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与行政命令的区别
行政指导与行政命令的区别
(用这个,之前那个不完善)
一、行政主体是运用柔性的非强制手段作出行政指导的,一般来说,不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
而行政命令一旦做出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相对方是否服从视自己的意愿而定。
被指导者可以不按照行政指导机关的指导行事。
而行政命令一般都有强制力和强制执行机关、程序做保障。
三、尽管某些行政指导具有法律依据,但是绝大多数行政指导行为是不具有直接法律依据的。
行政指导可以是基于法律原则和行政组织法上的职能做出的。
某些甚至是根据国家政策适时灵活做出的;而行政命令的做出必须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四、行政命令可以诉讼。
但行政指导不具有可诉性。
行政指导的保安功能名词解释
行政指导的保安功能名词解释
行政指导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为实现所期待的行政状态,以建议、劝告等非强制措施要求有关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活动。
行政指导的特点在于,只要取得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形成所期望的行政秩序,而无须使用权力手段。
行政指导可以消除相对人的抵触,确保行政得以顺利、切实地进行;国民也期望得到行政指导以趋利避害。
但是行政指导一般没有法律依据,它虽不存在权力的强制作用,但由于行政机关的地位,有可能使相对人违心接受行政指导,因此潜存着极大的危险性。
如何控制行政指导,是立法、学术界及判例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行政指导名词解释
行政指导名词解释行政指导是指有关行政部门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传递和阐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行政文件,委托、授权行政部门的业务以及行政策划、规划等相关事项。
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手段,通过指导性文件或其他途径,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履行法定义务和享有权益的过程中遵守法律和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行政指导与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行使方式不同,它是一种具有指导性、协商性和柔性的行政手段。
行政指导的目的是通过明确引导和合理建议,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法、守规,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点:1. 引导性:行政指导是一种通过建议、指导等方式影响人们行为的手段,其主要目的是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并在特定情况下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2. 协商性:行政指导的过程中,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可以进行双方协商,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解释和约定,以达到共同理解、共同协商的目的。
3. 柔性:行政指导相对于其他行政手段来说,具有较高的柔性和适应性。
行政指导的实施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行政指导的对象主要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对于公民来说,行政指导可以通过教育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其正确行为。
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行政指导可以通过与其协商、指导咨询等方式,帮助其理解法律规定,规范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
行政指导的内容多种多样,可以包括规划指导、方案建议、政策解释、技术指导、行为规范等方面。
行政指导的形式可以是文件通知、公开声明、咨询会议、工作座谈等。
行政指导具有一定的约束性,虽然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指导,不会承担直接的行政责任,但是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总之,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协商性的行政手段,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通过明确引导和有效建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遵守法律、规章制度的同时,合理解决问题,促进行政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性。
行政指导与规范的法律依据
行政指导与规范的法律依据行政指导与规范是国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手段,通过指导和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护公众利益。
在中国,行政指导与规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法律依据进行详细的解析。
行政指导与规范的法律依据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该法旨在规范行政许可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高效。
根据该法,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与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人就申请材料、条件等方面进行的指导工作。
行政指导的目的是帮助申请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促使申请行政许可的程序顺利进行。
行政指导的内容应当公开透明,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超越行政机关的权限。
行政机关在行政指导中不能强迫申请人接受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能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竞争。
行政指导与规范的另一个重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该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和依据,旨在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合法。
根据该法,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法规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与规范的行动。
行政指导的目的是预防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公众利益。
在行政指导中,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行政指导中的要求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超越法定权力范围,也不能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秩序。
除了上述两个法律依据外,行政指导与规范还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的约束。
这些法律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和责任进行了规定,保障了行政指导与规范的实施合法性和公正性。
根据这些法律,行政机关在行政指导中应当确保公告公示程序的透明公开,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的判断和决定,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总的来说,行政指导与规范的实施是依据一系列法律的规定和约束,以确保行政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行政指导建议书
行政指导建议书标题:行政指导建议书引言概述:行政指导建议书是一种重要的行政文件,用于向相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指导,以促进事务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行政指导建议书的内容和作用。
一、目的和意义1.1 行政指导建议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具体的建议和指导,匡助相关部门或者个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
1.2 通过行政指导建议书,可以加强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1.3 行政指导建议书还可以促进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撰写要点2.1 行政指导建议书的撰写要清晰明了,内容准确具体,避免含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达。
2.2 在撰写行政指导建议书时,应注意文风简炼、语言通俗易懂,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术语。
2.3 行政指导建议书的格式要规范统一,包括标题、正文、结论等部份,便于阅读和理解。
三、内容要点3.1 行政指导建议书的内容应环绕具体问题或者事务展开,提出解决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3.2 内容要点要具体可行,避免空泛和空洞的建议,要有具体的操作性和实施性。
3.3 在撰写内容要点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部门或者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建议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和监督4.1 行政指导建议书提出的建议和指导应得到相关部门或者个人的认可和支持,确保建议的有效实施。
4.2 在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跟踪和评估建议的执行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3 相关部门或者个人应及时反馈建议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建议的内容和方式。
五、总结和展望5.1 行政指导建议书是行政管理中重要的工具和手段,可以有效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提高管理效率。
5.2 在未来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行政指导建议书的制度和流程,提高其实用性和科学性。
5.3 通过行政指导建议书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可以更好地服务于行政管理和促进社会事务的发展和进步。
结语:行政指导建议书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文件,对于促进事务的顺利进行和提高管理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
行政指导建议书
行政指导建议书一、背景介绍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推动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提高行政效能,本文将就行政指导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问题分析1. 行政指导的定义和作用行政指导是指政府部门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主体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的一种方式。
行政指导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共利益,提高行政效能。
2. 行政指导存在的问题(1)指导标准不明确:在行政指导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指导标准和操作规范,导致指导结果不尽如人意。
(2)指导方式单一:现有的行政指导方式主要以文件形式发布,缺乏针对性和灵便性,难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指导需求。
(3)指导效果难以评估: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行政指导的效果难以客观评估,无法及时调整指导策略。
三、建议提出1. 建立行政指导的标准化体系(1)明确指导目标:制定明确的指导目标,明确指导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确保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制定指导标准: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和地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指导标准,确保指导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建立指导档案:建立行政指导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指导的过程和结果,为后续的评估提供依据。
2. 多元化的行政指导方式(1)加强沟通交流:政府部门应与相关主体建立定期的沟通渠道,了解其需求和问题,及时提供指导和匡助。
(2)开展现场指导: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相关主体的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的现场指导。
(3)推行互联网+行政指导: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行政指导的在线平台,提供在线咨询、指导和服务,方便相关主体获取指导信息。
3. 建立科学的行政指导评估体系(1)制定评估指标:根据行政指导的目标和要求,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包括指导的实施情况、效果评估等。
(2)开展定期评估:政府部门应定期对行政指导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调整和改进。
(3)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行政指导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应赋予适当的激励和奖励,提高行政指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行政指导情况汇报
行政指导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谨向您汇报我所负责的行政指导工作情况。
自从上次汇报以来,我们团队一直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情况如下:一、工作总体情况。
1.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行政指导工作的总体规划,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在规划的指导下,我们的工作有了更清晰的方向和目标。
2. 我们加强了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了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更加紧密,工作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二、具体工作内容。
1. 在行政指导方面,我们加强了对各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定期的检查和督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我们不断完善行政制度和规章,加强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我们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 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员工对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执行不够到位。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度。
2. 部分行政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们将加大力度,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推进。
2. 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制度和规章,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总之,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行政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谨此汇报,如有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行政指导的方式
行政指导的方式
行政指导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它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组织目标,提高组织效率,改善组织绩效。
行政指导的核心是指导者,指导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以及良好的领导力。
行政指导的过程包括计划、实施、评估和反馈四个步骤。
首先,指导者需要制
定一个明确的计划,明确指导的目标,并制定一个实施计划,以确保指导的有效性。
其次,指导者需要根据计划实施指导,并确保指导的有效性。
第三,指导者需要对指导的结果进行评估,以确定指导的有效性。
最后,指导者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受指导者,以确保指导的有效性。
行政指导的有效性取决于指导者的能力,指导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
织能力、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以及良好的领导力。
此外,指导者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聆听能力,能够倾听受指导者的意见,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
行政指导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它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组织目标,提高组织效率,改善组织绩效。
但是,行政指导的有效性取决于指导者的能力,指导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以及良好的领导力,并且要具备良好的聆听能力,以便更好地指导受指导者。
只有指导者具备这些能力,行政指导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帮助企业实现组织目标。
行政指导
首先,行政指导是否属于权力行为。
权力行为的实施对于受体来说是具有强制力的,任何人不能阻止权力主体按应有的方式实施某行为;而不是说权力行为的行为方式是强制受体必须怎么办,其行为方式可以是多样的,包括强制方式和非强制方式、权力行为是指公权力主体运用其所拥有的权力所实施的行为。
行政指导是事实行为还是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和个人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做的法律行为。
②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性、无偿性和强制性。
行政行为以相对人是否确定为标准,还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法律行为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能引起法律效果,即引起、变更、消灭法律关系。
行政指导显然是单方行为,它作出后,并不是必然引起法律效果。
如果相对人不做任何表示,该行政指导就不产生效果,而一旦行政相对人基于信赖对违法、失职、滥用的行政指导做出反应并因此而受损的话,那我们不能不说在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建立了法律关系:因为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受损与行政机关的指导行为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因果关系,行政机关作为特殊主体不能将责任推脱到相对人身上。
因此,我们不能绝对的认为行政指导不产生法律效果。
然而,行政指导的“自愿合作”性显然是与一般行政行为的“强制性”相违背的,因此又不能把行政指导定义为传统意义上的行政行为。
日本:日本《行政程序法》上所说的行政指导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其任务或者所掌管事务的范围内,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对特定的人要求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等,不属于处分的指导、劝告、建议及其他行为(《行政程序法》第2条第6项)。
在日本行政法学科及法律体系下,行政指导行为的分类大致包括助成指导,即以协助相对方,助成其行为的行政指导行为;调整指导,即调整相关关系人对立等情形的行政指导行为;规制指导,即以规劝相对人不进行或改正某种行为的行政指导行为等等。
这也是当今被普遍承认的行政指导行为的分类。
在指导原则上,日本《行政程序法》规定的关于行政指导行为的一般原则:(1)从事行政指导行为的人,不得超越该行政机关的任务以及所管辖事务的范围;(2)服从或者不服从行政指导行为,是任意的;(3)不得因为不服从行政指导行为而进行不利的对待(《行政程序法》第32条)。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指导
五、行政指导行为的救济与责任 承担
案例2
陕西省周至县富仁乡在20世纪90年代中前期靠种苹果树走上 陕西省周至县富仁乡在20世纪90年代中前期靠种苹果树走上 20世纪90 脱贫致富道路,农民受益甚多。因此, 脱贫致富道路,农民受益甚多。因此,受益的农民对大力发展苹 果树深信不疑,都欲对此加大投入。但是,通过专家咨询、 果树深信不疑,都欲对此加大投入。但是,通过专家咨询、行政 系统的有关会议信息、农技部门的研究、 系统的有关会议信息、农技部门的研究、全国市场的反馈信息等 渠道,乡的政府部门都预感到苹果市场前景不妙, 渠道,乡的政府部门都预感到苹果市场前景不妙,如果继续加大 或维持对发展苹果树的投入将会有灾难性后果, 或维持对发展苹果树的投入将会有灾难性后果,必须尽快调整产 品结构,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还知道发展猕猴桃很有市场 品结构,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前景。 前景。由于当地农民群众对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和农业新技术知识 的认识还不足,而且信息欠灵通,加之更看重眼前利益, 的认识还不足,而且信息欠灵通,加之更看重眼前利益,所以普 遍没有意识到继续发展苹果树的巨大风险性和尽快开发新产品的 紧迫性,仍一门心思全力以赴发展苹果树。富仁乡领导班子尽管 紧迫性,仍一门心思全力以赴发展苹果树。 也预见到了即将出现的危机,也有一些解决问题的想法, 也预见到了即将出现的危机,也有一些解决问题的想法,但由于 思想上存在某些误区,以为搞市场经济就是政府不干预经济, 思想上存在某些误区,以为搞市场经济就是政府不干预经济,担 心自己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来干预农民的生产活动会被指责为 又搞计划经济那一套” 于是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 “又搞计划经济那一套”,于是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任由农民 去继续大力发展苹果树。 1996年富仁乡的苹果园亩均收益仅 年富仁乡的苹果园亩均收益仅400 去继续大力发展苹果树。 1996年富仁乡的苹果园亩均收益仅400 农民叫苦不迭,许多农民陷入了困境甚至绝境。 元,农民叫苦不迭,许多农民陷入了困境甚至绝境。 请问:富仁乡政府及其领导班子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问:富仁乡政府及其领导班子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概念行政指导(administrative guidance)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之行为。
简言之,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行为。
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
不以国家权力为后盾。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
不产生法律效果。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
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
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
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二、行政指导的种类行政指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以行政指导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可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前者是指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文规定的,后者则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不论何种行政指导均应遵循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做到合法、合理。
2.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可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
前者是针对不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进行的,后者则是针对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进行。
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是前者的具体化。
3.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和助成性行政指导。
规制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对妨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预防、规范、制约的行政指导。
局行政指导意见书
局行政指导意见书
尊敬的XXX局:
针对您所提出的行政指导事项,经过我们的认真调查和分析,我们向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首先,我们了解到您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关于XXXXX的事项。
经过我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分析,我们认为首要解决的问题是XXXXX。
针对该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落实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个人在解决问题上承担的责任,完善责任制定机制,并对不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2.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渠道,形成合力解决问题,确保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全面考虑。
3.加强法规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4.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相关操作的监督和检查,制定严格的监督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和合规性。
5.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组织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引进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人才。
6.加强科技支撑: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操作风险,并加强对科技产品及服务的监管。
7.完善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便利群众。
8.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公众对工作任务的理解和支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以上是我们给出的针对您局行政指导事项的意见。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工作顺利!
此致,
XXX行政指导专家团队。
行政指导知识问答
行政指导知识问答行政指导的概念: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谋求行政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之行为。
行政主体。
行政指导的主体即行政主体,亦即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先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法律依据。
一是行政指导必须有组织法的依据;二是至于实施某特定行政指导(含抽象与具体),授意性与调整性行政指导,则不必有行为法上的依据,依据组织法上的权限以及政策或法律精神即可;而对于规制性行政指导则必须有行为法上的依据,而且要遵循法律位阶原则,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据法律精神或政策。
单方性。
行政指导是否依相对人的同意为成立要件,有三种态度;一是,行政指导一经行政主体作出便告成立,至于行政指导是否产生预期作用,则无关该行政指导本身的成立。
二是,对行政指导是否是单方性表示不确定。
三是,认为相对方同意是行政指导的成立要件之一。
行政指导的积极作用。
弥补作用。
社会现代化导致社会关系复杂化,使得政府职能的扩展、行政权力的扩张成为一种必然。
粘合作用。
行政指导的粘合作用首先体现在粘合各种调控手段。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应该是民主高效的政府,“民主”是改善政府与公众关系的最好媒介。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手段因其固有的民主性、柔和性、间接性,较大程度地代表了平等、独立、民主、责任、宽容的人文精神而洗涤了陈旧的传统行政文化,有助于减少磨擦、降低行政成本,顺利实现行政目标,均衡、协调作用。
社会生活主体之间的利害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利益冲突若得不到有效化解必然要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因此,积极行政就是运用行政权对不同利益主体进行均衡、协调,以维持现有利益格局或更趋于合理。
采用行政指导对行政主体而言可以更有效的实现行政目标,因为行政指导是在征求企业方面的同意和协助的情况下完成的。
行政指导案卷
行政指导案卷一、行政指导案卷的定义与作用行政指导案卷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过程中,对指导对象进行调查、核实、评估、指导、跟踪管理等环节所形成的文件资料。
它是对行政指导过程的记录,具有证据、参考和追溯作用。
行政指导案卷有助于提高行政指导的规范性和效率,保障行政机关与指导对象之间的权益,促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行政指导案卷的编制要求1.真实性:行政指导案卷应真实反映行政指导过程中的情况,不得伪造、篡改。
2.完整性:案卷应包含行政指导的全过程,包括前期调查、指导措施、实施过程、成果评估等环节。
3.规范性:案卷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编制,确保内容清晰、条理分明。
4.及时性:行政指导案卷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确保行政指导过程的实时跟踪和监督。
三、行政指导案卷的审查与归档1.审查:行政机关应对行政指导案卷进行定期审查,确保案卷内容的真实、完整、规范。
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
2.归档:案卷审查合格后,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确保案卷的安全、可查询。
四、行政指导案卷在实践中的应用与案例分析1.行政指导案卷在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中的应用:通过案卷审查,监督和评估行政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工作总结和改进提供依据。
2.行政指导案卷在行政争议处理中的应用:作为行政争议处理的证据,有助于保障行政机关与指导对象之间的权益。
3.行政指导案卷在司法审查中的应用:司法审查中,行政指导案卷可作为证明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证据。
五、提高行政指导案卷质量和可读性的方法1.培训: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案卷编制水平。
2.指导手册:制定行政指导案卷编制指南,为工作人员提供清晰、明确的操作指引。
3.信息化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指导案卷的电子化、网络化,提高案卷检索和利用效率。
行政指导
第一节 行政指导概述
一、行政指导的涵义 行政指导,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其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定 的人、企业、社会团体等,运用非强制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 或协助,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属于行政机关的 行政行为,也是行政机关活动的一种方法,以行政指导方法调整 的行政机关同所管理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就形成行政指导关系。 (一)行政指导是一种积极行政行为。 (二)行政指导具有指导性。 (三)行政指导具有协调性。 (四)行政指导具有民主、自愿性。
第三节 对行政指导的法律控制
行政指导这种新型行政行为要能有效地发挥其既保证政府必要的权威, 又充分尊重相对人意志自由的功能,其根本出路仍然在于法治行政原则 的遵守,而不是对法治行政原则的僭越,否则就会出现“依行政指导行 政”取代“依法行政”的可怕局面。 一、行政指导的法律依据 在行政指导的法律授权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只要有组织 法上的依据即可,一种是必须有行政行为法上的依据。我们认为,对行 政指导这种新型的行政行为,只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即可,而不必强求 一定要有具体行为法上的依据,也即以组织法为其最后的保留领域,如 果对行政指导仍坚持传统的法律保留原则,那么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理由。 二、行政指导的程序控制 由于行政指导的广泛性、灵活性、隐密性等特性,以及以组织法为其最 后的保留原则,使得对行政指导的法律程序控制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行政指导的程序规则从总体上讲适用行政程序的一般程序规则。具体来 说,抽象行政指导适用诸如行政立法等抽象行政行为的一般程序规则, 具体行政指导适用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程序规则。但由于行政指导的特 殊性,在适用一般行政行为程序规则时,又不可机械从事.
二、行政指导的作用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行为,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一)弥补法律手段的不足 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的复杂化、多样化,在一定阶段出现 “立法空白”现象已不可避免,为了弥补法律手段之不足,行政 主体可以采取灵活的行政指导手段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二)辅导和服务作用 在行政管理的一定阶段行政主体采用强制手段尚无必要或者效果 并不一定理想时,行政主体可以采取行政指导的手段来达到同样 的目的。对行政相对人来说,也希望行政主体通过建议、劝告、 指引等方式来对其实施指导,可见行政指导相对行政主体的其他 行政手段有时是一种极好的辅助手段。 (三)协调平衡作用 行政指导能较好地协调和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效率与公平 等不同利益和目标的关系,还能对行政相对人尤其是社会经济组 织之间的约束
行政指导行为的例子(一)
行政指导行为的例子(一)行政指导行为什么是行政指导行为行政指导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鼓励和规范的一种行政行为。
它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通过发布指导性文件、发出书面通知、组织培训等方式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指导的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的例子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行政指导行为的例子:发布指导性文件行政机关通过发布指导性文件,对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这些文件可以包括行业规范、操作指南、技术标准等。
例如,工商部门发布《网络购物操作指南》,指导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注意事项,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维权能力。
发出书面通知行政机关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对相关主体进行指导。
例如,环保局向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其加强废气治理,以达到减排要求。
这种书面通知具有追溯力,要求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
组织培训和教育行政机关通过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对相关主体进行指导和教育。
例如,税务局组织企业财务人员参加税法培训,使其了解税法法规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合规性。
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行政机关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解答相关主体的疑问,并提供指导意见。
例如,劳动局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等方面的问题,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行政指导行为的特点行政指导行为具有以下特点:•指导性:行政指导行为是对相关主体行为的引导和规范,具有指导性、督促性的特点。
•非强制性:行政指导行为是以鼓励、引导为主,通常不存在强制性要求和惩罚措施。
•灵活性:行政指导行为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
•约束力:尽管行政指导行为通常是非强制性的,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具备约束力,相关主体有责任遵守指导。
•服务性:行政指导行为旨在为相关主体提供服务和帮助,促进其健康发展。
总结行政指导行为是行政机关通过发布文件、发出通知、组织培训等方式对相关主体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的一种行政行为。
它具有指导性、非强制性、灵活性、约束力和服务性等特点。
行政指导会领导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行政指导会,旨在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项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在此,我代表领导班子,对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就以下几个方面发表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行政指导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我们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要深刻认识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行政指导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1.加强政策宣传。
我们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让群众真正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2.优化服务流程。
我们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要积极开展“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3.强化监督检查。
我们要加强对行政指导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严格责任追究。
对行政指导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1.强化教育培训。
我们要加强行政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要定期组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不断提高行政指导人员的综合素质。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我们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3.关心关爱干部。
我们要关心关爱行政指导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积极性。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行政指导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行政指导工作,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篇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升管理效率,促动社会和谐,现就本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经典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的要求,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充分使用行政指导手段,持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构建和社会,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行政指导是指在本局职能、职责或管辖范围内,为适合规划管理需要,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在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范围内,适时灵活地采取辅导、提示、告诫、劝勉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以有效地实现规划实施管理目的、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活动。
推行规划行政指导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
理应在本局法定职责、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精神、法律原则,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2、正当性原则。
通过说法、说理的过程向行政相对人展示行政指导的正当性,从而限度地谋求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导指导的主动配合,不得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尽量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3、必要性原则。
如果采用行政指导能够实现规划管理目的,不再实施权力性行政行为。
同样,如果实施行政指导的客观依据不存有,也不能为规避行为的法律责任而实施行政指导行为。
4、平等性原则。
实施行政指导时,理应确立与行政相对人的平等关系,能够通过平等协商、双向互动方式,交换行政管理意见,改实行政管理方式,提升规划实施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5、自愿性原则。
实施行政指导要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选择,通过综合指导说理,使行政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达到预期管理目的。
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采取不利措施。
行政指导开展情况汇报
行政指导开展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我单位积极响应,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指导,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情况概述。
自从接到行政指导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各部门全员动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
通过内部培训、外部交流等形式,提高了全体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行政管理水平,为行政指导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
为了确保全员了解行政指导的内容和要求,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和培训活动。
通过内部会议、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全体员工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大家的法治意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同时,我们还邀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和行政管理专家,为员工进行了专题培训,使大家对行政指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把握。
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行政指导,我们加强了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通过制定和修订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了各项管理流程,确保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为了更好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加强了信息的共享和资源的整合。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交流和合作,我们及时了解到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和行政管理政策,为行政指导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全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比如部分员工对行政指导的理解不够深入,部分管理制度的执行不够到位等,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行政指导,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不断提高全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行政管理水平,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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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帮助。帮助是行政机关通过为行政相对人提供 某种便利的条件,引导行政相对人实施符合行政 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目标的活动。在现代社会中, 行政机关因其所处的优越地位使其掌握许多政治、 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资讯,而行政相对人因处于行 政被管理的地位,具有天然的被动性。如果行政 机关在行政相对人从事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时 给予必要的帮助,必然可以引导行政相对人的行 为朝行政机关确定的管理目标方向发展。
五、 对行政指导的法律控制
1、、行政指导的法律依据 在行政指导的法律授权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 意见:一种是只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即可,一 种是必须有行政行为法上的依据。 对行政指导这种新型的行政行为,只要有组织 法上的依据即可,而不必强求一定要有具体行 为法上的依据,也即以组织法为其最后的保留 领域,如果对行政指导仍坚持传统的法律保留 原则,那么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理由。
六、行政指导的责任约束
对行政指导的责任约束应考虑具体情形: 第一,行政指导本身没有任何瑕疵,但接受指导者因其它原因遭 受一定损失,这时行政指导者应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向被指导者 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行政指导者因自身的信息或情报有误,而误导了被指导者, 结果使被指导者受到较大损害,行政指导者应考虑行政机关占有 信息、情报方面的全面性、权威性而负有一定的补偿责任。 第三,行政指导本身内容违法,受指导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 接受指导而导致损失,此种行政指导应纳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的范围。 第四,行政指导者以行政指导为名,行行政命令之实时,应允许 受指导者穷尽一国对行政行为的所有救济手段。
三、 行政指导的种类 行政指导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以行政指导是否针对特定对象为标准,行政指 导可分为抽象行政指导和具体行政指导。 抽象行政指导即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项所作 的行政指导。抽象行政指导也称为宏观行政指导。 具体行政指导是指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项所作的行 政指导。具体行政指导也称为个别行政指导。 2、以行政指导有无法律根据为标准,行政指导可 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 指导。 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是指法律、法规、规 章明文规定的行政指导。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是指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1.说服。说服是行政机关通过陈述情理希望行政相对 人接受行政指导的一种方式。说服是以行政机关说理为前 提,虽然行政行为也要求行政机关说理,但行政行为总是 与强制联在一起的。由于行政指导没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因此,要使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 行政机关应当以理服人。 2.建议。建议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目的的需要, 将自己对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方法、途径等形成的看法告诉 给行政相对人,希望行政相对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 中响应其建议,从而有助于行政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的目的。 建议一般具有具体的内容,行政相对人接受后具有可操作 性。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接受建议后需要行政机关帮助,行 政机关应当给予满足。行政机关正确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 客观上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提升“善良政府”形 象具有重要的促进功能。
行政指导
一、行政指导的涵义 行政指导,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其管辖事务的范围 内,对于特定的人、企业、社会团体等,运用非强 制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以实现一定行 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也是行政机关活动的一种方法,以行政指导方法调 整的行政机关同所管理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就形成 行政指导关系。 (一)行政指导是一种积极行政行为。 (二)行政指导具有指导性。 (三)行政指导具有协调性。 (四)行政指导具有民主、自愿性。
3.协商。协商是行政机关为了取得行政相对人的支持其 实现某一行政管理目标,而与行政相对人就某一行政管理 事项进行商讨,增进互相了解与沟通,谋求与行政相对人 达成共识。 4.奖励。奖励是行政机关通过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 物质和精神鼓励,引导行政相对人从事有助于行政机关达 成行政管理目标的行为。物质鼓励是行政机关给予行政相 对人一定数量的奖金或者奖品。精神鼓动是行政机关给予 行政相对人一定的名誉。行政指导中的奖励方式是基于人 从事社会活动具有谋利的本性。通过物质或者精神的刺激 满足人的需要,可以使人从事某种特定的活动。
2、行政指导的程序控制 由于行政指导的广泛性、灵活性、隐密性等特性, 以及以组织法为其最后的保留原则,使得对行政 指导的法律程序控制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行政指导的程序规则从总体上讲适用行政程序的 一般程序规则。具体来说,抽象行政指导适用诸 如行政立法等抽象行政行为的一般程序规则,具 体行政指导适用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程序规则。 但由于行政指导的特殊性,在适用一般行政行为 程序规则时,又不可机械从事.
二、行政指导的作用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行为,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一)弥补法律手段的不足 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的复杂化、多样化,在一定阶段 出现“立法空白”现象已不可避免,为了弥补法律手段之 不足,行政主体可以采取灵活的行政指导手段达到调整社 会关系的目的。 (二)辅导和服务作用 在行政管理的一定阶段行政主体采用强制手段尚无必要或 者效果并不一定理想时,行政主体可以采取行政指导的手 段来达到同样的目的。对行政相对人来说,也希望行政主 体通过建议、劝告、指引等方式来对其实施指导,可见行 政指导相对行政主体的其他行政手段有时是一种极好的辅 助手段。 (三)协调平衡作用 行政指导能较好地协调和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效率 与公平等不同利益和目标的关系,还能对行政相对人尤其 是社会经济组织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起到协调和平衡作用。
3、以行政指导的具体作用为标准,行政指 导可以分为助成性行政指导、规制性行政 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 助成性行政指导是指帮助和促进相对人 自身利益或事业的发展为目的,即为相对 人出主意的行政指导,故又称出主意的行 政指导,也称授益性行政指导;规制性行 政指导是指为了维持和增进公共利益,预 防危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发生,对违反公共 利益的行为加以规范和制约的行政指导, 调整性行政指导是指以调整相互对立的当 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为目的的行政指导。
选择题
下列属于行政指导的是() A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B提倡晚婚晚育 C建议科学种田D抑制物价暴涨
案例分析
某县农业局到某乡推广科学养殖蜗牛知识, 并介绍A优良品种的蜗牛生长发育快,营养 成分高,很有经济价值。不少养殖户听从 了农业局的建议,购买了A品种的蜗牛。但 事实恰恰相反,这种蜗牛生长速度慢,个 儿小,病死率高,且营养价值差,市场根 本销不出去。养殖户们遭受很大损失。后 来才得知,农业局错把A品种的蜗牛当作真 正优良的B品种介绍了。
常见的助成性指导有就业指导、保健指导、农业技术指导 等;常见的规制性行政指导如对违法青少年心理辅导、抑 制物价暴涨、防范违章建筑等
4、以行政指导针对的对象的性质为标准, 行政指导可分为内部行政指导和外部行政 指导。 内部行政指导是针对内部相对人所进行 的行政指导;外部行政指导是针对外部行 政相对人所进行的行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