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室菌种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目的
为确保微生物检验室菌种保管安全,避免微生物检验室菌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检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 定义
3.1 测试菌株:一组阳性和阴性质控菌株,只能是具有稳定的性能且有代表性的菌株。
3.2 标准菌株:直接从官方菌种保藏机构获得并至少定义到属或种的水平的菌株。按菌株特性进行分类和描述,最好来源于食品或水的菌株。
3.3 标准储备菌株:将标准菌株在检验室转一代后得到的一套完全相同的独立菌株。
3.4储备菌株:从标准储备菌株转接一代获得的培养物。
3.5 工作菌株:由储备菌株、转接一代获得的菌株。
4 标准菌株的使用和保管
4.1 标准菌株需使用来自认可的国内或者国外菌种收藏机构,并有相应的标准菌株的证书。
4.2 标准菌株的使用
4.2.1 标准菌株可作为日常检测质量控制、验证准确度、已知物质验证新方法、评估检验人员能力。
4.2.2 标准菌株的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外来污染,以确保标准菌株的溯源性。
4.2.3 先从冻干粉转至纯培养琼脂平板,再从纯培养琼脂平板移接至冻存管作为标准储备菌株;需做检验室中所需要关键诊断指标的确认以加以记录并予以保存,其管理记录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从原始菌种传代到工作用菌种的代数;
b)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及培养条件;
c)菌种菌落形态及革兰氏染色。
4.2.4 从储备菌株接种制备成工作菌株作为日常检测的质控菌株。
4.2.5 不再使用时将菌株灭活。
4.3 标准菌株的保管
4.3.1 标准菌株由专人保管。保管人负责建立标准菌株目录;目录应包括编号、菌株号、菌种名称、发行单位、购买日期、购买数量等。
4.3.2 标准菌株应做好标识后,应双人双锁保存于专用冰箱中,冻存管保存的标准储备菌株置于-20℃以下冰箱保存。半固体、斜面等方式保存的标准菌株置于2-8℃冷藏冰箱中保存。
4.3.3 微生物检验人员每个工作日对菌种保存冰箱进行温度监控。
4.3.4 菌种不能随意转接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人,需要时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4.4 标准菌株的标记
4.4.1 菌株标记应包括:编号、菌名、移接人、移接日期。
4.4.2 菌株编号规则:
a) 标准菌株简写
序号标准菌株简写
1 大肠埃希氏菌
ATCC25922
DC
2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25923
JP
3
表皮葡萄球菌
CMCC(B)26069
BP
4
伤寒沙门氏菌
CMCC(B)50071
SM
5 福氏志贺氏菌
CMCC(B)5127
ZH
6
黑曲霉
ATCC16404
M
7
酿酒酵母
ATCC9763
JM
b) 菌株编号规则
菌株编号:××—×—D×—××根菌株(如:1、2、3……)
代数序号(如:D1、D2、D3……)
传代时间(如20180716)
菌株编号(如DC、JP……)
c) 实验分离菌株编号规则
菌株编号:F××—×—D×—××根菌株(如:1、2、3……)
代数序号(如:D1、D2、D3……)
传代时间(如20180716)
菌株编号(如DC、JP……)
5 参考菌株(除标准菌株外)的使用和保管
5.1 日常分离出阳性菌经确认也可作为参考菌株使用,但其使用范围仅限于日常加标和培训教学之用。
5.2 其它菌株的保管同标准菌株。
6 支持性文件
6.1 SNT2660-2010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菌种保藏方法
6.2 WS 233-2017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7 记录和表单
7.1 《菌种传代验证记录》
7.2 《标准菌株领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