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管理条例解读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号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正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一九八九年十月十三日国务院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李鹏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
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四条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第五条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
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管辖第七条成立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向民政部申请登记。
成立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向其办事机构所在地相应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成立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向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第八条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负责日常管理。
登记管理机关与其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可以委托该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章成立登记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过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最新社会团体管理法规解读
最新社会团体管理法规解读一、概述为了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保障社会团体合法权益,规范社会团体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制定了最新的《社会团体管理法规》。
本法规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原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主要变化和解读1. 管理体制变化《管理办法》明确了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职责,强化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
解读这意味着民政部门将承担更重要的角色,在管理社会团体方面拥有更大的权力。
同时,其他相关部门也将协助民政部门进行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确保法规的落实。
2. 登记和备案变化《管理办法》调整了社会团体的登记和备案程序,对社会团体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解读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供更明确的信息,包括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等。
这将有助于确保社会团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监管措施变化《管理办法》增加了对违反法规的社会团体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解读这意味着对违反法规的社会团体将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有助于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同时遏制违规行为。
4. 保障权益变化《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为社会团体提供了更多保障。
解读这表明社会团体在合法权益方面将得到更多的保护,有利于社会团体的发展和活动。
三、结语最新的《社会团体管理法规》的实施,旨在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规范其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
这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促进我国社会团体的发展。
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解读与评析
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解读与评析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国家出台了《社会组织管理条例》。
本文将对条例进行解读与评析。
一、条例的背景和意义《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该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社会建设、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社会组织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设立条件、变更和终止程序、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
其中,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了规定:1.管理体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了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协同管理的体制机制。
2.设立条件:规定了社会组织的设立条件,包括名称、宗旨、业务范围、成员、资产等方面。
3.变更和终止程序:规定了社会组织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确保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转。
4.监管措施:明确了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措施,包括年检、评估、监督等,确保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
5.法律责任:规定了社会组织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撤销登记等。
三、条例的评析《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说,该条例的优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了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协同管理的体制机制,有利于加强社会组织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
2.规定了社会组织的设立条件、变更和终止程序,有利于规范社会组织的设立、运转和退出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3.明确了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措施,包括年检、评估、监督等,有利于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
4.规定了社会组织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法律约束,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然而,该条例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对于社会组织的分类标准不够明确,对于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的监管措施缺乏差异化和针对性等。
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解读
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解读社会组织管理条例是指对社会组织活动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
社会组织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关注点主要是社会公益,以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为目标。
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规范社会组织的运作、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保障社会组织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的相关要点进行解读。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问题和民生需求日益增加。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社会问题、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推动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应运而生。
二、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的目的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和谐社会。
具体目标包括:1. 促进社会组织的自治和自律,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2. 规范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活动范围及行为准则,维护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3.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协作与合作;4. 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与评估,提高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形象。
三、社会组织的分类根据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可分为以下几类:1. 民间非企业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宗教团体等;2.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工会、团组织等;3. 农民专业合作社:指由农民自愿组成的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要活动的社会组织;4. 社区社会组织:指由社区居民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四、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督,社会组织需要进行注册登记。
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对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流程、要求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主要包括:1. 注册登记的依据和原则;2. 注册登记的申请材料和手续;3. 注册登记的流程和时限;4. 注册登记的审批机关和责任部门。
五、社会组织的运作和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对社会组织的运作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要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要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规范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是社会团体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以下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要点。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和范围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自主管理、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这些组织可以提供有益的社会服务,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本条例所指社会团体包括慈善组织、文化组织、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
二、登记管理的主体和责任主体民政部门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督社会团体的活动。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社会团体的监管,确保其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登记程序和管理要求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章程、会员名单、机构代码等。
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审查通过后,社会团体方可正式成立。
社会团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监管,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活动规范和行为准则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宗旨不符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成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加强自律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法律责任对社会团体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包括撤销登记、罚款等措施。
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法律救济和申诉机制社会团体及其成员对于民政部门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社会团体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寻求救济。
七、其他注意事项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与社会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其发展状况和困难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浅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浅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了解《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前,我们得先知道何为“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指我国公民行使结社权利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包括各类使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谊会、联合会、基金会、商会等称谓的社会组织。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呢?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总则”可知,该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享有的结社自由的权利,维护社会团体应有的权利,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建设,而制定的。
在读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后,以下几点为我的浅认识。
其一,社会团体的非营利性。
在湖南省公关协会的案子中,公关协会将秘书处以签协议的方式承包给谢建军,每年有固定的保底收入2万元,最后,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处罚条例,该协会被撤销。
湖南省公关协会被撤销的案件引起我们的思考,我国的社会团体是否都是非营利的?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我们可知,由于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不能以自己团体的名义从事营利的经营性活动。
但是,它可以按照《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举办经济实体,经过工商批准后以经济实体的名义从事经营性活动,并且必须按章纳税。
据了解,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有四种,即会员缴纳的会费、社会的捐赠、政府资助和有偿服务活动。
但是社会团体的有偿服务活动不同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有偿服务可以是社会团体提供有偿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举办各种展览等等。
它与营利性活动的区别在于,是一次性的服务收费,不是社团靠经营的固定收入来源。
其二,成立社会组织门槛过高的问题。
由条例可知,社会团体是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但事实上却是,成立社会组织门槛过高。
针对社会组织门槛过高的问题,民政部自2011年便提出“一手托两家”的方案,即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条维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法律依据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对社会团体的登记、变更、注销等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第二条登记主体和范围社会团体登记主体为民政部门,范围包括各级民政部门分支机构。
登记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授权,依法履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职责。
第三条登记条件社会团体的登记条件包括: 1. 法定名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合法的名称,并符合命名规范。
2.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合理的组织机构,并设立有章程。
3.宗旨和业务范围:社会团体应当明确宗旨和业务范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会员和会员权益: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一定数量的会员,并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登记程序社会团体的登记程序包括: 1. 提交申请:社会团体向登记主体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2. 材料核查:登记主体对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如发现问题,应当要求申请者进行修改或补充。
3. 审批决定:登记主体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审批决定,作出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4. 发放登记证书:登记主体对已经登记的社会团体发放登记证书,确认其合法地位。
第五条登记税费社会团体登记涉及一定的税费,登记主体按照国家相关税费政策的规定,向申请者收取相应的税费。
第六条登记信息的公开社会团体的登记信息应当及时公开,登记主体应当建立社会团体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社会团体的基本信息、登记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等。
第七条变更和注销手续社会团体在发生组织机构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名称变更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登记主体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在解散、注销或被撤销的情况下,社会团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第八条登记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是保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登记主体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程序,
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目标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主要目标如下:
1. 规范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程序,提高登记管理的透明度和公
正性;
2. 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合理的限制和干预;
3. 促进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主要内容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登记管理程序:规定了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流程、登记资料
要求和审批程序等;
2. 登记标准和条件:明确了社会团体登记的基本标准和条件,包括组织形式、活动范围等;
3. 登记机关的职责和权力:规定了登记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审查登记申请、发放登记证书等;
4. 变更和注销登记:规定了社会团体变更和注销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5. 监督和管理:明确了对社会团体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包括定期检查、违规处理等。
实施和监督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实施和监督由相关部门负责。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监督,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结论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各方能够充分了解和遵守条例的规定,为社会团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批准文件,申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第十六条
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成立登记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根据2016年02月0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中国政府最近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该修订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以促进社会团体的合法运作和发展。
本文将概述修订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主要内容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登记申请:修订法规要求社会团体在成立后的30日内向相关部门递交登记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团体章程、成员名单、财务报表等必要文件。
2. 登记审查: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审查期限为60日,审查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团体。
3. 注册登记: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团体将获得注册登记证书,并被纳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系统。
登记证书是社会团体合法运作的凭证。
4. 变更登记:社会团体在发生重要变更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更新团体信息。
5. 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如因解散、合并或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应向相关部门提出注销申请。
相关部门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6. 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团体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目标与意义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旨在实现以下目标和意义:1. 促进社会团体的合法化:通过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强对社会团体的规范管理,提高其合法性和透明度。
2. 保护社会团体的权益:修订法规规定了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自主发展和独立运作。
3. 促进社会团体的发展:通过规范登记管理,鼓励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团体的发展壮大。
4. 提高社会团体的社会影响力:合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将获得更多社会支持和资源,进而提高其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结论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为社会团体的合法运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规依据和管理要求。
各社会团体应积极遵守修订法规,依法申请登记,规范运作,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最新版本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最新版本
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组织的日益增多,社会团体作
为一个重要的组织形式,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
对社会团体的管理,确保社会团体的合法性和规范运作,我国制定
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主要内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最新版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登记管理机构
明确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机构和职责,规定了负责社会团体
登记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和机构,以及他们的职责和权限。
2. 登记条件和程序
规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社会团体的设立条件、登记材料的准备和提交要求、登记审批程序等。
同时,还规定了社
会团体登记的时限和结果通知的方式。
3. 变更和注销
明确了社会团体变更和注销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社会团体名称和组织机构的变更、注销原因和程序等。
4. 监督和管理
规定了社会团体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包括对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督、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对不合规社会团体的处罚等。
5. 法律责任
明确了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包括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法律后果。
目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最新版本的目标是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规范社会团体的运作,确保社会团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论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最新版本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和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助于提升社会团体的合法性和规范运作水平。
通
过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时间:2018-02-26 字号:[ 大中小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辖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8.10.25•【文号】国务院令[第250号]•【施行日期】1998.10.25•【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1998年10月25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最新版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最新版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最新版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保障社会团体的正常运作,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由国家、省级、市级三个层级组成。
国家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省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市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
登记申请条件按照《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登记申请:1. 具备合法的组织机构和章程;2. 具备足够的组织人员和财务资源;3. 具备明确的社会服务宗旨和活动方向;4. 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登记申请程序根据《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填写登记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2. 提交登记申请材料至登记管理机关;3.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4. 审核通过后,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5. 登记完成后,社会团体可以正式开展活动。
登记管理监督《管理条例》对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包括:1. 监督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登记管理职责;2. 监督社会团体依法履行登记义务;3. 监督社会团体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法律责任根据《管理条例》,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社会团体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 被责令停止活动;2. 取消登记资格;3. 罚款;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结束语《最新版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旨在规范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保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
社会团体在进行登记申请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并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是对最新版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简要介绍,详细内容请参阅正式法律文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工信部《关于推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决定》的授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
一、社会团体是指以协助政府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为公众利益服务的民间组织,自愿结成、因事务性质非盈利而产生的法人组织,可以向社会提供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商业服务和其他服务。
二、社会团体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登记组建,有活动登记证明。
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社会团体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其他社会团体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登记组织,取得法人资格。
四、社会团体须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信息系统,并根据情况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五、社会团体不得依法登记组建,或者变更主体权利形式,或者变更注册地点,及其他项目时,该团体应当主动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申请,按照审批程序督办登记。
六、对以社会团体名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版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版引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修订条例成为必要的举措。
本文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版的主要内容,旨在介绍修改后的重点条款及其影响。
一、修改背景及目的社会团体是指由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的公民组织,其独立运作、自主管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旨在通过合法登记的方式,确保社会团体依法开展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管理机制,规范社会团体的组织结构、活动范围和自律纪律。
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经过实践的检验,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例如,登记管理流程繁琐、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长。
还有一些存在腐败现象,对社会团体形成不必要的限制。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修订条例成了当务之急。
修改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简化登记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主要目标,同时加强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监管,以防止非法组织和活动的滋生。
二、主要修订内容1. 管理体制和程序的优化为了简化社会团体登记的流程,修订条例规定设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通过该平台,社会团体可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降低办事成本。
同时,平台还将整合相关部门的数据和信息,提供查询和统计功能,方便社会团体进行自查自纠。
修订条例还调整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主管部门和审批机构设置,将权力下放到更低级别的行政机关。
这样一来,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可以更及时地得到处理,提高了办事效率。
2. 注册资金和财务管理的规定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社会团体的注册资金不再作为登记和注销的前提条件,取消了过高的注册资金要求。
这样一来,社会团体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不会因资金问题受阻。
同时,修订条例还加强了对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规定,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3. 社会团体名称和活动范围的管控修订后的条例对社会团体的命名和活动范围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解读社会团体是在社会活动中,由一定数量的自愿结合、共同追求一定共同目标的组织形式。
为了规范社会团体的注册与管理,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监督与指导,我国制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登记管理的基本原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登记、依法登记、公开透明、审核严格等。
自愿登记是指社会团体成立、存在和解散应当依据自愿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限制社会团体的自主权。
依法登记是指社会团体的登记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是指社会团体的注册与管理信息应当公开,任何人都有权查阅和了解相关情况。
审核严格是指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登记主体和条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社会团体名称合法、规范,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团体章程符合法律要求,明确组织的宗旨、业务范围、主要活动等内容。
(3) 具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社会团体的成立、存续和解散符合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
(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三、登记程序社会团体登记的程序主要包括备案、审核、决定和公告等环节。
首先,社会团体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材料包括社会团体章程、会员名册、资产状况表等。
然后,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民政部门将作出登记决定,并予以公告。
社会团体在获得登记决定后,便具有了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权益。
四、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为了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和监督,《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机制。
首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有权采取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活动或注销登记等措施进行处罚。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介绍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旨在规范社会团体的登记与管理,促进社会团体的发展和壮大。
本文档将对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条例内容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登记管理机构
条例规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登记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登记、备案、注销等相关工作,确保社会团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登记条件
条例规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规模和组织结构等。
3. 登记材料
条例规定了社会团体登记所需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社会团体在进行登记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组织章程、组织机构证明等。
4. 登记程序
条例规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的具体程序和时限。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
5. 登记效力
条例规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的效力和法律地位。
社会团体一经登记成功,具备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可以依法从事相关活动。
6. 监督管理
条例规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的监督管理机制。
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运行,同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结论
新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出台,为社会团体的发展提供了
更加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各社会团体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合法登记,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以促进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
同时,
登记管理机构也应当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合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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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解读1、什么是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包括各类使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谊会、联合会、商会等称谓的社会组织。
2、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程序?申请程序(1)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出具同意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的批准文件;(3)当事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提交有关申请材料;(4)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发给同意筹备的批准文件。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筹备社会团体需要提交:(1)《筹备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一式一份);(3)验资报告(一式一份);(4)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一式一份);(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一式一份);(6)章程草案;(一式一份);(7)拟吸收会员名单(一式一份);(8)其他有关材料。
4、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应当具备:(1)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5、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有哪些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6、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哪个部门?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现行法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各类民间组织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由相应的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审批和颁发证书。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7、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办结时限?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准予筹备或者不予筹备的决定。
8、社会团体会员享有哪些权利?社会团体的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他们都享有相应的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3)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9、社会团体如何分类?按照社团的性质和任务,本市社会团体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社团四类。
(1)学术性社团主要是指专家、学者和科研工作者自愿加入,为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的普及,促进人才的成长和进步,促进科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开展工作的社团组织。
其主要功能是推动学科发展,促进原始性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造就专门人才和技术创新人才,开展咨询服务,推进科技产业和社会进步。
(2)行业性社团主要是指法人组织自愿加入,为密切会员单位与政府的联系,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健康发展,配合政府部门规范市场行为而开展工作的社团组织。
其主要功能是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反映需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行业标准,进行行业统计,开展行业培训,加强行业协调,促进行业自律;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3)专业性社团主要是指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加入,围绕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开展活动,发挥专业人员、专业组织的专长为经济、社会服务的社团组织。
其主要功能是为单位会员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提高个人会员在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4)联合性社团主要是指相同或不同领域的法人组织或个人为了横向交流而自愿组成的联合体。
其主要功能是对内联合法人组织或个人,研究产业政策、协调行业关系,促进相关产业、行业或个人的交流和合作;对外代表他们与其他会员组织进行协商,以维护其利益和实现其诉求。
社会团体设立的基本标准?社会团体设立的基本标准是:(1)学术性社团原则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国家标准》二级学科设置。
对符合学科标准的,一般以学会命名;对未达到学科标准的,则以研究会命名。
(2)行业性社团原则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类标准设置,其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原则上按小类设立。
同一行业在本市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行业协会。
一般以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命名。
(3)专业性社团原则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标准设置,其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原则上按小类以下标准设立。
一般以协会命名。
对一些具有产业、产品和市场优势的经济类专业性社团,确有必要设立或更名为行业性社团的,经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后设立或更名。
(4)联合性社团分为联合类社团和联谊类社团两种。
联合类社团根据相同或不同领域法人组织的需求设置,原则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标准设置,一般以联合会、促进会、商会命名;联谊类社团根据相同人群的需求设置,这类社团原则上应从严掌握。
一般以联谊会命名。
对目前尚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发展需要的一些特殊的、边缘的、交叉的、跨行业的新型行业组织,经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后设立。
10、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各有哪些职责?登记管理机关有三项职责:(1)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2)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3)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业务主管单位有五项职责:(1)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2)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3)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4)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5)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11、社会团体变更事项有哪些?社会团体变更事项有: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
12、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受理条件(1)社会团体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并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3、社会团体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2)社会团体变更名称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4)章程(一式三份)。
14、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受理条件(1)有独立、固定的住所;(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5、社会团体住所变更需提交的材料(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2)社会团体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一式一份)。
注:如社会团体变更住所,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1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受理条件(1)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2)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二份);(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一式二份);*(4)产生法定代表人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5)《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一式一份);*(6)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一份);(7)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一式一份)。
注:以上“*”的为可选材料,即有变化的提供变化的情况,没有变化的可不提供。
注:如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18、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受理条件(1)变更的业务范围与其它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无相同或相似;(2)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社会团体的名称相一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9、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交的材料(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2)社会团体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20、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受理条件(1)资金真实,来源合法;(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1、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需提交的材料(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2)验资报告(一式一份);(3)社团决定变更注册资金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注:如社会团体变更注册资金,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22、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受理条件(1)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2)有关部门或单位同意担任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3)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职能与该社会团体的业务相关;(4)有关部门或单位须是经正式确认的业务主管单位。
23、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需提交的材料(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2)社会团体决定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及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3)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担任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批文(一式一份);(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5)章程(一式三份)。
2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结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日内,做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
25、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受理条件(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或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6、社会团体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2)通过终止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3)财务终结审计报告(一式一份);(4)银行账户销户证明(一式一份);(5)其他有关材料。
社会团体提交上述材料同时,上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以及社会团体印章。
27、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结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日内,做出准予注销或者不予注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