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报刊、杂志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图书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图书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图书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图书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篇1)一、不得持包入内,学生凭阅览证入室阅览。

二、杂志、报刊可自由阅览,阅读后必须放回原处。

室内的书、刊、报一律不外借,确因备课、教学需要借出者,由教研组集体借出,专人保管,按时归还,限借期3天。

三、爱护书刊。

(1)不得在书、刊上随意写字、画圈、卷折、撕毁、弄脏,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书价的2至6倍罚款。

(2)盗走书、刊者,除严厉批评教育外,还处以书、刊价10倍以上罚款。

四、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严禁乱扔纸屑、杂物、吃零食。

严禁吐痰。

五、保持室内安静,不在室内大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阅览。

1、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

应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2、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管理人员不能离开。

3,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

4、协助学校有关学科教师做好光盘的选购工作,选购中应注意内容健康和结构合理。

5、每天开机前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早晨开窗换气,离开教室时关闭电源总闸。

做好平时的保洁工作。

6、管理人员要建立“机房管理手册”,正常记录每天的温度、湿度和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情况。

7、霉雨季节和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2小时,假期定期开机通电驱潮。

8、多媒体阅览室应配有灭火设备,有防盗设施。

9、每台计算机设有《使用情况登记册》,要督促上机人员正常记载,并及时查看,以确保设备完好。

图书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篇2)1、本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图书室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2、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3、如阅读课需借出本图书时,请任课老师与图书室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4、请爱护图书资料,书要轻取轻放。

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图书及遗失图书都应照价赔偿。

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3篇)

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3篇)

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一、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日下午,双休日全天。

二、图书阅览室仅向本乡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上级领导开放,其他人员谢绝入内。

进入阅览室人员要注意遵守公共道德,保持安静,讲究卫生。

三、图书阅览室书籍、杂志、报刊原则上不外借,只限在阅览室阅读,阅后放回原处。

四、确需外借者,需向图书管理员登记并按时归还。

逾期未归还者,按原价赔偿。

五、任何人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否则按原价赔偿。

六、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鼠工作。

每日要将所有图书整理一遍,保持排列整齐有序。

七、图书阅览室报纸杂志均应永久保存,不得随意处置。

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2)是为了确保阅览室的秩序和规范,提供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保护图书馆藏书不受损坏和丢失。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1. 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所有进入图书阅览室的读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包括遵守安静规定、保持图书秩序、不擅自移动书刊等。

2. 提供有效证件:读者在进入图书阅览室之前,需要出示有效的图书馆证件,以证明自己有借阅图书的资格。

3. 禁止携带食品和饮料:为了保护图书质量和卫生,图书阅览室一般禁止读者携带食品和饮料入内。

4. 禁止吸烟:图书阅览室一般是禁烟区域,读者在室内严禁吸烟。

5. 保持安静:为了给其他读者提供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读者在图书阅览室内需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或大声交谈。

6. 不得损坏图书和设施:读者在使用图书馆的图书和设施时,需要保持其完好无损,不得擅自涂画、撕毁、污损图书和设施。

7. 不得拍照和录音:在图书阅览室内,读者一般不得擅自拍照或录音,以保护其他读者的隐私和阅读权益。

8. 不得擅自移动书刊:读者在阅读图书时,应当将书刊放回原位,不得擅自移动书刊位置,以便其他读者能够找到所需图书。

9. 超时返还罚款:读者借阅的图书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应缴纳相应的超期罚款。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不同图书馆和阅览室可能存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读者在进入阅览室前最好了解该图书馆的具体规定。

图书、报刊、杂志管理规定

图书、报刊、杂志管理规定

图书、报刊、杂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工作、管理、业务学习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著作等。

第三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行政部秘书组负责管理,并于每个季度结束时清点一次。

第二章图书来源与购置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个人捐赠书籍、杂志等。

员工如有图书资料要捐赠给公司,所捐书刊要求为正式出版物,内容、体裁不限。

第六条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课长、助理以上干部提出申请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行政部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验收后,方可按正常流程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图书保管第九条新购图书和捐赠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图书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日期、作者、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表》并填制图书标签贴于图书上。

第十条本公司图书由档案员编制图书目录表供员工查阅。

第十一条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图书借阅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依本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

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一般书报杂志可以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6:30~17:00)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的不在此限。

第十五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可以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图书报刊发行管理规定》

《图书报刊发行管理规定》

《图书报刊发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图书报刊发行工作的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省经营(包括专营和兼营,下同)图书报刊发行(包括批发、零售、出租,下同)业务的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新闻出版主管机关主管全省图书报刊发行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地)、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图书报刊发行管理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物价、税务机关应按照职责范围,配合新闻出版主管机关,共同做好图书报刊发行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的图书报刊必须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报刊。

严禁经营反动、淫秽、色情、恐怖、封建、迷信的图书报刊。

第五条经营图书报刊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新闻出版主管机关核准,发给《河南省图书报刊经营许可证》,凭证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经营,审批权限如下:(一)经营图书报刊批发业务的,由市(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审核,报省新闻出版主管机关批准;(二)经营图书报刊零售、出租业务的,由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机关批准,报市(地)新闻出版主管机关备案;(三)外省、市、自治区在我省设立发行单位的,由设立地的市(地)新闻出版主管机关审核,报省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

上述经营图书报刊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歇业、转业或变更名称、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时,必须按开业的审批程序办理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设立图书报刊发行单位,应按照布局合理、方便读者的原则统一规划,注意批发与零售、城镇与农村、综合与专业的合理配置,重点加强农村和边远地区发行网点的建设。

第七条申请开设图书报刊批发业务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二)有五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须的经营设施;(四)以图书报刊发行为主营业务;(五)有一定数量的发行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从业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六)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学校出版物管理制度

学校出版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出版物管理,规范出版物发行和使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出版物,包括教材、教辅资料、报刊、杂志、图书、电子出版物等。

三、管理部门1. 学校设立出版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出版物管理的具体工作。

2. 各部门、各学院设立出版物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本学院出版物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出版物选题与审核(1)出版物选题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学校教育教学需求,体现学校特色。

(2)学校设立出版物选题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出版物选题进行审核。

(3)出版物选题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出版、发行。

2. 出版物采购与验收(1)学校出版物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制度,由出版物管理办公室负责。

(2)采购出版物应确保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学校要求。

(3)出版物采购后,由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保出版物质量。

3. 出版物发行与销售(1)学校出版物发行实行统一发行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

(2)出版物销售价格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定价。

(3)禁止任何形式的出版物盗版、盗印、非法销售等行为。

4. 出版物使用与管理(1)教师、学生应合理使用学校出版物,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出售。

(2)学校出版物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3)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出版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出版物合理使用。

5. 出版物报废与回收(1)学校出版物报废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报废出版物由管理部门负责回收,并妥善处理。

五、责任追究1. 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发行出版物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出版物质量不合格的,追究采购、验收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教师和学生擅自复制、传播、出售出版物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出版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图书馆管理制度 图书馆管理制度(优秀3篇)

图书馆管理制度 图书馆管理制度(优秀3篇)

图书馆管理制度图书馆管理制度(优秀3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作者给大家分享的3篇图书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让您对于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写作有一定的思路。

图书馆管理制度篇一一、图书室内禁止吸烟、使用电炉及明火。

二、图书室书库、阅览室、办公室不许放置杂物、自行车等。

三、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书库、阅览室等安全保卫重点防范地点。

四、配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及时更换。

五、图书室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或下班时,须关闭门窗和切断照明等电源。

图书馆管理制度篇二借书须知1、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无借书证概不借阅。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得超过两本,累计借阅图书达10本者不得再借书。

3、读者不得污损图书,若有污损,管理人员视其污损程度作出批评、赔偿、罚款、取消借书资格等处理。

4、所借图书不得遗失,若有遗失,管理人员可责令借书者按原书价的3至5倍赔偿。

5、所借图书必需在该学年内如数完整归还图书馆。

不按规定归还者,下一学年不予借阅。

学生阅览室规则1、凭学生证进入本室,非本校学生概不准入内。

2、入室后学生须在管理人员处登记。

3、报刊、杂志一律不得带出室外,看完后自觉放回原处。

爱护书刊,如有污损,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赔偿等处理。

4、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乱丢杂物。

教师资料室规则1、非本校工作人员概不准入内。

2、教职工一律凭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3、有关资料、报刊、杂志,一律不得带出室外。

电子阅览室规则1、在自修时间,进入本室须凭借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进入,如用他人证件进入,将予以没收并告诉班主任。

2、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在本室上网玩游戏,一经发现,将立即没收本人证件,取消今后到阅览室的资格并告知班主任。

3、未经老师允许,不得使用软盘或“U盘”私自拷贝文件在机子上。

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管理制度阅览室管理制度1一、教职工一次借书原则上不得超出10本,同学不得超出2本,杂志不得超出5本,同学借阅杂志由班主任统一借阅。

二、每学期结束前,务必将所借图书、杂志,如数归还,凡丢失者,一般书籍按200%赔偿,宝贵书籍按300%赔偿。

三、工具书不得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

四、妥当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

五、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六、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七、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予以经济惩罚。

八、任何人不能替换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阅览室管理制度21、阅览室的报刊和资料是学校的'公共资产,保护报刊和资料的完整是每个老师和同学应尽的义务。

2、当年的报刊和资料一般不借阅,若工作急需,办理借阅手续,有借有还。

3、凡借阅的书刊被裁割和遗失者,按赔偿制度赔偿。

4、阅览时,室内保持安静、乾净,阅后放回原处,私自拿走者,除追回原报刊图书以外,并处以该价格的5倍罚款。

5、阅览室管理人员对室内财物、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阅览室管理制度3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紧要场合,是老师和同学取得信息的紧要窗口,应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1、管理人员应把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老师和同学解决操作中碰到的'问题,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管理员不得离开教室。

2、电子阅览室管理员要正确引导同学查阅信息,有权制止任何不良行为。

3、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发觉问题适时处置,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和电子阅览室的保洁工作。

4、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和谈论。

5、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光盘带入电子阅览室。

磁盘、u盘等带入电子阅览室使用,需经管理员许可。

6、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珍惜公共设施,禁止将食物、饮料带进本室。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8、电子阅览室内不得浏览、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网吧内无理取闹、高声喧哗;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运行任何大型游戏;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向赌博活动。

2023年书报刊管理制度

2023年书报刊管理制度

2023年书报刊管理制度2023年书报刊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书报刊市场的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书报刊是指书籍、报纸、期刊、画册、图片、年历等出版物。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书报刊经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书报刊经营,是指书报刊进入流通领域后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征订、出租等经营行为。

第四条从事书报刊经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抵制非法、有害书报刊,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读物。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书报刊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规范管理和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经营非法出版物的活动。

第六条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是本省行政区域内书报刊市场的主管部门。

市、县(市、区)书报刊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书报刊市场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书报刊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书报刊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做好书报刊市场的管理工作,维护书报刊市场秩序,促进书报刊市场的繁荣。

第二章申办与审批第八条申请从事书报刊总发行业务的单位,必须报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取得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申请从事书报刊批发(不含出版单位自办发行)业务的单位,必须经当地书报刊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江苏省书报刊发行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申请从事书报刊零售、出租(不含出版单位自办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书报刊市场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第九条申请从事书报刊零售、出租业务的个人,必须有当地户口或者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图书 报刊阅览室规章制度

图书 报刊阅览室规章制度

图书报刊阅览室规章制度一、基本原则1.图书报刊阅览室是一个学习和阅读的场所,所有读者在此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应互相尊重。

2.读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阅读。

3.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喧哗、打闹、擅自移开桌椅等行为,严禁擅自带走图书、报刊等馆藏资料。

4.读者应爱护公共财物,保持阅览室环境整洁,不得在桌椅上乱涂乱刻。

二、入馆及阅览规定1. 所有进入图书报刊阅览室的读者,需出示有效的读者证件,并遵守图书馆的管理规定。

2. 读者应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 读者应遵守阅览室开放时间,不得在开馆前或闭馆后滞留。

4. 为了给其他读者提供充分的阅览空间,读者在使用座位时不得私占,不得在椅子上摊开睡觉。

三、阅览室规则1. 读者在阅览室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播放声音大的音乐或视频。

2. 不得在阅览室内进行商业或者政治宣传活动。

3. 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饮酒等不文明行为。

4. 使用电脑时,请遵守计算机网络相关规定,不得访问非法网站,不得下载非法内容。

5. 在使用自习室时,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在桌椅上涂写或乱扔垃圾。

四、借阅规定1. 读者在借阅图书时,应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定,不得超期借阅或私自销毁图书。

2. 读者需要保持图书的完好性,不得涂写、折破或损坏图书。

3. 如有丢失或损坏图书的情况发生,读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图书馆规定的读者,馆方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开并暂停其阅览馆的权利。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者,馆方有权暂停其读者资格,并报告给有关部门。

3. 对于刻意损坏公共财物或者恶意扰乱公共秩序者,馆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以上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图书报刊阅览室读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2. 图书馆有权对以上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读者应及时了解更新的管理规定。

3.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卷四军事朝服流通珍品之日届满时失效。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摆放整齐。

三、阅览图书的学生要有程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报刊、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报出室,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借用图书按学校借书规则执行,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按规赔偿。

八、图书开放时间结束,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报刊、图书,关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二)教育刊物、青年杂志类:共计426本汉中教育:107本中国青年:55本陕西教育:71本中国教工:41本陕西信息:19本陕西工运:10本当代陕西:42本民主法治类:35意林:22本特别关注:16本平安校园:2本育才网:6本学生作文、故事生活百科类:共计430本公众应急预防、民常、心理健康等:99本学生作文:52本生活百科、技能、故事书等:276本少儿童话故事、图画书:351报刊类别(共10类)中国教育报、中国国防报、中国青年报、陕西工人报、陕西日报、汉中日报、教师报、新课标报绿野报刊、迎春花报。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三)1.开馆时间图书报刊阅览室每天开放时间为早上9点至晚上10点。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开放时间,需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2.借阅规则(1)读者需携带有效的借阅证件(学生证、身份证等)办理借阅手续。

(2)每位读者每次可借阅图书报刊最多3本,借阅期限为15天。

如有特殊需求,可与管理员协商延长借阅期限。

(3)借阅图书报刊时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承诺按时归还。

逾期归还的,将按规定收取逾期费用。

图书、报刊管理办法

图书、报刊管理办法

图书、报刊管理办法图书、报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图书、报刊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文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图书、报刊管理工作及相关的出版经营、发行活动。

第三条图书、报刊管理主管部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图书、报刊内容、出版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进步。

第四条图书、报刊的出版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

第二章图书管理第五条图书的分类、编目、索引和标注等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图书馆的读者能够方便地查阅到目标图书。

第六条图书馆应当建立记录每本图书的借阅和归还情况的系统,并及时更新读者借阅信息以及图书的位置。

第七条图书馆对图书的保管、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应当保持高度的警惕,确保图书的完好无损。

第八条图书馆应当定期进行图书的清点和整理,并对损坏的图书进行修复或淘汰处理。

第九条图书馆应当鼓励读者提供图书推荐,及时更新图书馆的藏书。

第十条图书馆应当开展图书展览和相关的知识普及活动,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和水平。

第三章报刊管理第十一条报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出版标准和规范进行报刊的编辑、印刷和发行工作。

第十二条报刊出版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新闻出版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出版、发行违法违规的报刊。

第十三条报刊出版单位应当建立、完善报刊的市场调查与品牌推广工作,提高报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四条报刊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编辑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报刊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五条报刊出版单位要加强对广告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六条报刊出版单位要加强对发行渠道的管理,禁止销售假冒、盗版的报刊。

第十七条报刊出版单位应当定期对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发行量。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八条图书、报刊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图书馆、报刊出版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报刊杂志图书管理规定

报刊杂志图书管理规定

报刊杂志图书管理规定公司购置图书的目的,在于为公司经营业务,及提高员工的技能、素质水平。

为了规范公司报刊杂志、图书的正常使用,提高图书的利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报刊杂志图书管理规定范围:集团书籍、公司报刊杂志、图书的订阅、保管、整理、外借、归还与报废等管理业务均按照本规定办理。

一、订阅相关规定1、各部门根据经营业务、工作需求合理订阅报刊,书籍(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安全管理、修养礼仪、生活休闲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等各类资料)。

2、订阅时间:每年11月底以前预定下一年报刊、杂志。

各部门根据总经办提供的《邮发报刊简明目录》,汇总部门内部订阅报刊、杂志种类及数量,经部门经理审核通过后,提报总经办订阅。

3、订阅资料需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总经办负责人审核统筹、经总经理签字后由总经办负责办理订购。

报刊申购须按申购程序办理。

4、图书柜报刊订阅:图书柜报刊订阅由总经办确认订阅报刊种类,并由总经办向公司各部门征求意见,每半年适当增加一些书籍。

5、各部门日常如有其它书籍、报刊需求,可填写《申购单》,经分管领导许可,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报总经办进行购买。

相关人员可提供购买信息,协助总经办购买。

二、部门职责(一)总经办职责1、集团书籍、报刊杂志、图书等业务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负责。

2、集团报刊由总经办向集团申请获取相关黑五类集团报刊书籍。

3、按时组织各部门订阅图书报刊的有关事项。

4、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图书资料的征订、购买、登记、分类、保管、发送、借阅,并及时整理、存档以备查阅。

5、对图书杂志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6、报刊由办公楼前台人员统一接收,经核点后填写分发清单,分发至各部门领取人。

发现有差错应及时登记并要求补缺退余。

7、公司订阅的刊物、杂志、图书(除报纸外)统一由总经办管理,不另行发到各部门单独管理,图书管理员对购进的图书按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公司书籍报刊管理制度

公司书籍报刊管理制度

公司书籍报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书籍报刊的管理,提高员工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进步,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书籍报刊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第三条公司书籍报刊包括公司图书馆、报刊资料以及员工自购、自带的书籍报刊等。

第四条公司书籍报刊管理以文化建设为基础,以知识学习为目标,以共享资源为宗旨。

第二章资源建设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和维护一个公共图书馆,供员工阅读和借阅。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更新和补充图书馆的书籍报刊,确保员工能够接触到最新、最全面的知识资源。

第七条公司应当拨专人负责图书馆资源的整理、分类和管理。

第八条公司应当在员工休息区设立阅览室,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借阅规定,明确员工的借阅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图书馆应当规定借阅期限,超期未归还的书籍报刊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举办书籍报刊推介活动,让员工了解最新的热门书籍报刊。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开展文化课程,拓宽员工的知识面,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自我管理第十三条员工可以自购、自带书籍报刊,并在阅览室内和同事分享。

第十四条员工书籍报刊的损坏和遗失应当按照职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员工在阅览室内阅读书籍报刊时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干扰他人。

第十六条员工在使用公司书籍报刊资源时应当爱护资源,不得私自擅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图书馆的书籍报刊进行清点,确保资源的完整和齐全。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借阅记录进行审核,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将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设立书籍报刊管理协调小组,对图书馆和阅览室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对于故意损坏或私自霸占公司书籍报刊资源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借阅期限超过规定时间未归还书籍报刊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侵犯书籍报刊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2024年报刊杂志管理制度(3篇)

2024年报刊杂志管理制度(3篇)

2024年报刊杂志管理制度(3篇)目录第1篇集团公司报刊杂志管理制度第2篇x地产公司图书及报刊杂志管理规定第3篇科技公司报刊杂志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报刊杂志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报刊、杂志管理制度第一条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及各部门实际需要,每半年提出报刊、杂志订阅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后统一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办理订阅工作;第二条人事行政部前台秘书每日负责将公司所订报刊、杂志及来信来函认真及时分发并对挂号、特快专递作好详细登记;第三条各部门所订阅报纸及内刊,应在被阅后于规定处放置整齐,严禁随意丢弃;第四条公司购置的各类业务书籍,统一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分类、管理,员工须在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借阅并按时归还;第五条员工应在'爱护、珍惜'的前提下借阅业务书籍,若有故意撕破、损坏书刊者,一经查出将按'员工手册'予以处罚;第六条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草拟并管理、解答。

x地产公司图书及报刊杂志管理规定地产公司图书及报刊杂志管理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利于员工发展的原则,公司出资为部门和个人购进图书和杂志,为方便大家互相借阅和学习,制定规定如下:第一条图书和报刊杂志的采购1.图书的购买:根据需求,个人或部门填写《办公用品及设备申购单》,向上级报批需购买图书的名称和价格,逐级审批,经总经理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购买。

2.报刊杂志的订阅: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在每年年底(11月―12月)申请订阅相关报刊,申请时须列出明细。

总经理办公室汇总所有需订报刊明细报总经理签批后,统一办理订阅手续。

3.每年中,如因工作需要各部门需临时订购的杂志报刊,由部门填写办公用品及设备申购单,向上级报批需订购的杂志报刊的名称和价格,逐级审批,经总经理同意后由各部门自行订购。

订购结束后,需通知总经理办公室安排前台发放,若需要投递到售楼处等外派现场,须报备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条图书的管理1.经公司同意购进的图书,须经总经理办公室登记、盖章,由所需部门在办公系统上填写《图书借阅申请单》办理借阅手续后,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整理编制。

图书管理制度(图书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

图书管理制度(图书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

图书管理制度(图书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借阅书刊凭借书证(卡)或学生证,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

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并当场领回借书证或学生证。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交纳押金后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4、保持阅览室安静。

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

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

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

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

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

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

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

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

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

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

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列出清单,经采编室负责清点验收后入过期书刊室。

四、处罚: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赔偿。

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1、读者进入阅览室应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在开放时间内有序阅览。

2、讲究文明礼貌,不得穿背心、拖鞋进阅览室,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得将食品带入阅览室。

废弃物放入小纸篓,禁止在桌椅上涂写刻画。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自觉维护阅览室学习秩序,不得抢占座位不得在室内接打电话,并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4、阅览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均可自由查阅报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一本杂志,并将代书板放在杂志位置,阅后将杂志放回原位。

5、凡书刊资料限本室内阅览,一般不外借。

如需暂借复印,须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外借,且必须于1小时内归还。

若私自携出室外,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6、请爱护书刊资料,严禁涂画、圈点、批注、污损或剪裁、撕页;如有上述现象发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文学刊物管理规定(3篇)

文学刊物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学刊物的管理,促进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保障作者、读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出版、发行的文学刊物,包括但不限于小说、散文、诗歌、评论、戏剧、影视剧本等文学体裁。

第三条文学刊物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作者、读者的合法权益;(三)倡导文学创新,鼓励多样化文学风格;(四)加强文学刊物的质量监管,提高文学刊物的整体水平。

第四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全国文学刊物的管理工作,地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学刊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文学刊物的出版第五条出版文学刊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版单位;(二)有固定的出版名称、刊号、出版周期;(三)有明确的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编辑出版人员;(五)有必要的出版资金和物质条件。

第六条出版文学刊物,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向所在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二)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三)取得出版许可证后,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四)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证明后,正式出版。

第七条文学刊物出版后,应当及时报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一)刊物名称、刊号、出版周期;(二)主编、副主编、编辑人员名单;(三)办刊宗旨、编辑方针;(四)出版日期、印数。

第三章文学刊物的编辑第八条文学刊物的编辑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文学刊物的政治立场;(二)尊重文学创作的多样性,倡导文学创新;(三)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文学刊物的文学水平;(四)维护作者、读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5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5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1、购书刊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未经批准随便订购的书刊一律不予报销。

2、图书入室后,要逐本盖章,进行登记、编目,分类排架图书,使其达到规范标准化。

严格注销制度,全面反映藏书情况。

3、设书目索引卡和书内卡,便于读者选书,便于管理。

师生凭证借书归还,发现污损缺页、丢失等情况,要按制度赔偿4、设立总账、分类账,按类进行编号,逐本登记,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

搞好书库管理,假期与平日均要做到“五防”,既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蛀。

室内保持整洁、清洁,破旧图书要及时糊补,报刊要及时整理装订,确保资料完整。

5、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转学时需将所借的图书、借书证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图书室所有图书、报刊、杂志不得擅自处理,需要处理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处理。

7、科学分工,分项管理,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制。

室内物品、读物及固定设施,物账记录清楚,来往手续完备,责任明确。

定期与总务处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1阅览室管理制度1、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交谈讨论,更不准大声喧哗和打闹。

2、要爱护报纸、杂志,不得涂抹、撕毁,违者除批评教育外,需加倍赔偿。

3、室内一切报纸、杂志和各种用具,一律不准携出室外。

4、本室系学生课外阅读场所,不准在室内写作业或进行其他活动。

5、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谈、乱扔杂物等。

图书借阅制度为了发挥图书的作用,保证师生阅读,特制定如下制度:1、本校师生可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张借书证只能借一本书,每本书借出两个星期,如过期者没来办理还书手续,将不给予再借图书,并予罚款。

2、认真遵守借阅制度,凡借书者持证办理借阅手续,以免出现差错。

3、文学名著的小说等一次只许借一本,限期一个月,超期不还者罚款,超一天扣款五角,教学方面的工具书每人一次只许借两本,限期半学期,放假前收回。

4、辞典一类贵重书刊,只许在图书室内查阅,不准带出室外。

5、凡工作调离者,应还清所借的图书,应将此证交回本室注销,若发生冒借事项,概由持证人负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书、报刊、杂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工作、管理、业务学习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著作等。

第三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行政部秘书组负责管理,并于每个季度结束时清点一次。

第二章图书来源与购置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个人捐赠书籍、杂志等。

员工如有图书资料要捐赠给公司,所捐书刊要求为正式出版物,内容、体裁不限。

第六条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课长、助理以上干部提出申请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行政部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验收后,方可按正常流程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图书保管
第九条新购图书和捐赠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图书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日期、作者、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表》并填制图书标签贴于图书上。

第十条本公司图书由档案员编制图书目录表供员工查阅。

第十一条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
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图书借阅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依本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

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一般书报杂志可以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6:30~17:00)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的不在此限。

第十五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可以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借书时间、借阅期限与册数
第十七条借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八条借书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九条借书册数以一册为限。

第六章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条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表,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登记并签字,然后找档案员取书。

第二十一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档案员收讫,由档案员检查有无破损并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第二十二条员工须办妥还书手续后方可再借书。

第七章处罚
第二十三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公司领导论处。

本规定从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