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会计准则制度适用范围
一、企业会计准则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由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由财政部发布(财会[2006] 3号2006年2月15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则共计38项。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由财政部发布(财会[2006] 18号 2006年10月30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应用指南共计32项,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6项具体准则,财政部未发布应用指南。
上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三个方面,依次自上而下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的三个层次,构成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并具有法律法规上效力,在规定的范围内(港、澳、台除外)强制执行。
二、企业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 25号 2008年12月28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从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自2002年1月1日起在中外合资企业范围内实行,其他企业仍然执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共计十四章一百六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制度原则、会计记帐方法、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记帐程序、会计报表格式、报送程序和编制说明、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处理方法、会计制度的修订、补充权限及其他有关规定、成本核算方法等。
关于现行各会计制度适用范围的总结
关于现行各会计制度适用范围的总结一、《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适用范围: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产的企业(含公司)执行时间: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二、《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执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执行时间: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对一二的补充:(其中按法规原文理解应为只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单位同时执行以下《会计核算办法》以下加入《小企业会计制度》只是个人对文件的理解相关《会计核算办法》小企业可以参照执行,相关文件未明确)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要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3)27号执行: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事内河、海洋旅客、货物运输业务的水上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运企业”)和从事旅客接送、货物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业务的港口、码头企业(以下简称“港口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要按《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30号执行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要按《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14号执行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农业企业的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要按《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5号执行5、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保险中介公司。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
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
项《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
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准则与制度有何区别?
中国特色。
(四)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
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目前使用会计制度的已然不多.
பைடு நூலகம்
重点看看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
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企业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
行为与结果。
(三)规范形式不同
1.《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
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
2.《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
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
2.《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
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3.《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
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二)规范目标不同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
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
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
预付款项。会计分录:
借 :营业外支出
一般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般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一般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一般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小企业准则”)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两个不同的会计准则,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
另外,会计制度也是与会计准则有关的概念。
下面将从定义、适用范围、财务报表要求等方面对它们进行详细解析。
一、定义1.一般准则:一般准则是指适用于企业经济活动,并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为原则的会计准则。
2.小企业准则:小企业准则是为规范小型企业会计核算、报告而制定的特殊会计准则,根据小企业的特点和规模,简化了会计核算和报告程序。
二、适用范围1.一般准则:适用于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2.小企业准则:适用于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
三、财务报表要求1.一般准则:根据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点,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小企业准则: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不要求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四、会计处理方法1.一般准则:采用完全计入收入和发生时确认费用的应计制度。
2.小企业准则:采用实现制度,即确认实现收入和发生现金支出时确认费用。
五、审计要求1.一般准则:根据会计法规定和审计法的要求,需要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
2.小企业准则:根据小企业管理办法,小企业可以不进行年度审计,但需要经过审计机构审计其报表真实性。
六、税收政策1.一般准则:一般准则适用于企业的税务核算。
2.小企业准则:小企业准则可以与一般准则相比享受一些财税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一般准则与小企业准则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范围、财务报表要求、会计处理方法、审计要求和税收政策上的差异。
小企业准则的出台是为了适应不同规模企业的经营特点,简化会计核算程序,使小企业能够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
但无论企业采用哪种准则,都需要遵守会计法规定的管理要求,并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会计核算制度通用版
会计核算制度通用版一、概述会计核算制度是企业编制并应用的一套基本的会计经济管理制度,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基础。
会计核算制度通用版是一种标准化、统一化的会计核算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二、目的和意义会计核算制度通用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增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通过实行会计核算制度通用版,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效益。
三、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制度通用版适用于各类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企业所有权形式–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企业经营范围–工商企业;–服务企业;–金融企业;–制造企业等。
四、制度内容会计核算制度通用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会计政策和制度体系–会计准则;–财务报表;–附注和报表内容;–会计政策和应用规范;–资产清查和资产折旧;–支付和收款管理。
2.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税务管理;–财务内控;–风险管理。
3.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五、总结会计核算制度通用版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基础,适用于各类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会计制度内容包括会计政策和制度体系、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等,通过实施会计核算制度通用版,可以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回复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回复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适用对象、适用范围、适用期间、适用内容、适用方法等。
下面将逐一进行解析。
首先,适用对象。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对象是各类公司、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法人单位。
这些法人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合资企业都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其次,适用范围。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涵盖了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
无论是日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还是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管理等方面都必须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再次,适用期间。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期间是指规定了会计核算的时间周期。
一般来说,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一年为一个会计年度,在这个会计年度内,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会计核算。
接下来,适用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内容主要包括了会计核算、会计报告、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
会计核算是指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进行记录、计量、分类和汇总的过程;会计报告是指根据核算结果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告;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内外部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财务信息的行为。
最后,适用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一系列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告时必须根据这些方法和原则进行操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真实。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适用对象是各类法人单位,适用期间是一个会计年度,适用内容包括会计核算、会计报告和会计信息披露,适用方法是根据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原则进行操作。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引言: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制度,它们针对的对象和适用范围不同。
本文将从适用对象、财务报表、审计要求等方面来详细阐述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区别。
一、适用对象1.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其他具有一定规模和复杂度的企业。
这些企业的财务信息对于政府、金融机构、投资者等相关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意义。
2. 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主要适用于规模较小的企业,例如小型生产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这些企业的财务信息对于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小企业会计制度相对于企业会计制度更加简化和灵活。
二、财务报表1.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要求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这些财务报表需要按照一定的会计准则进行编制,揭示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 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对简化,通常只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小企业会计制度允许采用更加简单、灵活的会计准则,以减轻小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负担。
三、报表格式1.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财务报表的统一格式和内容。
财务报表需要按照特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编制,并包含详细的项目和披露要求。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编制的财务报表具有较高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2. 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允许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自定义报表格式。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财务报表的披露要求相对较少,通常只需要列出必要的财务信息即可。
这种灵活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小企业的实际需求。
四、审计要求1.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
审计机构需要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
企业会计制度的审计要求可以增加对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和审核质量。
2. 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通常不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
各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各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1.美国通用会计原则(USGAAP):美国通用会计原则适用于美国的上市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
它是由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目的是提供一套统一和规范的会计规则,以保证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该制度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制定,旨在促进国际上的财务报告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IFRS被广泛采用,特别是在欧洲和发展中国家。
许多上市公司和跨国公司都采用IFRS。
3.德国双条会计制度(HGB和IFRS并行):德国有两种主要的会计制度,即德国商业法典(HGB)和IFRS。
德国公司可以选择按照HGB或IFRS编制财务报表。
主要上市公司通常会根据IFRS编制财务报表,而小型和中型企业通常会采用HGB。
4.日本财务会计标准(JPGAAP):日本财务会计标准由日本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适用于日本的公司。
JPGAAP采用了美国通用会计原则的许多要素,但也有一些独特的规定。
5.英国财务报告准则(UKGAAP):英国财务报告准则适用于英国公司,其制定机构为英国财务报表理事会(FRC)。
然而,UKGAAP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减小,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采用IFRS。
6.中国新会计准则(CAS):中国新会计准则由中国财政部颁布,自2024年开始实施。
CAS的目标是提高中国公司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质量,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7.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IPSAS适用于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实体的财务报告。
IPSAS由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IPSASB)制定,目的是提供一套与商业会计准则类似的会计规则。
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国家和地区也有自己的会计制度,例如加拿大的加拿大通用会计原则(CGAAP)、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AASB)等。
每个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制度主要受到本国法律、文化和经济环境的影响,旨在提供准确和可比的财务信息,以支持决策和资本市场的运作。
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
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这两种会计制度进行详细解析。
一、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1. 适用范围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按规定需要建账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
规模较小或业务比较简单的个体户,可按照《个体工商户简易会计制度》执行。
2. 会计核算原则(1)划分会计期间: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按年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借贷记账法:个体户会计记账应采用借贷记账法。
(3)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各种账簿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登记。
(4)会计科目:个体户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3. 账簿设置个体工商户应设置日记账、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以及必要的辅助性账簿。
各种账簿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登记,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
4. 会计报表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要求编制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1. 适用范围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按规定需要建账的小企业。
小企业是指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规模标准,且不具备上市公司条件的企业。
2. 会计核算原则(1)划分会计期间: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按年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借贷记账法:小企业会计记账应采用借贷记账法。
(3)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各种账簿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登记。
(4)会计科目: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都有哪些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都有哪些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都有哪些国家统一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38个)《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财务通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下:该制度适用于在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些非营利组织应符合3个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规定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制度点评如下:这项制度是中国第一部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是会计改革进程中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
它的'颁布执行,标志着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规范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必将对非营利事业,特别是民间非营利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4年9月30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12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下:该制度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特殊的经济主体,加强其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对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一些地方只注重产业结构调整而忽视了对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致使相当一部分村级财务混乱,大量集体资产流失。
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会计法的适用范围一、引言会计法是指国家对于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会计核算和报告方面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是保障经济秩序稳定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
在实际应用中,会计法适用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各个领域。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二、企业1. 企业类型会计法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
无论是规模较小的中小型企业还是大型跨国公司,都需要遵守相关的会计法规。
2. 行业领域会计法适用于各个行业领域,包括制造业、服务业、金融行业等。
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也要求其在遵守会计法规时有所区别。
3. 经营活动在经营活动中,企业需要进行各种财务交易和账务处理。
会计法规定了财务报表编制标准、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以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三、政府1. 预算管理政府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守会计法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确保预算收支平衡、透明度和合理性。
2. 财务管理政府在财务管理方面需要遵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核算和报告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以便于对政府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 公共资金管理会计法还规定了公共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公共资金收支管理、公共资产管理等。
政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保证公共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率性。
四、事业单位1. 会计核算事业单位需要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编制财务报表、清理账户等。
同时,事业单位还需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方面的其他法律法规。
2. 费用控制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需要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以保证经费使用合理有效。
此时,会计法提供了一系列费用控制的方法和标准。
3. 资产管理事业单位还需要遵循会计法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包括资产评估、折旧计算等方面的内容。
五、结论会计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规范,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无论是企业、政府还是事业单位,都需要遵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核算和报告要求,以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新旧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
新旧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探讨作者:大象无形一、《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目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上市公司和大型中国有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包括小企业),但是,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不能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抵触。
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目前,《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上市的金融企业和未上市的国有金融企业以外的所有金融企业,同样,执行该制度,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不能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抵触。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同样,执行该制度,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不能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抵触。
四、个体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执行何种会计制度鉴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目前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997]财会字第19号)中的《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比较合适。
五、关于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问题(一)38项具体准则的适用范围。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规定,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各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各种会计制度的具体适用范围(仅供纳税人参考)目前大部分纳税人适用的会计制度主要分为以下三种: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适用范围分别如下:一、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其他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不再执行原有准则。
即除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外,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仍然有效。
适用范围:“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及上市公司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本制度。
”本准则所称经营规模较小,指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简单归纳如下:《企业会计准则》适用适用(一经选择不得更改)《企业会计制度》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适用上市公司大型中型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及上市公司等除外)小型企业及微型企业(三类小企业除外)适用不适用适用(一经选择不得更改)不适用适用目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会计准则制度适用范围
会计准则制度适用范围
一、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商业活动和其他从事营业性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2.以商业活动等营业性活动为核心业务,形成规模的企业组织,包括家族企业和联营企业(若联营企业未由监管机构认定,应从实际情况选择本准则制度);
3.以商业活动和其他营业性活动为主,且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股份有限公司;
4.从事与商业活动和其他营业性活动相关的金融活动,并且经审计机构审计的非金融财务机构;
5.具有独立会计核算功能的企业实体及其事业单位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财务核算系统;
6.政府及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在实施商业活动和其他营业性活动的过程中,需要使用本准则制度的企业实体和其他金融机构。
二、本准则制度的适用条件
1.企业应具备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基本条件;
2.企业应具备实施国家正规会计准则而发出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并具备企业经营状况的全面反映能力;
3.企业应当具有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全面性和系统性;
4.企业应根据本准则制度确定财务会计报告;
5.企业应依照企业规章制度、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则。
各种会计制度的具体适用范围
各种会计制度的具体适用范围简介会计制度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的一定会计制度的规范标准和程序。
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会计制度。
在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的背景下,了解各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会计制度及其适用范围。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是美国会计的标准标准。
GAAP强调会计机构应按美国业务的效率、效益和市场需求来制订会计准则。
GAAP是在美国国土上运作的企业和组织必须遵守的。
适用于包括公司、非营利组织以及政府机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制定和推广的会计标准。
IFRS 是用于全球各国和地区的财务报告的公认会计准则,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透明、透明和可比较的会计标准之一。
IFRS适用于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一些组织。
中国会计准则(CAS)中国会计准则(CAS)是中国会计的标准标准,由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和修订。
CAS是适用于在中国进行业务的企业和组织的公认会计准则。
CAS准则涵盖了财务报告、会计处理和管理会计等方面的内容,可以分为基本准则、核算方法和会计制度等主题。
CAS适用于中国的企业和组织。
德国商业法典(HGB)德国商业法典(HGB)规定了德国的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的规定。
HGB主要适用于德国的商业和工业企业,它规定包括会计方法、资产评估、负债计算以及财务报表报告的规定。
加拿大公认会计原则(CGAAP)加拿大公认会计原则(CGAAP)是适用于加拿大的公认会计准则,它是加拿大会计的标准标准。
CGAAP详细规定了如何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分类和计算,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计算,以及成本、销售、接收和支付的会计方法等。
结论了解各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管理会计师在全球化经济的时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之一。
在制定和执行财务报告时,每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制度都具有其独特性和差异,因此在做出决策之前必须全面了解各种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制度种类
会计制度种类会计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会计领域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能会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单一制度、双重制度和混合制度。
本文将从不同种类的会计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单一制度1.1 单一制度是指在会计处理中只使用一种会计制度,一般是借贷记账法。
1.2 单一制度主要适用于小型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简单易懂,操作方便。
1.3 单一制度的缺点是不够规范,容易出现会计失误,不利于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二、双重制度2.1 双重制度是指同时采用借贷记账法和成本法两种会计制度,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
2.2 双重制度能够提高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有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决策。
2.3 双重制度的缺点是复杂度高,会计处理工作量大,成本较高。
三、混合制度3.1 混合制度是指在会计处理中同时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和本国会计准则,以满足国内和国际的会计要求。
3.2 混合制度主要适用于跨国公司或国际性企业,能够满足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会计规范。
3.3 混合制度的优点是灵活性强,能够适应不同的会计环境,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四、税法会计制度4.1 税法会计制度是指根据税法规定的会计制度,主要用于纳税申报和缴税目的。
4.2 税法会计制度与一般会计制度有所不同,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4.3 税法会计制度的特点是注重税务合规,需要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国际会计准则5.1 国际会计准则是指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5.2 国际会计准则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采用,有利于提高全球财务报表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5.3 国际会计准则的优点是适用范围广,能够为跨国公司提供统一的会计准则,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
会计制度分类
会计制度分类
会计制度可以根据其实施的范围、目的和性质进行分类。
1. 根据实施范围分类:
- 国家会计制度:由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会计制度,适用于
全国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等。
- 地方会计制度:由地方政府制定的会计制度,适用于地方范
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等。
- 企业会计制度:由企业自行制定的会计制度,适用于企业内
部的会计核算和报告。
2. 根据目的分类:
- 财务会计制度:主要用于外部报告,以提供对外部利益相关
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信息。
- 管理会计制度:主要用于内部管理和决策,提供给企业内部
管理层进行决策和控制的信息。
3. 根据性质分类:
- 法定会计制度: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制度,如《企
业会计准则》。
- 自定会计制度:由企业自行制定的会计制度,适应自身的特
定需求和经营模式,如金融机构会计准则、保险业会计准则等。
此外,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IFR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影响,还可
以将会计制度分为国际会计制度和国别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的使用范围
会计核算制度的使用范围
定义
会计核算制度是指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并表达企业的真实经济情况,依据会计原则、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规定了记录会计帐务的基本规则、程序、方法以及会计报表的格式、内容等标准化的制度。
使用范围
会计核算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财务管理活动以及与财务会计有关的审计和监督活动中。
其中,主要适用于以下方面:
1. 财务会计活动
会计核算制度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制定财务预算、核算成本、预测经营状况、评估企业价值等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化的要求,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 财务管理活动
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框架、体系、规范,保障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企业应该依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做好资金、财务、预算、审计、税务等方面的管理。
3. 审计和监督活动
会计核算制度对审计和监督活动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审计人员在审计企业时,应该以会计核算制度为准则,检查企业是否依据会计原则和会计政策进行核算和记录。
监督机构应该依据会计核算制度,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总结
会计核算制度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财务活动有着重要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同时,企业在使用会计核算制度时也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度的调整和改进,保障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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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会计制度的具体适用范围
(仅供纳税人参考)
目前大部分纳税人适用的会计制度主要分为以下三种: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适用范围分别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其他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不再执行原有准则。
即除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外,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仍然有效。
适用范围:“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及上市公司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本制度。
”本准则所称经营规模较小,指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简单归纳如下:
目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现在目前有三种:
1,企业会计准则
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11年2月21日财政部62号令已废止。
金融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见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
2,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3年1月1日开始实行,原《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详细见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企业会计制度
我想问一下: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执行吗?好像没有文件颁布废止。
如果没有废止,哪些企业可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