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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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学校卫
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03.03
•【字号】苏卫疾控[2008]8号
•【施行日期】2008.03.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
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8〕8号)
为切实做好我省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学校卫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08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学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努力提升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水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建立协
作机制,构建学校卫生管理网络,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二、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有关规定(试行)》,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根据传染病流行特点,重点做好流感、水痘、腮腺炎、麻疹、流脑以及食源性、水源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加大检查力度。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疾控机构对传染病疫情开展疫源追踪,落实密切接触者各项管理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学校要做好入学新生的结核病、肝炎等传染病检查工作。

进一步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的指导和培训。

一旦出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处置和控制工作。

各小学、托幼机构要按照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苏卫办疾控〔2007〕8号)的要求,在办理儿童入托、入学手续时,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补种,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乙脑、流脑等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三、落实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
开展学生因病缺课监测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的关键措施,近年来在我省部分地区的试点工作已取得了有益的经验,各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参照《江苏省中小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试点工作方案》(苏卫疾控〔2006〕30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在全省中小学校建立因病缺课监测工作制度,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防微杜渐,将各种传染病的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要制定本地区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认真收集信息,有条件的地区要实行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力争做
到监测数据准确,尽早发现疾病发生苗头,及时进行干预,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学校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

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疾控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在传染病疫情报告、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中的职责。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因病缺课监测的技术指导和管理。

四、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青少年营养指导工作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实施食堂食品卫生监督分级量化管理制度。

重点加强对个人承包食堂及农村学校、民办学校、民工子弟学校食堂的督查。

各类学校要强化学校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相关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组织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培训,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认真执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

认真落实《学校食物中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青少年营养指导,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

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相关影响因素,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措施。

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宣传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及预防与营养相关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科学知识,降低学生蛋白质营养不良和缺铁性贫血的发生。

五、加强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级疾控机构和学校要将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列入学校卫生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测,规范学生体检工作,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准确、及时地收集反映学生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信息,并按照《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遵循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农村学校要重点抓好视力低下、沙眼、肠道蠕虫
感染、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的防治工作;城市学校要重点做好视力低下、沙眼、肥胖、缺铁性贫血、龋齿的防治工作。

六、开展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监测
根据2008年国家学生健康危险行为抽样调查方案,我省按照整群抽样原则,抽取南京、徐州、苏州、盐城、扬州等5市开展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监测,在抽样城市和农村学校随机抽取部分初中、高中、大学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饮食相关行为;运动锻炼相关行为;伤害相关行为;吸烟、饮酒、毒品使用行为;电子游戏、网络成瘾和赌博等成瘾行为;性知识、态度及行为等六大类健康危险行为。

调查工作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被抽样的学校要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调查工作。

七、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根据学生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存在的健康危险行为,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多种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

结合素质教育,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预防意外伤害等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

按照“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无烟学校等有利于改善学校健康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工作。

要重视预防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高等院校和普通中学要根据规定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课时,对高校入学新生要进行重点宣传,免费发放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宣传品。

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师资培训、同伴教育、知识竞赛及生活技能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明确预防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重大传染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措施有更深刻的认识,并组织青少年志愿者积极参与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的宣传教育活动。

八、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内容研究制定学校卫生考核检查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以学校每学期进行自查为主,省、市有关部门每学年对学校的检查或抽查不少于1次。

2008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将根据各地各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高校、中小学公共卫生、学生因病缺课监测、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教育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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