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室菌种管理制度
菌株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菌种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确保菌种安全,防止菌种传播、感染和生物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菌种研究、生产、检验、储存、运输等活动的所有人员。
三、菌种安全管理职责1. 菌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菌种安全管理规划和措施;(2)负责组织菌种安全培训;(3)负责审核菌种安全许可证;(4)负责监督检查菌种安全管理工作。
2. 菌种安全管理员(1)负责菌种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2)负责菌种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3)负责菌种安全档案的建立、更新和管理;(4)负责菌种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3. 菌种使用者(1)遵守菌种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菌种;(2)接受菌种安全培训,掌握菌种安全操作技能;(3)报告菌种安全事件,配合调查和处理。
四、菌种安全管理措施1. 菌种分类与标识(1)根据菌种的危险性、传播途径和潜在危害,对菌种进行分类;(2)对分类后的菌种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菌种名称、分类、危险等级、来源等。
2. 菌种库建设与管理(1)建立菌种库,确保菌种资源的完整性和安全性;(2)对菌种库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消毒;(3)对菌种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菌种质量。
3. 菌种操作与储存(1)菌种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2)储存菌种时,应按照菌种分类和危险等级,选择合适的储存条件;(3)储存菌种时,应定期检查菌种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菌种运输与分发(1)运输菌种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包装材料,确保菌种安全;(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菌种泄漏、污染和传播;(3)分发菌种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菌种安全。
5. 菌种安全事件处理(1)发生菌种安全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2)对菌种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3)对菌种安全事件进行总结,完善菌种安全管理措施。
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管理规程(3审核)2
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管理规程(3审核)21、目的:规范微生物试验用菌种的管理,确保菌种的有效使用。
2、适用范围:微生物试验用菌种的管理。
3、责任者:质检科负责人、微生物试验人员、菌种管理人员4、正文:4.1概念a、标准菌株:由国内或国际菌种保藏机构保藏的,遗传学特性得到确认和保证并可追溯的菌株。
b、标准储备菌株:由标准菌株经一次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c、商业派生菌株:由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特性与标准菌株等效的菌株。
d、工作菌株:由标准储备菌株经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e、代:将活的微生物接种到新鲜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并希望获取新的微生物培养物。
这种操作方式,新培养物对接种培养物而言就称为一代。
4.2菌种的采购和接收4.2.1菌种的采购4.2.1.1从药检所或菌种保藏中心等外单位购入菌种斜面或冻干菌种。
4.2.1.2根据工作需要对购买国内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斜面提前1个月填写采购申请单,冻干菌种提前2个月申请购买,国外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应提前3个月申请购买。
4.2.2菌种的接收4.2.2.1检定菌应设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4.2.2.2接收菌种时,应核实菌种的名称、编号、传代代数、数量、有效期等,并调查清楚菌种的保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接收时应填写菌种接收登记表。
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保藏中心编号、传代次数、接收日期、菌种来源等。
4.2.3对新购入的冻干菌种在使用前应按要求对其进行生物形态确证试验和纯度鉴定,由于新购买的菌种斜面已由菌种提供单位做过生物形态确证试验和纯度鉴定,所以传代5代以内的菌种斜面不需要进行纯度鉴定。
4.2.4对新购入的斜面菌种应在2~8℃保存,并应在1周内转接。
4.3菌种的复苏4.3.1使用人员根据需要应向菌种管理人员领取菌种,仔细核对标签上菌名、编号,并在《菌种接收及领用登记表》上记录菌名、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
4.3.2菌株解冻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检验科菌种及其样品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菌种及其样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检验科菌种及其样品的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制定了以下的管理制度。
一、菌种及其样品的分类与管理1.菌种分类管理:根据微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菌种分为以下几类:高致病菌、病原菌、条件致病菌、常见非致病菌和其他微生物。
不同类别的菌种要分别进行管理。
2.样品的分类管理:将样品分为临床样品、环境样品和参比菌种样品等。
不同分类的样品要分别进行管理。
3.菌种的标示:每个菌种都有独立的标示,包括名称、菌种编号、起源、保存方式和保存期限等信息。
二、菌种及其样品的保存1.菌种的保存:严格按照指定的保存方法和要求进行保存,对于高致病菌和病原菌要进行密封保存,确保不泄露和传播。
2.样品的保存:样品应妥善包装并加密封标识,禁止保存有破损的样品。
必要时,可将样品进行分装保存。
三、菌种及其样品的流转1.菌种和样品的流转需书面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流转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菌种、数量、流转日期、流转目的和接收单位等信息。
2.流转时应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标示的清晰,流转过程中要加强监管,禁止丢失、倒卖或未经授权的使用。
四、菌种及其样品的安全操作1.严格遵守菌种及其样品的操作规程,避免菌种和样品的意外泄露和扩散。
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
2.操作后要彻底清洁工作场所,清洗相关设备和器具,消毒操作区域,确保工作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五、菌种及其样品的废弃处理1.废弃菌种和样品要经过灭活处理,禁止直接倾倒或随意丢弃。
可以采用高温消毒、化学处理或埋设处理的方法进行废弃物的处理。
2.废弃物的处理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风险。
六、菌种及其样品的定期检查与维护1.对保存的菌种及其样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保存条件符合要求,对于已失活或异常的菌种和样品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清理。
2.对保存的菌种和样品进行维护,修复和更新标示和包装,确保其长期保存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度
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微生物菌种是微生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医药、农业、环保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保护和有效利用微生物菌种资源,加强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定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1. 确保微生物菌种资源的安全性和稳定性;2. 促进微生物菌种资源的共享和交流;3. 促进微生物菌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或者向外传递使用微生物菌种资源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责任1. 单位领导对微生物菌种资源的安全性、稳定性、共享和交流负责;2. 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室内微生物菌种资源的管理负责;3. 个人对自己使用的微生物菌种资源的安全和合规使用负责。
五、管理要求1. 微生物菌种资源的采集、保存、传递和使用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2. 微生物菌种资源的采集应当遵守道德原则,进行规范采集并保护生物多样性;3. 微生物菌种资源的保存应当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资源的存活和稳定性;4. 微生物菌种资源的传递应当进行清晰的记录和标识,并确保传递方和接收方均得到充分的授权;5. 微生物菌种资源的使用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管理流程1. 微生物菌种资源的采集:(1)明确采集目的和方法;(2)采集样品应当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3)进行必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合规采集。
2. 微生物菌种资源的保存:(1)建立适当的保存设施和条件;(2)进行资源的鉴定和鉴定信息的记录;(3)定期检查保存设施和资源的存活情况。
3. 微生物菌种资源的传递:(1)明确传递目的和双方的权责;(2)进行传递协议的签署,并记录传递信息;(3)确保传递过程中资源的安全和稳定传递。
4. 微生物菌种资源的使用:(1)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的制定;(2)记录使用的详细信息,并进行使用结果的评估;(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合规使用。
七、管理评估1. 建立微生物菌种资源的管理档案,纪录资源的采集、保存、传递和使用情况;2. 定期进行资源的存活和稳定性检查;3. 针对资源的使用效果和风险情况进行评估。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篇)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内微生物实验过程安全进行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实验室准入管理:对进入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并对未经培训或不具备必要资格的人员限制准入。
2. 实验室区域管理:实验室内应建立不同危险级别实验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高危区域,并通过控制进出口、安装安全标识等方式进行区域管理。
3. 实验材料管理:实验室内的微生物菌种、培养基、试剂等应有专门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标识、包装和保存,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 实验操作规范:实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实验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禁止随意更改实验方案或操作步骤,同时要求严格遵守个人防护措施,如戴手套、口罩等。
5. 废弃物管理:实验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包装,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废弃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验室内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具备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能力,并通过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应急反应能力。
7. 定期检查与维护: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进行设备维护和维修,确保实验室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以上是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化设计。
同时,实验室内的所有人员都应接受安全培训,并遵守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一、常规安全操作制度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进入实验室前应穿着专用的实验服,严禁穿便服进入实验室,尽量减少出入实验室的次数。
3、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4、严禁在工作区进行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等一切与实验无关的行为。
5、用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制度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对本科室菌、毒种的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以求检验业务及科研教学工作有效进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科室医学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三)职责1. 相关实验室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2. 科室必须指定两名菌、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四)工作程序1. 报送及入库(1)所检出的地方菌、毒株应及时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新发现的菌、毒种,要做好原始记录,逐级报送进行复核确认,报送时须两人参加。
(3)一、二类菌、毒种入库前,科室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入库。
(4)个人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必须由科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入库管理。
(5)菌、毒种入库时,两名菌、毒种保管人员须认真做好菌、毒种的编号、登记工作。
2. 日常管理(1)保管人员应由两名检验人员组成。
(2)菌、毒种入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验收,统一编号,填写《菌、毒种登记表》。
(3)严禁随意将菌、毒种置于非菌、毒种专用保存场所(专用-85℃冰柜)。
(4)菌、毒种库应由两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铁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
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
(5)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
(7)菌、毒种保管人员发现菌、毒种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菌、毒种登记表》。
3. 索取、领用和发放(1)因工作需要索取、领用和发放一、二类菌、毒种时,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菌、毒种领取申请表》,科室负责人审核。
(2)三类菌、毒种的领用和发放时,应有两人参加。
(3)一类菌、毒种,须报卫生部批准,二类菌、毒种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度范文
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实验室中的微生物菌种,保障实验室的环境安全和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为所有需要使用和管理微生物菌种的实验室。
二、微生物菌种登记管理2.实验室应建立微生物菌种存储库,对所有菌种进行分类存储,并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标识和编号,确保菌种的唯一性。
3.所有新收集或购买的微生物菌种,应经过验证鉴定后方可使用,并及时更新菌种登记管理表中的相关信息。
三、微生物菌种保存与存储1.微生物菌种保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应按照菌种的特性和要求选择适当的保存方式,包括冷冻保存、冷库保存、干燥保存等。
2.存储条件应符合菌种的生长和繁殖要求,需提供相应的试剂和设备,如培养基、培养瓶、培养箱等。
3.实验室应定期检查存储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进行修理和维护,确保保存条件的稳定和安全。
四、微生物菌种使用与管理1.使用微生物菌种前,实验人员应了解菌种的危害性和处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手套、口罩等。
2.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和菌种污染,实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并及时清理和消毒实验工作台、设备和器材。
3.微生物菌种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实验计划和操作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微生物菌种的处置与报废1.实验室应建立菌种的报废制度,菌种报废前应进行灭活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要求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和排放。
2.菌种报废前,应填写相关报废手续,包括菌种名称、编号、报废原因等,并进行合适的记录和保存。
3.对于潜在的危险性菌种和基因工程菌种的处置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安全无害。
六、微生物菌种安全管理1.实验室应建立微生物菌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微生物菌种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
2.实验人员应定期接受微生物菌种安全培训,增强对于微生物菌种的安全意识和知识。
3.对于危险性菌种的操作和实验,应设立专门的实验区域或条件,确保实验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
菌种安全管理制度
菌种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菌种的保存、使用和管理,保障科研人员的安全,防止菌种泄漏和污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验室中保存和使用的各类微生物菌种,包括细菌、真菌、病毒等。
三、管理原则1. 确保菌种的安全性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2. 保障菌种的质量和纯度;3. 准确记录菌种的来源、保存方式和使用情况;4.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安全规定。
四、菌种的保存1. 菌种应保存在专门设计的冰箱或冷冻盒中,并标注清楚菌种的名称、来源、保存日期等信息;2. 对于高致病性或毒性菌种,应采取更加严格的保存措施,并设置专门的保存设施;3. 对于保存的菌种,定期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菌种的存活率和纯度。
五、菌种的使用1. 使用菌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培训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2. 在使用过程中,应佩戴防护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直接接触菌种;3. 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洗消毒工作台和相关器具,并做好消毒记录。
六、菌种的管理1. 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菌种管理负责人,负责菌种的存储、使用和管理;2. 对于特殊菌种,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监管;3. 定期对实验室菌种库进行审查,清理过期或失效的菌种;4.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菌种,应严格限制存储和使用,并做好安全措施。
七、应急处理1. 对于菌种泄漏或污染的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清理和处理;2. 对于工作人员可能受到的伤害,应及时进行紧急救护和处理;3. 启动事故调查机制,查清事故原因,及时采取改正和整改措施。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菌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停止使用菌种、追究责任等。
九、菌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1.立即成立由安全管理部门及科研人员组成的菌种安全管理小组,确定菌种安全管理责任人;2. 建立健全菌种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包括菌种保存使用制度、应急预案、违规处理制度等,并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3. 对实验室的菌种存储设施进行调查、检测和整理,确保菌种的存储环境符合相关要求;4. 对实验室人员进行菌种安全管理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5. 加强对实验室的菌种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菌种的合理使用。
检验用菌种管理制度
检验用菌种管理制度编制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修订页目录1. 目的 (4)2. 适用范围 (4)3. 职责 (4)4. 程序 (4)5. 相关文件 (11)6. 记录表样 (11)1.目的规范公司微生物实验使用的检验用菌种的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采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
3.职责检验员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质管部负责人对检验员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程序4.1菌种的定义4.1.1标准菌种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4.1.2 传代用菌种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4.1.3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半固体培养基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工作用菌种的传代次数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机构获得的标准菌种为第0代);4.1.4本文中检定菌种包括传代用菌种和工作用菌种。
4.2菌种的采购和验收4.2.1微生物检测人员根据菌种的使用情况,提出年度购买计划,交质管部经理审批;4.2.2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控制传代代数;4.2.3菌种到达实验室后,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种接收记录》,并将其暂贮存于2-8℃冰箱中,在一周内必须完成转种。
4.3菌种的保存4.3.1 斜面低温保存法操作方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4.3.2半固体石蜡低温保存法操作方法:将菌种穿刺接种到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待菌生长充分以后,经培养箱培养后取出,用无菌液体石蜡滴加到半固体琼脂菌种管表层约0.5cm高度,转移至2-8℃冰箱中;4.3.3 甘油冷冻管保存法操作方法:4.3.3.1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预先装入试管中的0.9%无菌生理盐水;4.3.3.2调整菌液浓度,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含20%甘油的0.9%无菌生理盐水,即为10%甘油菌悬液;4.3.3.3轻轻振摇,使内容物充分混合,分装于无菌小试管,转移至-20℃冷冻条件下;4.3.4各菌种的保存方法、条件及期限,见下表1表1 传代用菌种保存方法、保存温度、保存期限4.4标准菌种的复苏和确认4.4.1标准菌种的复苏4.4.1.1在生物安全柜内用75%的酒精擦拭冻干菌种管(安瓿)的外表面并让其自然风干。
微生物实验用菌种管理规程(含表格)
微生物实验用菌种管理规程(ISO13485-2016/YYT0287-2017)1.0目的规范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种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用菌种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3.0引用/参考文件ChP2015实用药品微生物检验检测技术指南4.0职责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菌种的申购、传代、使用、销毁等工作,QA负责监控和参与OOS调查。
5.0程序5.1术语和定义5.1.1标准菌株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或者其他经认可的机构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5.1.2传代菌株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3代后的传代菌株在需要时可以作为工作菌株使用。
5.1.3工作菌株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5.1.4菌种的代将菌种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5.2菌种来源5.2.1标准菌株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菌种保藏中心(CMCC)或者其他经认可的机构提供的冷冻干燥菌种。
5.2.2质量控制实验室涉及到的菌种种类、代码、保存方法及保存条件如下。
菌种名称菌种代码保存方法保存温度保存期限TSA斜面2~8℃1个月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冷冻干燥管-20℃1年TSA斜面2~8℃1个月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冷冻干燥管-20℃1年TSA斜面2~8℃1个月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冷冻干燥管-20℃1年SDA斜面2~8℃3个月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冷冻干燥管-20℃1年SDA斜面2~8℃3个月黑曲霉菌CMCC(F)98003冷冻干燥管-20℃1年TSA斜面2~8℃1个月生孢梭菌CMCC(B)64941冷冻干燥管-20℃1年5.3菌种的申购、验收、保存5.3.1菌种的申购5.3.1.1微生物室QC依据菌种的库存及菌种的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申请需明确菌种的名称,标准编号以及申购数量等信息。
菌种检验管理制度
菌种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菌种检验工作,保障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确保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菌种检验人员及相关人员。
三、菌种检验申请1. 实验室内所有菌种检验均需填写检验申请单,包括样本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目的等内容,并由责任人审核后方可进行检验。
2. 检验申请单需真实填写相关信息,若有虚假情况会造成检验结果的误判。
3. 检验申请单需妥善保存,作为检验结果确认的依据。
四、菌种检验操作1. 所有参与菌种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菌种检验操作流程及安全操作规范。
2. 在进行菌种检验时,必须穿戴实验室服装、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避免污染。
3. 在进行菌种培养时,需遵守培养基制备、接种等操作规范,避免细菌交叉感染。
4. 在进行菌种检验时,需做好实验记录,包括检验条件、结果等内容,确保结果可追溯。
五、菌种检验结果确认1. 检验结果需由责任人进行确认,并在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
2. 对于有争议或异常结果,需进行复检及审查,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3. 对于符合检验标准的结果,需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并提供检验报告。
六、菌种检验质量控制1. 实验室需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包括检验准确性、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测。
2. 实验室需定期参与外部质量评价,确保菌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需及时处理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质量持续改进。
七、菌种检验安全1. 所有参与菌种检验工作的人员需了解实验室安全规范,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 在进行菌种检验时,需做好实验室消毒、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确保安全。
3. 对于有可能产生危险的菌种,需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八、菌种检验记录管理1. 对于所有菌种检验结果及操作记录,需妥善保存,保密管理。
2. 对于检验结果的修改或调整,需有相应的记录并签字确认。
3. 菌种检验记录需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及追溯。
九、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菌种检验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奖惩等措施。
检定用菌种管理制度
检定用菌种管理制度
1.菌种的购买与验收
1.1生测岗位设专人管理检定用菌种,负责检定用菌种的验收、保管工作。
此人应具有一定的微生物学专业知识,并有足够的菌种保管经验。
1.2根据检验需要,由菌种保管员填写购买菌种申请单。
经质管部主管批准后购买。
1.3菌种应到当地药检所或菌种保存机构购买。
1.4购进的菌种,经保管员验收后,填写菌种台帐。
2.菌种的传代:为防止菌种变异,菌种应定期传代。
2.1传代前须核对编号、代次、传代日期,按《菌种复苏、传代及保存标准操作规程》(SOP-),每月用新鲜的营养琼脂斜面或真菌琼脂斜面传代(接种)一次,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培养后,检查培养特征无误后,将新传代的培养物代替原有菌种,作为检定用菌种。
2.2菌种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菌种为0代)。
3.菌种的保存原则上应做到低温、低营养、隔绝空气和干燥,使菌种的生命代谢处于相对静止状态。
可采用20%甘油冷冻管保藏法(-50℃左右)或斜面低温保藏法(2~8℃)等方法。
检定用菌种一般采用斜面低温保藏法。
4. 菌种保存期间,菌种的新陈代谢处于最低水平,易发生变异和死亡,因此必须对保藏期菌种定期检查。
5.菌种传代后的上代菌种或已发生变异或污染的异常菌种按规定条件销毁。
6.销毁菌种应及时填写销毁记录。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菌种毒株管理规定和流程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菌种毒株管理规定和流程1. 目的对本实验室菌种、毒种的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业务及科研教学工作。
2. 适用范围及菌种、毒种专职管理人员适用于本科微生物实验室菌种、毒株的管理;菌种、毒种专职管理人员:3. 职责3.1 微生物实验室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3.2 科室菌种、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3.3 科室负责人负责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核。
3.4 技术管理层批准本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批。
4. 工作程序4.1 报送及入库4.1.1 当微生物实验室检出菌、毒株应及时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1.2 新发现的菌、毒种,要做好原始记录,逐级报送进行复核确认。
4.1.3 一、二类菌、毒种入库前,科室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入库4.1.4 个人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必须由科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入库管理4.1.5 菌、毒种入库时,菌、毒种保管人员须认真做好菌毒种的编号、登记工作。
4.2 日常管理4.2.1 保管人员由检验人员组成。
4.2.2 菌、毒种入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验收,统一编号,填写《菌、毒种登记表》4.2.3 严禁随意将菌、毒种置于非菌、毒种专用保存场所,应做到三专(专室、专柜、专锁)。
4.2.4 菌、毒种库由 2 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铁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
未经各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
4.2.5 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6 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4.2.7 菌、毒种保管人员发现菌、毒种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菌、毒种登记表》。
医学检验部微生物菌种使用管理制度
医学检验部微生物菌种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学检验部微生物菌种的使用管理,确保菌种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学检验部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的使用、保管、传代、分发和废弃等环节。
第三条医学检验部微生物菌种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菌种保管第四条医学检验部应设立专门的微生物菌种保管室,实行菌种专人专库(柜)保管。
菌种库(柜)应具备良好的温湿度控制设施,确保菌种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五条菌种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菌种保管工作。
第六条菌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菌种进行检查、分离、纯化,以防菌种变异和衰退。
检查项目包括菌落形态、色泽、质地等。
第七条菌种保管人员应做好菌种的记录工作,记录内容包括菌种名称、编号、来源、保存日期、传代次数、使用日期等。
第八条菌种保管人员应在菌种使用前,对菌种进行复苏和传代。
复苏和传代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菌种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菌种使用第九条菌种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菌种。
第十条菌种使用人员应按照实验室检测项目需求,合理选择和使用菌种。
不得擅自更换或使用未经批准的菌种。
第十一条菌种使用人员应在菌种使用过程中,做好菌种的标记、记录和使用跟踪,确保菌种的使用安全和质量。
第十二条菌种使用人员应在菌种使用完毕后,及时将剩余菌种交回菌种保管人员,并做好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四章菌种传代第十三条菌种传代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菌种的活性、毒力和生物学特性。
第十四条菌种传代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菌种污染和变异。
第十五条菌种传代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菌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五章菌种分发第十六条菌种分发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菌种质量和安全。
实验室常用菌种的保存和管理
实验室常用菌种的保存和管理摘要:保藏菌种的目的不仅要保存菌株的生命本身,而且还必须要尽可能地使菌株的遗传性状保持不变,同时保证其在整个保存过程中不被杂菌污染。
因此,选择有效且稳定的保藏微生物菌种的方法至关重要。
关键词:菌种;保存;管理医学病原生物学实验室主要承担微生物实验教学任务,日常工作中经常要分离、鉴定细菌、试教演示、保存菌种等。
菌种是微生物实验的基本材料,因涉及到师生的安全,所以要正确保存,妥善管理,逐步实现菌种的保存制度化与科学化。
一、材料与方法1.教学实验常用的菌种保存营养要求不高的菌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志贺氏菌、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
营养要求高的菌种: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白喉棒状杆菌、脑膜炎奈瑟菌。
厌氧芽孢杆菌:产气荚膜杆菌。
需氧芽胞杆菌:枯草芽孢杆菌。
真菌:白色念珠菌、新生隐球菌。
2.菌种的鉴定实验室中保存的菌种都要经过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常用的鉴定方法有形态学观察、菌落特征、生化反应及血清学鉴定。
3.菌种的保存(1)定期传代保存法传代培养就是要定期地进行菌种转接、培养后再保存,它是最基本的微生物保存法。
传代保存时,培养基的浓度不宜过高,营养成分不宜过于丰富,尤其是碳水化合物的浓度应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降低,培养温度通常以稍低于最适生长温度为好。
①液体培养基低温保存法。
将保持营养要求不高的细菌接种于装有营养肉汤的试管中,营养要求高的细菌接种于含15%血清的营养肉汤中,经37℃培养18~14小时后,取出封口,置4℃冰箱保存。
②半固体穿刺保存法。
将细菌穿刺接种于普通半固体培养基内,37℃培养18~24小时后,在无菌条件下加入灭菌液体石蜡,厚度约1厘米,封口后置4℃冰箱保存。
③琼脂斜面保存法。
营养要求不高的菌种用普通琼脂斜面保存法,营养要求高的菌种用血液琼脂斜面保存,将细菌蜿蜒接种于血液琼脂斜面上,置37℃培养18~24h后,石腊封口,放于4℃冰箱保存。
④沙保氏培养基保存法。
检验菌种管理制度
检验菌种管理制度一、制度内容1.菌种收集菌种收集是菌种管理制度的第一步,实验室需要对所需的菌种资源进行收集和登记,建立菌种库。
在收集菌种的过程中,需要明确菌种来源、分类、特性等信息,并进行编号和标识,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使用。
2.菌种保存保存菌种是菌种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实验室需要建立专门的菌种保存设施,对菌种进行分类存放和定期检查、更新。
比如,常用的保存方法包括冷冻保存、干燥保存和液氮保存等,需要根据菌种的特性和要求进行选择。
3.菌种管理菌种管理是菌种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对菌种信息进行登记、查阅和更新,对菌种的使用和借用进行审批和登记,对菌种的报废和销毁进行管理等。
在菌种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规范的登记和审批流程,确保菌种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4.菌种使用菌种使用是菌种管理制度的重点内容,实验室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菌种的使用和操作。
比如,在进行菌种培养和实验时,需要遵守相应的实验室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防止菌种的误用和泄漏。
二、实施流程1.建立菌种管理小组为了贯彻和落实菌种管理制度,实验室需要成立菌种管理小组,由实验室负责人或专业人员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等。
菌种管理小组负责菌种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
2.制定菌种管理制度菌种管理小组需要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适合的菌种管理制度,包括菌种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和安全等内容。
制定菌种管理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实验室的特点和需求,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3.培训和宣传菌种管理小组需要对实验室的相关人员进行菌种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菌种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提高菌种管理意识和能力。
培训和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开展培训会议、发布宣传资料和进行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
4.监督和检查菌种管理小组需要定期对菌种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和处理。
比如,通过定期巡回检查、随机抽查和定期复核等方式,对菌种库、菌种使用记录和安全措施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菌种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菌种安全管理制度》
《菌种安全管理制度》1、菌种应专人负责保管,并由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
若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作好全面交换工作。
2、菌种应保存于安全的地方,所用冰箱等保存容器均应加锁,若要运输或携带必须置于金属罐内密封,由专人领取。
3、建立严格使用登记制度。
(1)所有菌种须按种类、来源、数量购买时期一一登记入册。
(2)使用时须使用者签字,主任审批。
(3)实验菌种使用完毕须高压来菌处理并作好销毁记录。
4、保存的菌种应于规定时间定期移种。
5、培养菌种的试管和干燥菌种的安瓿上应贴标签,写明编号,菌名及日期。
6、菌种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带出实验室。
7、菌种保存范围,转移和销毁等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有关规定,主任不定期检查,核实菌种使用销毁情况。
第二篇:菌种驯化工程的调试、运行与管理第一节菌种驯育与启动一、厌氧培菌与启动1.选取菌种(污泥)用于厌氧发酵罐启动的厌氧活性污泥叫接种物。
沼气发酵过程是多种类微生物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注意接种物的产甲烷活性,因为产酸菌繁殖快,而产甲烷菌繁殖很慢,如果接种物中产甲烷菌(活性污泥)数量太少,常常因为在启动过程中酸化与甲烷化速度的过分不平衡而导致启动的失败。
在确定系统运行温度后,要选择同类工程的活性污泥做接种物(菌种)。
是否是相同的菌种,或富集菌种的多少,决定系统启动速度的快慢。
由于各地具体条件差异,监测手段不同,启动时的操作方式也不会是一个模式,只能是类似。
条件具备的地方,处理同类废水,接种同类污泥,以保持厌氧微生物生态环境的一致。
当地不具备这样的条件,需要在驯化上下工夫,启动的时间要长些,速度会慢些。
厌氧发酵罐排出的活性污泥和污水沟底正在发泡的活性污泥,都可作为选取接种物的对象。
接种量约占发酵容积的1/10~1/3,接种量越多,启动速度越快,在此基础上逐渐富集。
2.菌种的驯化与富集菌种的驯化富集可在新建的发酵罐内进行,也可在其他的容器内进行。
取来的厌氧活性污泥(菌种)越多越好,再加入适量的处理原料(数量小于菌种数量的10%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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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确保微生物检验室菌种保管安全,避免微生物检验室菌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检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 定义
3.1 测试菌株:一组阳性和阴性质控菌株,只能是具有稳定的性能且有代表性的菌株。
3.2 标准菌株:直接从官方菌种保藏机构获得并至少定义到属或种的水平的菌株。
按菌株特性进行分类和描述,最好来源于食品或水的菌株。
3.3 标准储备菌株:将标准菌株在检验室转一代后得到的一套完全相同的独立菌株。
3.4储备菌株:从标准储备菌株转接一代获得的培养物。
3.5 工作菌株:由储备菌株、转接一代获得的菌株。
4 标准菌株的使用和保管
4.1 标准菌株需使用来自认可的国内或者国外菌种收藏机构,并有相应的标准菌株的证书。
4.2 标准菌株的使用
4.2.1 标准菌株可作为日常检测质量控制、验证准确度、已知物质验证新方法、评估检验人员能力。
4.2.2 标准菌株的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外来污染,以确保标准菌株的溯源性。
4.2.3 先从冻干粉转至纯培养琼脂平板,再从纯培养琼脂平板移接至冻存管作为标准储备菌株;需做检验室中所需要关键诊断指标的确认以加以记录并予以保存,其管理记录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从原始菌种传代到工作用菌种的代数;
b)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及培养条件;
c)菌种菌落形态及革兰氏染色。
4.2.4 从储备菌株接种制备成工作菌株作为日常检测的质控菌株。
4.2.5 不再使用时将菌株灭活。
4.3 标准菌株的保管
4.3.1 标准菌株由专人保管。
保管人负责建立标准菌株目录;目录应包括编号、菌株号、菌种名称、发行单位、购买日期、购买数量等。
4.3.2 标准菌株应做好标识后,应双人双锁保存于专用冰箱中,冻存管保存的标准储备菌株置于-20℃以下冰箱保存。
半固体、斜面等方式保存的标准菌株置于2-8℃冷藏冰箱中保存。
4.3.3 微生物检验人员每个工作日对菌种保存冰箱进行温度监控。
4.3.4 菌种不能随意转接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人,需要时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4.4 标准菌株的标记
4.4.1 菌株标记应包括:编号、菌名、移接人、移接日期。
4.4.2 菌株编号规则:
a) 标准菌株简写
序号标准菌株简写
1 大肠埃希氏菌
ATCC25922
DC
2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25923
JP
3
表皮葡萄球菌
CMCC(B)26069
BP
4
伤寒沙门氏菌
CMCC(B)50071
SM
5 福氏志贺氏菌
CMCC(B)5127
ZH
6
黑曲霉
ATCC16404
M
7
酿酒酵母
ATCC9763
JM
b) 菌株编号规则
菌株编号:××—×—D×—××根菌株(如:1、2、3……)
代数序号(如:D1、D2、D3……)
传代时间(如20180716)
菌株编号(如DC、JP……)
c) 实验分离菌株编号规则
菌株编号:F××—×—D×—××根菌株(如:1、2、3……)
代数序号(如:D1、D2、D3……)
传代时间(如20180716)
菌株编号(如DC、JP……)
5 参考菌株(除标准菌株外)的使用和保管
5.1 日常分离出阳性菌经确认也可作为参考菌株使用,但其使用范围仅限于日常加标和培训教学之用。
5.2 其它菌株的保管同标准菌株。
6 支持性文件
6.1 SNT2660-2010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菌种保藏方法
6.2 WS 233-2017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7 记录和表单
7.1 《菌种传代验证记录》
7.2 《标准菌株领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