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动物救助站会员规章制度
流浪救助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救助站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救助站站长全面负责救助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救助站安全稳定运行。
2. 救助站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负责具体安全事务,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问题负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措施。
4. 所有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维护救助站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 火灾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对救助站内用电线路、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漏电、短路等事故发生。
(4)严禁在救助站内使用明火,禁止吸烟。
2. 用电安全管理(1)加强对救助站内用电线路、电器设备的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和设备。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3)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食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分发等环节的卫生标准。
(2)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3)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4. 人身安全管理(1)加强救助站内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对受助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对受助人员的心理疏导,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5. 应急救援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完好,随时待命。
(3)对受助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成立小动物救助站章程草案
小动物救助站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为了保护和救助受伤、流浪、被虐待和遗弃的小动物,提供安全、温暖和爱的环境,促进小动物的福利和健康,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组织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小动物救助站,英文名为Animal Rescue Station,简称ARS。
第三条组织性质小动物救助站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以公益为宗旨,依法独立注册。
第四条组织宗旨小动物救助站的宗旨是保护小动物的权益,提供紧急救助、庇护和医疗服务,推动社会对小动物福利的关注和认识,倡导人与动物和谐共处。
第五条组织原则小动物救助站的工作原则是尊重生命、关注福利、倡导责任、促进合作、公正公开、透明高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组织架构小动物救助站设立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和救助中心。
第七条理事会1.理事会是小动物救助站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组织的整体发展战略和政策。
2.理事会由不少于9名的理事组成,任期为3年,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3.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多数理事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八条执行委员会1.执行委员会是小动物救助站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2.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财务负责人等职位。
3.执行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九条办公室1.办公室是小动物救助站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组织和推动各项工作。
2.办公室设立秘书处、财务处、宣传处等职能部门,由专业人员担任。
第十条救助中心1.救助中心是小动物救助站的核心工作部门,提供小动物的救助、庇护和医疗服务。
2.救助中心设立医疗室、庇护区、活动区等功能区域,配备专业的兽医和护理人员。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救助工作1.小动物救助站通过接收报警、巡逻等方式,救助受伤、流浪、被虐待和遗弃的小动物。
2.救助工作包括紧急救助、治疗护理、寻找寄养家庭和寻找合适的领养家庭等环节。
3.救助站将根据小动物的状况和需求,提供适当的医疗、饮食、住宿和社交等服务。
救助站安全责任制度模板
救助站安全责任制度模板Safety responsibility system template of rescue sta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救助站安全责任制度模板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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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流浪动物救助站管理制度一、救助站的概念烟台流浪动物救助站是芝罘区犬业协会下属,烟台市爱护动物的人群积极参与的救助流浪动物的团体。
凭借着对生命的尊重,对社会的热忱,默默地谱写着构建和-谐烟台,关爱动物的新篇章。
二、救助站的宗旨及目的救助站的宗旨是:珍爱生命、尊重生命、保护动物、维护动物的生存权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坚决反对任何杀戮、虐-待、残害、遗弃动物的行为,解决烟台各地流浪动物对居民造成的困扰及隐患;尊重生命,关注流浪动物,改善流浪动物生活质量,宣传动物福利。
三、义工的概念?义工是通过各种合法途径自愿加入到救助站,进行救助工作的自由人按照个人自身情况可申请为正式义工和临时义工两种:正式义工需填写义工申请表,登记在册并发放义工证,遵守义工管理制度;临时义工不限工作时间,根据个人特长进行登记分工。
? 正式义工和临时义工享有选举权,正式义工享有被选举权。
义工须履行的义务既无偿为救助站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参与、热忱服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劳动报酬。
四、救助站常设部门及职责?站长:救助站总负责人。
对救助站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对救助站的长远规划发展负责;对各项事物进行最终审批;召开、组织例会。
?副站长:协助站长进行站内事物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具体分管内容由站长或开会讨论决定)?财务组:负责救助站的账目、现金、物资、淘宝和支付宝的管理工作。
凡收到捐赠必须详细填写收款收据或入库单,各项支出必须留有书面凭证;做好财、物公开。
救助站各项管理制度
救助站各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救助站的正常运行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救助对象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救助站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救助站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和救助对象的行为和活动。
第三条救助站的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文明”的原则,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凡居住在救助站内的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人人遵守。
第五条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救助站的监督检查,确保救助站的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第二章救助站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救助站设有站长、副站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一)站长:1.负责救助站的整体工作,制定重要决策和规章制度;2.组织、协调、监督全面工作;3.承担其他与站务管理有关的工作。
(二)副站长:1.协助站长工作;2.负责救助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3.协助站长和副站长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
第七条救助站设有接待部、保洁部、后勤部、心理咨询部等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接待部:1.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记录;2.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二)保洁部:1.负责救助站的清洁卫生;2.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三)后勤部:1.负责救助站的后勤保障工作;2.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心理咨询部:1.负责救助对象的心理咨询工作;2.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心理咨询工作。
第八条救助站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救助站的整体工作。
第三章救助站内部管理制度第九条救助站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
(一)日常管理制度:1.救助站的日常管理以提供优质服务为核心,确保站内安全和秩序;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3.民主决策,听取大家意见,形成共识;4.保护救助对象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敏感信息。
救助站规章制度范文
救助站规章制度范文救助站是为了给予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住宿、食物、医疗和其他基本生活条件的机构。
为了保障救助站的正常运行,维护秩序,制定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关于救助站的规章制度的一份建议:一、宗旨和任务1.救助站的宗旨是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临时救助,帮助他们度过困境,并为他们提供条件脱离困境。
2.救助站的任务是保障被救助者的基本生活条件,提供住宿、食物、医疗等服务,并提供教育、培训等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二、入住条件和申请流程1.救助站接收的对象是没有住所、生活困难或无法独立生活的人员。
2.入住救助站需要填写入住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方可安排入住。
三、住宿管理1.入住救助站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住宿管理制度,保持住宿区的清洁和安静,不得制造噪音和扰乱秩序。
2.严禁破坏救助站内的设施和财物,如有损坏需赔偿。
3.入住人员不得将房间租借或出租给他人,也不得私自转让。
四、生活纪律1.入住人员应遵守救助站的作息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入住人员应按时参加集体活动,如群体会议、培训等,积极参与救助站的各项活动。
3.入住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室内乱丢垃圾,保持公共区域整洁。
五、安全管理1.入住人员应遵守救助站的消防安全制度,禁止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和非法使用电器。
2.入住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救助站,如需外出需提前报备并获得工作人员的许可。
3.入住人员要保管好个人财物,如有丢失或被盗,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六、医疗保健1.救助站将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如入住人员有需求,可随时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
2.如入住人员需要长期服药,应提供医嘱和药品,由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纪律处分1.对于违反救助站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临时离站或者取消救助资格等。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视情况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退出救助站1.入住人员如已脱离困境或找到稳定住所,应主动申请退出救助站。
救助站管理制度
救助站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规范救助站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受助人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1. 救助站的领导机构为站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推荐。
2. 站长负责全面领导救助站的工作,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3. 救助站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站长主持,成员包括站长、部门负责人等,负责研究决定救助站的重大事项。
4. 救助站设立各职能部门,包括接待部门、审核部门、救助部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服务内容1. 救助站主要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食宿、医疗等基本生活服务。
2. 救助站要为受助人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服务。
3. 救助站还要为受助人提供就业培训等社会帮助服务。
第四部分:站内管理1. 救助站要建立健全的受助人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受助人的基本情况和救助情况。
2. 救助站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受助人评定机制,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确定受助人的资格和救助程度。
3. 救助站要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4. 救助站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受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五部分:站外管理1. 救助站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为受助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2. 救助站要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公众的对救助站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3. 救助站要定期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救助站的了解和认知度。
第六部分:监督管理1. 救助站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2. 救助站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受助人和社会公众的投诉和意见。
3. 救助站要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总结:救助站是为了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设立的,它的管理工作关乎千千万万需要帮助的人的生活。
因此,救助站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只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才能确保救助站的良好运转。
救助站全封闭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救助站管理,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救助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救助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救助站所有工作人员、救助对象及参与救助活动的相关人员。
三、管理原则1. 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2.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3. 严格管理,确保救助站的安全稳定。
4. 注重实效,提高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管理内容1. 入站管理(1)救助对象入站时,需出示有效证件,填写入站登记表,接受身份核实。
(2)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进行初步评估,了解其基本情况,确定救助类型。
(3)根据救助对象的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救助服务。
2. 生活管理(1)救助对象入住期间,需遵守救助站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2)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饮食、住宿、医疗等。
(3)保障救助对象的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教育培训(1)对救助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
(2)提高救助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4. 出站管理(1)救助对象达到救助期限或符合出站条件时,需提前一周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进行评估,确认其具备独立生活能力。
(3)救助对象出站时,需签署离站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5. 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救助站的安全稳定。
(2)加强对救助对象的管理,防止其发生意外事故。
(3)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五、监督检查1. 救助站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救助服务质量。
2. 接受社会公众、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解除救助协议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救助站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救助站工作管理制度
救助站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救助站的工作管理,提高救助站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受救助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1. 救助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2. 站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救助站的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站内各项具体工作。
三、岗位设置1. 救助站设立办公室、接待室、帮扶办公室等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2. 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接待室负责接待受救助人员,帮扶办公室负责制定帮扶方案和跟踪帮扶情况。
四、工作职责1. 站长:负责领导和管理救助站的工作,下达工作任务,决定重大事项。
2. 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负责站长交办的任务。
3. 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站长处理工作事务。
4. 接待员:负责接待受救助人员,登记、核实受救助人员的资料,了解其实际困难情况。
5. 帮扶员:负责制定帮扶方案,跟踪受救助人员的帮扶情况。
五、工作制度1. 救助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
2. 救助站实行值班制,确保24小时有人接待和帮扶受救助人员。
3. 救助站设立工作档案,记录受救助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帮扶情况,做到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六、考核评估1. 每年对救助站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评选出先进个人和集体,对于工作不力或存在问题的部门,要进行督促整改。
2. 救助站领导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七、工作纪律1. 救助站工作人员要服从站长的领导,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2. 工作人员要维护救助站的形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八、其他1. 对于受救助人员的个人隐私,救助站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2. 救助站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上就是救助站的工作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受救助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流浪动物救助站会员制度
流浪动物救助站会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是一个公益组织,没有任何政治、商业目的,没有经济利益。
宗旨是“关爱动物,尊重生命,宣传公益,爱我家乡”。
原则是“爱心、快乐、责任、环保、和谐、团结”。
最终目的是“改善流浪动物生活质量,建立他们的避风港”。
第二条:申请加入“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会员规章制度》。
第二章群内聊室准则第三条:站内聊天群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一个“交流意见、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环境和空间。
第四条:严禁发表、谈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与__、封建迷信有关的一切内容。
第五条:严禁粘贴一切损害国家形象、损害国家领导人的图片。
第六条:严禁发布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或信息。
第七条: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以各种形式进行对其他人员人身攻击。
第八条:遇到问题要互相交流,各抒己见,团结一致,找到最佳解决办法。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喜爱小动物,有毅力有恒心完成救助站的工作第十条:具有自治权以及对群内事务的表决权、建议权、提问权。
加入及退出都需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具有选择参加站内活动的权利,但属于本部内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第十二条:具有举报不文明现象,制止不文明行为的义务第十三条:具有监督管理其他会员是否公平公正处理问题的义务。
第十四条:具有协助本部会员完成内部工作或活动组织者开展活动的义务。
第十五条:每月举行例会,研讨站内管理、经费收支等事宜,保证捐助款项及经费用于合理开支,会员对所捐站内财证状况享有知情权,对资金的运作享有投票权。
第十六条:各部长及其会员合理安排各自时间,每星期至少三次亲临救助站。
第十七条:善意对待小动物,如接触过生病的动物要注意做好自身的消毒工作,以防传染给家里的动。
物。
第十八条:会员在每周规定的任务日期里,要准时到站训练流浪动物,为其洗澡、做饭、清理舍窝、护理生病动物。
采用轮流制。
流浪动物收容所会员规章制度
流浪动物收容所会员规章制度第一条会员资格1. 凡热爱动物,以及拥有爱心和同情心,自愿加入本收容所和猫狗的爱心组织的,均可成为会员。
2. 会员应遵守收容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收容所的形象,保护和关爱流浪动物的权益。
3. 会员有权利知晓本收容所的情况、工作、计划和财务决算。
第二条会员权利1. 会员有权利参加收容所组织的各种爱心活动,包括义工活动、文化活动、动物保护宣传等。
2. 会员有权利建议完善收容所的工作机制,推荐优秀的工作人员以及道路、水电等设施建设。
3. 会员有权利监督收容所的财务管理,提出审计和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会员义务1. 会员应当按照收容所工作计划参加定期的义工活动;无法参加的,应提前向收容所汇报并请假。
2. 会员应当为被遗弃或流浪动物提供援助,包括但不限于:捐助款物、带领寄养领养、认领流浪猫狗等。
3. 会员应当遵守收容所相关规章制度,维护收容所的形象,与他人和睦相处。
第四条会员取消与恢复1. 会员不符合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要求,不再符合会员资格的,应当经收容所理事会决定予以取消会员资格。
2. 取消会员资格前,应当向该会员发出通知,并告知其取消的理由及其收容所内原有的权利、义务。
3. 会员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即视为自动退出会员组织,其权利、义务自行终止:(1)提出书面申请;(2)连续半年内无正当理由缺席会员大会;(3)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4. 取消会员资格逾一年后,符合会员资格条件、有另一名正式会员引荐并经过理事会批准的,可以重新成为会员。
第五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收容所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会籍自动转入新制度。
救助站托养制度内容范本
救助站托养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及其他需要临时救助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救助站托养制度是指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对流浪乞讨人员及其他需要临时救助人员提供临时性、非营利性托养服务的制度。
第三条救助站托养服务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尊重人权,保障基本生活权益,帮助受助人员重返社会。
第四条救助站托养服务应遵循自愿、无偿、临时、安全、文明的原则。
二、救助站托养对象的确定第五条救助站托养对象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在街头流浪乞讨的人员;(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三)其他需要临时救助的人员。
第六条救助站对拟托养的人员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托养条件后,将其纳入托养范围。
三、救助站托养服务内容第七条救助站托养服务内容包括:(一)提供临时住所;(二)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包括食物、衣物、床上用品等;(三)提供医疗救治服务;(四)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五)帮助寻找亲属和朋友;(六)协助办理相关事务,如购票、就医等;(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八)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八条救助站应根据受助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托养计划,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四、救助站托养服务期限第九条救助站托养服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确需延长的,应报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十条受助人员在救助站托养期限内,应自觉遵守救助站的规定,配合救助站的工作。
五、救助站托养服务的终止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站可以终止托养服务:(一)受助人员自愿离站;(二)受助人员找到亲属或朋友,并能自行解决生活问题;(三)受助人员身体状况明显好转,具备自行生活能力;(四)受助人员违反救助站规定,经劝解无效的;(五)其他需要终止托养服务的情形。
六、救助站托养服务的保障第十二条救助站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受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动物救护中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动物救护中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物救护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动物救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动物福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动物救护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动物救护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救护、饲养、科研、教育、宣传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动物救护中心应当坚持人道主义原则,尊重动物生命,保护动物福利,积极开展动物救护工作。
第四条动物救护中心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以人为本,科学养护;(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四)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救护范围与条件第五条动物救护中心救护范围:(一)因自然灾害、人为伤害、疾病等原因导致受伤、生病、迷途的野生动物;(二)因救助需要而暂时收容的动物;(三)其他需要救护的动物。
第六条救护条件:(一)动物救护中心应当具备相应的救护设施和设备,能够为动物提供必要的救护服务;(二)动物救护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救护人员,具备救护技能和知识;(三)动物救护中心应当制定救护预案,确保救护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救护程序第七条救护流程:(一)接到动物救护请求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评估,确定救护对象和救护措施;(二)对受伤、生病的动物进行初步救治,包括止血、消毒、止痛等;(三)根据动物病情和救护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护方法,如手术、药物治疗等;(四)对动物进行隔离观察,防止交叉感染;(五)动物病情稳定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康复训练和适应性训练;(六)对救护成功的动物,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放归或转交相关部门。
第八条救护记录:(一)动物救护中心应当建立救护档案,详细记录救护过程、救护措施、救护结果等信息;(二)救护档案应当保存至少五年,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饲养与管理第九条饲养原则:(一)提供适合动物生长的饲料和饮水;(二)保持饲养环境的清洁、卫生、安全;(三)定期对动物进行健康检查,预防疾病发生;(四)尊重动物的生活习性,提供适宜的生活空间。
流浪动物救助站会员规章制度
流浪动物救助站会员规章制度第一章会员资格第一条任何热爱动物、关心流浪动物的人士都可以申请成为本救助站的会员。
第二条会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条会员应当认同本救助站的宗旨,愿意为流浪动物的救助、保护和领养等事业贡献力量。
第二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四条会员享有参与动物救助工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活动、领养流浪动物等。
第五条会员在进行救助活动时,应遵守本救助站的规定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六条会员有权利向救助站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享有表达意见的平等权利。
第七条会员应当自觉遵守本救助站的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会员在救助站的领养活动中,应按照救助站的规定进行领养手续,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救助站设立一名会员管理负责人,负责会员的管理和组织会员活动。
第十条会员管理负责人根据会员的需求和救助站的工作情况,组织会员活动、设立会员小组等。
第十一条会员管理负责人负责审核会员的申请,保证会员资格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会员管理负责人有权对不符合资格的会员进行批准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并及时向该会员书面告知。
第十三条会员管理负责人有权利收集、使用会员的个人信息,但应保证会员的隐私和数据的安全。
第十四条会员管理负责人应当保证对会员的公平对待,不得有任何歧视或偏袒行为。
第四章会员费和奖励第十五条会员可以按照规定向救助站缴纳会员费,费用数额由救助站决定。
救助站会公开使用会员费的情况。
第十六条救助站设立会员积分制度,根据会员的贡献和活动情况予以奖励。
具体积分和奖励办法由救助站制定并公示。
第五章会员违规处理第十七条会员如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救助站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根据情况取消其会员资格:(一)故意破坏救助站设施或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二)影响救助站工作秩序或妨碍救助工作的正常进行的行为;(三)侵犯动物权益、虐待动物的行为;(四)其他违反救助站章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
流浪动物救助组织会员规章制度
流浪动物救助组织会员规章制度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流浪动物救助组织会员的权利和责任,规范会员行为,共同推动流浪动物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员资格1. 任何年满18周岁且对动物福利事业有兴趣和热情的个人都有资格成为流浪动物救助组织的会员。
2. 申请成为会员的个人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提交给组织。
3. 组织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会员资格进行审核和管理。
会员权利1. 会员享有参与组织活动的权利,并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2. 会员有权享受组织提供的必要培训和资源。
3. 会员有权获得组织内部信息及活动通知。
会员责任1. 会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积极推动动物福利事业。
2. 会员应尊重组织的决策和管理,服从组织安排。
3. 会员应保证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4. 会员应参与组织举办的培训和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取消。
5. 会员应文明交流,不得对他人进行非法攻击或侮辱。
违规处理1. 若会员行为不符合会员规章制度及组织要求,组织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会员资格或取消会员资格。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组织有权报警或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处理。
纪律委员会1. 组织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会员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和记录。
2. 纪律委员会的成员由组织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附则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流浪动物救助组织所有。
2. 会员在意见和建议提出时可通过组织指定的渠道提交。
3. 本规章制度将在所有会员加入组织时向其宣读并交付一份副本。
以上所述为流浪动物救助组织会员规章制度,执行日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救助站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救助站人员的管理,提高救助站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救助站工作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社会工作者、医护人员、保安人员等。
三、人员选拔与培训1. 选拔标准: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热爱救助工作,有责任心和同情心;- 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医疗护理或相关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 培训要求:新入职人员需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岗前培训,包括救助政策、工作流程、服务技巧、心理健康知识等。
在岗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培训。
四、工作职责1. 管理人员:- 负责救助站日常管理工作;- 制定救助计划,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登记、安置和遣返工作。
2. 社会工作者:- 提供心理咨询、生活照料、就业指导等服务;- 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生活困难,促进其回归社会;- 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流浪乞讨人员的背景和需求。
3. 医护人员:-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体健康;- 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流浪乞讨人员的健康意识。
4. 保安人员:- 维护救助站内部秩序,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 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救助工作;- 做好救助站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工作纪律1. 救助站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救助政策;2. 不得泄露流浪乞讨人员的个人信息;3. 不得接受流浪乞讨人员的财物;4. 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5. 不得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歧视、侮辱或虐待。
六、考核与奖惩1. 考核:救助站对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绩效、业务能力等方面。
2. 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流浪宠物救援站会员规章制度
流浪宠物救援站会员规章制度第一条会员资格
1.1 凡是热爱动物,愿意为流浪动物尽一份力量的人士,均可
申请成为本救援站的会员。
1.2 申请加入本救援站会员的人士,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经
过本救援站的审核批准。
1.3 会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动物保护观念,热爱
生命,注重公共卫生。
第二条会员权利
2.1 会员拥有参加本救援站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2.2 会员有权向本救援站提出有关流浪动物救助的建议和意见。
2.3 会员享有接受本救援站的资讯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优
惠条件。
第三条会员义务
3.1 会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3.2 会员应当尊重救援站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并与之和睦相处。
3.3 会员应当遵守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能虐待、残害动物。
3.4 会员应当积极参与流浪动物的救助行动,向本救援站提供
自己的力量和技能。
3.5 会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本救援站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条附则
4.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4.2 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本救援站。
4.3 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及补充,由救援站管理人员经救援站会员会议通过后实施。
4.4 未尽事宜,本救援站管理人员会根据需要制定解决方案,并报救援站会员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救助站的规章和条例
提供的救助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编辑本段救助管理相关法规条例(部分摘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摘要)国务院令第381号第五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第六条向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第七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第八条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住处,应当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第九条救助站应当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
第十条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第十一条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
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第十二条受助人员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教育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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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动物救助站会员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是一个公益组织,没有任何政治、商业目的,没有经济利益。
宗旨是“关爱动物,尊重生命,宣传公益,爱我家乡”。
原则是“爱心、快乐、责任、环保、和谐、团结”。
最终目的是“改善流浪动物生活质量,建立他们的避风港”。
第二条:申请加入“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大庆流浪
动物救助站会员规章制度》。
第二章
群内聊室准则
第三条:站内聊天群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一个“交流意见、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环境和空间。
第四条:严禁发表、谈论违反中华人民
第三项:会费以及捐款放在一起支配,分为收、支两条线分别记账。
支出分为工作经费(包括工作日常的文教用品,打印表格、传单、资料,制作条幅,站标等)和救助用品经费(包括猫狗医疗开销以及日常生活用品,食物开销等)。
第四项:以收缴会费时间为一个会计周期,期末结算会计余额。
第五项:支出1000元以上(包括本数)的项目应有救助站站长和三个部门或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凭证上签字方可实行。
第六项:做好受捐赠物资的登记,以及统计。
第二款:人事部
第一项:部长具有分配部员工作任务的义务。
第二项:统计并管理会员档案资料,有防止资料外漏的义务。
第三项:纳新,招聘新的会员及其分配需经过例会审核。
第四项:做好各部门会员增减的资料变更工作。
第三款:宣传部
第一项:部长具有分配部员工作任务的义务。
第二项: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安排场地,制作海报,打印宣传单,走进社区走进商业区组织捐款,向社会普及热爱小动物的观念。
第三项:网络管理工作,进行网络宣传和网站制作,把每期的活动计划书上传,并对大家在网络上提出的问题认真耐心回复。
第四项:必要时,与外联部合作。
第四款:接收认养领养部
第一项:部长具有分配部员工作任务的义务。
第二项:站内猫狗登记,包括猫狗的详细状况,如健康状况,年龄,以及对生病动物身体状况的记录(什么病,是否已经痊愈)。
第三项:被领养,认养猫狗的信息(被谁领养,认养,何时被领养,认养,被领养,认养时的身体状况)和领养人认养人登记,记录领养人认养人的详细资料。
对已被领养的猫狗做好工作回访
第四项:与领养人签署“动物领养协议书”
第五款:外联部
第一项:部长具有分配部员工作任务的义务。
第二项:与宠物医院,宠物用品商店,赞助单位沟通使其为本站提供服务。
第三项:组织实地募捐,与宣传部部门合作。
第四项:做好相关的法律审批工作。
第五项:内部设法律顾问以确认站内活动在合法范围内。
第六款: 医疗部门
第一项:部长具有分配部员工作任务的义务。
第二项:新救助的动物要先送往宠物医院进行检查,在站内隔离一周。
第三项:进行生病猫狗的简单治疗与合作的宠物医疗机构的配合。
第四项:做好的防疫工作,定期消毒。
第五项:对受赠物品的消毒工作
第七款:分为让胡路区,龙凤区,新村,红岗区,萨尔图区。
每区设负责人一名。
第二三条:以组织为中心,服从组织领导,响应组织号召,积极参加组织活动。
第二四条:维护“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形象,不得擅自代表“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从事有关活动或发表相关言论。
第二五条:增强团队意识,不得在组织内拉帮结伙,出现分裂“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的行为或制造、散布有关“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的谣言。
第二六条:两个月不参加“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活动或长期隐身不参与“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活动话题者,群主有权将其清除
第二七条:“大庆流浪动物救助站”充分体现互助,互爱,民主,团结,和谐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