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亮点解读及财富风险保护与传承32页共32页

合集下载

民法典-继承编亮点解析

民法典-继承编亮点解析

民法典-继承编亮点解析(一)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1.制定以遗嘱执行人优先的遗产管理人确定规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方式。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根据继承方式的区别有所不同:(1)发生遗嘱继承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订立遗嘱的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其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则继承开始时,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若其未指定遗嘱执行人,则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同;(2)发生法定继承时,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3)既有遗嘱继承又有法定继承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我们理解,针对这种情况遗产管理人的确定也应先判断是否有遗嘱执行人,若有,则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若无,则根据(2)的方式进行确定。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但目前《民法典》并未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我们理解,此处的利害关系人是指与遗产分割具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其当然包括继承人。

同时《继承法若干意见》规定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利害关系人包括继承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4]等,因此我们认为此处可申请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利害关系人可参考上述规定进行把握。

2.遗产管理人应履行与管理遗产有关的职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内容,主要包括(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3.遗产管理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主观状态下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遗产管理人在一般过失的主观状态下造成上述损害的,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十大亮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十大亮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亮点《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将原《婚姻法》和《收养法》编纂成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使婚姻家庭法终于回归民法,以新的⾯貌出现在我国的社会⽣活中,这些新的修改和规定都对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具有重要价值。

正所谓⽴法关注民⽣,婚姻法回归民法,婚姻家庭编的完善,追求亲属关系稳定,这些改变都是最好的体现。

新的婚姻家庭编具有以下⼗⼤亮点我们⼀⼀介绍。

1.第⼀次规定亲属的基本制度婚姻家庭编的突出亮点之⼀,是在第1045条中第⼀次规定了亲属的基本法律制度。

在1950年以来的《婚姻法》《收养法》中,都只规定结婚和离婚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来没有规定亲属制度。

这与该法命名为《婚姻法》的名称有关,原因是婚姻法并不特别关⼼亲属法律制度。

婚姻家庭编虽然没有对亲属制度进⾏详细规定,但是,确认了亲属的概念和基本类型,确认配偶、⽗母、⼦⼥、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孙⼦⼥、外孙⼦⼥为近亲属,构建了以配偶、⾎亲、姻亲构成的基本亲属体系,分为近亲属和“远亲属”,在近亲属之间发⽣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亲属法律制度。

这是在以往的婚姻家庭法律中从来没有明确规定的。

2.第⼀次规定家庭成员和家庭关系建设婚姻家庭编中特别重视家庭成员的规定和家风建设,这也是其突出的亮点之⼀。

不仅明确规定配偶、⽗母、⼦⼥和其他共同⽣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且在第1043条专门规定树⽴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和重视家庭⽂明建设。

家庭是亲属的基本单位,是家庭成员共同⽣活的团体。

⽆论是社会的发展还是民族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安宁和秩序的稳定,都必须有稳固的家庭关系提供保障。

婚姻家庭编通过规定家庭成员和家风建设,实现家庭关系的稳定,为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让⼈民安居乐业,享受幸福安康的⽣活。

3.第⼀次规定亲属法律⾏为是民事法律⾏为亲属法律⾏为也是民事法律⾏为。

由于原《婚姻法》不强调亲属制度和亲属⾝份权的取得、变更、消灭的原因,因⽽对亲属法律⾏为从来没有规定过。

《民法典》65个亮点解读

《民法典》65个亮点解读

《民法典》65个亮点解读1.统一婚姻法律,取消婚姻登记原则上应当采取自愿、平等、协商、公正的方式。

2. 婚姻自愿原则,禁止包办、买卖、以财产作为婚姻条件。

3. 严格禁止家庭暴力,保障家庭成员人身、财产等各项权益。

4. 对于婚姻的解除方式规定较为详细,加大了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维权力度。

5. 建立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制度,明确监护人权利义务。

6. 明确禁止儿童虐待和遗弃行为,对此进行了严格的惩罚和处罚。

7. 对于家庭财产包括房屋、土地、汽车等财产,提供了更为详细的继承规定。

8. 强化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保护,规定了债务履行期限、保全措施等细节内容。

9. 对于财产损害行为,对于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加大了赔偿力度。

10. 对于名誉权、隐私权等个人权益进行了保护,明确不得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等权益。

11. 对于国家公民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12. 在遗产继承方面,取消了原有的继承顺序,采取平等继承的方式。

13. 对于抚养费等家庭财产分配问题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14. 强化了劳动合同的法律保护,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方式等具体内容。

15. 加大了对于用人单位的保护力度,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16. 规定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对于社会保险缴纳和领取进行了规范。

17. 对于知识产权进行了保护,规定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方面的法律内容。

18. 对于债权的保护进行了规定,保障债权人的各项权利。

19. 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内容。

20. 对于网络交易、电子商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加强了网络交易、电子商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1. 对于合同的法律保护进行了规定,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等具体内容。

22. 对于担保的法律保护进行了规定,明确担保的方式、担保的种类等具体内容。

23. 对于不当得利行为进行了规定,加大了不当得利行为的追究力度。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全文逐条新旧对比及重点解读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全文逐条新旧对比及重点解读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全⽂逐条新旧对⽐及重点解读1《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已于2020年12⽉25⽇由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21年1⽉1⽇起施⾏。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施⾏后,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三),以及相关具体意见、补充规定等⽂件均将同时废⽌。

以下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与原司法解释的新旧对⽐(附相应民法典对应条⽂): ⼀、⼀般规定 第⼀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千零四⼗⼆条、第⼀千零七⼗九条、第⼀千零九⼗⼀条所称的“虐待”。

解释(⼀)第⼀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条、第四⼗三条、第四⼗五条、第四⼗六条所称的“家庭暴⼒”,是指⾏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或者其他⼿段,给其家庭成员的⾝体、精神等⽅⾯造成⼀定伤害后果的⾏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构成虐待。

第⼀千零四⼗⼆条 禁⽌家庭暴⼒。

禁⽌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千零七⼗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第⼀千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导致离婚的,⽆过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条民法典第⼀千零四⼗⼆条、第⼀千零七⼗九条、第⼀千零九⼗⼀条规定的“与他⼈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解释(⼀)第⼆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条、第四⼗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千零四⼗⼆条 禁⽌重婚。

禁⽌有配偶者与他⼈同居。

第⼀千零七⼗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同居; 第⼀千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导致离婚的,⽆过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与他⼈同居; 第三条当事⼈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024版建议收藏《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

2024版建议收藏《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遗产的处理和分配
06
CHAPTER
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
01
02
违反婚姻家庭编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重婚罪、遗弃罪、虐待罪等。
违反婚姻家庭编规定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依法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处理。
父母子女关系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04
CHAPTER
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的效力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问答:人格权编 婚姻家庭编 继承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问答:人格权编 婚姻家庭编 继承编

读书笔记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问答: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的读书笔记模板, 可以替换为自己的心得。
精彩摘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问答: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的读书笔记模板, 可以替换为自己的精彩内容摘录。
作者介绍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问答: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的读书笔记模板, 暂无该书作者的介绍。
1.婚姻家庭关系有哪些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2.婚姻家庭中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3.收养应遵循什么原则? 4.什么是亲属? 5.什么是近亲属? 6.什么是家庭成员? 7.婚姻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8.什么是结婚自愿? 9.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
1.什么是继承权? 2.继承从什么时间开始? 3.多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何确定继承关系? 4.遗产包括哪些财产? 5.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哪个效力优先? 6.继承人没有明确作出表示,是否意味着放弃继承? 7.受遗赠人应该在什么期限内表示是否接受遗赠? 8.在什么情况下会导致继承权丧失? 9.继承权丧失后,能够恢复吗?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 部法律。为了更好地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 作委员会民法室同志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问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主要问题 进行了说明,力求准确、通俗地解答民法典的问题。
1.如何理解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2.如何理解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 3.如何理解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4.如何理解《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第1166条无过错 责任和第1167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责任承担方式3条规定的关系? 5.如何理解民法典规定的共同侵权制度? 6.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怎么承担侵权责任? 7.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怎 么承担侵权责任? 8.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详细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详细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详细解读婚姻家庭法是每个国家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对于维护家庭秩序、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法将迎来重要的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进行详细解读,以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其中的内容、精神和影响。

一、婚姻法基本原则的确立草案第一章明确了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将成为指导法官和法律适用人员实施婚姻家庭法的重要依据。

草案中规定的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原则、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原则、实行婚前约定原则、实行离婚冷静期原则等。

这些原则的确立,旨在为婚姻家庭关系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使其更加平等和可持续发展。

二、婚姻关系的确立和终止草案第二章详细规定了婚姻关系的确立和终止的程序和要求。

其中,婚姻关系的确立主要包括婚姻登记和婚姻仪式,倡导婚姻登记制度的推行。

而对于婚姻关系的终止,草案中明确了离婚的途径和条件,同时还增加了婚姻遗嘱的规定,以保障离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继承规定草案第三章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继承规定,旨在保护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草案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管理、转让及继承的规则,强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家庭暴力和家庭成员关系的保护草案第四章聚焦于对家庭暴力和家庭成员关系的保护。

草案明确规定了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禁止和制裁措施,同时加强了对近亲属婚姻、未成年人婚姻的限制和保护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家庭成员的权益,保障家庭成员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相互尊重和和谐相处。

五、养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草案第五章对养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规定。

草案强调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职责,规定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与监护关系。

同时还增加了对离婚后子女的感情利益保护措施,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六、家庭经济支持和赡养义务草案第六章规定了家庭经济支持和赡养义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亮点详细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亮点详细解读

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Nhomakorabea【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 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 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PS:现行《婚姻法》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实践中婚姻关系是一种 持续性的状态,此次起算点修改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更加有利于保护婚姻关系中被胁迫一方的 利益。
3 离婚太冲动,30天内可撤回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 七条
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民法典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 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4 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 九条
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的现象,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 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一起离婚诉讼的,应当 准予离婚,还对方一份自由。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详细解读
要点三
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 定。为此,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 关撤回离婚申请。
一个月离婚冷静期
解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 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点六 新增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法定范围。
解读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 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概述

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概述

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概述在“以⼈为本”“符合国情”“践⾏社会主义核⼼价值观”的⽴法思想指导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遵循“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致”的法典化要求,兼顾法律规范的稳定性和法律调整的变迁性,既完成了对体系和传统的合理回归,⼜展现了与时俱进的⾰新理念。

对此,中国⼈民⼤学民商事法律科学中⼼研究员申晨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回归与⾰新》⼀⽂中从四个核⼼视⾓出发,对婚姻家庭编的编纂思路进⾏分析考察,并通过具体的条⽂修订内容以及⽴法过程中的争议变动,展⽰婚姻家庭编的⽴法进步与特⾊。

⼀、体系回归带来的法律适⽤改进(⼀)基本原则体系的重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乎完整保留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确认了婚姻家庭编基本原则相对于总则编基本原则的独⽴性。

这⼀⽴法选择有其合理性:⼀⽅⾯,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调整确有其不同于市场法制的特⾊,故其难以被总则的基本原则体系统领;另⼀⽅⾯,原《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体系,在司法实践中明显有着填补漏洞、提供价值衡量依据的作⽤,也不应该被放弃。

(⼆)⾝份法律⾏为规则的整合婚姻家庭编中⾝份法律⾏为的规则适⽤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先,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的规则,是相关⾝份法律⾏为的当然依据。

其次,总则编基于其统领性,其关于民事法律⾏为的⼀般规定,在不与前述婚姻家庭编规定冲突的前提下,基于体系解释应当适⽤于⾝份法律⾏为。

最后,由于⾝份法律⾏为的复杂性,总则的⼀般性规定仍可能⽆法全⾯涵盖法律适⽤需求,此时基于应然要件和后果的⼀致性,⾝份法律⾏为可以参照适⽤合同编的规定。

(三)⾮民事法律规则的删减在民法典编纂中,借助对民事法律体系的回归,婚姻家庭编删除了如原《婚姻法》第21条的“禁⽌溺婴”、第43条⾄第45条对家庭暴⼒、遗弃、重婚的公法救济等内容,进⼀步完成了法律体系的科学化,客观上也减轻了法官和执法者的找法负担。

⼆、重新受到重视的家庭法律结构从《婚姻法》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家庭”⼆字的增加,暗含了⽴法者对家庭法律结构重新予以重视的思路。

2024版家庭法与婚姻法的继承规定

2024版家庭法与婚姻法的继承规定

法定继承顺序
不同国家的继承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 范围和顺序有不同规定,可能导致在 涉外婚姻中,夫妻一方去世后,其遗 产的分配产生争议。
遗嘱继承效力
各国对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包括遗嘱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以及 遗嘱的执行等,这也会影响到涉外婚 姻中遗产的分配。
涉外婚姻中遗产处理策略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胎儿预留份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 理。
遗嘱继承和遗赠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 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 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平等、自愿、公平原则
01
02
03
平等原则
在继承关系中,所有继承 人应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 利,不受性别、年龄、职 业等因素的歧视。
自愿原则
继承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 接受或放弃继承权,任何 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其作 出选择。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公平原则
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坚 持公平原则,根据各继承 人的实际情况和贡献大小 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涉及家庭暴力的争议。通过案例分析, 强调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 危害,明确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和救 济途径。
案例二
涉及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争议。通 过案例分析,探讨如何保障子女的合 法权益,实现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合理 分配。
加强普法宣传和风险防范意识培养
普法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普法宣 传,提高公众对家庭法和婚姻法
份额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 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 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 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 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 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继承编》“九大”亮点及解读

民法典《继承编》“九大”亮点及解读

《继承编》“九大”亮点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对现有的《继承法》作了大量修改。

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林福明为大家带来《民法典》的《继承编》九大亮点解读。

亮点解读一扩大遗产范围,不再列举具体的遗产类别现行《继承法》中,遗产范围使用列举的方式,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林木、文物、著作权等。

而《民法典》的《继承编》采取了概括的立法方式,改变了现行《继承法》采取“列举+概括”规定遗产范围的立法方式,对遗产的范围不再进行一一列举,而是仅保留了现行《继承法》关于遗产的概括性规定,即“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意味着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都概括其中。

最大限度地保障私有财产继承的需要。

《民法典》的《继承编》同时规定,“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

”列举式的弊端在于需要一项一项去定性什么样的财产是遗产,概括式优势就是所有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都是遗产,这样就容易判断究竟什么是遗产。

随着网络的发展,无形资产越来越多,无法穷尽现有的,且无法穷尽将来的,比如网络财产、虚拟货币、游戏账号、微信号、抖音号、头条号,微博等可能带来财产利益的虚拟账号都是财产,故本条的修改具有弹性和延展性,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跟上时代变革的步伐,该修改简洁明了,且以不变应万变,有效解决了各类新形式的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

避免在财产类型日益增加和财产形式不断丰富的情形下,法律无法涵盖遗产的全部范围的弊端。

亮点解读二新增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两种情形《民法典》的《继承编》在现有《继承法》基础之上新增两种丧失继承权情形,分别为:情况1:隐匿遗嘱现有《继承法》第七条丧失继承权情形中的第四项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法典》继承编在该第四项中增加了“隐匿”二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婚姻家庭关系的需求,我国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新的《民法典》,其中婚姻家庭编是其中的一部分。

下文将从多个方面对这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一、婚姻的基本要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章规定,婚姻是自愿双方订立的合法家庭关系。

其中,“自愿”是指双方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也就是说,不存在婚姻外奸、婚捆绑架等不当手段促成的婚姻。

同时,“合法”则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年龄、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直接血亲关系、不存在其他婚姻等。

二、婚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它赋予了双方许多权利和义务。

其中,婚姻登记制度的实行为婚姻当事人带来了很多好处。

民法典规定,结婚登记后,夫妻双方具有共同的财产、问题,各自有财产管理权,但家庭生活必需品和家用财产的管理权分别属于夫妻双方的协议或者由法律规定的。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还有很多其他的义务,如忠实、互相扶持、共同生活、共同抚养子女、共同管理家庭生活必需品等。

同时,民法典还对婚姻中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三、婚姻关系中的抚养子女问题在婚姻家庭中,子女是婚姻双方的共同责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双方夫妻对子女应当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子女享有与年龄、身体、智力、人格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权利,双方夫妻应当共同承担抚养费用。

对于父母离异的情况,民法典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子女由离婚后生活条件较好的一方承担抚养费用,也就是说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只能根据离婚后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四、婚姻法律关系的解除婚姻法律关系的解除不仅涉及到个人离异,还会涉及到相关权益的分配和保护。

民法典规定,在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及其他关系变化等问题需要进行处理。

同时,在婚姻关系解除公证时要注意事项,比如双方夫妻如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应当在融合出具证明共同财产的项目、数量和价值的清单,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亮点解读及财富风险保护与传承34页PPT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亮点解读及财富风险保护与传承34页PPT
5、虽然权力是一头— —莎士 比
谢谢你的阅读
❖ 知识就是财富 ❖ 丰富你的人生
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亮点解读及财 富风险保护与传承
1、合法而稳定的权力在使用得当时很 少遇到 抵抗。 ——塞 ·约翰 逊 2、权力会使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 德。— —伯克
3、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总是令人反感 ;权力 不易确 定之处 始终存 在着危 险。— —塞·约翰逊 4、权力会奴化一切。——塔西佗

《民法典》继承编重点解读大全

《民法典》继承编重点解读大全

《民法典》继承编重点解读大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称“《继承法》”)于1985年颁布实施,在之后的三十多年是调整继承法律关系的基本依据,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财富倍速增长、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及家庭结构的复杂化,继承法已脱节于时代发展,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此次,《民法典》对《继承法》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增加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扩大法定继承的范围《继承法》《继承法司法解释》《民法典》第十一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5.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6.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位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沿用《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现代法治理念强调尊重和保护私有财产,基于法律对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位的限制,被继承人遗产可能在既无遗嘱也无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婚姻观及生育观的变化,家庭成员关系与结构也在发生变化。

为最大化的保护公民个人财产权利,并倡导、鼓励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助,《民法典》在保留原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位规则下,增加规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扩大到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以增加代位继承人的方式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确定义了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是由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既定家庭关系的几个成员构成的,它是一个在法律、文化和社会习惯的环境中形成的家庭形式,具有相互扶持的联系、共同的经济支持和精神滋养。

婚姻家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被视为一个基本的社会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下简称《编》),婚姻家庭有一定权利义务和特定的监督机制。

《编》包含有关婚姻家庭成员身份权利义务规定,以及关于夫妻同居、管理经济关系、社会礼仪和宗教信仰方面的法律。

《编》还规定了婚姻家庭的父母责任,以及家庭的教育经费来源等问题。

《编》还就婚姻家庭的继承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条例,继承即是指其它人应当在继承人因死亡而失去财产权利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替代继承人而继承其财产权利。

《编》规定了继承人的认定和财产的分配等问题,并指出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家庭的不同结构,继承财产的原则也各有不同。

《编》规定,婚姻家庭的继承权利和义务仅限于夫妻、子女和祖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包括其他远亲的继承权利。

在任何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家庭与外部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都是由《编》规定的。

此外,《编》还规定了有关婚姻家庭继承权利及其适用的规定,指出了在特定家庭结构中继承财产权利的原则。

根据《编》,婚姻家庭中的继承权利及其适用将受法律规定的制约,但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也将影响到最终的继承财产权利分配。

通过对《编》的理解,可以知道,婚姻家庭的继承问题受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也受到家庭的实际情况的影响。

各家庭之间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家庭成员也应当在拟定继承关系的过程中理性地进行协商,确定家庭中的具体事宜,以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确定义婚姻家庭的继承财产权利及其适用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家庭成员有效管理家庭关系的有力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继承编理解与适用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读书笔记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精彩摘录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中华人民 共和国
婚姻法 民法通则
家庭
担保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婚姻家 庭
民法典
收养法
民法典
遗产
民法典
法典定 (二)关于法定继承 (三)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四)关于遗产的处理
第一章 一般 1
规定
2
第二章 结婚
3 第三章 家庭
关系
4
第四章 离婚
5
第五章 收养
第一千零四十条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第一千零五十条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千零八十条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点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点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点解读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关系和婚姻制度也在不断变革。

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和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我国于2020年起实施了新的《民法典》,其中包含了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本文将重点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主要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法律条文。

一、婚姻制度的变革传统的家庭结构以男权制为基础,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家庭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民法典》强调婚姻平等原则,删除了婚姻中父权的概念,并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一起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和家务劳动。

此外,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等不良现象也受到法律的严格打击。

二、婚姻自由与禁止重婚制度《民法典》保障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明确规定了成年人可以自由选择结婚对象的权利。

同时,该法律也禁止了重婚行为,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举旨在促进婚姻的稳定和保护家庭的合法权益。

三、婚前财产和夫妻债务民法典对婚姻中的财产和债务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婚前财产按照个人所有,婚后所得合并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可以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对个人财产和债务进行约定。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同时也保障了家庭的经济稳定。

四、离婚制度的变革《民法典》对离婚制度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旨在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必须经过法院审判或者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同时设置了限制离婚和离婚冷静期等制度,以避免过度和随意离婚。

五、家庭暴力的打击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民法典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

在婚姻关系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对对方及其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受害方可以通过民事和刑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六、子女抚养和教育民法典强调子女的人身权利和发展权利,鼓励双方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

离婚后,父母仍然有责任和义务对子女进行教育和关爱。

同时,对于父母放弃抚养权和赡养权的限制也明确规定。

结语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实施为我国家庭关系和婚姻制度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保障和规范。

我们应当深入了解和理解这些法律条文,从而更好地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民法典》继承编共4章( )条

《民法典》继承编共4章( )条

《民法典》继承编共4章( )条《民法典》继承编共4章,包括继承的一般规定、继承的方式、遗赠的规定和继承的效力。

下面将按照这4章的顺序逐一进行阐述。

第一章是继承的一般规定,该章共有51条。

这一章主要规定了继承的对象、继承的顺序、继承的放弃与放弃的效力等。

继承的对象是指被继承人全部的财产,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继承的顺序根据法定继承为主,并规定了先亲属后配偶的继承顺序。

此外,该章还对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做了一系列的规定,确保继承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是继承的方式,该章共有9条。

这一章主要规定了继承的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而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事先通过遗嘱表明自己财产的继承方式。

此外,该章还规定了继承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是遗赠的规定,该章共有32条。

这一章主要规定了遗赠的对象、遗嘱的形式和效力、遗赠的撤销和变更等。

遗赠的对象是指被继承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而给予他人的财产,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该章还对遗赠的撤销和变更做了一定的限制,保护遗赠人的意愿。

第四章是继承的效力,该章共有11条。

这一章主要规定了继承的效力、继承权的取得和继承财产的治理等。

继承的效力是指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法定或遗嘱继承顺序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效果。

继承权的取得需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否则可能会被剥夺继承人的权益。

此外,对继承财产的治理也做了一定的规定,确保继承人合法合理地管理继承财产。

综上所述,《民法典》继承编共有4章,涵盖了继承的一般规定、继承的方式、遗赠的规定和继承的效力。

这一编的规定对于保护继承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继承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公众的关注。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对于完善继承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