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职业卫生管理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作业场所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合理管理和维护作业场所的卫生环境,特制定本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二、职责和义务1. 作业场所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协助作业场所负责人制定和执行职业卫生管理方案。
3. 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积极实施相关的职业卫生保护措施。
三、职业卫生管理方案1. 作业场所负责人应编制职业卫生管理方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
2. 职业卫生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3)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检测、监测和评估体系;(4)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计划;(5)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6)其他与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的内容。
四、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和管理1. 作业场所负责人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以识别和评估潜在的职业卫生危害。
2. 职业卫生风险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1)对职业卫生风险进行分类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策略;(2)优化作业场所的工艺流程,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排放;(3)采取工程措施,如通风、排风等,控制有害物质的扩散和浓度;(4)使用可靠的个人防护设备,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5)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风险管理的评估和检查。
五、职业卫生检测、监测和评估1. 作业场所负责人应确保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检测、监测和评估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2. 职业卫生检测、监测和评估应涵盖以下内容:(1)对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2)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症状和健康问题;(3)评估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1. 作业场所负责人应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计划。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篇)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作业场所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作业场所的劳动生产效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1. 作业场所负责人作业场所负责人是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职业卫生风险评价,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3)组织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及时发现职业危害因素;(4)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素质;(5)保障职业卫生防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6)及时处理职业卫生事故和职业病病例,确保及时报告和处置;(7)配合职业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作业场所负责人应当设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计划,确保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2)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3)负责职业卫生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监测工作环境,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危害因素;(5)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6)指导作业场所负责人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从业人员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是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的主体,应当积极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并按照规定执行以下职责:(1)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障个人的职业卫生安全;(2)关注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业卫生意识;(3)按照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工作;(4)发现职业危害因素或者职业病危害的隐患及时上报。
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内容1. 职业卫生风险评价作业场所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价,及时发现和评估职业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 职业卫生监测作业场所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其达标;(2)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病例;(3)定期检测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保证其正常使用。
职业卫生管理试题(满分100分)
职业卫生管理试题(满分100分)一、单选题。
(共40题,每小题1分,共计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B )起正式施行。
A、2001年10月27日;B、2002年5月1日;C、2002年5月12日。
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A )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榆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B、上岗前和在岗期间;C、在岗期间;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C )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A、以人为本,标本兼治;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C )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
A、预防、遏制;B、预防、减少;C、预防、控制。
5、《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是指:(A )。
A、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B、劳动者因接触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C、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6、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A )的各种危害。
A、职业病;B、伤亡事故;C、不利健康。
7、《职业病防治法》规定(B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A、单位职工;B、用人单位;C、劳动者。
8、(B )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各级工会组织;B、用人单位;C、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9、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C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同时审批;B、同时规划;C、同时设计。
1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B )结果。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规定
1.目的:为贯彻职业健康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防治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卫生的全面管理。
3.权责:3-1总经理室环安组3-1-1负责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确定以及定期工作环境职业卫生监测的实施;3・1・2对各课职业危害接触人员确定情况的审核;3-1-3职业健康工作环境监测结果处理对策的提出及对相关方的通报;3-1-4组织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并对实施职业危害防治教育;3・1・5负责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健康档案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体检档案的建槽及维护。
3-2人事课3-2-1签定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或以其它有效方式告知劳动者工作岗位中的职业危害情况;3-2-2接触职业危害岗位补助标准的确立及实施;3・2・3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岗前、岗中、离职体检计划的制订、实施以及体检结果对员工和相关方的通报;3-3各部各课3-3-1对本课内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进行进岗前和日常教育;3-3-2负责做好职业危害岗位的警示与告知;3-3-3负责维护本课内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3・3・3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危害事故;4.定义:4-1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它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4-2职业病:劳动者在工作或其它劳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作业内容:5-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5-1-1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
总经理室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5・1・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总经理室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总经理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昆山市安监局。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项目部经理饶文举对本项目部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安质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组长:饶文举副组长:何先瑜薛志国赵峰涛朱广君孙长江成员:孙建洪宋鹏张新张洪德康小卫熊建波何乾龙冯亚峰杨天福樊军高勇高体忠陈明忠陈友乐任亮王建华胡乐远袁振洲张小斌任辉2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2.1分管领导要掌握全线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请示报告。
2.2制定和修改经理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技安处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
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实施。
4工程部负责各项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统一调度指挥突发性泄漏、中毒等事项的应急救护工作。
5安质部负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建立及落实。
内容含第一部份:应急预案制度、现场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第二部份:化学毒物急性中毒现场急救及指挥现场;第三部份:急性职业中毒诊疗常规。
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进。
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
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6安质部负责对各个够本工段岗位的“三废治理”及达标排放的管理,对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含外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月末报技安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化学品毒性鉴定、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效果评价、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项目。
第三条凡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卫生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项目,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对从事下列项目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定:(一)化学品毒性鉴定;(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效果评价;(三)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从事下列项目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定:(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第六条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和乙级)的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承担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但下列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应当由取得甲级资质的机构承担:(一)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二)核设施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三)卫生部规定由甲级资质机构承担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七条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和乙级)的技术服务机构,同时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资质。
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不再重复申请乙级资质。
第八条从事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设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卫生规划,遵循合理配置职业卫生资源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资质审定第十条卫生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指定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办事机构)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的具体组织工作。
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职责(4篇)
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职责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中的重要角色,他们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以下是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的一些主要职责:1. 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这包括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职业卫生监测评价标准等。
2. 规划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职业卫生管理的总体规划。
这包括确定职业卫生管理的目标和任务,编制职业卫生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
3. 组织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工作: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需要组织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工作,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
他们需要对工作场所的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人因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并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卫生问题。
4. 编制职业卫生管理方案: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需要根据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的结果,编制职业卫生管理方案。
这包括制定职业卫生防治措施、设备设施的改造与更新计划等,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5. 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需要组织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他们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并进行效果评估,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6. 监督职业卫生行为规范的执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需要监督员工的职业卫生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他们需要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职业卫生规定的行为。
7. 参与职业卫生事故调查和处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需要参与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他们需要对职业卫生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 组织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需要组织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卫生管理制度15篇
卫生管理制度15篇卫生管理制度1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地面应防水、防滑、具有肯定坡度。
3.烹调加工人员必需携带健康证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
4.烹调加工人员必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5.烹制前,必需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败变质等可能影响同学健康的食品。
6.熟制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一般不超过2小时。
剩余食品必需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未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7.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半成品、原材料分开存放。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全部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需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9.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适时洗净消毒。
工作结束后,适时清理台面、地面,调料瓶加盖放置。
10.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
11.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情形,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卫生管理制度2为加强本店管理、明确责任,实现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1.工作时间,A班10:0019:00,B班14:00—23:00(全部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店进行交接),中心闲时30分钟左右(不能超过40分钟)就餐时间。
2.全部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能迟到,不能早退,不能旷工。
迟到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迟到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计算,直接旷工按旷工三天计算。
早退同理。
(若须请假,请与其它人员换班,的确请假,扣除请假时间相等工资,事假提前1天以上请假)二、保密制度1.本店全部奶茶配方等商业资料,不得拍照,复印,抄写等任何形式擅自保管,不得私自携带离开,不得供给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5职业卫生办公室职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职业卫生办公室职责1.在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直接领导和县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2.编制、补充、修订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编制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4.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卫生档案。
5.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发放等工作,并参加验收。
6.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8.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9.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安排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行政管理部为职业安全卫生日常管理机构。
一、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孔元副组长:马芝洪、杨大庆、苏恒湖、罗美娟、马思源成员:田洪笑、崔峰、孟凡华、吴兴海、陈磊、崔正义、赵新房、陈春平、孙跃东、巩艳波、孙芳栋、夏红波、张公学、王爱民、荆波、赵翠华、张德华三、职责(一)职业安全卫生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审定职业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二)行政管理部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邹平县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完整版)职业卫生管理试题
1、《职业病防治法》于( B )起正式施行。
A、2001年11月1日;B、2002年5月1日;C、2002年5月12日。
2、用人单位应当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 B )和中文警示说明.A、公告栏;B、警示标识;C、安全标语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
A、防尘口罩也能用于防毒B、防毒面具也可以用于防尘C、当颗粒物有挥发性时,如喷漆产生漆雾,必须选防尘防毒组合防护4、一旦发现有人晕倒在有限或密闭容器内,下面最适合的急救方法是( C ).A、第一时间跳下去,把中毒者背上来B、腰间系上绳子,第一时间跳下去,把中毒者拉上来C、佩戴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施救5、职业病指( B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D、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6、我国《职业病目录》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了( C )种法定尘肺。
A、11B、25C、137、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向( B )方向疏散。
A、下风B、上风C、顺风D、原地8、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每天在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限值为( C )dBAA、115B、75C、859、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应迅速戴上适合的( A )A、防毒面具B、眼镜C、手套D、口罩10、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C )。
A、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D、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11、《职业病目录》规定,职业病有( B )类。
A、九B、十C、十一D、十二12、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 C )本人的健康档案.A、有权索取B、无权索取C、有权要求复印D、无权要求复印13、生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中较少见的是( B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0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含义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
在实际的管理当中我们发现,当团队在十个人左右的时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个有能力、有魅力的领导者就可以玩的风生水起。
但是当团队到几十个人、上百人的时候,靠的就是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才能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一、各部门在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职工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____有限公司____年__月__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关于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职工卫生和职业病的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保护员工自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的本规定。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1 目的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做好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2 范围适用于河南河阳石化有限公司作业活动的职业卫生管理。
3职责3.1 安全环保处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3.1.2 负责协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和申报,并对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作业场所劳动保护监督工作。
3.1.3 负责对危及员工健康的职业卫生隐患提出治理建议并跟踪落实。
3.1.4 负责防暑降温费的管理。
3.1.5 负责制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
3.1.6 负责实施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3.1.7 负责气防器材的监督管理和协助消防队员中毒现场的救援工作。
3.1.8 负责现场急救药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3.1.9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现场急救用品的发放工作。
3.2技术部负责按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组织生产;负责重大职业卫生隐患治理项目方案论证、立项和委托设计工作。
3.3设备部负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维修工作,负责新建、技改、检维修项目中有关放射作业防护方案及措施的落实。
3.4综合办负责新入厂员工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负责员工职业禁忌症、法定职业病人的安置工作;负责员工健康疗养管理工作。
3.5供应部负责现场急救用品的采购。
3.6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具体实施个体防护和治理措施。
4 工作程序4.1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与危害评价4.1.1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安全环保处和生产单位对生产使用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种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和监测,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毒物、噪声、粉尘、电离辐射、酸碱、高温等,并核实在作业场所作业的员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
4.1.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安全环保处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调查结果,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依据《职业卫生管理技术规范》设置相应的监测点,并将评价结果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形式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
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二、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三、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五、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六、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七、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八、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九、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____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十、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
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各单位应当制定本制度。
2、职业病是指单位的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5、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6、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7、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员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8、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9、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卫生管理是致力于培养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了解卫生事业发展基本趋势和医学科学基本规律,具有较广泛的医学社会学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及卫生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卫生事业的高级人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
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责管理责任。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范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四、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八、总结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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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和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管理第八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
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在安全环保局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企业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第十条在将医疗卫生机构交地方的过程中,企业现有的职业病防治专职技术服务机构应予以保留。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臵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保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第十四条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维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臵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五条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严重发生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作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第二十二条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三条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隐患限期整改责任制》执行,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第二十四条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六条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
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工作。
第二十八条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构,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第三十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档案内容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三十一条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二条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条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
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
定期对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检测评估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十七条企业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三十八条企业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臵,设臵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第三十九条企业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臵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臵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条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准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材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第四十一条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
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装臵,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装臵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臵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第四十二条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三条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第四十四条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
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第四十五条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臵、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管理第四十七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第四十八条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等报告。
第四十九条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
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