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及其现实化--弱势群体与高等教育公平(自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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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公平性

高等教育公平性

高等教育公平性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在促进社会公平、推动个人成长和实现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中,高等教育作为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重要阶段,其公平性问题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高等教育的公平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高等教育公平性的内涵高等教育公平性是指所有公民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不受性别、种族、经济状况等因素的歧视。

具体来说,高等教育公平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入学机会公平:所有学生在高考等选拔考试中应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受地域、家庭背景等因素的影响。

2. 教育过程公平:学生在校期间应获得平等的教育资源配置和教学质量保障,不因个人背景差异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3. 就业与发展公平: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应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因学历、专业等因素受到歧视。

二、高等教育公平性的现状与挑战1. 地区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导致高等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分布极不平衡。

一些发达地区的高校数量多、质量高,而欠发达地区则相对匮乏。

这导致了地区间的教育差距进一步扩大。

2. 家庭背景对教育机会的影响: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更容易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升学机会,而贫困家庭的学生则面临更大的困难。

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3. 专业选择与就业前景的关联度:部分热门专业的就业前景较好,吸引了大量学生报考;而一些冷门专业的就业形势相对较差,导致学生在选择专业时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困境。

三、提高高等教育公平性的对策建议1. 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布局:政府应加大对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等方式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

同时,鼓励高校加强合作与交流,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2. 完善资助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贫困家庭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此外,还可以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激励措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赋权理论研究综述

赋权理论研究综述
赋权理论(empowerment theory)是根植于社会工作传统,成长于 20 世纪 60 年代的社会维护观点、市民权利和妇女运动,加上草根组织运动的孕育而形 成的一种实务工作取向。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对这一理论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探 索逐渐活跃起来。该理论的价值取向与社会工作一贯追求的目标基本吻合,而且 以该理论为指导的实践模式亦表现出明显的可行性和建设性。②
六、小结......................................................................................................................37
七、参考书目..............................................................................................................38
二、赋权理论及实践的演进........................................................................................9
三、赋权理论取向的社会工作..................................................................................13
王和 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工作 2008 级
10081160122 文军
2010 年 6 月 28 日
1
目录
一、赋权理论的概念框架............................................................................................3

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与救济毕业论文

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与救济毕业论文

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与救济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组织已经发表或公布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为获得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历而使用过的材料。

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和做出过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作者签名:日期:指导教师签名:日期: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作者签名:日期:目录一、我国弱势群体分析 (2)(一)弱势群体的界定 (2)1.弱势群体的含义 (2)2.我国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 (2)(二)我国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 (2)1.社会原因 (2)2.个人原因 (3)(三)加强弱势群体保护的必要性 (3)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体系不完善 (3)2. 救助对象存在不公平性 (3)3. 救灾救济面还存在很大局限性 (3)4. 救助水准偏低 (3)三、健全与完善我国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机制 (3)(一)就业保障机制 (3)1.政府推动:积极预防失业 (4)2.社会保障:失业补救 (4)3. 提高个人素质:积极寻找再就业途径 (4)(二)医疗保障机制 (4)1.应建立对危、急、重病人的医疗救助制度 (4)2.健全适用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的社区卫生保健制度 (5)(三)完善教育机制 (5)(四)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 (5)1. 正确定位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职责 (5)2.制定合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原则 (5)【内容摘要】目前弱势群体已成为一个规模较大,具有自身特征的复杂群体,在社会中处于极低的地位,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关键,应通过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等措施完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体系。

论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

论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

论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近年来,世界各地的弱势群体仍在面临着各种人权问题,例如歧视、暴力、剥削、贫困等。

因此,提高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是当今的一个迫切任务。

本文将探讨弱势群体的人权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弱势群体的概念弱势群体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处于较为劣势、弱势的人群,包括但不限于贫困人群、少数民族、残疾人、妇女、儿童、农民工、老年人等。

二、弱势群体面临的人权问题1.歧视问题:弱势群体往往会因为种族、性别、宗教、性取向等个人身份而遭受歧视,使他们难以获得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2.暴力问题:弱势群体往往面临暴力、虐待和恐吓等威胁,使他们处于安全隐患之中。

3.剥削问题:弱势群体在劳动场所中常会遭受剥削,例如农民工、儿童劳动力等,他们会受到不公正的薪酬待遇,或者长时间工作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

4.贫困问题:由于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弱势群体在财政、教育、医疗等方面面临着困境,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贫困仍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三、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1.法律保障,政府应该制定合适的法律条款、政策和计划来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

2.打破歧视,加强宣传,建立公正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扩大弱势群体的参与合法工作的机会。

3.加强教育,使弱势群体获得更好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让他们更有机会参与社会和公共事务。

4.提高财政支出,对弱势群体应进行适当的现金补贴、社会福利救助,并提供更好的基础医疗保障服务。

5.加强人权监管,维护弱势群体的人权,开展社会调查,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及时予以打击。

四、结语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社会应该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来加强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每个人都需要关注和保护弱势群体,为全人类构建公正、平等、和谐的社会。

浅谈教育公平文献综述

浅谈教育公平文献综述

浅谈教育公平的文献综述摘要:公平是人类始终追求的目标,而教育公平是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随着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教育公平问题也日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教育公平是我国目前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问题在教育领域的折射和反映,也是公平价值观念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和延伸,教育的不公平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平。

关键字:教育公平;对策;原因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主要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

教育公平的基本内容就是实现教育利益分配的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

关于教育公平我国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定义。

教育不公平问题在我国当前社会中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因此,全面理解教育公平有重大的意义。

一、关于教育公平内涵的研究(一)伦理学视角。

从伦理学视角来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

在伦理学上,公平更多地被理解为公正、正义。

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层次是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第三层次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

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从伦理学来看,教育的不公平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平,因为教育的不公平不仅影响人的一生,而且影响世代人的平等发展。

(二)经济学视角。

我国近十年关于教育公平的讨论是从经济领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命题切人的。

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教育公平是与教育效率相关的概念。

从经济学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来看,教育公平本质是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的动态平衡,教育公平的核心价值是平等与效率。

(三)法学视角。

从法学角度看,教育公平就是受教育权利的普遍化问题,是一个基本人权问题。

受教育权利的发展经历了从平等到不平等,又趋于平等的演变过程,由一种少数人的特权转化为普遍的公民权利并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护是现代社会才出现的现象.目前,受教育已经从自然权利发展为法律权利从不平等的特权发展为普遍的乎权从义务性规范发展成为以权利为本位的,权利与义务统一的法律规范从个人权利发展成为民族的、国家的乃至全人类的共同权利。

社会学视角解析社会中的权力关系

社会学视角解析社会中的权力关系

社会学视角解析社会中的权力关系在社会中,权力关系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权力是社会的基本结构之一,影响着个体和群体的行为、观点和决策。

通过社会学的角度来解析权力关系,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权力如何形成、维持和变化,并在不同层面上探讨权力对社会的影响。

1.权力的定义和类型权力是指一个个体或群体能够影响其他个体或群体的能力或能量。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权力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一种常见的分类方式是基于权力来源的差异。

例如,经济权力来自于个体或组织的财富和资源,政治权力来自于某个组织或个体在政治制度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人际权力来自于社交关系和人际交往的能力等。

2.权力关系的形成和维持权力关系的形成和维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因素和机制。

在社会中,一些因素,如社会地位、财富和信息的掌握,可以增强个体或组织的权力。

人们通常会追求权力来满足自身的需求和利益,因此,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一些人可能更容易获得和维持权力地位。

此外,权力关系还受到制度和规则的影响。

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规范等都对权力的分配和行使产生着重要影响。

例如,在民主政治制度下,政治权力的行使受到法律和公众舆论的制约,而在专制制度中,个人或少数群体可能更容易集中和滥用权力。

3.权力关系的动态性和变化权力关系是动态的,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

社会变迁、经济发展和文化转变等因素都可以影响权力的分配和行使。

比如,在一个社会中,产业结构的转型可能会导致原先拥有经济权力的群体失去地位,而新兴产业的兴起则为其他个体或群体提供了获得新的权力的机会。

此外,社会运动和社会团体也可以通过集体行动来改变权力关系。

当一些被边缘化的群体联合起来争取权益时,他们可能对现有权力结构提出挑战,推动权力的重新分配。

4.权力对社会的影响权力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或群体间的关系,它也对整个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权力关系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变革。

当权力分配不合理或权力滥用时,社会可能出现不满和不公平的情况,从而导致社会动荡和冲突。

对教育公平的认识

对教育公平的认识

对教育公平的认识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这样两个基本方面。

教育公平之所以成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除了接受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夕卜,教育还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因而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的实际国情,我国的教育公平虽然已经得到很大的改善,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差距和一些突出的问题。

在教育进入新的大发展阶段之时,教育公平问题已经凸显。

这主要表现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地区差别;由于城市和农村巨大的发展差异造成的城乡差别;由于贫富差距和家庭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所形成的阶层差异;由于历史和文化传统造成的男女性之间在教育上的性别差别;在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存在的民族差别等等。

一、我国教育公平的现状和问题1 •地区差别:教育差距加大中国是世界上地区差异特征最显著的国家之一。

据胡鞍钢等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地区差异比发达国家历史上出现过的最大值还要大。

而且,“八五”期间出现了地区经济发展的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同时呈扩大的趋势:各地人均GDP相对差距呈扩大趋势,最富地区与最穷地区人均GDP相对差距出现扩大趋势,各地区人均GDP色对差距进一步扩大,最富地区与最穷地区人均GDP色对差距进一步扩大。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城乡人均收入差距1988年为2.2 : 1,1997年为2.5 :1。

以地区差距论,1997年,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以中部1,则东部、中部、西部的比例为1.45 : I : 1.04 ;以农村居民收入论,以东部为1,贝U东部、中部、西部的比例为1 : 0.75 : 0.63。

这是认识我国社会公平问题的一个基本背景。

在这一背景下,各地的教育差距仍然十分明显,且最发达地区和最贫困地区之间的差距仍在加大。

以1998年我国“普九”的人口覆盖率为例,一片地区(东部)达到96.7%;二片地区(中部)达到81.87%,三片地区(西部)仅达到42.26%。

论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理学分析

论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理学分析
论弱势群体权利保护 的法理学分析
周 霞
( 河海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
江 苏南 京 2 lO ) l 10
摘 要 :对弱势群体保护是人之 为人 的基本权 利诉 求,也是 法治 国家应有之 义,同时还体现 了社会正 义、 公 平 的 法哲 学 原 理 。权 利 的 享 有 不 等 于权 利 的 实现 ,只 有 通 过 确 立 弱 势 群体 保 护 的 宪 法权 威 , 司 法 程 序 给 与 其 应 有 支持 ,寻 求 多层 次 的保 护 措 施 和 方 法 的 多 维度 努 力 , 才 能 有 效 解 决 我 国弱 势 群体 权 利 保 护 问题 。 关 键 词 :弱 势群 体权 利 保 护 人 权 理 念 公 平 理 念 多层 次保 护途 径
有的居 民在平等和 非歧视的 基础上享有基 本的人权 。 也有 学者 从社 会契 约人 本立约 观 的角度 ,认 为应 当 坚 持 人 本 立 约观 ,构 建 人 本 社 会 制 度 和 法律 制 度 ,对 社会 弱势群 体给 予切 实的 人文 关怀 。 现 代 社 会 的法 律 实践 以人 权 理念 为 价 值 指 引 ,
通 过 法 律 权 利 将 人 权 的 应 然 性 理 想 落 实 为 法 律 上 实
然 性存 在 。鉴 于客观 存在 的不 同社 会群 体之 间的社 会 不 公 平 , 国 家 有 义 务 帮 助 所 有 的 居 民 享 有 他 们 依 据 基 本 人 权 提 出 的 正 当 要 求 。这 意 味 着 国 家 在 制 定 和 实 施 法 律 规 范 时 , 为 了使 其 居 民都 平 等 地 享 有 这
罗尔斯的 一般正义 观包括 了一个核心思想 : “ 所 有 的 社 会 基 本 善 一 一 自由 和 机 会 、 收 入 和 财 富 及 自 尊 的 基 础 一 一 都 应 被 平 等 地 分 配 ,除 非 对 其 中 一 些 或 所 有 社 会 基 本 善 的 一 种 不 平 等 分 配 有 利 于 最 不 利 者。 ”平 等 构 成 了 罗 尔 斯 正 义 理 论 的 核 心 。 罗 尔 斯 的 般 正 义 观 或 公 平 观 在 当 前 中 国 面 临 着 如 何 对 待 社 会 弱 势 群 体 、福 利 政 策 是 否 可 行 、是 否 会 破 坏 社 会 公 平 等 疑 问 。在 权 利 与 自由 的 平 等 方 面 ,从 理 论 上 讲 ,所 有 公 民 在 基 本 政 治 权 利 和 自由 方 面 平 等 , 已 经 成 为 现 代 民 主 政 治 的 基 本 准 则 。而 机 会 平 等 的 原

完善弱势群体社会权利保障的对策建议

完善弱势群体社会权利保障的对策建议

经 济 生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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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O N T E M P O R A R V E C O N O M 1 C S' ●I ■ ■ ■ ■ ■ _
会稳定 、 社 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的重要风险 因素之一 。特别 是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 中 , 关注并认真 解决社会弱 势群体
工和外 来务工人 员等住房 困难 的社会 群体也 尽可 能纳入保 障 范围。最后 , 要探索新机制 , 确保 经济适用房真正用于保障收入 较低 、 住房较困难的家庭。全面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 案 , 掌 握廉租住 房需求情 况 ; 建立和完 善廉租住房 申请 、 审批 、 轮候 、
弱势群 体面临 的诸多问题 , 也确 实取得 了一 定 的成效 , 如农 业
税的减免 、 农村医疗体制的改革等 。但在 构建和谐社会 的时代
背景 下 , 基于国家 公共政策 的研 究视域 , 对政 府如何 通过 公共 政 策整体的部署与体 制性 的构 建 , 来 切实有效地解 决弱 势群体 的权益保障 问题进行研 究还不 多见 。而事实 上 , 通过 公共政策 体 制的构建 更有利于维护 、 实现和增进 弱势群体 的权 益 , 能最
退 出的管理制度 , 同时 实行制度标 准和选 拔程 序公开 , 公民平 等地参 与制度运行 的过程 ,任何人 对违规操 作行 为行使 否决 权, 形成 公民相互监督 、 自主选 拔的 良性局面 , 进一 步实现廉租 住房工作规 范化 。
二、 建 立健 全 司法 救 助 制 度
问题 , 事实上已经成为深化改革 、 维护社会稳定 、 加快经 济发展 不容回避的任务 。近年来 , 党和政府也开 始着力解决 当代 中国
0 ■_ ■ 。 ;

教师权利——从应有权利到现实权利 课件

教师权利——从应有权利到现实权利 课件

6
4.教师权利的法律规定

“教育教学权”
“管理学生权” “民主管理权”
7

“科学研究权” “获取报酬权” 申诉制度 “教育培训权”
8
教师权利的实现
9
1.法律对教师权利的保护
权利是法律规定的自由 法律保障的自由
10
《教师法》
(1)侮辱、殴打、报复教师的法律责任 (2)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 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教师权利 ----从应有权利到现实权利
1
2
1.教师权利内涵的解读
法治的核心问题——教育权利
权利本质上 权利主体享有的权能或权益 是一个人自由和人格的体现
3
公民与教师

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基于职业人---教师
权利有“职权”的含义
4
2.教师的法律地位
身份特征 职业特征
从教范围 责任使命
5

身份-- -- 政治地位 权利义务--赋予了主体资格 待遇--经济地位 尊重--社会地位 教师节日--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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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教师休假权 震慑和警示 健康权 处罚措施偏轻 补偿和救济 物质待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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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复苏
自主意识的觉醒
权利本质上是一个人自由和
人格的体现 权利神圣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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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权利的行为 对自由和人格的侵犯 法律所禁止 教师必须为之争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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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权利主体意识 权利主张 争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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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

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
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


拖欠教师工资

社会学视角下的弱势群体

社会学视角下的弱势群体

社会学视角下的弱势群体社会学一直探讨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研究社会结构的组成和演变。

而弱势群体则是社会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指社会中处于社会经济政治地位较为劣势的一些人群体。

弱势群体可能有不同的属性,比如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等。

他们的弱势地位可能来源于多种因素,比如经济条件、文化认同、社会认可等。

以性别为例,女性往往是一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尽管有不断的女权主义运动呼吁平等,但是女性在社会中仍然面临着很多不平等的待遇。

不仅在工作机会和薪资方面受歧视,而且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也常常被削弱。

女性可能由于成就不足被社会贬低,或者由于性别身份而被歧视。

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还需要社会认知的转变。

除性别以外,年龄、种族等方面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例如,老年人就往往面临退休和养老的风险,而种族歧视则更加复杂而深刻。

不同的弱势群体在社会中面临的问题可能略有不同,但是根本上都体现了社会结构中的基本矛盾。

而弱势群体的问题也不仅仅在于他们的本质属性上,还和社会结构和社会政策的缺陷有关。

社会政策在针对弱势群体的时候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政策的效果不佳,导致弱势群体无法获得应有的支持;又比如,政策的制定者过于强调儒家思想中的“以己度人”,不能真正考虑到弱势群体的需求。

此外,一些底层人士的弱势处境又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

比如,无证工人们处于城市底层,他们的权利和福利不仅被忽视,而且也极度脆弱。

面对弱势群体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各个方面采取行动。

在政策制定方面,应该注重实际效果,从稳定人民生计、保证社会公平等方面入手,为弱势群体提供保障。

在社会认知方面,应该逐渐引导社会逐渐接受不同种族、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人群的平等地位。

同时,在教育方面,应该加强弱势群体的教育机会,提高他们素质,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变革。

综上所述,弱势群体的问题是社会学中非常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要想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不仅仅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还需要引导全社会逐步转变思想观念,深化对弱势群体的认识,真正达成社会公平和人类文明进步的目标。

教育公平文献综述

教育公平文献综述

关于教育公平的文献综述教育公平的问题作为社会公平的一个方面,自古就有。

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西方学者才先后将教育公平问题作为教育界研究的重要课题开始实际调查和理论研究。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也开始丰富起来。

随着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发展,理论界的讨论热点由最初提出入学机会均等,扩展到教育选择的自由、资源分配的公平,再延伸到教育过程的公平,重视个人潜能的充分发展等方面。

因此,各国在努力实现入学机会、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公平之外,注意力已开始转向对教育过程公平的追求,并尽量采取更积极的方式来保证它的实现。

(一)国外的研究视角及其主要理论成果1.人权角度学者们对教育公平的关注研究与西方国家争取民主平等、维护人权尊严等社会运动有着深刻的联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涌现出一股巨大的争取民主平等和维护人权尊严的潮流,这些潮流也极大的影响了教育领域,引起了教育界的巨大反响和呼应。

联合国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不论任何社会阶层、经济条件、父母的居住地,在享受教育权利时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

”公平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基本人权的体现。

在确认教育公平是一项基本人权的基础上,同时确认了享有公平的教育过程是一项基本人权。

2.现象分类角度从现象分类角度对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公平现象进行阐述,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

其中涉及教育过程方面论述的主要有:麦克马洪(McMahon)的三类型说和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 Husen)的教育机会均等时期说。

麦克马洪提出,教育公平有三种类型:(1)水平公平(horizontal equity),指对相同的人相同对待;(2)垂直公平(vertical equity),指对不同的人不同对待;(3)代际公平(intergenerational equity),指确保上一代人的不平等现象不至于全然延续下去。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社会视角下的权力结构分析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社会视角下的权力结构分析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社会视角下的权力结构分析《乡土中国》中作者为我们讲诉了中国历史中存在的权力结构,正是这些权力结构,影响了一代有一代人。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社会视角下的权力结构分析,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具体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内容我就不再赘述,我想做的,只是分析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构建的权力结构,笼罩在整个乡土中国,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乡土社会人的权力结构。

我读这本书总是读到自己脸红,不是因为内容有多么劲爆,而是因为费孝通先生所谈到的观点恰好解释了我父母为什么会和自己的思想千差万别,为自己以前幼稚的想法感到羞愧。

看到最脸红的时候,就是读到权力结构的部分。

涉及到权力结构的内容主要分布在《乡土中国》的后半部分,9-12章。

在这几个章节里面,费孝通列举了四种不同的权力——横暴之力、同意权力、爸爸式权力(教化性的权力)、以及最后的时势权力。

“横暴之力”是从社会冲突来入手的。

社会分为不同的阶层,在上的阶层握有权力去支配在下的阶层,能够发号施令,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

而“权力”的由来,就是这种冲突过程的持续,是一种休战状态中的临时平衡。

被支配的一方在冲突过程中认输、屈服,但是并没有心甘情愿接受胜利者所规定下的条件,非心服。

于是两方的关系中发生了权力,权力是维持这种关系的必要手段,是压迫性质的,是上下之别。

战国时期,秦国运用武力战争统一了天下,这些国家并非是心甘情愿被秦国统治,而是因为秦国的武装力量使他们屈服。

武装的冲突消失之后,休战状态的冲突继续延续,武装力量的压制进而转变成权力的压制。

这些国家由于战败,处于被秦国压制的“下层阶级”,秦国运用“横暴之力”来维持这种上下之别的关系。

由此可见,“横暴之力”的实质就是武装力量,只不过由于武装冲突不再继续,这种力量转化成为了维护武装冲突结果的一种平衡社会关系的权力。

这种“横暴之力”其实在乡土中国的历史上无处不在,说“王权更迭”,大抵就是这个意思了,只不过是换了个天,换了一个统治阶级罢了。

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

浅析教育公平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1-318-01摘要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须将教育公平置于整个社会环境背景下进行分析,而不能就教育论教育,就公平论公平,教育公平具有阶段性、相对性等特征。

关键词教育公平机会不均资源分配不均一、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所谓教育公平是指在教育过程中,通过国家的制度性安排使教育权利和义务得以有效分配;其基本要求在于,任何一个公平的教育体系,都应该以相对有效又公平合理的方式,确保每个公民的教育权利及其实现,保证公民平等自由的教育机会,并在公共理性的基础上,达到整个教学运行的合理有序;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则强调教育的机会平等;同时,教育公平的实现也有其相对性,就教育公平而言,教育机制并不能保证达到充分的机会均等和充分的公平;因为国家不能保证每一地区、每所学校的教育投入、教学设施、师资力量都一样;教育公平作为一种道德要求,从本质上讲,具有非强制性的特点,但必要的时候,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主体的国家也应采取其他措施,以相对的强制性来保证教育公平的实现。

二、我国教育公平现状及问题1.地区差别:教育差距加大。

我国各地人均gdp相对差距呈扩大趋势、最富地区与最穷地区人均gdp相对差距出现扩大趋势、各地区人均gdp绝对差距进一步扩大、最富地区与最穷地区人均gdp 绝对差距进一步扩大。

这是认识我国社会公平问题的一个基本背景。

在这一背景下,各地的教育差距仍然十分明显。

2.城乡差别:农村教育问题仍然突出。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逐渐普及,农村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整体仍然落后,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

城镇和农村之间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率、初中入学率、在校生的比重差距明显,城乡之间的差距,就高中教育而言,农村学生辍学、流失率仍然较高,初中生辍学率上升,农村辍学率偏高。

3.阶层差别:关注弱势群体和贫困学生。

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实际的教育收费不断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实行收费,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权利受地不同程度的影响,校园中的“贫困生”群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贫困仍然是使许多青少年上不起学的首要原因。

人类学视角下的权力与研究

人类学视角下的权力与研究

人类学视角下的权力与研究在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中,权力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关乎人类社会中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互动与决策过程。

人类学家通过权力的研究,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释社会结构、文化差异以及个体在社会中的定位。

本文将从人类学视角出发,探讨权力的本质、运作方式以及权力研究的方法。

一、权力的本质与运作方式权力是指一个个体或群体对其他个体或群体行为和决策产生影响的能力。

在人类学中,权力被视为社会组织和行为的核心驱动力。

权力并不是一种固定的状态,而是随着社会关系和文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演变。

权力的运作方式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例如法律、经济、政治、宗教等。

在社会中,权力通常表现为不平等的分布。

有些人或群体拥有更多的资源、知识和社会地位,从而拥有更大的权力。

这种权力不平等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不稳定。

人类学家通过研究权力的来源和运作机制,帮助我们理解不同社会中权力的不同形式和作用。

二、权力研究的方法人类学家在研究权力时采用了多种方法和理论框架。

其中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实地研究,通过长期的观察和参与社会活动来了解权力在具体社会中的运作方式。

实地研究可以提供详细的社会情境和人际关系的资料,有助于深入理解权力的细微差别和个体对权力的不同反应。

另外,人类学家还通过口述历史和口头传统等方式来收集关于权力的信息。

这些信息往往是基于当地居民的经验和记忆,有助于揭示权力在历史和文化中所起的作用和影响。

这种方法强调社会中个体和群体的观点和主观感受,帮助我们理解权力的文化意义。

此外,人类学家还可以运用视觉和艺术等方式来研究权力。

例如,通过分析艺术品、建筑和象征物等视觉元素,可以揭示权力在社会中的象征性和象征性表达。

这种方法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权力在视觉和象征语言中的呈现和传递。

三、人类学视角下的权力研究应用人类学视角下的权力研究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

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解释社会结构和社会动态。

通过研究权力的运作方式和影响力,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中的阶级、群体和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互动。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关系分析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关系分析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关系分析社会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社会行为和组织的学科,一直致力于揭示社会中各种关系的本质和规律。

在社会学研究中,权力关系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权力关系不仅存在于政治领域,也贯穿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个体和群体的行为、决策和发展。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关系进行深入分析。

权力的概念与特征权力是指个体或群体在一定范围内能够影响、控制他人行为或资源分配的能力。

权力通常包括强制性、激励性和规范性三个维度。

强制性权力是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现控制;激励性权力是通过奖励、惩罚等方式影响他人行为;规范性权力则是基于共识和信任而产生的影响力。

权力关系的类型在社会学研究中,权力关系可以分为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

正式权力通常指的是政治体制、组织结构等明确规定下的权威和控制;非正式权力则是指基于人际关系、社会地位等隐性因素形成的影响力。

此外,还有专家权威、信息权力、操纵性权力等不同类型的权力关系。

权力关系的运作机制权力关系的形成和维持离不开特定的运作机制。

其中,信息对称与信息不对称是影响权力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

信息对称指各方拥有相同的信息资源,能够平等地进行交流和协商;而信息不对称则可能导致一方处于劣势地位,被另一方操控或控制。

此外,资源控制、话语霸权、制度约束等也是影响权力关系运作的重要机制。

权力关系与社会变革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权力关系往往扮演着重要角色。

权力的重新配置和再分配常常伴随着社会结构和秩序的调整。

例如,在革命、改革开放等历史事件中,原有的权力结构被颠覆或重新建立,新的权力关系也随之形成。

通过对权力关系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变革背后的动因和规律。

权力关系与个体行为个体在社会中的行为往往受到各种权力关系的影响。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人们在面对不同类型的权威时表现出不同的服从倾向;而从行为学角度来看,个体在组织或团体中往往受到领导者或主流观点的引导和影响。

了解个体与权力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助于揭示人类行为背后更深层次的动机和逻辑。

教育公平:教育权利与教育权力

教育公平:教育权利与教育权力

教育公平:教育权利与教育权力教育权利与教育权力是教育公平的两个核心概念,要实现教育公平,不仅要实现教育权利的平等,更要做到教育权力的公正。

权利的平等不仅是教育资源和机会的平等,更重要的是教育过程中的平等对待。

实现教育权力的公正要注意界分教育权利与教育权力,强化教育权力与责任的对等以及加强对教育权力的监督。

[标签]教育公平教育权利教育权力平等是指在教育权利方面享受相同的待遇,公正是如何合法地保障并促进所有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

教育公平从教育实践道义论的视角来说是一个美好的教育理想,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从教育实践的目的论视角来说则是一个最基本的现实合法性要求。

教育公平既是一个绝对的概念,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同时又是一个历史的渐进的概念。

在我国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教育公平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不同的时期,我们对教育公平关注的着眼点是有差异的,从初期较多地关注教育起点的公平、教育资源及可选择机会的平等等客观内容到开始注意教育过程中的态度公正、公平对待等问题。

教育公平首先关注的是权利问题,即公民的基本的教育权利及其保护问题。

一是接受教育的权利(equalaccess),包括教育机会、资源,这可以视为宏观视角;另一个是平等对待的权利(equitabletreatment),即在校内教育环境中的平等对待,包括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学校对学生的态度、学生群体对个体的态度,这可以视为微观视角。

在目前对教育公平的讨论中似乎更多的是关注前者,对后者的关注并不充分。

由权利的保障我们又引出教育权力问题,教育权力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问题。

教育权力一旦形成,如果运用不当,有可能会失控和膨胀成权威化暴力,有可能出现权力腐败和权力滥用。

本文仅就教育公平的两个核心概念,即教育权利与教育权力作一点讨论,以请教同行。

一、教育权利的平等在历史上关于平等的理论纷呈:古希腊思想家偏重以美德为基础的机会平等;启蒙思想家提出著名的“人生而平等”的命题;后来的自由主义者的平等观是,人们能平等自由地实施自己选择的生活计划,而社会主义的平等观则认为关系到所有人的事应由所有人来定。

试论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平等性

试论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平等性

试论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平等性[论文摘要]高等教育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该项权利的平等性问题正日益突出,并加剧了社会矛盾,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文章对高等教育受教育权起点平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促进公民平等享有受高等教育权利的相应策略。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受教育权起点平等弱势群体一、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性质高等教育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获得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并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物质帮助的权利。

《高等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因此,高等教育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法定权利。

从权利主体来讲:公民有接受高等教育,通过高等教育来完善自己、发展自己的权利,同时由于是权利,不是义务,因此公民可以选择放弃。

从义务主体来讲:其一,国家有发展高等教育、提供高等教育机会、提供物质帮助的义务;其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公民的这种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

二、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平等性《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XX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XX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尽管《高等教育法》没有规定高等教育平等的内容,但由于《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所以高等教育领域仍然应贯彻上述有关教育平等的规定,即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瑞典教育家T·胡森认为,“平等”包含三方面的内容:第一,起点平等。

指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和学习生活的机会;第二,过程平等。

即在教育过程中个体受到平等的对待;第三,结果平等。

即学生获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平等。

起点平等是过程平等和结果平等的基础与前提,起点的不平等将导致过程平等与结果平等的缺失。

因此,本文主要探讨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起点平等问题。

我国1997年签署并于2001年审议批准的联合国人权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三条规定:——(丙)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高等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

我国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问教育公平既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和LI标,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具有促进社会平等的重要功能;是政治、经济领域的自山与平等权利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拓展。

教育公平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及社会成员的自身利益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教育现状表明: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教育资源分配厚此薄彼、弱势群体的教育权利难以得到保障等,教育公平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和突出矛盾之一。

1我国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中国的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着种种问题:教育资源不均衡分布、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等问题均较严重。

1.1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城乡差别上,城乡间的教育水平差距极大。

农村教育的落后必然影响全国整体的教育水平提高,无疑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城乡教育技术条件和基础设施差距较大。

义务教育阶段的落后最终将影响农村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而造成教育机会的不公平,进而影响其一生的生活质量。

1.2城乡发展的不理想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逐渐普及,农村教育的整体惜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农村教育仍然落后。

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确有持续增加,但无论是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亦或是公用经费投入,非但没有缩小反而有所扩大。

城市农村城市/农村(倍)牛均教什经费1483. 98797.6 1.86小牛均预篦内教许绅费953.11558. 36 1.71学生均公用经费389. 06159.75 2. 44生均预篦内公用经费95.3938. 12 2. 50生均教育经费1955. 021013.65 1.93初生均预郭内教存经费1120666.7 1.68中生均公用经费624. 44268.16 2. 33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145. 8644. 95 3. 25賁料*源:袁报国.缩小差距:中lanAftjR的审:人MW人氏教靜出版补2005年版,第9?页.1.3区域差距较大在高等教育领域,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不同区域间的差异上。

社会中的人权与平等

社会中的人权与平等

社会中的人权与平等在社会中,人权和平等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求的核心价值。

作为基本人类权利的基石,人权与平等对于保障个人尊严和社会公平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社会中的人权与平等问题,并分析其在不同领域的实践和挑战。

一、社会中的人权人权是指每个人在生活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生命、自由、财产、言论、教育和医疗等。

社会中的人权实践体现在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保护下,以及社会各个层面的文化和道德共识中。

在法律层面,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来确保人权的实现和保护。

例如,联合国人权宣言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权利标准,许多国家都以此为基础制定了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体系。

这些法律不仅规范了政府的职责和权力,还确保了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人权得到保障。

在社会层面,人权的实践不仅依赖于法律的约束,还需要社会共识和文化认同。

这要求人们对他人的尊重和包容,在相互关系中注重平等和公正。

只有当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能够自由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受到公正对待时,社会中的人权才能真正实现。

二、社会中的平等平等是指每个人在权利和机会上都应该受到公正对待,不受到任何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

在社会中,平等的实现需要通过法律保障和社会推动两个层面的努力。

在法律层面,各国都禁止了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平等对待。

例如,宪法和反歧视法律明确规定了人们享有平等的权利,依法禁止因性别、种族、宗教、残疾等身份特征而对个人进行歧视。

此外,劳动法律和就业法律也规定了公平的工作条件和机会,以保障每个人在职业发展中的平等权利。

在社会层面,平等的实现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公民社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倡导平等原则、宣传反歧视观念和提供帮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教育和文化领域也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普及知识和改变观念,促进社会对平等的认同和支持。

三、人权与平等的挑战尽管社会中的人权和平等得到了法律和社会的追求和保护,但在实践中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以下是几个主要的挑战:1. 经济不平等:贫富差距和社会阶层的存在使得一部分人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人权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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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及其现实化
——弱势群体与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
摘要:高等教育公平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特别是高等教育逐步普及化、大众化的趋势下,弱势群体在高等教育中的不公平现象进一步凸显,其影响也越来越深刻。

高等教育的“马太效应”越来越凸显,不得不让人深思。

本文将主要论述弱势群体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教育公平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关键词:高等教育大众化弱势群体教育公平权利现实化马太效应
引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也是达到社会公平
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美国著名教育家贺拉斯·曼曾经宣称:“教育是实现人类平等的伟大的工具,它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类发明都要大得多”。

正文:
一、教育权利的公平
国内学者对教育权利公平的关注多从受教育权利及教育机会均等的角度进行研究。

11.受教育权利平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现代公民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和表现。

马凤
岐认为“受教育权是一种政治权力,政治制度不同,人们受教育的机会也不同”。

高立平从
权利与权力的角度来看待教育公平,认为“教育公平首先关注的是权利问题,即公民的基本
的教育权利及其保护问题。

把教育公平划分为教育资源平等、教育过程平等、教育结果平等”。

教育的公平,特别是人人享有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使每个公民享有公平
教育的机会是政府的义务,不断提高教育公平水平是我们的目标。

22.教育机会均等是多方博弈的入学机会均等及其资源保障与产出的均等。

如有人认为
在现代条件下,“教育平等的核心问题仍是‘受教育机会均等’,其具体内容主要表现为入学
机会均等,教育条件均等,教育效果均等,竞争机会均等,成功机会均等”。

有人认为教育
公平的本质是指在由社会转型所造成的教育利益与教育资源在不同群体(利益集团)间的重
新分配与博弈过程,而政府需要提供完善的制度来保证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被剥夺与遭遇不公
平待遇。

二、弱势群体的概念及形成原因
在现今的中国,造成弱势群体庞大的原因显然不仅仅只是能力问题。

对于造成社会贫困群体的认知,我们不应该脱离社会现实而只将矛头对着弱者个人上。

能力贫困是一方
面,但社会推脱不了的是,公平贫困、良心贫困才是造成弱势群体的主要原因。

21、弱势群体的概念及形成原因
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群体性的概念,是指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在政治、经济、文
化以及生理健康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的总称。

我国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农民,进
城务工人员,城镇下岗工人以及残疾人四大类。

而这几大类人的总和,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
的根基。

“弱势群体”的内涵,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还包括“社会地位上”及“政治权益上”
等诸方面。

在个人基本权利不能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每个中国人都可能是弱势群体。

只有弱
势群体才会找关系,如果是强势群体也就不会找关系了,这就是我们今天人际关系满天飞的
原因。

大家都害怕自己是弱势群体,所以还没有出动就先运筹关系,以使自己从弱势群体中
走出来而成为强势群体。

真的贫困,首先就是权利的贫困,一个农民工对于所生存的城市没
有发言权,而一个拆迁户对于强制拆迁无能为力,不仅会置他们于贫困状态,而且将加大他们的剥夺感。

这才是中国弱势群体形成的根本原因。

12、“环境贫困”是根本原因
造成社会公平缺失的根源是权力腐败,腐败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法则,从而使财富分配偏离了能力决定底线,而变成了权力决定、投机决定、资本决定……如此状态下,个人能力越来越变得微不足道。

贫困者往往是那些正义善良无权力依靠者,对于他们来说,提高能力对改变自身命运来说,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因而,弱者越弱,强者越强。

这本身,便是极不公布的。

一个社会的规则具有公正性和普遍性,社会才有可能和谐。

对于弱势群体来说,他们更需要的不是能力,而是公平。

特别弱势群体因为缺乏教育公平,就没办法提高生存技能;本来就弱,再缺乏技能,无疑他们更加容易遭到社会的淘汰。

而某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又处处受到有权有势的人的排挤,在工作中难以上位,总在社会的底层徘徊。

这个时候权利公平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可见,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最根本的是解决公平问题,因为公平几乎涵盖社会中的所有方面。

另外,高等教育的“马太效应”近年来也愈加明显。

所谓“马太效应”,简单说来,就是社会中的某些人在拥有较多财富后,便能受到更好的教育,更好的教育又带来更多财富。

而越穷的人,受的教育就更差更少,从而变得更穷的状况。

这无疑。

对弱势群体,是雪上加霜。

三、弱势群体享受教育的公平的推动措施
11、加大教育资源的投资力度
我国教育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是阻碍弱势群体向上流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加大教育资源投入,使精英教育变成大众教育,从而增加教育机会,使更多的人能上大学,大学选择的标准也不再局限于财富的占有状况,而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学识与能力,社会中下层子女能够通过平等竞争上大学获取专业教育,重新选择社会地位和角色,从而使整个社会分层呈现良性流动态势。

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是建立在国家有足够的教育经费的投入,因为只有这样,弱势群体才能享受几乎是免费或者是较低费用的高等教育,以获得重新选择社会地位和角色的机会。

2、公平合理地分配教育资源
在加大教育资源投资力度的同时,国家应该保证全社会义务教育必需的资源,加大调整国家教育资源内部分配、城乡分配、区域分配格局的力度,应该将教育资金公平地投放于全社会的每个地区。

对城市和农村,贫困地区和富裕地区要给与同样的教育资金的扶持,让底层的弱势群体可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

3、公共教育资源的分配从制度上向弱势群体倾斜
对于增强弱势群体的向上流动的机会,国家应从制度和政策上予以倾斜,尤其是公共的教育资源分配。

在目前公共教育资源十分紧缺的情势下,公共教育资源的分配,只能是雪中送炭的普及教育而不是锦上添花的精英教育,应从政策上偏向弱势群体,采用税收优惠、学分优惠、户籍开放等国家行政干预手段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均、高等教育系统结构、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等予以调整,使弱势群体接受公平的高等教育制度化。

如2003年9月,中央出台新措施,让西部贫困地区青少年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完全免费的待遇,由此产生的财政负担将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分担。

这种制度上的倾斜是使弱势群体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从而增强社会流动能力的一种重要方式。

4、教育方式多元化增强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机会
高等教育多样化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必然要求。

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同时也为了让不同知识背景、能力程度的学生适应高等教育,必须及时改革高等教育结构体制,改变“一体化”模式,走“多样化”发展道路,加大吸收社会民间资金力度,积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构建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高教系统以满足不同经济条件、不同能力程度的学生升学要求。

增强弱势群体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从而增强其社会流动的能力。

结论:当今社会,合理、公正、顺畅的权利机制,是和谐社会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高等教育的不公平,弱势群体的权利的弱化乃至丧失,严重破化了社会和谐,使社会缺少张力,易激发社会矛盾,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此需要不断调整与完善高校教育体制,努力清除弱势群体在追求教育过程存在的各种制度和体制障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除此以外,还要适当地额外赋予弱势群体一些优惠和扶助,给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提供充足的保障与动力。

只有把弱势群体的教育抓住了,我国才能真正的从贫困阴影中摆脱出来,实现真正的全面的小康社会,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

参考文献: 1,教育权利:从机会均等到实现权利保障的平等——关于教育公平研究的综
述(《教育学术月刊》2010年第四期)
2,发展论坛 2010 年 11月26日关于“弱势群体是弱在能力上还是弱在权利上的讨论”
3,百度搜索引擎百度百科
4,殷伟群戴烽《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高等教育的“马太效应”与弱势群体的社会流动》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2010-2011学年第2学期
社会实践报告
题目权利及其现实化——弱势群体与高等教育
公平的研究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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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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