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与兰州市、临夏州共同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与兰州市、临夏州共同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0.09
•【字号】东政办〔2020〕187号
•【施行日期】2020.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东市与兰州市、临夏州共同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2020年重
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东政办〔2020〕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与兰州市、临夏州共同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海东市与兰州市、临夏州共同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2020年重
点任务清单
为贯彻落实5月13日深化甘青合作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高效推进甘青两省“1+3+10”合作协议及专项领域行动计划落地落细,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青两省共同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2020年两省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经与兰州市、临夏州充分对接,特制定如下重点任务清单。
一、重点规划衔接融合方面
1. 做好“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的有效衔接。
工作成果: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引领区域协同发展,推动基础设施、道路交通、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国土空间等领域规划的有序衔接、相互配套、同步实施,增强规划内容之间的整体性、协调性,推动海东市与兰州市、临夏州同城化谋划、联动式合作和协同化发展。
责任单位:海东市、兰州市、临夏州发展改革部门
责任人:三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
2. 积极配合开展兰新高铁兰州至西宁段达速改造,开展兰西城市群城际铁路、轨道交通等重大连接线建设工程前期工作。
工作成果:兰新高铁兰州至西宁段达速改造可研获批复,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其他项目配合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责任单位:海东市、兰州市发展改革部门
责任人:两市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3. 共同加快推进西宁至成都铁路、兰州至合作铁路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工作成果:积极配合争取西成铁路甘青隧道、兰州至合作铁路西固隧道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海东市、兰州市、临夏州发展改革部门
责任人:三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4. 推进永靖至民和高速通道、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永靖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兰州至西宁城际线(永靖)和定西至临夏铁路建设项目。
工作成果: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海东市、兰州市、临夏州交通运输部门
责任人:三市州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5. 推动民和、红古公交互联互通。
工作成果:实现一卡通刷卡业务。优化省际公交线路,团结大桥建成通车,整合资源投放车辆,围绕川海大桥、团结大桥开通公交环线。
责任单位:民和县政府、红古区政府
责任人:两县区政府县区长
6. 推进马聚垣湟水河大桥建设。
工作成果: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果米路(果园—米拉湾)、川杨路(川口—杨家路)、川垣北路等主要出口改造。
责任单位:海东市、兰州市交通运输部门
责任人:两市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7. 推进大河家黄河大桥建设。
工作成果:配合完成甘肃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与青海省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高速公路连接桥(大河家黄河大桥)民和境内征地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海东市、临夏州交通运输部门
责任人:两市州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8. 启动永大一级高速与青大高速连接桥工程。
工作成果:争取完成项目可研等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海东市、临夏州交通运输部门
责任人:两市州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三、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方面
9. 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
工作成果:与临夏州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集发改、水务、环保、国土、林业、气象等多部门数据为一体的地区河长制湖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由两市州总河长办“顶层设计”,制定黄河流域重要河湖综合整治方案,加强联合检查、联动执法。
责任单位:海东市、临夏州水务部门
责任人:两市州水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10. 立足黄河、湟水河、大通河重点流域,携手推进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同谋划争取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项目。
工作成果:共同谋划争取沿黄河生态走廊建设项目,包括黄河干流综合治理、黄河南北山生态绿化水利配套工程、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涉及水生态领域的重大项目。加强沟通配合,共同谋划重大项目前期,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探索建立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海东市、兰州市、临夏州生态环境、水务部门
责任人:三市州生态环境、水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11. 共同加强黄河干流及其支流湟水河两岸生态修复和治理工作,推进湟水河两岸生态治理一体化建设,构建相互协调和联通的城市绿化景观,提高林草植被覆
盖率。
工作成果:开展湟水河两岸生态治理和修复,在湟水河两岸海东主城区、民和县城、永靖县城周边开展生态治理和修复工程。
责任单位:海东市、兰州市、临夏州林草部门
责任人:兰州市、海东市、临夏州林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12. 跨界流域水体监测信息共享,做好应急监测,共同研究对策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程度和范围,最大限度减轻危害。
工作成果:充分利用现有国控断面监测数据资源,加强数据共享和应用,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波动时,开展联合监测,共同会商研判监测结果,及时作出预警。
责任单位:海东市、兰州市、临夏州生态环境部门
责任人:三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13.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工作成果:区域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强化两地大气污染监管,开启水电、钢铁、水泥、铁合金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责任单位:海东市、兰州市、临夏州生态环境部门
责任人:三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14. 切实加强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理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环境污染纠纷问题。当发生跨界环境信访、污染纠纷或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时,各地应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妥善解决。
工作成果:切实加强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理的沟通协调,以控制事态、解决纠纷为原则,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开展联合调查、共同协商,协调处置污染纠纷。
责任单位:海东市、兰州市、临夏州生态环境部门
责任人:三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