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共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绿化工程考核制度
绿化工程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绿化工程考核制度旨在规范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绿化水平提升,保护生态环境,塑造宜居城市形象。
二、考核范围绿化工程考核范围涵盖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社区绿化等各类绿化工程项目。
三、考核指标1、绿化覆盖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对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进行考核。
2、植树数量:考核单位在绿化工程中植树的数量,确保达到规定标准。
3、植物种类:考核单位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提高绿化工程的生态效益。
4、管理水平:考核单位对植物的养护、修剪等管理水平。
5、景观效果:考核单位在绿化工程中的景观设计效果,是否符合城市风格要求。
6、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单位在绿化工程中是否保护周围生态环境,防止生态破坏。
7、绿化工程质量:考核单位建设的绿化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8、工期完成情况:考核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绿化工程。
四、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年对绿化工程进行定期考核,评选出优秀单位。
2、不定期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绿化项目进行不定期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3、突击检查:随时组织突击检查,对绿化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五、考核结果1、优秀单位:达到考核标准的单位,被评为优秀绿化单位,给予奖励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2、合格单位:虽达到考核标准,但未达到优秀单位的要求,给予合格评定。
3、不合格单位: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单位,进行整改,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考核。
六、考核奖惩1、奖励:对于优秀单位给予奖金、奖状等奖励。
2、惩罚:对于不合格单位予以处罚,包括暂停合作、降低信用评级等惩罚措施。
七、考核改进1、吸取经验教训,改进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绿化工程管理水平。
2、加强对绿化工程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
3、加强对绿化项目的监督,确保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合规。
总结绿化工程考核制度对于规范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可以有效促进城市绿化水平提升,打造宜居城市环境。
希望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认真执行绿化工程考核制度,共同努力,将城市绿化工程做得更好。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引言绿化养护在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绿化养护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了本文旨在规范绿化养护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考核目标1. 提升绿化养护质量:通过考核,促使绿化养护单位提高养护技术水平,确保绿化植物的健康生长和景观效果的持久性。
2. 规范绿化养护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促使养护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养护行为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3. 加强沟通与合作:通过考核过程,促进绿化养护单位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实现共同提升绿化养护水平的目标。
三、考核内容1. 绿化养护管理绿化养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养护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确保养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植物养护养护人员应熟悉不同植物的生长特点和养护需求,合理安排浇水、施肥、修剪等工作,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3.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单位应制定病虫害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理植物的病虫害问题,保护植物的健康。
4. 绿化验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绿化项目进行验收,确保绿化质量符合要求。
五、考核标准1. 养护管理标准(1)人员管理: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的养护人员,人员数量与项目规模相匹配;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2)物资管理:养护单位应有完善的物资管理机制,确保养护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植物保护用品的配备充足。
(3)设备管理:养护单位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及时维护,确保养护工作的高效进行。
2. 植物养护标准(1)浇水:根据植物的生长需求和天气情况,合理控制浇水的频率和用水量,避免水分过多或不足的情况。
(2)施肥:根据不同植物的营养需求,合理施用有机肥或化肥,提供植物所需的养分。
(3)修剪: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采取合适的修剪方式,保持植株的整洁和良好的枝叶结构。
3. 病虫害防治标准(1)防治措施:养护单位应对植物常见的病虫害进行调查和研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绿化管护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项目
分值
扣分情况
一、清扫保洁
10
A.工作时间内无人及时清扫绿化垃圾,一次扣0.5分;
B.绿化垃圾乱丢、乱放在车道上,一次扣1分;
C.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当天未清运完,一堆(或一袋)扣0.5分。
D.树枝上悬挂杂物(塑料带、纸屑等)每株扣0.5分。
二、喷灌管理
5
A.喷灌开放时间内无专人现场管理,造成浇水过量、大面积淹湿路面,一次扣1分;
六、技术措施
10
B.绿化设施损坏在24小时内不及时恢复,一次扣1分。
七、扬尘治理
10
A、未按要求冲洗树木,一处扣2分。
八、对死亡、损坏树木的补植补栽
10
A、管理部门通知补栽的地方,超过3个工作日都未进行补栽,推迟1天扣1分。
B、发现草坪秃斑,一处扣1分。
九、考核月内无上述情况的为满分。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1、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扣分法,每月不定期考核,每次考核分数85分及以上为合格,每次考核分数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每少一分,扣除该月0.5%管护费,若有一年内三次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则取消其管护资格,同时终止与该承包方签定的园林管护合同及取消承包方第二年的管护资格。
2、养护费付款按季度结算一次;
B.对于整形灌木或绿篱的形状轮廓不清晰,表面不光滑,影响整体景观效果的,一次扣0.5分;
C.病虫害发生率超过标准的,一次扣0.5分。
3、草坪
10
A.混播草坪草高超过10厘米,一次扣5分;
B.病虫害未及时控制,造成草黄、草死的面积超过2%的,一次扣5分;
C.草坪秃斑超过5%的,一次扣2分;
D.杂草超过5%的,一次扣2分。
A.因明显缺水或积水造成树叶萎蔫的,一株扣0.5分;
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一、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为促进×××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绿地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所有区管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要求×××负责日常全面检查考核工作。
考核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认真、严格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
三、考核项目考核项目分7项,即卫生保洁、除草、绿地排水、病虫防治、绿化长势、整枝修剪、市政设施。
四、考核办法1、月度检查考核。
月度检查考核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①定期检查,每月下旬由综合执法大队、公园管理所督查人员会同养护单位负责人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工作、重点地块必查,日常工作、一般地段抽查。
发现问题,现场打分、即时记录;②不定期检查,由公园管理所督查人员巡查,问题严重的及时通知管护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并作为不定期检查打分依据。
2、直接扣款考核。
检查中,发现下列现象,直接在月度养护费中扣款。
①固定养护人数的考核。
督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养护人员人数少于固定人数,则每缺少一人,扣款500元/天.人,以此类推。
②养护问题直接扣款的考核。
如修剪树木、清理杂草不及时和树木虫害等问题,按规定扣分扣款。
3、每个季度由综合执法大队组织考核,年底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年度考核排名列前五名的,下一年度招标时可优先考虑或指定地段养护。
五、考核评分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目所占比分分别为:卫生保洁10分、除草15分、绿地排水5分、病虫防治8分、绿化长势32分、整枝修剪20分、市政设施10分。
2、每月考核由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检查考核组成。
3、绿地分公园绿地(区内公园、小游园)、道路绿地及风景林地等3种类型,考核重点根据绿地性质有所侧重,每块(条)绿地为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区城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XX区城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巩固我区绿化成果,更好地发挥城市绿地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推进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使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考核依据本办法适用于XX城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并已交付使用的城市绿地。
根据《XX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X建园〔2015〕X号)、《XX市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X建办〔2019〕X号)作为考核依据。
二、管理考核内容全区道路绿地、公共绿地的绿化养护情况从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见下表。
三、考核办法(一)、各养护单位于每年11月底前上报所辖绿地明细表,标明名称、位置、类型、面积、建成时间、养护等级。
(二)、区住建局根据考核要求,在养护单位所辖绿地明细表中随机抽取绿地作为考核点,随机抽取各养护单位的绿地类别、数量和等级原则上保持一致。
(三)、日常巡查考核、不定期抽查:区住建局采取暗查和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每月不少于2次,管养单位要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处置。
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根据区政府要求或年度工作安排,结合重点工作督查、重大活动保障、创建活动迎查及绿化行业的工作特点,作为不定期抽查形式随机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日常考核结果评分。
(四)、季度考核:由住建局园林绿化科负责组建考核队伍,园林绿化科、广场管理服务中心各派1-2人参加考核,并请财政局及绿化专家一同进行季度考核,按照《XX市XX区城区城市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现场考核打分。
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管养单位应限时整改,下次考核抽查整改情况,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加重扣分。
(五)、城区绿地的检查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评定绿化养护质量,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月度考核占总分的30%,季度考核占总分的70%,合格分为90分,每个季度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新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1、护绿管理:(1)绿地内必须每天进行巡视管理,发现践踏绿地、攀枝摘花、摇晃树木等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安保部及6S+2推行委员会汇报。
(2)有绿化项目时,要跟踪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在审批范围内操作,不得破坏其他绿化。
(3)绿地内、行道树上无扣绳挂物现象。
2、绿地管理:绿地内、树池内无明显砖瓦石块,无大面积堆土,无明显杂草;绿地、道路及时清扫,无积土,无积水,无堆积雪(雨雪后二日内);铺装路面无杂草;无明显病虫为害症状。
3、草坪养护:草坪生长茂盛,无秃斑、无明显杂草;草坪适时修剪(暖季草坪高度保持在10CM以下,冷季草坪保持在12CM以下),适时浇水,按草坪生长规律和要求施肥;单块秃斑不大于0.5M2;冬季做好冷季型草坪防火工作。
4、地被、盆景养护:地被、盆景生长茂盛,无明显病虫为害症状。
无杂草、藤蔓缠绕;适时修剪,适时浇水,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施肥(春施追肥,冬施基肥);缺株及时补植;叶面适时喷水除尘。
5、树木养护:树木生长健壮、旺盛;无枯死枝、病虫枝;树根无萌蘖,树干无藤物缠绕,树梢无悬挂物;无明显病虫为害症状;按树木生长规律和要求施肥;死树枯枝及时清理。
6、池塘养护:池塘内水体洁净,无漂浮物,无臭味。
7、存活率:以交接时数据为准,存活率达85%以上(含85%)。
8、设施维护:广场、绿地内设施完好无损,园林设施品上无乱贴乱画。
9、缺株补植:树木、地被完好无缺。
10、档案管理:日常养护管理作业资料齐全,做到有记录,有统计,并且资料与实际养护情况相符。
每月考核前报养护档案台帐到6S+2推行委员会,年终对全年资料进行汇总装订。
11、单列专项质量:对单列专项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部门的具体指令要求实施。
12、景观道路沿线绿地路牙因车辆撞击、雨雪天气等各种因素破损、残缺的,在2天内必须修复完毕。
13、文明安全养护:做到文明作业,随时保持道路的清洁、畅通,并由专人负责监管。
在夜间养护作业必须在作业地域内按交通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1.提高绿化养护工作质量,保持城市绿化的良好形象;2.促进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3.掌握绿化养护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4.借助考核结果,对养护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激励人员积极工作。
二、考核内容1.绿化养护巡查:包括公共绿地、城市园林绿化、街头绿化等的定期巡查,评估巡查的频率和养护工作的完成情况。
2.绿化养护情况:对绿地内植物和地面设施的养护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植物的健康状况、发展状况以及设施的完好程度。
3.污染及卫生处理:评估绿地附近的环境卫生情况,包括对垃圾的清理、污水及异味的处理等。
4.反应及处理速度:评估养护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的速度和解决问题的效果。
三、考核方式1.考核周期:根据绿化养护工作的特点,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四次。
2.考核标准: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指标,设定分值和权重,评估各项考核内容的绩效比例。
3.考核对象:对负责绿化养护工作的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养护人员、园林管理员等。
4.考核方式:采用定期巡查、综合评估和群众反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公示。
四、奖惩措施1.奖励:对养护工作成绩突出、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2.处罚:对养护工作不合格、效果不佳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甚至停职处分。
五、考核运行机制1.集中统一:由园林绿化部门设立考核组织,统一协调绿化养护工作的考核事项,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突出重点:根据城市规划和绿地类型的不同,设定相应的重点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覆盖。
3.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组,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4.问题整改:根据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定位和整改,制定长期改进计划,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持续改进。
总之,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是保障城市绿化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规范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可以提高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绿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巩固市区绿化建设成果,提高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DB37/T1174—2009)、《城市公园服务规范》(DB37/T1172-2009)、《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办法》(威政发[2008]28号)。
二、考核内容对威海市区各公园、广场及城市干道苗木管理、卫生保洁、园林设施管理、绿化保护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小组1。
成员组成:考核小组由市园林管理局牵头,组织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社会监督员代表共同组成。
2.小组职责:考核小组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汇总、印发通报.四、考核标准按照威海市各区的实际情况分一、二、三级考核,中心市区、经区和高区按照一级考核标准,工业新区按照二级考核标准,环翠区按照三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按照《威海市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执行,考核实行百分制。
五、考核时间及方式考核每月组织一次,具体日期由市园林管理局临时通知.考核分为绿化养护管理现场考核(简称“现场考核”)和日常组织管理考核(简称“日常考核")两部分。
现场考核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评分”的方式,考核小组从被考核单位负责的绿化养护项目中随机抽取3~5个进行检查(被考核单位负责的绿化养护项目总数达不到抽查个数要求的,其所有项目每次必查),考核小组成员按照《威海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中1-6项内容,对所抽取的项目现场独立评分。
各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即为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得分,被考核单位被抽取的所有项目得分的平均值即为该单位当月现场考核得分。
日常考核由市园林管理局按照《威海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中7-8项内容,对各有关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单位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城市形象的提升、城市居民身心健康的促进都有着重要作用。
然而,城市绿化的养护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保证绿化质量的同时,也需要对养护人员进行考核评估,以推动绿化养护工作的不断优化和提升。
因此,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一、绿化养护考核办法的基本内容1、考核内容绿化养护考核应对绿化养护工作的品质、质量和服务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绿化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养护管理的技术水平、绿化养护工作的服务态度等内容进行考核,同时也应当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成果进行评价。
2、考核方式绿化养护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养护人员的考核进行一次,不定期巡查绿化养护现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同时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为养护人员提供改进的方向和建议。
3、考核标准绿化养护考核标准应当明确,根据工作内容,划分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养护管理的技术水平、绿化养护工作服务品质等多项进行量化考核。
同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考核标准,以推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绿化养护考核实施细则1、定期巡查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定期对绿化养护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整改。
比如浇水、修修剪枝等问题的及时处理。
并将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为养护人员的改进提供重要依据。
2、文明服务绿化养护单位应重视文明服务,提高绿化服务的服务品质。
比如绿化养护人员在工作时应该注意礼仪,尊重居民、商家和过路群众,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要求和建议,并且能够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等。
3、技术水平绿化养护人员应该注重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比如,不断学习先进的绿化养护管理技术和技能,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等。
4、安全意识绿化养护人员要注重安全意识,遵守相关的工作安全规定,确保养护工作的安全和不受伤害。
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表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省关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范围为市园林局直管范围内的公园、道路、广场绿地;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公园、广场、风景名胜区和各区参照执行。
第二章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第一条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工作。
第二条考核内容包括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浇水除尘、绿地卫生保洁、园林设施维护、秩序管理等。
第三条管养经费按季度拨付。
每季度管养经费的60%作为基础费用,40%作为考核金。
每季度管养经费=合同规定的每季度管养经费-当季度日常考核、专项考核所扣分数及当季度定期考核分数×100。
第四条考核采用日常巡查考核、定期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1、日常巡查考核:由园林局日常巡查人员根据《***园林绿地考核表》(见附件1)对绿地进行日常的巡查考核,同一地段每周至少做到巡查一次。
发现问题后立即登记《日常巡查记录清单》(见附件2)并及时通知管养单位限期整改,若经复查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双倍扣分。
2、定期考核:每月一次,园林局负责组建考核队伍,考核人员为市园林局绿化管理负责人至少2人、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各区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
按照《***园林绿地考核表》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打分填入《***园林绿地定期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各地段得分取考核人员分数平均数。
各责任单位可各派一名代表参加考核但不参与打分。
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
管养单位各地段平均得分大于90分的为合格,低于90分的部分每低一分计扣一分。
75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
A单位每季定期考核分数=A单位管养的各地段所得分数合计/管养地段数目。
一个季度中定期考核75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一年中两次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管养单位,市园林局终止与其签定的承包合同,并取消其在市园林局绿地管养招标中的竞标资格两年。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考核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绿化养护工作在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和提高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显得尤为必要。
二、考核目标绿化养护考核的目标是确保城市绿化景观质量,提升绿化养护工作水平,达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态居住环境。
三、考核内容1.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情况考核(1) 定期检查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等。
(2) 检查绿化养护工作的组织架构是否合理,工作内容是否明确,养护方案是否科学可行。
(3) 查看绿化养护工作的档案记录,包括绿化设计方案、植物选用、养护记录等,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2. 绿化景观维护考核(1) 考核绿化景观的整体效果,包括植物健康状况、绿化面积覆盖率、景观设计与实际效果是否一致等。
(2) 检查植物养护工作,包括修剪、施肥、浇水、防治病虫害等,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3) 考核绿化景观的环境和气候适应性,根据当地气候和环境条件,评估植物的适应能力,提出相应的调整建议。
3. 绿化养护人员考核(1) 根据养护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包括技术熟练程度、工作积极性、责任心等方面。
(2) 评估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包括植物识别、疾病防治、草坪修护等方面。
(3) 考核养护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包括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
四、考核方法1. 实地考察法考核人员对被考核的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景观效果、养护工艺、养护人员技能等情况,并记录相关数据和问题。
2. 资料核查法考核人员通过查阅养护记录、工作计划、培训档案等资料,了解绿化养护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
3. 用户评价法针对绿化景观的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和评价,以获得真实的用户反馈,进一步评估绿化养护的质量。
城区公共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江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考核办法为促进江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绿化管养技术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办法如下:一、考核范围区城乡建设局管辖的所有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含城市道路、公园、游园、广场、绿地等综合养护)。
二、考核对象所有承包城区公共绿化(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综合养护的单位。
三、考核要求区公用事业处代表区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城区绿化养护的日常考核工作。
考核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江都城区公共绿化(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综合养护考核评分表》(见附件),认真、严格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
每月考核结果由区公用事业处在次月初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养护单位。
四、考核项日考核项目分: 1.城区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化及绿地内的养护与管理(包括道路绿化、公园绿化、广场绿化、游园绿化及绿地内的卫生与环境管理,苗木的病虫害防治与定期修剪、施肥、松土、除草、补植、抗旱浇水、扶正支撑、防寒、防风、防涝、防高温等绿化养护管理工作)2.公园、广场、游园设施设备的养护与管理(括硬质铺装场地、道路、照明器材、水电、音响系统、雕塑、园艺小品、花池、水池、井盖、设施、桌椅、果壳箱、各类指示牌、公厕等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公园、广场、游园秩序管理与安全保卫,公园、广场、游园的环境卫生保洁等养护管理工作)3.资料档案及其他。
五、考核方式(一)采用每月定期普查与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二)每次普查,考核单位必须有至少2名考核人员参加,每个养护单位1人参加,参加单位如自愿放弃派人参加,考核工作照常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可由考核单位安排单人单方面进行,但必须建立能佐证现场被扣分问题的图片资料档案,可供答疑复查。
对考核结果产生争议时,由公用事业处牵头约请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监察室、考核组相关成员等共同对争议问题进行评议裁决。
《养护考核办法》
《养护考核办法》为提高全市绿地管理整体水平,建立正确评估全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质量体系及优胜劣汰的绿化养护竞争机制,规范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行为,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领导局建立绿地管理考核小组。
成员由局领导及绿化管理和林政监察科、林业科、规划建设科及办公室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奖惩得当的原则;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内容1、列入市财政出资的市区公共绿化(含行道树)、市域主干道绿化养护管理及四季草花种植管理。
2、由局负责承建的在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承包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管理。
四、考核依据按照《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张家港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张家港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张家港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张家港市绿地养护管理百分考核细则》、《张家港市四季草花百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法采取科室包片日常督办与局考核小组每月定期抽查考核相结合办法,由局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小组统一扎口管理,每月考核评分1次,年底进行统一综合评定。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定绿地养护评优及每月发放绿化养护承包实际经费的依据。
1.绿地管护日常督办由局各科室的同志按包片任务对包干责任绿地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管护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管护工作达标创优,真正做到“三无”要求。
2.每月定期抽查考核由局考核小组成员每月月底至下月初到现场按考核细则进行抽查考核,采取重点地块必查与一般地块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并结合各科室当月平时日常督查考核掌握的情况,在月底前对各管护地块进行月度考核评分汇总。
3.实行人员上岗制度考核,考核小组不定期对各养护单位上岗人员数量、着装进行考核。
各养护单位每天将各地块养护人员数量报到市园林局绿化科,由考核小组随随机选择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核查人员数量是否准确,养护人员是否穿着黄背心、黄马甲等醒目标示的衣服。
六、考核打分1.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打分、现场照相、现场指正等方式即时记录。
物业绿化养护考核规定
物业绿化养护考核规定一、背景作为一个城市的综合服务管理企业,物业公司需要负责该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工作。
绿化养护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的美观程度和市民的心情。
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能够考核真实工作情况的规定,来保证物业绿化养护工作的落地和质量。
二、考核内容1. 绿化面积考核绿化面积考核是对城市绿化水平的直接体现。
物业公司需要定期对负责区域内的公共绿化面积进行测量并上报。
根据规定的面积要求,逐个区域进行考核,对于不达标的区域需落实整改措施。
2. 绿化成活率考核绿化成活率是绿化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物业公司需要定期对区域内的绿化植物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于一定时间内计算出绿化成活率,上报给管理部门。
对于成活率较低的区域需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执行。
3. 绿化维护考核绿化维护是对绿化养护工作重要的衡量指标之一。
物业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绿化维护标准,细化到对每个绿化区域的具体监测内容。
对于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4. 绿化水平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将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物业公司绿化工作质量的评价。
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该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
三、考核标准1. 绿化面积考核标准根据不同类别和用途的绿地,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例如,小区内的绿化面积需达到20%以上;街头公共绿地需达到30%以上等。
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 绿化成活率考核标准根据不同植物类型,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例如,乔木类绿化植物的成活率需达到80%以上,灌木类绿化植物需达到70%以上等。
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 绿化维护考核标准绿化维护标准应涵盖:浇水、修剪、施肥、清理等。
对于上报的绿化问题,管理部门需在3天内给出整改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落实整改。
对于未落实整改的物业公司,管理部门将进行扣分或罚款。
4. 绿化水平综合考核标准根据不同绿化项目的比重,分别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绿化水平综合指标。
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
城区绿化管养考核标准
城区绿化管养考核标准1.修剪、除草:要清除杂草,草坪修剪高度要控制在10cm以下。
2.养护:及时组织浇水、施肥,及时防治病虫害,对排水不良地段涝期要及时组织排水,保持树木、草坪旺盛的生长势头。
3.树木修剪:适时抹芽,合理修剪整形。
4.看护:不得缺株少棵,严禁各种损坏绿化行为,对各种原因造成死亡的树木要及时进行补植,对因雨水冲刷等原因造成土方被冲刷、塌陷,要及时进行回填、修复。
以上各种费用由中标管养单位全部承担。
5.设施维护:有园林设施的地方要安排专人看管养护,园林、座椅、围栏、果壳箱、园林道路、护坡等园林设施要保持完好,遭损坏的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中标管养单位全部承担。
6.秩序维护:管养单位要负责管养地段的正常秩序维持,不得在绿地内放养家禽家畜,不得在绿地内搭建任何建筑、构筑物或其他临时设施,不得将公共绿地及水面出租或改作其他用途。
7.杂草修剪:用草坪修剪机或者割灌机,不能人工拔草或人工镰刀砍草;池塘坡面以下杂草或低洼处杂草按具体要求进行修剪。
8.乔木的管养包括修剪、剥芽、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树穴锄草、保洁、清枯枝及死滕、枯死树处理、加土、环境清理;灌木的管养包括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中耕除草、保洁、清除枯枝、枯死枝处理、环境清理;草坪类管养包括挑除杂草、轧草修边、草屑清除、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环境清理。
昆明八中绿化管养细则(暂行)1、草坪管养草种生长旺盛,呈勃勃生机,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低于3%,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1.1生长势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片健壮,生机勃勃,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1.2修剪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1.3灌溉、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浇灌和施肥,保证水分和肥料充足。
1.4除杂草经常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7%。
1.5填平坑洼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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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考核办法为促进江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绿化管养技术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区城乡建设局管辖的所有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含城市道路、公园、游园、广场、绿地等综合养护)。
二、考核对象
所有承包城区公共绿化(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综合养护的单位。
三、考核要求
区公用事业处代表区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城区绿化养护的日常考核工作。
考核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江都城区公共绿化(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综合养护考核评分表》(见附件),认真、严格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
每月考核结果由区公用事业处在次月初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养护单位。
四、考核项日
考核项目分:1.城区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化及绿地内的养护与管理(包括道路绿化、公园绿化、广场绿化、游园绿化及绿地内的卫生与环境管理,苗木的病虫害防治与定期
修剪、施肥、松土、除草、补植、抗旱浇水、扶正支撑、防寒、防风、防涝、防高温等绿化养护管理工作)2.公园、广场、游园设施设备的养护与管理(括硬质铺装场地、道路、照明器材、水电、音响系统、雕塑、园艺小品、花池、水池、井盖、设施、桌椅、果壳箱、各类指示牌、公厕等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公园、广场、游园秩序管理与安全保卫,公园、广场、游园的环境卫生保洁等养护管理工作)
3.资料档案及其他。
五、考核方式
(一)采用每月定期普查与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二)每次普查,考核单位必须有至少2名考核人员参加,每个养护单位1人参加,参加单位如自愿放弃派人参加,考核工作照常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可由考核单位安排单人单方面进行,但必须建立能佐证现场被扣分问题的图片资料档案,可供答疑复查。
对考核结果产生争议时,由公用事业处牵头约请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监察室、考核组相关成员等共同对争议问题进行评议裁决。
六、考核评分
(一)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目所占比分详见《江都城区道路绿化及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综合养护考核评分表》。
(二)每月考核得分由定期普查考核得分与不定期随机抽查
考核得分综合组成,定期普查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60%,不定期随机抽查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40%。
(三)在养护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在月考核综合得分中每次加扣5分:
1.不服从指挥,未能及时高效的执行建设局管理要求的(如因未执行管理要求,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来年的养护资格);
2.养护单位应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养护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准时参加建设局绿化管理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或指派别人参加的(有合理原因的,须向局领导请假);
3.经媒体曝光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并经查实的;
4.群众举报且产生不良影响并经查实的;
(四)考核得分以92分为基准分值,折合成当月考核得分率为100%,每低于1分,得分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相应扣减当月养护承包款。
(五)全年内月考核平均得分高于93分(含93分)的,养护质量为优良等次;全年内月考核平均得分在90-92分之间的,养护质量为合格等次;全年内月考核平均得分在85-89 分之间的,养护质量为基本合格;全年内月考核平均得分低于84分(合84分)的,本年度养护质量为不合格,考核单位有权取消该标段中标单位剩余承包年限的养护资格。
(该标段由其他养护单位中当年度月考核平均得分最高的养护单位接管后期养护))区城乡建
设局将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得分高低开展排名及奖惩工作。
(六)对于考核中发现的养护问题,养护单位必须按时保质整改到位,经公用事业处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核发养护款。
(七)因养护不到位取消养护资格的,不得参加江都下一轮的城区公共绿化养护招投标。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考核组相关成员共同商议,报局领导审定。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江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江都区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