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苗绿化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合集三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合集三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篇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XX县XX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住所:XX县XX镇XX村。
第四条成员出资总额:肆万壹仟肆佰元人民币(每亩按20元出资会费)。
第五条设立人(成员)数:12人;其中自然人:12人。
第六条本社是由主要从事烟叶生产的农民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七条本社的宗旨: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全面实行烟叶标准化生产,实现社会化分工,专业化服务,减工降本,提质增效,维护社员利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八条本社遵循的原则:(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100%从事烟叶生产烟农;(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员出资额比例返还。
第九条本社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本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服务活动:烤烟及其它农产品种植、销售。
具体内容,按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二章成员第十一条凡是烟叶生产的农民,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可以成为本社成员。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会议纪要、任职文件
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理事的任职文件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于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张迪辉为法定代表人兼理事长,张立新、方国熏、张国辉为理事,由张懿奇执行监事。
签名: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时间:2011年1月14日地点: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邹家桥村参加人员:张迪辉、张立新、方国熏、张国辉、张懿奇主持人:张迪辉记录人:张懿奇会议内容: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地点、业务范围。
三、制定通过章程。
四、选举成立: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问题。
张迪辉: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
2、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增加社员实现共同致富,由张迪辉发起,召开成立大会,本社定名称为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设在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邹家桥村。
业务范围主要是:牲猪饲养、饲料销售及牲猪技术咨询服务。
3、选举成立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会人员举手一致通过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理事长:张迪辉理事:张立新、方国熏、张国辉执行监事:张懿奇4、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问题。
最后,散会。
签名: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文化程度,增加社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张迪辉、张立新、张国辉、方国熏、张懿奇等五人发起,召开成立大会,本社定名为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社是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业务范围是:牲猪饲养、饲料销售及牲猪技术咨询与服务。
维护社员的合法利益,增加社员的经济收入。
在本社内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非盈利的经济组织。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维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成员、工作人员以及与合作社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本合作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四条成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业生产经营者;2. 愿意加入合作社,并按照规定缴纳股金;3. 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成员义务。
第五条入社程序:1. 向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同意;3. 缴纳股金,取得成员资格。
第六条退社程序:1. 提前一个月向合作社提出退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同意;3. 结清合作社债务,退还股金。
第三章理事会与监事会第七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2. 理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3. 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八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2. 监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3.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九条业务范围:1. 为成员提供水稻种植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服务;2. 开展水稻种植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3. 组织成员参加农业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十条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1. 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合作社应与成员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合作社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成员的报酬。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2. 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财务安全;3. 透明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制度:1.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合法;3. 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及时向成员公布财务报告。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规范合作社的组织行为和成员行为,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种植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地址:×××。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
理事会成员为3-7人,监事会成员为1-3人,成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合作社的发展和经营活动。
第七条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农业事业,愿意为合作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成员入社应当缴纳出资额,出资方式可以为货币、土地、设备、技术等。
第十条成员享有合作社收益分配权、决策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成员应当履行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按期缴纳出资等义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决定。
第十三条合作社经营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律,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透明,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章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第十六条合作社应组织开展成员培训,提高成员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促进合作社产业发展。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制度,为成员提供市场、技术、政策等信息服务。
第六章违纪处理第十九条违反合作社章程和决议的成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合作社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损害合作社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作社章程模板
合作社章程模板一、总则(一)为规范合作社运作,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本合作社名称:XX农业专业合作社。
(三)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四)宗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产品销售,推动农业现代化。
二、社员资格与入社条件(一)凡具有XXX市户籍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农民均可申请加入本合作社。
(二)社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
(三)新社员需向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社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部门职责(一)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组织机构。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日常事务处理和决策,对社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监事会对社员大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执行情况,保障合作社资产安全。
四、股权设置与收益分配(一)社员按照出资额确定股权比例。
(二)每年根据合作社盈利情况进行利润分配,社员按其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
五、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一)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二)会计人员由理事会聘任,负责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六、合作方式与业务范围(一)本合作社以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为主要业务。
(二)社员可自愿将自有的土地、林地等资源入股合作社,共同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七、违约责任与退出机制(一)社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其他社员的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社员在退社时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在完成财产清算和交还生产资料后方可退出。
如造成经济损失,须依法赔偿。
八、合作协议与合同(一)本合作社将与其他相关企业或个人签订合作协议,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二)社员之间可签订生产、销售等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九、本章程修改程序(一)本章程可在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修改。
(二)修改章程应由理事会提出方案,并经过半数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十、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社员大会。
十一、其他(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正式社员。
蔬菜专业合作社章程 模板
蔬菜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本社由发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盐源县华信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理事:监事:成员:本社住所:邮政编码: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三条本合作社主要业务活动内容如下:组织收购销售、加工成员同类生产经营者的蔬菜。
第四条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授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七条本合作社在区农业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农民和相关业务人员,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
本合作社可以吸收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
农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作社名称)农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自愿组织,民主管理,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合作社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以社员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
第三条本合作社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接受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社员第四条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从事同类或相关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个人或组织,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合作社。
第五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社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设施;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分享合作社的盈利;依照章程规定退出合作社。
第六条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和声誉;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缴纳股金和费用;服从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合作社设立社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为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第九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财务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本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财务应定期向社员大会报告,并接受监事会的审计。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盈利按照章程规定和社员大会的决议进行分配。
第五章解散与清算第十三条合作社因合并、分立、解散等原因需要终止的,应依法进行清算。
第十四条清算期间,合作社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合作社的社员大会。
第十七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合作社名称)农业合作社(日期)(注:此范本为一般性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农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XXXXXXXXXXXXXXX股份合作社章程【2012年5月3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XXX、XXX、XXX、等X人发起,于X年X月X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XXXXX股份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XX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XXX。
本社住所:XXX,邮政编码:XXX。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种植、销售:蔬菜。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蔬菜种植,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三条本社及全体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名称和办公场所第五条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由张光明、徐前加、许典柏、陈广龙,戴兴会等发起设立。
成员出资总额500万元,本社法定代表人:张光明。
第六条本社办公场所在繁昌县孙村镇义兴村邮政编码:241207第三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社业务范围: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为成员提供粮食生产资料购买、粮食种植销售、加工、运输、粮食种植及提供与粮食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
第九条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第十条凡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向本社理事长提交局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查并表决通过的,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4.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8.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范本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专业合作。
由及本村户村民发起成立。
本社住所: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农作物种植、储藏及销售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30万元人民币。
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5万元人民币;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第四条本社成员共6名。
其中,农民成员6名,所占比例100%。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一【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社由【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二章成员【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等。
具体可表述为:养殖规模达到以上或者种植规模达到以上,……等。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__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__程规定退出本社;(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以上的成员,在本社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农业合作社章程范本3篇 5人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业合作社章程范本3篇 5人合作社章程范本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农业合作社章程范本3篇 5人合作社章程范本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宪法和法律。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农业合作社章程范本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农业合作社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
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是怎样的?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相关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1第一条:专业合作社名称和住所1、专业合作社名称:XXXX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专业合作社住所:。
第二条: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蔬菜种植、销售。
第三条: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
第四条:成员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第五条: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比资比例:第六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成员的权利:(1)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专业合作社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按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成员会议记录和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成员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专业合作社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2、成员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成员承担违约责任。
(3)专业合作社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5)遵守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七条:成员转让出资的条件一、成员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份出资。
但转让后,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成员向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成员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成员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成员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成员依法转让出资后,专业合作社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成员名册上。
第八条:专业合作社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会议纪要,任职文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格式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为xx省xx市xx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xx省xx市xx县。
第三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xx元,成员xx人。
第四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宗旨(原则)。
(一) 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 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 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按比例返还。
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繁荣社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步入小康生活水平。
第六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谋求为长久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七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人为:a.b.c.d.e……………………..第二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方针第八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
2、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
3、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于住所地、逐渐向省内外延伸发展,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信誉,树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形象,增加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积极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维护国家利益,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第三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出资额、与交易额(量)第十条、农民专业技术合作社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设立发起人(成员)自愿出资入股。
种养殖农民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________种养殖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性质:合作社为全体成员自愿组成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宗旨:坚持为成员提供种养殖技术、信息、市场等服务,提高成员的生产技能和市场竞争力,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六条成员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自愿加入合作社,经合作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均可成为合作社成员。
第七条成员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参加成员大会;2. 优先购买合作社提供的种苗、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3. 优先使用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4. 享有合作社分配的盈余;5. 对合作社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6. 享有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成员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合作社决议;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活动,完成合作社分配的生产任务;3. 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合法权益;4. 按时足额缴纳会费;5. 保守合作社的商业秘密;6. 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成员大会,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修改合作社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4. 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________名成员组成,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成员大会;2. 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3. 管理合作社的财产;4. 制定合作社的生产计划;5. 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6. 决定合作社的人事任免;7. 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8.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农业合作社章程
农业合作社章程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瑞金市园盛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瑞金市园盛农业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瑞金市武阳镇石阔村,邮政编码:342508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种植紫薯、大棚蔬菜甜玉米、销售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成员以非货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第四条本社成员共7名。
其中,农民成员6名,所占比例85.7%,其它单位成员1名,所占比例14.3%.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理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挥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种植合作社 规章制度汇编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种植合作社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是由具有合法资格的种植业生产者、经营者和其他社会成员组成,以合作的方式,共同从事种植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种植合作社的宗旨是依法经营,坚持合作原则,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促进成员共同发展,增强种植业生产者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促进种植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种植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种植业生产和经营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种植合作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享有独立经营管理权和自主决策权,按照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
第六条种植合作社的社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按照合作原则和公平原则,共同管理合作社的事务,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尊严。
第七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关系,规范运作流程,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合作原则第九条合作原则是种植合作社的根本准则,包括自愿入社、平等互利、 demokrasie(民主容忍的精神), 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等几个方面。
第十条种植合作社的社员应当自愿加入,并自觉遵守合作原则,维护合作社的稳定和团结。
第十一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坚持平等互利原则,保障社员在权益上的平等,促进社员之间的利益互动和协调。
第十二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发扬民主容忍的精神,尊重社员的意见,重视社员的参与,保障社员的知情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第十三条种植合作社应当以集体利益为宗旨,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四条种植合作社应当注重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结合,保障社员在劳动、财产分配等方面的权益,激励社员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发展。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五条种植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包括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机构。
学生种植协会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校学生社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种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由对种植有兴趣的学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弘扬种植文化,普及植物知识,提高学生环保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为校园增添绿色,为美化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第四条协会接受学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理事会、秘书处、各专业小组等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重大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各专业小组组长、秘书处负责人等组成。
第八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包括会议记录、文件起草、活动策划、财务管理等。
第九条各专业小组根据协会需要设立,负责具体种植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成员第十条凡在校全日制学生,对种植有兴趣,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实践机会;(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关心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形象;(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协助协会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三条协会定期举办以下活动:(一)种植知识讲座;(二)实地种植实践活动;(三)植物养护培训;(四)环保宣传活动;(五)与其他社团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四条协会鼓励会员参加国内外种植竞赛、展览等活动,展示协会风采。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协会经费来源:(一)会员会费;(二)学校及社会赞助;(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协会财务管理:(一)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由专人管理;(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三)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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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苗绿化专业合作社章程
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社名称:额济纳旗XXXXX专业合作社
本社住所:内蒙古阿拉善盟XXXXXX小区1号楼6单元301室
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梭梭、苁蓉种植;城镇绿化;种苗、花卉、经济种苗的生产与经营;人工造林、防沙治沙;封山(沙)育林;林沙草产业;森林病虫害防治;网围栏安装;林木的抚育与管理;肉苁蓉、锁阳的接种;水利工程。
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150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本社成员共5名。
农民成员4名,所占比例80%。
非农民成员1名,所占比例20%。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报告和会计账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自愿申请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用过予以除名:(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的严重损害的:
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出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
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需提前十五日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
(二)监事提议。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
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成员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
改本社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徐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队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社年度财务预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处理等方案,提交大会审议。
(四)代表本社签订协议、合同等。
第十八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监事会设监事1人。
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社经理现任理事长以及理事长的直系亲属、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理事。
第二十二条本社理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社应当按照 * 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第二十四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二十五条本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收时的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社的发展。
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
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捐赠,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六条本设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一)该成员的出资额:
(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第二十七条本社当年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
第二十八条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提出,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社成员人数少于无人:
(二)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本社分立或者去其他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本社宣告破产。
第三十条本社决定解散后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选成员组成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包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社成员和债
权人,并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务认真核实并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二条本社清算完毕后,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成员或理事会理事的章程上签字后生效,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法律法规修改。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本社设立之日起执行。
设立人签名:
XXXX年XX月XXX日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