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企业购入购物卡等预付卡如何账务处理和涉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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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业务该如何开票和纳税

预付卡业务该如何开票和纳税

预付卡业务该如何开票和纳税持卡消费越来越普遍。

购物卡、餐饮卡、美容卡、健身卡、加油卡、商通卡很多人持有不止一张卡。

这些卡都是先付费后购买,通称预付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对预付卡业务涉税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关企业应知晓各环节如何开票和纳税。

售卡环节预付卡分为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

多用途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纳税:售卡企业发售单用途卡,或者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通常是购卡方支付一定资金取得等值的预付卡。

售卡方虽然取得了预收资金,但未实现销售,因此这笔预收资金不计缴增值税。

然而,有些售卡方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这是实现了的销售收入,应当计缴增值税。

适用税率应参照主营业务而定。

比如,加油卡适用税率17%,餐饮卡适用税率6%,售房卡适用税率11%。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征收率3%。

开票:售卡方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

V2.0.11版中,《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增加了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预收资金开票:售卡方向购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误开了专用发票,则因为开具了抵扣凭证,要计缴增值税。

而购卡方抵扣凭证系违规取得,不能抵扣。

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开票:根据购卡方是否为一般纳税人,视情况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在使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时,应参照主营业务编码,比如美容卡即为30705999,加油卡(车用)则为10701010102。

充值环节持卡方充值时,售卡方也是预收资金,不计缴增值税。

售卡方向充值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关于购物卡、会员卡、充值卡三类卡的财税处理

关于购物卡、会员卡、充值卡三类卡的财税处理

关于购物卡、会员卡、充值卡三类卡的财税处理编著:黄艳滨来源:时间:2018-03-01 08:39 我要留言字体大小:【小】【中】【大】目前市面上各种卡泛滥,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好几类卡。

这么多卡,企业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本文结合三个案例,简述购物卡、会员卡、充值卡三类卡的财税处理。

案例一:a超市2017年销售给b企业11.7万元购物卡,b企业陆续在a超市通过购物卡购买了11.7万元的物品。

假设a超市、b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发票开具;答:一、a超市会计处理及发票开具情况(一)将购物卡销售给b企业时:1、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现金 117,000.00贷:预收账款——购物卡 117,000.002、开具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第九条规定,售卡方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按规定选择分类编码“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进行开具发票。

(二)b企业在a超市消费时:1、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购物卡 117,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0(117,000.00÷1.17×17%)2、不开具发票。

注:a超市销售购物卡给b企业时不发生纳税义务,只有在b企业用购物卡来消费时才发生纳税义务。

同时a超市根据销售给b企业的货物的实际税率缴纳增值税,若a超市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b企业会计处理及发票开具情况(一)向a超市购买购物卡时:1、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117,000.00贷:银行存款、现金 117,000.002、取得发票取得a超市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充值”,税率栏“不征税”)。

(二)用购物卡在a超市消费时:1、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等 117,000.00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117,000.002、无法取得发票,只能根据超市开出的购物小票进行账务处理。

超市购物卡销售税务风险及会计处理

超市购物卡销售税务风险及会计处理

超市购物卡销售税务风险及会计处理一、购物卡的广泛运用随着科技的发展,纸制的提货卡逐渐演变到现在的电子购物卡,其使用方便,商家能提前回笼资金,促进商品销售,得到了广泛运用。

与购物卡有关的会计处理与涉税处理并不规范,购物卡风行以来一直被贴上腐败、避税的标签,国家对商业预付卡税收管理的不断加强,势必会加大对购物卡的稽查力度,因此购物卡销售的会计处理符合税法的规定,准确及时地申报纳税,对防范税务风险及提供企业会计核算质量至关重要。

二、购物卡涉及税务风险对售卡单位:售卡单位在售卡环节无论是开具发票还是未开具发票,收入确认的条件均不具备,因而也导致发卡开票情况下增值税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不匹配。

目前超市现状均不以开具发票的货物金额申报纳税,而是以POS机实际收到的货款数额申报纳税,而以POS机实际收到的货款数额申报纳税往往大于开具发票的金额,因此产生了“富于票”的现象,为连锁超市代开发票提供了空间。

对购卡单位:存在偷逃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

一般情况下,应购卡者要求,售卡单位将发票开为“劳保”“办公用品”等各种增值税发票,使得购卡者本应在“业务招待费”“福利费”中列支的部分,却挤占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偷逃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单位集体购卡发给本单位职工。

按正常账务处理,该项支出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列支职工福利的扣除限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4%,如购卡单位要求开具“办公用品”等名目,就可以计入“管理费用”或其他科目,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体现不出职工取得的收入,使单位职工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单位购卡作为礼品赠与他人。

按照一般会计处理,此类支出多数列入“业务招待费”,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该科目超标部分将不允许税前扣除。

而按照上述记账方式购卡方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没有额度限制的科目列支,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同时,以购物卡赠与他人,单位很难为对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企业集团购买某些商场的购物卡往往能得到按购买金额一定比例返还的“优惠”,这部分优惠最后落入谁的口袋,无从得知。

企业节日发放福利的账务处理

企业节日发放福利的账务处理

企业节日发放福利的账务处理
一、公司买购物卡发放给员工分录
1、购买时
借:预付账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购物卡(预付卡)发放时凭发票及相关的发放清单,按照职工福利费规定税前扣除。

二、公司买购物卡送礼分录
1、购买时
借:预付账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
2、赠送购物卡
借:管理费用等--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将购物卡赠送客户用于维护客户关系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业务招待费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预付卡购买与使用的会计分录

预付卡购买与使用的会计分录

预付卡购买与使用的会计分录预付卡本质是代替现金的一种特殊资产。

企业购买预付卡时虽然可以有发票,但不属于销售行为。

预售卡进行实物交换时才应当确认为销售行为。

预付卡购卡环节1、购买预付卡预付卡是一种预付凭证,并不属于消费,所以购入时按照资产管理,账务处理如下:借:预付账款——预付卡贷:银行存款2、购买预付卡时的现金折扣借:预付费用——预付卡(卡面价值)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财务费用(差额)ps:一般情况下,预付卡折扣不做分录处理。

直接使用实际支付额度记账。

使用环节企业使用预付卡通常用于企业自身消费、职工福利、赠送客户等(1) 企业自用由于自用消费环节不能再取得增值税发票了,凭购卡环节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购物小票和审批单入账,并依据消费金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假定用于购买办公用品,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一办公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未开普票预付卡消费)贷:预付账款一预付卡(2) 职工福利发放给职工时,也同样不会取得发票建议凭购卡环节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员工签单和审批单入账,并按照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限额做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假定发送给管理人员,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预付账款——预付卡PS:发的预付卡需要并入个人当月工资一同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3)赠送客户建议凭购卡环节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企业赠送记录、审批单入账,并按照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限额做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假定业务推广发生的赠送行为,会计处理参考如下: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贷:预付账款--预付卡预付卡消费设发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公司购买购物卡的账务处理

公司购买购物卡的账务处理

公司购买购物卡的账务处理
1、公司购入购物卡,取得了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2、作为过节福利,发给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附件可以附上购买购物卡发票的复印件以及职工领取购物卡的签字单;这里的购物卡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3、购物卡送给客户作为交际应酬费,来维护客户关系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
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购物卡在产品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比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属于随机赠与个人的情况,不需考虑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此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销售费用-促销费税前扣除。

5、用买的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办公用品,可以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会计实操经验】购买预付卡如何账务及涉税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购买预付卡如何账务及涉税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购买预付卡如何账务及涉税处理企业购入购物卡等预付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如何账务处理和涉税处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1.企业购卡后取得是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的普通发票,未使用的,暂时不得进行税前扣除,建议按照“预付款”性质核算;2.购卡后使用的,在使用时相应结转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1)如用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只能取得购物清单,所以用卡购买货物或服务,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如购买办公用品;(2)如用于职工福利的,凭购卡发票复印件、与昂坪领卡签名记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凭据(需合并职工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个税)等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3)如用于销售费用或业务招待的,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可能涉及到代扣代缴个税问题;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预付卡的会计账务处理

预付卡的会计账务处理

预付卡的会计账务处理目录1.购物卡预付卡,若是送礼用,增值税上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2.购物卡预付卡,若是平时去商场消费的时候还可以索取增值税发票吗?3.购物卡预付卡,若是送礼用,是否需要扣缴个税?4.购物卡预付卡,若是送礼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需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5.购物卡预付卡,若是送礼用,请问能否直接计入费用税前扣除?6.购物卡预付卡,若是发放员工,请问能否按照福利费税前扣除?答复请问一:购物卡预付卡,若是送礼用,增值税上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农管•口•购物卡不属于货物,赠送客户不需要视同销售,将充值的预付资金无偿转让给其他方的行为,实质是资金的转让,不属于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的情况,不需要视同销售。

请问二:购物卡预付卡,若是平时去商场消费的时候还可以索取增值税发票吗?分管∙口S.•由于你买卡的时候已经取得了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你去商场消费的时候商场不再向你开具发票了,你可以凭借购物小票或者清单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就可以。

请问三:购物卡预付卡,若是送礼用,是否需要扣缴个税?农管•口•无偿赠送客户的购物卡,别忘记按照"偶然所得"代扣20%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的扣缴申报有两种方式,即明细申报和汇总申报,但是如果想采用汇总申报需要先到办税服务厅开通此方式。

等开通之后,就可以进行汇总申报了,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适用的所得项目。

因此对于在业务宣传、广告、开业庆典等营销活动中给予个人的礼品或网络红包,无法获得个人信息的,可以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按"其他偶然所得"项目进行汇总申报。

请问四:购物卡预付卡,若是送礼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农管•口•企业所得税上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请问五:购物卡预付卡,若是送礼用,请问能否直接计入费用税前扣除?农管•口•若是确实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支出的,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或者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可以按照业务招待费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精华-各地对购物卡(预付卡)的税务处理

精华-各地对购物卡(预付卡)的税务处理

精华:各地对购物卡(预付卡)的税务处理北京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购物卡取得的销售收入确定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批复京国税函[2006]569号直属税务分局:你局《关于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购物卡取得的销售收入如何确定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请示》(京国税直[2006]2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商业零售企业销售各种类型的购物卡,同时收取货款并开具货物销售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行为,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征收增值税。

北京局的观点,在新增值税暂行条例更新之前,认为购物卡是一种直接收款的销售货物行为,感觉有所曲解购物卡的功能,此时根本无法预知所购物品,也无法说明所购之物是暂存于商场库房,在特殊情形下,如果商场关门的话,仍需要退回客户的预付款项的存在。

因此判断为预收货款的销售行为更为合适,如大连国税的判断依据。

后续各地规定的所谓直接收款销售行为,也是一种控制税收的无奈行为,但显然与销售行为本身实质不符。

浙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购物卡[券]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关于纳税人以销售购物卡(券)方式销售货物行为应如何征收增值税的问题。

为加强对此种销售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纳税人以销售购物卡(券)方式销售货物的,应界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销售结算方式,即属于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在销售购物卡(券)并收取货款同时(不论是否开具销售发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购物卡(券)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按17%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购物卡(券)在本单位消费购买商品的,可对卡消费部分按17%增值税税率冲减销项税额,同时对其实际所售商品按其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购物卡(券)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直接按其适用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购物卡(券)在本单位消费购买商品的,不再征收增值税。

预付卡的财务会计处理

预付卡的财务会计处理

预付卡的会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53 号《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

发卡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单用途卡的企业。

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者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二)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二、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称“多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支付机构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机构,是指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发卡机构和获准办理“预付卡受理”业务的受理机构。

多用途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中秋节,公司买了几张购物卡,你怎么入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中秋节,公司买了几张购物卡,你怎么入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中秋节,公司买了几张购物卡,你怎么入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问题中秋节前,我公司安排办公室人员去购买了10张面值为1000元购物卡,共计10000元,也取得了超市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请问我公司财务人员如何入账?答复一、购买的购物卡,在尚未确定具体使用用途之前,应挂账“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10000元贷:银行存款10000元提醒:(1)企业购买预付卡,仅能从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取得普通发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项目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2)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二、下一步应当根据购物卡的用途,来确定如何入账。

1.若是购物卡用来作为中秋节的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10000元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10000元提醒: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应当并入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

2.若是购物卡公司用来购买办公设备,属于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办公设备10000元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10000元提醒:消费时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帐。

3.若是购物卡公司用来购买日常办公品,属于日常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10000元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10000元提醒:在实际消费环节不允许取得发票,主要是避免重复取得发票税前扣除的问题。

4.若是购物卡公司用来应酬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0000元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10000元提醒:购物卡公司用来送给客户,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5.若是购物卡用来促销随机发放本单位以外个人,属于业务宣传费。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10000元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10000元提醒:购物卡用来促销随机发放,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务操作】预付卡如何账务和税务处理

【实务操作】预付卡如何账务和税务处理

【实务操作】预付卡如何账务和税务处理【实务操作】预付卡如何账务和税务处理一、账务处理:(1)购入或对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充值时: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2)购卡后使用时(根据实际业务类型):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贷:预付账款提示关注:购入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时取得不了增值税发票,以发票复印件、小票等原始凭证入账。

二、税务处理1、法规依据1)国税发【2016】53号文第九条规定,单用途卡与多用途卡(以下简称“预付卡”)销售或充值时,取得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售卡方应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512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提示关注:作为员工福利,需考虑归并职工薪酬纳个税问题;对外赠送时,需考虑代扣代缴个税问题。

2、预付卡在各地所得税前扣除口径:天津国税:企业购买预付卡所得税税前如何扣除?答: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处理发生时税前扣除。

按照购买或充值、发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进行以下税务处理:(1)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列支。

(2)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用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3)本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购物卡销售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购物卡销售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购物卡销售由于涉嫌逃避国家税收、易滋⽣腐败及扰乱⾦融秩序等原因,国家曾多次禁⽌使⽤。

但由于其便利性,且能对商家起到提前回笼资⾦、减少现⾦流通、促进商品销售等作⽤,⽽依然在市场上纷纷出现,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购物卡销售的会计及税务处理问题,因此⾏为违规故相关法律法规不能作出明确的规定,以下是个⼈⼀点意见。

⼀、购物卡销售的会计处理 (⼀)购物卡成本的会计处理 随着科技的发展,购物卡逐渐由纸制的提货卡逐渐演变到现在的电⼦购物卡。

电⼦购物卡⼀般由企业⾃⾏制作或委托专门公司定制。

由于商家发⾏购物卡的主要⽬的是促进商品销售,因此购物卡的制作成本应当计⼊营业费⽤。

(⼆)购物卡销售⽅式下收⼊的确认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时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企业; 4.相关的收⼊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以上标准来衡量购物卡销售业务:第⼀,商家在销售购物卡时,并不能确定持卡⼈要购买哪种商品,所以更谈不上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不符合第1款的规定;第⼆,购物卡在出售后⼀直到持卡⼈购货,商品还在商场内,仍由商家进⾏继续管理、控制,不符合第2款的规定;第三,购物卡出售时,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企业,符合第3款的规定;第四,购物卡出售时,虽然收⼊的⾦额可以可靠的计量,但还⽆法分担到哪个货物品种,货物还未由持卡⼈取⾛,在此时成本还不能可靠地计量,不符合第2款的规定。

另外,⼀些商家发⾏的购物卡可以在联锁店通⽤,持卡⼈购物后再由各连锁店进⾏结算,⽽持卡⼈并不⼀定在发⾏购物卡的商家购货。

因此,在购物卡出售时不能确认销售收⼊,收取的价款应当作为预收货款⼊账,借记“现⾦”(银⾏存款)科⽬,贷记“预收账款”科⽬。

待持卡⼈购物时借记“预收账款”科⽬,贷记“主营业务收⼊”等科⽬,并结转营业成本。

多用途预付卡会计处理

多用途预付卡会计处理

多用途预付卡会计处理多用途预付卡是一种可用于多种不同消费和支付场景的预付卡。

它可以用于购物、餐饮、旅游、娱乐等多个领域的支付,并且可以在多个商户进行消费。

对于多用途预付卡的会计处理,首先需要确定预付卡的发行方是否为企业,如果是企业,则需要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以下是对多用途预付卡的几种典型的会计处理方法:1. 发卡阶段的会计处理:在预付卡发行时,企业收到客户支付的预付金。

此时,企业应该将收到的预付金作为负债,因为客户已经预付了商品或服务的款项。

预付金应该分录在负债科目中,同时在资产科目中增加一笔等额的预付卡金额。

借:预付卡(资产)贷:预收款(负债)2. 消费阶段的会计处理:客户在不同的商家使用预付卡消费时,企业需记录消费的金额,同时将预付卡余额进行相应的减少。

在企业内部,可以通过使用一种专门的交易系统来跟踪每张预付卡的交易记录,以保证账目的准确性。

每次消费时,企业应当将销售额分录到相应的收入科目中,同时将预付卡余额相应减少。

借:现金(银行存款)贷:收入(销售额)借:预付卡(负债)贷:销售额(收入)3. 过期或退卡阶段的会计处理:当预付卡过期或客户退卡时,企业需要将预付卡余额中的未使用金额进行结转。

根据实际情况,企业可以选择将未使用的余额转入其他预付卡,或者将其纳入销售收入中。

无论采取哪种方法,企业都需要将预付卡余额中的未使用金额从负债科目中核销。

借:预付卡(负债)贷:收入(转入销售额或转入其他预付卡)在以上的会计处理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预付卡即为预收款,企业应将其作为负债记账;2. 每次消费时,应将销售额记入收入科目,并同时减少预付卡余额;3. 预付卡余额的过期或退卡处理需要结转到适当的收入科目中或转入其他预付卡中。

需要强调的是,不同企业可能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具体的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务会计准则进行确定。

此外,企业还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预付卡账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给客户发放购物卡,如何账务处理?

给客户发放购物卡,如何账务处理?

给客户发放购物卡,如何账务处理?
买购物卡送给客户,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1、购入购物卡的账务处理。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送给客户时的账务处理。

送给客户,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日常关系的维护,另一种是购物或消费就送购物卡。

(1)日常关系的维护,这种情况一般主要是针对大客户或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客户。

逢年过节,送点购物卡,相当于联络一下,加深一下感情,证明咱们没有忘了客户。

用于日常关系维护的,在将购物卡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记入业务招待费用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需要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比例,为实际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

(2)用于促销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非常常见。

比如: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促销,规定签订购房合同即送2000元的购物卡,商场为促销,一次购家电满10000元送500元的购物卡等等。

这类赠送购物卡的行为,与销售行为有直接的联系,因此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购物卡也可以发放给职工、购买办公用品等,账务处理一定要结合实际用途。

发放给职工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购买办公用品的,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

预付卡购销的财税实务及税务风险

预付卡购销的财税实务及税务风险

预付卡购销的财税实务及税务风险作者:暂无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7期邢玉敏2011年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

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

一是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

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二是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三是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

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意见》要求,税务部门要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收稽查,坚决依法查处发卡人在售卡环节出具虚假发票、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

那么,作为纳税人,如何处理好预付卡购销行为,防范税务风险,就成为当务之急。

一、预付卡销售的财税处理预付卡销售行为是指购买者到商场等发售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购买(面值不等)的购物卡,并获取一定现金折扣和购货发票,以后持卡者依据购物卡约定地点和时间,在卡面载明的面值限额内将其视同现金购物,既可一次用完也可分次使用,每次消费据实扣款结余留用,但不得持卡兑换现金。

以商业零售企业对外发行购物卡为例,销售购物卡的同时开具发票,产生的应税行为包括流转税和所得税。

(一)增值税的纳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一款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011年2月1日新修订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企业购买超市充值卡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买超市充值卡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买超市充值卡的账务处理
1.企业购买商场充值卡并且充值金额,会计分录为:借:预付账款——充值卡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使用充值卡自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贷:预付账款——充值卡
其中:
企业使用充值卡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充值卡
企业使用充值卡赠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充值卡
企业到商场购买充值卡并且充值金额,应当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再根据企业使用情况计入对应科目。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二简称"分录"。

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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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入购物卡等预付卡如何账务处理和涉税处理
企业购入购物卡等预付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如何账务处理和涉税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
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持卡人使
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
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
 1.企业购卡后取得是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的普通发票,未使用的,暂时不得进行税前扣除,建议按照预付款性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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