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科内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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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科科长安全职责

安监科科长安全职责

安监科科长安全职责1. 规章制度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升生产效率,确保企业可连续发展,订立本规章制度。

2. 职责范围安监科科长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紧要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运行。

其职责范围包含但不限于:3. 安全生产管理3.1 订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其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相适应。

3.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3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4 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5 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4. 安全设施管理4.1 监督安全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4.2 确保安全设施齐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组织安全设施使用培训,促使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相关设备和器材。

5. 安全生产监督5.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5.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提出整改要求,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3 对重点不安全源进行评估和监控,订立相应的掌控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5.4 监督承包商、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安全管理情况,确保其符合公司安全标准。

6. 安全宣传教育6.1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

6.2 制作和发布安全教育资料,以便员工能够随时取得必需的安全知识。

6.3 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竞赛,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参加度和重视程度。

7. 与相关部门的协作7.1 乐观与人力资源部门、生产部门等合作,共同订立并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7.2 与相关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并搭配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7.3 及时向企业高层汇报安全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看法和建议。

公司安监站规章制度

公司安监站规章制度

公司安监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监站是公司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措施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监站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培训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全公司职工都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公司安监站的管理和监督,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公司安监站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措施,经公司领导班子批准后生效,并应当及时向全公司职工宣传、解释。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安监站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八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第九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记录、整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便于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制定公司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作业流程,确保设备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材料等特殊物质的管理,确保存储和使用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如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标识等,确保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责任人和应对方法,以应对突发事故。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定期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管机构是国家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监督指导。

第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负有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挽救人员伤亡、保护生态环境等职责。

第四条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原则是依法行政、公正处置、科学管理、服务求实、守信用。

第五条安全监管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管机构设安全监督科、安全检查科、安全检测科等职能部门,并设立安全生产资料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中心等专业机构。

第七条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等。

第八条安全监管机构对于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应当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以依法采取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第九条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事故应当及时调查原因、定责追责,并在相关单位进行警示教育。

第十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监管效能。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做到随时掌握重大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建立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对事故类型、发生原因、处理结果进行归集和分析,形成经验教训,为预防事故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

学校安监部规章制度

学校安监部规章制度

学校安监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树立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安监部是学校的重要部门,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制订灾害防控预案,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三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都要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珍爱生命,遵守规章,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校安监部门要定期评估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安全制度,确保校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学校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划分责任,落实到位。

第六条学校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七条学校要定期组织进行火灾演练、逃生演练等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安全档案,包括校园地图、灾害防控预案等,以备不时之需。

第九条学校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保障校园的安全。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表彰,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章安全守则第十一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外都要遵守以下安全守则:(一)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监部门的指挥。

(二)不得擅自跳窗逃生,更不得私自破门而出。

(三)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搭乱建。

(四)不得违规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煤气管线。

(五)不得擅自攀爬建筑物或围墙。

(六)不得随意扔烟蒂、纸屑,保持校园整洁。

第十二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不得组织或参加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要遵守教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学校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灾害防控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学校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4篇)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4篇)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理应急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监科、综合办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制度1. 公司领导班子负总安全生产责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自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 安监科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安全培训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 综合办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安监科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做好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工作。

5. 各员工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事故演练,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

6. 安监科、综合办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监督和考核1. 上级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责。

2. 公司内部设立监察检查机构,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追责。

3. 公司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或处罚。

五、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监科和综合办负责。

以上是《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2)(一)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领导消防工作,组织制订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工作。

(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和易制毒品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煤矿安监科日常管理制度

煤矿安监科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安监科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安监科是本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安监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生产规划,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三)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六)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六条安监科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安监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安全生产动态。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条安监科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对全矿各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井下作业、地面设施、设备设施等。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 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矿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煤矿安监处规章制度

煤矿安监处规章制度

煤矿安监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监处是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机构,其职责是依法监督指导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第三条煤矿安监处的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根据工作分工确定工作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煤矿安监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职责。

第五条煤矿安监处设机构设置规范,人员结构合理,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作条件,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管第六条煤矿安监处定期对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煤矿安监处对煤矿企业排查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第八条煤矿安监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煤矿安监处对煤矿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条煤矿安监处对煤矿企业进行年度安全生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合格单位进行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整改督导。

第十一条煤矿安监处对煤矿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十二条煤矿安监处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煤矿企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煤矿安监处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煤矿企业进行责任追究,严格处罚相关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四条煤矿安监处对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煤矿企业进行表彰奖励,激励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五条煤矿安监处对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员工保障生产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煤矿安监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煤矿安监处决定。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安监科消防管理制度

安监科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部门、全体职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安监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安监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4. 处理火灾事故,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和事故处理;5. 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第七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1.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2. 部门职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服从消防安全管理;3.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2. 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3. 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九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 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2. 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3. 消防设施、器材的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条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1. 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用气,严禁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2. 用火、用电、用气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3. 用火、用电、用气场所的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安全。

安监局办公室规章制度

安监局办公室规章制度

安监局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监局办公室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监局办公室是依法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第三条安监局办公室依法行使职权,管理规范,负责监督下属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安监局办公室的工作宗旨是服务人民,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

第五条安监局办公室的管理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公正、负责。

第六条安监局办公室的服务对象是全体职工,应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七条安监局办公室的目标是建设和谐、创新、高效的工作团队。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安监局办公室设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长、科员等职务。

第九条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安监局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全体员工。

第十条副主任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落实。

第十一条科长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二条科员协助科长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第十三条安监局办公室设有安全、行政、财务、人事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

第三章工作规定第十四条安监局办公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第十五条全体员工需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

第十六条全体员工需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外出。

第十七条全体员工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办公,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需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搪塞。

第十九条全体员工需遵守工作守则,不得利用职权谋私利,不得私存公物。

第二十条安监局办公室严格执行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一条安监局办公室全体员工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需相互尊重、团结合作。

第二十二条安监局办公室的领导具有领导权,员工需服从领导的指挥。

第二十三条安监局办公室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安监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安监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安监科科长岗位责任制一、岗位背景安监科科长是一个重要的职务,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以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岗位责任制是确保科长履行职责的有效手段,旨在明确科长的权责,并为科长提供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升科长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岗位职责1. 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包括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按时完成安全生产任务;2. 负责协调各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演练和应急演练;3.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并督促各部门和人员按规定执行;4. 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包括组织事故调查组,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包括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并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供决策参考;6. 负责安全生产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7. 负责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包括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进行联络与合作,推进安全工作的开展;8. 负责岗位培训和评价,包括对下属进行岗位培训、绩效评价和考核,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三、岗位要求1. 具备较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各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3. 具备较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和应对突发事件;4.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团队;5.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6. 具备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7. 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冷静应对。

四、岗位责任制的实施1. 明确岗位职责和权责,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与科长进行沟通和确认;2. 建立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以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核心,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并与科长进行沟通和确认;3. 对科长进行岗位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4. 定期对科长进行绩效评价和奖惩,并及时通报结果,倡导并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5.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科长进行晋升或调整,以激励科长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背景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监科、综合办,涉及到安全生产管理的一切工作。

三、责任划分1. 安监科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2. 综合办负责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安监科,协助安监科处理事故,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

四、安全培训1. 安监科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活动,包括员工的入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2. 综合办负责协助安监科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源,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安全检查1. 综合办负责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活动,检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等。

2. 安监科负责协助综合办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六、安全应急演练1. 安监科负责组织企业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包括火灾应急演练、疏散逃生演练等。

2. 综合办负责协助安监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协助。

七、事故调查和处理1. 安监科负责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事故原因的查找、责任人的追究等。

2. 综合办负责协助安监科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八、上级汇报1. 安监科负责向公司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2. 综合办负责协助安监科进行上级汇报工作,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文件。

九、记录工作1. 综合办负责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应急演练、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的记录工作,确保相关的信息得到妥善保存。

2. 安监科负责协助综合办做好记录工作,提供相关的支持和协助。

十、违纪处罚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安监科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科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科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安监科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本文档旨在明确安监科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便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

2. 安全管理原则在安监科工作中,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人的安全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禁止任何违反安全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行为;•预防为主,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3. 安全责任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3.2 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并通过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

4.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4.3 不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5.1 定期对安监科工作区、设备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2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和等级,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完成整改。

6. 事故管理和报告6.1 凡属于安全事故范畴的事件必须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按相关程序及时妥善处理。

6.2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3 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纠正措施应当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

7. 安全巡查和监督7.1 安监科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7.2 对于安全问题,安监科必须及时进行纠正,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7.3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8. 外部安全合作与交流8.1 安监科应与相关单位、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和交流,及时了解相关安全信息和管理经验。

8.2 参加安全管理相关的会议、培训和研讨活动,不断学习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9. 处罚与奖励9.1 安监科将根据员工的安全管理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劝退等。

镇安监办规章制度范本

镇安监办规章制度范本

镇安监办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镇安监办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镇安监办主要职责是负责镇、村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守护民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条镇安监办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镇、村领导的安排,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镇安监办应遵守工作纪律,勤勉尽职,保护好工作秘密,维护镇、村的利益。

第五条镇安监办应当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镇安监办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科员数名。

第七条镇安监办办公室直接受镇领导的领导,负责镇安监办的日常工作安排和协调。

第八条镇安监办主任具体负责镇安监办的工作,对下属单位负责,向镇领导汇报工作。

第九条镇安监办设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范等部门,具体分工负责。

第十条镇安监办设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镇安监办主要职责是对镇、村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减少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镇安监办负责对镇、村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第十三条镇安监办负责对镇、村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审核,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镇安监办负责对镇、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镇安监办负责对镇、村群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镇安监办每年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十七条镇安监办每月对镇、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镇安监办每季度对镇、村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督导,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镇安监办每年对镇、村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审核,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二十条镇安监办每季度对镇、村群众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镇安监办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监督管理,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街道安监所规章制度

街道安监所规章制度

街道安监所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对街道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街道安监所是街道管理机构中负责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街道内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街道安监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街道的安全稳定,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第二章街道安监所的组织架构第四条街道安监所设立安全管理科、监督检查科、预防化解治安事务科等部门。

第五条安全管理科负责制定、实施和评估街道的各项安全管理政策和措施。

第六条监督检查科负责对街道内各类场所和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条预防化解治安事务科负责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条街道安监所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第九条街道安监所设立指导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对街道安监所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十条街道安监所设立办事处,负责协助领导班子做好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三章街道安监所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一条街道安监所有权对街道内的各类场所和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其配合并整改问题。

第十二条街道安监所有权要求各类场所和单位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并开展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街道安监所有权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作出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街道安监所有权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第十五条街道安监所有权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整改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街道安监所负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确定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街道安监所的工作流程第十七条街道安监所应每年制定并推广街道安全管理工作规划,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十八条街道安监所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和分析当前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问题的措施。

第十九条街道安监所应定期组织对各类场所和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安监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安监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安监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工程安全,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问题。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处置能力。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部门,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及时获取和传达安全生产信息。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危险源清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管理制度,确保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安监科内业管理员工作标准

安监科内业管理员工作标准

安监科内业管理员工作标准
安监科内业管理员工作标准
18.1责任
18.1.1协助科长搞好安全内业管理工作。

18.1.2经常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文件。

18.1.3加强日常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相关业务知识。

18.1.4注意全矿安全动态,收集到重大不安全隐患,立即向科长汇报。

18.1.5积极深入井下一线,参与了解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反三松。

18.1.6 1.6负责各类安全考核。

18.1.7负责各类安全材料、数据、奖罚的传报工作。

18.2权限
18.2.1有权参与安全质量结构浮动工资的考核工作。

18.3.2有权参与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18.3岗位要求
18.3.11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创新意识,刚正不阿,廉洁奉公。

18.3.2具有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瓦斯等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生产现场环境。

18.3.3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18.4工作内容与要求
18.4.1参加事故追究、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18.4.2负责各类安全责任追究的材料形成和传递工作。

18.4.3参加科内值班。

18.4.4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18.4.5负责科内内部市场化评比工作。

18.4.6负责科内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18.4.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理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监理部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二、职责与义务1. 监理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及时更新与完善;2. 监理部领导对本部的安全负总责,确保监理部内安全政策的贯彻执行;3. 监理部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勇于检举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4. 监理部应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5. 监理部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联系与合作,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

三、人员管理1. 监理部应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安排,避免疲劳工作造成的安全隐患;2. 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饮酒、赌博等行为,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秩序;3. 员工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岗位,必须经过正式的安排和培训方可上岗;4. 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员工的工作状态和身体健康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量;5. 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纪律处分,并进行追究责任。

四、工作场所管理1. 监理部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2. 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整洁、通风、明亮,消防器材应摆放整齐并易于取用;3. 工作场所应设置防尘、防静电等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4. 工作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出口指示,方便员工疏散和逃生;5. 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灭火和逃生能力。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1. 监理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2. 员工应参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3. 监理部应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岗位培训,并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检查和考核;4. 监理部应组织员工参与消防演习和逃生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应变能力;5. 监理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和考核,检验培训效果。

六、事故处理和报告1. 监理部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理和追责;2. 员工在发现事故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3. 监理部应及时组织处理事故,限制事故扩大范围,并保障员工的安全;4. 监理部应按照规定报告事故的情况和处理过程,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进入公司区域的外来人员。

二、安全监督机构1. 成立安全监督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2. 安全监督委员会下设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安全责任体系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安全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确保部门内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3. 每位员工都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个人安全负责。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更新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安全操作规程1. 各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员工熟悉。

2. 对于特殊岗位,应有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和考核。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安全监督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因素。

2. 鼓励员工主动上报安全隐患,对于有效的隐患报告给予奖励。

七、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找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安全奖励与惩罚1. 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修订1. 安全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 任何员工都有权提出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改进建议。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安监科岗位职责

安监科岗位职责

安监科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简介安监科(安全监察科)是指企业或组织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

安监科的主要职责是监察和管理企业或组织的安全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监科的岗位职责。

二、安监科岗位职责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监科应负责制定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这些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职业健康安全制度等,以确保企业或组织的员工和财产安全。

2. 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监科负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

安监科应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培训、消防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以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掌握安全知识的能力。

3. 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安监科要监督企业或组织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相关责任人和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装备。

安监科要进行巡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安监科要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问题,并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安监科还要与相关部门合作,协助处理事故后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协商、责任追溯等。

5. 管理应急预案安监科应负责编制和管理企业或组织的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和维护。

安监科应负责指导和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报告上级领导安监科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日常工作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等。

同时,安监科要向上级领导提出对安全工作的改进建议,以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并提升企业或组织的安全水平。

安监局业务科室工作制度

安监局业务科室工作制度

安监局业务科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监局业务科室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监局业务科室工作制度适用于安监局各业务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监局业务科室工作制度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勇于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安监局业务科室设置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科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安监局业务科室应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果。

三、工作内容第六条安监局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事故调查与处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三)应急预案与救援: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负责事故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五)安全生产科技推广与应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引导企业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流程第七条安监局业务科室工作流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计划安排: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二)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促检查:对辖区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总结反馈:对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五、工作纪律第八条安监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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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科内部管理规定一、劳动记律(一)认真贯彻落实矿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矿领导班子决议,否则,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并调离安检科。

(二)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接受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次不服从安排取消当月奖金,直至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或者调离(视性质而定)。

(三)按时上班,轮休出勤。

1. 上班不迟到,不旷工(点名结束视为迟到,班前会结束视为旷工),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次罚款100 元;开会期间注意听讲,手机不得鸣叫,手机鸣叫一次或不注意听讲罚款20 元,站讲台反省三天。

点名时间:零点班22:30八点班6:30四点班14:30。

2.请假要求:所有请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特殊情况,大家认可者除外)安检员由班组长负责批假;班组长请假由副科长负责批假;管理人员和副科长由科长负责批假,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3.实行月度区域轮换负责制,值班副科长负责班前会点名,班组长协助分工,分工不合理或者遗漏检查地点,值班副科长、班组长各罚100元。

4.班组长月底前将本班当月轮休安排妥当(休假数量每月4 个),由值班副科长审核把关,一次不合理,值班副科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少出勤1 个班,不享受奖金,少出勤5 个班,每班按20元计资,少出勤10个班,不计出勤和工资,每月出勤不够,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矿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5.月中需要调整轮休,可以本班同专业自行调整,任何人严禁私自替班、顶班,必须经科长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6.维护集体形象,团结共事,讲文明,讲礼貌,严禁吵架、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否则记“三违”一次,并取消当月奖金,直至停工或者调离(视情节而定)。

7.爱护公共设施,讲究环境卫生,损坏设施,照价赔偿,并加罚100元;不注意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写、乱画、会议室抽烟等,否则,一次罚款20元。

8.积极参与矿或者科组织的各项活动,否则,罚款50—100元。

9.每月执行轮流负责安检科会议室文明卫生,发现有卫生死角或打扫不干净,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0.因个人其他方面违反规定,导致安检科受到批评,对其罚款50—100元。

11.因日常监督不到位,存在失职、失察行为的,对其实行站讲台反省制度,没有按要求站讲台或达不到规定天数,对当事安检员及值班副科长各罚款50—100元。

12.每月组长出现重岗,由值班副科长根据井下安全监督实际情况,指派其到指定地点现场监督,值班副科长并进行登记,重岗人员必须按汇报时间向信息站进行汇报该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出现重岗不入井或不到指定地点、提前升井、不汇报等情况,给予罚款100—200元。

13.安检科管理人员必须完成入井考核指标,重点提高入井检查的质量,升井后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并将安检员现场监督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填写详细,不按要求入井的入井指标不予统计,并罚款50—100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调离安检科(硬性条件)1.监督腐败,有吃、拿、卡、要现象的。

2.严重不作为者,班中出现点名不下井、睡岗、脱岗、早退现象者。

3.分工期间不服从领导安排管理的。

4.出现轻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包括轻伤事故,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与区队串通一起,故意瞒报事故的。

5.连续三个月不完成“三违”指标及连续三个月存在不作为现象者。

6.谩骂、殴打、报复管理员,无正当理由上访上级领导者。

7.上级检查发现重大低级问题,提前没有及时汇报,监督中出现渎职现象。

8.越级上访、无理由上访,影响团结、和谐的行为者。

二、职责履行(一)记录(包括隐患记录、“三违”登记、交接班签字等)。

1.要随时携带的记录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否则,一次罚款50 元。

2.记录要齐全、真实、规范,一次不按要求填写,罚款50 元。

(二)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采掘头面及零星施工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必须由安检员现场保管,并保存完整,每次交接班时一并交给下一班安检员,凡是作业规程、措施破损、丢失的,给予当班安检员罚款50 元,没有交给下一班的给予当班安检员罚款100元。

(三)交接班管理1.必须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交接班(采掘专业在工作面、运输线在底部车场或者科室指定安排的),没有按照要求交班,取消奖金,并记严重“三违”一次;没有按照要求接班,不汇报的,罚款100元,汇报的,奖励200元。

2.交接班前,负责采掘监督的两人必须共同在工作面排查一次隐患,方可进行交接班,否则,一次罚款100元,负责运输线监督的两人必须认真交接清楚存在隐患,否则,罚款100元。

3.每月安检科管理人员至少组织一次安检员交接班或班中监督质量专项检查,不按时参加罚款100元。

(四)“三违”管理1.规范监督行为,按章监督,遵章守纪,“三违”一次,取消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

2.指标考核和目标管理相结合(每月定指标和目标),狠反“三违”,负责采掘区队工作面的,非本班“三违”,不记本人指标,只奖励,月底没有完成“三违”指标的,本人抵押金不予兑现;负责运输线的,月度完成抓“三违”指标一个,正常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否则本人抵押金不予兑现;另多抓一人次“三违”工资奖励100 元;在本月内25 号以前违反有关规定,被批评或处理的一律增加一个“三违”指标,25号以后违反者,下月增加“三违”指标。

3.狠反“三违”,不错抓违章者,不放过违章者,有错必纠,按照程序反“三违”汇报和登记;发现“三违”不抓,一次取消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罚款200 元,两次同时取消奖金,直至交矿处理;不按照程序或错抓“三违”,取消一半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

(五)落实规程和措施,认真排查隐患,严格督促解决。

1.严格按规程和措施进行监督,按照规定落实和监督区队执行隐患排查次数,并认真排查隐患,不按规程或措施进行监督,罚款100—200元,记严重“三违”一次,取消当月安全抵押金兑现;未按规定次数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或没有监督区队进行隐患排查,或者有隐患没有排查出,罚款50—100元,取消当月安全抵押金兑现的10-50%。

2.隐患必须及时或限时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止人员作业,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一次不按要求,罚款50—100元,直至取消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视性质而定);按照规定,停止工作面作业一次,月度安全抵押金兑现奖励100元。

3.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汇报、制止作业,处理避免事故的,经领导认可事实,给予100—200元奖励(视情况而定)。

4.分清主次,把握重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安检员不在重点监督的地方,而是在它处休息或者聊天等,一次罚款50元。

5.需要离开工作面,去该区域的其它地点检查,必须提前向信息站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否则,罚款100—200元,直至取消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视性质而定),并记严重“三违”一次。

6.每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零点班6:00、八点班13:00、四点班21:00)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三违”等情况,严禁漏报、瞒报或不按时汇报,否则,罚款100—200元。

7.值班副科长必须全面了解本班的安全状况,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止生产,值班副科长亲自或者安排人员现场落实,并协同责任区队、调度室等单位共同督促处理,一次不负责,罚款100元,8.根据互保、联保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安检员现场监督存在严重失职、失察行为的,所在头、面、线安检员及当班组长均按当事安检员处罚标准的一半处理。

9.在隐患管理方面,在现场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照事故隐患处理规定认真监督整改,在各种安全检查中,所检查的隐患认真记录,现场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完的立即向管理人员反映进行闭合,若隐患没有到限期整改,没有及时和区队、下班安检员、信息站沟通说明情况的,每条隐患罚区域牵涉的安检员和责任人50—100元。

(六)公正廉洁监督,惩治监督腐败出现吃、拿、卡、要、营私舞弊等安全监督腐败现象者,取消当月奖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停工,罚款,调离安检队伍,交矿处理;给予举报者一次奖励100—200 元,并保密;所有班组每出现一人次安全监督腐败,扣除班组其它成员奖金的50%(本班成员举报除外)。

三、培训加强业务安全技术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监督技能,自学与培训相结合;日常提问一次不会,罚款5 元;一次不参加培训,罚款50 元;一次考试不及格,罚款50 元;自学手册不按时上交一次罚款50 元;在上级组织的培训中不及格或者不过关者,培训期间不计工资和奖金。

四、安全信息中心管理1.所有安全管理信息(包括隐患、“三违”、入井、检查、考核、奖罚等)认真准确统计,保证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上网发布,公开透明。

一次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100元,不按时上网发布,每推迟一天,罚责任人100元。

2.安全信息中心接班人员必须在8:00以前到达安全信息中心,值班人员8:30以前不得离开科室,交接班必须现场把上班遗留问工作和应注意事项说清楚,值班副科长和值班人员必须把当班的典型问题认真做好记录,认真执行科室的有关规定,值班期间发现有严重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对其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3.安全信息作为全矿的窗口,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值班期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私自让其它无关紧要的人员进入,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且要保持信息站的文明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发现文明卫生差一次对值班人员罚款50-100元。

4.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保存期限保存完整,并定期进行整理,发现丢失或管理混乱,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5.及时录入、登记相关资料,严禁落实好无科长签字私自更改已经上网的数据,严禁无科长签字私自随便变动各级管理人员上岗、入井等方面的要求,因工作失误确实需要更改的数据,责任人员或值班人员及时查阅资料给予查明原因,并通知科长,更改人员要在10 分钟内登记更改变更的内容,做到有据可查,负责写出检讨罚款100元。

五、事故处理发生轻伤或以上人身事故或者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取消负责该区域安全监督责任人当月奖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安检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取消所在班组其它成员奖金的50%,并接受矿处理。

六、安检小组组长1.负责本月责任区域的安全监督管理,事故隐患信息的全面排查。

2.负责本月责任区域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分析,包括“三违”、隐患、达标安检员的劳动纪律、事故、区队薄弱环节等,写出的材料要典型和有助于安全管理(要求每月在30 日前报科长、书记审阅)。

3.在月底进行下班交接班时,班组长连同本区域全部安检员共同商量所监督区域现在存在的重点隐患,把问题向下一班监督的班长详细说清楚,做好交接记录,以防出现监督盲区。

七、其它事项1.安检科管理人员对安检员日常监督事项目标、指标考核制度,针对安检员现场监督不力或存在失职、失察行为,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检员重大失职行为的,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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