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化学实验药品销毁登记表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3篇)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____、强腐蚀、____易燃药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____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检测人员行为规范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钻研业务、务实进取;
2、科学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
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3、遵守法规讲廉洁、拒腐蚀、不徇情、守公德、讲文明,做到五不准;
a.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礼品礼金或有价礼券;
b.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的邀请娱乐活动;
c.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宴请;
d.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或个人的营销活动;
e.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
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规定
附件1
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药品在采购、贮存、使用过程中污染环境,发生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广大师生的健康,现规定如下:
一、化学药品购入管理
实验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以及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际需要、做好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易爆等药品的一次性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核准,并报请校领导批准后交有关专业人员采购。采购必须到有化学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供应商)进行采购。并将供应商合规经营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案。
化学药品购买后,实验教师应与教研组长根据申购计划、发票与实物一一核对验收。购买发票须经实验教师、教研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经验收的药品应立即入库,做好总账、明细账等账务记录。
每学期末,应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好各种药品的实际消耗量,经教研组长签字、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账目处理,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二、化学药品贮放管理
(一)一般药品的贮放管理
1.规模较大、药品采购量较多的学校应选用结构结实、地面容易冲洗且不燃烧的房间作为药品库房,用以贮存大宗药品、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
2.除剧毒、易燃的危险品外,一般小批量药品可贮存于化学药品室内,严禁化学药品与教学仪器同室混放,按照药品存放要求分门别类上柜入橱,定位存放。
3.化学药品的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药品柜、橱门上还应贴上定位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
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建立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长效机制。
校长是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务处、保卫处和相关人员严把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工作。
二、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易制毒品等物品均属危险品(见表一),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管理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严格落实“三双”制度(双人保管、双锁、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学校使用的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应由学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购买。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审批,采取用多少、买多少的限制措施。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验收。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保管人员按清单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药品的名称、货源、规格、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有无泄漏等情况,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按要求记入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管。高中要设置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库,初中(小学)要设置危险化学药品柜、易制毒化学品柜。危险化学药品库要远离教学区,建在地下或半地下,间隔成多个独立小间,每个小间之间互不流通,每个小间要有排风装置,定期排风。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初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柜用铁皮柜,分为多层,层与层之间互不流通,每层要有排气管道通向室外。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在危险化学药品柜中,从上至下的次序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处要远离火源,设置明显标志,采取防盗、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措施,配备监控、通风、灭火器、窗帘、温度计、湿度计等设备。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废弃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废弃处理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2
一、一般规定2
二、使用单位的职责2
三、剧毒品的使用3
四、危险化学品使用平安管理要求4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5
六、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追究5
第二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6
一、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规定6
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7
三、对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要求8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后的善后处理9
五、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根本方法9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一、一般规定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制止的危险化学品。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平安措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展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平安运行条件。
(三)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展一次平安评价;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展一次平安评价;
(四)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任何情况下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五)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六)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平安、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平安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化学药品采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销毁制度
娄底四小化学药品
采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销毁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3、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4、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5、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6、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7、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
8、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9、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
进行实验实习。
10、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