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病”调离记录表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表最新文档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表最新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最新文档,欢迎下载)岚山区晓北理发美容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一、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二、新参加餐饮服务、公共场所服务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四、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六、建立健全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七、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评定记录表培训时间: 2021 年 2 月××日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为保障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要求,制订本计划。
最新五病调离记录表
“五病”调离记录表
家长会发言稿
连州镇实验小学陈慧兰
各位家长:
大家晚上好!时光飞逝,已经是第三次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开家长会。
内心有很多的感慨,感受。
但最多的还是感谢,感谢大家对我工作的支持。
这次家长会我也想用几个关键词来和大家分享和回顾上半学期我和孩子们一起走过的日子。
关键词1:成绩
知道家长们最关心的还是孩子们的成绩。
期中试卷的题目比较浅显,几乎没有比较难的题目。
但是因为期中考试是综合前四个单元的知识来考核,所以有一些孩子的成绩不理想,就是这样一张比较简单的期中考试卷让平时数学成绩还不错的同学在考试中却没能考出好成绩,我拿着每一张试卷仔仔细细分析过,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1、不认真审题,看见题目不思考直接写。
这是因为孩子对数学考试掉以轻心,考试写完之后就没有认真检查,希望这部分同学能吸取教训,下次考试不犯同样的错误。
2、公式定义记忆不牢靠,题目稍稍变形就开始思维就混乱。
数学的解题很多都是依托公式和定义,如果公式和定义都是模糊不清的,那是无法解题的。
这就需要家长利用空闲的时间帮助孩子抽查。
从每月作业签字以及考试卷的审阅时发现漏洞及时查缺补漏。
需要在“勤”字下功夫。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五病调离表格
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检查时间:年月日从业人员调离记录
序号
调离日
调离人
原岗位
何种疾病
现岗位
经办人
安全的疾病的,食品上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登记表
序号
部门(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健康证明编号到Fra bibliotek时间登记人
登记时
间
要求: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2、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晨检记录
健康状况(有"无X)
姓名
发热
腹泻
皮肤伤
口或感
染
咽部
炎症
其他
处理措施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记录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记录
年从业人员共有人,其中患有“五病”者共有人,
实际调离人,调离率% 。
“五病”:痢疾、伤寒、甲型或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发热、腹泻、皮肤性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
年从业人员共有人,其中患有“五病”者共有人,
实际调离人,调离率% 。
“五病”:痢疾、伤寒、甲型或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发热、腹泻、皮肤性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
!!2013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表
接龙中学食品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2012年9月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调离人员要有《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和《调离回执》存档;
七、单位对所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食品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五病调离制度及消毒记录本
五病调离制度及消毒记录本中共寿光市委党校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向主管处室和分管领导及时报告“五病”人员调离情况。
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六、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年,从业人员共有名,其中查出患“五病”人员名,实际调离名,调离率。
客房用品消毒记录表。
!!2013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表
2013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表1. 引言2013年,我国出台了关于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旨在规范就业市场和维护职场健康。
本文将介绍该制度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一份记录表,帮助从业人员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
2.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2013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规范就业市场职业病防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从业人员“五病”(职业病、心理障碍、非正常性别身份、重大疾病、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调离制度。
该制度主要针对以下几种情况:1.工作期间患病:从业人员因职业病、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从事原有工作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心理障碍: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心理障碍,影响本人及他人安全的,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3.非正常性别身份:从业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原有工作岗位或企业单位工作、生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4.重大疾病:从业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继续从事原有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予以辞退,并不得再雇佣。
3. 记录表了解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有助于从业人员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纠正。
以下是一份记录表,供从业人员参考使用。
病种是否患病是否影响工作是否需要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职业病心理障碍非正常性别身份重大疾病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从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以上表格中进行记录。
如有发现存在上述问题,请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4.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旨在维护职业市场健康,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记录表的使用有助于从业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宣传该制度,并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职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