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市正宁县1116校车事故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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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阳市正宁县“11.16”重大道路
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许,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下沟村境内发生一起幼儿园校车与重型自卸货车相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88万元。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驾驶人杨海军驾驶非法改装的校车,严重超员,雾天超速,占用对方车道逆向行驶,在发现相向重型自卸货车时,向右避让,重型自卸货车向左避让,导致两车正面相撞,是造成这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忽视安全工作,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对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对校车超载隐患长期置若罔闻,拒不整改安全隐患。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李军纲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聘用校车驾驶员,非法改装校车,对校车缺乏管理,纵容驾驶员长期超载。
2、榆林子镇学区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未认真开展校车隐患排查,针对小博士幼儿园校车长期超载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
3、榆林子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安全工作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对校车超载行为采取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
4、正宁县公安交警大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法规、规章不力,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针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罚代管,未能督促校车所属单位整改消除隐患,及时治理校车超载问题,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
5、正宁县教育局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不力,对辖区学校交通安全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针对小博士
幼儿校车长期超载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校车的源头管理缺位,工作存在漏洞。
6、正宁县政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督促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对辖区内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监管不到位,对相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问题失察。
7、庆阳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学校安全隐患重视不够,监督检查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