至少不至于农户在经济利益上受损失。
只有建得起,才能拆得动。
2、征地拆迁工作社会化、市场化。
推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区别不同建设项目,采取不同征地拆迁形式,以解决政府大包大揽的问题,提高征地拆迁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
对那些通过市场可以调节、通过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可以解决的事项,都应当从行政管理职能中剥离出来。
政府要发挥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监督指导职能,着力协调好各方关系和维护好各方利益,建立正常的征地拆迁秩序,形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市场竞争,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社会化、市场化。
3、保障农民的长期利益。
预留征地面积3%至10%的土地给农民作为集体用地,在可以预见的有商业价值的地段建设商铺,开展商业活动,或生产活动,或用于出租,收取租金,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后续发展;也可以股份形式参与房地产经营。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允许被征地农民与房地产开发商谈判协商共同开发商铺,农民以土地作为资本入股,所得的商业收益(主要为铺面的出租金)双方共同分享。
之所以作这样的安排,是考虑到大部分被征地农民由于文化素养低,无技术,不会经营,无法获取新的经济来源,若干年后,他们中的一些人会坐吃山空,难以维持生计。
从集体用地中获得收益,可以保障农民的长期利益,解决他们后顾之忧。
4、建设安置小区,试行以房换房安置模式。
可以尝试采取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拆迁安置补偿。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建设拆迁主体根据拆迁户愿意以房换房的户数,拆迁房屋面积,再由拆迁主体在规划区内新建一个安置小区,与被拆迁户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力求拆一还一。
例如,甲被拆迁房屋面积为150平米,那么甲在住宅小区可调换150平米的住房,其差空面积以货币差补,安置房可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减免一切税费。
(二)把农民参与进来,搞股份合作。
农村有土地、资金、劳力三大生产要素。
土地对农民来说,是闲置的,原来是靠政府征用征收去搞房地产开发,农民就跟你对抗,现在把农民参与进来,搞股份合作,让农民变成股东,实行按股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