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破解大难题新模式寻求新突破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存在,解决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大调解作为一种有效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能够快速、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
本文将针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提出以下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推进矛盾纠纷的解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1.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和成员。
2.制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大调解工作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
二、建立健全调解机构1.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和物资,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大调解工作。
2.培训大调解工作人员,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调解技巧,确保能够胜任大调解工作的任务。
三、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1.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信息汇总和共享机制,保证信息的流程畅通和各方之间的互通有无。
2.制定大调解工作的标准化操作流程,确保大调解工作的规范进行,提高调解的效果和质量。
四、拓宽调解渠道,提高调解成功率1.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多层次、多领域的渠道,满足各方的需求,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2.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人员,提供专业化的调解服务,增加调解的可操作性。
五、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1.加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公众理性对待矛盾纠纷,并积极支持和配合大调解工作的开展。
3.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握公众的意见和舆情动态,做好危机应对和舆论引导。
六、加强法律保障,提高民众信心1.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大调解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支持。
2.加大对矛盾纠纷大调解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民众能够获得公正、有效的法律援助。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案件的法律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调解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七、加强调解与法院衔接,推动调解结果得到落实1.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与法院工作的衔接机制,确保调解结果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执行。
司法调解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司法调解的挑战和解决方案司法调解是司法机构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
它是在法官的指导下,由调解员协助当事人达成一致,从而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然而,司法调解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本文将探讨这些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挑战一:调解效率不高司法调解的一个挑战是调解效率不高。
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往往存在意见分歧,难以达成一致,导致调解进程长时间拖延。
同时,司法机构本身在资源上的限制也影响了调解的效率。
解决方案:对于调解效率不高的问题,一种解决方案是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提高其调解技巧和沟通能力,以便更好地协助当事人达成一致。
此外,司法机构可以适当增加调解员的配备数量,确保每个案件都有足够的调解员参与,从而提高调解的效率。
挑战二:司法调解的公正性问题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可能对司法调解的公正性存在质疑。
他们担心司法调解的结果会偏袒一方,并对自身权益造成损害。
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当事人对司法调解失去信心,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司法调解的公正性问题,司法机构应该确保调解员的独立性和中立性。
一方面,应加强调解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专业素养,使其能够在调解过程中维持公正和中立的立场。
另一方面,司法机构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司法调解的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
挑战三:法律意识差导致调解难度加大调解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然而,很多人对法律的了解较少,不能准确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缺乏对案件背景的正确认识,这给调解带来了困难。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法律意识差导致的调解困难,司法机构可以加大对当事人的法律宣传力度。
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到调解过程中。
此外,还可以在调解过程中加强法律辅导,给予当事人必要的法律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案件的法律背景和权益义务。
综上所述,司法调解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人民调解大调解实施方案
人民调解大调解实施方案人民调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人民调解大调解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本实施方案旨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调解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完善调解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发展。
一、加强组织管理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管理体系,完善调解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2.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调解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二、提高调解员队伍的素质能力1.加强调解员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增强其沟通能力和解决矛盾能力。
2.建立调解员轮岗制度,促进调解员之间的经验交流和互相学习,提高整个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完善调解机构的服务功能1.建立多元化的调解服务模式,满足不同群体的调解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调解服务。
2.加强调解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和处理。
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发展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的标准化程序,明确调解流程和调解责任,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进行。
2.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监督,保障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宣传推广1.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2.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相信人民调解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各级人民调解机构和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努力奋斗。
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建议
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建议近些年来,全国各地法院系统加大了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力度,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更好地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调解员素质调解员是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中最关键的一环,其素质直接关系到工作质量和效果。
因此,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调解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例如,可以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尤其是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纠纷,针对特殊群体等开展专项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将行政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等纳入培训内容。
二、加强宣传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面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一些基层群众,他们对于这项工作的认知与了解程度不够,这给工作开展带来了障碍。
因此,应该加强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并激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提供信息,如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途径,也可以利用社区、村委等机构开展宣传。
三、创新调解方式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中,要注重创新调解方式,尽可能让两方达成协议,避免因为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在实际调解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比如说采用不同的引导方式,组织多方协商等。
四、强化评估机制目前,各地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中建立了评估机制,但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要加强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考核,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对调解质量和效果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在不断总结和反思评估工作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评估机制和评估体系。
总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事关群众利益,需要各方加强合作,不断完善和优化工作。
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在不断提高素质,提升工作层次,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方案
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方案随着社会发展,矛盾和纷争的出现也越来越多。
这些矛盾和纷争不仅折磨着人们的心灵,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威胁。
因此,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成为了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可以更好的规范和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2.建设专业调解机构建设专业调解机构旨在提高调解工作者的素养和专业水平,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好的保障。
这些调解机构既可以是政府或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或专业人士组成的非政府调解机构。
3.完善调解制度完善调解制度是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基础。
调解制度应该包括调解流程、调解程序、调解结果的确认等方面。
只有建立完善的调解制度,才能更好地引导矛盾纠纷的解决。
二、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方案1.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
这些渠道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解决方式。
人民调解基于志愿性,双方自愿参与,可以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自主权。
2.强化矛盾预警机制要做好矛盾预防工作,关键是要提前发现和预警矛盾。
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的矛盾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主要包括人员阵容、监控系统、预警系统等方面。
通过预警机制,可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矛盾的发生。
这需要政府、学校、媒体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提高广大民众的法律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
4.完善矛盾纠纷案件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矛盾纠纷案件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更好地记录矛盾纠纷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调解结果等信息。
同时,管理系统中也应该包括对矛盾纠纷案件的分析和研究,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参考。
人民调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人民调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一、引言人民调解作为我国法律制度中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灵活、高效、低成本等特点,在社会稳定和民众满意度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人民调解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本文将分析人民调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够为改进现状提供有益参考。
二、主体段落1. 人员素质不足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区的人民调解员存在培训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
这导致他们在处理案件时常常无法准确理解事情的关键性质以及运用合适的方法来进行调处,并且在沟通与协商方面也未达到预期水平。
针对此问题,应加强对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
通过开设专业课程或设置在线学习平台等方式提高其法律水平和案件处理能力;同时注重培养良好沟通技巧,使其具备妥善引导当事人交流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2. 调解资源分配不均衡由于地域差异和调解机构内部资源分配不均衡,许多基层调解所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法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
例如,专业咨询、鉴定、证人传唤等方面的资源受限,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进展。
针对此问题,应加强对基层调解所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资金支持和资源投入。
建立健全差异化发展机制,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级机构职责,并为其提供必要设备和人员配备。
3. 依法办案意识不强一些人民调解机构存在缺乏法治观念以及不敢或者不能正确运用法律规则处理纠纷的情况。
他们常常更多地贯彻执行行政指令而非按照司法程序来推动案件进程。
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公正性与权威性。
针对此问题,需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及工作人员在依法办案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明确界定好各个环节中应遵循的具体程序,并设立监督机制以保障其执行。
此外,对于明显侵害法律公平正义原则的案件,应引导当事人通过法院等司法途径解决。
4. 司法与行政干预人民调解的另一个问题是司法与行政部门对其工作过程和结果的干预。
一些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存在强制性要求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处理纠纷的倾向,并且可能会对调解结果加以非理性、不合理甚至错误地参与审查。
2024年开展大调解工作计划
2024年开展大调解工作计划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种矛盾和纠纷也随之增多。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调解成为一种重要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手段。
为此,制定和实施一份全面的大调解工作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该工作计划旨在通过积极推进调解制度建设,提升调解服务能力,提高调解效率,多层次解决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稳定。
通过提高调解制度在矛盾纠纷解决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二、主要措施1.加强调解制度建设(1) 完善调解法规制度体系。
针对不同领域的矛盾纠纷,制定相应调解法规,明确调解的程序、权责和效力,提高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
(2) 加强调解机构建设。
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增加调解机构数量,提升调解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调解技巧和专业素质。
(3) 推动调解信息化建设。
建立统一的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调解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提升调解服务能力(1)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培养一支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专业素质。
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提供实践机会,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应用。
(2) 建立健全调解服务机制。
建立多元化的调解服务机制,包括电话调解、网络调解等方式,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3) 加强和完善调解服务的宣传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的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对调解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对调解制度的信任和接受度。
3.提高调解效率(1) 推动调解方式创新。
开展前置调解、网上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提高调解效率和满意度。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注重调解和法律制裁相结合,促进纠纷解决的最佳结果。
(2) 推进调解与诉讼相结合。
加强调解与诉讼工作的衔接和配合,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选择。
(3) 建立调解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针对简单纠纷,建立快速调解处理机制,减少调解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调解效率。
4.多层次解决矛盾纠纷(1) 加强调解与调处相结合。
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大调解”机制创新
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大调解”机制创新当今社会不断发展,基层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复杂。
如果对基层社会矛盾不加以重视和及时的协调处理,很容易使其演变为激烈的对抗性矛盾,从而引发更严重的社会不良后果。
调解作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在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基础上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阐述基层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分析了大调解机制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和长处,同时指出了现行大调解模式存在的问题,根据这些问题针对性、创新性地提出了完善大调解机制的对策,以期探讨完善多元化的矛盾调解机制,提高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冲突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标签:基层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社会矛盾;多元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人们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有了很大的转变,这些变化不仅带来了社会环境的改变,同时也激发了一些基层社会矛盾。
这些基层社会矛盾主要来源于民生领域,例如征地拆迁问题、企业改制问题、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
当下的基层社会矛盾逐渐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矛盾纠纷的特性,变得更为复杂化、利益化、多发化。
如何及时有效地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是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新形势下所面临的问题。
一、基层社会矛盾的新特点(一)利益性现阶段的基层社会矛盾虽然表现形式多样,涉及到社会不同范畴,但究其本源来看都离不开利益的主导。
绝大部分的基层社会矛盾主要来源于民生领域,而民生领域的矛盾都源于公民的合法利益遭到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侵犯,自身的合理利益诉求不能完整表达和恰当满足,从而导致的冲突和纠纷。
(二)复杂性当今大部分的基层社会矛盾并不是单纯地由某个因素导致,一个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酝酿发酵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例如政治因素、历史遗留因素、人为处理因素等,这使得现形势下的基层社会矛盾更为复杂棘手、难以处理,对矛盾化解的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近年来发生的基层社会矛盾不仅有个体矛盾纠纷,群体矛盾纠纷也占了很大的基数,例如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企业改制矛盾纠纷等,群体矛盾纠纷更容易造成矛盾尖锐化、激进化,进而演变成暴力对抗事件。
六个坚持、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新突破,发言稿
六个坚持、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新突破,发言稿(一)坚持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破除僵化保守,着力解决改革意识不强的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深刻认识发展的差距实质是改革的差距,切实把改革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增强改革抢先机意识,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谋划工作、破解难题、推动发展。
①谋划好2019年改革工作,明确全区关键性、引领性改革事项,明确在全市、全省试点先行的改革事项。
②区级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牵头抓、重点抓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可形成经验的改革。
③着力强化各级干部抓改革的责任担当,持续搞好培训,提升改革本领,增强改革效能。
④积极争取省级、市级改革试点落到盐湖,为全区改革创新寻求切入点、突破口。
⑤突出抓好党政机构、开发区、融媒体、农业农村、县域综合医改、“放管服效”等改革,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走深走实。
通过大讨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各项事业提供强劲动力。
(二)坚持以创新激发动力活力,破除因循守旧,着力解决创新精神不足问题,在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活力上取得新突破。
深刻认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崇尚创新,强化创新,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创新潜力,以今天的创新赢得明天的发展。
①弘扬创新精神,人人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不断释放后发优势,提供不竭动力。
②重点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按照市委“北部新区”战略规划,积极招引新兴产业项目,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申报国家级高新区。
③正面引导、政策激励,研究制定我区先进制造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创新,深化转型项目策划、包装、招引和建设。
④建立健全创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深入实施高端人才引进“百人计划”,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考核力度,推动科技创新成为全区上下的自觉行动。
通过大讨论,进一步激活全区干部群众开拓创新的巨大潜能,形成创新活力充分涌流的生动局面。
(三)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破除封闭狭隘,着力解决扩大开放不够问题,在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上取得新突破。
大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
大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对曲靖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利益格局的广泛调整,社会公众之间出现了经济利益的摩擦,思想观念的碰撞,产生许多复杂的问题和矛盾,导致群众上访,群体性事件增多,影响社会稳定。
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曲靖市按照省委政法委、省综治维稳委《关于开展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试点的通知》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曲靖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正逐步形成,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基本做法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奉行的是“和为贵”的处事哲学,“和为贵”式的民间调解模式在中国源远流长,很容易被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从现实情况看,片面强调法院诉讼,并不能从根本上平息矛盾纠纷,一定程度上还会造成社会矛盾的对抗,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度,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曲靖市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既是对“和为贵”传统文化的传承,又是对新时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手段和方式的一种有益探索,其影响是深远的。
曲靖市的主要做法是:(一)抓科学谋划,着力制定实施方案。
曲靖市把制定实施方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由市维稳办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及时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实施方案。
为确保实施方案高起点、高规格,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市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北京市怀柔区、湖南省长沙市进行考察学习。
在充分借鉴两地的有益经验后,市委政法委集思广益,先后20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讨论和充实完善。
初稿形成后,省委政法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就方案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指导意见。
最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议通过,形成了《曲靖市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下发全市贯彻执行。
(二)抓组织机构建设,着力提供组织保证。
曲靖市在市、县(市、区)两级成立由党委分管领导任主任,人大、政府、政协分管或联系领导任副主任,34个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下设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矛盾纠纷的受理、分流、调解、督办、建档工作,履行矛盾纠纷分流指派、调解调度、调解督办、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职责。
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
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
1. 哎呀呀,情感沟通法可太重要啦!就像邻里间闹矛盾,咱们调解员不是上去就讲道理,而是先耐心听他们倒苦水,给予理解和安慰呀。
你想想,人家正生气呢,你一来就一通大道理,谁爱听呀。
但你要是先理解他们的感受,让他们觉得被重视了,这调解不就好开展了嘛!
2. 大家有没有想过用案例引导法呀!比如说有一家人因为遗产闹得不可开交,这时候咱给他们讲个类似的成功调解案例,让他们看看人家是怎么解决问题的。
这不就像给他们指了条明路嘛,他们能不感兴趣?能不想着效仿?
3. 嘿,熟人介入法真的超好用诶!比如村子里两户人家有点矛盾,咱找个和他们两家都关系好的人来帮忙调解呀。
这就好比那润滑剂,让关系不那么生硬啦,还能拉近彼此距离呢。
凭啥不用这招呀!
4. 还有还有,利益平衡法也很关键呀!就像两个商家为摊位争起来了,咱得帮他们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呀。
不然光争来争去有啥用,总得让大家都能有点好处不是?
5. 哎呀,上门调解法也不能忘呀!不要总等着人家来找咱,咱主动上门去,这诚意多足呀!就像朋友间闹别扭,你主动去找人家,人家能不感动?能不好好跟你聊?
6. 大家想想,迂回调解法是不是很巧妙!不直接切入主题,先唠唠家常,缓和一下气氛,等时机成熟了再谈正事。
这就跟打仗一样,先迂回一下,找到合适的突破口再进攻嘛!
7. 最后呀,联调联动法可厉害啦!多个部门一起合作,这力量多大呀!就像大家一起抬重物,一个人可费劲了,但一群人不就轻松多了嘛!我们就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呀!
我的观点结论:人民调解工作有这么多新方法,只要我们灵活运用,带着真情实感去做,肯定能把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措施
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措施多元化解纠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来解决。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方法和措施,可以用来探索和促进多元化解纠纷的新方法:1. 促进多元参与:多元化解纠纷需要多方参与,包括当事人、调解员、专业人士和社区成员等。
为了促进多元参与,可以组织一系列培训和工作坊,提高当事人和社区成员的解决纠纷的能力。
同时,可以加强调解员和专业人士的培训,提高其解决纠纷的技巧和知识。
2. 引入互联网和技术:互联网和技术的发展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可以开发在线平台或应用程序,帮助当事人进行在线调解和解决纠纷。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还能够降低应对纠纷的成本。
3. 引入第三方机构:为了增加多元参与和提供中立的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如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
这些机构可以帮助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
4. 重视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多元化解纠纷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重视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这可以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来实现,加强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和监督。
5. 推动多元化解纠纷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不同文化和社区有不同的解决纠纷的传统方式和价值观。
可以通过推动多元化解纠纷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促进社区和个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6. 加强教育和宣传:教育和宣传是推动多元化解纠纷的重要途径。
可以通过在学校、社区和媒体等渠道开展相关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多元化解纷的认识和理解。
综上所述,多元化解纠纷需要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来促进解决。
通过促进多元参与、引入互联网和技术、引入第三方机构、重视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推动多元化解纠纷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以及加强教育和宣传等途径,可以探索和推动多元化解纠纷的新方法和措施。
多元化解纠纷是一个必要且复杂的过程,它能够有效地化解不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为了改善和拓展多元化解纠纷的方法和措施,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首先,建立健全的法律和政策框架是多元化解纠纷的基础。
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调解功能和效用
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调解功能和
效用
其次,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需要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培养。
现有的大调解机构在数量上相对不足,且部分机构的专业素质和调解技能
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因此,应当增加大调解机构的数量,并通过培训、考
核等方式提高机构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技能。
此外,还应该鼓励社会各
界人士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形成专业化、多元化的调解力量。
第三,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需要完善调解程序和调解结果
的评估机制。
目前,大调解工作中缺乏科学、客观的评估机制,调解结果
主要依靠调解员的主观判断,容易引发争议。
因此,应当建立科学、客观
的评估机制,通过各种评估指标和方法对调解程序和调解结果进行综合评估,以提高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最后,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目前,
大调解工作中信息共享不畅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调解工作
的顺利进行。
因此,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涉调解信息的及时共享和全面掌握,以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精确度。
总之,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是我国司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加强多元化调解途径的建设、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培养、完善调解程
序和调解结果的评估机制以及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更好地发挥大调解的
功能和效用,实现纠纷的有效解决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
2024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实施方案
2024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实施方案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进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解决矛盾纠纷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至关重要。
____年将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节点,为了推进矛盾纠纷解决的工作,实施“大调解”方案是必要的。
本文将依据实际情况,提出一份____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实施方案,以期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实现社会稳定和谐。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大调解”方案,到____年,全国矛盾纠纷解决率达到90%以上,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解决取得明显进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稳定环境。
二、运作机制1. 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国范围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领导负责,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矛盾纠纷解决工作,各地区可设立地方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2. 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健全调解员队伍,保证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矛盾纠纷梳理:全面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分析矛盾的根源和性质,确保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重点任务1. 重大矛盾纠纷解决:重点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采取政策调节、法治手段等综合措施,加大力度解决重大矛盾纠纷。
2. 群众满意度提升:强化对矛盾纠纷双方的沟通和引导,采取适当的调解措施,增加矛盾纠纷解决的满意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和党的信任度。
3. 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通过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民生水平,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4. 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对待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认识度。
5. 监督与评估:建立矛盾纠纷解决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矛盾纠纷解决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适当增加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法律保障:加强对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法律保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责,提高工作的依法性和公正性。
人民调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人民调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然而,人民调解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主要问题入手,探讨人民调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首先,人民调解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调解员素质不高。
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但是现实中一些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不够扎实。
这导致一些案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出现不公正的调解结果。
针对这个问题,建议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与评估。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供法律实务、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调解员资格评估制度,对调解员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解员继续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参考。
其次,人民调解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调解程序不规范。
一些调解机构在实践中往往忽视了调解程序,存在程序上的不规范。
例如,有的调解机构未按照程序要求进行询问当事人的意见,或是未能确保当事人完全了解调解协议的内容。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加强调解程序的规范化建设。
调解机构应加强对调解程序的宣传和教育,确保调解员符合程序要求。
调解机构还应以规章制度等形式,明确调解程序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公平。
再次,人民调解中的问题还表现为资源不足。
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调解场所和调解设施,但是现实中一些调解机构的资源有限,往往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这使得一些调解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影响了调解质量和效果。
针对这个问题,建议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支持,提供充足的调解场所和设施。
此外,可以探索引入社会资源,通过引进专业机构、设立调解基金等形式,增加调解资源,提高调解质量。
最后,人民调解中的问题还体现在调解结果难以执行。
尽管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执行手段,一些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没有充分遵守,给解决纠纷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024年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2024年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2024年,我国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民幸福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文将对2024年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一、工作成效2024年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取得了诸多成效。
首先,在机构设置方面,各级政府建立了完善的调解机构,形成了由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调解格局。
通过建立调解中心、设立调解员队伍,能够更加快速、便捷地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其次,在调解力量培养方面,政府加大了对调解员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力度,提高了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注重调解员的选拔机制,加强考核,确保调解员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再次,在法律保障方面,政府加大了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在调解中,调解员要求各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调解,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最后,在调解成果评估方面,政府建立了科学、客观的评估机制,对调解结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矛盾纠纷不断得到解决和预防。
二、存在问题然而,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政府在调解机构设置上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乡镇和农村地区,缺乏专业的调解机构和调解员,导致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
其次,在调解结果的执行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
一方面,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另一方面,一些当事人对于调解结果持有异议,不愿意主动履行,导致矛盾纠纷重新升级。
再次,在调解中,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一些调解员在面对复杂的矛盾纠纷时,缺乏专业知识和应对策略,导致调解结果不尽人意。
最后,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
一些人对于调解工作的认知度不高,对调解结果表示怀疑或不满,这给调解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改进意见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以下改进意见:1. 加强调解机构的设置和建设。
特别是在乡镇和农村地区,政府应加大力度,加强调解机构和调解员的培训和建设,提高调解机构的专业性和能力。
人民调解工作创新
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传统的人民调解工作模式面临着诸多挑战,迫切需要进行创新,以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和群众需求。
一、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挑战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
过去,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处理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较为简单的问题。
但如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纠纷不断涌现,这些纠纷往往涉及多个利益主体,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调解难度大大增加。
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更加便捷,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更加重视。
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不仅要有丰富的调解经验,还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能够依法依规进行调解。
传统的调解方式和手段相对单一。
以往,人民调解主要依靠调解员的说教和劝导,但在面对一些复杂的纠纷时,这种方式往往效果不佳。
此外,调解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也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人民调解工作创新的必要性创新是应对挑战、解决问题的关键。
通过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可以提高调解的效率和成功率,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创新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在法治社会,人们希望通过公正、透明、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能够使调解过程更加规范、结果更加公正,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
创新有助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可以提高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人民调解工作创新的方向(一)理念创新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关注当事人的需求和感受,以人性化的方式进行调解,做到情、理、法相结合。
强化法治思维。
大调解工作方案
大调解工作方案大调解工作方案是指在民事纠纷中采取的一种和解方式。
大调解是一种通过协商、讨论和协作来解决争议的过程。
大调解工作方案是对于大调解过程的规划和组织,以便尽可能地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一、制定大调解工作方案的目的大调解工作方案的目的主要是:1. 最大限度地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避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 提高社会信用和公正度。
通过大调解工作方案的实施,可以加强公正和信任感,进一步提高法律透明度,让民众更加了解和信任法律。
3. 建立调解平台,提高调解效率。
大调解工作方案可以帮助组织和管理调解,以达到更好的结果。
通过建立调解平台,可以更便捷地处理纠纷和争议。
二、制定大调解工作方案的步骤1. 收集信息在制定大调解工作方案之前,必须先收集纠纷双方的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两个或多个纠纷双方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等。
此外,需要了解他们之间的纠纷细节,以便制定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2. 分析信息得到所有所需的信息后,需要开始分析和评估纠纷的特性。
这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描述问题:解释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
• 制定目标:明确解决纠纷的目标和期望。
• 定义方向:明确解决方案的方向。
3. 制定大调解工作计划在完成需要的分析后,制定一份大调解工作计划,确保所有要素都被考虑在内。
具体内容包括:• 摘要:摘要双方争议的要点,让调解员更了解情况。
• 工作流程:明确大体调解流程,以确保所有步骤都被走过。
• 负责人:对每一步行动确定负责人,以确保工作被有效地执行。
• 时间表:安排预算和时间表,确保所有步骤都能按时完成。
4. 实施方案制定大调解工作方案后,就可以开始实施。
首先,必须组织和培训调解员,确保他们可以有效地执行相关职责。
然后,根据大调解工作方案,调解员会与甲乙双方进行联系,陈述纠纷,提供解决方案,最终通过合适的协议解决纠纷。
三、大调解工作方案的优势和缺点1. 优势:• 大调解可以提供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案,降低冲突的影响范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调解破解大难题新模式寻求新突破——“北仑信访样本”的实践和思考宁波市北仑区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外向型区域经济特点明显,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引发的土地征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区管理、新农村建设、外来人口管理等矛盾纠纷呈爆发式增长。
近年来,北仑区把信访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前沿阵地,“在稳定中求发展,以发展促进稳定”,信访总量和“三访”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庆期间实现零上访,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区”,连续三年被评为省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荣获宁波市劳动模范集体(全市信访系统唯一)。
一、布“调解网”,不断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北仑区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引入信访工作体系,在积极构建完善流动人口聚集点调解机制、物业服务纠纷联调机制、社会治安矛盾化解联调中心、创新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等多个领域作了有益的尝试。
目前,已建成各级调解组织397个,专兼职调解员达1158人,横连各行业,纵跨区、镇(街道)、村(社区)。
“打劳动官司先进调解室,眼下在北仑蔚然成风”。
2008年下半年起,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北仑区劳资纠纷明显增多。
2009年3月,该区积极应对,成立了以工会牵头,劳动、司法、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当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想申请劳动仲裁“讨说法”时,有关部门在征得职工同意的前提下,会先让你进“调解室”,能调解的尽量调解,实在不能调解的,再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其他途径得以解决。
全新的劳动联合调处,短短半年就收到了奇效。
全区劳资纠纷信访件锐降80%,仲裁、诉讼压力大大缓解,为促进区域内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推进“保增长”目标的全面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联合调处机制的推行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2010年作为“北仑经验”在全省推广。
联合调处机制仅仅是北仑区亮出的第一张创新牌,针对近年来北仑区医患纠纷频频发生,冲突规模和激烈程度的不断上升,该区从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来寻求对策,组建了独立于医院、患者之外的第三方调解专门工作机构,并按照“调处人员专业化、调处机制规范化、调处方式法制化、调处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原则,建立了一整套符合北仑实际的预防、调处、咨询、理赔机制和运作模式。
第三方专业性力量建立的平台,突破了一条政府可信任、信访人能接受的沟通渠道。
2010年,区医调会共接待咨询群众293人次,受理各类医疗纠纷案件69件,其中成功调解案件57件,自行撤消调解5件,调解案件索赔金额450多万元。
在已经结案的57件调解件中,无一因当事双方反悔而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信访部门上访。
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北仑区又另辟蹊径引入社会贤达力量。
受邀的社会贤达,一般在当地都有较高的威望、较强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凭借他们的声望和影响,更容易使信访积案得到化解或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霞浦街道老信访户徐大爷的儿子在2007年铁路沿线巡查中因公伤亡,在政府满足他要求的经济补助后,徐大爷仍坚持要求将其儿子追认为革命烈士,多次到省、市上访。
北仑区政协委员顾静芬、楼叶伟两位社会贤达主动提出要跟徐大爷结对,协助化解这起积案。
徐大爷丧子独居多年,患上了轻微抑郁症。
结对一年多来,两位贤达半个月便上门一次,每逢节假日更是亲自登门慰问。
得知徐大爷心情不好想到省里上访,即便是夜色已深,两位贤达也上门劝慰。
经过长期耐心细致的劝导,徐大爷终于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
目前,该区已建立76人的社会贤达人才库,可选信访积案35件,已息诉罢访6件,正结对化解有望近期结案的有12件。
二、举“民生牌”,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抓住了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关键,就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源头信访。
”北仑区委书记陈利幸说。
北仑下大决心、大力气,积极实施民生提升行动,每年新增财力的80%用于改善民生。
在过去的三年中,北仑区委、区政府在富民增收、均衡教育、全民健康、社会保障等方面,逐步加大了政府投入。
2010年实施的83个项目中,已投入22.5亿元,完成计划投资的94%。
建立重大项目信访评估从民主决策层面来化解信访矛盾。
北仑小港街道东港碶村、黄梅堰自然庄和东港碶自然庄异地建设项目在选址、补偿等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社会稳定风险,群众意见也比较大,在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论证后,北仑区委、区政府便果断决定暂缓这一项目的实施。
目前北仑正在开展的30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工作中,其中,3个项目因风险评估结果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而暂缓实施,5个项目需重新评估,。
通过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去年北仑区共消除矛盾纠纷和矛盾隐患达360余件。
“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就是抓住了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现实着力点。
”北仑区委副书记、区长华伟说。
作为新开拓的民意表达机制,北仑区的“网上信访”工作起步较早,多方位拓展了群众诉求渠道。
目前该区已建立了信、访、网、电、邮“五位一体”的信访诉求平台,特别是作为“网上信访”平台的区长信箱,量上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去年共受理信访件4153件,办结率在98%以上。
着眼关口前移,针对近年来农村信访增多趋势,2009年,北仑区继续深化和推广以解决农村信访问题和民主决策为主体的“四个一”村务决策模式,并在全区推广。
这一模式促使村务决策全程公开,增强了透明度,调动了广大农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即加大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去年,该区农村纪检信访案件同比降幅达30.6%。
三、打“组合拳”,新模式寻求矛盾化解新突破“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是北仑区5年前在浙江省率先成立了信访联合接待中心的初衷。
接待中心的接待大厅设有信访接待室8间,其中5间为各部门轮流到岗的信访接待室,1间为律师咨询服务室。
环保局、劳动局、农林局等22个部门在大楼内参加信访联合接待。
即使与浙江省各地此后普遍设立的接待中心相比,这样的人性化设备条件丝毫不落后。
环保局接访时间:周一和周三,水利局:周四,人事局:周五……醒目的信访日程表就挂在中心的休息室里,信访户可快速了解自己所需的接访部门和接访时间。
在接访中心,每天都至少有3个以上的部门参与接访工作。
信访联合接待,充分利用部门之间的“竞合”关系,从机制上破解了一系列信访难题,首先是群众满意,破解了信访人投诉找不到门的问题,也减少了信访群众的上访时间、精力和路途费用,消除了部分群众的埋怨。
其次领导和部门满意。
对来访群众“一门式”接待,使其无需进入行政大楼,区党政领导根据需要可随时到中心接待群众,职能部门常驻中心受理,以往行政大楼和各部门被信访群众反映问题时的高声、大声乃至于吵闹声的干扰消失了。
再次是信访部门也满意。
接待中心由信访局负责日常管理,使过去分散到国土、城管等部门的信访问题集中到了自己的工作场所,协调任务重了,听到的怨声骂声多了,但群众初访问题的解决明显提高,重复访明显减少,特别对一些带有政策解释和咨询性质的信访问题,由初访转重访的情况大为减少。
中心自成立以来,已接待上访群众2万多人次,在解决群众大量实际问题的同时,有力地维护了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跳出信访看信访是我们重要的理念收获。
充分借力,发挥各个部门的联动效应,而不是仅靠自己单打独斗。
”区信访局局长魏建根说。
2009年以来,北仑实行以“定向、定期、定点”为内容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制度改革。
区党政领导除到基层带案“定向协调”、到联系点“定点化解”外,须每周在信访联合中心轮流接访群众,并给予答复和协调处理。
党政领导接访不设虚门面,不摆空架子。
对久拖不决的疑难信访案件、重大复杂的集体访案件,区主要领导需召集相关职能部门集体研究,亲自协调。
2010年,区领导接待群众331批756人次,实行包案的78个重大信访件、疑难信访件,化解率100%。
变传统单一的被动接访、陪访为主动约访和下访,是北仑信访部门的新尝试。
北仑区民办教师上访已将近十年左右,连续十多次组织数十人到市、区信访部门集体上访,上访势头愈演愈烈,甚至计划集体包车到省里上访。
在区信访局等的多方努力下,去年下半年,省信访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接访组,到北仑接待了1982年辞退民师的信访代表,经历了长达4小时商谈,此后多管齐下,目前基本化解了矛盾。
夯实基层基础是系列组合拳的另一个重头戏。
近年来,北仑区进一步巩固三级信访网络,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和管理机制。
全区所有街道(乡镇)、社区,90%的行政村达到了“五个一”的信访基层基础工作要求,九峰山社区、大港工业区等外来务工人员集居区建立起富有区域特色的信访工作网络。
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访工作专职人员达561人。
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矛盾隐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掌握主动,区信访部门还从机关、社区、农村、企业聘请热线做群众工作的人员,组建起多达3100多人红色信访信息员,信息神经延伸到村民小组和社区楼组。
针对一些矛盾纠纷中群众对立情绪强、化解难等特点,该区动员息访息诉人员在自愿原则上担任灰色信息员,参与矛盾化解,以群众身份做群众工作,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为积极推动职能部门关口前移,针对涉法涉诉信访量多的特点,在信访部门建议下,2010年初,全区抽调102名政法信访系统中层以上干部,组成基层法制促进员队伍,进驻企业、社区和各行政村,“送法上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讲“凝聚性”,倡导信访文化提升战斗力“脸上常笑容、相互多帮助、度量要开阔、眉头永不皱”、“再烦,也别忘微笑;再急,也要提倡和气”……走进北仑区信访局,墙上的一条条精致口号让人眼前一亮。
今年,北仑区信访局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在开展“三思三创”暨“创先争优·能力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在信访工作自身规范上推出了新举措。
领导干部要发挥“十个表率”作用。
发挥带头拉高标杆的作用,真抓实干,推动“事要解决”;发挥带头坚持学习的作用,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每月读一本书,每季举办一期讲课,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发挥带头增强意识的作用,切实加强表率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立足岗位服务大局意识;发挥带头提高能力的作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服务中心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维护群体合法利益,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能力;发挥带头转变作风的作用,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不少于2天,为联系点上一堂党课、办一件实事、开展一次帮困解难送温暖活动;发挥带头宣讲指导的作用,全年为基层讲课10次,全面提升基层信访干部能力;发挥带头服务承诺的作用,承诺信访事项“热情、依法、高效、按时”办结;发挥带头一线接访的作用,班子成员每周固定接访不少于2天;发挥带头化解矛盾的作用,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到京非访事件由局长联系推动包案化解,列入省、市“信访积案”挂牌督办的信访事项由分管副局长联系推动包案化解,列入区“重信重访”挂牌督办初信初访的信访事项由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推动包案化解;发挥带头创新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着力推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等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