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森林资源流转办法(试行)【模板】

合集下载

上海市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办法

上海市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办法

上海市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工作,强化数据应用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等,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区域内从事森林资源数据的生产、汇交、更新、分发、保管、发布和利用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森林资源数据,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空间信息及其自然属性和管理属性等数据。森林资源数据更新(以下简称“数据更新”),是指以区级行政区域为基本调查单位,按年度对管辖区域内森林、林地、林木的变化情况开展调查监测与数据更新的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分级实施的原则,市林业主管部门具有以下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调查监测与数据更新工作的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方案制定。

(二)负责年度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和全市遥感解译成果的采购。

(三)负责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的审核确认。

(四)负责全市森林资源数据的管理,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受理、审核数据使用申请,并监督数据的应用。

五条市林业总站具有以下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标准规程修订完善、技术培训、监督指导,市级质量检查。

(二)负责全市数据更新成果的汇总分析和成果报告编制。

(三)负责全市森林资源数据库的数据更新与维护。

(四)负责做好森林资源数据的汇交、分发、保管等职责。

(五)根据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提供相应的数据应用服务。

第六条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经费保障,负责本区森林资源数据的管理,受理、审核数据使用申请,提供数据,监督应用。

查询林地权属申请书模板

查询林地权属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XXX部门:

您好!我代表XXX林地使用权人,向贵部门提交一份查询林地权属的申请书。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林地基本情况

1. 林地位置:XXX省XXX市XXX县(市、区)XXX乡镇(街道)XXX村(社区),

具体坐标为:东经XXX度XX分XX秒,北纬XXX度XX分XX秒。

2. 林地面积:总面积为XXX公顷(或亩),其中乔木林地XXX公顷(或亩),灌

木林地XXX公顷(或亩),疏林地XXX公顷(或亩),未成林地XXX公顷(或亩),苗圃地XXX公顷(或亩)。

3. 林地权属性质:集体所有、国有或私有。

4. 经营者名称:如需查询林地使用权人,请提供相关信息。

二、查询目的

1. 了解林地权属情况,为林地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2. 明确林地使用权人,促进林地使用权规范流转,提高林地资源经济效益。

3. 解决林地权属纠纷,维护林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4. 满足其他相关需求。

三、申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三条:“林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使用、收益

和处置自己的林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林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办

理林地使用权登记,领取林地使用权证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土地使用权人享有依法使用、

收益和处置土地的权利。”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申请主体

1. XXX林地使用权人(如为个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单位,请提供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申请人联系方式:电话:XXX,地址:XXX。

五、申请时间

XXX年XX月XX日

XX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精简篇)

XX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精简篇)

XX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XX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XX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省林办发〔2016〕142号)要求,我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2016年至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位于XX省西部,东经98 25 99 11 ,北纬24 07 24 51 之间,东及东南边隔怒江与XX、永德、镇康三县相邻,南以怒江为界与缅甸毗邻,西接潞西市,西北隔龙川江与XX、梁河两县相望,北与XX 市XX区接壤,东西宽64公里,南北长81公里,全县总面积2796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8%。

全县辖3镇7乡,2016年末总人口28.66万人,境内聚居民族以汉族为主,其他少数民族有回、傣、景颇、傈僳、纳西、阿昌、佤、白族、德昂族等,少数民族人口14494人。

2016年全县现价林业总产值20252万元,比2016年增加5364万元,增长36.03%。林产品产值13886万元,比2016年增加3664万元,增长35.8%。

二、公益林区划情况

全县共区划公益林31.709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1.97万亩,占全县公益林总面积的37.75%;省级公益林19.115万亩,占全县公益林总面积的60.28%;地方公益林0.6242万亩,占全县公益林总面积的1.97%。

(一)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情况

共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11.97万亩,涉及腊勐、龙山、勐糯镇、木城乡、平达5个乡镇,三江口、亮山2个国有林场及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共8个单位,个村委会,73个林班,255个小班。权属为国有的面积8.5473万亩,权属为集体的面积1.9816万亩,权属为个体的面积1.4411万亩。

201X年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范文

201X年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范文

201X年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范文

201X年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范文

调查调研201X年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范文范文调查报告规划设计资源森林

文章 201X年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范文内容以下:

为了及时正确把握全县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和林业生产经营现状,为制定全县林业规划、编制十一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有效保护和公道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经济、增进林业分类经营提供科学公道的决策根据。根据省林业厅同一部署和市林业局的同一组织,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干部分的大力支持下,县林业局成立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领导小组,并从局机关相干股室、乡镇林业站、国有场圃抽调100余名林业技术职员,在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的技术指导下,从二oo四年十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经过全面的质量检查验收和我县相干部分的专家审核,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本次调查,根据省林业厅制定的《安徽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利用1∶25000地形图,深进实地采用目测对坡勾绘法进行小班区划,确定面积;利用角规绕测和标准地验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蓄积量调查。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0175

3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68420.1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7962560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量7744773立方米;调查总小班数31261个,其中正小班数21247个,副小班数10014个;全县森林覆盖率5

3.8%,林木绿化率5

8.%。

本次调查利用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269固定样地值和265个加密样地的角规控制每木检尺的调查值,依照系统抽样的方法进行整体蓄积精度控制;采用随机户抽样方法进行农区四旁树木调查;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质量检查。依照系统抽样方法,全县林地均匀每亩蓄积估计值

林地转让合同模板(9篇)

林地转让合同模板(9篇)

林地转让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将自有林地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在大同村全德屯东沟两块林地转让给乙方。

第一块林地承包林场的,承包年限是____年,自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年止。面积:13公顷。四至:北是蚕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二.第二块林地大同村全德屯东沟林地面积12亩转让给乙方(有林权证,使用期限是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四至:北是蚕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三.转让金额:两块林地金额为:大写小写:_____。备注:

四、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模板(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流转林地概况(详见附件一)

1、流转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的荒山

2、流转方式:有偿流转,只流转林地的使用权,林地的所有权不流转。

3、流转期限:月日止)

林地买卖合同模板(精选6篇)

林地买卖合同模板(精选6篇)

林地买卖合同

林地买卖合同模板(精选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地买卖合同模板(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林地买卖合同篇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年月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元。支付的时间为年月日。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林地买卖合同篇2

甲方:即转让方

乙方:即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xx县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新)

xx县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新)

xx县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新)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促进林业公益事业发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新经营机制,维护生态安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国有林场的做大做强。

三)具体目标

1.落实分类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要求,按照转企、转制、改制、组建股份合作企业等不同方式进行改革。

2.解决国有林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资产债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推进资源整合,做大做强国有林场,提升林业公益事业发展水平。

4.加强生态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5.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改革措施

一)转企改制

对于属于企业性质的营林林场,采取转企改制方式,组建股份合作企业,实现国有资产股份化。

二)转制改革

对于属于事业性质的营林林场,采取转制改革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三)组建联营企业

对于多个国有林场之间存在联营关系的,组建联营企业,实现资源整合和经营协作。

四)资产债务化解

采取多种方式,如政府债务置换、资产证券化等,化解国有林场的资产债务问题。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六)推进科技创新

加强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强化生态保护和管理

加强生态保护和管理,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XX乡“林长制”实施方案

XX乡“林长制”实施方案

XX乡“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XX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对全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实施“林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范围内森林资源均实施“林长制”,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乡村干部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18年11月,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二)到2018年11月,制定出台我乡2019年度“林长制”工作安排、护林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三)到2020年,实现生态XX森林覆盖率达到8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9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20.5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500万元。实现“山更清,权更活,民更富”的目标。

三、组织体系

建立乡、村两级“XXX”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级“XXX”,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乡长担

任,“常务副林长”由分管林业的科级干部担任,其他科级干部担任“副林长”。设立村级“XXX”,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成员担任,设立兼职护林员,由乡聘请专职护林员,组建管护队伍,设立警长由森林派出所所长担任。设立乡、村“林长制”办公室。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XXX,办公室主任由乡级“常务副林长”担任,由林业派出所所长、林业工作站站长,林业干事担任成员。

四、工作职责

XXX职责:乡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制定辖区丛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方案、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各项保护和发展工作进程;负责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组织实施丛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丛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村级林长及护林员进行管理、考核。村级“林长”主要负责在行政村范围内组织开展丛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丛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上报工作希望情况,落实下级XXX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林权流转申请书范本

林权流转申请书范本

林权流转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XX县林业局:

您好!我单位(个人)因经营需要,现向贵局提出林权流转申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XX县XX林业有限公司(个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地址:XX县XX镇XX村

联系电话:XXX

二、林权情况

1. 林权证号:XXXXXXXXXX

2. 林地位置:XX县XX镇XX村

3. 林地面积:XX亩

4. 林地用途:用材林

5. 森林资源现状:林地范围内有成熟林XX亩,幼龄林XX亩,中龄林XX亩。

三、林权流转目的

1. 提高林地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林地经济效益最大化。

2. 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3. 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提升林业产业竞争力。

四、林权流转方式

1. 转包:将林地使用权及林木经营权转包给有经营能力的个人或企业。

2. 租赁:将林地使用权及林木经营权出租给有经营能力的个人或企业。

3. 入股:将林地使用权及林木经营权入股给有经营能力的个人或企业。

五、林权流转期限

林权流转期限为XX年,自林权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六、林权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

1. 林权流转价格:每亩每年XX元,总计XX元。

2. 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

七、林权流转资金用途

1. 林地改良:改善林地土壤肥力,提高林木生长速度。

2. 植树造林: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提高林地覆盖率。

3. 林业科技推广:采用先进适用的林业科技,提高林业生产水平。

4.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业基础设施,提高林业生产效率。

八、申请材料

1. 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林地如何转为建设用地【范本模板】

林地如何转为建设用地【范本模板】

林地如何转为建设用地

(一)征用和占用林地的概念

征用和占用林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淆。征用林地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等使用集体所有的林业用地,其权属由集体所有改变为全民所有;占用林地,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依法使用的全民所有的林业用地,权属仍为全民所有。不论征用林地还是占用林地,按照《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均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办理手续基本上是相同的。

(二)森林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征用或占用林地程序

1.长期占用或者征用林地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森林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即用地单位)因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长期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其中,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

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即现在的国家林业局)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目前,重点林区是指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的国家重点森工企业的施业区。

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交经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逐级签署审核意见的《使用林地申请表》和《使用林地现场勘验表》各一式三份;

XX县占用征收林地调研报告(精简篇)

XX县占用征收林地调研报告(精简篇)

XX县占用征收林地调研报告

XX县占用征收林地调研报告

根据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林地使用情况调研的通知函》的要求,就完善林地规划约束和计划的管控,强化林地审批和监管检查,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开展林地使用情况的调研,我局对照调研内容,开展深入的调研,情况如下:一、林业基本情况我县位于XX省中部偏西,辖个镇、1个国营林场,2个中型水库。林地面积100844.7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29445.3公顷、商品林71399.4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444.1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0.7%,林木绿化率74.57%。

二、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执行情况。 2016年,我县共办理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4宗,涉及3个镇,共批准占用林地65.8556公顷,均已按要求办理审核审批手续。批准和使用林地的情况如下:XX县民政局大型生态公墓项目(新城镇),批准占用林地17.8489公顷,已使用17.8489公顷;XX县雨洞欣达石业有限公司采石场扩建项目(新城镇),批准占用林地3.23公顷,已使用3.03公顷;东成镇人民政府小城镇综合开发配套设施项目(东成镇),批准占用林地33.0886公顷,已使用15.05公顷;XX县诚隆建材有限公司耐磨抛光砖项目(大兴镇),批准占用林地11.6881公顷,已使用3.0公顷。各项目都是取得省林业厅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才开工建设的。三、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情况。(一)林地定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016年4月日,《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经XX省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出台,使我县林地定额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的轨道。我局切实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 1、明确职责,加强协调。林地定额管理是县政府的一项森林资源保护的职责,我局作为县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参谋助手的角色,有关林地管理的情况多向县政府汇报,同时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作用,使林地管理定额管理成为县政府指导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2、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科学进行林地定额管理。对上级下达的定额,我县遵循严格保护、节约集约、保障重点、用途管制等四个原则,对全年定额实行预下达、正式下达、年中追加、年末统筹四个分配方式,我局加强与发改、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对照

县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工作方案【模板】

县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工作方案【模板】

XX县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18〕214号)《XX省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实施方案》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全面掌握全县森林生态产业资源现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任务

(一)工作目的

开展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现实需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摸清我县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家底,进一步发现、拓展、整合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对全县森林生态产业资源进行科学系统地评价,系统全面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森林生态产业信息,为我县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动态管理、优化配置、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培育和扩大林业经济新增长点,推进我县自然资源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推进森林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做优“大生态”,助力“大扶贫”,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多彩XX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普查任务

1.根据省林业局下发的森林大普查数据库,全县普查森林图斑11007个,面积149.22万亩,其中:种植养殖图斑715个,面积8.88万亩;森林旅游资源图斑7193个,面积

115.47万亩;专项资源图斑1343个,面积9.09万亩;森林康养资源图斑1756个,面积15.78万亩。

2.系统收集和整理与森林生态产业资源有关资料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旅游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3.实地开展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县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家底,按照《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对各类资源进行客观评价、归类分级。

XX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典型发言材料

XX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典型发言材料

XX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典型发言材料

尊敬的林厅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大家汇报XX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相关情况。

XX县位于浙江省中部偏西,是钱塘江一级支流——浦阳江、壶源江的发源地。县域行政面积137.7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00.68万亩,森林覆盖率71.42%,是一个“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区县。近年来,XX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过程中,做到了“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聚万众之心”,坚持强化领导,精心规划,全民参与,科学推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精品城市。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2009年,XX成立了县“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2012年,建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XX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经县政府研究通过《XX县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确定了创建工作目标,并根据创森的39项评价量化指标进行任务分解,与39个相关部门及15个乡镇街道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并纳入年度考核。县政府先后召开全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县委书记施振强、县长程天云高度重视,亲力亲行创森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办重大事项,参加创森植树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二)精心规划,科学推进。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创森工作,2014年8月,XX邀请了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编制了《XX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规划围绕省级森林城市主要评价指标,确定了“一城、二轴、四区、多点”的综合森林生态体系。《规划》于2014年12月通过省级评审专家组的评审。2015年3月3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同意实施,并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为科学有序的推进创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森林资源保护规章制度范本

森林资源保护规章制度范本

森林资源保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境内所有的森林资源保护区域,包括国家级和地方级森林资源保护区。

第三条森林资源保护下列植物和动物,确保其正常生态功能,并禁止非法开发利用:

1. 珍稀濒危植物和动物;

2. 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植物和动物;

3. 其他需要保护的植物和动物。

第四条森林资源保护区域内的开发利用,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森林资源保护的原则和目标

第五条森林资源保护遵循以下原则:

1. 生态优先: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 公共利益: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3. 综合治理: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科学管理和保护;

4. 全社会参与:加强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第六条森林资源保护的目标是:

1. 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效益;

2. 保持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3. 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4. 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

第三章森林资源保护的措施和要求

第七条森林资源保护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并实施科学的森林生态保护规划和监测体系;

2. 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3.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4. 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的能力;

5. 加强对森林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

6. 加大对非法砍伐和滥伐行为的打击力度;

7. 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交流与合作。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模板)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模板)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号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甲方(出让方):

经营主体类型:

乙方(受让方):

经营主体类型:

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并经得原发包方林地所有权单位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一)本合同所称的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集体林地所有权、林地用途和的前提下,甲方将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经营权,依法全部转移给乙方。

(二)集体林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进行林权流转;林权流转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业用途,不得破坏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林业生态环境;流转的期限按甲方原合同规定的剩余期限,即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受让方须有林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四)林权流转以登记的宗地为最小单元,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

或者使用权与林地经营权一并流转。

(五)乙方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林地经营权登记,甲方和原发包方要予以配合。

第二条、流转标的物及流转方式

(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其持有的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具体详见附件),共计1宗林地,共计约5000亩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让给乙方,出让期限至年月日止。

林地宗地流转信息表

(二)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将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流转价款

30年租期流转总价为人民币XX元整(小写:¥XX元)(不含税)。

(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CLDR—2011—01013

茶政办发〔2011〕11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森林资源流转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现将《**县森林资源流转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林业流转办法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7月26日印发

**县森林资源流转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巩固林改成果,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林业资源流转办法》和《**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范围内的森林资源流转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流转,是指不改变林地用途,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依法由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

森林资源流转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公开拍卖、招标、挂牌等)、转包、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森林资源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

(二)有利于提高林业经营效益;

(三)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四)有利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及个人参与森林资源流转,依法取得的森林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森林资源流转收益归权益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截留、挪用和平调。

第七条县林业部门负责森林资源流转的管理。

县招投标管理局负责森林资源公开流转的监管。

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配合县林业部门做好森林资源流转的相关协调、管理工作。

第八条下列森林资源可以依法流转: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的使用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流转的森林资源。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森林资源不得流转:

(一)未取得林权证书的;

(二)权属不确定或者有争议的;

(三)法律、法规禁止流转的。

第十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的生态公益林暂不流转,今后有新规定按新条款办理。

第十一条森林资源的流转期限:

(一)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70年;

(二)家庭承包的森林资源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森林资源再次流转的,不得超过上一次流转合同约定

的剩余期限;

(四)同一森林资源两次流转的间隔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二条国有森林资源流转应当经本经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国有森林资源因经营单位改制、破产需要整体流转的,应当接受财政、国资等管理机构的监督,做到专户储存,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安置、偿还债务和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

第十三条国有、集体森林资源流转,必须由林权权利人委托取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作为流转交易价格的参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有效期为1年。

第十四条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流转及收益分配,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组)民会议或村(组)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第十五条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流转,应当采取公开拍卖、招标、挂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

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流转后再次流转的,应当向林地所有者报告并备案,并取得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六条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流转必须按下列规定依法公开进行:

(一)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含批量流转的多宗森林资源),必须在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林业要素市场)公开流转;

(二)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由乡镇人民

政府、办事处依法组织公开流转,但必须向县林业部门、招标投标管理局进行申报和备案;

(三)评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组织资源所有单位公开流转,但必须向县林业部门申报和备案。

严禁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到招标交易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开流转国有、集体森林资源。

第十七条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流转,林权权利人取得县林业部门批准后,必须在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林业要素市场)公开流转的,须向县林业部门和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提交以下资料:

(一)森林资源权属凭证;

(二)森林资源流转申请和流转方案;

(三)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决议;

(四)主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部门审查意见;

(五)国有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六)县林业部门审批意见;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流转,必须向县林业部门、招标投标管理局备案的,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本办法第十七条所列资料;

(二)流转中的公告、文件、报名、公示、合同等资料;

(三)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第十九条县林业部门应当自受理森林资源流转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并由相应机构组织公开流转;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二十条下列森林资源流转由林权权利人自主决定:

(一)家庭承包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

(二)自留山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

(三)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自主流转的其他树木。

家庭承包的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的,应当将流转合同及相关资料送发包方备案。

第二十一条森林资源流转由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其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森林资源的坐落、四至、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量,附图及林权证号码;

(二)流转的期限、起止日期;

(三)流转的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四)林木采伐、更新造林和森林保护;

(五)对合同期满时森林资源的存量要求及处置办法。

森林资源流转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县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