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科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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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处工作制度汇编模板

安监处工作制度汇编模板

安监处工作制度汇编模板一、前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组织机构1. 安监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安监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公司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操作、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1.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应当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岗员工定期培训、特殊工种培训等内容。

六、安全生产检查1.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内容。

七、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1. 公司应当建立事故处理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2. 公司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和预防,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八、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1. 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 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安监室管理制度

安监室管理制度

安监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安监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监室是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监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安监室应当做到即时响应、快速决策、高效协调,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安监室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七条安监室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八条安监室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单位安监室设立一个主任,负责安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监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三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生产培训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生产宣传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安监室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六条安监室主任负责安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安监室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安监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第十八条安监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定、程序,监督落实。

第十九条安监室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整改。

第二十条安监室安全生产培训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安监室安全生产宣传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二十二条安监室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安监室在每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各个岗位,明确目标、措施、时间节点。

安监部门目标管理制度范本

安监部门目标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安监部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3.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5. 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1. 安监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全面工作。

2. 安监部门下设安全监察科、安全培训科、事故调查科等科室。

四、工作职责1. 安全监察科:(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3)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安全培训科:(1)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2)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质量。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 事故调查科:(1)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制度。

(3)加强事故案例学习,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五、工作流程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时间、责任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

(3)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责任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

(3)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生产培训:(1)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责任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3)跟踪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

4. 事故调查处理:(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管机构是国家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监督指导。

第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负有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挽救人员伤亡、保护生态环境等职责。

第四条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原则是依法行政、公正处置、科学管理、服务求实、守信用。

第五条安全监管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管机构设安全监督科、安全检查科、安全检测科等职能部门,并设立安全生产资料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中心等专业机构。

第七条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等。

第八条安全监管机构对于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应当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以依法采取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第九条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事故应当及时调查原因、定责追责,并在相关单位进行警示教育。

第十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监管效能。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做到随时掌握重大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建立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对事故类型、发生原因、处理结果进行归集和分析,形成经验教训,为预防事故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

安监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安监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及临时用工人员,包括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部门。

三、职责与权限1. 安监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4)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5)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2)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 员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个人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2)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3)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3)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报告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追究其责任。

煤矿安监科规章制度

煤矿安监科规章制度

煤矿安监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环境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安监科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条【原则】本规章制度遵循法律法规,注重预防,重视监督,实行全员参与,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责任主体】煤矿安监科主要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要职责】煤矿安监科应当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实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和工作措施。

第六条【责任制度】煤矿安监科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追究责任】煤矿安监科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安全教育】煤矿安监科应当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安全检查】煤矿安监科应当定期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条【事故应急】煤矿安监科应当建立完善的煤矿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煤矿事故应对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一条【监督机制】煤矿安监科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

第十二条【监督方式】煤矿安监科应当采取定期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监督结果】煤矿安监科应当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形成监督总结报告。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四条【处罚措施】煤矿安监科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奖励机制】煤矿安监科应当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奖励机制,激励煤矿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鼓励措施】煤矿安监科应当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或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解释权】本规章制度由煤矿安监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施行日期】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煤矿安监科的规章制度,希望广大矿工和相关部门能够遵守并执行,确保煤矿生产环境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安监局执法工作制度汇编

安监局执法工作制度汇编

安监局执法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监局执法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工作活动。

第三条安监局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安监局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

二、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第五条安监局应当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配备与执法工作相适应的执法人员。

第六条安监局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三)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四)遵守执法工作纪律,清正廉洁。

第七条安监局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执法工作程序,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秘密。

三、执法内容第八条安监局执法内容包括:(一)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三)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安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有权查阅与执法工作有关的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四、执法程序第十条安监局执法程序分为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决定、执行、督促整改等环节。

第十一条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主体;(二)有具体的违法行为;(三)属于安监局管辖范围;(四)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十二条安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并由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三条安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取证。

煤矿安监科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安监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矿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各科室、车间、班组及个人,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矿内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矿后,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3. 安全检查制度(1)矿安监科负责组织全矿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各科室、车间、班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安全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4.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方法、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2)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5. 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3)对未达标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3)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7.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安监科负责解释。

公司安监部管理制度

公司安监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安监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安监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建议;6.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统计报表;7. 提出安全生产改进措施,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提高。

第五条相关部门职责:1.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监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 按照公司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3.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 定期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5. 配合安监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六条安监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安监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第九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要求,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技能。

第五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三条发生事故后,相关部门应立即上报安监部,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四条安监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六章奖惩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监科制度汇编

安监科制度汇编

一、领导干部值班制度1、每日必须有一名矿领导与两名科领导在矿值班。

2、值班时间为当日早八时至次日早八时。

3、指挥、处理井上、下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4、一人指挥,二人深入现场解决问题。

5、召开好队干三个班前会。

6、向下午调度会与次日早上领导班子会汇报24小时内的安全生产情况。

7、班中如有脱岗行为,早调度班前会做检查。

二、安全会议制度一、会议召集组织:1、由安监科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问题。

2、上级召开大型或紧急安全会议或发生较大事故,需召开临时安全办公会的,由安监科负责召开。

3、参加办公会议人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安监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钻探队、综合办公室等部门领导及各区(队)长。

4、会议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根据矿长指令负责召集有关人员。

二、会议主要内容:1、会议由安监科主持,调度全矿近期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化进展情况。

2、安监科长负责汇报本专业上次安全办公会落实情况,说明未完成整改的原因;通报本专业近期安全状况、隐患排查、质量标准化问题及整改情况,对本专业下步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出详细安排。

3、安监科长负责,通报全矿近期安全状况、各级管理人员入井、跟班、带班、违章查处、隐患排查与治理等情况;通报近期发生的工伤、事故及严重违章事件的分析及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做出的初步处理意见,对全矿整体安全工作做出详细安排。

4、安监科长结合各科室的汇报,商讨隐患解决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落实整改资金,责令有关人员制订整改措施,落实专人(专业领导、单位领导)负责按期整改。

对全矿安全工作、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出整体安排部署。

5、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内容整理出安全办公会议纪要,下发公司各有关单位落实执行。

6、安监科对《纪要》确定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有关文件与规定行使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

三、其他规定: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迟到罚款50元/人次,无故不到罚款100元/人次,综合办公室未通知的罚综合办公室主任50元/人.次。

安监大队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安监大队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1. 为加强安监大队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汇编。

2.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安监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遵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安监大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安全检查科、事故调查科、培训教育科等部门。

2. 队长负责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

三、工作制度1.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复查。

(3)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2. 事故调查制度(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2)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调查。

(3)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3. 培训教育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

(3)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安全知识。

4. 考核奖惩制度(1)对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安全意识、工作态度等方面。

(2)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四、纪律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3. 严肃工作纪律,严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4.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

五、附则1. 本制度汇编由安监大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汇编不一致的,以本制度汇编为准。

3. 本制度汇编如有未尽事宜,由安监大队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安监处内部管理制度

安监处内部管理制度

安监处内部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单位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设置1.安监处设立综合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安全评估部、安全培训部、事故处理部五个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2.部门设置合理,各部门负责人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具备组织、协调、决策能力。

3.安监处内部设立安全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定期开会进行安全事项的研究和决策。

三、考勤制度1.统一规定上下班时间,实行打卡制度。

2.迟到、早退、不按规定上班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3.严禁请假或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提前向上级汇报,并办理相应手续。

四、工作流程1.安监处设立网上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

2.进行各项工作前,需制定全面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报备上级部门。

3.安监处内部实行工作分工制度,每人根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清单,并定期与领导进行工作汇报。

4.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之间要有有效的沟通机制,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制度培训1.安监处每年开展规范培训,使每个员工都了解和掌握本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2.新入职员工要接受系统的培训,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3.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事故处理1.安监处建立事故报告制度,要求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紧急处理。

2.安全监察部负责事故调查工作,追究责任,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填写处理报告进行公示。

3.事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总结经验,改进防范措施。

七、考核与奖惩1.对完成工作任务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对不按规定工作的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对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包括劝退和追刑事责任等。

八、保密制度1.重要文件、资料和数据要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外泄。

2.离职员工要签订保密协议,并进行培训和告知,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安监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监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安监所全体工作人员及所辖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强化责任、严格执法”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安监所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全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指导、协调全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所工作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四)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五)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六)完成上级领导和本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相一致;(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岗位责任制相结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六)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七)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安监局_工作管理制度

安监局_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安监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安监局设立办公室、综合科、安全生产监管科、安全培训科、应急救援科等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上级领导和本部门工作负责,对下级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工作职责1. 办公室(1)负责安监局内部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工作;(2)负责文件、会议、档案、印章、保密等工作;(3)负责内部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4)负责接待、联络、协调、督办等工作。

2. 综合科(1)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咨询等工作;(2)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3)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工作;(4)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评审工作。

3. 安全生产监管科(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2)负责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3)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4)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安全生产举报等工作。

4. 安全培训科(1)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评估等工作;(2)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教材开发等工作;(3)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等工作;(4)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成果的推广应用。

5. 应急救援科(1)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等工作;(2)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指挥等工作;(3)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配、使用等工作;(4)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等工作。

四、工作制度1. 岗位责任制(1)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质量;(2)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上级领导和同事的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3)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 工作会议制度(1)安监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工作;(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时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3)会议纪要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会议决定得到有效落实。

安监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对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4.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5.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1)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对报废或淘汰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销毁或报废处理。

6. 安全生产投入(1)按照国家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加强对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用于安全生产。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台账,定期进行审计。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监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4.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项目安监部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安监部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安监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项目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安监部门及其下属各级单位和所属相关人员。

第三条项目安监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四条项目安监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五条项目安监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项目安监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由专职人员组成,按照职能划分相应的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价范围。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条项目安监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执行。

第十一条项目安监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项目安监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救援。

第十三条项目安监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项目安监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当重点关注危险作业、安全设施、安全用具等方面的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当及时通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并报告上级领导。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分工1. 安监科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 综合办负责协助安监科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协助安监科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3. 安监科、综合办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三章个人责任制1. 安监科、综合办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2. 在生产过程中,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擅自改动、拆卸、禁用安全设施和设备;3. 安监科负责对综合办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记录在安全隐患台账中;4. 综合办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组织安全培训讲座、实地演练等,确保员工具备应急处理和自救自护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1. 安监科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其落实到位;2. 安监科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生产环境安全;3. 综合办负责保管和管理安全档案,包括事故记录、应急预案等;4. 安监科和综合办要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故;5. 安监科和综合办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监督检查1. 安监科、综合办对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2.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相应的惩处;3. 安监科、综合办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2.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并依法进行处理;3. 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监科管理制度范本

安监科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监科是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监科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安监科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五、安全生产检查1. 安监科定期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落实整改措施。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事故。

3. 事故处理后,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安全生产投入1. 单位应当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购买安全生产设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

2. 安监科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确保投入到位。

八、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3篇)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3篇)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背景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监科、综合办,涉及到安全生产管理的一切工作。

三、责任划分1. 安监科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2. 综合办负责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安监科,协助安监科处理事故,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

四、安全培训1. 安监科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活动,包括员工的入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2. 综合办负责协助安监科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源,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安全检查1. 综合办负责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活动,检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等。

2. 安监科负责协助综合办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六、安全应急演练1. 安监科负责组织企业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包括火灾应急演练、疏散逃生演练等。

2. 综合办负责协助安监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协助。

七、事故调查和处理1. 安监科负责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事故原因的查找、责任人的追究等。

2. 综合办负责协助安监科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八、上级汇报1. 安监科负责向公司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2. 综合办负责协助安监科进行上级汇报工作,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文件。

九、记录工作1. 综合办负责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应急演练、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的记录工作,确保相关的信息得到妥善保存。

2. 安监科负责协助综合办做好记录工作,提供相关的支持和协助。

十、违纪处罚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

各级安监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和监督。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员工为主要责任主体,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

二、安监科的职责
1. 制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操作指南。

2. 负责编制各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计划,并督促各级安监部门按计划开展工作。

3. 对所辖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4.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综合办的职责
1. 负责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并与各部门共同落实。

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明确目标,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

4.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5. 组织建立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记录制度,及时上报安监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6. 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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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科管理制度汇编永聚煤业安检科二○一三年一月一、安检科机构设置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立安全检查科,在安全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长负责,对全矿井上、下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安检科安全管理人员42人。

其中:安检科长1人,安检副科长1人,科员4人,安全员16人,实习安全员8人,火工品管理员5人,检身员7人。

二、安检科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矿领导对安检科工作的要求,明确科室人员的工作分工,特制定本考核制度,使安检工作能更加有力、有序的开展,具体考核制度如下:(一)科室分工1、科长对全科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处理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矿召开的各种会议。

2、副科长主要负责井下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与部署,协助科长做好科内的各项工作,参加矿上的各种会议;3、科员主要负责日常隐患的收集整理,安全大检查的问题汇总及“三定表”的下发与反馈,同时负责各种原始记录材料的填写备案存档,迎接上级部门领导的检查,积极落实科长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安检科岗位职责范围(1)安检科长岗位职责范围1、在矿长和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检科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及各种安全文件,监督检查各行规章制度及“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3、督促、参加企业召开的有关安全会议,积极提供汇报安全、质量资料和情况。

负责全矿井的安全检查工作,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和“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

4、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质量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对隐患屡不整改的单位,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严格执行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参加公司、矿组织的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工作。

5、审批且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工程的完成情况。

6、积极组织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针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7、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对矿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8、统计和分析事故及时研究事故趋势,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检查事故防范措施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追查责任,按时上报。

9、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矿职工安全素质。

10、积极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进行处理。

11、组织检查全矿质量标准化及文明施工情况,做好各类事故台帐和各类事故报表,并及时上报。

12、监督检查全矿部门的业务保安情况。

13、与其他部门一起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14、积极查处“三违”、“三松”现象。

(2)安检科副科长岗位职责范围1、在科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全矿《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对全科安全管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法规、措施,协助科长搞好科内管理工作。

2、参加安全规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查编制工作。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协助科长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三违”行为。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同当班的区队长、班组长或队值班干部进行联系,并认真填写安全质量隐患汇报记录。

对屡不整改安全质量隐患的单位,提出适当的罚款处理。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新工人上岗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与资质培训,监督、检查和掌握本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参加矿召开的安全例会,并提供汇报安全质量资料和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意见。

5、负责安全档案管理、安全工作记录、安全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

按规定的职权范围,对事故进行追查,参加事故抢救工作,按时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收集有关安全方面的信息,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指导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参加各类事故及严重“三违”的追查,抢救处理。

协助科长组织开好安全专题会,以及安全表彰会。

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6、遇有危险情况,有权决定终止作业、停止使用或者紧急撤离。

参加科值班,完成抓“三违”和下井指标。

协助科长搞好安全质量管理方面和科内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并按“五定”原则督促处理落实。

7、协助科长认真参与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针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与科长一起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安检科科员岗位职责范围1、贯彻执行各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规程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

2、督促检查矿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计执行情况。

3、负责科室安全技术资料的整理、装订、存档保管。

4、深入现场,了解掌握生产动态,搞好工程质量。

5、协助培训主任完成矿有关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6、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及时收集矿制定各种技术资料,进行存档管理。

7、深入井下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同当班区队长、班组长进行联系,对未能当班处理的下发隐患排查“三定表”,要求落实整改,到期及时进行复查,对屡不整改的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8、认真组织参与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针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预算员进行工程结算。

9、积极参加全矿每周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现场记录,升井后填写隐患排查三定表,下发有关部门要求整改。

10、负责“三违”记录和“事故三违”罚款汇总,汇总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财务科进行当月工资扣除。

11、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4)火工品保管员岗位职责范围1、负责火工品保管、发放工作,持证上岗。

2、库内各种消防通讯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挂牌管理,定期检查库内无鼠洞,并有防鼠设施。

3、库房要有放水、防潮、防火、降温措施,必须设双门锁,排水沟畅通;库内防爆照明灯要定期检查,保证灯线的安全可靠。

4、火工品一切领退手续,必须在库房门外进行。

5、炸药库要按公安部门核发储存许可证中的定量储存,不得超过本库的核定量。

6、爆破器材仓库,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班清、月结、帐卡物三相符;库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便于清点,各项设施要清洁卫生。

7、放炮员交回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要登记造册,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交有关人员组织销毁。

8、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逐个进行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拧成短路,严禁发放不导通和电阻检查不合格的电雷管。

9、进行电雷管的全电阻检查和编号时,必须带好安全防护罩,使用好安全箱,定员、定量、标准作业及使用柔性材料。

10、电雷管编号时,要编制到每个放炮员,一人一号,编号要清楚,严禁发放不编号的电雷管。

11、炸药、雷管的清退工作一定要认真负责,手续齐全。

12、在整个收、发、库房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立即向矿安检科汇报,并做好记录。

13、交接班一定要清点准确,双方签字,做好记录,严禁不对帐、物,不查清退情况,马虎交接。

(5)井口检身工岗位职责范围1、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升、入井人员。

2、监督检查并阻止未佩戴合格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的入井人员。

3、监督检查无措施携带喷灯、电气焊机的入井人员。

4、监督检查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着装不合格的入井人员。

5、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 20 米范围内抽烟和设明火装置。

6、发现升井人员盗窃公共财物和炸药雷管等情况时,要立即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7、做好外来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本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方可入井。

8、检查入井人员携带工器具情况,如工器具超长、超重,严禁人工携带入井。

9、认真请点每班火工品出入井情况,并认真记录。

10、认真清点出入井人员,并做好记录。

(6)安全员岗位职责范围1、安全检查员要掌握井下各个生产环节的工作程序,熟悉各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能够解决生产中的一般问题。

2、安检员必须熟练掌握矿井“五大灾害”常识。

3、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汇报,并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参与事故调查分析。

如因安全检查员工作马虎,营私舞弊,造成事故,安全员要承担责任。

4、负责检查、解决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如不能在自己所管辖范围内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调度室及主管领导。

5、负责查处一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

6、如在现场中发现严重违章生产情况,要及时要求工作面停止生产,并报矿领导。

7、监督检查管辖区内的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正确使用情况。

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完成。

正常协调与有关部门的业务关系,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8、对井下各自监管区域的工程质量进行每班班检,现场检查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要求责令施工队组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不进行整改时要及时汇报给上级领导,由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7)培训中心教师岗位职责范围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煤矿安全规程》,遵守安全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安全教育教学任务和各种例会讲座(学习)任务。

2、认真学习所承担的课程标准,深钻教材、吃透教材,研究教法,创造性地做好教学设计,不备课不得上课。

每年度至少要完成所承担的课程教案。

每年初要制定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积极开展培训。

3、培训教师要用精确、易懂、生动的语言指导职工学习所学专业的课程。

培养职工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尊重职工、热爱职工,热心为职工服务,课上不接电话,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得提前下课。

4、教师上课时,板书要做到内容精练、重点突出、书写工整规范,教态自然大方,语言亲切,穿着整洁大方。

5、能够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育教学,45岁以下教师能熟练运用1―2种软件制作课件。

6、职工能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要求。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实验,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年末按要求完成各项研究工作。

8、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与指导。

9、积极完成临时性任务。

10、对培训的有关资料归纳存档附图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图(三)安检科人员请假休班制度1、休班:休班一至两天,填写请假条,须经科长或副科长批准签字;休班三天及以上,必须写请假条,由科长和分管矿长批准后方可休班;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的,经科长和分管矿长及矿长批准后方可续假。

2、病假:当天病假经科长批准,如不能及时当面请假须电话请假;除住院病假外,如不及时请假按旷工处理。

3、未经科长同意擅自调班顶班者,不给予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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