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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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员工管理规定

驻外员工管理规定

驻外员工管理规定1. 定义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驻外员工,包括派驻到海外分支机构或客户所在地的员工。

2. 聘用2.1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能力要求,对驻外员工进行聘用和派遣。

2.2 驻外员工必须符合公司的招聘标准,并通过面试和评估程序。

2.3 驻外员工在被派遣前,应获得相应的工作许可和签证。

3. 工作条件3.1 驻外员工应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俗和惯。

3.2 驻外员工应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并按时报告工作进展。

3.3 驻外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和知识产权规定。

4. 健康和安全4.1 公司将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驻外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4.2 驻外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安全规定,并配合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

4.3 驻外员工应遵循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并在紧急情况下采取适当的行动。

5. 福利待遇5.1 驻外员工将根据公司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获得相应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5.2 公司将提供额外的津贴和补助,以满足驻外员工在工作期间的生活和住房需求。

5.3 驻外员工将享受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待遇。

6. 终止和归国6.1 驻外员工应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派遣期限,并在派遣结束后及时归国。

6.2 如驻外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公司有权终止其派遣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6.3 驻外员工在归国后应如实完成报告和总结工作,并接受公司的评估和指导。

7. 附则7.1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7.2 驻外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其他管理规定和政策。

7.3 如有与本规定相冲突的其他文件,以本规定为准。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联系人如对本规定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联系人力资源部。

华为如何管理海外员工.doc

华为如何管理海外员工.doc

华为如何管理海外员工华为如何管理海外员工华为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其今天的成就让国内外许多人士吃惊。

那么,对于华为海外的要进行怎样的呢?下面就不妨跟着一起来看看华为管理海外员工的方法吧!随着思科把华为列为世界级的竞争对手,随着华为在海外各地市场的纷纷告捷,在刹那间,华为走向世界。

此时,人们才开始注意到,华为把商业触角扩散到全球市场的决心与努力。

其实,华为一直在默默拓展海外市场,现海外共设有30多个分机构,除了中国员工外,还招纳了大量当地员工,包括技术、销售、财务等人才。

本文介绍了华为外派墨西哥和印度的员工,根据他们的亲身体会,对华为海外机构的管理与运作进行了深入了解。

中方员工:津贴、双管齐下对于外派员工,华为有2种方式:一是自愿,二是工作需要。

小张是华为的一名技术研发人员,在华为任职已有几年。

尽管考虑到环境、饮食等各方面因素的不适,他自愿外派到印度工作。

小张对《IT时代周刊》记者透露:“华为公司有规定,在根本待遇一样的情况下,公司会付给海外工作员工额外补贴,不同国家的补贴标准不一样,但根本上是在每天10~70美元之间,像印度就是30多美元一天。

”因此,小张临去印度时,朋友们都笑说你回来就可以在深圳买别墅了。

对外派员工提供特殊津贴,是跨国公司所经常采取的方法之一。

因为伴随着战线拉长、跨国作战,随之而来的是管理难度大大增加,而出于对国际市场的重视,通常跨国公司对海外部门会实行特别待遇。

华为也不例外。

另一名驻墨西哥外派员工对记者透露:“华为还会租用当地最平安、最好的公寓以提供员工住宿。

另外,针对海外生活的苦闷和无聊,公司还特地买了乒乓球台,并拨专款从国内购置电影光碟。

同时,对于已婚员工,公司还会为员工家属报销来回探亲机票,比方,到墨西哥来回就是1万2千人民币,这些华为都会给予报销。

”然而,对于华为外派员工来说,真正富有魅力的并不是公司提供的丰厚待遇,而是通过在海外的历练和经验积累,使个人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常驻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常驻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常驻境外人员的管理,确保境外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往境外工作的所有常驻人员。

第三条常驻境外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三)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四)提高素质,强化团队协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常驻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修订常驻境外人员管理制度;(二)负责常驻境外人员的选拔、培训、派遣和回国后的工作总结;(三)对常驻境外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四)处理常驻境外人员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常驻境外人员应遵守以下职责:(一)服从公司安排,完成境外工作任务;(二)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三)关心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四)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第三章出入境管理第六条常驻境外人员需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并确保其有效期限。

第七条常驻境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回国参加年度考核。

第八条常驻境外人员回国后,需及时向公司提交工作总结和考核报告。

第四章工作与生活管理第九条常驻境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第十条常驻境外人员应加强团队协作,与当地员工保持良好关系,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常驻境外人员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树立良好形象。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常驻境外人员应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第十三条常驻境外人员应熟悉所在地区的安全风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常驻境外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常驻境外人员遇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公司报告。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公司对常驻境外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协作、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常驻境外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驻外人员,为了规范管理和保障其安全、维护国家形象和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驻外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外交政策,在海外展示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选拔和任命:制定选拔和任命驻外人员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人员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 岗位职责: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他们在驻外国家的工作符合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

3.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驻外人员在危险地区的防范措施、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等,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4. 行为规范:明确驻外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要求,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活动、不泄露机密等,以维护国家形象和利益。

5. 工作报告和考核:规定驻外人员提交工作报告的频率和内容,制定考核制度,评估驻外人员的工作表现。

6. 离岗管理:确定驻外人员离岗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交接工作、销毁机密文件等,确保驻外人员离岗后不对国家造成安全隐患。

7. 奖惩制度:建立奖惩制度,激励驻外人员积极工作和履行职责,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总之,驻外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驻外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同时保障他们的安全。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2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2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2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

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2.1 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家属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基金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2.2 家属探亲有资格携带家属的人员,如其家属愿前往陪同长驻,家属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家属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

除此之外,海外员工的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的所有其他费用,由员工本人自理。

家属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2.3 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员工允许在当地单独租房,租房费用自理。

3、驻外人员安家费的发放3.1 对需要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公司发给安家费15万元,出国前一次发放。

3.2 可享受安家费的员工,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机构长期工作的一线营销、用服工程、产品部派往海外长驻的产品人员。

3.3 以下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派往海外研究所的研发人员;公司外派的厨师。

331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331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华为公司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公司各部门: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展,有关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问题已提到日程上,为便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范围和条件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科研机构等;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常驻外派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2. 合资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3. 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代表、副代表、特批的业务骨干;4. 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条件是须在外工作二年(由于公司工作需要例外)。

在外工作半年以后可申请配偶陪同。

驻外市场及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在外工作每二年续一次。

二、配偶的聘用1. 有专长、有工作需要者可以聘用;不具备条件可不聘;2. 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不承担财务、采购、管理及决策工作;3. 配偶可以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根据具体聘用情况确定,未被公司聘用或未在外工作的配偶,按公司出国人员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支付家属津贴。

四、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途中的医疗及保险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理。

五、往返旅程及回国述职外派人员每年回国一个月述职,其中包括半个月休假,回国时间尽量与当地国长假时间相吻合。

从中国派遣到工作地点的机票、每年回国述职的往返机票和任期届满的回程机票由公司负担。

休假中配偶的驻外生活补贴停发。

六、探亲问题有资格携带配偶的人员,如其配偶愿前往陪同长驻,配偶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配偶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在国外期间,其驻外生活补贴与常驻配偶相同。

超过三个月部分,不享受驻外生活补贴。

配偶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330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330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

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2.1 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家属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基金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2.2 家属探亲有资格携带家属的人员,如其家属愿前往陪同长驻,家属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家属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

除此之外,海外员工的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的所有其他费用,由员工本人自理。

家属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2.3 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员工允许在当地单独租房,租房费用自理。

3、驻外人员安家费的发放3.1 对需要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公司发给安家费15 万元,出国前一次发放。

3.2 可享受安家费的员工,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机构长期工作的一线营销、用服工程、产品部派往海外长驻的产品人员。

3.3 以下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派往海外研究所的研发人员;公司外派的厨师。

243华为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

243华为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

243 华为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公司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为了解决公司员工长期赴海外出差引起的生活不便问题,特对此类人员出差附加补助作出如下管理规定:1、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发放的目的海外出差附加补助是对员工长期在海外较艰苦的地区工作所引起的生活不便的一种补贴。

2、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发放的范围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的享受范围,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长期出差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的一线营销、产品拓展、用服工程、市场财经及市场辅助人员、研发驻外人员。

但以下人员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外派的厨师。

员工出国考察、参展、短期开局、推广、投标等临时出差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出差附加补助的发放原则3.1 对于海外长期出差人员,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享受出差附加补助:3.1.1 在常驻地期间,按其所在地标准享受相应的海外出差附加补助;3.1.2 离开常驻国到其他国家,按出差国对应的补助标准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2 员工调回国内,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3 配偶前往海外探亲或常驻期间,员工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但配偶所享受生活补贴予以废止。

4、出差附加补助的标准4.1 海外出差附加补助标准与出差地区的艰苦程度挂钩。

补贴标准地点 (美元/日) A类:特别艰苦地区:安哥拉、阿富汗、尼日利亚 50 B类:艰苦地区燌非洲: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苏丹、加纳、塞拉利昂、中非、莫桑比克、厄利特利亚、乌干达、马里、刚果(民)、刚果(布)、布及纳法索、乍得、索马里、赞比亚、卢旺达、布隆迪、几内亚比绍、40 马拉维、毛里塔尼亚、赤道几内亚、尼日尔、马达加斯加;熁亚洲:柬埔寨、老挝、缅甸、孟加拉;熁中东:也门、伊拉克;C类:一般国家 25 不包括在A、B、D类的其他国家D类:发达地区燌西欧、北欧:丹麦、挪威、瑞典、芬兰、德国、奥地利、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爱尔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 ?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 ?美洲:美国、加拿大; 10 ?亚洲:日本、南韩、新加坡、香港地区;E类:所有研发驻外人员 104.2 海外长期出差人员,出差补助标准按下表执行;4.3 一些特别艰苦的地区,经公司批准,可以享受特别的补贴标准。

外交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外交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外交驻外人员管理办法外交驻外人员管理规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驻外使领馆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现就驻外使领馆、团、处(以下简称使领馆)常驻人员配偶随任和有关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办法:一、驻外使领馆常驻人员的配偶(以下简称配偶)原则上均可随任。

不愿随任者,可以探亲。

二、配偶出国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规定》进行政审。

政审程序如下:配偶持派出部门出具的《驻外使领馆人员配偶随任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出国随任申请。

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人的档案和填妥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送派出部门审批。

三、配偶出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规定,到卫生检疫机关进行体检,合格后领取《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四、配偶经政审、体检合格后,到派出部门办理出国手续。

五、配偶出国随任期间,凡属国家机关、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原单位停发工资、保留编制、工龄连续计算,回国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已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照发。

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工资或离退休金,原单位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档案工资或离退休金。

六、配偶按规定享受补贴。

配偶的出国旅费由派出部门提供。

七、配偶出国前,必须参加派出单位举办的学习班,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外交人员优良传统和作风、外事纪律等教育,学习涉外人员守则和有关外交、礼宾、礼仪等基本知识。

八、随任配偶原则上不安排正式工作,但应参加使领馆根据需要安排的一些有关工作和劳动。

九、配偶必须服从驻外使领馆领导,遵守《涉外人员守则》和驻外使领馆的规章制度。

对表现不好、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的,驻外使领馆应及时报告派出部门处理。

必要时可调回国内。

十、配偶应参加使领馆统一组织的政治形势学习,并可参加馆内组织的外语及其他专业知识学习。

配偶到当地外语培训班或外语学校补习外语,须经馆领导批准,各项费用自理。

十一、配偶一般不阅读文件、电报。

如有特殊需要阅读有关文、电,应经馆领导批准。

331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331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华为公司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公司各部门: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展,有关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问题已提到日程上,为便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范围和条件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科研机构等;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常驻外派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2. 合资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3. 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代表、副代表、特批的业务骨干;4. 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条件是须在外工作二年(由于公司工作需要例外)。

在外工作半年以后可申请配偶陪同。

驻外市场及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在外工作每二年续一次。

二、配偶的聘用1. 有专长、有工作需要者可以聘用;不具备条件可不聘;2. 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不承担财务、采购、管理及决策工作;3. 配偶可以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根据具体聘用情况确定,未被公司聘用或未在外工作的配偶,按公司出国人员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支付家属津贴。

四、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途中的医疗及保险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理。

五、往返旅程及回国述职外派人员每年回国一个月述职,其中包括半个月休假,回国时间尽量与当地国长假时间相吻合。

从中国派遣到工作地点的机票、每年回国述职的往返机票和任期届满的回程机票由公司负担。

休假中配偶的驻外生活补贴停发。

六、探亲问题有资格携带配偶的人员,如其配偶愿前往陪同长驻,配偶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配偶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在国外期间,其驻外生活补贴与常驻配偶相同。

超过三个月部分,不享受驻外生活补贴。

配偶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330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330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

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2.1 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家属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基金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2.2 家属探亲有资格携带家属的人员,如其家属愿前往陪同长驻,家属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家属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

除此之外,海外员工的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的所有其他费用,由员工本人自理。

家属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2.3 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员工允许在当地单独租房,租房费用自理。

3、驻外人员安家费的发放3.1 对需要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公司发给安家费15万元,出国前一次发放。

3.2 可享受安家费的员工,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机构长期工作的一线营销、用服工程、产品部派往海外长驻的产品人员。

3.3 以下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派往海外研究所的研发人员;公司外派的厨师。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是指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派驻到国外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

旨在规范、统一和管理驻外人员的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驻外人员的安全。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驻外人员的选拔和任命: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能力,选拔和任命合适的人员担任驻外工作岗位。

2. 驻外人员的权益保障:确保驻外人员的权益得到保护,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险、退休等福利待遇。

3. 驻外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义务,要求其遵守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形象和利益。

4. 驻外人员的安全保障:加强驻外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 驻外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驻外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要求。

6. 驻外人员的归国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和合同约定,对驻外人员进行归国安排,并妥善处理他们在国外的工作及个人事务。

总之,驻外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于派驻国外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的工作安全、权益保障和行为规范。

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国家的利益和形象,也可以提高驻外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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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华为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

243华为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

243 华为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公司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为了解决公司员工长期赴海外出差引起的生活不便问题,特对此类人员出差附加补助作出如下管理规定:1、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发放的目的海外出差附加补助是对员工长期在海外较艰苦的地区工作所引起的生活不便的一种补贴。

2、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发放的范围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的享受范围,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长期出差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的一线营销、产品拓展、用服工程、市场财经及市场辅助人员、研发驻外人员。

但以下人员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外派的厨师。

员工出国考察、参展、短期开局、推广、投标等临时出差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出差附加补助的发放原则3.1 对于海外长期出差人员,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享受出差附加补助:3.1.1 在常驻地期间,按其所在地标准享受相应的海外出差附加补助;3.1.2 离开常驻国到其他国家,按出差国对应的补助标准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2 员工调回国内,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3 配偶前往海外探亲或常驻期间,员工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但配偶所享受生活补贴予以废止。

4、出差附加补助的标准4.1 海外出差附加补助标准与出差地区的艰苦程度挂钩。

补贴标准地点 (美元/日) A类:特别艰苦地区:安哥拉、阿富汗、尼日利亚 50 B类:艰苦地区燌非洲: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苏丹、加纳、塞拉利昂、中非、莫桑比克、厄利特利亚、乌干达、马里、刚果(民)、刚果(布)、布及纳法索、乍得、索马里、赞比亚、卢旺达、布隆迪、几内亚比绍、40 马拉维、毛里塔尼亚、赤道几内亚、尼日尔、马达加斯加;熁亚洲:柬埔寨、老挝、缅甸、孟加拉;熁中东:也门、伊拉克;C类:一般国家 25 不包括在A、B、D类的其他国家D类:发达地区燌西欧、北欧:丹麦、挪威、瑞典、芬兰、德国、奥地利、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爱尔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 ?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 ?美洲:美国、加拿大; 10 ?亚洲:日本、南韩、新加坡、香港地区;E类:所有研发驻外人员 104.2 海外长期出差人员,出差补助标准按下表执行;4.3 一些特别艰苦的地区,经公司批准,可以享受特别的补贴标准。

外来驻厂人员管理规定

外来驻厂人员管理规定
4.3.3.嚴禁在宿舍內私自接駁電源、嚴禁使用非本公司提供的電器設施(如電飯煲、電磁爐、電熱器等),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4.3.4.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水電資源,做到人員離開宿舍須自覺關掉電源電器開關。
4.3.5.嚴禁帶異性進入宿舍,杜絕異性留宿。
4.3.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受管制的兇器進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吸毒等不良行為。
4.4.2.結束駐廠離開本公司,本公司關聯部門對應人員應電郵通知行政部相關人員,並將相關物品退回行政部。
4.4.3.結束駐廠離開宿舍,宿管人員須對宿舍物品進行檢查,
發現宿舍設施被損壞或缺少相關物品,應即時上報公司處理,检查结果予以存档。
5、附則
本規定經公司總經理核准後從2012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如作修改,將另行公佈。
驻厂人员:须认真阅读本规定,并签名确认。
4、管理規定
4.1.駐廠申請
4.1.1.客戶派人來公司駐廠工作,關聯部門對應人員獲此信息後,須填寫外來駐廠人員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及行政部主管審核後送交行政部備用。
4.1.2.駐廠申請至少須提前2天送至行政部,以便行政部後勤人事規劃後勤接待工作,如宿舍床位分配及公司可提供的相關用具等。
1、目的
1.1.明確外來駐廠人員管理流程,使各項事務有章可循。
1.2.完善相關管理制度,以便外來駐廠人員了解本公司之相關規則並遵守之。
2、適用範圍
客戶及供应商派來駐本廠工作人員
3、權責
行政部:負責監督執行本制度的執行狀況,並依要求適時作出修訂;接受相關部門提出的駐廠人員相關信息並依此規定跟進。
關聯部門:負責提供客戶需求信息給行政部,如客戶駐廠人員需求申請或離廠信息等,便於行政部安排相關工作。

驻外分厂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分厂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驻外分厂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分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驻各分厂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规范驻外分厂人员的行为,提高团队凝聚力,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人员派遣与管理第四条驻外分厂人员的派遣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的人员。

第五条驻外分厂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

第六条驻外分厂人员到岗后,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了解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确保尽快适应新环境。

第七条驻外分厂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积极配合分厂各项工作。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八条驻外分厂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和分厂实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驻外分厂人员应积极与分厂其他员工沟通交流,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十条驻外分厂人员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问题,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一条驻外分厂人员应积极参与分厂各项活动,为分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公司对驻外分厂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驻外分厂人员晋升、调动的依据。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驻外分厂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降职等处分。

第五章保障与支持第十五条公司为驻外分厂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包括但不限于:1. 住宿: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住宿条件;2. 交通:提供必要的交通补贴;3. 医疗: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4. 培训:提供必要的专业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十六条公司鼓励驻外分厂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自身素质。

243 华为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

243 华为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

公司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为了解决公司员工长期赴海外出差引起的生活不便问题,特对此类人员出差附加补助作出如下管理规定:1、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发放的目的海外出差附加补助是对员工长期在海外较艰苦的地区工作所引起的生活不便的一种补贴。

2、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发放的范围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的享受范围,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长期出差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的一线营销、产品拓展、用服工程、市场财经及市场辅助人员、研发驻外人员。

但以下人员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外派的厨师。

员工出国考察、参展、短期开局、推广、投标等临时出差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出差附加补助的发放原则3.1 对于海外长期出差人员,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享受出差附加补助: 3.1.1 在常驻地期间,按其所在地标准享受相应的海外出差附加补助;3.1.2 离开常驻国到其他国家,按出差国对应的补助标准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2 员工调回国内,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3 配偶前往海外探亲或常驻期间,员工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但配偶所享受生活补贴予以废止。

4、出差附加补助的标准4.1 海外出差附加补助标准与出差地区的艰苦程度挂钩。

4.2 海外长期出差人员,出差补助标准按下表执行;4.3 一些特别艰苦的地区,经公司批准,可以享受特别的补贴标准。

4.4 出差附加补助标准为暂行标准,今后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地点补贴标(美元/日A 类:特别艰苦地区:安哥拉、阿富汗、尼日利亚 50B 类:艰苦地区燌 非洲: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苏丹、加纳、塞拉利昂、中非、莫桑比克、厄利特利亚、乌干达、马里、刚果(民)、刚果(布)、布及纳法索、乍得、索马里、赞比亚、卢旺达、布隆迪、几内亚比绍、马拉维、毛里塔尼亚、赤道几内亚、尼日尔、马达加斯加; 熁 亚洲:柬埔寨、老挝、缅甸、孟加拉; 熁 中东:也门、伊拉克;40C 类:一般国家不包括在A 、B 、D 类的其他国家 25D 类:发达地区燌 西欧、北欧:丹麦、挪威、瑞典、芬兰、德国、奥地利、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爱尔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 ·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 ·美洲:美国、加拿大;·亚洲:日本、南韩、新加坡、香港地区;10 E 类:所有研发驻外人员105、出差附加补助发放方式5.1 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的发放,从员工出差之日起,到员工回国之日止。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在外地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驻外人员的定义与职责(一)驻外人员定义本制度所指的驻外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被公司长期派往外地工作的员工。

(二)驻外人员职责1、代表公司与当地客户、合作伙伴进行沟通和协调,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2、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和业务推广,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和业务指标。

3、收集当地市场信息、行业动态和竞争对手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

4、按照公司的要求和规范,开展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

5、负责当地办事处或工作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整洁。

三、驻外人员的选拔与派遣(一)选拔条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2、熟悉公司的业务和产品,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销售技巧。

3、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适应外地工作环境。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长期驻外工作。

(二)派遣程序1、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驻外人员需求,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2、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报名,经所在部门推荐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3、公司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驻外人员名单。

4、驻外人员在出发前,需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当地文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四、驻外人员的工作安排与汇报(一)工作安排1、驻外人员应根据公司的工作要求和当地市场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2、工作计划应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时间安排等。

3、驻外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

(二)工作汇报1、驻外人员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销售业绩、市场动态、客户反馈等。

2、汇报形式可以是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电话汇报等,具体方式由公司规定。

3、对于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驻外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华为海外员工注意事项

华为海外员工注意事项

华为海外员工注意事项一政治素质对涉外人员,已故周恩来总理一贯要求“站隐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

他说:“涉外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在任何复杂艰险的情况下,对祖国赤胆忠心,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甚至不惜牺牲个人一切。

”具体来说,涉外人员必须: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说不利于祖国的话,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首先要热爱自己的祖国,集中表现在要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表现为祖国独立、富强而奋斗的英勇献身精神。

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要求涉外人员心中要装着祖国和人民,时时、事事、处处都要想到祖国的利益和民族的尊严。

不说不利于祖国的话,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就要求涉外人员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一切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不为名利、金钱和色情所诱惑。

当代国际风云瞬息万变,涉外人员思想要有充分准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面对复杂形势,要经得起严峻考验,为国争光。

执行政策。

涉外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事涉及到我们国家的利益和对外形象。

执行政策和国内决定时,要严肃认真,不打折扣,在对外交往中,要严格按照方针政策办事。

在政策规定内,又要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勇于试验,富有开拓精神。

保守秘密。

保守国家和企业的秘密,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坚持内外有别,绝不泄露内部情况千方百计窃取别人的机密。

“保守秘密,慎之又慎”,千万不可悼以轻心。

涉外保密要注意:1.在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又要提高警惕,坚持内外有别。

友好归友好,保密归保密,防范各种可能的收集情报活动。

2.接待外国人参观访问,或洽谈业务,不带外国人去保密的地方,不在外国人面前议论国家和企业的秘密。

3.出入外国驻华使馆或外国人住处,陪同外国人参观、浏览、参加宴请和会谈,或出差到国外,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内容的笔记本等,如确需携带,应经批准,并严加保管。

驻外国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国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国际业务的顺利开展,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驻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外经理、驻外代表、驻外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驻外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我国法律法规;2. 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国际业务竞争力;3. 保障驻外人员合法权益,关心驻外人员身心健康;4. 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驻外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驻外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结合驻外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外语水平、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内部选拔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选拔驻外人员。

第六条驻外人员的派遣程序如下:1. 用人部门提出驻外人员派遣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包括办理护照、签证等;3. 公司与驻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三章驻外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驻外人员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驻在国法律,服从公司管理,履行以下职责:1. 积极开展国际业务,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2. 负责公司驻在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3. 建立和维护公司驻在国合作伙伴关系;4. 负责公司驻在国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5. 收集和分析驻在国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条驻外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在驻在国范围内,代表公司行使职权;2. 按照公司规定,享受驻外人员待遇;3. 在驻在国工作期间,享有合法权益,公司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四章驻外人员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公司设立驻外人员管理部门,负责驻外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驻外人员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驻外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3.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驻在国法律;4. 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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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
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
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
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
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

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
2.1 医疗费用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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