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村委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村委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保管制度1、凡是村民委员会工作中形成的,对工作有参考价值的,及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报表、图像等资料都应收集归档。
2、村级档案按年度和保管期限、类别、保密程度进行收集整理,在工作中随时收集,并于每年的12月底前进行分类整理,村级档案的分类大纲按照党群类、政务类,财务类,基础设施建设类等进行分类。
3、村级档案收集整理后,编制好卷内目录于次年的1 月底前立卷,既装订完毕形成卷宗并存入村委会档案室。
同时,村文书要编制好案卷目录,以便档案的查找利用。
4、档案要有专柜保管,专人负责,要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虫害等措施,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如有破损褪色、霉变要及时处理和修复,确保档案安全。
5、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坚持办理借阅手续。
发现档案逾期未归还的要及时催还追回,发现被盗和丢失档案,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6、要珍惜爱护档案,调卷时注意轻拿轻放,尽量减小对档案的机械磨损。
7、档案人员调整时要做好交接工作,办好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
8、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和保密时限已满的档案要及时鉴定,进行销毁。
9、村级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由村文书负责。
二、档案借阅利用制度1、凡借阅档案、资料者,均须进行登记。
外单位查阅档案者应持有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查阅。
2、档案一般不外借,确需借出利用,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但必须按期归还。
3、查、借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准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并注意烟熏、水渍,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无损。
4、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和对外公布档案材料内容。
三、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保密法》、《档案法》和《保密守则》等有关规定,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2、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摘抄或传播具有内部和秘密性质的档案材料或内容。
3、档案利用者不得私自抄录和复制档案,更不能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4、涉密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为工作需要借用,必须办理借阅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不得在公共场所、家属、亲友面前谈论档案中的机密内容,不得携带档案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2篇)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根据《____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利用和保护档案,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凡利用本村形成的档案人员,须持本人____等有效证件,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经村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利用者需全文摘抄、复印或拍摄的须逐项进行登记,经村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利用。
三、档案查阅利用者不得带走、涂改、增删、勾画、损毁档案,违者按有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格档案利用注销,写明归还日期和时间,杜绝档案利用的模糊现象,真正做到职者责清。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在村级组织中建立起来的一套规范、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用于管理和保护村级档案。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组织机构: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的管理部门,建立档案管理机构,确定工作职责和权限。
同时,可以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负责行使档案管理方面的职权。
2. 档案编制:制定档案编制制度,确定档案的种类、命名规则、编制方法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采集与整理:明确档案采集的范围和方法,并制定档案整理工作计划。
档案采集和整理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包括登记、排序、分类、装订、编号等环节。
4. 档案保管与利用: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管期限、条件和要求。
档案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保存。
同时,制定档案利用制度,规定档案的开放范围、条件和程序。
5. 档案借阅与查询:制定档案借阅和查询制度,明确借阅和查询的条件和程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6. 档案鉴定与审定:建立档案鉴定和审定制度,明确鉴定和审定的程序和标准。
对档案进行鉴定和审定,可以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7. 档案保密与安全:制定档案保密和安全制度,明确档案保密的范围和标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8. 档案销毁与移交:规定档案销毁和移交的条件和程序,对不需要保留的档案进行及时销毁,对需要移交的档案进行移交。
《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_办法_
《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于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xx年8月6日通过,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发挥档案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的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的经费。
第四条省、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的政府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档案事业依法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乡、民族乡、镇人民的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省、市、县、自治县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地方国家档案馆。
地方国家档案馆包括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
综合档案馆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多种门类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其业务范围由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综合档案馆的设置,由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的政府批准。
专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永久保管某一专门领域或者某种特殊载体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其业务范围由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专业主管部门规定。
专门档案馆的设置,由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的政府批准。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置单位档案馆。
单位档案馆的设置,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省人民的政府所属部门的档案机构可以制订本系统专业档案工作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报经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
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海南省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维护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海南省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编制、评审和实施档案工作的其他组织。
第三条海南省档案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和标准实施档案管理。
二、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保护安全:加强档案资源的保护和安全管理,防止档案损毁、丢失和滥用等问题的发生。
四、服务利用: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复制和利用服务,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第四条海南省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健全机构: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分类管理:对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管理,保证档案整理、保管、利用的顺利进行。
三、有效利用:根据需要,开展档案数字化转化和信息化利用工作。
四、定期检查:对各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档案的采集和登记第五条档案的采集应按照档案材料的特点和来源进行,包括以下环节:一、机构档案的采集: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定期向档案管理机构提交档案材料。
二、个人档案的采集: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录用人员或者聘任人员时,应按规定采集有关个人档案材料。
三、社会机构档案的采集:对涉及重要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档案材料,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采集。
第六条档案的登记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的名称、编号和年度:对每份档案材料进行编号和标识,确保档案管理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二、档案的采集单位和时间:记录档案材料的采集单位和时间,便于追溯档案的来源和流动。
三、档案的内容和形式:对档案材料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简要描述,方便档案利用时的查找和辨识。
村委档案管理制度
村委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村委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村委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村委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村委档案信息化管理能力;2.保证村委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档案丢失、损坏、篡改或泄露;3.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障村委工作的连续性和延续性;4.倡导村委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档案管理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村委办公室、各部门、各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2.包括村委公文档案、会议文件、人事档案等各类档案;3.村民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和平委员会等机构的档案管理也适用本制度。
四、档案管理职责1.村委主任是村委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档案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2.村委办公室负责具体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存储、借阅和销毁等方面;3.各部门、各组织负责本部门、本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村委要求定期报送档案整理和清查工作;4.村委内设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协助办公室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各部门、各组织的档案管理。
五、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的收集:村委各部门、各组织应按照规定,定期将文件、资料等纸质档案归集整理,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2.档案的整理:办公室应按照工作流程和规定,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制定档案检索索引;3.档案的存储:办公室应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室,对档案进行有序存放,严禁私自带离档案室;4.档案的借阅:办公室应设定档案借阅规定,按照程序审核和登记借阅请求;5.档案的销毁:办公室应设定档案销毁程序,对已到期、无用、过时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档案不被滞留。
六、档案管理制度执行1.村委办公室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2.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3.对档案管理工作效果进行定期评比,表彰先进,激励干部职工;4.对档案管理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认真核查;七、附则本制度由村委主任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村级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村级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引言
村级档案管理是确保村庄信息记录完整、准确并易于查阅的重要工作。
为了规
范村级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一、档案管理范围
1.村级档案管理范围包括村务管理档案、人事档案、经济档案、建设档
案、文化档案等各类与村庄相关的档案资料。
2.档案管理单位为村委会,具体工作由村委会牵头负责,相关工作人员
协助完成。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档案应根据内容进行分类,分门别类归档,确保档案资料清晰明了。
2.档案应按照文件号、档案题名、整理日期等标准进行归档,保证档案
检索准确便捷。
三、档案保管与借阅
1.档案室应设置专门保管档案的空间,保持通风干燥并定期清理整理,
确保档案安全保存。
2.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登记表,限定借阅时长,并保证档案完整归还。
四、档案销毁与转移
1.档案保管期满或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同时填写销毁备案表。
2.档案转移应明确转移原因和接收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确保档案转
移过程规范有序。
五、档案安全与保密
1.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相关法规,履行保密责任,严禁泄
露档案内容。
2.档案室应安装防火、防水、防盗设施,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档案安全可靠。
结语
本细则是村级档案管理工作的操作指南,希望通过这些规范措施,提高村级档
案管理质量,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居委会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原则:社区居委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决议、报告等文书档案;(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活动、服务社区居民的相关资料;(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上级机关、兄弟单位、社区居民的往来文件、信函、电话记录等;(四)社区居民委员会购置、维修、报废的资产档案;(五)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换届等相关档案;(六)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个人档案;(七)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分类:按照档案的内容、形式、时间等特征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检索性;(二)档案编号: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检索;(三)档案归档:按照档案的类别、时间、重要程度等要求,将档案及时归档;(四)档案装订:按照档案的规格、要求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五)档案目录编制:编制档案目录,详细记录档案的内容、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存放: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尘、防盗的专用档案室;(二)档案存放条件:档案室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档案霉变、虫蛀、老化;(三)档案查阅:档案查阅应严格登记,不得擅自借出;(四)档案修复:对损坏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利用性。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更多的重要资料被记录和固定了下来。
村委会档案也不例外,准确记录了村子的发展历程和政策执行情况。
如何高效地管理村委会档案,已经成为所有村子普遍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从创建与维护、档案存储、档案的更新、观察到档案开放等方面来详细阐述,希望能有所帮助。
一、档案创建与维护村委会档案最初的创建过程中,需要确定文件的命名规则和文件的分类细节,需要使用一种标准格式来命名档案。
因此,为了方便执行管理工作的啊规范性和统一性,村委会应该在每个档案文件中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
保留档案的年度缩写(例如,2005年缩写为“05” 等等)和档案类型并以各自的编号等。
另外,村委会还需要建立档案维护制度。
建立村委会文书专管员,负责每日更新新的档案记录。
要求负责文书专管员对各类档案需要查验核实,一旦发现错误及时修正,做到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档案存储在保存村委会的档案文件时,应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来存储分类。
重要的村委会档案文件应当和其背景转交送到县级档案馆加以封存,以提高档案长期保存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村委会本身的限制条件下,无法建立专门的档案室。
因此,应该将档案文件存储在封闭卡几的房间内,避免紫外线和湿气等对档案资料的影响。
同时还应制定档案借阅制度,由编排员负责档案的借阅记录与管理,并进行检查复核,做到村委会档案的管理有序和高效。
三、档案的更新村委会档案的更新应该根据时间为标准,对新的档案材料及时更新。
同样,重要的事项也应该撰写好的司法文件,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进行比较和了解。
同时,还应该在处理任何高级别的文件时注意重要文件、重要附件的及时更新。
四、档案开放为保证民主和透明度,村委会档案文件应是对任何希望阅读档案文件的人开放的。
在保护个人隐私的情况下,让公众可以了解到村委会的决策过程和村庄发展的历史记录。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是完备性、准确性和透明性的保证,希望村委会可以认真落实和执行该管理制度,来协助村子发展工作和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是保障政府工作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也是信息化管理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档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村委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档案管理目的、管理职责、流程与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档案管理目的村委会档案管理的目的是规范、集中、高效地管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用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服务质量。
通过档案管理,村委会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务公开,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二、管理职责1. 村委会领导班子:负责制定和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并落实相应责任人及其职责;2. 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档案的登记、整理、归档、借阅等;3. 各部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 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做到信息的及时录入和更新。
三、流程与要求1. 档案的登记和整理档案管理责任人应按照规定,对村级档案进行登记和整理。
首先,对档案进行分类,明确档案的种类和重要性等级。
其次,编制档案登记册,对每个档案进行编号、名称、文号、日期等信息的录入。
最后,进行档案整理,包括清理、挑拣、分类和装订等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2. 档案的归档和借阅档案管理责任人应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的要求,将档案进行归档并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中。
归档时,应注明档案的存放位置和编号,并制作档案目录和索引,方便后续的档案查询和利用。
当他人需要借阅档案时,必须经过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借阅,同时需要记录借阅信息和期限。
3. 档案的保管和传送档案管理责任人要定期检查档案室的环境和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干燥。
同时,对于涉密档案,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加密保管,并严禁外传。
而当档案需要传送给上级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传送,并制作相应的传送单和收据。
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干部、职工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档案保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范围第三条镇街统一保管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档案,对辞职、离任、辞退等村干部档案应严密包封,加盖镇街党(工)委印章,退予本人保管。
第三章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和归档第四条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着重收集反映村(社区)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材料。
收集归档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履历材料:包括村(社区)干部履历表及其他属于履历性质的材料。
(二)考核鉴定、审计材料:包括各类考核登记表、个人年度总结、民主评议综合材料、组织鉴定、考察材料、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等。
(三)学历、培训、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最高学历学籍材料或有关学籍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参加各类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四)加入党团材料:包括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政审材料等相关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五)奖励、处分材料:乡级及以上各种表彰、奖励的登记表或文件、证书复印件等;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所受的处分材料、诫勉材料,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材料,其他处分和撤销处分的材料。
(六)任免、工资待遇、各种代表登记表材料:包括入伍登记表、退伍证书复印件、任免表或任免文件包括(村<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复印件)、聘用证书、工资报酬、区级及以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
(七)其他材料:包括本人户口薄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廉政材料、诚信资料及其他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材料等。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一、概述村级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村级档案,保障村级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推动基层工作的开展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村级档案是反映村委会工作、决策及履行职责的重要文书资料,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基层群众、促进村民自治具有重要意义。
二、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档案的来源村级档案的来源主要包括村民大会决议、村委会文件、村委会工作台账、村委会会议记录、村委会发文、接收和发放公文、重大事项登记等。
2.档案的收集村委会负责收集和整理村级档案。
各工作组或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本组或本部门的相关档案,然后上交村委会进行归档。
3.档案的整理收集到的档案要进行整理,按照时间顺序和文件类别进行分类归档。
对于已经整理完毕的档案,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档案的存储和保管1.档案的存储村级档案统一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库或档案室中,仅允许有关人员进入档案库或档案室,并严格按照档案的分类、日期和编号进行摆放。
2.档案的保管村级档案的保管人员要保证档案的安全,预防档案的丢失、损坏或泄露。
在档案库或档案室设置了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
3.档案的借阅和查阅档案保管人员要负责登记、管理和借阅村级档案,借阅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和事由,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档案。
对于某些秘密档案,必须经过相关程序才能借阅。
四、档案的销毁和保密1.档案的销毁村级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正式程序,并由相关领导签字批准。
销毁村级档案时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不可再复原性,可以采用文件破碎、焚烧或加密等方式进行销毁。
2.档案的保密村级档案的保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档案,要采取密码保护或加密存储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五、档案的利用1.档案的利用村级档案是丰富历史知识和宝贵资源,可以用于宣传村级文化、研究历史问题、了解村委会工作等。
村委会可以根据需要将相关档案提供给研究机构、学术界或社会公众。
村队档案管理制度
村队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村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1. 档案管理应坚持法律法规为准、按照规范操作、实事求是、保密、共享的原则。
2. 档案管理应强化档案利用,服务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为村民提供档案查询、复印等服务。
3. 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安全保护机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 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会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三、责任部门和人员1. 村委会是档案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村委会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包括档案的整理、分类、归档、盘点等工作。
四、档案管理工作内容1. 档案管理工作应根据不同类别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阅和管理。
2. 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对外出借档案资料需进行登记备案,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 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档案资料应妥善保存,避免损毁和丢失。
4. 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销毁制度,根据法定要求对无用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五、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1. 档案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法规,保护档案资料安全性。
2. 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资料的权限管理制度,合理分配档案访问权限,确保档案的安全使用。
3. 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档案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档案泄露。
六、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1. 档案管理工作应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便于档案查询和管理。
2. 档案管理工作应加强电子档案的安全保护,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七、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管理评估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居委会使用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居委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
2. 居委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合同等。
3. 居委会组织各类活动、会议的记录、照片、总结等。
4. 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个人档案、工作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居委会主任负责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检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责,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检索性。
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至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档案保管:采取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等措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5. 档案借阅: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6. 档案销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五、档案利用1. 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开展工作时,可根据需要查阅相关档案。
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可查阅与本人或单位有关的档案。
3. 查阅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档案内容。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居委会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居委会将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
(完整版)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村级档案管理,服务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档案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在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村级档案工作主要包括村级组织对村级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工作.第四条村级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安全方便的原则。
村级组织应将档案工作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事项,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健全机制、保障经费,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规范和安全.第五条村级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
有条件的村应当设立专用档案柜和档案库房集中管理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并经过一定的档案业务培训.第七条村级组织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当按照要求规范整理后归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的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八条村级档案一般包括文书、基建项目、设施设备、会计、音像、实物等类别。
各类文件材料整理方法和归档时间如下:(一)文书类应当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或者《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的要求进行整理,于次年上半年归档。
(二)基建项目类应当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并参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三)设施设备类应当在开箱验收后即时归档,使用维修记录等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进行收集管理。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三府办[2013]160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三府办〔2013〕160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4日三亚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为了建设覆盖人民群众、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档案资源体系,做好完整保存和有效地利用档案服务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市档案馆是负责收集和保管全市档案资料的综合性档案馆,是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民众利用档案资料的中心。
第二条市档案馆收集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根据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保管的原则,将市直属机关形成的具有工作查考、科学研究和历史凭证作用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进馆,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档案资源体系。
第三条市档案馆依法接收档案的范围:(一)中共三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等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和直属临时性单位,各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所形成的档案;(二)市总工会、共青团三亚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形成的档案;(三)市各民主党派机构形成的档案;(四)已经撤销的三亚市委、市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形成的档案;(五)市人民政府派出单位形成的档案;(六)能够反映本市企业、事业发展面貌,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工厂(包括:已破产的国有企业)、医院、学校、文艺团体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专业户、个体户形成的档案;(七)属于本市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和在本市的中央、省属单位形成的反映地方某项事业或建设的可移交的档案;(八)中央、省主要负责人在本市活动所形成的重要档案;(九)在本级人事管理权限内的被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人物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十)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和知名人士死亡后的人事档案。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城乡融合的深入,农村社会各方面也在逐步发展,其中村委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村委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逐渐增多,因此,村委会日常事务的各种文件和档案也在迅速增多。
为了保证村委会的顺利运行和良好服务,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概述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是指村委会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区域内的各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公共事务的档案材料进行保存、整理、利用和保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村委会必须将所有的政治、民生、经济、文化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档案及材料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各类文件的备案、审批、批复及记录工作,对村民群众发出的各项诉求和意见建议都进行档案登记保存,积极收集、收编和创新村和业委会制度建设的经验及相关材料,及时编印新的会议材料供市民查阅,从而将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这需要依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订并完善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二、村委会档案管理的目的村委会档案管理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维护国家机关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保留和传承中华文明,加强社会文化建设。
(3)回顾和评价历史经验和教训,指导工作。
(4) 便于科学决策,推动村委会和业委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5) 支持司法对公共利益决策的监督和审查,支持国家对权力的监督和审查。
(6) 支持政府、企业和个人问题的处理。
三、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1.档案的保存:对机构不再使用而同功能的档案要按规定维护原有的档案性质,保证档案的可读性;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要按照相应规定处理。
2.档案的整理:对村委会已经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分类,便于后续查询和处理。
3.档案的利用:对已经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要积极加以利用,应用于村委会和业委会制度建设、决策过程中。
4.档案的安全保密:对重要档案材料应当进行保密和妥善保存,以避免泄露重要信息影响村锁业委会的工作。
四、村委会档案管理的实践建立档案管理部门:通过建立专门的人员和机构来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对于村委会来说尤为关键。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村委会的运作效率、村民利益以及社会治理的规范性。
本文将从档案管理的意义、档案管理制度的构建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等方面,对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首先,档案管理对于村委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承担着为村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发展等多项职责。
而这些职责的执行都需要大量的数据和信息支持,而档案正是保存和管理这些数据和信息的重要工具。
村委会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确保重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从而为村委会的各项工作提供核心的支持。
其次,构建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村委会档案管理有效性的关键。
档案管理制度应明确档案的收集标准、分类、归档流程以及档案保密制度等,确保档案的科学管理和使用。
首先是收集标准,村委会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需求,制定明确的文件收集标准,保证收集的文件对于村委会工作有实质性的意义。
其次是分类和归档流程,村委会应建立科学的档案分类体系,并制定详细的归档流程,确保文件能够被快速准确地检索和获取。
再次是档案保密制度,村委会应加强对档案的保密管理,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也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要加强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
村委会应成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该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管理设施,能够有效地保障档案管理的顺利进行。
其次,要完善档案管理流程。
村委会应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流程,并加强对流程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文件的及时归档和准确检索。
此外,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在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中,还需要注重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村委会档案管理工作也应与时俱进。
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档案管理系统,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便于村委会人员进行档案的查询和利用。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逐渐成为村民自治的基本组织形式。
合理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不仅有助于村委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更有助于实现村民自治的目标。
本文将探讨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途径,以及如何向村民宣传档案管理系统的基本知识。
首先,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村委会是农村居民自治的重要组织形式,其职责主要包括村务管理、农村发展规划、行政协商等事项。
这些事项的有效运行需要大量的资料和信息的支撑。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保证这些资料和信息的保存、整理和利用,有助于村民参与村务决策、监督和协商的过程。
而没有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工作容易混乱、信息无法得到有效利用,从而影响村委会的工作效率和村民自治的水平。
然而,目前我们在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够到位。
由于村委会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档案管理工作存在诸多漏洞和问题。
其次是档案管理技术手段相对落后。
许多村委会的档案信息还停留在纸质档案时代,缺乏现代信息化手段的支持,无法满足信息查询、检索和共享的需求。
再次是档案信息的不完整和失实。
一些村委会档案信息不及时更新,容易造成信息的缺失和错误,给村民自治造成困扰。
最后是村民对档案管理制度了解程度不深,缺乏对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限制了他们有效参与村委会事务的能力。
为了改进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是提高村委会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和专业素质。
通过培训和教育,加强他们对档案管理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水平。
其次是引进现代信息化手段,推动村委会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建立电子档案库和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信息的整理、存储和利用效率。
再次是加强档案信息的完善和更新工作。
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村民的档案管理宣传教育。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摘要: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在乡村组织中建立和实施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用于保护和管理相关的行政、经济、社会和文化档案。
本文将探讨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档案分类与整理、档案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1. 引言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村民权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势在必行。
2.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和管理相关档案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档案是村民及其他组织权益的重要证据,可以通过档案来维护和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档案是村委会行使职权的依据,有助于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此外,档案还为后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和经验教训,有助于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以及指导未来的发展。
3. 档案分类与整理村委会档案的分类与整理是档案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档案应根据材料的性质、用途和保存期限进行分类,例如行政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
同时,还需要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性。
4. 档案保护与利用档案的保护与利用是村委会档案管理的核心任务。
首先,需要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或滥用。
例如,可以建立密集架、防潮防火设施等。
其次,档案应及时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库,方便存储和检索。
此外,还可以通过合理的档案利用,挖掘档案中的信息资源,为村委会的决策和工作提供支持。
5. 档案管理的责任与培训档案管理涉及到村委会全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村委会应当设立档案管理的专门机构或岗位,明确责任分工。
同时,也需要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水平和意识。
6. 写在最后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村民权益、提高决策科学性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正确分类与整理、有效保护与利用,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为村民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村委会综合档案室归档制度
村委会综合档案室归档制度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按照《村委会文件材料基本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中所规定的文件材料,以及本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归档时间:1.即时行文即时归档,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要及时交一份到村档案室;2.各种凡没有形成电子文件的材料(如会议记录等)在次年三月底交村档案室3.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文件材料应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交村档案室;4.干部应在第二年第一季度清理自身保管和产生的文件材料交村档案室,村档案室应于三月底前收集完毕。
归档份数:一般文件归一份原件;重要的文件归两份原件,一份作档案保存,一份作文件汇编。
归档要求: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
已破损的文件应予托裱、修复,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2.凡文件尺寸大于A4纸规格的,可进行折叠,但注意减少折叠次数,折痕处应尽量位于文件、图表字迹之外;小于16开纸规格的要托裱。
3、根据《村委会文件材料基本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划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
4、归档文件整理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5、归档文件按件装订(永久、长期保管的要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使用的装订,包括棉线、不锈钢钉等,短期保管的装订材料不作统一要求),各种编号规范标准,题名准确,打印书写清晰工整。
二、基建档案:归档范围:见《村级文件材料基本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每一项基建工程分成前期准备、设计、施工、竣工、使用维护等五个阶段文件进行立卷归档。
归档时间:1.项目完工3个月内移交全部档案资料,最迟不能超过6个月。
2.跨年度的大项目,可分阶段归档。
归档份数:一套完整的原件(如要移交相关业务部门的需要多套)。
归档要求:1.凡是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都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按工程项目分别组卷,卷内文件要进行系统排列、编号和编目,并按297mm×210mm的规格折叠成统一的幅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亚市村委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txt为什么我们在讲故事的时候总要加上从前?开了一夏的花,终落得粉身碎骨,却还笑着说意义。
三亚市村委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2010年09月17日 17时10分 51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机关事务
“村委会”
“档案管理”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村委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府[2010]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村委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0年8月19日五届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三亚市村委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委会档案的规范化管理,防止村级档案史料毁失,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海南省行政村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村委会档案,是指村委会在其政治、经济、文教卫生、科学技术及村民重大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集体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市、镇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各村委会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村委会档案以村为单位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村级档案工作应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由村文书具体负责收集管理本村各类档案,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村文书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档案业务知识培训。
第二章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村委会应当建立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制度,凡是反映本村工作、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交给村文书集中整理,归档保存,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七条村委会所形成的全部档案作为一个全宗管理。
全宗名称由镇和村委会名称组成。
各村的全宗号由市档案管理机构确定。
第八条文书档案按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整理,于次年六月底前完成归档任务,归档范围为:
(一)村级组织建设: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在换届选举、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组织活动、工作请示、报告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组织名册、人员登记表等。
(二)村民自治:村民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文件材料;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村级事务管理: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村委会基本情况、农民家庭情况调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社会保障、人口统计、户籍管理、村务公开、优抚救济、民事调解、防疫、抗灾救灾、老龄、低保、五保、退耕还林、征地拆迁、农民就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村委会事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村级资产债务管理:村委会财务会计材料;村集体土地征用、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土地、房屋、山林、池塘、滩涂、渔港码头等集体资源分配承包合同、方案、台帐、表册等资料;村集体资产、债务、权益分配等材料;村债务清理化解、农村合作基金等材料。
(五)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村农业生产规划、实施方案;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林业、畜牧、水产品统计;农产品生产、销售活动;林牧渔种养殖业、产业经营;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农业科技等材料。
(六)基础设施建设:村级道路、电视、水库、池塘、渔港码头等公用设施和大型工程建设文件材料;农业生产发展重点工程项目文件材料;中心村集体规划和村级学校、卫生站、办公楼等村委会集体房屋建设文件材料;村容整治、文明生态村建设文件材料等。
(七)村办企业事业单位管理:村办集体企业文件材料、企业利润上缴分配等文件材料;村级幼儿园、学校等机构管理文件材料。
(八)村级文化建设:村委会文化活动设施设备材料;村级图书、资料、信息、网络等文化资源建设材料;文明村组、文明家庭建设材料;村级文艺团体、民间艺人、民俗民乐、地方戏曲或曲艺资料;村规民约;家谱族谱;村委会组织重大文化活动;农村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护与开发文件材料等。
(九)村级历史沿革:村行政区划调整、名称变更、撤并文件材料;村历史沿革、大事记、村史材料;村历史名人、文化名人、历任领导人文件材料;村重要史实、重大事件记录材料。
(十)上级机关文件:上级机关对本村制发的文件材料;需要本村执行的普发性文件材料。
第九条电子声像实物档案按载体形式分别整理保存,归档范围为:
(一)村委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等方面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二)农业生产科技信息活动中形成的电子光盘、移动硬盘等。
(三)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证书、印章等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等。
第十条归档文件材料应遵循各自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由市档案局另行制定。
第三章保管与利用
第十一条村委会应加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备的档案装具,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二条村委会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镇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第十三条村委会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鉴定、销毁、利用、登记等各项制度。
第十四条工农业生产中属于保密和控制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名优特产品生产配方等档案,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和泄露其内容。
第十五条鼓励村民将个人珍藏的历代各种史志、圣旨、诏书、嘉奖令、家史、家谱、族谱及国家领导人和著名人物的手迹、手搞、信札、日记、照片等档案资料,向市档案馆、镇综合档案室捐赠或寄存。
第十六条村委会档案的提供利用,要以维护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利益为原则,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满足本村村民对档案信息的需求。
第十七条村民捐赠或寄存的档案资料,捐赠或寄存者可优先无偿利用。
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村民个人寄存的档案资料,须经寄存者同意。
第十八条村委会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档案鉴定工作,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负责,对经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报镇政府批准后,由2名以上人员监销。
第十九条档案人员(村文书)工作变动时,应在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监督下,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对执行本规定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档案局或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档案管理和提供利用做出贡献的;
(二)重要或珍贵的档案资料捐赠给国家或集体的;
(三)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一条村委会要防止档案损毁丢失,严禁出卖、涂改、伪造档案。
对发生上述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市档案局查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城镇居民委员会的档案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在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