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创业: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孙月林) 20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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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3-18

司尔特: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3-18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董事、各位监事、各位高管: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在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3次董事会,其中通讯方式召开11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次。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0年我们出席董事会详细情况如下:注:程贤权先生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度,我们关注公司动态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

凡是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

主要有:1、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金国清先生为总经理、聘任俞绍斌先生和李世舵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龚仁庆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吴勇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年度报告编制的意见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等过程中对重大方面进行了沟通,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新的一年,我们将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康生物: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孙卫红) 2010-04-27

天康生物: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孙卫红) 2010-04-27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了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200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2009年,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7 4 1 2 4 1本人对亲自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09年3月24日,针对公司关于2009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继续聘任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2008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据进行调整事项说明;公司2008年度激励基金发放;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宏展实业提供不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公司2008年度对外担保等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1)2009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机构程序合法有效。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公司与各关联方同意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2)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08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绿 大 地:200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观亮) 2010-04-30

绿 大 地:200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观亮) 2010-04-30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董事:我作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提案时,对重要事项均进行必要的核实后,方才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1、出席2009年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备注周观亮 33 0 02、出席2009年度股东会议的情况我于2009年10月12日受聘为公司独立董事之后,公司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大会,均按时参加了会议。

二、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在2009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09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2009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11月5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的认可。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因此同意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华星创业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华星创业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影响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其职责。

独立董事在就职前应就其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董事会作出声明。

第二章 任职资格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还应符合以下的任职条件:(一)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二)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资格的人士);(三)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3名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近一年内曾经具有第1、2、3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2009年述职报告

2009年述职报告

2009年述职报告天祝分公司销售部经理2009年度述职报告及工作总结感恩于与天健的结缘及吴总及李经理所给予的良好职业发展空间。

忙碌中,不觉来天祝分公司已近十个月。

自今年四月份调入销售部以来,在总公司及分公司的指导下,开展了天健·华藏广场综合开发项目的市场启动、推广及全面的营销工作。

现将四月份以来天祝销售部工作所到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作一简单的总结,并对销售部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作出展望。

一言以蔽之,三句话:成绩是客观的,问题是存在的,总体上天祝销售部是在向前稳步发展的。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1、启动、建设并巩固了一套锁定客户的VIP购体系。

华藏广场综合开发项目于2009年元月份就成立了销售部开始启动VIP认购的营销体系,但截止四月份效果不太理想,仅认购VIP五户,认购金额440000元。

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与沟通,全力重启并巩固了一套VIP认购体系,有效地锁定了客户资源,为提高天健·华藏广场综合项目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迅速占领天祝县商业地产市场,提供了扎实的保证。

2、有效的组织了天祝县楼盘调查、摸盘,取得了第一手天祝县目前房地产销售信息资料,并为公司在华藏广场综合开发项目的营销策略的制定,价格策略的制定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3、通过一系列的营销方案确保了天健·华藏广场综合项目在天祝县商业地产市场上的领跑地位。

华藏广场由五个组团组成,对这五个组团,根据其位置特点、规划布局、功能特点、工期进度制定了相应的销售策略。

如分期开盘、价格促销等。

通过置业顾问尽职尽责的工作,使每一个组团的开盘都能在天祝县产生轰动并保持其良好的销售态势。

同时,通过分期开盘的方式,前期开盘的部分为后期开盘的价格调整做好了充分的市场预热,使顾客对于价格的调整心理平稳过渡,项目销售单价也由2470元每平方米一路挺至2800元以上每平方米,为项目很好地塑造了其附加价值,给企业创造了最大化利润。

坚定了项目在天祝县商业地产中的领跑地位。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2010-03-20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2010-03-20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作为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0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4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亲自出席次数4 0 0 否 1A、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B、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C、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1、2009年4月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2008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2009年4月13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3、2009年7月21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六十九条和《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分别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杨如生述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2009年本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出席公司2009年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参与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对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资产出售和转让、资产减值、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的任免、高管聘任和解聘、担保事项、董监高薪酬、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提交委员会审议的各项提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安排本人对主要在建项目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本人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在研究公司所属企业改制改制的系列事项中,两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1、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投票表决中,在2009年6月30日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补充调整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资产的议案》时,我们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认为将市政工程总公司名下的两台盾构机设备协议转让给本公司的理由不充分,投了反对票。

华星化工: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4-09

华星化工: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4-09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承义证字[2010]第24号 致: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星化工”)的委托,指派鲍金桥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华星化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华星化工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提前二十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本次股东大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华星化工股东和授权代表共6名,持有华星化工68,930,567股,均为截止至2010年4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星化工股东。

华星化工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201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并办理相关资产抵押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系由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平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书面临时提案,董事会在收到上述临时提案后2日内向股东发出了股东大会书面补充通知;其余提案均由华星化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提出,并提前二十日进行了公告。

智光电气: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张勇传) 2010-02-10

智光电气: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张勇传) 2010-02-1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09年度的工作内容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如下汇报:一、参加会议情况2009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3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1次,以委托方式参加会议1次。

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必要时进行了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对于会议议案,本人均认真进行了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经过严格核查,本人对会议所有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做出相关决策前本人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基于独立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09年8月,本人对公司2009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经认真核查后出具了《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为控投子公司的担保属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求,担保程序合法,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ST中服: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03-21

ST中服: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03-21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瑞哲)作为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0年的工作中,本人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0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2010 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2010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此外,在2010年里,本人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部分股东大会。

二、2010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2010年5月14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议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二)2010年6月10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三)2010年7月23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四)2010年8月11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10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五)2010年9月30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公司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六)2010年11月8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增补战英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参与监督并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情况,并对2010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信息披露。

乐普医疗: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王社教) 2010-04-13

乐普医疗: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王社教) 2010-04-13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度述职报告——王社教各位董事:作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09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0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200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2009 年度共召开的5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会。

本人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200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1、2009 年3 月3 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关于乐普(北京)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绩效考核和2009年度基薪的独立董事意见;2、2009 年3 月3 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关于乐普(北京)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瑞祥泰康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瑞祥泰康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卫金帆医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09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指标状况、应收账款管理情况、重大现金收支情况、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2009年内部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部经理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给出合理化建议。

澳洋科技: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肖维红) 2010-03-24

澳洋科技: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肖维红) 2010-03-24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于2009 年9 月25日当选为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本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09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09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09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两次,实际参加董事会两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自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列席了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09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对重大问题进行核查后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09年12月10日,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所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所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聘任马科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联合化工: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锡秀屏) 2010-04-16

联合化工: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锡秀屏) 2010-04-16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本人作为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09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一)董事会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其中有4次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参加,报告期内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经审阅后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意见。

2009年度公司运转正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09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也未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有关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各会议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本人做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具过如下独立意见:1、在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公司于2009年2月21日召开的二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管人员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的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ST东电: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0-03-23

ST东电: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0-03-23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09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2009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2009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在2009年度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可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09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2009年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吴启成 7 7 0 0 蔺文斌 7 7 0 0 项永春 7 7 0 0 梁 杰 7 7 0 0 刘洪光 7 7 0 0 2009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列席了会议。

二、2009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一)在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1)同意聘任毕建忠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张赵忠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以上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2)经审阅聘用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关于增补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董事意见:(1)董事会秘书已提供张赵忠先生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0 年9 月17 日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亲自出席了公司2011 年度召开的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2 次,通讯表决方式5 次)。

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9 年度述职报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9 年度述职报告
日期:2010 年 3 月 24 日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WUYING(吴鹰)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9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186,840,395.1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
3、在 200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上对《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中的电视剧业务运营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电视剧业务营运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华 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乐投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电视 剧业务经营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强电视剧业务专业化管理,逐步提升“华谊兄弟 电视剧”品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WUYING(吴鹰)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 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ST合金:独立董事2009年述职报告 2010-03-06

ST合金:独立董事2009年述职报告 2010-03-06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述职报告叔庆璋、武春友、赵凤丽作为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执行《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200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 参加会议和投票情况(一)参加会议情况1、叔庆璋2009年共出席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2次,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0次,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12次。

2、武春友2009年共出席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0次,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0次,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3次。

3、赵凤丽2009共出席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2次,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0次,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12次。

(二)投票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我们会前对各相关议案均作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对议案发表了个人意见并进行了表决。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股权分置改革、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均及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 日常工作情况自任职以来,我们除正常参加董事会以外,还利用其他时间到公司,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监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通过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发展、财务管理和规范经营提出了多项建议。

四、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自任职来我们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职、注意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民利益努力工作。

现将200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报告如下:一、参加会议和投票情况:200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3次董事会、委托出席1次董事会。

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时,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未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2009年8月13日,对公司与潍柴动力签署《供货框架第五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09年11月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就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董事会审议了《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提供动能服务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提供动能服务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综合服务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签署<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的议案》,该等议案的审议、签署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德棉股份: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刘海英) 2010-04-28

德棉股份: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刘海英) 2010-04-28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我作为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09年的工作中,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开展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对一些需完善的制度及时提醒公司进行修订,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及内部制度起到了有益的推动作用。

现将2009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7是否连续两次未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刘海英独立董事 8 0 0 否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一2009年6月2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选举尉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同意聘任方立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德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付爱东先生、马锦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怀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

上述人员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09年7月2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被担保方德州晶华集团有限公司是德州市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公司,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经营正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保要求。

奥 特 迅: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霓鸿) 2010-03-18

奥 特 迅: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霓鸿) 2010-03-1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霓鸿)各位董事: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200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1、200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08 年度股东大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由于出差在外没能亲自出席,以委托方式出席。

2、200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 次董事会,出席情况如下: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4 3 1 0 否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1、2009年4月1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0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0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袁亚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2009年7月2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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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作为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09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股东大会召开
次数
2
亲自出席数 委托出席数 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亲自出席次数
10 0 0 否 2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09年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规范公司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09 年度公司任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 见。

1、2009年3月31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中本人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议案的意见》。

2、2009年12月23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本人发表了《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09 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两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09年,本人按要求深入公司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09年10月30日公司正式在创业板上市,为了更好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及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规范公司治理发挥较好的作用。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0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证券市场发展快,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通过学习,加深了我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逐步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0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孙 月 林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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