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室菌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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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确保微生物检验室菌种保管安全,避免微生物检验室菌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检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 定义

3.1 测试菌株:一组阳性和阴性质控菌株,只能是具有稳定的性能且有代表性的菌株。

3.2 标准菌株:直接从官方菌种保藏机构获得并至少定义到属或种的水平的菌株。按菌株特性进行分类和描述,最好来源于食品或水的菌株。

3.3 标准储备菌株:将标准菌株在检验室转一代后得到的一套完全相同的独立菌株。

3.4储备菌株:从标准储备菌株转接一代获得的培养物。

3.5 工作菌株:由储备菌株、转接一代获得的菌株。

4 标准菌株的使用和保管

4.1 标准菌株需使用来自认可的国内或者国外菌种收藏机构,并有相应的标准菌株的证书。

4.2 标准菌株的使用

4.2.1 标准菌株可作为日常检测质量控制、验证准确度、已知物质验证新方法、评估检验人员能力。

4.2.2 标准菌株的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外来污染,以确保标准菌株的溯源性。

4.2.3 先从冻干粉转至纯培养琼脂平板,再从纯培养琼脂平板移接至冻存管作为标准储备菌株;需做检验室中所需要关键诊断指标的确认以加以记录并予以保存,其管理记录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从原始菌种传代到工作用菌种的代数;

b)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及培养条件;

c)菌种菌落形态及革兰氏染色。

4.2.4 从储备菌株接种制备成工作菌株作为日常检测的质控菌株。

4.2.5 不再使用时将菌株灭活。

4.3 标准菌株的保管

4.3.1 标准菌株由专人保管。保管人负责建立标准菌株目录;目录应包括编号、菌株号、菌种名称、发行单位、购买日期、购买数量等。

4.3.2 标准菌株应做好标识后,应双人双锁保存于专用冰箱中,冻存管保存的标准储备菌株置于-20℃以下冰箱保存。半固体、斜面等方式保存的标准菌株置于2-8℃冷藏冰箱中保存。

4.3.3 微生物检验人员每个工作日对菌种保存冰箱进行温度监控。

4.3.4 菌种不能随意转接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人,需要时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4.4 标准菌株的标记

4.4.1 菌株标记应包括:编号、菌名、移接人、移接日期。

4.4.2 菌株编号规则:

a) 标准菌株简写

序号标准菌株简写

1 大肠埃希氏菌

ATCC25922

DC

2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25923

JP

3

表皮葡萄球菌

CMCC(B)26069

BP

4

伤寒沙门氏菌

CMCC(B)50071

SM

5 福氏志贺氏菌

CMCC(B)5127

ZH

6

黑曲霉

ATCC16404

M

7

酿酒酵母

ATCC9763

JM

b) 菌株编号规则

菌株编号:××—×—D×—××根菌株(如:1、2、3……)

代数序号(如:D1、D2、D3……)

传代时间(如20180716)

菌株编号(如DC、JP……)

c) 实验分离菌株编号规则

菌株编号:F××—×—D×—××根菌株(如:1、2、3……)

代数序号(如:D1、D2、D3……)

传代时间(如20180716)

菌株编号(如DC、JP……)

5 参考菌株(除标准菌株外)的使用和保管

5.1 日常分离出阳性菌经确认也可作为参考菌株使用,但其使用范围仅限于日常加标和培训教学之用。

5.2 其它菌株的保管同标准菌株。

6 支持性文件

6.1 SNT2660-2010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菌种保藏方法

6.2 WS 233-2017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7 记录和表单

7.1 《菌种传代验证记录》

7.2 《标准菌株领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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