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随之不断增加,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已经渐渐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理念之一,越来越多地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两个方面来探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一、法治思维在解决社会矛盾过程中,我们需要贯彻的是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为基础,以法为准则,依法办事,尊重法律,推进法治建设的思维方式。
具体地说,法治思维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尊重法律尊重法律是法治思维的核心。
法律是治理社会的基础,也是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石。
因此,在解决社会矛盾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尊重法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问题,不能随意违法。
2.以法为准则法律是社会行为的规范,是对社会矛盾进行处理和解决的准则。
在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法律的准则,以法为依据,既不能容忍违法行为,也不能随意扩大事态,更不能采取暴力手段来解决矛盾。
3.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实现法治的关键。
无论是政府还是公民,在处理社会矛盾时,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依法处理,切不可采取违法手段,更不可利用职权或群体优势压制他人,以迫使对方妥协或屈服。
二、法治方式在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中,法治方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具体地说,法治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倡导和使用合法手段倡导社会矛盾当事人使用合法手段来解决问题,如申请诉讼、调解、仲裁等。
同时,也要对使用非法手段的当事人给予必要的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
2.加强法律教育加强法律教育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另一有效方式。
法律教育既可以是广大公民的法律知识普及,也可以是相关职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和业务讲解。
只有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才能避免社会矛盾的发生和扩大。
3.建设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法律服务机构是法治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
法律服务机构是指政府、司法机关和律师等专业机构或人员,为公民和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范围内解决争议和纠纷。
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
㊀㊀[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体系解释方法㊁规则及其应用研究 (编号:2017BFX165)ꎮ㊀㊀[收稿日期]2018-05-25㊀㊀[作者简介]陈金钊ꎬ男ꎬ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教授ꎬ博士生导师ꎮ2018年9月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Sep.2018第39卷㊀第5期INNERMONGOLIASOCIALSCIENCESVol.39㊀ɴ.5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18.05.017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陈金钊(华东政法大学㊀法律方法研究院ꎬ㊀上海㊀201260)㊀㊀[摘要]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导致化解矛盾的方式发生改变ꎮ由于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多样性ꎬ决定了不能仅用经济发展的方式来化解主要的社会矛盾ꎬ而是要运用多种方法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ꎮ其中ꎬ法治方式是极其重要的方法ꎮ如何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命题ꎬ需要我们认真研究ꎮ社会矛盾是一个集合概念ꎬ化解社会矛盾是政治社会学的概念ꎮ从规范法学的角度看ꎬ要想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就需要把社会矛盾 转化 为具体矛盾ꎮ对具体矛盾的解决可以用不变的法律应对变化的社会矛盾ꎬ即持法达变ꎮ以简约的法律应对复杂的社会矛盾ꎬ在开放的法律体系中运用体系解释㊁法律论证等方法解决具体矛盾ꎮ[关键词]社会主要矛盾ꎻ法治方式ꎻ法治思维ꎻ法治社会ꎻ法治政府[中图分类号]DF02㊀[文献标识码]A㊀[文章编号]1003-5281(2018)05-0100-07㊀㊀改革开放以来ꎬ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生了很大变化ꎬ尤其是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超越了温饱等物质性的要求ꎬ民主㊁法治㊁公平㊁正义㊁安全㊁环境等日益成为人们的精神需求ꎮ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变化导致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ꎮ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不平衡㊁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了社会主要矛盾ꎮ对社会主要矛盾的重新界定意味着工作重点整体性㊁全局性的转变ꎻ意味着在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过程中ꎬ不仅需要重视经济等物质生产的发展ꎬ还需要重视民主法治的建设㊁关注公平正义的实现㊁注重社会秩序的建构㊁关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㊁关注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ꎬ从而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ꎮ[1]在对 发展不充分㊁不平衡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之间的矛盾的具体诠释中ꎬ民主㊁法治㊁公平㊁正义㊁安全㊁平等㊁环境等等都成为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ꎮ如何化解新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ꎮ根据中共十八大已经确立的治国方略ꎬ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ꎬ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ꎬ需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化解社会主要矛盾ꎮ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导致化解方式的转化任何社会都是充满矛盾的ꎬ这就需要我们抓住社会主要矛盾予以解决ꎮ只要抓住了主要矛盾ꎬ其他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ꎮ所以ꎬ 我们党在每一个发展时期ꎬ都会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准确判断社会001主要矛盾ꎬ作为制定路线方针的根本依据ꎮ [2](P.25)具有转折意义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用供需关系界定社会主要矛盾ꎬ认定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是社会的主要矛盾ꎬ其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由于物质生产不足导致的供求关系失衡ꎮ但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生产不足ꎬ而是由于发展不充分㊁不平衡导致难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ꎮ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ꎬ要求我们认清新的矛盾的两个方面ꎬ找到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方式ꎮ(一)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多样性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ꎮ在发展的过程中ꎬ社会主要矛盾不仅没有得到解决ꎬ而且还有逐步扩大的态势ꎮ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㊁多层次㊁个性化㊁非物质化的需要必然引发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的新矛盾ꎮ [3]随着经济的发展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广泛ꎬ 不仅是物质文化生活需求ꎬ更有对民主㊁公平㊁环境的需求ꎻ不仅有产品需求ꎬ更有对服务的需求ꎻ不仅有大众化需求ꎬ还有个性化需求ꎻ不仅有单一需求ꎬ还有多元化㊁多层次㊁多样化需求 [4]ꎮ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人民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呈现出多样性ꎬ仅仅靠发展生产难以满足对幸福多样性的追求ꎮ面对人民众多的需求ꎬ既需要发展生产ꎬ满足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问题ꎬ也需要把民生㊁民主和法治建设等方面搞上去ꎮ相对于经济发展来说ꎬ我们对民生㊁民主㊁法治的关注不够充分ꎮ民生㊁民主和法治的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不平衡ꎮ[5]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难以满足ꎬ在一定意义上是由于法治的供给不足ꎬ在原有的政治体制机制中衍生出诸多的问题ꎮ从大方向上看ꎬ中国需要用深化改革来完成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的使命ꎮ深化改革需要法治目标的指引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确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ꎬ设想在深化改革中实现法治ꎬ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ꎬ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ꎮ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都与法治建设密切联系ꎮ(二)不平衡㊁不充分发展所引发的问题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另一个方面发展的不平衡㊁不充分是相对于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来说的ꎬ由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多样化ꎬ衬托出当前社会在某些方面发展的不平衡㊁不充分ꎮ不平衡㊁不充分发展有多个方面的表现ꎮ从社会矛盾的分类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问题ꎬ例如ꎬ综合治理部门通常把城市化中的社会矛盾分为五类ꎬ即劳资纠纷㊁征地补偿㊁拆迁安置㊁企业改制和司法不公等ꎮ也有人把社会主要矛盾概括为几类ꎬ土地征用㊁房屋拆迁㊁企业改制㊁劳动就业㊁社会保障㊁涉法涉诉㊁退役问题㊁教育㊁生态环境㊁金融证券㊁医疗卫生㊁生产安全㊁食品安全等等ꎬ这属于问题导向的分类ꎮ对这种分类ꎬ邓伟志认为ꎬ这些不能说是社会矛盾的类型ꎬ只是社会矛盾的起因ꎮ社会矛盾概括起来主要有:贫富矛盾㊁官民矛盾㊁政社矛盾㊁文化矛盾ꎮ[6]在这其中ꎬ贫富矛盾是个大概念ꎬ城乡矛盾㊁地区矛盾㊁行业矛盾ꎬ说穿了都是贫富矛盾ꎮ[6]这些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ꎮ社会矛盾很多ꎬ包括阶级矛盾㊁阶层矛盾㊁干群矛盾(官民矛盾)㊁城乡矛盾㊁医患矛盾㊁群体性事件㊁社会组织间的矛盾㊁经济组织之间的矛盾㊁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㊁政党之间的矛盾㊁政治组织间的矛盾㊁职业之间的矛盾ꎬ而对社会矛盾进行归类是重要的理论问题ꎮ上述各种具体的矛盾都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有直接关联ꎬ构成了社会主要矛盾的另一方面ꎮ这些矛盾的解决也与法治建设息息相关ꎮ面对多样性的需求ꎬ化解当今社会主要矛盾的方式不能仅仅依靠发展经济ꎬ还应该包括民主法治的充分发展ꎮ由于法治方式涉及人民美好生活的各个方面ꎬ必定会在国家和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ꎮ然而我们还需要看到ꎬ不平衡㊁不充分的发展并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ꎬ而是影响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障碍性因素ꎮ很多学者已经发现ꎬ 社会主要矛盾的本质是一种 需求-供给 矛盾ꎮ当前ꎬ社会需求已经完成了从温饱向小康层次的转换ꎬ决定了社会供给的模式㊁层次及其性质也将逐渐实现转换ꎮ体现在社会主要矛盾上ꎬ即出现了由 生产性不足 向 分配性急需 ㊁由基础性薄弱 向 发展性紧张 ㊁由 经济增长历时性落后 向 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共时性挤压 转换之趋向ꎬ这构成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征 [7]ꎮ关于 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 的判断ꎬ直接目标似乎是指向了 平衡㊁充分的发展 ꎬ可问题在于ꎬ抽象的充分㊁平衡发展并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ꎮ因而还需要把不平衡㊁不充分的发展状况具体化ꎬ找出政治㊁经济㊁社会㊁管理以及法治等相对具体的矛盾ꎮ不平衡㊁不充分的发展只是人民美好生活难以101实现的原因ꎬ而不是直接要解决的问题ꎮ这就需要分析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可能导致的社会问题是什么ꎬ而不是把平衡㊁充分的发展当成解决问题的直接指向ꎮ当下社会主要矛盾是指由于发展不平衡㊁不充分所衍生的矛盾或问题ꎬ导致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难以实现ꎬ所以党和政府是要解决发展的不平衡㊁不充分所带来的社会问题ꎬ并通过解决存在的问题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ꎮ发展不平衡㊁不充分只是追求美好生活的制约性因素ꎮ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的改变是确定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基本依据ꎮ这意味着ꎬ所有阻碍人民美好生活的因素都可能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另一个方面ꎮ发展的不充分㊁不平衡只是产生问题的原因ꎮ我们需要找出相对具体的矛盾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ꎮ(三)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对化解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ꎬ要求人们转变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ꎬ从而实现基本物质生活需要向高品位精神生活需要的转化ꎮ高品质的精神生活需求包括人们对权利全面实现的追求ꎬ对宪法所确定的人权㊁社会保障权的认真落实ꎬ对公平正义的需求的满足ꎬ对科学立法㊁文明执法㊁谨慎司法的要求ꎻ对民主参与㊁充分表达热情的满足等ꎮ可以说ꎬ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很多方面都需要运用法治方式来保障ꎬ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所面临的问题都需要以全面推进法治的方式来完成ꎮ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ꎬ凸显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法治品质的要求㊁对公平正义的期待㊁对安全保障的法律依赖与法律优质产品供给不足㊁立法不优㊁执法不严㊁司法不公㊁监督不力㊁权力制约失衡㊁权利保护缺位㊁法治发展不平衡之间的矛盾ꎮ [8]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对化解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需要深化改革ꎬ完善社会管理的机制体制ꎬ进一步解放生产力ꎻ另一方面还需要意识到人们对权利保障㊁正义实现㊁优良环境等方面的需求ꎬ不能仅仅依靠发展生产ꎬ同时是对法治提出的要求ꎮ新的社会矛盾只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才能够化解ꎮ法治可以实现正义㊁公平㊁自由ꎬ可以保障人权ꎬ可以作为追求美好生活的工具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时需要注意ꎬ社会矛盾的概念不是规范法学的概念ꎬ而是政治社会学的概念ꎮ在规范法学中ꎬ法律规范与程序所能化解的不是集合意义上的社会矛盾ꎬ而是作为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具体矛盾ꎮ个体之间的矛盾能否称为社会矛盾是一个观察视角的问题ꎮ在西方法学著述中ꎬ社会矛盾更多地被表述为冲突和纠纷ꎮ法律能够化解的社会矛盾是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来观察的ꎬ即从普遍守法或者一般司法和执法的意义上来讲的ꎮ某一个体系的法律可能会化解一类矛盾ꎬ但从具体执法和司法来看ꎬ法治方式所化解的不是某一类矛盾ꎬ而是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矛盾ꎮ社会矛盾是一个社会人与人之间㊁人与组织之间㊁不同族群之间基于物质或精神权利的冲突而产生的矛盾或纠纷ꎮ [9]社会矛盾是个体矛盾的社会化表现ꎬ是多个个体矛盾集合的体现ꎮ对于社会矛盾可以用立法㊁行政和社会工作等方式予以化解ꎮ在具体的司法㊁执法过程中不宜把具体矛盾当成社会矛盾来化解ꎮ因为在政治社会学中ꎬ社会矛盾是对事物的抽象化归类ꎬ舍弃了具体矛盾中的很多个性ꎮ在复杂的具体案件中ꎬ个别正义与一般正义㊁个别事实与一般法律之间存在着很多出入ꎮ如果运用政治手段㊁行政手段ꎬ采取一刀切的方法ꎬ可能会引发更多矛盾ꎮ规范法学意义上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的是个体之间(或拟人化的个体之间)的矛盾ꎮ[10]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包括了政治社会学和规范法学两种方式ꎮ政治社会学意义上的法治方式主要是指立法方式ꎬ即通过立法活动对某类社会矛盾予以化解ꎬ这是法治方式中非常重要ꎬ但又必须通过司法和执法来实现的法治方式ꎮ立法所创设的法律制度为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搭建了框架性结构ꎮ但立法目标的实现还需要在执法㊁司法过程中运用法治方式来实现ꎮ有学者把司法执法过程中的法治方式划分为三大类:民事矛盾和纠纷 地位平等主体之间因权益冲突而产生的矛盾纠纷ꎻ行政矛盾与纠纷 国家行政机构在管理过程中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和纠纷ꎻ刑事矛盾与纠纷 公民对其他公民㊁组织㊁国家的犯罪行为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或国家司法机关在裁判刑事案件过程中ꎬ由于司法失去公正而导致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间或是加害人)与司法和其他国家机关发生的矛盾和纠纷ꎮ[9]然而ꎬ这种划分把各种矛盾都归类为中国目前法治所涉及的范畴ꎬ只注意到了官民矛盾及个体之间的矛盾(民与民之间)ꎬ而没有注意到民主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冲突ꎮ能够用法治方式化解的社会主要矛盾可以201分解为权力与权力㊁权力与权利㊁权利与权利之间的矛盾ꎬ而与之对应的解决方式就是建立法治国家㊁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ꎮ二、如何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为什么要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ꎬ回答这一问题就是要明确用法治方式化解主要社会矛盾的可能性ꎮ在此需要论证:用法治方式是否能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法治包含着各种价值追求ꎬ因而不仅是人民美好生活的目标之一ꎬ还是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方法㊁手段和途径ꎮ在这里ꎬ法治具有目的和手段双重属性ꎮ笔者论述的不是作为目标的法治ꎬ而是作为方法和手段的法治ꎮ虽然作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法治还需要完善[11]ꎬ但作为工具的法治则需要用自身的 能量 来满足人民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或者说在民主㊁正义㊁安全㊁环境等方面)的需求ꎮ这一问题是对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 进行开题或者解释性研究ꎮ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 与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是同一个问题ꎬ其论证的理据和成立的理由应该是一致的ꎮ第一ꎬ化解社会矛盾的法治方式包括对民主的追求ꎮ民主既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目标ꎬ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手段ꎮ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不能奉行唯法治主义ꎬ民主才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关键ꎮ 贫富差距拉大ꎬ导致社会的很多矛盾尖锐化ꎻ腐败严重ꎬ导致政府权威的极大削弱和管制无力ꎬ这两个问题都与民主相关ꎮ两个问题的产生源于权利的缺失和权力的滥用ꎬ而权利的缺失和权力的滥用根本在于民主的缺失ꎮ没有民主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ꎮ中国的贫富差距和腐败问题ꎬ没有权利加以民主的支持的话ꎬ是不可以解决的ꎮ改革中出现的某些失误不在于政策ꎬ而在于方法ꎮ [12]法治方式应该与民主方式同步开展ꎮ 不论是阶层分析还是群体分析ꎬ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揭示社会利益的差别和分化问题ꎮ实际上每个社会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阶层或群体利益的差别和分化问题ꎬ而问题在于这种差别或分化有多大ꎬ以及通过什么途径和机制发生分化ꎬ不同的分化机制和途径对社会有着不同的影响ꎮ [13]贫富差距的拉大实际上就是利益分化ꎮ社会阶层的流动是利益分化的表征ꎮ对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化解需要引进民主机制ꎮ 分配性急需 是对中国社会和谐提出的新要求ꎬ实现公平正义就是合理提高分配率㊁不断促进消费率㊁积极改善薪酬制度ꎬ就是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ꎬ保证社会福利的水平ꎬ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ꎮ [7]要做到公正ꎬ需要建立充分的民主参与机制及监督机制ꎮ第二ꎬ虽然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有多种ꎬ但法治方式是优选的方法ꎮ法治方式与改革方式都属于社会进步的改良方式ꎮ法治方式所需要付出的社会成本是最低的ꎬ是平和的不断纠错的理性方法ꎮ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ꎬ是社会转型的主要标志之一ꎮ欧美各国对社会平等的追求ꎬ基本上都是通过法治方式来实现的ꎮ我国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者是否有能力用法治方式来解决社会主要矛盾ꎬ社会主要矛盾如果不能转化为具体矛盾ꎬ不能纳入法律关系调整的范畴ꎬ那就很难用法治方式来化解ꎮ全社会对法治的迫切需求ꎬ塑造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思想基础ꎮ但如果治理者没有能力用法治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ꎬ那就没有法治方式发挥作用的余地ꎮ正如制度是制约人们行为的规则ꎬ但必须得到人们的认同才能约束人们的行为ꎮ法治所倚重的制度比任意随机的治理方式更可靠ꎮ 正式制度是理性思维的产物ꎬ具有清晰的概念形式ꎬ学习正式制度具有明确的条理性㊁层次性和逻辑性ꎻ而非正式制度是心理积淀和文化传承的产物ꎬ不仅没有清晰的概念ꎬ而且也缺乏条理㊁层次和逻辑ꎮ [14]因此ꎬ依靠法治方式才能理性平和地解决社会主要矛盾ꎮ第三ꎬ解决发展的不平衡㊁不充分离不开法治方式的运用ꎮ有很多学者认为:不平衡㊁不充分的发展已经成为阻碍人民实现美好生活向往的制约性因素[15]ꎬ或者说障碍性因素ꎮ但问题在于实现平衡㊁充分的发展以后ꎬ是不是就能满足人民对幸福生活的追求ꎮ实际上即使是平衡㊁充分的发展本身也不可能离开法治在其中发挥作用ꎮ因为ꎬ 社会矛盾实质上是制度矛盾ꎬ明确这一点不仅可以引导人们去发现社会矛盾的制度根源ꎬ而且ꎬ还告诉人们只有从制度入手才能有效地缓解或化解社会矛盾ꎮ [16]化解社会矛盾不仅关涉发展问题ꎬ还牵涉到法治方式能否发挥作用的问题ꎮ没有法治方式的介入不可能实现平衡㊁充分的发展ꎮ人们为之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利益有关ꎬ而利益可以转化上升为301权利和权力ꎬ并且只有上升为权利和权力ꎬ才能用法治方式予以协调ꎮ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是一种理性文明的方式ꎻ是一种尊重公平正义㊁权利保障的方法ꎻ是一种以合法性为主兼顾其他的综合平衡的方法ꎮ之所以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ꎬ就是因为法治方式与复仇㊁神明裁判㊁革命方式㊁改革方式比较ꎬ是一种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方法ꎻ按照法律规则和程序化解矛盾更容易达到社会的和谐ꎮ[16]第四ꎬ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运用法治方式ꎮ不受约束的权力以及权力的绝对化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ꎮ因而政府的权力范围㊁行使规则和程序都需要法律予以明确ꎮ政府权力的行使不仅需要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ꎬ而且需要接受其他机关和公众的监督ꎮ这都需要运用法治的方式展开ꎮ没有法治方式就不可能有法治政府ꎮ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ꎬ应该强调以公民为中心ꎬ因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是解决官民之间的矛盾ꎮ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志ꎬ在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中ꎬ政府权力作为公共权力必须奉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ꎮ而这里的人民应该是主体公民ꎮ因为政府权力行使的对象是具体的公民ꎬ官民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公共权力与公民具体权利的冲突ꎮ这时候如果是泛化的或者说主体不明的权利ꎬ就不能用法治方式来解决冲突ꎮ法治方式需要在司法和执法过程中运用法律规则和程序以及法律方法ꎬ把权利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ꎮ只要人民正当的权利(或者说公民正当的权利)得到落实ꎬ社会主要矛盾就会迎刃而解ꎮ第五ꎬ法治社会建设只能运用法治方式ꎮ法治社会建设主要是解决民与民之间的矛盾ꎬ是社会组织的权力与公民权利或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ꎮ无论是政府的公共权力ꎬ还是社会组织的权力ꎬ在与公民的权利进行比较时ꎬ我们应该秉持权利本位的理念ꎮ在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中ꎬ权力为轻ꎬ权利为重ꎮ权力的行使应该以保障权利的实现为目标ꎬ只有这样才能化解社会矛盾ꎮ因而在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ꎬ我们不仅需要强调权利的自主㊁自决㊁自治ꎬ尊重公民对权利行使的选择ꎬ还需要强调法律规范与程序的意义ꎬ切忌把权利绝对化ꎮ在一般情况下ꎬ有权利就必须承担义务ꎬ获取权利的同时需要尊重其他人的权利ꎮ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注意ꎬ虽然法治社会本身就是以权利为中心的产物ꎬ权利是对权力的制约ꎬ但权利的实现是与权力相关联的ꎬ很多权利的实现需要政府的积极作为ꎬ权利的救济措施多数是由政府来承担的ꎬ即权利保障㊁权利救济需要政府的积极配合ꎮ三、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思维方法尽管我们一直在提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ꎬ但在实际操作中ꎬ真正做到用法治方式去解决矛盾纠纷问题还存在着很大的阻碍ꎬ这既有执法主体执行力度不够等因素ꎬ也有执法客体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ꎮ [17]从法律调整社会的角度来看ꎬ思维方法决定着人们法治化的行为方式ꎮ在法律规范与社会矛盾之间建立起融洽的关系ꎬ需要正确地研究法治思维的样态ꎬ从而为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作好准备ꎮ(一)法治方式是用简约的法律调整复杂的社会矛盾在新的社会主要矛盾中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是多样的ꎬ多样化的需求导致了各种矛盾的复杂性ꎮ而从哲学思维方向上看ꎬ社会是复杂的ꎬ因而对社会矛盾的调整应当采用简约的方式ꎬ从而化繁为简ꎬ这也符合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一般规律ꎮ法律能够约束的是人的意志行为ꎬ即首先调整人的思维ꎬ然后才由思维决定人的行为ꎮ所以ꎬ对社会的调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调整ꎮ对一般思维的调整需要简约的逻辑思维规则ꎮ逻辑学研究主要是概括总结人们的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ꎮ遵循逻辑思维规则增加了人们思想交流的便捷性ꎮ对思想的调整主要就是在思维中引进规范ꎬ诸如道德规范㊁宗教规范㊁法律规范等ꎮ现在存在的问题ꎬ一方面是制度供给不足ꎬ另一方面是体制机制过于复杂ꎮ即法治本身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㊁不充分的问题ꎮ我国的立法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ꎬ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ꎬ但面对新时代人民需求的增多ꎬ制度㊁权利㊁法治方式等供给不足的问题同时产生了ꎮ同社会发展需要相比ꎬ我国的法治建设不充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ꎬ针对性㊁可操作性不强ꎬ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㊁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ꎻ二是有法不依㊁执法不严㊁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ꎻ三是执法体制权责脱节㊁多头执法㊁选择性执法现象401。
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途径和方法
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途径和方法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矛盾也随之出现。
这些矛盾会给社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例如社会治安不稳定、民族冲突等。
因此,我们需要探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途径和方法。
一、加强法治建设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法律的存在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并规范了公民的行为。
因此,在化解社会矛盾时,我们必须加强法治建设。
我们需要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完善法律的执行机制、加强法律和公正判决的宣传等方式来推进法治建设,从而保障人民权益,保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社会服务与管理我们需要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为人民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条件,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我们可以通过加大对社会服务、公共安全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提高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公正性,从而减少社会矛盾。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提高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度,规范社会生活,避免一些隐性矛盾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我们需要完善公民教育、安全教育等教育体系,加强对社会法律法规、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宣传,提高公民素质。
同时,我们还要通过舆论引导、文化表现等方式,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遏制社会矛盾的产生。
四、加强政策协调和解决在社会矛盾产生后,我们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
我们可以通过调节政策、制定合理方案等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的发生。
在实践中,我们不仅需要尊重各方利益的平等性和合理性,并且需要作出公正、明智的决策。
综上所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加强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服务与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政策协调和解决等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
我们需要共同努力,通过途径和方法的不断探索和实践,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以“法”为根以“治”为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努力创造和平幸福乾安
以“法”为根以“治”为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努力创造和平幸福乾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法治是治理国政的基本方针。
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宽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次被写入党代会的报告,这是对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阐述、新要求,颇有深意,发人深思。
将法治思维提到如此高度,说明了当下“人治思维”还有,也反映了加紧养成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思维,增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现实性和迫切性。
所谓法治思维,主要是指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心中有法,办合法事,合法办事,权之以法。
法治思维强调的是思想转变,在思想层面提出明确要求;法治方式是行为准则,在操作执行层面提出明确要求。
必须坚持依靠法治思维方法分析观察问题,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问题,才能有效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通过司法实践,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是达到法治权威、公平正义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具体体现,是进一步提升司法机关执法为民的公信力的必然需求,对强力推进依法治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法治环境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我县各级综治系统坚持依法治县,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单位、进市场“八进”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为深化法治乾安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依靠法治思维方法分析观察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冲突,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我 国是 一 个 行政 大 国 , 法 治思 维 与 法 治 方 式 应
当是 进行 行 政活 动 和解 决社 会 纠纷 的很好 方式 。从 行 政 法 学 的 角度 可 从 技 术层 面破 题 , 可 将 题 目 中的
康有序 发展 ,促使各种社会 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
轨道 , 推动形成党委领导 、 政府负责 、 社会协 同 、 公 众参 与 、 法 治 保 障 的社 会 治 理 体 系 , 为 社 会 和谐 稳 定提供重要保证 。
( 三) 自觉运 用 法治 思维和 法 治方 式 , 是提 高执 法 能 力水 平 、 维护公 平正 义 的客 观要 求
权 力关 进 笼 子 里 ,让 权 力在 行 使 过程 中程 序化 , 规
范化 , 制度化。从而保障权利行使的足够空间, 保证
权 利有 效 正 常 地运 转 , 维护 个 人 宪法 和 法律 所 赋 予
的权 利 之利 益 。 二 、运 用法治 思 维与 法治 方式 解 决社会 矛 盾的 具体 实 施及 其愿 景
元, 社会结构深刻变化 , 各 种 矛 盾 和 问 题 更 加 纷 繁 复杂 , 影 响 社会 和谐 稳 定 的 因素 不 断 增加 。无论 是 推 动发展 , 还是维 护稳定 , 法 治是最 可靠 的手段 , 偏离法 治轨道 , 不 仅 不 能从 根 本 上 解 决 问题 , 反 而 引发 新 的矛 盾 。在 法 律 日益 普 及 、 全 社会 民 主 意识 和法 治 意 识 不 断 增 强 的今 天 ,仅 靠 传 统 的行 政 方 式 已经 难 以适 应 新 形 势 下 社 会 治 理 的新 要 求 。领 导 干部 只 有 充 分 具 备 法 治 思 维 和 运 用 法 治 思 维 的 能力 , 才能 依法履 职 、 依法决 策 , 推 进 经 济 社 会 健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觉运⽤法治思维和法治⽅式来深化改⾰、推动发展、化解⽭盾、维护稳定党的⼗⼋届四中全会指出:党员⼲部是全⾯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觉提⾼运⽤法治思维和法治⽅式深化改⾰、推动发展、化解⽭盾、维护稳定能⼒。
在实际⼯作中,要强化四种意识,建设法治社会。
⼀是合法意识。
在思考问题、想办法、做决定之前,始终要有法律这根弦,做到遵守规则、法律⾄上。
要反复思考⾃⼰的所作所为是否合法,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权限内⾏使权⼒。
⼆是合理意识。
⼤多数⼈能够接受的结果就是合理的。
当前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部分法律法规给予执法者的⾃由裁量权过⼤,执法的弹性空间较⼤,如果裁决不仅要看是否合法,⽽且还要看是否合理。
三是公开意识。
公开透明才能公道公正,暗箱操作则会问题丛⽣。
信息公开不仅可以减少腐败、规范⾏政权⼒、公共权⼒的⾏使,⽽且能够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尤其是能够预防和减少各类社会⽭盾。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要时刻意识到公共权⼒、公共信息只要是不涉及国家机密、个⼈隐私,必须向公众公开。
四是程序意识。
法治思维,也就是⼀种程序思维,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使公权⼒、履⾏职责。
只要是决策合法、结果合理、过程公开、程序规范,就能够切实树⽴法治权威,从⽽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盾。
在全⾯建设⼩康社会的进程中,在深化改⾰、推动发展、化解⽭盾、维护稳定的现实任务⾯前,要求我们必须要拥有法治思维,能够很好的运⽤法治⽅式,努⼒以法治凝聚改⾰共识,才能更好地加快法治建始建设,促进⽭盾化解,保证社会和谐,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全⾯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法治思维是指在社会治理中,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以法律为基准,以法律为导向,依法决策、依法行动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法治方式则是指在社会治理中运用法治思维,采取合法、公正、公平、诚信、透明、有序等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并维护社会稳定,以下是一些建议: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法治的重要性和原则。
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发布法律解读等方式,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引导公众以法治思维去解决问题。
2.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法规,使其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公正合理的法律,明确权责关系,为法治提供坚实基础。
3.依法治理社会:加强执法力度,推行依法执法,依法办事。
建立公正高效的法律执行机制和监察机制,确保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具有公平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秩序。
4.推进司法:加强司法独立,保持司法公正。
推动审判公开化、透明化,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法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公正判断能力。
5.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包括法律解决、调解、协商等途径,促使各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
加强社会矛盾预警和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
6.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组织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
加强公共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7.鼓励公民参与:提高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形成合力。
8.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社会的法治经验,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对外交流的能力。
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加强国际法治体系的建设,推动世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总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一、法治化解矛盾纠纷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积极研究制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
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3.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二、和谐化解矛盾纠纷1.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媒体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报道,倡导理性、平等、和谐的处理方式,引导社会舆论。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社会成员的自我约束意识。
3.促进群众和谐关系:加强社会团体和社区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交流和互动,增进邻里关系、减少矛盾纠纷。
三、预防化解矛盾纠纷1.加强冲突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通过各种渠道、方法收集社会信息,及时发现和研判社会矛盾纠纷,采取措施提前化解。
2.强化问题导向管理:以问题为导向,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3.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查研究:针对各类矛盾纠纷,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矛盾纠纷的根源,提出解决对策与建议。
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1.推动多元化解途径:鼓励采取调解、仲裁、裁决等多元化解方式,充分发挥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机构的作用。
2.加强社会组织参与:促进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组织等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发挥其特殊作用。
3.建立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和防范矛盾纠纷。
以上是一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强调了法治、和谐、预防、多元四个方面的策略。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同时,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化解社会矛盾实施方案
化解社会矛盾实施方案社会矛盾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不同利益、观念、需求等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化解社会矛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关键。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们需要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问题。
首先,加强社会调解工作。
社会调解是一种有效的矛盾解决方式,可以通过调解员的中立公正,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减少矛盾的扩大和深化。
因此,应该加强社会调解组织建设,培养专业的调解人才,提高社会调解的专业化水平,为矛盾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调解服务。
其次,加强法治建设。
法治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和保障,只有依法解决矛盾才能彻底根治矛盾。
因此,应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再次,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
社会管理和服务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管理,减少矛盾的发生和扩大。
因此,应该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减少社会矛盾的根源。
最后,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
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引导舆论、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凝聚社会共识。
因此,应该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众理性表达诉求,增强社会和谐意识,推动社会矛盾的和平解决。
综上所述,化解社会矛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媒体和公民共同努力,采取多种措施,从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能够高度重视社会矛盾问题,共同努力,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运用法治方式 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案例汇编
一、概述在一个社会中,矛盾和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而法治方式是一种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本文将从多个案例出发,探讨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成效和方式。
二、劳资纠纷案例1. 案例描述某公司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员工要求加薪,公司不同意。
2. 法治方式介入双方通过律师协商达成协议,制定合理的加薪方案。
3. 结果劳资双方达成一致,纠纷得到化解。
三、邻里纠纷案例1. 案例描述邻居之间因为一棵树的问题产生纠纷,一方要求砍树,另一方不同意。
2. 法治方式介入通过社区调解员的介入,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调解。
3. 结果最终双方达成妥协,纠纷得到解决。
四、知识产权案例1. 案例描述一家公司发现有其他公司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2. 法治方式介入通过法院起诉,对侵权公司提起诉讼。
3. 结果侵权公司被判赔偿,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五、环境污染案例1. 案例描述某工厂排放臭气污染了周围居民的环境。
2. 法治方式介入居民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对工厂依法进行处罚。
3. 结果工厂被迫改善排放设施,臭气污染得到缓解。
六、结语以上案例表明,运用法治方式能够有效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
法治渗透于社会各个方面,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们应当更加重视法治,通过法治方式处理矛盾和问题,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七、家庭财产纠纷案例1. 案例描述在家庭中,常常会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况。
比如父母去世后,子女之间在财产继承方面产生分歧。
2. 法治方式介入通过法院起诉,依法进行遗产继承的司法程序。
3. 结果法院依法判决,公平分配遗产,家庭纠纷得以解决。
八、跨境商业纠纷案例1. 案例描述跨境贸易中常常发生商业纠纷,比如合同履行问题、货物质量问题等。
2. 法治方式介入依据国际商法规则,通过国际商事法庭或国际仲裁机构解决跨境商业纠纷。
3. 结果通过国际仲裁或法庭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跨境商业纠纷。
九、校园欺凌案例1. 案例描述校园欺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校园中常常发生欺凌事件,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以“法”为根以“治”为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努力创造和平幸福乾安
以“法”为根以“治”为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
解矛盾努力创造和平幸福乾安
法治是一种理想的治国模式,它可以以较稳定的方式保护人民的各项
权利,使各种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地化解,最终达到和平幸福乾安的目标。
首先,人们应当坚持公正、公平、正义的社会思想,把握法律的推动
作用,充分调动被管辖对象的自觉性,发挥法治的榜样力量,促进社会公
平正义,使每一个公民都能得到尊重和保护。
其次,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宪法,宣传法治,坚持正确的法治思想,发挥法律的惩前毖后作用,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遏制不文明行为和文化
恶习,以有效地阻止和抑制非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人们还应当注重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建
设和运用管理机构,聘请有资质的执法机构,加强法治观念的教育。
最后,要强化法律实施的维护,维护法治有序,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实行对法治的检查、监督和追究,增强法律执行的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
法行为,加强法律的秩序性,实现和平幸福的社会安定。
我们追求的和平幸福乾安,从来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达到的,它应当成
为所有政治家和普通公民都应该努力去达到的理想状态。
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在社会生活中,矛盾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无论是个人之间的矛盾,还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纠纷,都可能给相关方带来诸多困扰和损失。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重要途径。
一、了解法律知识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法院的判决案例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等内容。
只有了解这些基本知识,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是必须要熟悉的。
只有明确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条款,才能正确地评估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二、采取预防措施预防胜于治疗。
在矛盾纠纷出现之前,我们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以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首先,签订合同时要详细、明确地写明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应该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在签署合同之前,我们应该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条款有疑问或者需要修改,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
通过这些预防措施,可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同时,我们还可以采取和解、调解等方法来化解矛盾。
这些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可以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也可以避免法律程序的长时间和高费用。
三、寻求法律援助当矛盾纠纷进入法律程序阶段,我们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为那些经济困难或者不熟悉法律程序的人提供的免费或者低收费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并为我们提供适当的法律建议。
无论是在起诉或被起诉时,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为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提起诉讼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那么我们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是通过法律手段最直接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
在提起诉讼之前,我们需要充分准备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通过合理的论证和充足的证据,我们才能在法庭上取得胜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提起诉讼时,我们也需要选择适当的法律程序和法院。
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如何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
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
首先,法治化解矛盾纠纷需要依法行事。
法律是社会的基本准则,依法行事是
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提。
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公平的结果。
其次,法治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注重调解协商。
在法治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
调解协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通过调解协商,可以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减少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实现双赢的局面。
再次,法治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法律宣传教育是预防矛盾纠
纷的有效途径。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奠定基础。
最后,法治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法
治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障。
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才能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确保法治化解矛盾纠纷的顺利进行。
总之,法治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
我们需要依法行事,注重调解协商,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共同努力,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法治与社会矛盾化解
法治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而法治则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
在现代社会中,法治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关系密不可分,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首先,法治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为社会矛盾的解决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法治确保了社会各阶层的平等与公正,确立了人民权益的保护机制,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了制度环境。
例如,当社会发生劳资纠纷时,法治可以通过劳动法规定的劳工权益保护,调解劳资关系,实现矛盾的化解。
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是社会矛盾化解的基础,也是法治与社会矛盾化解的首要条件。
其次,法治提供了一种秩序和规范,有效遏制了社会矛盾的升级。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难免会产生冲突与矛盾。
然而,如果没有一套公正、公平的规则来约束各方的行为,这些矛盾很容易演变为冲突。
法治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和规范,对各方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避免矛盾升级为冲突。
比如,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法治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和公共空间的保护,规范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避免土地纠纷和社区矛盾的发生。
此外,法治还为社会矛盾的解决提供了一种公正的渠道和途径。
在社会矛盾不可避免地发生的情况下,法治可以为各方提供解决矛盾的公正机制。
通过司法程序,各方可以在法庭上公正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并得到公正的判决。
法治为每个人提供了平等的法律权益保障,使得社会矛盾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平等地处理。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法治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保护被告的权益和公正审判的原则,实现矛盾的公正解决。
然而,法治在社会矛盾化解中也存在一定挑战和困境。
首先,法治的建设和完善需要时间和资源的积累。
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治水平不同,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执行力度的不足会影响法治的效果。
其次,法治只是一种手段和方式,矛盾的解决还需要其他综合施策的配合。
例如,在环境问题上,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还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环保意识的提升。
最后,法治与闲置的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也存在一定的冲突。
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主要靠法律手段,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体现,通过法律、
法规或法律程序来处理矛盾和纠纷。
它通过明确权利和义务、规范行为、保障公平正义等方式来应对矛盾和冲突,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促
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在解决问题方面,法律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当面临问题时,
法律可以提供一个明确的框架和规则,引导人们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
法律可以通过对诉讼程序的规定,提供一种公正、公平的解决争议的
方式。
此外,法律还可以通过提供规范和约束来避免问题的发生,例
如监管制度的设立和执行,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制裁。
然而,除了法律手段外,解决问题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例如,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以通过沟通、协商和谈判寻求共同解决方案。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各方了解彼此的需求和利益,找到双赢的解决方案。
此外,解决问题还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技巧和方法,包括妥协、调解、
仲裁和调查等。
综上所述,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
法律是处理矛盾和冲突的重要工具,通过法律手段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然而,除了法律手段外,还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问题,包括沟通、协商和谈判等。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以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
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这一过程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司法机构建设,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首先,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注重预防为主。
各级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积极推
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矛盾纠纷的苗头,有效遏制矛盾纠纷的发展蔓延。
其次,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注重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各级司法机构严格按照
法律程序处理矛盾纠纷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同时,加强司法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再次,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注重调解和化解。
各级政府及司法机构加强调解
工作,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减轻司法压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注重创新机制和手段。
各级政府及司法机构积极
探索和推广先进的纠纷解决方式,如网络调解、智能调解等,不断提高纠纷解决的科技含量和便捷性,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更加便利的途径和手段。
总的来看,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如司法资源不足、司法公正性不足、法律宣传不足等。
因此,我们要继续加强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司法建设,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坚持法治原则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法治原则化解社会矛盾法治原则是指以法律为准绳和规范,通过法律对社会行为进行调整和约束,实现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在解决社会矛盾方面,坚持法治原则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坚持法治原则可以保障社会稳定。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各个个体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冲突和矛盾。
如果没有法治机制的约束,社会秩序很容易被打破,引发各种社会动荡和冲突。
而法治原则的坚持能够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规范和调整社会行为,遏制矛盾的升级和扩大,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其次,坚持法治原则可以维护公平正义。
社会矛盾往往源于各种不公平现象的存在,例如财富差距、权力不平等等。
通过依法解决矛盾,可以保障每个人的平等权利和机会,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治原则的坚持可以让每个人在社会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公平的权利,避免一些弱势群体受到不公平对待。
此外,坚持法治原则可以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公信力。
在解决社会矛盾时,依法行政和维护法律的权威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法治的方式来解决矛盾,一方面可以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不公正和乱象;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社会治理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的公正性和可靠性有更高的认同。
最后,坚持法治原则可以促进公民的法治素养和责任意识。
法治原则的坚持,不仅要求公民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只有当每个公民都具备了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主动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而公民的法治素养和责任意识的提升,也正是法治进步和社会进步的标志。
总之,坚持法治原则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和保证。
通过法律的规范和调整,可以实现社会稳定、公平正义、高效公信和公民的法治素养提升。
因此,我们应该在社会矛盾解决中,始终坚持法治的原则和精神,以法律为准绳,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法治方式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及公职人员在法治思维的指引下,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活动,运用法律规则、法律程序和法律机制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方法和手段的总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今天,研究如何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有着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大力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整合人力资源,壮大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
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可以邀请高等院校的法律专家和法律专业大学生,政法岗位离退休干部,律师、法官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活跃在基层的文艺工作者,个体工商户、出租车司机等人员参与进来。
让他们活跃在农村、社区、课堂、舞台,活跃在每一处需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地方。
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既可吸收社会上的人力资源,又扩大了法治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彰显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全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规划体系,各级党组织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一定次数,市县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学法报告活动;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完善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从源头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全面深化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向上级汇报工作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党校(行政学院)法治课程建设,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并且按照实际制定课时数量,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治学习内容和课时。
二、健全和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完善立法。
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关键、是前提。
加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在立法过程中,还要合理配置责、权、利,解决有权无责、有权无利、有责无权等责、权、利失衡问题。
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而法治化解矛盾纠纷,成为了
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在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我国在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法律制度建设还存在不足。
一些法律
法规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导致了一些矛盾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因此,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提高法治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
其次,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司法资源不足的问题也亟待解决。
由于司法
资源有限,导致了一些矛盾纠纷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甚至积压。
因此,需要加大对司法资源的投入,提高司法效率,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
此外,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一些地方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导致了一些矛盾纠纷得不到公正解决。
同时,一些官僚主义现象也影响了法治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
因此,需要加强对地方保护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的监督和整治,确保法治化解矛盾纠纷的公正性和效果性。
总的来说,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提高司法效率,加强监督和整治,才能更好地实现法治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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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刘艳苹
来源:《新长征》2018年第11期
法治方式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及公职人员在法治思维的指引下,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活动,运用法律规则、法律程序和法律机制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方法和手段的总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今天,研究如何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有着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整合人力资源,壮大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
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可以邀请高等院校的法律专家和法律专业大学生,政法岗位离退休干部,律师、法官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活跃在基层的文艺工作者,个体工商户、出租车司机等人员参与进来。
让他们活跃在农村、社区、课堂、舞台,活跃在每一处需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地方。
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既可吸收社会上的人力资源,又扩大了法治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彰显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全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规划体系,各级党组织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一定次数,市县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学法报告活动;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完善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从源头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全面深化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向上级汇报工作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党校(行政学院)法治课程建设,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并且按照实际制定课时数量,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治学习内容和课时。
完善立法。
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关键、是前提。
加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在立法过程中,还要合理配置责、权、利,解决有权无责、有权无利、有责无权等责、权、利失衡问题。
建立科学的立法评估制度,立法前充分论证,实施后做好“改”“废”等后续工作,使法律真正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法律责任。
在立法中设置法律责任条文不仅可以惩治违法行为,防止违法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以及组织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促进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向法治社会转变。
强化立法监督。
建立一套健全的立法监督制度尤为重要,它是整个立法活动不可缺少的环节。
完善立法监督应着重从监督主体多样化、完善立法监督的内容、完善立法监督的方式等方面入手。
建立和完善正常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均衡机制。
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健全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进一步规范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工作,完善引导群众合法维权首选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
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推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工作室制度,推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基层接待群众来访。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此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电子政务等多种方式拓宽利益表达渠道,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形成解决矛盾冲突的新模式。
提高各级政府依法决策和严格执法的能力。
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公正严格执法,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执法程序,约束和规范各类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得以严格实施。
加强基层法治机构设置,建立舆情引导和管控的网络监测机制。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基层组织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必须直面矛盾并正视民众的合理诉求,在法治框架下求解方为问题解决之根本。
同时,健全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和引导机制。
分级建立互联网服务和舆情导控综合平台,完善舆情应对处置、综合监管、网络监督响应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研判,及时掌握分析舆情走向。
加强网络新闻发言人和专兼职网络评论员、网络管理员队伍建设,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利用博客、微博、网上社区等渠道,加强与网民在线交流和沟通协商,主动应对社会热点问题。
逐步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加强服务资源整合。
积极开发法制宣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平台建设,使群众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法律服务中心、站点,依托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法律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逐步提高服务质量。
政府财政预算拨款是从物质上保障法律服务有效实施的重要途径,可将法律服务经费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当中,建立严格的政府财政拨款制度,设立法律服务专项资金。
同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吸收社会融资,让法律服务从民众中来、到民众中去,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加强衔接,促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良性互动。
建立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参与,以社会为依托、以法院为主导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处理的各级联络机制,建立一个由当事人协商、和解、人民调解、劳动调解、行政调解、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人事仲裁、诉讼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共同构成的一种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调整系统。
尤其是正确处理好人民调解协议书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效力衔接问题,重视发挥诉讼调解程序简约、成本较低、便于执行的优势和人民调解信息灵、反应快、情况明的特点,力求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整合资源,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
做好不同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建立信息预警联动、人员培训联动、矛盾调处联动和工作机制联动。
在遇到重大、疑难及群体性纠纷时,在确立统一领导人员后,应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共同会诊,协力解决,形成协作合力。
强化和发挥各种调解方式的功能和作用。
对现有的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与行业调解进行合理分类分工,实现各种调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过渡和衔接,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既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必须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