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_2009年国家推出的保障性住房政_省略_保障性住房实施效果评价及政策建
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及对比
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及对比自1994年我国首次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的社会保障性质以来,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经历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棚改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形式。
一、经济适用住房1994年12月,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及财政部联合颁布《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成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现代化住房保障体系开始建立。
《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用于住宅建设的资金、政策性贷款及其他资金。
1999年4月和2006年5月分别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将廉租房和限价房作为补充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
受益于政策加持,我国经济适用房投资在住宅投资中的占比持续上升,直至1999年占比达16.56%,成为我国住宅投资的重要推动力量。
但此后,我国经济适用房投资占比持续下降,截至2007年降至4.56%,部分城市甚至停止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究其原因:1、随着商品住房市场的兴起和成长,多数家庭逐步实现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下降;2、部分城市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出让土地获利,导致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逐步减弱;3、部分地区政策落实不到位,实际效果偏离预期,形成贪腐问题。
二、公租房(包含廉租房)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初步形成了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和建设思路。
2010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成为我国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发展的标志性文件。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正式将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执行,公租房成为租赁型住房保障的核心。
此阶段就发展来看,主要问题是:1、2008~2013年,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约3,700万套,基本建成约2,40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600万套,剩余为以公租房(包含廉租房)为主的其他类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中央支持方面,2009~2013年,中央财政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规模整体保持增长趋势,其中对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廉租房等支出力度相对较大,合计占各期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的比重均在60.00%以上;3、整体来看,由于廉租房和公租房具有很强的民生属性,盈利能力不佳,导致市场主体进入门槛高、财政负担重,后期发展趋势弱于棚户区改造。
文献综述
附件1:文献综述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一、关于保障房项目的研究从国外研究来看,专家学者常从多学科的视角对城镇住房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如运用公共管理学、微观经济学、消费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甚至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及方法,主要探讨的是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目标与原则、住房保障框架模式、住房补贴效率、住房保障规模的影响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等。
Brent W.Amborse与Thomas G.Thibodeau(2004)的经验研究表明在控制了其他抵押贷款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以后,政府的这些目标确实增加了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抵押贷款的供给,并证明这一增加开始于1998年[1]。
Gerson M.Goldberg与John P.Harding(2003)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押贷款的投资特征进行了研究,由于对借款人收入与所购买住房价格的严格限制,政府住房抵押贷款的投资组合真实地反映了低收入家庭的资产组合,经验研究表明当利率下降时LMI (即低中收入,low-and-moderate-income)投资组合展现出显著的高负债率与低再融资率[2]。
Laurie M. Anderson(2003)等的研究表明对低收入家庭的可支付住房的供应不足与由于收入、种族、社会阶层等原因而不断增加的家庭间的隔离对于社区健康是不安全的,由此建议通过提高收入来提供可支付住房[3]。
Scott Susin(2002)调查了针对低收入家庭的补助政策是否提高了未真正获得补助的贫困家庭的租金,结果发现在大都市区的拥有较多住房补助票券的低收入家庭较之于票券较少的家庭承受了更多的租金上涨,租金上涨额度远大于获取补助的额度,表明通过补助票券对低收入家庭进行求助是一个失败的政策[4]。
Glen Bramley 和Noah Kofi Karley(2005)回顾了在住房的可支付能力的度量方面的相关研究,并提出了对于介于普通自有住房者和租房者之间的夹心层进行有效识别和评估数学模型[5]。
保障性住房发展历程住房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保障性住房发展历程住房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内容提要】住房不仅是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同时还是重要的生存资料。
为弱势群体提供适当住房,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目标。
本文在对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构建更为科学、高效、公平的住房保障制度,从而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供应体系综观世界各国,没有哪个国家的所有住房都是纯商品性的,政府必然对一部分中低收入者提供福利性质的住房,不同的只是所占比例的高低而已。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政府财政资源的投入效益和住房市场的运作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成为住房制度改革的特殊目标。
在多重制度均衡和路径依赖的改革背景中,政府有必要加强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这对于集中体现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和减轻住房改革对社会经济体系的振荡非常重要。
住房制度改革前,中国实行的是低租金或实物分配的福利性住房保障制度,住房的主要供给者是政府或单位。
这种住房租金低廉,很难维持正常的房屋维修,从而使得政府担负着沉重的财政负担。
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后,中国建立起以市场分配为主体的住房分配体系,政府的任务就是根据不同收入家庭的情况,实行相应的住房供应形式。
例如,政府或单位可以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而其他高收入家庭可以购买或租赁商品房。
[1]中国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极大地满足了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但是从中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情况来看,效果与目标还有着很大差距,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这就需要对其进行全方面的了解与思考,最终构建一种更为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
一、我国传统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恩格斯的《论住宅问题》对城市住宅缺乏现象的原因、住宅商品的特性、住宅买卖和租赁关系、租金的经济本质等一系列主要问题都作了独到精深的分析论证,对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好住房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7月29日湖北公务员上午监狱面试题
7月29日湖北公务员上午监狱面试题1、你跟同事一起外出办案,回来后同事单独去向领导汇报工作了,你该怎么办?2、某地遇到洪水灾害,交通中断,救助物资不够,少数灾民哄抢救灾物质,所长派你去处理,你该怎么办?、3、某小学网络选举大队长委员……结果候选人票数是学生总人数的10倍,你对此有什么看法?7月29日湖北公务员下午监狱面试题1、你是一名狱警,从你监狱里出来的一名犯人出社会后找不到工作,找你帮忙,你怎么办?2、你是一名交警,一名司机撞伤了一名老大爷,你依法进行了处置。
事后,老大爷不服,说你照顾了司机,因为他是你领导的亲戚,你怎么办?3、一名警察说:“别人不敢管的,我敢管;有钱有权的,别人不敢管,我也敢管”你怎么看?2011年7月28日云南省公务员面试真题1、请结合你的岗位,谈谈你报考该岗位的优势。
2、现在国家推出保障性住房制度,如今,时间过半,任务半过,请你谈谈对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看法和建议。
3、你们单位要组织一次对贫困山区学校的图书捐赠活动,此次活动由你组织,你准备如何进行?4、你进入新单位一段时间,发现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要对一些工作环节进行改善,请问你如何提建议?5、有人来你单位办事,等待时间较长,于是有人拍照片传到微博上,请你谈谈对这件事的看法。
2011年7月28日云南省公务员面试真题1、请结合你的岗位,谈谈你报考该岗位的优势。
2、现在国家推出保障性住房制度,如今,时间过半,任务半过,请你谈谈对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看法和建议。
3、你们单位要组织一次对贫困山区学校的图书捐赠活动,此次活动由你组织,你准备如何进行?4、你进入新单位一段时间,发现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要对一些工作环节进行改善,请问你如何提建议?5、有人来你单位办事,等待时间较长,于是有人拍照片传到微博上,请你谈谈对这件事的看法。
1、一句名言“善与恶是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什么看法?2、你单位门前有条路,泥泞不堪。
此路不在规划之内,又没资金修。
这条路上还有4个兄弟单位,领导要你去与其他兄弟单位联系,商讨修路问题。
2007-2009年国家推出的保障性住房政策——2007—2009年保障性住房实施效果评价及政策建议(连载二)
区、县 住房 保障 管理部 门申请 回购 。
占房 地 产 开 发 投 资 由2 0 年 的 61 03 .%下 3 6 万 平 方 米 、 6 万 套 ,是 去 年 一 季 限 价 商 品 房 5 后 可 以 上 市 ,但 需 交 纳 39 9 年 降 到 41 ,2 0 年  ̄2 0 年 又 减 少 了 .% 05 04 度 的22 。很 多 城 市 实 现 了 低 保 住 房 3 % 收 益 金 。 天 津 市 公 布 的 天 津 市 .倍 5 68 , 占房 地 产 开 发 投 资 进 一 步 下 降 困 难 家 庭 廉 租 住 房 保 障 的全 覆 盖 。 .% 到 36 ,甚 至 有 的 地 方 停 止 了 经 济 适 .% 用 住 房 建 设 。 随 着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的调 整 ,在 应 对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的 政 策 体 系 限 价 商 品 住 房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明 确 指
2 0 年之前 全 国廉租 房资金的 总额 ; 06
2 0 年全 国 对 廉 租 房 的 投 资 超 过 了 08
总 资 产 净 价 值 5 万 元 及 以下 。 购 房 人 7
取 得 房 屋 权 属 证 后 , 5 内 不 得 转 让 年
住 房 结 构 、供 应 对 象 等 方 面 的 违 规 行 2 0 年 年 底 之 前 累 计 投 资 的 总 和 ;截 所 购 住 房 。 确 需 转 让 的 需 向 户 口所 在 07 为 ,导致从2 0 年开 始出现 负增 长 , 04
●om 专 cl n 栏 u
2 0  ̄ 2 0 年 国家推 出的保障性住房政策 07 09
2 0 2 0 年保障性住房实施效果评价及政策建议 ( 07 09 连载二 )
2007年政策盘点
2007年度房地产政策回顾与解析杨红旭过去的2007年,依然是房地产宏观调控持续和加强的一年,虽然没有像2005年“国八条”和2006年“国六条”那样全面性、重大性、高度性的地产新政出台,但仍有为数不少的政策陆陆续续露面,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优化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节奏。
值此岁末年初之际,对一年中出台的政策做些分析和盘点,具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
在此,笔者分别针对土地、金融、住房保障、税收、市场整治、限外等六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
一、土地政策1、政策说明2007年,土地方面的调控政策主要有三个文件,一是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二是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三是颁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以下简述这三个政策。
其一,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5月14日,曾培炎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6月26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由新华社全文公布。
时间安排是:2007年1月开始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1月至6月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7月1日全面启动调查工作,2009年上半年完成调查工作。
主要任务是: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全国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
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其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2007年9月28日,由国土资源部下发该文件(第39号),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从政策出发点分析,主要是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建住房【2007】258号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 24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历程
2010年6月至今 加大房地产市场 调控力度,加快住房 保障步伐
此阶段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经 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两限房、公 共租赁房。不仅首次纳入“公共租 赁房”,而且公共租赁房即将成为 未来住房保障的主体。
1、 2010年6月1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 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1978-1998 年
住房商品化探 索
这一阶段住房 的主要模式为 集资合作建房 和“安居工程 ”两种方式, 同时实物分房 还没有完全取 消。
特点
1、 公共住房由政府统一供应,将住房建设纳 入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和基建计划,由政府统一拨 款,统一规划、建造;
2、 公共住房的需求主体为企、事业单位; 3、 公共住房无偿分配,采取低租金政策; 4、 由于公共住房只有投入没有产出,不能形 成良性的循环机制。导致住房问题解决的进程非常 缓慢,住房拥挤、危旧房等等问题很多。
1、 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 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 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3、 2009年制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计划2009年到2011年解 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 。
1949~197 7计划经 济与前苏
联经济发 展模式
1978~1997 由计划经济 向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转
轨时期
福利分房 低租金制度
补贴出售公房 提租补贴 住房合作社 住房公积金 安居工程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
1998至 今完善社 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 制时期
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构成与发展研究
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构成与发展研究【摘要】保障性住房政策,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的重要政策。
本文通过研究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构成与发展历程,揭示其客观规律,为积极探索城镇保障性住房机制创新奠定基础。
【关键词】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构成;发展历程1.城镇保障性住房概念的界定城镇保障性住房,指的是政府为城镇中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限价房(两限商品住房)以及棚改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2.保障房的类别与保障对象2.1 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所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的保障性住房。
低收入户对于廉租住房无产权,是非产权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是廉租住房的保障形式。
对于新建的廉租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政府对土地的供应采取行政划拨方式。
2.2 经济适用住房:指的是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优惠的政策,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给,限定房屋销售的价格和套型建筑面积,依据合理的标准建设,具备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适房供应对象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政府对土地的供应也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
2.3 两限商品住房:两限住房全称为限定套型面积、限定房屋价格的普通商品住房,也称之为“两限”商品住房。
两限房指的是由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定限制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之上,采取竞地价和竞房价的方式,经过招标确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建设者,由中标者按照合同约定的建设标准,按照合同约定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群众出售的中小套型与中低价位住宅。
套型面积控制在90平米以内。
2.4 公共租赁房:指的是经过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部门,依据市场租赁价格水平调整之后面对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供给的租赁性住房,其目的是解决大中城市新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4.04.08•【文号】•【施行日期】2024.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24年4月8日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预算管理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保障符合条件城镇居民(包括纳入当地保障范围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补助资金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管理。
财政部负责编制补助资金年度预算,提出三年支出规划建议,确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下达补助资金预算,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补助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编制,提供各地年度计划数据,督促指导地方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组织做好绩效目标制定和落实、绩效监控和评价等。
浅谈保障性住房的分类及意义
浅谈保障性住房的分类及意义作者:纪德坚来源:《现代交际》2012年第12期[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也随之提升和丰富起来。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住房进入市场化以来,私有化住房大幅提升,但是居民对住房的刚性需求越来越大,市场的调配机制并不能完全解决日益增大的住房压力和房价过高问题。
国家出台了保障性住房政策,调整了住房结构,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提出了一个合理并符合现阶段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住房压力保障房政策需求作用[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2-0042-01随着经济步伐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社会需求的范围和层次不断扩大加深,居民对住房的刚性需求愈来愈大,我国针对目前过高的房价,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实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就是我国为改变住房结构,改善居民住房紧张的现状所采取的又一项惠民政策。
它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对减轻我国的住房压力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保障性住房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是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包括政策性租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限价房,是针对目前市场上的商品性住房而言的。
它只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
保障性住房起到的是社会保障的作用。
保障性住房分为几大类:首先是经济适用房。
它的法律依据是2007年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这类房产的建设用地是以政府划拨的方式提供的,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性。
这类房产的价格确定是以政府指导价为标准,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相对于市场上的房产价格来说较适中,中低收入家庭可以承担得起,让他们具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预期的支付能力,让购房者拥有有限的产权。
2007~2009年保障性住房实施效果评价及政策建议
进 一步加 大保 障性 住房 建设 力度
2 0 年 l 月 l 日 国务 院 总 理 主 持 召 开 国 务 院 08 2 7
和 规范 经济 适用住 房制 度 ,加 大棚户 区 、 旧住 宅 区改造 力度 ,力争 到 ‘ 十一 五 ’期末 ,低 收入 家
机 制 、 体 制 , 以加 快 解 决 城 镇 中 低 收 入 家 庭 的 住 房 困难 。 ( ) 国 发 [ 0 7]2 号 文 件 为 标 志 ,保 障 一 以 20 4
 ̄ 2 0 年 8 建设 部 印发 《 决 城 市低 收 入 H0 7 月 解 家 庭 住 房 困难 发展 规 划 和 年 度 计 划 编 制 指 导 意 见 》 的通 知 ( 建住 房 [ 0 7 1 号 ) 。对 规 划 2 0 ]2 8 和 年度 计划编 制 的主 要 内容 等提 出了具体要 求 ; 2 0 年 9 ,建 设部 等 九部 委 局 联合 签 署 《 07 月 廉租 住 房 保 障办 法 》 ( 第 1 2 )。进 一 步 明确 了 令 6号
设 ,支 持 住 房 租 赁 市 场 发 展 的税 收 政 策 ; 2 0 年 08
[ 0 7 4 )。该文提 出, “ 照全 面建 设 小 2 0 ]2 号 按 康 社会 和构 建社 会主 义和 谐社 会 的 目标 要求 ,把
6 财政 部 修 订 了 《 月 中央廉 租 住 房保 障 专项 补 助 资金实 施办 法 》 ( 综 [ 0 8 8 )等 ,各 项 财 2 0 ]4 号
性住 房有 了实质 性 的进展
2 0 年 8 国务 院 总理 温 家 宝 主持 召开 国务 07 月 院常 务会议 ,讨论 并原 则通过 了 《 国务院 关于解
决城 市低 收入 家庭住 房 困难 的若干 意见 》 ( 国发
2007-2009年国家推出的保障性住房政策——2007—2009年保障性住房实施效果评价及政策建议(连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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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发 的 国 债 资 金 也 作 为 地 方 的 配 套 资
金 ,补充 用于廉 租住 房制 度建 设和保 障性 安居 工程 。地方 政府 继续列 入财 政预 算 ,包括使 用公 积金 增值 收益和
不 低 于 1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用 于 这 项 事 0 业 。 从 目前 的 运 作 来 看 , 由 于 公 共 财 政 投 入 明 显 增 加 ,资 金 较 去 年 有 非 常 大 的 保 障 , 为 顺 利 推 进 2 0 年 的 住 房 09 保 障工 作 夯 实 了基 础 。
南 , 广 西 、新 疆 等 省 区 , 均 有 充 分 体 共 计 64 万 套 。 经 济 适 用 房 新 开 工 面 下 , 做 到 住 房 保 障 无 盲 县 ;新 疆 维 吾 .2 现 。 黑 龙 江 省 积 极 探 索 开 发 建 设 与 投 积 2 70 万 平 方 米 ,竣 工 1 07 万 平 尔 自 治 区 在 国 务 院 2 号 文 件 下 发 后 , 9 .5 2 .2 4 资 收 购 相 结 合 的 新 途 径 ,不 断 加 大 投 方米 ,累计 完成 投 资2 .4 元 ; 广 及 时 出 台 了 《 彻 国务 院 关 于 解 决 城 83 亿 贯 入 , 加 快 “ 棚 ( 矿 棚 户 区 、非 煤 西 壮 族 自治 区建 立 住 房 保 障 信 息 系 统 市 低 收 入 家 庭 住 房 困难 若 干 意 见 的 实 三 煤 城 市 棚 户 区 和 林 区 棚 户 区 )一 草 ( 农 走 在 全 国 前 列 。 通 过 发 放 租 赁 补 贴 、
住 房 保 障 向 多 层 次 、 广 覆 盖 的 方 向 发 展 。 在 天 津 财 经 大 学 房 地 产 经 济 研 究 所 调 研 的 黑 龙 江 辽 宁 、 福 建 、 河 目2 2 ,开 工面 积2 72 5个 8 .万平 方米 , 区 县 ,有 1 个 为 国 家 级 特 困 县 的 情 况 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9.28•【文号】国办发[2011]45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
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住房保障工作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坚持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坚持规范管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二、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中冶置业“三宗罪”
中冶置业“三宗罪”作者:暂无来源:《中国房地产业》 2014年第4期来自中冶置业的报告显示,过往几年中,中冶置业商业开发土地储备过于集中在南京,目前公司未来2~3年可供开发的净地极少,几乎丧失了可持续开发的能力。
本刊记者│方帅作为国资委批准的主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的16家央企之一,近年来中冶置业可谓大动作频频。
除了积极投身保障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还积极参与旧城改造提升其城市运营商的形象。
但是命运尤其多舛,昔日在南京一朝拿地王上演“蛇吞象”,此后多年一直难于消化而噩梦缠身,经历了被调查退地、资金链告急、被迫分拆转让地块等种种阵痛。
一个稍好的消息是,3月28日中国中冶(601618.SH)刚刚发布的2013年年报显示,南京房地产项目已经盘活,通过上海产权交易所成功挂牌转让了其中三家项目公司的股权。
这也正是业界近日热议的话题。
通过分拆产权挂牌转让的方式,中冶置业已经把其2010年在南京拿下的地王地块中的01号地分拆成了6大资产包34幅地块,将会分阶段陆续推出。
“ 要力戒盲目冲动、力戒短期行为、力戒粗心大意。
”3月28日上午,中国中冶董事长国文清主持召开集团市场开发专题研讨会时表示,“多一个项目或者少一个项目对集团发展影响不大,但是如果某个项目存在风险,隐患就会巨大。
”他的上述表态恰恰阐释了中冶置业多年来发展的“三宗罪”:决策草率兵败保障房;冒进拿地上演“蛇吞象”;土储严重失衡可持续发展受阻。
随着整个房地产行业洗牌的加剧,正在努力抓“两退”项目(保障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和拆卸南京地王“包袱”的中铁置业,能否顺利从卖地求生转向为发展而战,还有待观察。
急剧扩张冒进拿地王2010年9月,中冶置业以总价200.34亿元竞得了南京下关区滨江江边路以西的1号地块和3号地块。
2012年11月底,又以56.2亿元拍下了2号地块。
三块地连为整体,地价款合计256.54亿元,总开发面积达236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额需690亿元。
浅析保障性住房中的问题与建议
每年各地都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任务,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必然意味着大 规模的资金需求,这些需求可大致分为三 部分:土地一级开发资金需求、住房建设 资金需求和保障住户补贴及融资需求。我 国的保障房资金目前主要还是依靠中央、 省级下拨的财政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和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庞大的资产总需 求中,财政补助投资占比较低,仅仅依靠 这部分资金是不足以完成保障房的修建任 务的,这就需要多范围多渠道的进行融
( 二 ) 保障性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存 在漏洞
保障性住房政策本应体现为向中低收 入或低收入人群倾斜,但在实际实施过程 中,由于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以及收入 的界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保障对象发生了 一些偏离。比如:各地都会制定本地人均 最低收入标准,但是我国的收入监督系统 尚未健全,银行也不允许随意查询私人账 户,致使在核准一个家庭的总收入时,只 能对财政工资收入进行核实,对于家庭其 他成员在社会务工的收入无法准确核实, 致使很多有着隐性收入的家庭也进入了申 请者的行列;同时,由于民政、房管、公 积金中心、工商等部门的数据信息流通不 畅,尤其是信息共享的地域性限制,在全 国、各部门之间难以形成联动机制,在资 格审核的时候容易出现一些纰漏,使极少 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通过审核。虽然 也采取了通过街道居委会、各村组公示、 监督、单位出具证明等方式,但还是使一 些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人钻了漏洞,通过了 审核享受到了保障房,从而使一些真正的 中低收入家庭失去了资格。
对于已享受公租房的租户也忽视定期
资格复核,使一些原本可以享受保障房, 但后续生活条件已经发生改变不再符合条 件的人员继续享受保障房,对这部分人群 未能及时发现、清退。同时,少部分已享 受人群存在错误的思想观念,认为申请到 的保障房就是属于自己的私有房产,只要 自己按时缴纳租金,便可以一直居住下 去,这也对保障房的清退工作带来了很大 的困难和阻力。
建住房[2007]258号 七部委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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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8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中央 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 (财综[2008]48号)。主要是支持中 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 障工作,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低收 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关怀落到实处, 加强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 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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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umn 专栏
方面增加投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 的支持力度,着力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 适用住房的供应,积极推进林区、矿区 等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一方 面狠抓制度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机 制、体制,以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 庭的住房困难。
(一)以国发[2007]24号文件 为标志,保障性住房有了实质性的 进展
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效果予以评价并提 出政策建议。
一、2007—2009年国家 推出的保障性住房政策
保障性住房特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的住房。国家及其地方政府针对本国或 本辖区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分类保障住房 的办法,所谓分类保障是首先将不同困 难程度家庭进行确认分类,然后对为其 提供的住房作出相应分类。因为这种住 房是建立在政府补贴基础上的,所以要 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租金价格, 当被保障方发生变化与其所享受的保障 标准不一致时,则令其退出。当前,中 国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 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 房等。2007—2009年,是实施保障性住 房政策力度最强的年份。期间,国家对 保障性住房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围绕保 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把 住房保障工作列为政府的重要职责,一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温 家宝总理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扩大内 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以增强内需对经 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并批准了政府应对 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包括出台 4万亿元投资用的启动内需的计划,其 中9000亿元投资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2009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 印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 划》(建保[2009]91号)。这是在各省 市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廉租房制度 建设的文件。其中指出:要“加大廉租 住房建设力度,着力增加房源供应,完 善租赁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 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 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 “从2009年起 到2011年,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 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的住房问题。” 对保障方式、保障标 准、资金筹措、土地供应、监督管理等 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住房保障问题从理论上讲,其实质 就是在承认人们经济地位不平等的前提 下,运用社会救助政策,对社会财富进 行再分配,使处于劣势地位的人能获得 和改善居住条件,逐步缩小与优势地位 人之间的差距。中国在探索解决城镇低 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过程中,逐步形成了 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基 本框架。本文仅对2007——2009年中国
11、200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财 政部、国税总局宣布从11月1日起个人 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契税税 率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 暂免征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收 土地增值税。
上述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改善住房 消费的政策环境,减轻广大人民群众、 特别是低收入者的购房负担,扩大住房 有效需求。
2007年8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 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 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 号)。该文提出,“按照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 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 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 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 一项重要职责,加速建立健全以廉租住 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 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要求“以 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 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 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 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低收入 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 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 改善。”从文件内容可以看到,国家进 一步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更加着力进行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2007—2009年国家推出的保障性住房政策
——2007—2009年保障性住房实施效果评价及政策建议(连载一)
◎ 谷俊青
住房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衣、食、 住、用、行等基本生活要素之一,因此 解决住房问题是人类社会共有的重大民 生问题。由于住房属于特殊商品,即具 有一般商品的经济属性,又有一般商品 不具有的社会性和政策性,所以解决住 房问题,即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 题,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角度说, 它又是政治问题。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 表明,只有通过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 和实施住房保障政策,采取社会救助的 办法,才能解决好住房问题,实现“住 有所居”的目标。
随后,相关部委相继印发了一系列 关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方面 的具体执行性文件:
1、2007年8月国家建设部印发《解 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 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
房[2007]218号)。对规划和年度计 划编制的主要内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2、2007年9月建设部等九部委局 联合签署《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令第 162号)。指出 “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 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困难,制定本办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 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 适用本办法。”进而明确了保障方式、 资金及房屋来源、申请与核准、监督管 理、法律责任等。
3、2007年10月财政部印发《廉租 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 [2007]64号)。针对廉租住房保障资 金的来源、资金的使用、预算等的管理 以及监督检查工作作了指导性说明和规 定。
4、2007年11月建设部等七部委联 合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 知(建住房[2007]258号)。文件明 确了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优惠
谷俊青教授,天津财经大学,房地产经 济研究所所长。多年从事房地产经济研 究工作,主要研究住房保障、住房公积 金和房地产市场等。主持国家、省部级 和横向课题30余项,专著5部,发表文 章多篇。主要社会任职:国家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中国合作经 济学会副会长、中国房地产学会常务理 事、天津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天津 风貌建筑专家咨询委、《住房保障》和 《住房公积金研究》主编、天津商业大 学特聘教授等。
文件指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 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和棚户 区改造问题。措施:一是加大廉租住房 建设力度,实施棚户区改造;二是加快 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 下放地方煤矿的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民 房的搬迁维修改造工程;三是加强经济 适用住房建设,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 应。
文件还强调,2009年是加快保障性 住房建设的关键一年。主要以实物方式 结合发放租赁补贴,新增解决260万户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 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在此基 础上,再用两年时间解决487万户城市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160万户林区、 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 到2011年底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240 万户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 题。为此提出,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 建设资金,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 住房建设的试点。
专栏 Column
编者按: 近年来,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提供了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
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统称保障房。在国内商品房价总体 偏高,且涨势越演越烈的态势下,保障房的重要性亦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和老百姓的关注。 由此,本刊特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财经大学房地产教育研究院 院长谷俊青教授,为读者深入剖析近年来保障性住房实施效果,并提出政策建议。
9、2008年10月,国家民政部等 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城市低收入 家庭资格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 号)。旨在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 房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的城市低收入 家庭资格认定行为。
10、200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宣 布,从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向居民首次 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 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 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调整 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 点。
上述政策,不仅发挥着逐步完善 住房保障体系的作用,而且产生着增投 资、扩内需、保就业、促增长和改善民 生相结合的多重功效。
(未完待续。三月上期连载主题: 2007-2009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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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国办发[131号文 件为标志,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 建设力度
2008年12月17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 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
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于12月 20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 号)。其中首先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 建设力度,明确了2009-2011年保障性住 房建设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
和支持政策,并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 管理、价格管理、准入和退出管理、单 位集资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了规 定。
5、2007年12月建设部等五部委联 合印发《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 导意见》的通知,将农民工作为城市中 的一个特殊群体给予特殊关注,强调将 其住房问题纳入城市规划。
6、2008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颁发《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 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明确了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 设,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