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客户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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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和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

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和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

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和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销售部客户管理制度及佣金制度执行时间:xx年1月1日为了销售过程中客户归属的明确化,减少售楼人员在客户确认方面的纠纷,增加团队凝聚力,促进销售工作的正常持续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以友好协商为基础,以第一来访登记为原则。

一、总则●客户确认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为原则,以明确的客户记录为确认依据。

●客户归属原则上以客户第一次到现场的接待销售代表为其归属。

●客户确认制度以客户来访第一次登记为唯一依据,登记内容为客户姓名、联系电话。

当客户来访无法确认销售代表时,按照新客户重新进行客户确认制度。

●来访客户:接待完客户及时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并记录入个人《客户来电来访登记表》,客户确认以<<来访客户登记表>>登记为准。

二、客户确认1、新客户确认1)、客户莅临现场,由前台销售代表主动询问客户是否来过现场(其亲属是否来过),如已来过则由原销售代表接待,如客户指定某位销售代表接待则由该销售代表接待,其他情况按当日接待排班轮次,客户接受销售代表接待后,所做的来访登记为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

客户来访登记表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2)、如客户属第一次来现场,则由轮值销售代表接待并计接待客户一次;如某个销售代表的预约客户来现场,轮值销售代表应及时通知有约销售代表接待;如有约销售代表因正在接待客户、病假、休息、因公外出,轮值最后一位销售代表应协助接待其预约客户并不做轮空处理;除上述原因之外,该客户归属轮值销售代表,计轮值销售代表接待客户一次;如该客户只为交定金或签约而来,销售代表算义务协助;如有老客户在场,无论买或不买,签没签合同,该销售代表均不得接待新客户,如轮到该销售代表接待客户,由下一位销售代表接待,待接待完老客户以后,再补接一次;如现场人较多或销售代表正接待已签约客户(投诉除外),所有销售代表都在接待客户,而现场又有新客户无人接待,该销售代表可根据老客户实际情况安抚新客户接待。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一、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必要性在售楼处的销售过程中,经常会有多个销售人员同时接待客户,这样容易出现客户归属不明的情况,导致销售人员之间的争议和不和谐现象,同时也可能让客户感受到服务不到位或者不专业的问题,影响了开发商的形象和销售业绩。

因此,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具体内容1.首先,售楼处应明确客户归属规则,比如规定客户的归属以谁为准,是以谁首次接待该客户为准还是以谁最后一次接待该客户为准。

这样可以避免不同销售人员对同一客户产生争议。

2.其次,售楼处应建立客户管理系统,以记录每位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等信息,方便及时整理客户资料和归属确认。

3.当多个销售人员同时接待同一客户时,应引入客户跟踪流程,每位销售人员应在系统内备注客户的信息和需求,确保客户的信息能够被全体销售人员共享。

4.售楼处应设立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客户归属的确认和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客户归属争议,并及时向销售人员和客户反馈确认结果。

5.售楼处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避免因为销售人员个人素质问题导致客户流失。

6.售楼处还可以通过建立客户奖励机制来激励销售人员更好地服务客户,增加销售业绩。

比如设置销售佣金、提供绩效奖金或其他福利措施等。

三、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好处1.明确归属可以减少销售人员之间的争议和不和谐现象,提高销售团队的合作效率。

2.客户归属确认制度可以增加销售人员对客户的关注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加销售成功率。

3.确认客户归属方便售楼处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反馈,帮助开发商针对不同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推广方案。

4.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可以增强开发商的形象和信誉,使客户对开发商更加信任,提高口碑。

总体来说,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规范销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促进销售业绩的增长。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应重视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不断优化完善。

06介定---房地产客户介定归属制度

06介定---房地产客户介定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在本制度基础上,视案场情况可重新修订)为了实现公司内部客户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拓展更多的营销渠道,经营销中心研究,制定以下,公司内部客户介定制度。

一、现场接待类:1、置业顾问在接待到访客户前,需询问客户之前是否来过?如来过需确认是谁接待的?2、如客户回答之前没来过且原置业顾问同时在场(界定条件:原置业顾问不认识客户)则视作新客户接待,成交业绩归新置业顾问;3、如客户回答之前没来过且原置业顾问不在场(界定条件:原置业顾问认识客户)则视作合作客户接待,成交业绩归新置业顾问和原置业顾问5:5平分;4、如客户确认原置业顾问则属代理帮忙接待,成交业绩归原置业顾问;5、如出现交叉客户(两个置业顾问分别接待到夫妻、父子等一家人的其中之一),则本着公平合理平和的原则,成交业绩归两个置业顾问5:5平分;如分别接待到兄弟、姐妹两家人之一者,则以成交客户姓名归属为准界定业绩归属或合理协商分配;6、如客户表示来过且明确表示不找原置业顾问接待的,接待过程中原置业顾问未认出该客户的,该客户归归置业顾问所有。

二、电话扩客类:1、凡属电话CALL来且客户无法说清是哪个职业顾问电话邀约,当日总结时没有异议的,则谁接待业绩归谁;如有异议的,可出示电话邀约依据,成交业绩归新置业顾问和原置业顾问5:5平分;2、凡属电话CALL来但客户能明确确认电话邀约的置业顾问,如该置业顾问不在场时则属代理帮忙接待,成交业绩归电话邀约的置业顾问;3、凡属电话邀约客户,因案场原有新老业主、客户登记等原始记录交叉混乱而造成窜客现象无法避免。

为鼓励案场销售积极性,即日起实行“谁邀约接待业绩归谁”的原则界定客户(在属电话邀约客户类条件下,此前置业顾问个人的客户长期保护政策同时失效),判定前提:实现电话邀约接待客户的置业顾问需能查到自有客户电话出处,则成交业绩归电话邀约接待的置业顾问;所有置业顾问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其他同事的客户电话邀约,违者后果自负;三、营销活动类:1、凡营销活动,因现场时间短、客户多而混乱,为鼓励案场销售积极性提高置业顾问现场抓客主动能力,置业顾问现场成交新客户和自己老客户则成交业绩归自己;2、置业顾问现场成交他人的老客户(活动当天查明)则成交业绩归新置业顾问和原置业顾问5:5平分;3、置业顾问现场成交他人的老客户(活动当天原置业顾问对自己的老客户并无反应)则成交业绩归新置业顾问;四、转介客户类:1、严格执行项目部业务部门人员,尤其置业顾问本人不得参与全民营销转介奖金分配,违者重罚;2、当同一批客户出现两个转介人时,以第一个转介人为准;3、当同一批客户出现转介/自然交叉客户(两个置业顾问分别接待到夫妻、父子等一家人的其中之一),则本着公平合理平和的原则,成交业绩归两个置业顾问5:5平分;4、转介人为个人成交的业主的,如在他人手上成交,成交当天及之前认出来的,并且业主认原置业顾问,则业绩归还原置业顾问。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房地产公司销售部门的行为,特别是针对客户归属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客户归属指的是将潜在客户分配给销售团队成员,以确保销售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正确的客户归属管理不仅有利于保持销售团队的积极性和士气,还能提高客户满意度和整体销售业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客户归属进行规范:•定义客户归属•归属原则•归属管理流程•归属变更申请流程2. 客户归属的定义客户归属是指将潜在客户分配给特定的销售团队成员,该成员将负责与客户建立联系、了解客户需求并推动销售过程。

客户归属的目的在于明确销售责任,并确保客户与销售团队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

3. 客户归属的原则在确定客户归属时,销售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公平原则客户归属应公平,每位销售成员都有平等的机会接触和处理潜在客户。

销售部门应建立公正的分配机制,避免任何偏袒或歧视行为。

3.2 效率原则客户归属应以提高销售效率为目标,确保客户能够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回应。

分配给具备相关能力和资源的销售成员,以保障销售过程的顺利进行。

3.3 协作原则客户归属应鼓励团队协作和信息共享。

销售团队成员应当相互支持,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4. 客户归属管理流程为了确保客户归属的透明性和规范性,销售部门应建立明确的管理流程。

以下是客户归属管理流程的基本步骤:4.1 客户登记当潜在客户与公司取得联系时,销售部门应及时登记客户信息,并将其纳入客户管理系统。

客户信息应包括姓名、联系方式、需求情况等基本信息。

4.2 归属分配销售部门应根据客户需求和销售成员的能力和资源进行客户归属分配。

归属分配可以通过一定的轮换机制或根据销售成员的专业领域来进行。

4.3 归属确认销售部门应在客户归属分配后,向相关销售成员发送确认通知,明确告知其已经被分配了特定的客户。

销售成员收到确认通知后应及时反馈,并开始与客户建立联系。

4.4 客户跟进销售成员在与客户建立联系后,应及时进行跟进,并将跟进情况记录在客户管理系统中。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XX案场客户确认制度一、来电接听每日来电及时录入明源系统;二、分单与接待1、有客户走进售楼部,站在第一位的销售员首先要有礼貌地询问客户“您好,欢迎参观,请问您是第一次来吗?”如客户表示未来过,销售员再有礼貌的询问客户:请问您之前与销售人员有过联系吗?”如客户表示未有过联系则由站第一位的销售人员负责跟进。

如客户表示曾经来过或曾经电话咨询过或主动翻出短信则继续询问客户:“请问是与哪位销售人员联系的?”如客户能清楚讲出此前联系过的销售人员姓名,则由该销售人员跟进。

如客户不能清楚讲出此前是哪位销售人员联系过,则请客户提供相关信息于明源系统查询。

2、售楼部门口是客户接待的起始点,在场外遇到新的客户,应该引导来访客户到售楼部咨询。

任何在售楼部外地方接待客户、递名片,或找其它销售人员帮该客户介绍行为都被视为违规。

3、如一位销售人员正在与客户洽谈成交过程中,而另一位销售人员此时发现该客户是他的旧客户,该销售人员只能与客户正常打招呼,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通过与该客户交谈,通电话,或者其它任何形式阻碍成交。

4、当接待参观团客户时,站第一位的销售员位置不变,交由所属销售团队经理负责安排或亲自接待。

5、初次来访客户须在来访登记表上留下来访日期、客户姓名、客户本人联络方式(手机、直线电话任选其一,号码有误联络不上本人的不算)购买意向,信息来源及销售人员签名为确认依据。

如登记内容错误或缺项视为无效。

初访前未与销售人员有联系可作为第一确认;6、每日接访人员必须将当日初次来访第一接触客户登录在公共的客户来访登记表上,客户确认以第一接触为原则,客户来访登记表和明源系统作为客户查询确认依据,未经开发商项目管理团队允许,销售人员不得私自查看过往来访登记表。

1)客户来访时指名A接待过(或找A的):⏹A不在办公区域或在工地现场带客户看房的,则按接待顺序由A所处销售团队B负责接待,若A所处销售团队其他销售人员均在接客户状态,则另一销售团队C负责接待,⏹若现场成交待A回到现场,或A销售团队其他销售人员处于待接客户状态,C应主动和A或和A所处销售团队其他销售人员做客户交接,由A或A销售团队其他销售人员负责继续完成接待工作。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中的客户归属判定规则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中的客户归属判定规则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中的客户归属判定规则在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中,客户归属的判定规则,真的是个让人琢磨不透的事情。

想想啊,咱们每次谈生意,尤其是在房产这个领域,客户就像是那颗璀璨的宝石,谁能把它捞到手,谁就能笑到最后。

这时候,合同上的一些细节就显得格外重要,像是大海捞针似的,得认真琢磨。

首先得搞明白,什么叫客户归属。

这其实就指的是,哪位代理商能够对某个客户拥有优先权,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儿复杂?其实道理很简单,谁先出手,谁就能占有这块“蛋糕”。

大家肯定在想,咋就那么容易就能分出个高下呢?这就得看你在合同里怎么写了。

比如说,合同里面如果清楚地规定了客户是谁,是通过哪个代理商介绍的,那可就好办了。

换句话说,你要是早早就把客户的联系方式和意向搞定,后续的事情自然就水到渠成。

就像捉蝴蝶一样,谁先捕到,谁就是赢家,没得说。

再来聊聊市场竞争。

哎呀,市场上可真是“人山人海”,各路英雄都想抢占客户。

你要想在这场“战争”中胜出,就得把客户的需求摸得透透的。

客户其实都是有个性的小家伙,他们的心思说变就变,今天想买,明天可能就不想了。

所以,咱们在建立关系的时候,得多花点心思,搞清楚他们的真实想法。

像老话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搞清楚客户的意向,才能在竞争中游刃有余。

有个特别重要的环节,合同的签署。

签合同的时候,得小心翼翼,像是拿着一块昂贵的瓷器。

合同中必须清晰列出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名字、联系方式,还有意向购买的房产信息。

要不然,事后真出了问题,谁都没法说清楚。

万一有客户跑去找其他代理商,那可真是“前功尽弃”,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得打水漂。

咱们也不能光想着怎么抢客户,维护客户的关系也同样重要。

这就像养花一样,得浇水、施肥,让它们茁壮成长。

你可以定期给客户发一些市场资讯,或者邀请他们参加一些活动。

这样一来,不仅能加深彼此的信任关系,还能提高客户对你的依赖感。

客户觉得你对他们的关注是真心的,他们自然就愿意把生意交给你。

还有一点得注意,别小看了售后服务。

售楼部客户资源的归属规定

售楼部客户资源的归属规定

INSERT YOUR LOGO售楼部客户资源的归属规定通用模板Management of all operations in the behavior and management, and require members to abide by the rules or guidelines, so as to play the role of the company team, get the trust of partners, win business opportunities.撰写人/风行设计审核: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售楼部客户资源的归属规定通用模板使用说明:本管理规范文档可用在标准化管理中规范所有操作的行为和管理,并要求成员一起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从而发挥公司团队的作用,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赢得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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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客户资源的归属规定一、原则:(一)第一接触点的原则(包括上客户和电话客户)原则上哪一个销售人员首先接触该客户,该客户应被其所有。

若该客户第二、第三次上门时,第一接触销售人员不在,其它销售人员有义务协作、帮助成交,但不计入业绩。

(二)群带性原则1、若第一接触是销售人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电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原则上新客户资源甲仍应归属销售人员A。

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属销售人员A,以后依此类推。

但此原则仅适应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人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2、若上门客户是某销售人员的亲属或朋友,则其资源权应优先归属该销售人员(若该业务未能第一接触而事先又无记录,则不能拥有此客户资源)。

(三)时效性原则销售人员对老客户资源的拥有不可能无限期。

为了使销售人员产生忧患意识,积极主动地与客户保持联系、及时追踪,促成业务成交,其拥有客户资源的时效为三个月。

置业顾问客户归属细则

置业顾问客户归属细则

置业顾问客户归属细则售楼部只有建立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客户轮接制度,使众多销售员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与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佳绩。

售楼部销售人员按以下方式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条:售楼部客户接待实行轮接制,按售楼部规定的秩序,按顺序安排轮见。

第二条:销售人员应注意,接待客户一定要做客户姓名、电话登记,是作为你接待的依据凭证。

第三条:轮空处理指:当销售人员因私事轮空的,该情况属于轮空一次,且不可补接。

若销售人员因公事轮空的,该情况属于轮空一次,且可优先补接新客户一次。

第四条:客人进入售楼处应必须询问其之前是否曾经到访,当客人明确否定后方可跟进。

如客人表示之前曾经到访并道出某销售员姓名,则应交由该销售员跟进。

如该销售员不在场,则轮排次序未位的销售人员负责跟进,完成接待任务。

第五条: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单独来,新客户点名要求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客户算该销售人员所有,且算一次轮排。

若未点名要求某销售人员时,按轮排次序接待。

老客户陪新客户来买房的,客户归原销售人员。

第六条:电话接听客户的,一律按轮次表接待。

第七条:销售人员轮排准备接待新客户时,该销售人员旧客户来了,该销售不得接待新客户,新客户则由下一位轮值销售人员轮接。

(如老客户忙完后扔没有新客户到访仍由销售人员继续轮排)第八条:若因客户多,比较忙时,接待了其他销售人员客户并成交的,因归还负责该客户的销售人员。

第九条:客户资源中不泛犹豫型客户,成交过程较慢,通常为了使销售员产生忧患意识,积极主动地与客户保持联糸、及时追踪,促成业务成交。

若销售人员一个月内无老客户的跟踪记录。

则该客户被其他销售员成交时,该业绩不属于该销售人员。

但客户明确告知销售人员短期内不考虑购房或不要电话打扰的除外、此情况以销售人员客户笔记为准。

第十条: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中若出现一起来的亲戚朋友同事,不轮几个人有购房需求,一律只计算一次轮排。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中,接待了同一家庭成员和亲戚朋友的,若这些人都为其中某一位看房的,客户资源归第一时间接待的销售人员所有,当这批客户中其他成员也有购房需求的,由相应时间段销售人员所有。

房地产-客户归属界定

房地产-客户归属界定

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一)客户资源归属原则:1、第一接触点的原则(包括来电、来访客户):原则上哪一个销售人员首先接触客户,该客户应被其所有,即以第一次接待为准。

若该客户第二次、第三次上门时,第一接触销售人员不在,其他销售人员有义务协作、帮助成交,不计入销售业绩,但计入综合考评的范围内。

因为谁都可能碰到这样的情况,需要团队通力合作,互相帮助。

2、裙带性原则①若第一接触是销售人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电话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则新客户资源甲应归该销售人员A。

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销售人员A,以后依此类推。

但此原则仅适用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人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

②若上门客户是某销售人员的亲戚或朋友,则其资源权优先归属该销售人员。

3、建立首问责任制销售现场建立了执行到位的“首问责任制”,即进场的客户都会询问“是否是第一次来”、“是否有销售同事电话联系过”、“是否有熟悉的销售员”,那么很多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自然而然地就化解了。

及时沟通,不要造成信息堵塞也很重要。

(二)具体界定方法1、客户首次至售楼处接待完毕后,销售人员必须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作好登记,并视作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客户来访登记表》由销售人员填写,每日填写好当日所有档案表上交销售经理处存档。

2、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准,客户管理办法采用销售部集中管理和个人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3、已离开公司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归销售部并电话统一追踪,未下订单的客户视作新客户,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销售人员不得将已离开公司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据为己有。

4、已来访客户但其未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记录姓名等相关资料的客户,视为销售员工作失职,客户资源不归原接待销售员,作新客户处理。

5、客户介绍的客户资源如该客户指定销售人员接待,则该客户归该指定销售员所有。

6、售楼处午餐时间由销售人员轮流值班,并做好对来访客户的接待,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接待的新客户归当值班销售人员。

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

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七.客户的归属
各销售代表应以宽阔的胸襟对待客户的归属问题,彼此之间坦率、团结,以和为贵,遇到碰车的情况,先彼此将情况讲清楚,若不能达成共识,交由主管处理。

原则上由第一次接待有记载的销售代表为准,但以下情况除外:
1. 未确定是否是新客户之前,接听咨询电话主动留下自己的姓名。

2. 违反规章制度,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资格。

3. 为验证客户是否归属自己,向客户询问,将"客户--销售代表--报酬"的矛盾暴露在客户面前,取消资格并罚款1000元。

1。

房地产案场与外场客户归属细则

房地产案场与外场客户归属细则

房地产案场与外场客户归属细则案场与外场客户归属细则一、原始客户资源归属认定1.原始客户资源分配,根据初次划分,则客户归属第一接待人。

2.初次分配后客户有效期为15天,若第一接待人10天内无持续性跟踪维护记录,其他销售开发后,则该客户自动转移其他销售继续跟踪。

3.初次分配后15天内,若第一接待人跟踪中断,之后其他销售成功开发,则客户归其他客户所有。

二、外出拓客所得资源归属认定1.外出拜访拓到的客户,客户归第一时间第一接待人。

2.外出拜访同时拓到的客户,以商家主营业态判定业态,根据业态划分第一接待人。

3.外拓同时开发到存在夫妻关系或亲子关系的客户,若是同种业态,夫妻或父母二人谁掌握经济话语权,客户则由开发到掌握话语权一方的销售继续跟进。

若非同种业态,则根据商家主营业态界定业态,规模大的业态归该业态销售继续跟踪。

若以上原则销售均不服,则客户由谁成交归谁所有!4.外拓到同种业态的客户,客户归第一时间第一接待人继续跟进。

5.外拓到不同业态的客户,客户归第一时间第一接待人继续跟进。

三、案场接待来访及来电客户归属认定1.所有的案场接访必须要填写详细的接访记录,接访客户归第一时间第一接待人。

2.客户自然来访且无接访记录的,客户归新接待人员。

3.客户来访后,原销售10天内无可查询的跟踪维护记录,再次来访时,客户归新接待人员继续跟进。

4.案场接电后,有明确备案记录可查询的视为第一接待人。

四、老带新1.经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40天内成交的归第一接待人。

2.经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40天内无成交的自动转给新接待人员。

3.经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成交过程中,若销售对成交有异议,则提出异议一方必须出示接待证明及可查询的备案信息;有接待证明无备案信息登记的视为无效,所有客户归属均以备案信息为主要依据;有接待证明及备案信息的,经查后,客户划分给第一时间第一接待人。

建议:1.销售组所有成员每天必须提交日报,明确拜访客户及新增客户情况,上报至小组经理处,小组经理再汇总上报至案场管理员处,由管理员统一进行备案。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归属规定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归属规定

客户归属规定(讨论稿)一、客户接待时间以《来客登记表》为原始依据,原则上实行首接业绩制,即客户由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负责到底,业绩和佣金归最初接洽销售员所有.二、客户来到现场时,须主动问明是否初次来访、是否有人电话邀约或者是否收到宣传单页,以判断客户归属。

三、老客户(已有来客登记记录的客户)来到现场,应该由初次接待销售员接待;若该销售员休息或因公外出,则由最后一位轮序人员热情接待,(此种情况不列为有效轮值接待客户).四、老客户来访后,未明确身份,但原始接待销售人员在接待过程中认出,应礼貌交接(此种情况不列为有效轮值接待客户);如在接待过程中未认出,以发现之时距初次接待时间为依据,一个月以内,未成交的客户归原接待,已成交的成交业绩归当值人员所有,佣金由两人平分;一个月以外,无论成交与否都归属第二接待人。

五、新客户(未有来客登记记录的客户)明确指定要求(接待前指定要求)销售人员接待的,应归属指定销售员。

如该销售人员不在(且未能事先报备案场或指定专人协助接待),则由当值人员接待,当值成交的,成交业绩归当值人员所有,佣金两人均分. 六、同一组家庭客户,家庭成员分别登记,当事置业顾问都不清楚客户为同一组家庭客户的,成交时业绩归先登记置业顾问,佣金平分。

七、来电咨询的客户,详细登记在“来电登记表”,由案场经理分配。

以业绩及综合考量进行分配.八、属公司客户资源或特殊来访客户,案场经理可以根据业绩及综合考量指定销售人员接待(此种情况列为有效轮值接待客户). 九、老客户带新客户同时来访,应由原销售人员接待(此种情况列为有效轮值接待客户)。

十、客户投诉销售人员的,如属于服务质量问题,销售经理确认后应予以更换并由销售经理指定销售人员负责客户今后联系与接待,成交后归属指定销售人员;如不属于销售人员单方面原因,协调处理后,客户成交业绩佣金仍归原销售员,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由指定销售人员接待,如为指定销售人员接待成交,佣金平分。

房地产客户归属制度

房地产客户归属制度

销售一部客户归属制度一、客户接待顺序1、2、3、4、5、6……..(1)置业顾问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2)接待顺序排列为:从第一置业顾问至第N置业顾问,以编排的顺序为标准。

当第一个来访客户由第一置业顾问接待,第二位来访客户由第二置业顾问接待,以下以此类推。

如置业顾问(甲)轮值,(乙)的客户到访,则由(乙)负责接待,(乙)接待时间的时间过长,排轮到(丙),则(丙)排轮后(乙)主动补上。

接待客户的先后顺序以排轮顺序为准,如当天下班轮到4,则第二天上班时从5开始,以此类推。

一、客户及业绩划分1、客户区分原则(1)对每个到现场的新客户实行“首问责任制”,即新客户第一次来现场时,按轮排制由所排轮的销售人员接待,该客户即认定为当日接待人员的客户;(2)为避免业绩纠纷,所有接待客户名单、联系方式均应在来访登记表上体现,置业顾问应对客户进行跟踪、记录,同时做好个人的日常客户登记表,若客户无任何建档资料,客户再次到现场时,则按新客户处理;(3)置业顾问接待来访客户时,应先咨询客户是否第一次来访,并向客户了解原接待人员,若置业顾问未咨询客户是否第一次来访,且客户未主动说起原接待人员,则该客户仍然归属原接待人员(建档有效期内);(4)来电咨询的客户,统一登记,由上级领导统一分配,不能私自记录在自己的登记本上,客户到现场时按分配的情况处理;(5)客户在售楼处附近来电咨询售楼处的具体位置表示马上要过来,该客户到现场时按新客户原则处理;(6)客户的建档有效期为10天,若10天都没有跟进记录,再次到访则作为新客户处理。

客户的归属问题以客户跟进记录本为准。

(7)已成交客户在介绍其朋友及亲人过来,若指明要找原置业顾问接待的,尽管排轮未到该置业顾问,该置业顾问都可以接待,若该客户未指明要谁接待,置业顾问已认出是自己曾接待的客户,则可主动接待。

2、业绩界定标准(1)置业顾问(甲)在接待过程中,知道是置业顾问(乙)曾接待过的客户,而(乙)又不在现场,则该客户应由(甲)接待,成交后业绩原则归(乙),若未成交,(乙)回来后,(甲)应把接待客户的情况跟(乙)沟通清楚,客户交回(乙)继续跟进;(2)客户说出(乙)曾接待过,但不愿意找(乙),对(乙)提出投诉,则(甲)将此情况告知销售经理及(乙),待销售经理落实后,此客户成交与(乙)无关;(3)客户到本楼盘看楼多次,并能说出多名置业顾问的姓名,但不指定谁接待,则由排轮的置业顾问(甲)接待,则根据客户登记本为准,若在建档有效期内,客户属于该置业顾问(乙),若已过期,则属于排轮的置业顾问(甲);(4)如甲所接待的客户为争取销售折扣而找(乙),且最终成交是(乙)利用折扣促成交易,则业绩提成全部属(甲);(5)同时有两个以上客户认购同一套商品房,以先付定金者为主;(6)销售员(甲)已成交的客户介绍他的朋友过来买房,介绍过来的客户是(乙)销售员的亲戚朋友,成交后业绩属于(甲)销售员。

售楼处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

售楼处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

售楼处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售楼部只有建立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客户轮接制度,使众多销售员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与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佳绩。

售楼部销售人员按以下方式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售楼部客户接待实行轮接制,按售楼部规定的秩序,按顺序安排轮见。

销售人员一定要注意,接待客户一定要做记录登记,是作为你接待的依据凭证。

轮空处理指:接待完该客户后若不在轮值业务员位置,按原顺序接待。

客人进入售楼处应询问其之前是否曾经到访,当客人明确否定后方可跟进。

如客人表示之前曾经到访并道出A销售员姓名,则应交由A销售员跟进。

如A销售员不在场,则由排首位的B销售人员负责跟进(必须立刻与A售楼员联络,若A不能来现场,得到A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接待),若当天成交,成交后的佣金由A和B销售人员平分,业绩归属A销售人员。

若当天无法成交,客户归还A销售人员继续跟进。

如出现销售人员在知情的情况下刻意隐瞒真相,则成交后佣金归原销售人员。

已成交的客户介绍新客户来买房时,新客户提出找A销售人员而其不在场的情况下,由轮值销售人员B打电话与A联系,如果A不能亲自回现场跟进或时间紧迫,得到A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接待,当天成交后,则A、B销售人员平分佣金。

如当天不能成交,该客户以后则由A销售人员继续跟进。

若第一接触是销售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来电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则新客户资源甲仍应归属销售员A。

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属销售员A,以后依此类推。

但此原则仅适应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电话接听客户的,若没有具体预约的(留下客户姓名,预约看房时间,并向客户留下自己的姓名),客户到现场后,依然按轮次表接待,若有预约的,由谁负责预约的销售人员接待。

销售人员A正准备接待新客户时,该销售人员A的旧客户来了,销售人销售人员A 接待旧客户,新客户则由下一位轮值销售人员B轮见,两销售人员不存在分单。

房地产销售客户归属制度

房地产销售客户归属制度

沈阳x城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客户确认制度1.客户信息管理1.1每日接电、接访登记表为确认客户归属的基本依据,各销售团队必须于当天在系统中完成所有接电、接访客户的信息录入并报予甲方存档。

不允许漏报、错报和虚报,相关客户信息的更新必须当天完成;如因漏报客户导致撞单,责任由漏报客户方的销售团队负责。

1.2纸制来电、来访客户登记表不得涂改,若出现私自涂改,一经查实,按恶意抢单处理;1.3各销售团队每天电子版的接电、接访登记表于当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给开发公司销售管控团队;纸制版的接电、接访登记表于每周日18:00前交由开发公司销售管控团队存档留底备案,18:00后的数据将统计到第二天。

2.客户归属管理2.1客户归属原则:在客户归属时效限期内,客户归属为第一接待人。

客户归属按照来电、来访表界定,若同一天在来电、来访表上都有登记,则以接电登记为先。

若客户没有登记,则客户归属为首次登记人。

2.2客户归属时效性规定:接电客户有7天的时效归属性,接访客户有15天时效归属性;若客户在规定期限内成交,则该客户成为该置业顾问老客户,由该置业顾问专职维系。

;如置业顾问在时效期内未和客户进行有效联系,则客户再次到访或来电归属于新置业顾问所有;2.3客户为置业顾问介绍新客户:2.3.1 置业顾问应留下被介绍客户的姓名及电话,并给此客户打电话咨询,如果此客户接触过本项目,则礼貌的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如果此客户未接触过本项目,则此客户视为新客户,置业顾问可邀约客户至销售中心进行讲解直至成交;2.3.2若客户的置业顾问不在,由其团队置业顾问帮其接待此客户,新客户购房成交,业绩归属由该团队自行判定;2.4客户来访,如找的置业顾问临时不在,由同一销售团队置业顾问帮忙接待此客户,如此客户以不同姓名购买多套的,所有业绩归属由其团队自行判定;2.5各销售团队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不允许放下手中正在接待的客户以发放名片或与新来客户交谈等方式,占用其它置业顾问接待客户的机会2.6若A置业顾问正在与客户洽谈过程中,B置业顾问发现该客户是他的老客户,则B置业顾问只能与客户正常打招呼,不得直接打断A置业顾问与客户交谈。

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

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

客户确认及归属制度客户确认及归属原则1、拓客人员在外拓客登记后,应收集客户名片,并提交拓客登记单,每日较销售助理备份。

应明确拓客时间,拓客地址,客户姓名,客户手机,客户微信,客户企业名称,与客户交谈主要内容,客户意向判别记录。

2、所有客户在到访现场前均需要短信/微信向销售助理***,手机号码***,微信号码***,客户短信/微信报备后,客户上门首访,接待后由案场置业顾问填写来访单,确认客户归属。

但客户上门首访在前,报备在后,需提供在上门首访前的文字记录如短信和微信或客户指定行销人员,给与确认,如无短信和微信记录视为自然来访客户。

短信或微信的报备格式包含必填项:客户全名或姓,手机号码前三位和后五位,中间以**代表,例如138***88888)行销人员队名,个人全名客户预约准确时间,如当日来访,必须明确上午或下午以及预约准确时间。

(预期到访时间在7天之内包含7天。

7天过后未能到访,视为无效,需要重新报备,并详尽说明客户未到访原因,否则视为报备不成功。

若因客户停机、关机等原因,未能联系上,因备注,并经销售助理核查确认后,视为再次报备成功。

连续超过三次,则视为无效,作为公号,该客户不再接受报备。

)3、行销人员亲自带客户上门,并经后台查询短信/微信报备记录,无重复,则归属为带客户上门的行销人员,否则归属为短信/微信报备记录的行销人员,如同组有多人来访,则该组客户的其他成员也归属为短信/微信报备记录的行销人员(同组客户包括在接待中,该组客户所推荐的客户,经向销售助理短信或微信报备后,视为有效,所推荐客户来访前未报备,依旧视为无效)。

4、如遇客户投诉,及在服务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取消客户归属,由所在小组经理指定行销人员负责该客户后续跟进,归属为后续指定跟进人员。

5、所有客户归属分歧都按照定时分区与客户问卷调查登记表信息一致为统一且唯一的标准进行核定,即所属分区及短信/微信联系到确认客户应访准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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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客户归属规定
一、客户归属以电子档《客户登记表》及个人《客户登记本》为原始依据,原则上实行首接业绩制,即客户由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负责到底,业绩和佣金归最初接洽置业顾问所有。

二、客户来到现场时,一接主动问明是否初次来访、是否有人电话邀约或者是否有工作人员联系过,以判断客户归属。

三、如客户来到现场,能说出销售员姓名或大致长相,由原销售员接待;若该销售员休息或因公外出,且知道该客户可能要来并告知同事或主管,则由最后一位轮序人员热情接待,事后需及时(当天)向主管和原接待人通报(此种情况不列为有效轮值接待客户)。

四、客户第一次来访后,第二天必须回访,根据第二天回访内容判断客户意向,根据客户意向按原定回访时间进行回访。

若已超出回访期限,则视之为新客户。

五、来电咨询的客户,由个人详细登记在“来电登记表”,并发送服务短信。

来电客户回访至少1次/周,并做相应回访登记。

此客户来访则归为原置业顾问。

否则,则视为新客户。

六、老带新:
1、老客户带新客户过来,找原置业顾问或原置业顾问认出老客户,并且新客户之前没有到访或来电过,则归属原置业顾问;若带来的新客户在此之前已经来访或登记过,则归属首次登记的置业顾问。

2、如果因置业顾问服务中出现重大错误,导致客户明确提出不愿意由此置业顾问接待。

则由各组主管了解清楚情况后安排其他置业顾问进行服务,客户归属为新进行服务的置业顾问,成交后两置业顾问按5:5分配此客户佣金。

此客户若再带新客户来,则进行服务的置业顾问与原置业顾问7:3分配佣金。

客户归属为进行服务的置业顾问。

七、客户带看:
1、客户到访表明带看,置业顾问需问明真正购房客户信息并进行登记,则该购房客户归属为此置业顾问;若没有登记购房客户信息,则按照客户信息首登制划定归属。

2、多名置业顾问与同一组买房客户及亲属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

首先查证回访记录,按照直系亲属首接制划分(直系亲属区分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他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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