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劳务管理和劳务合同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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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一、引言劳务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规范和保护劳务工作,明确劳务关系、权益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从而提高劳务管理水平,不仅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也能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本文将从劳务合同、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来探讨劳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内容。

二、劳务合同管理1. 劳务合同的签订劳务合同是劳务关系的基础,企业应与劳务工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

同时,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保障劳务工的权益。

2. 劳务合同的履行企业要严格履行劳务合同中的约定,保证劳务工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要积极为劳务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工资福利管理1. 工资支付企业应按照劳务合同规定的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务工。

同时,要建立健全工资核算和发放制度,确保工资的计算准确和工资处理的规范性。

2.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为保障劳务工的权益,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务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此外,企业也可以适当给予劳务工一些额外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管理1. 工作时间安排企业应合理安排劳务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工作时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避免过度加班和操劳。

2. 休假制度为保障劳务工的休息权益,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休假制度,包括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

劳务工可根据规定享受相应的休假,企业要保障劳务工在休假期间的权益和待遇。

五、劳动保护管理1. 安全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体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劳务工的人身安全。

2. 健康保护企业要关注劳务工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器材,组织定期的体检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时处理工伤事故,并为劳务工提供相应的工伤赔偿和医疗救治。

规章制度扣分

规章制度扣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扣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旨在通过扣分方式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促进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增强纪律意识。

第三条扣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扣分标准第四条扣分分为一至五分,具体标准如下:(一)一分为一般性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请假手续不全等。

(二)两分为较重违规行为,如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工作信息、私自离岗等。

(三)三分为较重违规行为,如工作失误导致经济损失、违反职业道德等。

(四)四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如故意破坏单位设施、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

(五)五分为特别严重违规行为,如违法违纪、触犯刑法等。

第五条对同一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累加扣分。

第三章扣分程序第六条发现违规行为后,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调查核实后,填写《规章制度扣分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八条扣分决定作出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被扣分员工,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第九条被扣分员工对扣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诉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四章扣分结果运用第十一条被扣分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诉或申诉无效的,扣分结果生效。

第十二条扣分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三条年度累计扣分达到五分的员工,将被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对其进行解聘。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特别规定第十六条对以下情况,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扣分:(一)在重要工作期间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故意隐瞒违规事实,拒不配合调查的;(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十七条对以下情况,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免扣分:(一)主动承认错误,积极改正的;(二)因特殊原因造成违规,并及时采取措施挽回损失的。

项目管理扣分加分制度

项目管理扣分加分制度

项目管理扣分加分制度目标本文档旨在介绍项目管理中的扣分加分制度,以鼓励团队成员对项目的有效管理和高质量交付。

扣分规则以下是项目管理中的扣分规则:1. 进度延迟:每天延迟的工作将扣除相应分数,具体扣分比例根据项目的紧急程度和影响程度确定。

2. 资源浪费:若团队成员未能有效利用项目资源,造成浪费,将扣除一定比例的分数。

3. 沟通不畅:若团队成员在跨部门协作中沟通不畅,影响项目进展,将根据影响程度扣除相应分数。

4. 质量问题: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扣除一定比例的分数。

5. 违规操作:若团队成员在项目管理中违反规定,影响项目进展或质量,将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分数。

6. 违反合规要求:若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合规要求,将扣除一定比例的分数。

加分规则以下是项目管理中的加分规则:1. 优秀的协作:若团队成员在项目中展现出优秀的团队协作能力,将根据表现情况加分。

2. 高质量交付:若团队成员能够按时交付高质量的工作成果,将根据工作质量和影响程度加分。

3. 创新思维:若团队成员能够提出创新的项目管理想法,并且成功实施,将根据创新程度加分。

4. 项目效益:若团队成员的工作为项目带来实际效益,将根据效益程度加分。

5. 完成项目目标:若团队成员能够全面完成项目目标,将根据目标完成度加分。

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将根据扣分和加分规则的运用结果确定。

具体评分标准将在项目立项阶段明确规定,并在项目执行阶段进行迭代和调整。

结论通过建立扣分加分制度,我们可以激励团队成员对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和高质量交付。

扣分规则可以促使团队成员认真对待项目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而加分规则则鼓励团队成员展现出卓越的工作表现。

综合评分将为我们提供一个客观的衡量团队成员绩效的标准,以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交付。

完整版)劳务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完整版)劳务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完整版)劳务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第一部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在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班组和个人,必须服从命令,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如果违反规定,劳务公司将按照项目规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具体的处罚措施如下:1.在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每人罚款100元。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每人罚款100元。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等,每次违规罚款50元。

严禁点长明灯,每次发现罚款50元。

4.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如果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50元。

5.每个班组每天必须留有两个以上工作人员。

班组长必须常驻工地,保证通讯畅通。

如果需要离开工地,必须提前请假。

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地,一次罚款500元。

6.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

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

禁止任何人违规占用塔吊。

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占用塔吊拉塔吊钢丝绳的班组,每次罚款1000元。

7.对于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行为,每次罚款100元。

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罚款最低500元。

8.严禁在工地楼层内大小便,一次性罚款1000元。

9.不服从劳务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和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最低罚款2000元。

情节严重的,劳务公司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10.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洁,不能达到要求,每次罚款200元。

11.私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虽经有关部门同意,但须完工后及时恢复而没有恢复的,每次罚款500元。

12.每个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工完场清”,不得影响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不能按时完成的,最低罚款500元。

第二部分:质量管理在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变更的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成品必须符合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并且满足观感质量的要求。

各班组必须加强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每个人。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质量控制,完善劳务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有效保护结构成品和构配件,杜绝工程质量缺陷的产生,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管理目标,特制定了以下质量管理办法和处罚条例。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扣分制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扣分制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扣分制一、扣分范围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2. 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行为;3. 擅离职守的行为;4. 不遵守工作纪律的行为;5. 不服从上级指挥的行为;6. 不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工作的行为;7. 违规操纵公司资金的行为;8. 公司经济、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扣分标准1. 违规行为轻微,扣1-2分;2. 违规行为一般,扣3-5分;3. 违规行为严重,扣6-10分;4. 违规行为特别严重,扣10分以上。

三、扣分具体细则1. 出勤不到岗,扣1-3分;2. 迟到早退,扣1-2分;3. 未经许可擅离职守,扣3-5分;4. 工作不及时不彻底,扣1-3分;5. 不服从管理,扣1-5分;6. 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扣1分;7. 不按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扣1分;8. 违规摄录公司内部资料,扣5分;9. 不按规定使用公司设备,扣1-3分;10. 无故迟到工作,扣2-3分;11. 擅自向外提出请假申请,扣3分;12. 私自接受客户礼物,扣3-5分;13. 未经许可开展额外营销活动,扣3-5分;14. 向外篡改公司资料,扣5分;15. 不按公司规定安排工作时间,扣2-3分;16. 私自招收公司业务人员,扣3-5分;17. 擅自带外人员进入公司,扣3-5分;18. 滥用公司福利,扣3-5分;19. 未经许可私自外借公司资产,扣5分;20. 不按规定着装工作,扣1分;21. 违规接待客户,扣1-3分;22. 抄袭他人工作成果,扣3-5分;23. 向外泄露公司内部机密,扣5-10分;24. 不遵守会议规定,扣1-3分;25. 公司内部发生职务冲突,扣3-5分等。

四、扣分结果1. 根据扣分情况,公司会根据员工的扣分情况进行惩罚,包括警告、扣薪、降职、停职、开除等;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会立即进行处理,以维护公司正常秩序。

以上是一份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扣分制的具体内容,希望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墶。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职工违章行为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它不仅会导致员工个人的安全危险和企业的财产损失,还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为了有效地管理职工的违章行为,许多企业采用了积分考核的办法。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积分分类职工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规和重大违规,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对违规行为进行积分,具体如下:1. 一般违规:如未佩戴安全帽、未检查设备、超时加班等行为,每次扣2分。

2. 重大违规:如严重危害生命安全、恶意破坏企业设备、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每次扣5分。

二、扣分限制职工每月的违规行为积分必须在10分以内,如果积分达到或超过10分,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措施。

同时,在考核期内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通报批评、降薪、辞退等惩罚,以起到警戒作用。

三、奖惩机制为了激励员工规范行为,企业还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或奖金激励。

例如,在考核期内,积分达到或者低于5分的员工,将得到200元奖金或加班时间的调整。

四、数据统计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数据统计系统,对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

具体操作包括记录和管理职工违规行为情况、每位员工的得分情况、奖惩措施及效果等。

通过数据分析,企业可以了解员工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为后续的安全改进提供参考数据。

综上所述,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是企业有效管理员工安全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它有助于规范员工违规行为,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保障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合理、公正、科学地制定考核标准、统计数据、严格执法以及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以达到企业长远发展和员工满意度的目标。

项目施工管理扣分表

项目施工管理扣分表
20分
每项扣0.5分
14
工地布置及场地硬化:
工地布置不合理,场地未硬化 ,存在环水保污染隐患的
每处扣0.5分
15
施工降噪:
在学校、居民集中等敏感区域 、敏感时间施工未采取施工降噪措施的
每处扣1分
16
取弃土场:
取弃土场未按环水保措施落实的
每处扣1分
17
稳定
施工稳定:
(1 ) 维稳组织机构或管理制度不健全,无专人负责维稳工作的
每项扣1分
12
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
(1 )施工单位在年度投资 、财务预算中未优先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费投入的
(2)在建设过程中未确保安全设施投入到位,安全生产费的投入低于投标安全生产费总额的
( 3 ) 安全生产费未专款专用的
每项扣0.5分
13
生态环境保护
环水保措施:
(1 ) 未制定环水保措施的
(2 ) 未明确环水保工作责任人的
(2 ) 未落实汛期值班制度的
(3 ) 未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未开展防洪防汛应急演练的
(4 ) 未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的
每项扣0.5分
20
临时设施安全管理:
(1)对生活及办公驻地、 生产场地(包括重点施工部位如隧道边仰坡 、 高陡边坡 、 高填方路基等) 、梁场、板场 、轨枕场 、拌和站 、铺轨基地、 炸药库、施工便道及便桥等临时设施未开展 "临时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估"的
质量管理
质量保证体系(机构、 人员 、制度和责任落实):
(1 ) 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主要管理、 技术、施工人员的数量和资质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未兑现投标文件承诺的)
(2)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不完善不落实的

劳务服务考核实施细则 最新完整版

劳务服务考核实施细则 最新完整版
附件一:
劳务服务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项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注:需要领导核定费用数额))
后评估分值
在甲方监督下开展劳务服务
进场时未通知甲方
由甲方提供考核依据,每站(段)次扣减劳务服务费500元
-0.5
劳务合作人不按甲方要求开展劳务服务工作,不尊重、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对于需甲方复核的隐蔽工程内容未经甲方检查确认,随即开展下一步的劳务服务工序,不听从甲方项目经理关于停工、复工、工程整改通知等劳务服务指令
-1
劳务单位未经过甲方认可随意更换劳务负责人
每人次扣减劳务服务费1000元
-1
劳务负责人不能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甲方管理人员无法随时与之取得联系
每次扣减劳务服务费100元
-0.5
设备配备及后勤设施
未按照合同要求在劳务服务中配备足够、可用的工器具、仪表
每次扣减劳务服务费2000元
-1
劳务服务管理
劳务服务单位未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关于机房进出的管理规定
【-1到-3】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通过审核导致超时的视为未按时提交
每次扣减劳务服务费300元,每逾期一天加扣100元
-1
安全劳务服务
危险作业未持证上岗或未正确使用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每次扣减劳务服务费1000元
-1
未进行安全培训,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劳务服务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每次扣减劳务服务费100元
60%≤X<69%,扣减本项目审定结算金额3%;
低于60%的,中止该标包合同
附件二:
每站(段)次扣减劳务服务费200元
【-1到-3】
工程物资及转固管理
因自身原因,设计会审后未及时申请材料、设备,或申领后未及时向甲方反馈缺货信息或到货滞后信息,造成工程进度滞后

员工扣分规章制度表格

员工扣分规章制度表格

员工扣分规章制度表格一、扣分对象:全公司员工二、扣分标准: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具体分数如下:1.迟到:每次迟到扣1分,连续迟到3次以上每次迟到扣2分。

2.旷工:每次旷工扣2分,连续旷工3次以上每次旷工扣5分。

3.不服从管理安排: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拒绝执行上级领导的合理指令扣3分。

4.擅自离岗: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扣5分。

5.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活动: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2分。

6.违反公司规定: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扣4分。

7.工作懈怠:工作态度不端正,效率低下扣2分。

8.辱骂他人:在工作场所辱骂他人扣5分。

9.抽烟喝酒: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场所抽烟或者喝酒扣3分。

10.其他违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三、扣分处理:1.员工每月底根据上述扣分标准进行相应扣分。

2.扣分将被记录在员工档案中,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根据扣分情况,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罚款、停职等。

四、扣分奖励:1.每季度表现良好,无过错扣分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机会、学习培训机会等。

2.扣分少于5分的员工将被视为表现良好员工。

五、员工申诉:1.如对扣分有异议,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处理。

2.申诉流程:员工→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门。

六、制度遵守: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2.如有发现同事有违规行为,应主动举报,以维护整个团队的工作秩序。

七、其他事宜: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2.如对扣分标准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

以上为员工扣分规章制度表格,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氛围。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项目管理检查扣分标准表

项目管理检查扣分标准表
周转料机
具(1分)
12、未上报周转料使用(申请)计划或随意处置新购周转材料,每次扣0.5分。
13、未建立周转材料、小型机具、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帐扣0.5分。
材料核算 (4分)
14、未建立分工号材料计划消耗台帐扣1分;未建立甲供料、甲控料、自购 料料差统计台帐扣0.2分。
15、核算期末未进行材料盘点扣1分。
1、未建立项目部组织机构图和项目部职工分布情况表(领导班子成员、各
部门人员和工区、作业队等人员)扣0.2分;
2、未建立健全各部门职责范围扣0.5分;未进行岗位要素分配(岗位职责) 扣0.3分,分配不清扣0.2分;
企业 策划 部
项目目标 责任制 (九项
制度)
(4)
3、由于项目部原因造成:
1)未与公司及时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扣1分;
项目管理检查扣分标准表
项目管理检查扣分标准表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检查
部门

施 工 技 术 管 理
15分

方案预控(2.5分)
1、进场3个月未上报实施性施组和重点施工方案扣1分;
2、未按项目状况和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组织专家论证扣1分;
3、未按批准后的方案组织施工并造成不良后果扣0.5分;
工程 技术 部
自查 制度 (1分)
对承建项目组织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实责任人,及时整改。未制定检查制度的扣0.5分,项目部主要领导未亲自组织检查的扣1分,检查频次不够的,每少 一次扣0.2分。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并落实整改的扣0.5分
17.劳务合同评审和管理交底工作未进行,或劳务队伍现场监控不到」位的,1项扣0.5分

劳务服务人员奖惩管理规定

劳务服务人员奖惩管理规定

劳务服务人员奖惩管理规定一、引言劳务服务人员是指在劳务派遣机构的组织安排下,受雇于用工单位从事劳务工作的人员。

为了规范劳务服务人员的行为,激励其积极工作和规范工作表现,同时也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特制定本《劳务服务人员奖惩管理规定》。

二、奖励管理2.1 优秀劳务服务人员的评选与奖励优秀劳务服务人员的评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制定,包括工作表现、服务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优秀劳务服务人员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激励其继续保持优秀的工作表现。

2.2 奖励制度的建立劳务派遣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包括奖励对象、奖励的形式和金额等。

奖励制度应公正、公平、透明,确保所有劳务服务人员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三、惩罚管理3.1 违反劳务服务规定的处罚对于违反劳务服务规定的行为,劳务派遣机构将依据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暂停服务甚至解除劳务关系等。

3.2 处罚程序对于涉及劳务服务人员的违规行为,劳务派遣机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向相关当事人告知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

所有的处罚程序应当合法、公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监督与维权4.1 劳动监督部门的职责劳动监督部门应监督劳务派遣机构是否遵守奖惩管理规定,保证劳务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督部门应及时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4.2 劳务服务人员的权益保障劳务服务人员有权利举报劳务派遣机构的违法行为,包括不正当扣除工资、恶意拖欠薪资等。

涉及劳务服务人员权益的纠纷应及时解决,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机构应及时向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宣传。

劳务派遣机构应建立健全奖惩管理制度的内部机制,确保其有效实施。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奖惩管理,劳务派遣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应确保公正与合法。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劳务派遣机构所有。

劳务工管理、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

劳务工管理、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

劳务工管理、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劳务工及劳务费的管理,在确保劳务工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和激发劳务工的积极性,结合我处实际,特定如下细则:一、用人程序用人部门根据生产需求提前填报用人计划,经本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到经营办,经营办将各部门用人计划汇总后报送生产准备处批复,经营办将生产准备处派遣来的人调派到各部门。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用人,如不需要或违规违纪的劳务工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办理清退手续并上报经营办。

二、劳务费标准执行《XX煤炭分公司劳务人员劳务费标准》(附后)。

三、考核办法1、考核范围是处所属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劳务工。

2、考核目的是为了激发鼓励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社会主义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

3、考核原则是力求对劳务工实行公平、公正、公开。

4、考评人员按百分制对劳务工进行考评,其中安全状况占25%(包括对安全知识的学习情况、作业和安全规程的遵守情况、自保和互保意识)、工作业绩占40%(包括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准确性、及时性以及临时安排任务的执行情况)、工作能力占25%(包括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和执行能力)、工作态度占10%(包括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和纪律性)。

5、通过百分制考核,被考核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分为A、B、C、D四个等级,比例为2:6:1.5:0.5,考评人员要严格把关,不能搞平均主义。

若劳务人员连续三个月被考核为D级,由被服务部门及时上报经营办,并办理清退手续。

A、B、C、D各级工资浮动比例以次为12%、0、-12%、-2096(劳务工劳务费考核表附后)。

个人应得劳务费二本月出勤X标准劳务费X(1±浮动比例)6、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底对所属劳务工进行考核一次,下月初将考核结果报送经营办。

7、为了鼓励劳务工提高职业技能,很好的服务于生产,凡是通过国家省部级或XX职业技能鉴定站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与所从事岗位相一致的,由各部门负责统计并将相关证件送经营办备案,我处将按公司专业技能津贴标准执行。

劳务分包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范本

劳务分包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范本

劳务分包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范本劳务分包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并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然而,在劳务分包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给劳动者合法权益带来损害。

为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下面将介绍一份劳务分包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范本。

第一部分: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1. 违法违规行为的定义:指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在劳务分包过程中,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侵犯的行为。

2.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

第二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程序1. 获取证据:劳动者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应当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工资支付记录、劳动合同、加班记录、证人证言等。

2. 向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投诉:劳动者可以将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和投诉内容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提出。

3.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处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及时受理劳动者的投诉,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4. 整改和赔偿: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立即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受影响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

5. 联系劳动监察部门:如果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不积极处理,或处理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联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第三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的要求1. 保护劳动者权益: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核心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得到应有的工资和权益。

2. 惩处责任方: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对主要责任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处,并确保其整改和赔偿的落实。

3.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制裁。

4. 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对劳务分包的法律风险意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劳务分包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处理

劳务分包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处理

劳务分包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处理劳务分包是一种在现代企业发展中常见的管理方式,它通过将企业内部的某些劳动力资源外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以实现更高效、灵活的生产与服务。

然而,在劳务分包的过程中,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不可避免地出现,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关系的稳定。

本文将讨论劳务分包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方式。

一、非法劳务分包劳动法规定,劳务分包必须符合三方相对独立原则,即劳动者与分包商(劳务提供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独立性,而不仅仅是与主包商(劳务接受方)之间的简单关系。

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存在将劳务分包作为转包、挂靠等方式,违背了这一原则。

处理方式:对于非法劳务分包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处罚。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劳务分包行为的监管与审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二、欺骗性分包合同在劳务分包过程中,有些企业会采用欺骗性的方式与劳动者签订分包合同,虚假宣称所提供的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等,以获取更低廉的劳动力成本。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知情权,还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平等性。

处理方式:一旦发现欺骗性分包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并要求相关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和行业监管,减少欺骗性分包合同的发生。

三、低工资与超时工作在劳务分包中,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取降低劳动者工资或要求超时工作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利润。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也违反了国家劳动法的规定。

处理方式: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投诉或申请仲裁,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政府应加大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执法力度,加强对工资和工时的监管,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水平。

四、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劳务分包中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安全生产违规行为。

由于工作岗位的分散性和相对独立性,一些劳务分包商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较低,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频率上升。

处理方式:对于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应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

劳务招标文件评分细则

劳务招标文件评分细则

一、概述为了确保劳务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效率,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劳务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分标准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资质、服务能力、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定。

二、评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分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保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欺诈、弄虚作假等行为。

3. 综合评定原则: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服务能力、报价等因素,全面评价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三、评分标准1. 投标人资质(30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得分10分。

(2)投标人具有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得分5分。

(3)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得分5分。

2. 服务能力(40分)(1)投标人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得分10分。

(2)投标人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得分10分。

(3)投标人具备专业的技术团队,得分10分。

(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得分10分。

3. 报价(30分)(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10分。

(2)投标报价合理,得分10分。

(3)投标报价具有竞争力,得分10分。

4. 其他因素(10分)(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得分5分。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得分5分。

四、评分方法1. 评分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2. 评分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3. 评分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存在异议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

4. 评分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确定中标候选人。

五、评分结果公示1. 评分结果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

3. 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六、评分异议处理1. 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劳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劳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劳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在职场中,各种劳动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应对这些问题需要依法进行处理。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解除、法律责任和典型案例三个方面,探讨劳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一、劳动合同解除1. 违法行为的认定劳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拖欠工资、恶意辞退员工、歧视待遇、违规用工、违反法定工时等。

企业应当通过合同文本和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准确的认定。

2.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执行以下程序:提前通知、协商解决、支付经济补偿等。

尽可能避免不当解除劳动合同,确保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 法律救济途径如果员工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以免面临法律风险。

二、法律责任1. 劳动法规约束劳动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约束。

企业应严格依法管理劳动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员工也应自觉遵守劳动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行政处罚劳动监察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

企业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违规行为,以免受到行政处罚。

3. 民事赔偿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以向企业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

如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三、典型案例1. 拖欠工资案例某公司连续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支付欠薪。

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调查,最终责令公司支付欠薪,并对公司处以罚款。

2. 歧视待遇案例某企业对特定员工实施歧视待遇,员工对此提出不满并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机构依法裁定,要求企业停止歧视行为,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 违规用工案例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雇佣大量员工,违反用工规定。

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查处,责令公司整改,并处以罚款。

总结:劳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进行准确认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管理人员扣分细则

管理人员扣分细则

山东鹤园集团管理人员扣分细则(试用期半年)二〇一六年三月本汇编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所有行政部管理人员扣分细则1.卫生不合格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2.后勤招待不周到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3.车辆管理不到位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4.食堂管理不到位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5.宿舍管理不当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6.内招管理不当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7.礼品管理不当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8.公共关系处理不当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9.劳保、办公用品管理不当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10.桌椅固定资产管理不当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11.资料管理不当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12.党团建设不健全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13.部门之间工作配合不到位,每次扣除1-5分,情节严重扣除5-10分。

注:①如出现违规违纪,工作失职渎职,重大过失,消极怠工,隐瞒不报,包庇下属等过错出现罚款,按罚款金额的10%合计分值进行考核扣分;②部门经理绩效工资为1000元,上述考核绩效分值为10元/分;③当月内如出现二次罚款,工作业绩分值全部扣除;罚款三次,当月工资下调20%,并降职使用,超过四次罚款,暂停职务,另作处理;④第一个月绩效分低于80分,工资下浮10%;连续二个月绩效分低于80分,工资下浮15%;连续三个月绩效分低于80分,工资下浮20%,并做降职处理;连续四个月绩效分低于80分,做停职或降职处理;⑤每季度综合评分高于270分,公司给予600元现金奖励,奖金在本季度末同工资一并发放;⑥考核时间规定为每月25日—30日(31日)。

考核期间内,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拒绝投票,如部门经理违反规定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本部门职工违反规定者,每次乐捐50元;⑦以上扣分项出现扣分时,人资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与整改通知一起送达本人签收。

劳务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企业内劳务合同的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订立本劳务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劳动力使用合同的管理。

三、管理要求1. 劳动合同签订1.1 劳动合同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签订。

1.2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含工作内容、工作地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

2. 劳动合同备案2.1 全部劳动合同必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

2.2 劳动合同备案应包含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合同内容及附件等。

3. 合同更改与解除3.1 劳动合同更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更改协议。

3.2 劳动合同解除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双方应协商全都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4. 合同续签4.1 劳动合同续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前进行协商。

4.2 续签劳动合同应明确续签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

5. 职工权益保障5.1 坚决杜绝劳动合同中违法违规的行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5.2 确保职工定时领取工资、福利待遇,并依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6. 劳动合同期满离职6.1 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有义务进行离职交接,并及时结清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6.2 劳动合同期满离职的职工,可以依据公司的要求进行离职面谈,并供应离职看法和建议。

7. 纠纷处理7.1 对于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必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企业应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助。

7.2 企业应设立纠纷处理机构,特地负责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并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公平。

四、考核标准1. 劳动合同签订率1.1 劳动合同签订率=签订劳动合同数/应签劳动合同数。

1.2 考核标准:劳动合同签订率实现90%以上,考核结果为合格;低于90%,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 劳动合同备案率2.1 劳动合同备案率=备案劳动合同数/签订劳动合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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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劳务作业发包人未建立劳务费结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算支付纠纷和突发事件协调处理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二 预案 第二条第(四)项 施工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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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二 第二条第(三)项 《关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农 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 (京劳社发【2008】3号)第十条 责令改正 第一款、《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 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 的通知》附件1第十条第一款 《关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农 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劳社发【2008】3号)第三条 第二款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 十五条、《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 责令改正 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 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 号)附件二第二条第(一)项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 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京政发[2007]33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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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劳务管理和劳务合同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序号 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行为认定依据 行政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分值 分值 人员记分 记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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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建筑施工企业未与劳务作业人员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 责令改正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十一条第一款 十一条第一款
附件:
增补劳务管理和劳务合同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序号 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发包 给未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 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的外地劳务 企业 行为认定依据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二 第二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分值 分值 人员记分 记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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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务作业人员签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订书面劳动合同未明确规定工资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 责令改正 支付的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 十一条第一款 十一条第一款 间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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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支付行为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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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 劳务发包企业允许未备案的施工 队长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队长进场施工 [2008]243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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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作业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未对 所使用劳务分包企业日常用工管 理、劳务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进行监管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二 第二条第(二)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二 第二条第(二)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二 第二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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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 责令改正 法》(京建市【2009】610号)第 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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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建立施工管理、作业人员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劳务档案,未记录人员身份证号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 责令改正 、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 十二条 十二条 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
增补劳务管理和劳务合同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序号 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行为认定依据 行政处罚处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 队长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2008】243号)第七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 队长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2008】243号)第七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 队长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2008】243号)第三条 《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 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2001】595号)第六条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分值 分值 人员记分 记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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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 施工队长组织或引发农民工群体 队长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事件 2008】243号)第七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 施工队长以伪造、代行签字等方 队长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式变相侵占和拖欠农民工工资 2008】243号)第七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 解聘施工队长后有遗留隐患问题 队长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2008】243号)第三条 外地来京企业未在京设置与自己 《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 资质等级相符的管理组织,配备 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相应管理人员 【2001】595号)第六条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劳务作业发包人未及时核实履约 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 信息 法》(京建市【2009】610号)第 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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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责令改正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 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 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 责令改正 八条 八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 队长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2008]243号)第四条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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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 允许未经普法维权培训考核合格 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京 的劳务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 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项目部未建立以项目负责人牵头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的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 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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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劳务管理和劳务合同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序号 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行为认定依据 行政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分值 分值 人员记分 记分对象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劳务作业承包人未按规定配备与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发包人项目部相对应的各类管理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二 人员 第三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项目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部未建立规范化的劳务工作管理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 流程 第(二)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劳务分包企业项目部未建立规范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化的劳务工作管理流程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二 、附件四、附件六、附件8-2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项目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部未建立劳务管理例会制度,并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 留存会议记录 第(二)、(三)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劳务分包企业项目部未健全劳务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管理资料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 第(三)项 未如实办理人员备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二 第三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 第(二)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二 、附件四、附件六、附件8-2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 第(二)、(三)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 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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