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
闽建筑(2016)34号附件1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施工总承包 企业负责人
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当地劳动保 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投诉电话 0592-2277221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
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 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 的,可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 材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5-
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队
后江埭路65号
投诉电话 0592-5862900
维权提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建筑工程维权告示牌
建筑工程维权告示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建筑工程中,维权问题也经常出现。
为了保护建筑工程相关方的权益,维权告示牌作为一种有效的信息传递工具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维权告示牌的作用、内容、设计和传播等方面来探讨建筑工程维权告示牌的重要性与实施。
一、维权告示牌的作用维权告示牌是建筑工程中用于表达维权要求的一种公告牌。
它不仅能够向社会公众宣传建筑工程维权事件,还能够提醒施工方和监管部门注意维权问题。
维权告示牌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传递信息:维权告示牌作为一种有效的信息传递方式,能够告知公众建筑工程中存在的维权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关心。
2. 警示作用:维权告示牌能够提醒建筑工程相关方注意维权问题。
施工方和监管部门在看到维权告示牌后,会对该工程进行更加关注,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3. 促进解决:维权告示牌的出现可以促使各方加强沟通,推动维权问题的解决。
有时候,当施工方看到维权告示牌后,会主动与维权方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二、维权告示牌的内容维权告示牌的内容应该明确、简洁,能够准确表达维权要求。
维权告示牌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维权事件的简要概述:维权告示牌应该简要概述建筑工程中存在的维权事件,使社会公众能够迅速了解事件的要点。
2. 维权要求:维权告示牌必须明确表达维权方的要求,例如要求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要求监管部门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等。
3. 维权方的联系方式:维权告示牌上应该留下维权方的联系方式,方便有关方面与维权方进行沟通。
三、维权告示牌的设计维权告示牌的设计应该注重传达信息的清晰性和美观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字体和颜色选择:维权告示牌上使用的字体应该清晰易读,建议使用黑体或等线字体。
另外,维权告示牌的字体颜色应该与背景形成鲜明的对比,以保证信息的可读性。
2. 图片和标识:可以在维权告示牌上添加相关的图片和标识,使维权事件更加直观可见。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工资监督员或工资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凡未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且无有效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发生劳资纠纷时,由此导致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
施工企业工资管理员:联系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分包企业工资管理员: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工资监督员:联系电话:地址:。
农民工工资表、维权告示牌、汇总表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
地址: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种
工作
岗位
进场
时间
劳动者
签名
离场
时间
劳动者
签名
第页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劳务工人维权告示牌(参考规格1.2m×0.9m)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施工总承包 单位 企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劳务管理员 监理单位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当地劳动保 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维 权 提 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 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 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 的,可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 材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பைடு நூலகம்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工人维权信息告示牌(参照版)
工人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全体工人: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项目劳务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请你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劳务管理员:***联系电话:
项目生产经理:**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项目。
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参考式样
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参考式样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须知1、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且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从事劳务工,主动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及支付时间等内容。
2、注意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和具体欠薪凭证以及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和信息。
一旦遭遇施工企业(项目部)拖欠工资的情况,应直接向施工企业催讨,催讨不成,及时向工地解决欠薪领导小组反映,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的,及时向用工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讨薪要通过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职能部门投诉处理。
如果采取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结算清单、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义务须知1、解决欠薪问题,总包单位领导和项目部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成立企业工地解决欠薪问题领导小组,由双方现场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出现欠薪问题时第一时间介入处理。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总包施工单位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项目部经理联系电话劳资人员联系电话劳务公司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负责工资发放人员联系电话属地乡镇(街道办)举报投诉电话属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3、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办理月度书面工作量及工资额结算手续,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编制工资支付表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严禁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包工头”(班组长)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由此造成工资拖欠的由用工单位负责。
XXX工地企业解决欠薪领导小组组长:电话号码:副组长:电话号码:电话号码:成员:电话号码:电话号码:本工地工资发放时间及地点时间:每月日9时至17时地点:工地劳资管理办公室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监制(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电子版长(200cm宽160cm),颜色为白纸红字
某某项目施工企业
解决欠薪问题领导小组
组长: 电话号码:
副组长: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成员: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总包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资人员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一卡通负责人
联系电话
属地乡镇政府举报电话
附件1:
县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须知:
1、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且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从事劳务工,主动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
2、注意收集劳动关系证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具体欠薪凭证以及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和信息,一旦遭遇施工企业(项目部)拖欠工资的情况,应直接向施工企业催讨,催讨不成,应及时向工地解决农民工欠薪领导小组反映,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及时向用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或向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也可直接到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务工人员应当配合用工单位的"一卡通"管理工作,不得以过激的方式讨薪,不得参与劳务分包方、包工头等组织的以讨薪为名的追索工程尾款、质保金、寻求解决经济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否则将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4、严禁非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社会闲杂人员以务工人员名义组织参与各类群体性讨薪事件,一经发现,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天津市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天津市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须知Array1、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且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从事劳务工。
主动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明确工资支付标准。
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及支付时间等内容。
2、注意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和具体欠薪凭证以及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和信息。
一旦遭遇施工企业(项目部)拖欠工资的情况,应直接向施工企业催讨。
催讨不成,及时向工地解决欠薪领导小组反应,协调解决,协商未果的,及时向用工所在地行业监管部门反应或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讨薪要通过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职能部门投诉处理。
如果采取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结算清单、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天津市建筑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义务须知1、解决欠薪问题,总包单位领导和项目部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成立企业工地解决欠薪问题领导小组,由双方现场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出现欠薪问题时第一时间介入处理。
3、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办理月度书面工作量及工资额结算手续,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编制工资支付表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严禁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包工头”(班组长)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由此造成工资拖欠的由用工单位负责。
新开河调蓄池工程企业工地解决欠薪领导小组。
新版维权告示牌
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 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 的,可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 材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深圳市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 单位
监理单位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当地劳动保 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企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劳务管理员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地址维权提示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5-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在我们发布此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以下是维权告示牌的详细内容。
一、维权告示牌制作要求:1.1 设计要素:①告示牌尺寸:长宽均为120厘米×60厘米。
②背景色:红色。
③文字颜色:白色。
④告示牌内容:包括农民工的基本权益、维权途径、相关法律条款等。
1.2 文字内容:①农民工基本权益:a) 劳动合同权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权享受正常劳务合同约定的权益。
b) 休假权益:农民工有权享受正常的带薪年休假和带薪病假。
c) 工资支付权益:用人单位应按时按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擅自扣减或拖欠工资。
d) 社会保险权益:用人单位应为农民工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②维权途径:a) 协商解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b)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 法院起诉: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农民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相关法律条款:a)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b)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和带薪病假的权益。
c)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付给劳动者工资。
d)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维权告示牌的使用地点和方式:2.1 使用地点:a) 工地:告示牌应放置于工地的醒目位置,以便农民工能够方便阅读。
b) 人力资源市场:告示牌应放置在人力资源市场的窗口或牌匾下方,吸引农民工的注意。
c) 乡镇:告示牌应放置在乡镇大厅或农民工服务中心等位置,提醒农民工维权。
2.2 使用方式:a) 展示:告示牌应以清晰的方式展示,确保农民工能够清楚地读取内容。
b) 更新:告示牌的内容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c) 照片留存:应备份告示牌的照片,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相关证据。
建设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样表)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建设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
总承包单位
名 称
地 址
无欠薪项目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当地行业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诉电话
维 权 提 示
亲爱的劳务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劳务管理员反映,劳务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向无欠薪项目部工作小组组长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6.对采取非法手段追要工资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鄂托克旗乌兰镇政和园小区北区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事项
建设单位
鄂托克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您在本项目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1、您被用人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2、进入施工现场前您有权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安全知识培训。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榆林市茂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崔文耀
联系电话
专业承包企业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企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资发放公示栏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电话
住建局投诉电话
3、您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
4、当用人单位与您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欠您工资时,您可以向鄂托克旗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局、住建局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发生过激行为,任何不当过激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5、投诉时您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表、工资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身份证件等有关真实有效拖欠凭证。
建筑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民工维权告示牌一、凡招用建筑劳务的总包或分包企业,必须与建筑劳务所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劳务用工单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劳务交易分中心登记、备案。
二、外来建筑民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同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此合同一式三份,建筑民工和用工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用工单位负责交项目部备案。
三、劳务用工单位对招用的建筑劳务工,应为其交纳综合保险费。
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建筑民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另外还可以享受每人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待遇,劳务用工单位每年至少为建筑民工安排一次体检。
四、建设单位应遵守总包施工合同的约定,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五、劳务用工单位应建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和发放建筑民工“工资卡”的制度,严格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每月足额发放建筑民工工资。
六、当劳务用工单位同建筑劳务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清欠民工工资处置不力的,建筑民工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和建设主管部门或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投诉时,建筑民工应提供劳动合同和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本人姓名、籍贯等有效证明。
七、劳务用工单位应成立工会,吸纳建筑民工入会,有条件的工程项目可由总包单位牵头负责成立项目工会。
工会组织要配合劳务用工单位的党政领导,共同维护建筑民工的生存权、生产权和发展权。
八、对劳务用工合同备案的外来从业人员,工程所在地劳务市场要组织他们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证书,岗前培训证书有效期暂定一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建筑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
考勤公示栏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总承包单位
单位名称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管理员
联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工资公示栏
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维 权 提 示
亲爱的劳务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