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附件2 教科研成果量化计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3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
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2)旨在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优秀成果进行认定和奖励,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以制定具体的评定细则,以下是一般性的参考细则:1.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范围包括教学考核、教育研究成果、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等。
2.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类。
个人奖评选按照教师个人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进行评定。
团队奖评选按照教师团队的教学项目、科研合作成果、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评定。
3.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评定标准应具体明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科研论文的发表情况、教学效果的评估、教学改革成果的实施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的程序一般包括申报、初评、终评和公示环节。
申报时教师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初评时由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终评时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公示环节可以接受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5.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的奖励措施应具体明确,可以包括表彰、奖金、荣誉称号、资助科研项目等形式。
学校应及时公布评选结果,并对获奖教师进行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以上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的一般性细则,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试行)为营造良好科研氛围,使科研工作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分对象
各二级学院(含民族教育学院一、二分院)和基础教学部教学行政岗、专职教师和实验实训人员。
二、计分周期
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1月份结算上一年度科研工作量。
三、计分类别
按照其水平和重要性,科研成果量化得分分为A、B两类,A类代表较高水平得分,B类代表一般水平得分。
四、计分标准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包括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表一:论文计分标准
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创作的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宣传、教育、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主办的展览会、音乐会;或在全国公开征集活动中被采用)的高水平艺术作品,视同相应层次的论文。
具体对应为:获国家级一等奖的计A60分,获国家级二等奖的计A50分,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的计A40分;获省级二、三等奖的,计B10分。
2、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译著、编著、教材)等;
表二:著作计分标准
3、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和结题
表三:项目申请、立项、结题计分标准
4、科研成果获奖
表四:科研获奖计分标准
5、获得专利成果
表五:专利计分标准
6、举办学术讲座(报告)。
凡列入赣江讲坛的学术讲座(报告)每场计B10分。
四、分值分配
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分值分配按下表:
表六:多人合作完成科研成果分值分配比例
五、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不定期予以动态调整。
学校教师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实施方案细则及评分表
学校教师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实施方案细则及评分表为贯彻落实“科研兴校”战略思想,创办特色学校,提升办学品位,进一步增强全校教师教育科研的意识,正确理解搞好教育科研和提高教学质量的辨证关系,树立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促进广大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使教育科研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道路,特制订本实施方案细则。
一、教育教学专题研究和课题研究(30分/学年)( 一)教育教学专题研究(15分/学年)(每一学年,教师针对本学科教学中发现的问题(班主任针对本班班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一个研究专题。
)1、根据专题研究的需要精读相关专著或论著,在学年末完成不少于一万字的读书笔记(9分)。
2、在专题研究结束后,撰写一篇与所研究的专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反思等(6分)。
注:根据教师提供的读书笔记、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反思等材料评分。
(二)课题研究(15分/学年)1、课题申报、立项和开题:有课题申报材料(5分)、立项通知(5分)、开题报告(5分)。
2、课题研究过程:有课题研究计划、实施方案、会议记录、活动材料等过程性资料(10分),阶段性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总结)(5分)。
3、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中期研究报告(5分)、中期研究成果(5分)、中期论证意见(5分)。
4、课题结题:结题报告(5分)、研究成果(5分)、结题证书(5分)。
5、课题研究成果获奖: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县区级6分、校级3分。
注:(1)由于课题研究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学年度考核时,只要提供以上1~5项中的任意一项材料即可,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当年度课题研究的内容。
(2)省(国家)、市、县区(校)级的课题赋分分别为15分、12分、9分。
其中主持人与参与者得分按照5 :3比例执行。
二、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30分/学年)1、论文发表:国家级(核心期刊)(20分/篇)、省级(15分/篇)、市级(10分/篇)、县区级(5分/篇)。
2、论文获奖:省级(9分/篇)、市级(6分/篇)、县区级(3分/篇)、校级(2分/篇)。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
附件1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为加强科研工作的管理,科学规范广大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成果考核工作,特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如下:一、各项指标及赋分标准(一)论文类:1.上述期刊和报纸的类别必须是学院认定的。
除学院学术委员会做出特别规定外,以下文献不作为学术论文:新闻报道、简报、文摘、资料、史志、科普文章、会议简报、动态、书评等。
2.期刊类论文不少于3000字,报纸论文不少于1500字。
达不到规定字数的分值减半(或不予计分)。
3.两人以上撰写的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按论文分值的2/3计算,排名第二及以后的作者按其余分值的平均数计算。
4.同一篇文章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计分一次,取最高分值。
5.题目相同或不同的论文,内容做了部分修改,但主要观点没有变化,又在不同的期刊上发表或在不同级别的会议上获奖的论文只计分一次,取最高分值。
(二)著作类(含电子出版物)1.院内教材必须是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
2.内部书号是指经过新闻出版局批准,并有批准刊号的,分值按各档次的1/8计分。
3.第一主编、第二主编、第一副主编以版权页为准,证明无效。
4.其他主编副主编不计附加分。
5.未达到规定字数的基础分值减半。
6.再版的著作类成果,内容修改1/2的分值按各挡次的1/2计分,内容修改1/3的分值按各挡次的1/3计分,依此类推。
无内容修改再版的不计分。
7.九家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华书局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三)科研项目类:1. 两人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第一负责人按分值的2/3计算,排名第二及以后的作者按其余分值的平均数计算。
2.上述课题一律以结项证书(或结项通知)为准。
3.凡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基础分值均增加5分。
4.项目参与人至少有1/3为学院教职工。
(四)进入决策程序研究成果类:说明:1.同一篇文章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计分一次,取最高分值。
科研业绩量化计分方法
科研业绩量化计分方法
M=KQ1+Q2+KQ3+Q4
科研业绩量化计算公式:
i
M—科研业绩总量 ;Q1—科研课题分值,指承担科研课题的分值; Q2—科研经费分值,获得科研经费按统其中:
i
计年限实际到校的经费分值; Q3—科研成果分值,指完成课题和获得上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专利等的分值; Q4—发表论文(含三大检索)、出版专著分值; K—修正系数,学院主持项目为1,参加项目为0.5。
各分值取分表如下:
表1 科研课题Q1取分表
表2-1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科研经费(到校经费)Q2取分表(单位:分/万元)
表2-2 5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到校经费)Q2取分表(单位:分)
表4 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分值Q4取分表。
教科研量化评分标准
教科研量化评分标准
首先,教学方面的评分标准通常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教学质量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学反馈和评估结果来衡量,教学效果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情况、课堂表现和参与度等来评估,而教学能力则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和课堂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其次,科研方面的评分标准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科研能力和科研影响力等方面的指标。
科研成果可以通过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来衡量,科研能力可以通过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和研究深度等方面来评估,而科研影响力则包括引用率、学术声誉和学术贡献等方面的评价。
此外,教科研量化评分标准还可能涉及到教学和科研之间的关联性。
比如,教学成果对科研评价的影响,科研成果对教学评价的影响,以及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的程度等方面。
总的来说,教科研量化评分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教师和科研人员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评价体系,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估其工作表现,为其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方向。
这些评分标准需要结合具体的教育和
科研实践,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不同学科、不同教育阶段和不同科研领域的需求。
小学教科研成果量化赋分办法
XXXX小学教科研成果量化赋分办法一、教科研成果界定教师教科研成果(总分100分)包括:教师教学教研成果(50分,包括论文、优质课、公开课、基本功比赛、科研课题、电脑制作、教具制作等)、辅导学生成果(20分)、信息报道(20分)、校级教学教研(10分)四部分。
(一)教师教学教研成果1.正式教育报刊杂志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
教育教学论文指教师有关教学教改的论文,介绍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通讯报道、经验介绍等;作者单位要明确(必须是XX县西湖小学),且是有关小学教育教学研究的内容,初高中挂名的作品不计;正式教育报刊杂志指有邮发代号、刊号(主要指《XX教育》《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中国教师报》《XX教育报》《语文主题学习》《XX教育》《XX教研》《XX教研》等。
非正式刊物只计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中国蓝宝都之都∙XX报》《XX教研》《XX教研》《XX课改通讯》《XX日报》等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
非教育刊物发表的文学作品不计,论文集、学习方法报、增刊、特刊、专刊等不计。
其他交费性质发表的论文不计分。
2.教学资料编写。
由学校或教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正式发表或获奖著作成果。
3∙由学校统一组织推荐上报的教学教研评奖活动。
各级教育部门开展的教育教学成果奖、论文、优质课、公开课、科研课题、课件制作、电子报刊、教具制作、基本功比赛等。
获奖证书盖章有效,印刷章不计。
其中由学校组织推荐,省教科所、中央教科所评选的获奖论文按照县级论文计分。
(二)辅导学生指由上级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安排的辅导学生获奖(教师辅导奖)。
如艺体活动、实验技能比赛、综合实践活动展示等;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比赛;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有正规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如《语文主题学习》《当代小学生》《红蕾》《小葵花》《拼音报》《红领巾报》《XX日报》等。
(三)教育信息报道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信息、报道。
在各级教育媒体、市、县教育局公文传输网上、广播电视及《XX日报》发表的教育信息、教研信息、报道等。
科研工作量化考评细则
教师晋职教学工作、科研工作量化考评评分细则
教学工作量化考评评分细则(55分)
注:教学质量评估成绩=学生评估成绩×40%+全系教师评估成绩×60%(学生评估:按2001、2002年教学评估结果打分;教师评估:参评教师述职后,由全系教师对其教学质量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评估打分,最低分不得低于50分,取平均分时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副教授、讲师评估办法相同)
注:一、主分加分办法:1、论文一律为省部级以上,且参评者为第一作者才可加分;2、以上三栏内容各自独立,加分不可互相抵顶。
二、参考分加分办法:因本栏目分已加满而未加到主分里应加分项目,一律加在参考分中,加分分值不变。
三、所有论文必须发表在学术刊物上,否则不记分;与本专业无关或联系不紧的论文、教材、专著、译著均不记分。
注:、主分加分办法:1、论文一律为省部级以上,且为第一作者才可加分;2、以上三栏内容各自独立,加分不可互相抵顶。
二、参考分加分办法:因本栏目分已加满而未加到主分里应加分项目,一律加在参考分中,加分分值不变。
三、所有论文必须发表在学术刊物上,否则不记分;与本专业无关或联系不紧的论文、教材、专著、译著均不记分。
注:一、主分加分办法:论文必须第一作者才可加分;2、以上三栏内容各自独立,加分不可互相抵顶。
二、参考分加分办法:因本栏目分已加满而未加到主分里应加分项目,一律加在参考分中,加分分值不变。
三、所有论文必须发表在学术刊物上,否则不记分;与本专业无关或联系不紧的论文、教材、专著、译著均不记分。
(以上所有教学、科研工作量化给分均不得突破本项目最高分)。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本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本一、绪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的较突出、较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的肯定和奖励。
为了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制定本细则。
二、评定范围1. 包括以下类型的科研成果:(1)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2)教育教学实践探索成果;(3)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成果;(4)教育教学课程教材开发成果;(5)教育教学技术应用成果;(6)其他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成果。
2. 科学研究项目、著作出版、领衔参与制定教育教学标准等也可作为评定标准之一。
三、评定标准1. 评定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2. 评定科研成果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推动作用;3. 评定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4. 评定科研成果的社会影响力;5. 评定科研成果的获奖情况和荣誉。
四、评定程序1. 申报及初评(1)教师向学校提交科研成果的申报材料;(2)学校成立评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排出初步的评定结果。
2. 评审(1)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初评通过的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进行深入讨论和综合评定;(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成果进行综合得分,并形成评审报告。
3. 公示和审核(1)评审报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2)评审委员会进行成果报告的审核工作。
4. 奖励及颁奖(1)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额;(2)颁发奖项和奖金;(3)进行获奖成果的宣传和推广。
五、评定结果的公布评定委员会将评定结果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并以邮件的方式通知获奖教师。
六、延伸应用评定的结果还可以用于教师晋职评定、教学奖励和教师教育培训的考核。
七、总结通过本细则的制定和执行,能够确保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评定工作更加科学和公正,对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激励机制,促进校园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以上是关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的细则范本,其中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教师教学科研量化指标及积分试行办法
附件5:教师教学科研量化指标体系及积分试行办法根据(校政发〔2015〕6号),结合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积分办法一、本科教学工作1、理论课教学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积分=课程系数×课时数÷36×(课程学生人数×学生人数系数)。
(1)课程系数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1,专业课为1.1,公共选修课为1.2,花溪大学城互选学分互认课为1.5,新开课为1.5,卓越法律人才班课程、卓越工程师班课程、卓越公共卫生人才班课程系数为1.5,卓越医师班课程系数为2.0,双语授课课程为2.0,全英文授课课程为3.0,公共体育课为0.9。
(2)学生人数系数100人以下的学生人数系数为0.6,101人及以上部分,学生人数系数为0.1。
2、实践课教学(1)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工作量积分=课时数÷36×学生人数(2)实习课程工作量积分=课时数÷36×学生人数实习1周按18节课时数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积分=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数×学生人数(4)教学实验准备工作量=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工作量积分×0.4二、研究生教学工作1、理论课教学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积分=课程系数×课程学分数×实际授课课时数÷课程总课时数×(课程学生人数×学生人数系数)。
(1)课程系数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为1,双语授课课程为2.0,全英文授课课程为3.0。
(2)课程总课时数和课程学分数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3)学生人数系数硕士课程标准班为20人,不足20人按实际人数及最少10人计算;博士课程标准班为10人,不足10人按10人计算;公共课课程班级按实际人数计算。
学生人数系数见下表。
2、指导研究生指导研究生的工作量,按30分/硕士生/年、90分/博士生/年、90分/博士后/年计算,其中第一导师计70%(第一导师与执行导师平均分配积分),剩余30%由第一导师按贡献大小分配给导师小组的其他成员。
科研工作量化考评办法
科研工作量化考评办法中共泰安市委党校泰安市行政学院泰安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2008-2-10 16:48:56)·科研制度为进一步调动教研人员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多出高质量的优秀科研成果,推动全市党校系统科研工作上水平,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和以往实施考核的情况,参照上级党校的考核标准,特制定本项考评办法。
一、考核评比对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全校教职工,考核对象为全体专兼职教师,评比对象为全校各部、处、室、院和各县市区委党校。
二、量化打分标准(一)课题(调研报告)类1.主要范围和得分:2.课题(调研报告)必须是立项并完成后(以办理完鉴定手续为准)方可计分;3.两人联合主持的课题,按6:4的比例计分;4.课题总执笔人明确的,其总分从负责人总得分中扣减2/5计;5.有子课题的,其主持人得分按一位参与人员得分的2倍计;6.鉴定为优秀的,增计30%的得分;7.被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批办或采纳的,分别增计20%、50%、100%得分;8.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再按著作或论文分别计分。
9.经学校同意主持、参与校外的课题或非立项调研报告的,按同级别50%计分。
(二)著作类1.范围和得分:2.作者或主编为多人的,两人按6:4、三人按5:3:2计分;3.参编其中一章及以上的计20分。
(三)论文类1.主要范围和得分2.《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人大复印资料》、《报刊文摘》、《文摘报》等同类报刊转载或摘编的增计50分,收目增计10分;3.增刊、论文集按相应级别得分的50%计分;4.合作论文只计前三位,按相应级别得分的6:4或6:3:1计分;5.同一篇文章只计最高分;6.大专体制院校或副厅级单位主办的公开刊物视为市级刊物;7.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文明网和大众网非公告版上发表或转载的,且在2000字以上方计分;被数十家网站转载的,可按高一级别计分;被省级及以上报刊转载的,可按相应级别报刊计分;8.除规定的范围外,在其他报刊、网络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计分。
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方案第一条考核宗旨为尽快形成良好科研氛围,造就一支教育教学水平高、教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规范管理我校教育科研工作,使之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考核原则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原则遵循“客观、公正、激励”的原则,过程和结果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使用积分的办法,规范地对教师教科研工作做出切合实际的考核和评价。
第三条考核对象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对象为全体一线在职专任教师。
第四条考核范围和分值本方案主要从教研常规、承担教科研项目(课题)、撰写论文、参加技能竞赛、举办学术讲座、公开课教学等方面对教师进行考核。
满分16分。
具体说明如下:一、教科研常规类(校本研修)(6分)教科研常规类包括校本教材、校本课题、教研活动出勤、教学观摩、理论学习等方面。
“人人都是教研者”。
教师是校本研修的主体,全体教师应自觉、认真参加教研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不敷衍了事。
二.教育科研专项(10分)1.课题研究类:指本年度结题的区级及以上课题。
其量化根据级别计分。
(4分)2.论文作品或赛讲类:指由国家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论著、国家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作品(与所教专业相关);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专辑、增刊;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专业协会入选交流论文或展出的作品(与所教专业相关);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评审中的获奖作品。
论文论著类量化根据刊物级别及获奖级别计分。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能手评选中获奖。
(4分)3.(1)学科能力和基本技能竞赛类:指教师在校级及以上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学科能力竞赛中获奖。
其量化根据级别计分。
(2)公开展示类:指教师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的各级各类汇报课、研讨课、展示课、示范课等及研讨会等交流发言。
根据级别计分。
(2分)第五条:同类项目有几项成果的,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满分16分。
第六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办公会议。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成果奖励积分标准
按相关比赛规定给予奖励.
N
其他类
a。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结题验收通过
指导老师个人计5分/项
b.单项调研报告(5000字以上,被采用)
3分/份
表2 科研合作项目的计分比例
参与人数
排 序 及 分 配 比 例
0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1
100%
2
70%
30%
3
65%
20%
15%
4
55%
20%
15%
5分/篇
f。有公开发行刊号的论文集
6分/篇
g. 有省内刊号的内部刊物(本院学报每年不超过两篇,同期计一篇)
3分/篇
G
艺
术
类
作
品
a。全国性每五年一届的综合性大展参展作品
30分/件
b.每两年或不定期全国综合或单项展参展作品
15分/件
c.省级协会的综合或单项展参展作品
5分/件
d。参展作品如获奖,在同级参展计分基础上
一、二、三等奖分别按80%、50%、30%加计获奖分
e。发表于艺术类专业期刊上的音体美作品( 类、 类、 类、 类)
按照刊物级别,同刊同期只能计一件作品的分(30分/页、15分/页、10分/页、
5分/页)
H
专
利
a。国外发明专利
专利权属学院:120分/项
专利权属个人:50分/项
b.国内发明专利
专利权属学院:80分/项
1.5分/幅
1。5分/万字(图文并茂的作品)
F
论
文
a. 类权威期刊全文发表
SCI、SSCI、AHCI150分/篇
中学教科研成果评选办法
XXXX中学教科研成果评选办法一、上课类1.凡学校组织的校内研讨课,上课教师能积极准备,认真对待的,每次加上课教师1分。
凡积极参加区公开课的,每次加上课教师2分,参加市级,加5分,省级加20分。
2.每次教研活动实行考勤制度,凡是参加活动的教师每次加0.5分。
(以每次评课记录为量分依据,听课教师不按时上交的不量分)3.凡在区级优质课及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每次加5分;获得二、三等奖的教师,每次分别量2分、3分;凡在市级优质课及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每次8分;获得二、三等奖的教师,每次分别量6分、5分;凡在省级、国家级获得相应奖项的,在低一级量分的基础上翻番。
二、文章类4.论文(1)凡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量作者3、2、1分。
(包括教学案例、教学设计评比)(2)凡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量作者6、3、1分。
(包括教学案例、教学设计评比)(3)凡在省级的论文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量作者10、8、5分。
(4)如果作者为多人,量分平均分配。
5.发表文章(1)凡在«安徽教育»发表的文章,每篇量作者20分。
(2)省级其它名期刊发表的,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认定,每篇量作者15分。
(3)凡在国家级期刊发表的文章,«人民教育»,每篇量作者30分;国家级其它名期刊发表的,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认定,每篇量作者15分。
(4)如果作者为多人,量分平均分配。
三、课题类1.凡是积极上报课题并被省、市、区立项的,分别量课题主持人10、5、3分。
2.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任务中课题按时结题的,分别量主持人15分、8分、5分、3分。
四、其它类1.凡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或教学设计等评比中,积极撰写上报的,每次量1分;弄虚作假,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作者2分(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挂网通报及下发的简报为扣分依)。
16附件2 教科研成果量化计分办法
教科研成果量化计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教科研管理,科学、合理地评价我院教职工和教学单位的教科研工作业绩,激励全院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根据学院教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计分包括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和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
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是指我院教职工承担并纳入学院教科研管理的各类纵向、横向以及院级教科研项目研究工作。
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是指我院教职工教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获奖,发表论文、作品,出版发行教材、著作、电子出版物,获得专利权等折算成的成果计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除纵向教科研项目我院可以作为合作完成单位外,其他教科研项目和所有教科研成果均须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我院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否则不计入教科研成果计分。
第四条计入教科研成果计分的教科研项目和教科研成果均需在教科研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未登记备案的商业性研究或个人教科研成果,不计入教科研成果计分。
第二章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的计算第五条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根据项目级别或到帐金额来计算。
第六条纵向教科研项目和院级教科研项目成果计分根据项目级别计算,分为立项分和结题分。
立项分计入该项目立项年度教科研成果计分。
结题分在项目结题验收后,计入结题年度教科研成果计分。
纵向教科研项目和院级教科研项目教科研成果计分计算标准见表1。
表1 纵向及院级教科研项目成果计分计算标准第七条横向教科研项目成果计分按项目到帐经费3分/万元计算。
第三章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的计算第八条论文作品发表论文系指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等领域具有较强学术性和研究性的教科研文章,不包括通讯报道、简介类文稿、访谈录、各类书籍的前言、序、跋、后记等。
作品系指艺术(工艺)设计、绘画等方面的成果。
论文作品发表折算成果计分标准见表2。
表2 论文作品发表折算成果计分标准第九条教材著作(计算机软件及电子出版物)出版教材系指学院公开出版的教材和校本教材。
中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项目操作方法及评分说明
中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项目操作方法及评分说明:教科研成果、奖励项目操作方法及评分说明项目类别操作方法及评分说明检查方式学生成果 (2分) 学生竞赛获奖(2分):仅限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
有一名学生获区、市、省及以上分别得0.1、0.3、0.5分。
同一人只获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此项满分2分查看相关资料及原件教师学校成果 (3分) 发表:教育教学成果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在省及以上、市、区级教育教学刊物发表,每篇次分别奖3、2、1分(新闻报道除外)。
查看原件奖励:优质课、大比武、说课、优秀论文、优秀教案等优秀论文、优秀教案等在区级以上获奖,一、二、三等奖每篇次分别奖:区级0.5、0.3、0.2分,市级分别奖1、0.8、0.5分;省级以上分别奖2、1.5、1分。
优质课、大比武、说课等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区级每人次分别奖2、1.5、1分,市级4、3、2分,省级以上5、4、3分。
(同一教师、相同内容奖励只取最高奖次,不重复计分)查原件。
以文件或证书为准课题:教科研课题在市级以上立项、结题教科研课题分别在省级以上、市级、区级立项或结题的分别奖3、2、1分。
查原件。
文件或证书奖励(1分) 承担区级以上教研活动和会议 1.学校承担有区级大型活动、会议奖0.5分。
市级以上奖1分(以文件或相关资料为准)2.教师承担讲课:凡承担区、市、省级以上教研会议讲示范课的,每人次分别奖0.2分、0.5分、1分。
(学校提供相关资料)。
查资料,与教研室登记数据资料核对表彰: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获得教学成果集体奖获一、二、三等奖,省级以上分别奖3分、2.5分、2分;市级分别奖2分、1.5分、1分;区级分别奖1分、0.8分、0.5分。
无等次的按一等奖计算查原件。
以文件或证书、奖牌为准学校有特色,得到推广学校教育教学有特色项目,参与面广,形成明显特色;充分发挥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受到区教研室、教体局肯定(或在大会上交流发言)奖1分,受到市级以上肯定奖2分,以授牌或文件、会议资料为准,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访问、座谈说明学校出现舞弊、安全事故,或体罚学生、或师德、师风出现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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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成果量化计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教科研管理,科学、合理地评价我院教职工和教学单位的教科研工作业绩,激励全院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根据学院教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计分包括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和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
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是指我院教职工承担并纳入学院教科研管理的各类纵向、横向以及院级教科研项目研究工作。
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是指我院教职工教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获奖,发表论文、作品,出版发行教材、著作、电子出版物,获得专利权等折算成的成果计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除纵向教科研项目我院可以作为合作完成单位外,其他教科研项目和所有教科研成果均须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我院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否则不计入教科研成果计分。
第四条计入教科研成果计分的教科研项目和教科研成果均需在教科研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未登记备案的商业性研究或个人教科研成果,不计入教科研成果计分。
第二章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的计算
第五条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根据项目级别或到帐金额来计算。
第六条纵向教科研项目和院级教科研项目成果计分根据项目级别计算,分为立项分和结题分。
立项分计入该项目立项年度教科研成果计分。
结题分在项目结题验收后,计入结题年度教科研成果计分。
纵向教科研项目和院级教科研项目教科研成果计分计算标准见表1。
表1 纵向及院级教科研项目成果计分计算标准
第七条横向教科研项目成果计分按项目到帐经费3分/万元计算。
第三章间接教科研成果计分的计算
第八条论文作品发表
论文系指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等领域具有较强学术性和研究性的教科研文章,不包括通讯报道、简介类文稿、访谈录、各类书籍的前言、序、跋、后记等。
作品系指艺术(工艺)设计、绘画等方面的成果。
论文作品发表折算成果计分标准见表2。
表2 论文作品发表折算成果计分标准
第九条教材著作(计算机软件及电子出版物)出版
教材系指学院公开出版的教材和校本教材。
著作系指公开出版的带ISBN书号的专著、编著、译著。
电子出版物系指以数字编码形式存贮于可用计算机读写的磁性介质上的文献信息记录载体。
教材、著作正式出版按照30分计算,电子出版物按照20分计算,校本出版物按照10分计算,并以作者所承担编写字数为分配比例计算。
第十条成果获奖
获奖成果系指在各级政府部门、专业学会(协会)、学院组织的各类教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作品、调研报告等)、课题、著作(教材)及政府专项奖。
教科研成果获奖折算成果计分标准见表3。
1.政府专项奖专指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学术奖项,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和其它专业奖项。
2.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其折算的成果计分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奖项以补差形式进行计算。
3.在各专业学会(协会)组织的教科研(教研)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成果按低一级别成果计算。
4.各类教科研成果参评须由学院统一组织、推荐,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参评获奖的成果不计入教科研成果计分。
表3 成果获奖折算成果计分标准
第十一条专利授权
专利系指以我院名义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
专利授权折算成果计分标准见表4。
第四章成果量化计分及奖励
第十二条教科研工作由多人完成或教科研成果由多人取得,按照主持人(第一作者)分值为总分值60%,其余按照剩余分数人数平均或者贡献量比例的方法进计算。
第十三条成果的登记备案
1.取得以上教科研成果的教职工,在获得反映其成果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原件后,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取得的教科研成果进行申报备案。
2.备案时需提供成果原件和相关复印件一份。
复印要求:论文需复印正文和版权页;著作需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和体现申报人工作内容及发挥作用的页面;获奖成果需复印获奖证书(或颁奖正式文件)和获奖成果的有关资料;专利需复印专利证书。
论文被著名检索收录的证明由申报人负责提供,留复印件备案。
第十四条教科研成果量化计分一年一次。
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于每年2月底前对全院教职工和教学单位上年度取得的教科研成果计分进行统计汇总。
第十五条学院根据量化计分,评定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适当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如对成果类型、级别界定等有争议,由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仍有意见的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第十条“专业学会(协会)”指在民政部门(或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式备案的学术团体。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