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2014年《合同管理》第2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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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讲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讲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讲义引言在开始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

简而言之,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就某项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达成的书面协议。

它通常包括了工程的规模、质量要求、工期、造价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合同概述在本部分,我们将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分类以及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执行各项任务。

基本特征- 双方主体资格明确:一方为建设单位,另一方为施工单位。

- 合同标的特定:即特定的建设工程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较长:一般与工程建设周期相匹配。

- 涉及金额较大:因工程项目性质而决定。

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按工程性质分:如土木工程、装修工程等。

- 按承包方式分:如总承包、分包等。

- 按付款方式分:如固定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相关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第二部分:合同的订立我们将探讨如何订立一个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这一过程包括合同的准备、谈判、起草以及最终的签署。

准备工作- 确定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 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进行合作。

- 收集必要的法律和技术资料作为参考。

谈判阶段- 明确双方的需求和期望。

- 讨论并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工期、造价等。

- 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争议点。

起草合同- 根据谈判结果撰写合同文本。

- 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具体、可执行。

- 双方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签署合同- 双方在确认无误后签署合同。

- 办理相关的公证和备案手续。

第三部分:合同的履行与管理合同签订后,关键在于如何有效管理和履行合同。

本部分将重点讲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变更管理以及风险管理。

监督管理- 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 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务。

- 及时处理违约行为。

变更管理- 任何变更都应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并得到双方同意。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2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2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2章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

一个详尽、规范的合同文本可以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将提供一个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第二章范本,帮助读者了解合同中应包含的关键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通常包括多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涵盖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同方面。

第二章通常涉及工程的基本要求、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工期和质量标准等核心条款。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第二章范本,供参考:第二章工程基本要求与责任2.1 工程范围本合同所涉及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程名称),位于(具体地点),总建筑面积约为(具体面积)平方米,主要包含(列出主要结构或单元)。

2.2 工程质量乙方(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具体质量标准)要求。

甲方(业主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3 工期要求工程开工日期为(具体日期),竣工日期为(具体日期),总工期为(具体天数)天。

除非因不可抗力或双方书面同意调整,否则乙方应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4 安全与环保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并承担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5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和施工条件;-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协助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协调问题。

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 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遵守安全生产和环保的相关要求。

2.6 变更与调整如遇设计变更或工程量调整,应及时协商确定变更内容和调整后的工程造价,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7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8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具体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实际合同的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需求来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章讲解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章讲解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章讲解首先让我们关注合同条款的设定。

一个良好的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标准、时间节点、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

这些条款的设定需要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专业的法律咨询,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接下来是合同的执行环节。

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的违反都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因此,工程项目的各方参与者都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事,确保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能符合合同的要求。

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预料之外的情况。

这时,合同管理的灵活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何在不违背合同精神的前提下,通过协商调整来解决实际问题,是每一个合同管理者都需要面对的挑战。

合同管理还涉及到风险管理的内容。

工程项目往往周期长、投资大,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众多。

因此,如何在合同中设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机制等,也是合同管理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我们不得不提的是合同管理中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只有通过定期的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才能确保合同的各项条款得到切实执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第二章内容涵盖了合同条款的设定、执行、灵活处理、风险管理以及监督评估等多个方面。

这些内容构成了合同管理的基本框架,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管理需要专业知识的支撑,同时也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

因此,无论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还是承包商,都应当重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断提升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工程环境。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章

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实现合同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本章主要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等知识点。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合同的种类也有所不同。

按照合同的性质,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按照合同的成立方式,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际履行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实际履行合同是指双方实际履行完毕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是调整合同双方权益的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合同开始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合同分类的目的在于确立合同的生效时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双方口头约定合同内容的形式。

其他形式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标的、质量、期限、价款、报酬、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完整,足以表明合同双方的意图和合同标的的性质、数量、质量、期限等。

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或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第二章

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第二章

2.2 建筑法律制度
• • • • • • • 1建筑法概念及立法目的 2《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3建筑工程许可 4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 5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6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7建筑工程质量
1建筑法概念及立法目的
• • • • (1)建筑法的概念 是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 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次序, 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 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 • • • • • • •
《建筑法》第八条规定应具备: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 联合承包 禁止建筑工程转包 建筑工程分包
5.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 • • • 建筑工程监理的概念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
建筑工程监理的概念
• 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建 筑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 《建筑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 工程监理制度。
3.合同法律关系客体
• (1)合同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 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 向的对象。 • (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 ——行为 • 在这里是指人们在主观意志支配下所 实施的具体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物
• 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 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 质客体。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课件第二章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课件第二章

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 通知书、投标函பைடு நூலகம்投标 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技术 标准和要求、图纸、已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 算书等。
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
合同双方的义务和权利
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 如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理施工许 可证等,承包方按照约定的质量、工 期和造价等完成施工任务。
合同谈判
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 成一致意见。
合同签署
双方签署正式的建筑工程合同 。
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
合同交底
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有充分了 解。
施工计划
制定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期 完成。
质量控制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工程验收
对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 符合标准。
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
03
02
风险影响评估
评估风险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 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风险应对措施评估
评估现有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 性,提出改进建议。
0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应对措施
预防措施
采取预防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如加 强质量控制、完善合同条款等。
补救措施
对已发生的风险进行补救,如索赔、协商解 决等。
约定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促使双方按期完成工程。
约定合同变更的处理方式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变更的处理方式,避免因变更引发争议。
05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 险控制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识别
合同履行风险
识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工 程延期、质量不达标等。
合同条款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双方 协商一致。

合同管理第二章

合同管理第二章
建筑工程合同体系( 第二章 建筑工程合同体系(一)
第一节 建筑工程中的主要合同关系 一.建筑工程中的主要合同关系 (一)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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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中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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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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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合同体系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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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体系 (一)我国法律体系概况 1.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颁布的法律. 2.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依据法律制定或颁布的法 规.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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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规章。指由建设部或(和)国务院的其它主管部门 依据法律制定和颁布的各项规章. 4.地方法规和地方部门的规章。它是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细化、具体化,如地方的《建筑市场管理办法》、《招投标 管理办法》等。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22
为弄清签字的真伪,法院委托省公安厅物检所进行笔迹鉴 定,鉴定的结论是:根据笔迹的运势、力度及连贯程序判 断,“金飞”二字并非金飞本人所写。原告对于省公安厅 的鉴定结论不服,请求复议。经公安部物证检测中心鉴定, “金飞”二字是金飞所写。 法院根据公安部的鉴定结婚,认为在没有国家要求 必须使用的合同文本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双方法定代表人 所签署的书面文件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对于其中涉及 合同及双方权益的约定,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判决: 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因没有原件及 相互无法印证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对于双方当事人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补充文件赋予原告的权利给予保障。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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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动保护法。 (9)环境保护法。 (10)保险法。 (11)担保法。 (12)合同争执解决方面的法规,如仲裁法,诉讼法。 (13)文物保护法。 (14)安全生产方面对法规。 (15)其它。例如土地管理法,交通管制条例等等。 三.国际工程合同的法律基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第一章:基本信息甲方:名称:(具体企业名称)地址:(企业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甲方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乙方: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地址:(企业所在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具体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地)建设规模:(项目总体规模和建设内容)第二章: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各方身份:甲方为该建设项目的业主,负责项目的资金投入、项目管理等工作;乙方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的施工实施、质量控制等工作。

2.各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① 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的资料、施工场地等必要条件;② 对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并支付施工款;③ 对乙方进行质量监督并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④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限内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权利和义务:① 接受甲方的资质审核并获得相应的施工合同;② 按照甲方的要求、设计和图纸进行施工;③ 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并对工程质量负责;④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限内承担违约责任。

3.履行方式:本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建造费用,并在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上进行监督。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计划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确保工程的按期交付。

4.期限: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_______(具体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违约责任:(1)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双方违约时,应分别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第三章: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本合同须遵守《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4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最新版(重点整理、必须牢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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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一、内容提要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第二节合同法律关系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二、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三、代理关系二、考纲要求:熟悉:代理关系掌握:合同法律关系三、内容讲解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一)合同管理的体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必须适用2、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上示范文本尽管不是法律、法规,只是推荐使用的文本,对于当事人无强制性,但对减少合同争议,完善合同管理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体系1、基本法律——《民法通则》——本章第二节2、规范市场经济流转的基本法——《合同法》——第二章、第四章、第七章3、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采购的主要法律——《招标投标法》——第三章4、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建筑法》5、合同订立履行中需提供担保的——《担保法》——本章第三节6、合同订立履行中需提供投保的——《保险法》——本章第四节7、建设合同工程合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法》8、合同需要公证、鉴证的——《公证暂行条例》《合同鉴证办法》——本章第五节9、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仲裁法》10、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的——《民事诉讼法》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一)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二)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我国在建筑领域中推行项目法人制、投标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在这些制度改革中,核心内容是合同管理制。

(三)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四)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中经济违法和犯罪三、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方法(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二)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三)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四)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五)执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第二节合同法律关系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1、概念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通过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第2章

工程合同管理-第2章
此类合同文本中的合同条款有些内容 是拟定好的,有些内容是没有拟定需要当 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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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格式条款合同 格式条款 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 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 商的条款。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 同又被称为定式合向、标准合同、附和合 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只能在接受格式 条款和拒签合同两者之间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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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
——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 履行的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 而使债权债务关系提前归于消灭的行为。
(1)约定解除 (2)法定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 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 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和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 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当事人提
出请求是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
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撤销权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 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 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 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 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第二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2.1合同法概述 2.2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2.3合同的履行 2.4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2.5合同的违约责任 2.6合同争议的防范及处理 2.7合同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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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主要讲述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订 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 止;违约责任;合同鉴证与公证;合同争 议的防范及处理。通过案例分析及对案例 问题的讨论,加深理解合同法的基本理论、 基本概念和相关的法律知识。

工程合同管理学习资料(第二章)

工程合同管理学习资料(第二章)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PC合同、分包合同定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工程施工合同的分类(1)施工总承包合同(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特殊专业工程施工合同(管道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工程施工合同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1)业主负责设计、提供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并承担设计带来的风险。

(2)承包商的工程范围由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定。

(3)承包商严格按照规范、图纸和合同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和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维修责任。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1991年颁布,1999年修订,2011年重新进行修订。

修订原因: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划色彩较浓,且操作性较差,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特别是08清单计价规范实行之后。

本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的法律基础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适用我国的法律。

二、合同语言我国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三、合同文本的范围施工合同的构成文件及解释的优先次序如下:1 、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合同文本中已经给出标准的合同协议书文本。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条款。

是对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施工的需要制订,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它代表我国的工程施工惯例。

)6 、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的我国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则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

←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则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解课件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解课件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解课件本文将介绍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解课件的范本,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这些知识。

我们来理解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

简单来说,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建方与业主之间就某项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质量要求、工期、造价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它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法律依据。

我们将深入探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几个关键要素:1. 合同准备阶段:这个阶段包括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预算编制以及招标文件的准备。

精确的预算和明确的招标要求是吸引合格承包商的关键。

2. 合同签订阶段:在选定承包商后,双方会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

这需要对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有深入了解,同时考虑到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3. 合同执行阶段:这是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最为关键的部分。

它涉及到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成本管理以及变更订单的处理等方面。

4. 合同结束阶段:当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合同即告结束。

此阶段包括了结算工程款项、处理遗留问题以及归档所有相关文档等工作。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我们还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风险管理:通过识别潜在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可以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 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所有参与方及时获取信息,对避免误解和冲突至关重要。

- 法律遵从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是合法经营的要求,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

- 绩效评估:定期评估工程进度和质量,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个好的合同管理讲解课件应当包含丰富的案例分析和互动环节。

通过分析真实案例,学员可以更好地理解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

而互动环节则可以提高学员的参与度,增强学习效果。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培训讲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培训讲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培训讲义1. 简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通过合同的签订、执行和变更等环节,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质量和安全的达标。

本讲义将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流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旨在提供合同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合同管理能够提供有效的规范和管理手段,确保工程项目按照预定计划进行,并促使各方遵守合同义务和责任。

同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还有助于减少工程纠纷的发生,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合同变更、合同履行和合同验收等环节。

以下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3.1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起始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合同的签约和盖章•合同的备案和归档3.2 合同变更在实际的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的变更和调整。

合同变更的基本流程包括:•变更申请和评审•变更协议的签订•变更的实施和监督3.3 合同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工程项目进展的关键环节,合同履行的基本流程包括:•工程进度的监督和控制•质量和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成本的管理3.4 合同验收合同的验收是工程项目的结束阶段,合同验收的基本流程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合同文档的整理和归档•合同的结算和支付4.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下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综合资质管理办法》5.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技巧和要点为了更好地开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技巧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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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内容框架】第一节合同法律关系第二节合同担保第三节工程保险第一节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2.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3.代理关系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1.1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2 自然人的两种能力1.3 与法人有关的两个易混概念1.4 法人的四条件1.5 法人的分类1.6 法人资格的获得1.7 其他组织1.8 法律关系的客体1.9 法律关系的内容1.1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主体三客体两内容)1.2 自然人的两种能力1.3 法人1.4 法人的四条件依法成立-不能自然产生,必须依法设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物质基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有钱、有名、能独立承担责任【例题】法人应当具备()等条件。

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E.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答疑编号950610020101: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BCD【解析】法人的四条件。

参见教材P5。

1.5 法人的分类1.6 法人资格的获得1.7 其他组织概念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类型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易错点辨析】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备【易错点辩析】不具备法人资格就不能签订合同。

只有法人才能签合同。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如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可以签订合同的,只不过合同的责任必须由法人来承担【2012年真题】某施工企业在外地的分公司欲参加某工程的施工投标,投标书中投标人的名称应为()A.该施工企业 B.该外地的分公司C.项目经理部D.项目经理[答疑编号950610020102: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解析】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无法人资格。

投标一般要求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的授权书。

参见教材P5。

2.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两类)3.代理关系3.1 代理的概念及特征3.2 代理的种类3.3 委托代理3.3 法定代理3.4 指定代理3.5 无权代理3.6 代理关系的终止3.1 代理的概念及特征■代理的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的特征(用“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楼盘”来理解)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重点难点】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对代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2 代理的种类(三大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3.3 委托代理■内涵基于委托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又称为意定代理只有在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授权后,委托代理关系才真正建立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如法律规定必须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来源委托合同关系、合伙合同关系、工作隶属关系【重点难点】委托代理的特点仅被代理人一方授权即可产生效力,无需对方同意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任【重点难点】建设工程中的主要委托代理形式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发包人的代理人【2011年真题】施工企业授权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履行某施工合同,项目经理以施工企业名义采购材料的行于()。

A.职务代理B.指定代理C.法定代理D.委托代理[答疑编号950610020103:针对该题提问]【答案】D【解析】项目经理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

参见教材P8。

【重点难点】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重点难点】授权范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代理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由被代理人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重点难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被代理人-发包人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过错行为,招标人有权追究招标代理机构的违约责任【2013年真题】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单位的代理人D.如果授权范围不明确,应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E.如果授权范围不明确,应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答疑编号950610020104: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BE【解析】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如果授权范围不明确,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参见教材P8~9。

3.4 法定代理■概念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的代理关系适用于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案例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代理人是其父母,无需未成年人给其父母下委托书3.5 指定代理■概念根据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案例如一个未成年人无任何亲人,法院可指定其父亲的单位作为代理人3.6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种类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无权代理的处理被代理人“追认”,即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被代理人“拒绝”,即为无权代理【关注点】无权代理中的追认第三人事后知道对方为无权代理,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权,也可以撤销此前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视为同意,视为代理关系成立。

3.7 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四条件)期限届满,事项完成取消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主体不存在3.8 指定或法定代理关系终止的条件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指定单位撤销指定监护关系消灭【难点辨析与案例】被代理人死亡,可终止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但不终止委托代理杨某委托李某为其买汽车。

李某已买车,但杨某突然死亡,此时杨某的家人不能否认代理关系,必须接受汽支付价款(或用杨某的遗产来支付)。

【例题】在代理关系中,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条件包括()。

A.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B.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C.被代理人取消委托D.代理事项完成E.代理期限届满[答疑编号950610020201: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CDE【解析】B是指定或法定代理关系终止的条件。

参见教材P9。

第二节合同担保1.担保的概念2.保证3.抵押4.质押5.留置6.定金7.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1.担保的概念(四主体两合同)【重点难点】担保的方式2.保证2.1 保证的概念2.2 保证的分类2.3 不能作保证人的机构2.4 保证合同的内容2.5 保证的范围2.6 三种特殊情况的处理2.1 保证的概念2.2 保证的分类【特别注意】一般保证中如何判断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经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认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

【2013年真题】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应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C.主合同的债务人经审判应履行债务后,债权人才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D.主合同的债务人经审判应履行债务,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权人才可以要求连带责任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答疑编号950610020202:针对该题提问]【答案】B【解析】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参见教材P10。

【2012年真题】关于保证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A.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B.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为一般保证C.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为连带责任保证D.一般保证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E.一般保证是指债权人必须首先要求债务人履行[答疑编号950610020203: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CE【解析】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为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债权人必须首先要求债务人履行。

参见教材P10。

【2011年真题】施工企业的分公司未经授权,为建设单位购买材料付款事宜,向材料供应商提供连带责任保对于该担保的有效性及可能产生结果的处理,正确的有()。

A.保证合同无效B.材料供应商应当要求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材料供应商可以要求施工企业赔偿损失D.材料供应商可以要求建设单位付款E.材料供应商应当要求施工企业承担担保责任[答疑编号950610020204:针对该题提问]【答案】DE【解析】A 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签署合同,但法律后果由法人即施工单位承担。

所以保证合同有效。

B 施工单位的分公司与建设单位之间是连带保证责任,所以材料供应商既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的分公司承担责任,但由于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所以可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C 材料供应商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保证责任,但不能要求其赔偿损失。

参见教材P10。

2.3 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机构(三类)【2013年真题】关于保证人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为保证人 B.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一律不得作为保证人 C.医院可以作为保证人 D.学校不得作为保证人[答疑编号950610020205:针对该题提问]【答案】D【解析】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作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参见教材P10。

2.4 保证合同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2.5 保证的范围(五类,在合同中可约定)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2.6 三类特殊情况的处理3.抵押3.1 抵押的概念3.2 可作抵押物的财产3.3 禁止抵押的财产3.4 抵押的生效3.5 抵押担保的范围3.6 抵押期间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3.7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3.8 最高额抵押权3.9 抵押权的实现3.10 同一财产设定多重抵押的处理3.1 抵押的概念【概念要点】抵押对象是不动产或价值量大的动产抵押形式是不转移占有3.2 可作抵押物的财产(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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