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侦破跨国诈骗洗钱的案例
反诈相关案例
反诈相关案例
反诈骗是一种重要的社会问题,不断有新的骗术出现。为了提醒大家提高警惕,下面列举了10个与反诈骗相关的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防范诈骗。
1. 电信诈骗案例:张某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公安局的电话,说他涉嫌洗钱,需要转账到指定账户。经过调查,张某发现这是一起电信诈骗案,及时报警并保护了自己的财产安全。
2. 冒充亲友案例:李某接到了一个自称是亲戚的电话,说需要紧急借款。李某怀疑是诈骗,通过与亲戚确认后发现确实是骗子冒充亲戚,成功避免了损失。
3. 网络购物诈骗案例:小明在网上购买了一款手机,但收到的货物与描述不符。小明通过投诉和申请退款成功解决问题,避免了被骗的风险。
4. 银行卡盗刷案例:王某的银行卡被盗刷了大笔资金,王某立即联系银行冻结了账户,并报警处理,最终追回了被盗的资金。
5. 伪造投资案例:某公司通过伪造投资项目吸引投资者,许诺高额回报。一些投资者上当受骗,损失惨重。警方介入后,该公司被查封,投资者得到了相应的补偿。
6. 假冒公检法案例:骗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调查案件为名,
要求被害人转账。一些人上当受骗,损失了财产。相关部门通过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了公众的警惕性。
7. 短信诈骗案例:小刚收到一条短信称自己中了大奖,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小刚怀疑是诈骗,没有回复短信,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成功避免了损失。
8. 上门推销诈骗案例:一些骗子以推销保险或其他产品为名,上门骚扰老年人。老年人要求对方离开,并报警处理,成功防范了骗局。
9. 虚假求助案例:某人通过社交媒体发起虚假求助,骗取善心人士的捐款。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这是一起诈骗案,将该人抓获并追回了被骗的款项。
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回流”人员案件办理实践及思考
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回流”人员案件办理实践及思考
作者:李英闫慕华刘洋
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2024年第01期
摘要: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回流”案件存在客观证据均在境外、犯罪嫌疑人辩解难以推翻的现实困境,可通过调取犯罪嫌疑人出入境轨迹记录、手机境外WiFi记录、资金交易记录等数据,建立数据信息关联证据模型,夯实客观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针对诈骗团伙持续“回流”情形,可以首案为切入口,明确犯罪团伙组织架构、诈骗手段,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其他涉案人员犯罪证据,依法追诉团伙成员。针对被害人难以找寻的困境,引导侦查机关利用大数据信息库检索报案信息,详细甄别案件关联信息确定被害人,全面认定涉案被害人,同时关注对案件关联事实审查,依法全链条打击犯罪行为。
关键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数据信息关联证据模型全链条打击追诉漏犯
一、基本案情及办理过程
“纵横公司”系盘踞缅北掸邦大其力市金鑫科技园区多个诈骗团伙之一,该团伙自2018年起逐渐形成以蒋某为首,李某、廖某、魏某、朱某、丁某(均追逃)担任直营、代理线老板,下设诈骗小组的组织架构,从国内招揽同乡及朋友偷渡至缅甸,以直营、代理的方式组建诈骗团队,培训成员在网络上冒充成功人士,通过MarryU、陌陌、探探等聊天软件寻找女性作为诈骗对象,以交友聊天的方式获取对方信任,诱骗被害人至该诈骗团伙控制的名为“永胜国际”等赌博网站进行投注,通过控制赌博网站后台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
2020年4月,郑某、杨某、唐某等30余人经朋友、老乡诱惑招揽,先后在该诈骗团伙组织安排下,通过乘飞机、租“黑车”的方式从四川省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被当地“蛇头”带领偷渡至缅甸加入“纵横公司”诈骗团伙。其中,郑某担任园区物业经理,负责园区人员出入审核管理及园区内设施维修,杨某、陈某、唐某等30余人担任“纵横公司”组长、业务员,利用虚假“高富帅”身份信息通过网络找寻被害人,以恋爱交友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引流至“永胜国际”等赌博网站实施诈骗,先后骗取26名被害人共计840余万元。
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2022.11.03
•【分类】其他
正文
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黄某洗钱案
【关键词】
洗钱罪跨境洗钱介入侦查资金流向追赃挽损
【基本案情】
黄某,男,某银行原信贷员,系上游犯罪人员朱某成亲属。
(一)上游犯罪
2017年8月至2020年1月间,朱某成等人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成立海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某公司),以合买“体育彩票”为名,通过召开大会、体彩门店宣传、口口相传、微信宣传、授课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宣传该公司配置顶尖专业体育竞彩分析师团队,团队下注方案可以取得高中奖率,以经营期间持续只赢不亏以及高额月收益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集资款大部分用于发
放奖金、支付佣金、本金赎回,以及员工工资、宣传费用等开销。案发时,朱某成等人集资诈骗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同)3亿余元。
2022年4月24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朱某成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五十万元;以偷越国境罪判处朱某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五十万元,罚金二万元。朱某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二)洗钱罪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间,黄某为掩饰、隐瞒朱某成非法集资犯罪所得,帮助朱某成联系境外洗钱人员黄某杰(公安机关已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并上网追逃),将朱某成账户内共计2306.7万元资金分散存入黄某杰提供的60余个“傀儡账户”中。随后,黄某杰所在团伙将上述账户内的资金又分散转至其他二级、三级账户,并以帮助换汇为由,通过境内将人民币转入“换汇客户”的银行账户、境外支付等值外币“对敲”方式,将资金转移至境外。此后,朱某成为在境内使用资金,又让黄某杰以上述对敲方式转移资金至境内黄某控制的他人银行账户。黄某指使他人从银行提取现金后交给朱某成及朱某成母亲,从中获取好处费60余万元。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例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例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例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
1. 引渡案例:美国引渡案。在这个案例中,美国政府请求加拿大政府引渡一名被指控犯有诈骗罪和洗钱罪的美国公民。加拿大政府同意了美国的请求,将这名公民引渡到美国接受审判。
2. 刑事司法协助案例:法国和比利时联合调查法国驻比利时大使馆爆炸案。在这个案例中,法国和比利时警方进行了密切的合作,共同调查了一起针对法国驻比利时大使馆的爆炸案。双方交换了证据和情报,协调了调查行动,最终成功破获了这起案件。
3. 联合执法案例:中国和菲律宾联合打击跨国犯罪。在这个案例中,中国和菲律宾警方进行了联合执法,共同打击了跨国犯罪活动,包括走私、贩毒和非法移民等。双方交换了情报和经验,加强了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4. 刑事诉讼移转案例:澳大利亚将贪污犯罪嫌疑人移交给新加坡接受审判。在这个案例中,澳大利亚政府将一名被指控犯有贪污罪的嫌疑人移交给新加坡政府接受审判。这是根据两国之间的一项协议进行的,该协议允许一方将本国公民或居民在特定条件下移交给另一方接受刑事审判。
这些案例表明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活动和维护国际公共秩序。
银行反洗钱案例精选
银行反洗钱案例精选
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改变,洗钱的方法和途径也产生变化,洗钱手法日趋复杂化、专业化.目前,我国在打击洗钱犯罪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分子通常利用金融机构、地下钱庄、虚假投资、赌资、投资房地产、珠宝等方式将诈骗、走私、贪污、受贿、侵占、制贩毒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获取的赃款进行转移。我们选录了一些国内外洗钱犯罪和洗钱活动的典型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简要的评述和分析,旨在分析问题,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提高我们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案例一、汪某投资企业洗钱案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审理并判决了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被告汪某于2001年年底认识同类人区某,知道区某长期在加拿大、香港及广东省从事毒品贩卖活动。2002年上半年,区某对汪某表示为其子女考虑,今后想从事正当职业,想把资金(贩卖毒品所得)带回境内。汪某当即为其出谋划策,采取购买企业经营方式来处理赌资。2002年8月,区某将毒资折合港币约600万元从加拿大带到香港,由香港入关,汪某开车到香港接应,带回广州。汪某通过广州某律师事务所,以区某的52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550万元),购得广州某木业公司并担任董事长,每月领取5000元以上的工资,负责处理公司对外联络事宜,还收取区某赠送的一辆奔驰小汽车。汪某接管公司后开始经营木材生意,利润率为20%。区某采取虚设盈利亏损账目,用于掩饰、隐瞒其违法所得的来源与性质,意图将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益,2003年3月区某贩毒案告破,区某、汪某被依法逮捕。经法院认定,汪某犯洗钱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五项、第六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洗钱的典型案例
洗钱的典型案例
一、 许超凡假投资洗钱案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许超凡与其两位继任者余振东、许国俊等人利用职权,在9年内贪污挪用公款4.83亿美元,是建国以来我国最大的监守自盗案。所贪污的资金通过洗钱被转入许超凡等人在香
港和加拿大的个人账户。许超凡等人的洗钱流程简述如下:将贪污挪用款项以投资的名义投入开平涤纶集团新建厂,再利用公司间资金往来的方式经该厂的银行账户转账至许设立并控制的香港潭江实业有限公司,进而通过香港潭江实业有限公司将资金以公司经营所得的形式转至香港或海外的其他账户。
日前,美国拉斯维加斯法庭已裁定许超凡、许国俊和两人的妻子余英怡和邝婉芳被认定合谋诈骗、合谋洗钱以及合谋转运盗窃钱款等罪名成立。美国法庭将在11月对几名被告量刑。
二、 罗赛香地下钱庄洗钱案
顺发茶行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这家看似普通茶行,却是一家洗钱金额高达9个亿的地下钱庄。 2006年4
月12日中午,深圳警方对顺发茶行进行突袭。半小时后,警方制伏了顺发茶庄的老板娘罗赛香和负责现金运送的几名骨干,并在他们的住处搜出了大量证据,现场缴获港币180多万,人民币170多万。据查,
顺发茶行自2000年开始经营地下钱庄的生意,他们通过注册公司的名义在银行开出了29个账户,当有人找到他们兑换外币的时候,将需要兑换的人民币打入他们的银行户头,罗赛香就通过境外的关系将这笔钱按照她定的汇率转换成外币,存在对方要求的国外或者国内的账户上。 据警方调查,这个茶行的日交易量非常大,自从罗赛香经营地下钱庄以来,一天可以挣到三四十万元。巨大的利益,精明的计算,巧妙的伪装,让罗赛香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洗钱所获非法收益达到了千万以上。
不同国家金融诈骗案例分析与对比研究
不同国家金融诈骗案例分析与对比研究
金融诈骗是一种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欺诈的活动,涉及的范围广泛。不同国家的金融诈骗案例也各有特点,本文将对美国、中国和欧洲的
金融诈骗案例进行分析与对比研究,以探讨不同国家的金融诈骗现状
和应对措施。
一、美国金融诈骗案例分析
美国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金融市场活跃,金融诈骗案件也较
为频发。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是伯尼·麦道夫的庞氏骗局。麦道
夫是一名华尔街投资人,他通过向投资者提供高额回报来吸引资金,
实际上是在进行庞氏骗局,最终导致数十亿美元的损失。
另外一个案例是美国银行的身份盗窃事件。2014年,美国银行遭
到黑客入侵,导致超过1亿客户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客户带来了不小
的损失。这些案例都凸显了美国金融系统中的诈骗问题。
二、中国金融诈骗案例分析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金融市场发展迅速,金融诈骗案件也随之增多。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互联网金融+P2P”的诈骗事件。近年来,P2P平台涌现出大量的诈骗案件,涉及金额巨大,给投资者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另外一个案例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内部人员贪污案。2019年,中国农业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了大额贷款欺诈,给银行和客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中国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金融诈骗问题。
三、欧洲金融诈骗案例分析
欧洲是一个金融发达的地区,金融市场规范,但金融诈骗案件仍然存在。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洗钱”诈骗事件。欧洲多国的银行相继爆出涉嫌洗钱的丑闻,违反反洗钱规定,给金融系统和客户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另外一个案例是欧洲证券市场的市场操纵事件。欧洲多国的证券市场存在市场操纵和欺诈交易的行为,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给金融市场带来了不小的危机。
外汇业务涉嫌洗钱的案例
外汇业务涉嫌洗钱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支行收到开户企业境外汇入的大额外汇汇款,在收到汇款后客户马上办理了结汇业务。次日境外汇款行发来业务查询怀疑该笔汇款涉嫌诈骗,经支行给上级行上传全部的业务资料,上级行及时与境外行进行沟通、协商后,才较圆满的解决了问题,避免了经济损失。
二、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银行进行洗钱的行为。一是不法分子通过银行,将黑钱汇入境内,打银行时间差,在境内银行收到境外银行查询之前结汇。二是不法分子利用柜员麻痹思想,外汇业务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弱点进行洗钱行为。
三、案例启示
(一)银行应加大柜员的外汇业务、反洗钱知识的培训,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日常业务检查,引起全员的重视;
(二)对发生的案例及时传达给柜员,吸取教训,杜绝再次发生;
(三)对大额汇款应加大审查力度,不应急于通知客户结汇,待1至2日境外汇款行无查询后再结汇,避免形成业务纠纷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反洗钱典型案例
反洗钱典型案例评析
案例1:汪某毒赃洗钱案
案情摘要:
区W是旅居加拿大的毒枭,区L是其姐姐,两人企图将从事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益。2002年8月,汪某伙同区W、区L,以区氏姐弟拥有的港币500多万元(其中大部分为区W毒品犯罪所得)委托某律师事务所购得某市某木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在此过程中汪某还协助区W运送毒赃支付收购款。获得控股权后,区氏姐弟将该木业公司更名,由区L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直接管理公司财务。区W安排汪某挂名出任该公司董事长,除每月领取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工资外,还送给汪某一辆奔驰越野汽车。此后,区氏姐弟以经营木业为名,采用制造亏损账目、在多家银行开立私人账户转移资金等手段,企图将区W 的毒品犯罪所得转变为表面合法的收益。经法院审判认定,汪某受同案人指使,为获得不法利益,明知资金是同案人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仍伙同他人采取以毒赃收购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方式,掩饰、隐瞒该违法所得的非法性质及来源,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法院依法宣判汪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没收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奔驰越野汽车一辆。
案例评析
一、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企业投资和贸易清洗毒赃的洗钱案件区氏姐弟在汪某协助下,用毒赃收购企业,通过实业投资方式使毒赃有了“投资款”的合法形式,为下一步清洗创造了条件。在木材企业“日常贸易”的掩护下,进行大量提现和转账交易,完成资金转移。通过虚报公司亏损,一方面降低洗钱成本,另一方面以追加投资弥补亏损的名义继续向公司注入毒赃。具体手法如下:(一)利用现金走私和地下钱庄完成资金跨境转移区W将贩毒所得以现金走私的形式从加拿大带入香港,并将部分毒赃兑换为港币,然后通过地下钱庄等渠道将巨额现金从香港转移到该市,款项包括500万元港币、30万加拿大元和10万美元。另外,通过地下钱庄将其在国内获取的人民币非法收入转移到加拿大,同时进行港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以维持日常费用开支和再投资。
银行反洗钱案例精选
银行反洗钱案例精选
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改变,洗钱的方法和途径也产生变化,洗钱手法日趋复杂化、专业化.目前,我国在打击洗钱犯罪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分子通常利用金融机构、地下钱庄、虚假投资、赌资、投资房地产、珠宝等方式将诈骗、走私、贪污、受贿、侵占、制贩毒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获取的赃款进行转移。我们选录了一些国内外洗钱犯罪和洗钱活动的典型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简要的评述和分析,旨在分析问题,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提高我们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案例一、汪某投资企业洗钱案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审理并判决了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被告汪某于2001年年底认识同类人区某,知道区某长期在加拿大、香港及广东省从事毒品贩卖活动。2002年上半年,区某对汪某表示为其子女考虑,今后想从事正当职业,想把资金(贩卖毒品所得)带回境内。汪某当即为其出谋划策,采取购买企业经营方式来处理赌资。2002年8月,区某将毒资折合港币约600万元从加拿大带到香港,由香港入关,汪某开车到香港接应,带回广州。汪某通过广州某律师事务所,以区某的52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550万元),购得广州某木业公司并担任董事长,每月领取5000元以上的工资,负责处理公司对外联络事宜,还收取区某赠送的一辆奔驰小汽车。汪某接管公司后开始经营木材生意,利润率为20%。区某采取虚设盈利亏损账目,用于掩饰、隐瞒其违法所得的来源与性质,意图将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益,2003年3月区某贩毒案告破,区某、汪某被依法逮捕。经法院认定,汪某犯洗钱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五项、第六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反洗钱案例精选
反洗钱案例精选
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改变,洗钱的方法和途径也产生变化,洗钱手法日趋夏杂化、专业化。目前,我国在打击洗钱犯罪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分子通常利用金融机构、地下钱庄、虚假投资、赌场、投资房地产、珠宝等方式将诈骗、走私、贪污、受贿、侵占、制贩毒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获取的赃款进行转移.本章中,我们选录了一些国内外洗钱犯罪与洗钱活动的典型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简要的评述和分析,旨在分析问题、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期提高我们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案例一:汪某投资企业洗钱案 (1)
案例二:××银行联行资金被盗转移案 (4)
案例三: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报告义务案 (6)
案例四:海南地下钱庄案件 (10)
案例五:浙江“8.27”境外赌资洗钱案 (13)
案例六:胡某等人虚假保险合同案 (15)
案例七:厦门远华走私集团案 (20)
案例八:叙利亚商业银行(CBS银行)涉嫌为恐怖组织洗钱案 (25)
案例一:汪某投资企业洗钱案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审理并判决了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
被告汪某于2001年底结识同类人区某,知道区某长期在加拿大、香港及广东省从事毒品贩卖活动.2002年上半年,区某对汪某表示为其子女考虑,今后想从事正当职业,想把资金(贩卖毒品所得)带回境内。汪某当即为其出谋划策,采用购买企业经营方式来处理毒资.2002年8月,区某将毒资折港币约600万元从加拿大带到香港,由香港入关,汪某开车到深圳接应,带回广州.通过广州某律师事务所以区某的520万港元(折合550万元人民币),购得广州某木业公司董事长,每月领取5000元以上的工资,负责处理公司对外联络事宜,还收取区某赠送的一辆奔驰小汽车.区某接管公司后,开始经营木材生意,利润率为20%.区某采用虚设盈亏损帐目,用于掩饰、隐瞒其违法所得的来源与性质,意图将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益.2003年3月区某贩毒案告破,区某、汪某被依法逮捕。经法院审理认定,汪某犯洗钱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五)项、第六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意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反洗钱案例分析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制 度 (1)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2)大额交易报告制度。 (3)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4)保存记录制度。
反洗钱———你能做什么 (1)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 (2)尽量少用大额现金付款; (3)遵守账户实名制规定,做守法好公民; (4)发现可疑的洗钱线索,请尽快举报(公安 部举报电话)。
洗钱通常分三步:(1)存款, 即将非法所得的现金存入银行; (2)通过一系列复杂而繁琐 的交易,如银行转账、现金与 证券的交易、跨国资金的转移 等,掩盖金钱的真实来源,使 其合法化;(3)将资金以合 法形式回到罪犯手中。另外, 洗钱还有其它多种途径,购买 地产、珠宝、古玩等,过后再 变换成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
根据线索,廉署调查发现,跨境洗钱集团是利用来往内地及 香港的司机驾驶私家车和货车走私巨额现金。由于案件涉及 闽粤两地,廉署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开会 商讨,最终制定了代号为“猫头鹰”的行动计划。2001年9 月11日,办案人员在边境截查一辆刚从内地进入香港的目标 货车,在车上搜获50万元美金。廉署随即展开大规模拘捕行 动,出动200人作多处搜查,共拘捕39人,并在陈仲明的兑 换店里查获了850万港元现金。
洗钱案例
一、典型洗钱案例
1、许超凡假投资洗钱案
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与其两位继任者余振东、许国俊等人利用职权,在9年内贪污挪用公款4、83亿美元,就是建国一来我国最大的监守自盗案。所贪污的资金通过洗钱被转入许超凡等人在香港与加拿大的个人账户。许超凡等人的洗钱流程简述如下:将贪污挪用款项以投资的名义投入开平涤纶集团新建厂,再利用公司间资金往来的方式经该厂的银行账户转账至许设立并控制的香港潭江实业有限公司,进而通过香港谭江实业有限公司将资金以公司经营所得的形式转至香港或海外的其她账户。2006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法庭已裁定许超凡、许国俊与两人的妻子被认定合谋诈骗、合谋洗钱以及合谋转运盗窃钱款等罪名成立。
2、成克杰空壳公司洗钱案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副书记成克杰,利用情妇李平将受贿所得4109万元交给了香港商人张静海,由其将黑钱存入银行,为此成克杰付给张静海1150万元。随后成克杰为了掩人耳目,以情妇李平的名义在香港注册一家空壳企业。这家公司即使什么业务都不做,为了假戏真唱,不露马脚,伪造了经营活动,请会计师做虚假账目,缴纳25%左右的企业所得税,40%的个人所得税。最后成克杰把企业账户上的钱转到自己制定法人账户上。但就是,成克杰却没有想到她的一切努力最终都就是枉费心机。香港某银行发现,一贸易公司该行的账户经常收到从广西转入的大宗款项,金额从500万到1000万元不等。但该公
司留存在银行的客户资料显示,其经营规模难以支撑如此大额的贸易活动,该银行于就是将其作为可疑支付交易行为报告香港联合财富情报组。
最新电信诈骗案例
最新电信诈骗案例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电子支付的广泛应用,电信诈骗案件也层出不穷。以下是一起最新的电信诈骗案例。
在山城市发生了一起电信诈骗案,受害者是一位年轻的大学生。该大学生接到一条陌生号码的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警察,并称该大学生涉嫌违法犯罪,需要协助调查。对方声称该大学生的手机号码与一个犯罪团伙有联系,并指责他参与洗钱活动。在对方精心编排的谎言下,该大学生感到非常恐惧,不敢违抗。他被要求前往银行将所有存款转账到一指定账户,并随时保持联络。
由于该大学生担心违法被发现身份,他不敢报警。在犯罪分子的威胁下,该大学生前往银行,转账了数十万元的存款到指定账户。在之后数小时内,该大学生意识到可能受骗并报警。然而,由于银行已经完成了转账,他并没有希望追回损失。
这起案件揭示了电信诈骗的一些常见手法。首先,犯罪分子通常会冒充法律、政府或警察机关的人员,使受害者相信他们的说辞。其次,犯罪分子会制造紧急的情况,如涉嫌犯罪或面临被逮捕等,以迫使受害者采取行动。
针对这类电信诈骗,我们需要警惕,并采取一些防范措施。首先,不要随意相信陌生人的电话,尤其是对方声称自己是警察或政府官员。如果怀疑对方的身份,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其次,对于任何涉及转账或个人信息的请求,要保持警觉,切勿轻信。最重要的是,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泄露给陌生人,包
括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
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警示教育力度,加强对网络黑产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电信诈骗的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以提高公众对电信诈骗的认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跨地区、跨国联合打击,提高诈骗犯罪的追诉和起诉难度。
洗黑钱最新案例
洗黑钱最新案例
杨某是xx县xx镇的个体工商户,每天做生意都有几百到上千元的收入。然而2021年本欲到xx与丈夫一起投资沙场的杨某,却在“朋友”带动下走进了xx的一家赌场,就是这一次赌场之行,彻底改变了杨某以及其亲戚、朋友的人生。
在“朋友”的介绍下,赌场一名男子和杨某“谈上了生意”,只要杨某用银行卡帮助其取现金就能收到1到2个点的“返利”。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当天杨某就为男子转账取现了20万元,拿到了两千元的“好处费”。从这一天开始,杨某成为了与该男子联系的“提款人”。
由于每张银行卡每日都有取款额度的限制,回到xx后,杨某开始四处借用亲戚、朋友们的银行卡境内频繁为境外男子提款,再托人交到xx 男子手中。受到出境现金不能超过两万元的限制,杨某想出了“蚂蚁搬家”的对策逃避检查。
就这样,四个月期间杨某想尽千方百计,将同是xx镇的樊某、程某等人发展成“下线”,为其收拢银行卡、取现金、送现金出境,杨某给与樊某、程某等人所送现金1.5到2%的报酬。直至该团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团伙所持有信用卡就达100余张,涉案资金流水达上亿元。
xx警方通过对涉案往来资金流水进行审查,发现给该团伙所持银行卡
转账的账户,涉及全国30余起电信诈骗案件。而该团伙四个月为境外电信诈骗组织转账提现达202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杨某等人并不自知自己的犯罪行为,以自己“并不知道资金的来源和去处”为自己辩护,却不知只要参与了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从发案到转移资金“洗钱”的任何一个环节,其就已经与违法犯罪行为脱不了干系。
为了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团伙“洗钱”,杨某首先盯上的是自己身边亲人们的银行卡。为了套取这些银行卡为自己所用,杨某与其丈夫徐某,以及联系的樊某、程某、李某等人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骗取着亲戚、朋友的信任。
公安部公布打击跨境赌博犯罪十起典型案例
自2月28日部署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专题会议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深入开展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及与其关联的涉黑、诈骗、洗钱、绑架、拐卖、偷渡、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截至2020年6月,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79起,各地公安机关侦破跨境赌博案件2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500余名,已移送起诉1530余人;摧毁涉赌平台368个、技术团队148个,打掉支付平台和地下钱庄187个,查扣涉案银行卡22万余张、冻结涉案账户28100余个,查明涉案资金2290余亿。另有一大批参赌人员依法受到处理,一大批涉赌人员被列入出入境黑名单。同时,针对涉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银行账户黑灰产业,各地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捣毁窝点1200余个,缴获涉案账户2.7万余套,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查处问责银行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200余人。公安部公布了打击跨境赌博犯罪十起典型案例。
在这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的是境外赌场在我境内揽客招赌,如甘肃公安机关侦破的“1·19”跨境赌博案,犯罪嫌疑人组织代理人员在境外窝点和境内通过网络招揽境内人员参赌;有的是为跨境赌博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如广东珠海侦破的“4·21”网络赌博案,犯罪嫌疑人以软件研发为幌子,为东南亚等境外赌场及网络赌博团伙提供技术支持;有的是为跨境赌博犯罪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如黑龙江牡丹江侦破“933”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境内对线上赌资进行转移提现,并雇人将现金送至境外赌场;有的是组织出境赌博,如云南临沧公安机关侦破的杨某某等组织人员偷渡出境赌博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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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侦破跨国诈骗洗钱的案例
[案例经过]
营业网点外汇业务操作柜员在办理业务中发现,近年来不断有资金向喀麦隆籍客户账户中汇入美元,累计约20余万美元,该账户结汇后立即取款或进行转账交易,汇出地涉及美国、印度、希腊等国家。由于该客户短时间内发生资金的频繁汇入汇出引起了该网点经办柜员警觉,按照反洗钱管理规定,立即向反洗钱联络员进行了汇报。该网点同时向二级分行反映此情况。二级分行反洗钱中心人员要求该网点一方面通过反洗钱系统新增为重点可疑交易上报,另一方面加强对此账户进行重点监控。
几天之后,该营业网点突然接到来自**公司的电话查询,称其公司一笔境外汇款途径有问题,致使这笔资金不翼而飞,经核对相关信息后,确认前日频繁收取汇款的喀麦隆籍客户的账户有重大嫌疑。该营业网点在得到上级行的许可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营业网点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按预定计划,先由网点业务经办人员打电话通知该男子到营业网点办理入账手续,公安人员埋伏在网点周围择机抓捕,当该男子出现,公安人员当场将其抓获。
[案件处理]
该案件经公安机关初步审理,基本确认为一起典型的跨国网络诈骗洗钱案,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盗取受害人的电子邮箱,再实施诈骗,并将非法所得资金通过账户进行转账或提现。该犯罪嫌疑人由于是外籍人员,属于国际刑警组织监测的罪犯,经验明身份后已经移交到相关部门处理。
[案例分析]
该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顺利落网,得益于银行反洗钱中心建立的三级反洗钱网络联系机制发挥的作用,和银行员工不断增强的反洗钱意识和高度负责敬业精神。
[案例启示]
从此案可以看出,强大科技系统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是,再完善的系统,同样需要高素质的员工进行操作和配合,需要严格的管理做基础,更需要先进的理念做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