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土地政策

合集下载

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土地改革的变化和依据:由消灭封建剥削变为限制封建剥削,再到消灭封建剥削。

由社会主要矛盾和革命首要任务的变化所决定。

▲孙中山曾提出过“平均地权”的口号,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

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

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

1924年改组中国国民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

参阅:历史必修一P65第二段、P66底部倒数第二段、历史必修二P52第一段第一句、P54第一段关于三大改造的完成、P60农村的改革▲参考资料中国历史上三次土地改革及其意义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

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3.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4.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5.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6.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土地政策、整理版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土地政策、整理版

1. 农民阶级:《天朝田亩制度》内容: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绝对平均分配土地,建立“人间天国”。

评价:①革命性:突出反映农民阶级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愿望,是几千年农民反封建斗争的思想结晶;②空想性(落后性):绝对平均无法实现;剥夺农民对剩余产品支配权,无法调动生产积极性;固定小农经济,排斥商品经济。

2. 民族资产阶级:民生主义内容:核定全国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增涨的地价归国家所有,是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

评价:表达资产阶级在经济上的利益和要求,不是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

3.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及根据地的经济建设(1)民主革命时期①国共十年对峙时期:土地革命目的:完成民主革命反封建的基本任务;调动农民支援革命战争和进行根据地建设的积极性。

措施: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根据地经济建设:为了粉碎国民政府的经济封锁,共产党领导根据地军民进行经济建设。

把农业生产放在第一位,开展互助合作,兴修水利,开垦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同时兴办了一些工业,包括军需工业和民用工业。

作用:粉碎了国民政府的经济封锁,支持了革命战争,巩固了红色政权。

②抗日战争时期:目的: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克服根据地困难。

措施: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作用:减轻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并且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

根据地经济建设:为了克服经济上的困难,根据地军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

八路军三五九旅进驻南泥湾开荒,成为大生产运动的模范。

大生产运动使根据地度过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③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原因:抗战胜利后,农民迫切需要获得土地核心措施: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什么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什么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什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什么?最佳答案国共十年对峙时期:土地革命(1927-1937),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开创农村革命根据地,独立领导中国革命。

1927年8月1日,以周恩来为代表的一部分共产党人率先在南昌起义。

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

正式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

随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湘、赣、粤、鄂、豫、皖、闽、浙、陕等地纷纷举行武装起义,组织工农武装,走上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

1927年10月,毛泽东率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的队伍到达井冈山,开展游击战争,进行土地革命,组织工农政府,建立地方武装,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

1928年4月,朱德、陈毅等率南昌起义保留下来的部分队伍和湘南起义中组织的农军到达井冈山,与毛泽东领导的部队会合,创建了中国第一支工农红军,并进一步扩大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此后,中国共产党相继开辟了湘鄂西、鄂豫皖、陕甘、海陆丰、左右江等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工农红军第一、第二、第四方面军和其他红军部队。

为了争取农民对红军的支持,扩充队伍,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实行土地革命。

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

1931年,毛泽东制定土地纲领: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这条路线,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

土地革命使广大贫雇家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保证。

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他们积极参军参战,努力发展生产。

如湘鄂赣革命根据地,仅半年之内,参加红军的翻身农民达3万多人。

而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黄安七里坪的一个招兵站,一天就招收800名农民入伍。

土地革命的开展激发了广大农民参加革命、保卫革命的积极性,有利于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政策初探

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政策初探

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政策初探陈花香(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海南海口 570100)【摘 要】 文章探析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政策的发展完善。

土地革命时期土地政策的萌芽阶段,中国共产党在土地改革中不断调整土改对象,区分不同阶级;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转变为“减租减息、交租交息”;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上述政策及措施也成了后来土地政策制定的理论依据与基础。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变化中国革命成功的关键在于农民,而要想解决农民问题则必须要解决土地问题,可以说农民问题就是土地问题。

土地是农民生活和发展的依赖,通过采取合理的土地政策使土地问题得以解决时,中国共产党才能真正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得到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

从这一视角出发进行研究,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变化。

一、土地革命时期:萌芽阶段1、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于1927年在汉口召开了紧急会议,本次会议的核心内容就是确定土地革命的方针及政策。

不久之后,毛泽东主持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完整的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在该法律中明确规定一切土地均归苏维埃政府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一切土地归政府所有”,其本质是对地主肉体上的消灭,即全部没收地主及富农的土地。

2、中央苏区红四军在1929年1月中旬由井冈山向赣南闽西进军,于同年对《兴国土地法》进行了调整,其调整内容主要表现在没收对象的调整,即仅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公有土地,暂时允许一部分农民拥有少量土地。

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在进行土地革命的初期就采取了这样的阶级划分法。

这部土地法从法律上重新确定了土地革命的没收对象与分配方式,纠正了《井冈山土地法》的错误。

但同样的,共产党在落实《土地法》的过程中仍没有很好的把握阶级划分标准。

举例来说,1930年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将富裕中农当成富农,将富农当成小地主,对富农实行了严打政策。

该事件对土地革命的开展造成了严重的打击,不仅是不利于团结中农,更是加大了土地革命的阻力。

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一、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1.土地革命时期(国共十年对峙时期)政策(1)政策: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

1930年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2)原因:①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推翻地主阶级统治。

②土地革命是中国革命最迫切的问题。

(3)作用:农民在经济政治上翻了身;使中共赢得广大农民的拥护,政权得到巩固,农民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

为革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2.抗日战争时期政策(1)政策:停止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改为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2)原因:中华民族和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需要动员一切力量,实行全民族抗战,争取抗战胜利。

(3)作用: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生产和抗日的积极性,同时团结了地主一同抗战。

二、解放战争时期政策(1)政策:①1946年把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②1947年9月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者,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2)原因:①抗战胜利后,解放区农民要求土地。

②解放战争的第二年,我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需要巩固后方。

(3)作用: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大批青壮年踊跃参军,支援前线,农民群众的支援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强调注意两点:(1)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的共同点是: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维护农民基本利益。

(2)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制定土地政策的主要依据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始终以农民阶级的利益为重。

二、中共在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时期的土地政策1.过渡时期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问题,进而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百年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百年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杨 苗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百年演变及其历史启示摘 要: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农村土地政策也历经了百年演变。

探索和总结党在百年历史进程中制定不同土地政策的经验和教训,从中汲取历史智慧,对我们今天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新时代;土地政策;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土地政策的演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1921-1927年):“减租减息、限租限田”的土地政策建党初期,在毛泽东、澎湃等先进共产党人的领导下,农村掀起了反对地主恶霸的农民斗争,在斗争中,党提出了限租、减租,对地主占有土地提出“限田”的口号。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谢觉哉早期曾说过:“国民革命即是农民革命,真实去解决农民问题是革命,反之是反革命,农民问题的中心是土地问题。

”在这些思想影响下,大革命过程中党正式提出了“减租减息、限租限田”的土地政策。

这些土地政策,对于刚刚接触革命的农民在反对地主恶霸方面,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农民缴纳的地租少了,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更为重要的是,争取土地的斗争进一步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革命主张的广泛传播和接受,为革命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年):“耕地农有”的土地政策在这十年间,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历经了多次调整,对土地政策的摸索不断走向成熟。

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一切地主的土地无代价的没收,一切私有土地完全归组织成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所公有。

”1928年颁布井冈山《土地法》,其中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

”这两个土地政策都是实行土地国有制,对于当时渴望拥有自己土地的农民来说,吸引力不大、支持度不高。

因此,1929年党又颁布了兴国《土地法》,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1931年2月,毛泽东同志又修改了井冈山《土地法》中关于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的规定,肯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广东、湖南等省领导农民开展减租减息和增加雇农工资的的斗争,为巩固广东革命根据地和支援北伐战争准备了群众基础。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土地革命路线,即依*雇农、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并在1931年制定了土地法。

土地革命实行后,农民劳动热情高涨,踊跃参军,壮大了红军的力量。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订了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

这一政策,降低了农民租率,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提高了农民生产和抗日的积极性,打击了不法地主,团结了地主中的开明分子,为全民抗日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如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把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

1947年10月,刘少奇主持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在进行土地改革时,党执行的总路线是依*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土改运动的开展,为解放战争的迅速胜利提供了可靠保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

新民主主义理论科学地回答了中国革命的性质问题,以独创性的内容和鲜明的中国特色,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突破了世界近代史上的革命要么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要么是社会主义革命两种模式,创造了第三种革命类型,解决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落后国家,无产阶级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新课题;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关于中国革命分两步走,以新民主主义社会和国家为中间站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构想,解决了经济落后国家在夺取政权后,如何建设新国家,创造条件,以最小的代价和平地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难题,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和革命转变论。

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

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

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作者:张太春来源:《作文成功之路(高中)》2015年第09期【摘要】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中国革命史上,只有中国共产党正确解决了这一问题,从而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

本文通过对中共民主革命时期土地政策变迁历史的考察,探讨中国共产党正确解决土地问题的历史经验。

【关键词】土地问题土地政策演变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农业发展的关键。

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也是无产阶级实现领导权的中心问题。

农民问题首要的是土地问题。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面对的是极不合理的土地分配状况:在全国农村人口中,大约55%是完全没有土地的佃农、雇农和游民;20%是只有10亩以下耕地的农民,他们占全国耕地的6%,11%的中农占全国耕地的13%,14%的地主和富农占全国耕地的81%。

因此,没收封建地主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民主革命的中心内容。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吸取历史教训,在“八七”会议上确立了土地革命的方针。

1928年12月,毛泽东总结了井冈山一年的土地革命斗争经验,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

1929年4月,毛泽东又总结赣南土地斗争经验,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1929年7月,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提出“抽多补少”的分田原则,区别对待大地主与中小地主,不过分打击富农,保护大小商店。

1930年毛泽东召开会议,又规定“抽多补少”之外加上“抽肥补瘦”原则。

1931年2月,毛泽东致信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明确宣布:土地由农民私有。

到1931年春,经过长期的土地革命斗争实践,中国共产党通过总结土地革命斗争经验,基本形成一条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这条路线的制定,调动了一切反封建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进一步开展和胜利。

抗日战争时期,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国内主要矛盾,为了建立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决定“停止以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

土改相关知识介绍

土改相关知识介绍

土改相关知识介绍一、中共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1、土地革命时期(国共十年对峙时期)政策: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

路线: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31)。

作用:农民在经济政治上翻了身;农民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

2、抗战时期;减租减息政策(即双减政策)政策: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作用:有利于团结农民、地主一致抗日。

3、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实际时间是1947—1948年)政策: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路线: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土地制度。

作用:农民分得土地,积极参军、支援前线,成为解放战争胜利的可靠保证。

4、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实际时间是1950—1952年)政策: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与以往不同:保护富农经济。

作用:彻底废除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5、农业合作化(三大改造时期,1953—1956年)政策:积极发展稳步发展的方针,自愿互利的原则,由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

作用:农民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土地公有制。

6、人民公社化(十年建设时期,实际时间1958—1978年)政策:小社并大社(片面追求一大二公)。

影响: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7、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开放时期,1978年以来)政策: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把土地包给各家各户使用,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农民生产的东西,“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作用: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朝三化发展)。

二、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党各个时期的土地政策内容

党各个时期的土地政策内容

党各个时期的土地政策内容土地革命时期土地政策土地革命时期,第一个土地法是井冈山土地法,首次肯定了广大农民以革命的手段获得土地的权利。

第二个土地法是兴国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改正,保护了中农的利益使之不受侵犯。

毛泽东还和邓子恢等一起制定了土地革命中的阶级路线和土地分配方法:坚定的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

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广大贫苦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得到翻身,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发展生产和参军参战的积极性,为红军战争的胜利发展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设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抗日战争初期实行减租减息政策,以便使广大农民减轻负担,提高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争取地主的大多数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边,最大限度的团结一切爱国力量进行抗日民族战争,保障解放区的社会稳定。

但抗战时期的这一土地政策也有局限性,封建势力虽有所削弱,但封建剥削关系仍然存在,广大农民的经济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

因此,减租减息政策是一项适用于抗日战争这个特定历史时期的过渡性政策。

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政策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史称《五四指示》),将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这一政策的提出,标志着解放区在农民土地问题上,开始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削弱封建剥削,向变革封建土地关系、废除封建剥削制度的过渡。

之后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解放区土地改革的胜利进行,对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胜利,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在政治上,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政治基础;经济上,为解放战争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人力资源上,土地改革为人民解放战争提供了取值不竭的人力资源,奠定了阶级基础。

史纲土地政策

史纲土地政策

1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近代中国从封建社会逐步演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社会的阶级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动。

旧的被统治阶级即农民阶级中,不少自耕农失去土地,向贫农或雇农转化。

有些成为产业工人的后备军,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力军。

太平天国运动:《天朝田亩制度》戊戌维新运动:维新派在经济上虽然要求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却未触及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封建土地所有制。

辛亥革命:民生主义——平均地权。

(并非将土地所有权分给农民,没有正面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在革命中难以成为发动广大工农群众的理论武器)2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动力中关于农民阶级的分析: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其中的贫农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而中农是无产阶级可靠的同盟军。

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质上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革命,中国革命战争实质上就是党领导下的农民战争。

工人阶级只有与农民结成巩固的联盟,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才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

工人阶级对于农民的领导,是实现革命领导权的基础。

没有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农民的革命动力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经济纲领: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

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土地制度极不合理,要解放农村生产力,必须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扫除封建剥削关系,解放农村生产力。

党在民主革命时期,逐步认识到土地革命的极端重要性,形成了土地革命路线,这就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1.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八七会议: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总方针。

提出土地革命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

在中国,封建土地制度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买办势力反动统治的重要基础,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始终是革命的根本问题。

论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共与三农问题

论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共与三农问题

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三农”问题引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六七千年的农耕文明史。

从刀耕火种到铁犁牛耕再到农业机械化,从原始社会的群体狩猎,到奴隶社会的井田耕作再到封建社会的农业与手工业紧密结合的小农经济,再到现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每个阶段的文明无不打下中国农业的深深烙印。

农业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否牢固。

所以,“三农”问题是各时期执政者要稳定统治秩序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问题。

而中国共产党自上世纪20年代成立以来,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措施就决定了她成为中国执政党的必然性。

国民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成立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是同农民阶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早期的中国工人阶级大多来自城乡破产失业的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因而和中国的农民阶级有着深厚的感情。

党在中共一大以后便产生了“要努力研究中国的客观实际情形,而求最合时宜的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①的强烈愿望,在中共二大便提出“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动力”,农民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②,并确定了“与贫苦农民联合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二步奋斗目标。

③在以后的中国民主革命史和现代化建设史上,中共始终坚持农民利益至上的原则,不管是大革命时期与孙中山的合作还是到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探索。

尽管刚成立时的中国共产党在很多方面还不是很成熟,但在"三农"问题上还是小试牛刀,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国民党一大时,中国共产党帮助孙中山把国民党改组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联合的政党。

在确立了革命统一战线后,中国进入大革命时期,并于1926年进行北伐战争。

北伐战争中,中共在农村领导农民进行斗争,建立各种农会组织,到“1927年4月中共召开五大时,它领导下的农会拥有972万会员,由于一个农户一般为五口之家,而入会时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农会联合的农民实际上已达千万之众”④并形成了以湖南为中心的农村大革命风暴。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作者:刘彬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21期摘要: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是由于土地政策的正确制定,才能使中国共产党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

本文就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经验教训和启示划分为三个部分。

这一研究不仅能归纳有利经验,也对当前我国的土地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政策;中国共产党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一)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大革命时期,中国人民和代表帝国主义封建地主利益的北洋军阀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的最主要矛盾,我们革命的主要任务就是推翻北洋军阀,完成反帝反封建的目标。

随着第一次国共合作,对于土地政策这一问题国共两党也有一些争议。

大革命初期,共产国际提出了“将土地从不劳而食的人们手中收回”的土地国有政策,但这个政策是共产国际脱离中国实际国情,机械的套用苏联解决土地问题的结果,所以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1926年北伐战争开始后,广大农民掀起了大革命风暴,随之,农民开始起来打倒土豪反地主。

虽然国民革命以失败告终,但它为土地革命准备了必要条件。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大革命的失败使人民群众被迫遭受国民党的暴力统治,中国共产党毅然决然地开展土地革命战争。

八七会议上,共产党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这也是一个历史性的重大转折。

1928年诞生了我国第一个土地法,它使得农民的土地权利有所保障,但是由于缺乏经验,这个土地法中的一些制度并不符合中国农村的情况。

次年,我国的第二个土地法相继诞生,对土地政策做出了补充和改进。

1931年,中国共产党又对土地政策做出了新的解释,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等具体措施相继出台,这也就是我国第一个比较完善的土地政策。

(三)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抗日战争时期,我国共产党制定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土地政策比如减租减息。

这一政策一是要求地主减少租金和利息,二是要求农民依旧交租交息,这样才能使各阶级的利益都得到保护,社会局面稳定。

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

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

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在中国近代史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这一考点是历来是考试的重点,出题角度较多,客观题或主观题都有可能。

因此,同学们在复习过程中必须要扎实掌握。

下面跨考教育政治教研室王老师就这一考点为同学们做一个详解。

一、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1.土地革命时期(国共十年对峙时期)政策(1)政策: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

1930年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2)原因:①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推翻地主阶级统治。

②土地革命是中国革命最迫切的问题。

(3)作用:农民在经济政治上翻了身;使中共赢得广大农民的拥护,政权得到巩固,农民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

为革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2.抗日战争时期政策(1)政策:停止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改为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2)原因:中华民族和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需要动员一切力量,实行全民族抗战,争取抗战胜利。

(3)作用: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生产和抗日的积极性,同时团结了地主一同抗战。

3.解放战争时期政策(1)政策:①1946年把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②1947年9月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者,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2)原因:①抗战胜利后,解放区农民要求土地。

②解放战争的第二年,我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需要巩固后方。

(3)作用: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大批青壮年踊跃参军,支援前线,农民群众的支援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强调注意两点:(1)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的共同点是: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维护农民基本利益。

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一、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1.土地革命时期(国共十年对峙时期)政策(1)政策: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

1930年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2)原因:①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推翻地主阶级统治。

②土地革命是中国革命最迫切的问题。

(3)作用:农民在经济政治上翻了身;使中共赢得广大农民的拥护,政权得到巩固,农民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

为革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2.抗日战争时期政策(1)政策:停止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改为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2)原因:中华民族和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需要动员一切力量,实行全民族抗战,争取抗战胜利。

(3)作用: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生产和抗日的积极性,同时团结了地主一同抗战。

二、解放战争时期政策(1)政策:①1946年把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②1947年9月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者,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2)原因:①抗战胜利后,解放区农民要求土地。

②解放战争的第二年,我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需要巩固后方。

(3)作用: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大批青壮年踊跃参军,支援前线,农民群众的支援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强调注意两点:(1)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的共同点是: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维护农民基本利益。

(2)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制定土地政策的主要依据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始终以农民阶级的利益为重。

二、中共在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时期的土地政策1.过渡时期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问题,进而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1)土地改革时期(50~52年):面对艰巨的恢复经济和巩固政权的任务,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要求;政策:中共颁布土地改革法,在新解放区继续完成土改任务,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建国以来我国土地政策的演变

建国以来我国土地政策的演变

新闻提要:新闻提要新民主主义时期,我国的土地政策是没收地主土地分田到户,实行农民土地私有制,农民向国家缴纳公粮。

建国以来我国土地政策的演变1、1949~1954年,从土地农民私有制到农业生产初级合作社的转变新民主主义时期,我国的土地政策是没收地主土地分田到户,实行农民土地私有制,农民向国家缴纳公粮。

此间,农民由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短缺,在一些地区出现村民以生产资料换工等形式的互助生产组。

农民拥有了土地以后,大部分农民的生活有了上升,一部分农民包括有的党员买了土地和车马,雇了长工,少数农民则因种种原因生活下降,开始出卖土地或给别人当雇工。

针对这种情况,东北地区和山西向中央提出进一步提高互助组的层次报告,以防止此现象持续发展。

刘少奇对两地区的报告给予了批评和否定,认为当时的生产工具无法满足集体农庄的要求。

但毛泽东认为这将助长让私有制的出现、使剥削制度再度出现,对于党员雇工更是无法接受的。

随后陈伯达把马克思的工厂分工理论拿出来作为作业农业生产合作的理论基础,认为在生产工具不具备要求的时候通过分工仍可以提高生产效率。

1951年9月,毛泽东倡议召开了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促成1952年秋冬全国第一次农业合作运动的高潮。

1953年刘少奇在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及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新闻提要此时,农民仍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农民是以土地形式入股到合作社,此阶段仍有十分之一左右的农民没有加入到农生产合作社。

1954年我国的第一部宪法就规定了“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等四种所有制形式,并在其第八条规定了“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

”2、1954~1958年,从初级社到高级社(人民公社)的转变由于合作化运动发展速度过猛,部分地区出现违背农民意愿强制要求入社的情况,后来出现了整顿。

但这并没有阻止合作化运动的脚步,1956年10月,中共中央在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基本上普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仅3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到1956年底,已经有大约87.8%的农户参加了所谓高级社,但到了高级社阶段,农民一入社,其土地等生产资料就归所谓高级社集体所有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29卷 第4期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7月V ol.29 N o.4Journal of S outhwest China N 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 ocial Sciences Edition)Jul.,2003Ξ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土地政策郑建敏(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历史系,河北石家庄050801)摘 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领导人民进行土地革命,并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土地政策。

土地革命路线的确立,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支持革命、参加革命的积极性,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革命;土地政策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2677(2003)0420133205 土地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主要目标,是中国共产党战胜敌人的法宝之一。

为了武装反对国民党的屠杀政策,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人进入农村开展土地革命,并提出了关于土地革命的路线。

党提出的土地改革路线经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全国解放战争革命实践的检验,不断改进,不断完善,逐渐走向成熟。

一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集团相继叛变革命后,中国革命陷入低潮。

但是,中国共产党和革命人民并没有被敌人的屠杀政策所征服。

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南昌发动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了共产党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

在中国革命的危急关头,把党从国民革命失败造成的严重危机中挽救出来,进入了土地革命的新时期。

毛泽东在井冈山创建了中国革命的第一块农村根据地。

随后,其他起义失败后的共产党人也自觉不自觉地进入农村,建立根据地,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

这是一条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道路,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惟一可行的道路。

然而,怎样才能使根据地得到巩固并获得发展?当时革命的中心问题是什么?都是中国共产党急需回答和解决的问题。

国民革命失败的教训使中国共产党人对此有了清醒的认识。

《中共“八七”会议告全党党员书》中明确指出:“土地革命问题是中国的资产阶级民权革命中的中心问题”。

[1](p69)党的六大指出“彻底的平民式的推翻地主阶级私有土地制度,实行土地革命”。

[1](p83)因为,中国的农民占着中国人口的80%以上,他们长期处在地主阶级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残酷压迫剥削之下,只有实行土地革命才能真正解放他们。

各个革命根据地建立后,都相继开展了土地革命斗争。

从打土豪入手,为后来的分田地做准备,并在斗争中经过不断的摸索、完善,逐步解决了土地革命的几个根本问题。

首先,解决了土地革命斗争中土地没收的对象问题。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关于土地革命中的没收对象,基本上是主张没收大地主土地及公共土地的政策。

“八七”会议通过的《最近农民斗争的决议案》规定了只没收大地主土地,而不没收小地主土地的基本原则。

然而,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没收大地主的土地不能满足广大农民满足土地的愿望。

1927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扩大没收范围,规定:“一切地主的土地无代价的没收,一切私有土地完全归组织成苏维埃国家的平民所共有。

”把没收大地主土地变成没收一切土地。

1927年12月的《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用三种方法分配之;分配给农民个别耕种;分配给农民共同耕种;由苏维331Ξ收稿日期:2003-05-10作者简介:郑建敏(1961-),男,河北行唐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历史系,副教授,主要研究中国现代史。

埃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

三种方法以第一种为主,土地分配后一律禁止买卖。

分配土地主要以乡为单位,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

“没收一切土地”的政策在当时并没有得到广大农民的积极拥护,因为它混淆和分散了土地革命的斗争目标。

这就要求我们党要尽快拿出新的政策,来满足农民的要求。

1928年7月,中共“六大”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指出:“中国农民的斗争,是反对一切封建的束缚,反对农业之中的一切中世纪式的剥削;而斗争的主要目标,是要推翻地主的封建式的剥削和统治。

”因此,六大的政治议决案中把“没收一切土地”改正为“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1](p83)。

接着,中央通告第28号———《农民运动和策略》又对这一政策的转变作了解释:“没收一切的土地是触犯一切富农甚至中农和少块土地的贫农,使农村阶级战线凌乱,削弱了土地斗争的力量;模糊了农民反对地主的阶级意识,以及土地革命的对象,不但是反对独占土地的地主阶级,还要反对他自己。

”根据中共“六大”精神,1929年4月颁布的《兴国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成了“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是一个原则的改正,它正确规定了土地革命中的没收对象。

其次,解决了土地分配的原则和方法问题。

土地没收后分给谁?怎样分配?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在土地革命初期分配土地的原则上,确定了把没收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不触动中农的利益,对富农没收其自食以外的土地,对大小地主加以区别并给予生活出路的总原则。

这条分配土地的原则的出发点在于它满足了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充分调动他们生产和参加革命斗争的积极性,体现了联合中农为同盟者的政策。

而富农、地主也能分得一份土地。

关于如何分配的问题,各根据地经过斗争的实践已原则上确定了以乡为单位,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少平均分配的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也有一些地区存在着只求扩大不求深入,只打土豪不分田地,以劳动力分配土地的错误。

为此,1930年2月7日,毛泽东在江西吉安陂头村主持召开红四军前委及赣西、赣南特委和红五军、红六军军委联席会议(即“二七会议”),明确提出了“一要分,二要快”,并纠正了按劳动力分配土地的方针。

在分田质量上,各根据地最初确定的原则基本上是“抽多补少”,既以原耕地为基础,把超出的部分抽出来,补给少地的人。

但在实践中却发现许多富农钻了这一政策的空子,他们只交瘦田,留下肥田,引起广大贫雇农的不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1930年6月,在长汀县南阳召开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联席会议,通过了《富农问题》决议案。

决定分配土地时在“抽多补少”的基础上,增加了“抽肥补瘦”的原则。

第三,解决了土地分配后的所有权问题。

土地革命初期,党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原则是“土地国有”。

八七会议通过的《告全党党员书》中明确指出:“土地革命,其中包含没收土地及土地国有———这是中国革命新阶段的主要的社会经济之内容。

”[1](p69)1928年11月,临时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中指出:“一切私有土地完全归组织成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所公有”。

党的“六大”也明确指出没收地主土地,交由农民代表会议处理,分配给农民使用。

这一切都说明我党对地权的认识是苏维埃所有,农民使用,不准买卖、租佃。

这一政策与广大农民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也不利于土地革命的深入。

1931年2月27日,毛泽东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的名义,写信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

明确指示省委应通令各地政府,发出布告,说明过去分好的土地(经过抽多补少、抽肥补瘦)既算分定,可以自由租借买卖。

4月,苏区中央局通过决议,宣布已经分配好了的土地,“就要肯定土地私有,不得动摇再分”。

这样,就解决了“八七会议”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的土地所有权问题。

第四,规定了正确的富农政策。

富农问题是中国土地革命中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中国的富农一般带有封建性或半封建性的剥削性质,他们大都兼收地租和放高利贷。

但富农大多也参加劳动,不同于地主阶级。

在土地革命开始后,各根据地却都存在着过重打击富农的“左”的倾向。

党的“六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认为富农是“农村资产阶级”,应该“联合小资产阶级富农反对一切反动势力”。

但由于共产国际对中国富农的错误认识,致使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者开始大张旗鼓地反对富农,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从肉体上消灭地主,从经济上消灭富农”的政策,导致许多地主富农上山为匪,给土地革命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1930年6月,毛泽东在南阳会议上明确提出了限制富农的政策。

1933年6月,毛泽东写了《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指出“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2](p114)。

要求在土地革命中应正确对待富农问题,区别地主和富农的界限。

4311935年底,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中国共产党根据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形势,发布《关于改变富农策略的决定》,规定只取消富农封建性剥削部分。

12月25日,瓦窑堡会议再次确认了改变对富农的策略。

同一天发表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改变对富农政策的命令》指出:“富农之土地,除以封建性之高度佃租出租于佃农者,应以地主论而全部没收之外,其余富农自耕及雇人经营之土地,不论其土地之好坏,均一概不在没收之列。

”[3]共产党彻底否定了王明“左”倾路线的极左的富农路线,确定了正确的富农政策。

二20世纪3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基于它“如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4]的狂妄计划,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妄图把中国变为它的独占殖民地。

日本帝国主义的步步紧逼,大大激化了中华民族同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并改变了中国国内各阶级、各党派之间的关系。

这时中日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内矛盾以及中国与其他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降到次要地位。

在新的形势下,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开始实行的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方针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过去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方针转变为减租减息的政策。

中国共产党减租减息的政策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地主减租减息,以减轻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二是农民向地主交租交息,保持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

作为特定时期的特殊政策,它的提出实现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并不断丰富与发展。

1937年2月,中国共产党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国民党答应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的五项要求的前提下,做出了四项保证,其中明确提出了“停止没收地主土地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这是中国共产党由土地革命政策向减租减息转变的开始。

1937年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具体制定党的全面抗战纲领,正式决定“以减租减息作为抗日战争时期解决农民问题的基本政策”,并写进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这次会议的决策对我党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起了重大的指导作用。

但是,这些根据地大都地处穷乡僻壤,经济十分落后,人民生活极端贫困,广大农民为了生活被迫去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遭受残酷的封建剥削,农村阶级关系非常紧张,广大农民迫切盼望改变这种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