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发20094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6•【字号】遂府办函[2009]27号•【施行日期】2009.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各直报点: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攻坚年”。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突出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特色,全面、准确、及时、规范报送政务信息,为政府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服务。
现将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下达你们,请认真组织采写报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2.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计分办法及报送要求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附件1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二、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目标任务分解三、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直报点目标任务分解附件2200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计分办法及报送要求一、计分办法1.凡被《政务信息》采用,除“简讯”每条计0.5分外,其余每条均计1分。
2.凡被《专报信息》采用,每条计2分;如受到市政府领导批示,则计4分。
3.“图片信息”被市政府网页采用每张(条)计1分,被制作政府领导讲话多媒体或市政府其他媒介采用每张(条)计2分。
4.约稿信息任务实行倒扣分制。
市政府办研究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约稿或市政府阶段中心工作以及市政府领导指示,向相关单位约稿。
如被约稿单位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则按次扣1分。
5.凡区县、部门报送信息被市政府办研究室组织上报省政府均视为被采用,并可与前几款所列事项重复计分。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1•【字号】遂府办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发〔2009〕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遂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遂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为继续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2009〕28号)和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全局,做到“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重点、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一)农产品生产环节1.整顿重点:开展生鲜乳、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集中整治。
2.目标要求:企业摸底登记、监督面达100%;对生产基地及种植、养殖大户的农药、兽药、渔药、抗生素、激素、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管、监测达100%。
检测各类农产品1000个(或批次)以上。
3.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禁病死猪、病害肉加工生产及销售;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制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点加强农药、兽药、渔药、抗生素、激素、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遂府函[2010]83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遂府函〔2010〕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遂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9〕2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退役士兵思想政治工作各地要深入了解掌握退役士兵的思想状况,紧密联系现阶段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形势,有针对性地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工作。
要深入开展以顾全大局、讲团结、守纪律、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引导退役士兵正确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改革举措,弘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珍惜和爱护军人荣誉,始终保持革命军人的本色和作风,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对待自谋职业和安置就业等问题,自觉服从政府安置。
要树立以人为本、为兵服务的思想,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情关爱退役士兵,妥善处理涉及退役士兵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要关注在执行军事任务中受伤和家庭有实际困难的退役士兵,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排忧解难,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办法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先进典型,防止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安置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城镇退役士兵采取分片分系统包干、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安置1.属于中、省直管单位(中央、省属驻遂单位)职工子女(配偶)身份的退役士兵仍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由该中、省直管单位自行负责安置。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继续有效、需要修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继续有效、需要修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9.09
•【字号】遂府公[2014]3号
•【施行日期】2014.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继续有效、需要修改、废止
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遂府公[2014]3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188-1号)有关规定,在遂宁市人民政府《2011年关于公布第三批继续有效、需要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遂府公〔2011〕5号)的基础上,对现行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进行了第四次集中清理。
共清理出行政规范性文件197件,其中继续有效153件,拟修改26件,废止18件,现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4:遂宁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继续有效的文
附件5:遂宁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拟修改的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农业增产增收的意见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农业增产增收的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09]44号【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2.23【实施日期】2009.0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农业增产增收的意见(遂府办函〔2009〕4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实现2009年我市农业增产增收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要求力争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76.9万亩,比上年增加5.8万亩,总产达到163.9万吨以上,比上年增加3.0万吨,种植业为全市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60元以上。
力争全市小春粮食增产0.8万吨以上,小春种植业为全市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20元以上。
力争全市大春粮食总产达到117.1万吨,增加2.2万吨以上,蔬菜总产120万吨、食用菌4.5万吨、水果11.0万吨、中药材2.0万吨,大春种植业为全市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40元以上。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认真贯彻《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意见》(遂府发〔2008〕21号),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加大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落实粮食播种面积。
水稻、玉米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85万亩和104万亩以上,大春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23万亩。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新建成7万亩高标准农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0万亩(次),为22万农户免费提供施肥技术服务,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大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实现万亩示范区水稻平均亩产700公斤、玉米700公斤、小麦400公斤、马铃薯2000公斤(鲜薯)、大豆200公斤、油菜200公斤的“774222”目标,带动大春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高3%以上。
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继续抓好“七个制旱”(以早制旱、以水制旱、以旱制旱、以调制旱、以改制旱、以科技制旱、以多制旱),抓好重大病虫检测和防控,全市病虫防治面积占应防面积的95%以上,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4%以下,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病虫专业化防治达100%。
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的通知
遂政务发…2009‟3号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心各科室及内设机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解读>的通知》(遂府办发…2009‟1号)要求,现将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市政务中心的工作任务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09年度中心工作任务。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政务中心工作任务1、设立创业项目代办窗口,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责任科室:综合科、督查科)2、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高为民、便民水平。
(责任科室:综合科)3、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区县和市级部门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
全面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继续推行企业注册登记、房产交易、地产交易、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五个“一条龙”政务代理服务。
(责任科室:督查科)4、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责任科室:综合科)5、办好企业呼叫中心,24小时畅通企业呼叫热线,坚持现场办公、限时办结、解决或回应问题不过夜三项制度。
大力推进“上门问诊”服务企业制度,继续开展节假日预约服务、急件审批延时服务,积极推进网上受理、网上申请。
(责任科室:企业呼叫中心)6、认真执行《关于切实加强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和《遂宁市涉及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清理、审定和公告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收费项目,严惩乱检查、乱收费典型,严查对企业刁难卡压、变相加负的行为。
(责任科室:综合科)7、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推行重大项目行政审批首接联办制,超时默认制和绿色通道制。
(责任科室:督查科)2。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工业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29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工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工业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2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2009年全市工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2%以上,利税增长30%以上,产销率达到98%以上,工业投资增长5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8%,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户。
二、工作重点(一)做强做优企业,促进产业上档升级。
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资源整合、招商引资、上大关小和扶优汰劣,不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制造产业,大力培育生物产业,形成以电子制造产业为先导,传统产业为支撑,生产性服务业全面发展的新型工业体系。
充分发挥各地的区域优势、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经济特色,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射洪、大英、创新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等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地区向企业联系紧密、专业分工明确、配套服务齐全的产业集聚地发展。
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增强产品竞争力,加快盛马化工、恩比贝克、美丰集团、久大蓬莱盐化等企业技改进度,做大做强食品饮料、电子机械制造、油气盐化工等3个产业,力争率先突破百亿。
突破性发展电子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培植发展环保、新能源等潜在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推动鼎吉光电、四川行者赛能公司等30个电子企业尽快建成投产,积极培育回春堂生物科技、陈善堂药业、大英九合生物等生物产业企业。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下半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246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下半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下半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2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城区三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全市半年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市经济上行升位,确保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经研究,决定下达2009年下半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希各区县人民政府、三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目标任务找差距、添措施,严格执行各项税收和收费政策,强化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
附件:1.2009年全市财税收入目标任务表2.2009年市本级财税收入目标任务表二○○九年八月四日附件12009年全市财税收入目标任务表单位:万元类别区县、部门全年确保目标任务数全年奋斗目标任务数1-6月执行数下半年确保目标完成数下半年奋斗目标完成数备注一般预算收入船山区86669171521634503955安居区5252607543878651688射洪县3055132522190981145313424蓬溪县69763978 2998 3184大英县8652 10607 4463 4189 6144开发区5782 5831 3340 2442 2491工业园区5224 5363 2699 2525 2664河东新区3990 4109 24981611税收收入中地方所得收入全市国税系统1027710531621340644318全市地税系统6310570025385542455131471非税收入全市财政系统3620437447188301737418617说明:1.全年确保目标任务数系市人代会批准,市政府目标办下达数(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3%);2.全年奋斗目标任务数系2008年决算数并根据全市半年工作会议确定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测算。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解读》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解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3•【字号】遂府办发[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解读》的通知(遂府办发〔2009〕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解读》印发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于每季度末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2009年政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解读一、加快实施项目攻坚,保持投资强劲增长(一)项目攻坚年目标任务。
2009年,力争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80亿元以上,增长50%以上,其中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新上项目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政府各部门)(二)向政策要项目1.抢抓中央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的机遇,论证、储备和申报一批产业链长、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的重大项目,并力争列入国家、省项目储备库。
依据国家产业分类建立全市项目储备库,各区县、园区向市项目储备库上报项目不少于50个。
积极主动做好与国家、省市发改委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争取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政府各部门)2.配合项目业主、项目主管部门做好前期工作,力争武引二期蓬船灌区、毗河引水等大型骨干水利工程尽快立项。
对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每月开展一次督查。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蓬溪县政府、船山区政府、安居区政府)3.尽快签订《遂宁通用航空机场迁建协议》,开展项目预可研、选址报告审查、项目调规等工作,力争实现“两年内立项,立项后两年建成”的工作目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紧急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14•【字号】遂府办函[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紧急通知(遂府办函〔2010〕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府办《关于做好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川机发99号)要求,请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对2009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分析。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一)基本情况。
分别汇总2009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
主要包括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建设、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及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
按照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09年发生的四大类突发事件中分别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2009年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2009年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5•【字号】遂府办函[2009]149号•【施行日期】2009.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2009年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信息和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9〕24号)精神,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推进2009年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健全网络体系,促进功能系统开发和应用,加快政府网站建设步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关于推进2009年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一、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推广工作(一)加强市、区县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市、区县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并坚持平台的统一,尽早实现省——市数据交换平台协同交换。
(二)利用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与行业部门专网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实现市级部门间数据交换,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网管中心先行确定几个市级部门进行试点,然后逐步铺开。
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完成全市目标任务,完善软硬件设施,主动提供公共数据信息,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该项工作的开展。
(三)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与政府网站的安全对接,实现政府网站实时反映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况;推进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受理。
(四)继续做好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接入工作,扩大网络覆盖面,按应用需求完成市、县级部门接入工作。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31号)要求,完成本单位的网站(网页)建设,并逐步与市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3•【字号】遂府办发[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发〔200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遂委发〔2008〕1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林地资源配置目标,促进林地规模经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实现兴林富民,保障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遂宁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遂宁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权流转秩序,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林权是指集体林地的经营权及其森林、林木的所有权。
林权流转,是指林权权利人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将其可以依法流转的森林、林木所有权和集体林地的经营权,依法全部或部分有偿或无偿转移给他人或组织的行为。
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
第三条林权流转主体是林地经营权的承包方。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林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权流转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林地的林权流转适用本暂行办法。
依法征用或者占用林地致使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改变林地用途,进行非林业建设的林地使用权流转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6•【字号】遂府办函[2009]110号•【施行日期】2009.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川办函〔2009〕8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范围和重点(一)清理的范围。
2000年1月1日以来,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府各部门、临时性机构、议事协调机构、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组织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统称“各部门”,下同)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与非政府机关、组织联合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与非政府机关、组织联合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000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一律废止;确需继续执行的,应由有关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对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后,重新公布或对存在的问题按程序修改后公布。
(二)清理的重点。
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是否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是否含有不利于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是否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垄断以及超国民待遇的内容;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和冲突,影响执行效力,等等。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5•【字号】遂府办函[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遂宁市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5届第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五日遂宁市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企收费和价格管理,规范涉企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企收费和价格透明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四川省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遂宁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企收费和价格的公示行为,适用本实施办法。
涉企收费是指企业建设、开业、生产、经营和改制、改造、改组等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的费用(一般称“行政事业性收费”)。
涉企价格是指企业建设、开业、生产、经营和改制、改造、改组等过程中所涉及的社会机构向企业提供的重要的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的服务价格(一般称“服务性收费”)。
第二章公示原则第三条涉企收费和价格的公示采取集中公示和单独公示两种方式。
具体形式可以是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示栏和单项小册子等。
第四条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执收单位(机构)依照本实施办法规定公示有关涉企收费和价格的项目和标准。
通过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申办的有关事务所涉及的收费,由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公示。
未通过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申办的有关事务所涉及的收费,由执收单位在收费窗口(点)公示或在接受申请时向申办者提供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单行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目
标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09]171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6.08
【实施日期】2009.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1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人保财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7〕4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09〕14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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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遂宁市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04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遂宁市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遂宁市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0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技术力量等实际问题,为我市重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
经市政府五届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建立遂宁市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的组织机构(一)成立遂宁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
由市安监局局长任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任副主任,各行业专委会主任任委员。
(二)共设7个专业委员会。
每个专业委员会由5-10位专家组成,7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专业委员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职业卫生安全专业委员会、食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工作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
由市安监局对7个专业委员会的专家进行调查,掌握相关信息,列出初步名单。
(二)部门推荐。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三)审查确定。
专家办公室同有关科室进行初审,并提出拟聘专家名单,由遂宁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专家库的管理模式(一)专家委员会成员采用聘任制。
每届聘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超过聘期不再续聘的,自动失去专家委员会成员资格。
(二)专家委员会成员执行任务,由市安全生产专家办公室通知专家所在单位及专家本人。
专家接到通知后,所在单位应督促和帮助专家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执行任务。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23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9〕9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保障工作有效开展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认真研究和部署本地本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自身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积极抓好行政复议集中受理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市法制部门要加大对区县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市、区(县)行政复议机关要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行政复议队伍。
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审案、指导、监督、管理等各项职能要求,明确相应的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保证每件案件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
切实做好行政复议的经费保障工作,提供必需的办公和案件审理场所、办案设备和交通工具,确保履行行政复议各项职能需要。
二、切实履职,维护社会稳定通过行政复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及时纠正因决策失误引发的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及时纠正因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措施等违法或不当引起的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
努力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路绿化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60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路绿化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路绿化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加快我市公路绿化步伐,确保今年底全市国、省道公路实现全面绿化,推进“人人植棵树,遂宁变绿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职责,明确任务根据《四川省绿化条例》和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市交通局负责我市境内未下放到区县管养的国、省道公路的绿化,其余国、省、县、乡、村道公路的绿化,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绿化委员会负责审核公路绿化方案,指导、协调和检查公路绿化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负责公路绿化的技术指导,并对破坏公路行道树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确保公路绿化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搞好规划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绿化的规划工作。
道路绿化要按照国、省、县、乡、村道的不同标准分别做好规划,特别是国道、省道以及城市进出口等主要交通干线,要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规划。
规划绿化用地需占用农民土地时,当地政府要给农民一定补偿,保证栽得下、能成活、管得好、见成效。
树种要选择生态性、景观性、安全性、适生性较强,胸径6厘米以上,使其建成后真正成为一道亮丽的绿化风景线。
各地规划公路绿化设计方案务必于7月底前完成,并落实好种苗,9月底前完成整地打窝,确保2009年秋冬季完成栽植。
三、创新机制,保证投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绿化的投入,负责解决公路绿化资金问题,同时要创新机制,采取多渠道筹集公路绿化资金。
要把公路绿化与全民义务植树有机的结合起来,将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包栽植、包成活、包管护的“三包”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路绿化,大力开展认建、认管公路绿化活动,要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公路绿化,推进我市“人人植棵树,遂宁变绿洲”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遂府发[2009]4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遂府发〔200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三园区管委会,市属各相关部门:《遂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四日遂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府函〔2007〕187号),结合遂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水平、保障水平;(二)保障大病医疗,每年缴费保当期住院医疗;(三)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四)坚持自愿原则,实行属地管理;(五)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六)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
第三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缴费标准和待遇支付标准,各区、县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全市风险调剂金。
调剂金的提取、管理、使用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第四条居民医保由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一)建立全市居民医保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劳动保障、财政、民政、教育、卫生、药监、审计、发改、广电、工会、人事、编办、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8•【字号】遂府办函[2009]171号•【施行日期】200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人保财险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7〕4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09〕14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一)种植业保险(水稻、玉米、油菜)完成上年种植面积的40%。
(二)育肥猪保险完成上年出栏数的30%以上。
(三)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完成上年存栏数的100%。
目标完成情况均以统计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二、工作进度水稻和玉米保险必须于2009年7月底以前完成;能繁母猪、奶牛和首批育肥猪保险必须于2009年7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育肥猪保险必须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油菜保险从2009年第四季度播种季节开始,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市、区县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动员农民成乡成片参保种植业保险,各级上报的所有数据都必须经区县政府审核把关。
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该项工作可持续开展打下基础。
二○○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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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府办发…2009‟4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顺利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特制定我市2009年节能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大内需、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重要内容;坚持源头控制与优化存量、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形成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局面;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推进节能,确保节能目标完成进度与“十一五”总体目标进
度保持同步。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
5.4%,万元工业增值能耗下降8.0%。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节能激励和约束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节能办的协调作用,定期、不定期召开市级部门和区县联席会议,针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形成“部门协同、市区县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环保局、交通局、规划和建设局、教育局、商务局、节能办、卫生局、农办,市级各园区和各区县政府)
2.落实工作措施。
积极落实国家、省对节能的各项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省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立节能专项资金,以后将逐年增加,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企业节能降耗的资金支持;对承担节能目标任务、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在信贷、土地、能源等资源配置和环评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财政局、法制办、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和建设局、国资委、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节能办,市级各园区和各区县政府)
2
3.加强目标管理。
把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严格考核,一票否决。
制定并完善全市节能奖励办法,对节能降耗取得积极进展和突出成绩的区县、市级园区、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统计局、节能办)
(二)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1.鼓励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发展。
围绕“农业原生态、工业可循环、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创新高新技术发展机制,优先发展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少的产业,逐步构建技术创新化、工业信息化、资源集约化为特征的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走高附加值、新型工业化道路。
在强化食品饮料、油气盐化工、高档家纺及服装、机械配套4个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加大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产业。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农办、商务局、科技局,市级各园区和各区县政府)
2.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扩张。
认真执行行业准入标准和新开工项目管理规定,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依法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生产过程中高耗能和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严格生产条件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和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节能办,市级各园区和各区县政府)
3.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分步
3
实施的原则,进一步摸清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设备、产品)底数,制定分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出台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意见和具体推进方案,对应淘汰的落后产能坚决予以关停并转。
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的,取消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和享受的税收减免资格,涉及违法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节能办,市级各园区和各区县政府)
(三)狠抓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
1.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节能。
积极开展工业、商贸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教育卫生业等领域的节能工作,认真制定行业节能规划,把节能降耗作为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落实行业节能规划中的各项措施和重点工作。
实施行业能效对标活动计划,选取国内外行业标杆,查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提高行业能效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规划和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商务局,市级各园区和各区县政府)
2.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
按照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原则,市上重点抓好年综合能耗3千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各区县政府、市级各园区负责抓好本地区全部工业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深入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工作,指导综合能耗3千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做好能源审计工作和落实能源审计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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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大型商场、宾馆、学校和医院等单位节能工作。
定期举行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培训,规范企业节能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落实企业三级计量仪具配置,指导企业强化能源统计工作,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责任单位:市经委、统计局、质监局、环保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局、节能办,市级各园区和各区县政府)(四)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1.大力实施节能技术创新与改造项目。
优先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建筑节能等重点工程。
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行业典型示范意义的重大示范项目,确保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实现良好的节能环保效益;鼓励企业加大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力度,开通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加快传统产业的节能技术改造步伐。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规划和建设局、商务局,市级各园区和各区县政府)
2.加快节能技术推广。
抓好行业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的推广,组织召开节能技术推介会;大力实施绿色照明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鼎吉光电等电子企业生产的节能灯;行业照明系统节能灯具使用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国资委、教育局、卫生局、规划和建设局、商务局,市级各园区和各区县政府)(五)依法加强节能管理和监督检查
1.强化节能监督和检查。
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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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指导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自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现场监测和检查;积极开展能效标识和全市大型商场、酒店、超市等单位绿色照明情况、执行空调温度限制情况检查,引导节能消费,促进节能型家电产品的推广使用,提高终端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经委、环保局、质监局、节能监察中心)
2.搞好节能服务。
积极开展节能咨询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为企业提供节能培训、诊断、设计、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的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节能办)
(六)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节能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开展好“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在遂宁日报、遂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能源严峻形势、节能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和节能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节能舆论氛围;积极构建网络节能宣传机制,促进节能技术信息传播,引导全社会建立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生活和消费方式。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遂宁日报社)
附件:2009年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二月十日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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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减排 实施 意见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 级法院,市检察院,遂宁军分区。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