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小组:设立由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等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2. 质量监督部门: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 设计质量评审委员会:设立设计质量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和相关领导组成,对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措施1. 制定质量计划:在开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前,制定质量计划,确定工程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
2. 严格执行设计规范: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3. 加强过程监督: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中的问题和难点。
4. 强化质量审核:对设计方案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要求和客户需求。
5. 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工程勘察设计的基本原则,力求使设计方案达到最佳效果。
6. 严格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设计文件完整、准确。
7. 加强质量监督:设立质量监督员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设计质量达标。
8. 完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对设计变更进行及时审查和评估,保证设计变更符合工程要求。
9. 加强设计人员培训:对设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质量管理评估1.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 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提高项目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3. 不定期组织专家评审,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评估,寻找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
五、质量管理改进1.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4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义务,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勘察设计单位良好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勘察设计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机构、人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资料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勘察设计行业的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设立合理的组织机构,确保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的组织机构应包括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六条总经理是勘察设计单位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单位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编制、审核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等。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岗位设置、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岗位和编制,确保人员配置合理。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招聘适合的人员,建立健全的招聘制度和流程。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进行定期的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薪酬制度,确保员工的合理收入。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采取科学、先进的技术方法,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机制,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3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及相关合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初步设计、补充勘测、施工图设计与审核、现场施工配合和变更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指挥部依照勘察设计相关合同文件和水利行业有关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第四条指挥部的职责1.负责工程建设期间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管理和考核工作;2.参与施工图审核和工程量核对工作,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设计优化工作;3.根据全线施工____安排,提出阶段性和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供图要求;4.____勘察设计单位向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
5.____补勘大纲____、委托补勘单位、补勘报告验收和补勘工作量审核;6.____有关人员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并形成预审意见上报部有关部门;7.参与初步设计文件的____,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____批复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8.____咨询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核和优化;9.____签订施工图供图协议;10.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投资额为前提,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图投资控制情况;12、____咨询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对涉及到工程变更的的施工图进行优化____方案和图纸。
13、要求勘测设计单位派送有经验的设计代表常驻现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第三章勘察设计管理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强制标准,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一)设计总体单位对全线勘察设计质量负总责,各设计成员单位对各自范围内勘察设计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设计总体单位负责对各设计成员单位的技术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对因总体协调原因引起的成员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设计质量控制(一)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初步设计____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的错误或遗漏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二)在施工图设计中,有关结构设计或制定施工方案要充分考虑当前国内的施工水平和能力、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三)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工程质量及安全控制指标,国家已有规定的,可合理选用编制成册,作为成果文件正式提交;(四)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五)应积极利用工程试验、补充勘探、科研等成果,以及设计审核和咨询意见进行设计优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设计质量。
工程勘察单位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勘察单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勘察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勘察单位的管理水平,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工程勘察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勘察工程师等。
第三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保证勘察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勘察工作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等制度,保证勘察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及考核机制,对勘察工作的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七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加强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和地域范围进行划分,设立不同的部门和项目组,明确各部门和项目组的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领导,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市场部门等各项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设立监督考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和项目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设立培训部门,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总经理是公司的领导者,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和运作,对公司的业绩和发展负责。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是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负责。
第十五条项目工程师是项目的执行人员,负责项目的具体勘察和设计工作,对项目的技术细节和工作流程负责。
第十六条勘察工程师是项目的执行人员,负责项目的实地勘察和调查工作,并对勘察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规章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尊重客户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团队整体实力。
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环保。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利,健全决策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
第七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设有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市场部等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二)技术部: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划和方案设计,审核工程设计文件,确保设计质量。
(三)质量管理部: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工作方案,建立质量检查体系。
(四)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进度控制,监督现场施工工作,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五)市场部:负责项目的跟踪和营销工作,开拓市场,寻找潜在客户,维护客户关系。
第八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的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第九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不断完善人才队伍。
第十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是保障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为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对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总则1.1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科学的勘察设计依据。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
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2.1组织机构设置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科学性。
2.2人员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勘察设计的需求,按照相应的资质要求和能力标准,招聘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能力的专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2.3质量控制建设单位应监督和指导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
2.4技术文件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核准和归档等相关要求。
2.5管理流程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权力和程序,确保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3.1项目划分3.2质量标准3.3质量控制3.4质量检查3.5效果评估四、制度的实施与监督4.1实施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操作步骤。
4.2监督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和办法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
4.3改进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通过详细阐述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设计勘察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设计勘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设计勘察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和工程建设水平,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工作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设计勘察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设计勘察管理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实行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工程项目设计勘察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设计勘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公司应当加强对设计勘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设计勘察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工程建设规范进行设计勘察工作。
第八条设计勘察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切实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规,不得徇私舞弊。
第九条设计勘察人员应当加强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设计勘察人员应当遵守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规定,保证设计文件和勘察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设计勘察管理机构第十一条本公司设计勘察管理机构应当设置设计勘察部门,负责具体设计勘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十二条设计勘察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设计勘察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设计勘察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设计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设计勘察部门应当定期对设计勘察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和技术评估,激励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设计勘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
第十六条设计勘察部门应当加强对设计勘察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设计勘察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三章设计勘察工作流程第十七条设计勘察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分为勘察准备阶段、设计方案阶段、详细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技术交底阶段。
工程勘察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勘察工作的管理,提高勘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工程勘察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勘察设计单位、勘察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勘察工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勘察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独立的原则,确保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工程勘察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成果的质量。
第八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勘察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九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构设置,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勘察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组织结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始前进行项目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计划。
第十三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和任务分配,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四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项目相关资料和文件。
第三章勘察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勘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七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招聘、培训、考核机制,提高勘察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对勘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有从事工程勘察工作的能力。
第十九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规范勘察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谨性。
第二十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加强对勘察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二十一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对勘察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准确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原则,充分发挥勘察设计人员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建设的要求。
二、组织管理1. 设立勘察设计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制度,对勘察设计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勘察设计过程、成果审查、交付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
3. 实行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对勘察设计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负责。
4. 加强勘察设计团队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确保勘察设计团队具备较高专业水平和协同创新能力。
5. 加强勘察设计过程监督,对勘察设计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动态管理。
6. 建立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制度,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建设的要求。
7. 建立健全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对勘察设计变更进行严格控制。
8. 加强勘察设计档案管理,确保勘察设计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可用。
三、质量管理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
2. 明确勘察设计质量目标,制定勘察设计质量计划,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3. 加强勘察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核和审批,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建设的要求。
4. 实行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制,明确勘察设计人员质量职责,落实质量管理制度。
5.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评价和监督,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和整改。
6. 建立勘察设计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勘察设计质量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提高勘察设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的需求和标准要求。
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对设计人员的教育和培养,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和资源,并确保工作进度合理和设计成果质量优良。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节组织机构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设立设计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设计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设计部门应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资源,满足勘察设计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设计部门应定期组织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设计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和工作任务,并确保人员的数量与质量相适应。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对设计人员的教育和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鼓励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注重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提高团队整体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节资源管理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合理规划和调配资源,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对材料和信息的管理,确保设计工作所需的材料和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注重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勘察设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设计管理第一节设计组织与计划第二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设计组织与计划,明确设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勘察工作管理制度
勘察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勘察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务分工1. 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勘察任务的不同,合理安排勘察人员的工作任务,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2. 勘察单位应当确保勘察人员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能够胜任相应的勘察任务。
3. 勘察人员应当遵守勘察任务书的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勘察工作。
第三章勘察准备1. 勘察单位应当在接到勘察任务后,及时组织勘察人员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资料、查阅相关地图和图纸等。
2. 勘察单位应当确定勘察人员的出发时间和路线,并提供相应的交通工具和生活用品。
3. 勘察单位应当组织勘察人员进行勘察场地的勘察和踏勘,了解勘察地形、地貌、气候等情况。
第四章勘察实施1. 勘察单位应当在勘察现场设立工作基地,并提供相应的设施和保障。
2. 勘察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勘察过程中的安全。
3. 勘察人员应当按照勘察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勘察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章勘察成果1.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勘察任务书的要求,及时提交勘察成果,确保质量和准确性。
2. 勘察成果应当经过审核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3. 勘察成果应当及时上报,确保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及时使用。
第六章监督检查1. 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勘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勘察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相关的监督台账和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结果。
3. 监督部门应当对勘察单位的不合格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七章管理机制1. 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勘察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勘察单位应当加强对勘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 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勘察工作档案,保存相关的勘察资料和成果。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勘察单位所有。
工程勘察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勘察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质量,提高工程勘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勘察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工程勘察活动:(一)房屋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和检测;(二)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和检测;(三)其他需要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和检测的工程。
第三条工程勘察单位资格要求从事工程勘察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二)有与其从事的活动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管理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提供的工程勘察质量负责。
工程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复杂程度和地质条件,制定合理的勘察方案,明确勘察任务、勘察内容、勘察方法、勘察周期和质量标准等。
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对其勘察成果进行审核,确保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工程勘察合同管理工程勘察单位应当依法与委托单位签订工程勘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勘察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委托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二)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勘察内容、勘察周期和要求;(三)工程勘察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数额;(四)工程勘察成果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五)违约责任和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工程勘察现场管理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加强对勘察现场的管理,确保勘察现场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
工程勘察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勘察现场的工作,并对勘察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工程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勘察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条工程勘察资料管理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勘察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勘察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程勘察 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过程,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进度,建立健全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的科学、合理和经济施工。
二、组织机构1.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和领导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2.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部:负责具体的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设计文件、现场监督等。
3.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统筹协调各专业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
4. 设计团队:由设计师、工程师、绘图员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
三、勘察设计管理程序1. 勘察设计前期准备阶段(1)明确目标和任务: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要求,确定勘察设计的目标和任务。
(2)成立勘察设计团队: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勘察设计团队。
(3)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根据勘察结果和设计要求,编制工程设计方案。
2. 勘察设计阶段(1)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根据设计方案,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计算书、规范和技术文件等。
(2)设计文件审核:由专家组成审核小组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3. 勘察设计实施阶段(1)现场勘察:设计团队到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工程环境和实际情况。
(2)设计初稿编制:根据勘察结果和要求编制初稿设计文件。
(3)设计深化:根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的设计文件。
4. 勘察设计监督阶段(1)监督检查:对勘察设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计质量和合法性。
(2)审查验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验收,确认设计质量和完整性。
四、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的实施1. 建立和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和存档。
2. 加强设计质量控制,组织专家评审和技术交流,提高设计水平和质量。
3. 健全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4. 加强现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的各类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包括勘察、设计、咨询、绘图、技术研究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勘察设计活动合法、合规、合理。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范围、组织管理、设计要求、质量保证、安全管理、信息管理、费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有关部门领导应设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和监督本单位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六条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和标准进行,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第七条相关项目单位应及时向本单位报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本单位应对其进行审核,并对勘察设计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持续有效。
第二章工程勘察设计范围第九条本单位的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土地、建筑、水利、交通、环保等各类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施工与使用的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合理设计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工程勘察设计应注重节能减排,采用环保材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工程勘察设计应遵循优质、高效、节约、安全的原则,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勘察设计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领导应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七条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质证书,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勘察设计人员的考核制度,激励人员积极参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工程勘察规章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勘察管理,规范勘察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勘察项目,包括土建勘察、水利工程勘察、地质勘察等各类勘察项目。
第三条工程勘察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勘察工作。
第四条勘察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勘察资质,并且勘察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和经验。
第五条勘察单位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勘察项目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项目的质量。
第七条勘察单位应负责为勘察项目购买相应的勘察保险,确保项目的安全。
第八条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对勘察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第二章勘察项目立项管理第九条勘察项目应按照公司的立项程序进行,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计划。
第十条勘察项目应明确项目的范围、时间、费用等基本信息,并落实到项目管理计划中。
第十一条勘察项目应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第十二条勘察项目应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勘察项目应按照公司的审核程序进行,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勘察设计管理第十四条勘察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设计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工作。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人员应对勘察工作做好记录和备案,确保工作的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人员应与勘察人员密切配合,解决设计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人员应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工作,并及时修改设计方案。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人员应制定相应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确保设计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人员应经过公司审核才能出具设计报告,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合规。
第四章勘察过程管理第二十条勘察人员应严格遵守勘察现场的安全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安全装备。
第二十一条勘察人员应按照勘察方案进行实地踏勘和取样,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工程勘察院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勘察院的管理,做好勘察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勘察院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勘察院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工程勘察院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工程勘察院的利益。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工程勘察院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五条在招聘方面,工程勘察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招聘,公平公正,遵循人才梯队建设原则,注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在考核方面,工程勘察院应当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七条在奖惩方面,工程勘察院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者处罚,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工程勘察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支管理,加强监督,确保财务安全。
第九条工程勘察院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年度预算和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条工程勘察院应当建立用人经费管理制度,合理控制用人成本,确保员工的基本薪酬。
第四章工程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勘察院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勘察院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验收制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五章管理制度执行第十四条工程勘察院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五条工程勘察院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内部沟通,促进信息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工程勘察院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八条工程勘察院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工程勘察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勘察过程中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规范工程勘察活动,推动工程勘察领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勘察领域,包括现场勘察、数据采集、分析、处理、编制报告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要求勘察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勘察活动安全。
第四条各级工程勘察单位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六条勘察人员应当遵守勘察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格问责,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制第八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工程勘察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岗位应当配备专业、资格齐全的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
第十条安全管理岗位有权对勘察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岗位应当密切关注工程勘察领域的安全动态,及时推出安全提醒,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岗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勘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安全规范、安全操作流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提高勘察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灵活多样,可以采取专业培训、实地演练、讲座交流等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六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等信息,便于管理和查阅。
第十七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勘察管理,保障施工质量,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制定本工程勘察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工程勘察管理工作。
三、组织架构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工程勘察工作,对工程勘察工作负总责。
2. 勘察部门:根据项目情况,设立专门的勘察部门,负责具体的工程勘察工作。
3. 监理部门:根据项目规模,设立专门的监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勘察工作。
四、工程勘察流程1. 项目立项:项目经理统筹安排,确定项目的工程勘察任务和负责人。
2. 勘察设计:勘察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勘察设计方案。
3. 勘察实施:勘察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采集相关数据和样本。
4. 勘察报告:勘察部门根据勘察情况,编制勘察报告,并提交给项目经理和监理部门。
5. 监督检查:监理部门对勘察报告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人员管理1. 勘察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勘察工作。
2. 勘察人员应遵守勘察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勘察人员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保证勘察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六、设备管理1. 勘察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勘察设备和工具,保证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勘察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七、质量管理1. 勘察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勘察规范进行工作。
2. 勘察部门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安全管理1. 勘察部门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勘察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保证勘察工作的安全进行。
九、环境保护1. 勘察部门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勘察部门应做好勘察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十、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2. 对于因工程勘察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损失,勘察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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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勘察设计
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根据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及上级有关指示,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提高效率,加快进度,制订本办法。
(二)管理工作的管理原则是以抓设计质量为中心,严格执行设
计质量审查和质量等级评定制度,职工应认识到设计成品不仅代表个人的水平,也体现出集体的水平,所以应当把提高设计质量当作首要的任务来抓,逐步建立健全全面质理管理办法。
二、工程设计管理和职责
(一)列入计划的设计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分所、室两级管理。
1.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设计文件审定,由所主管负责审定签字后送出版。
2.其余项目设计的组织安排,均由设计室主管负责。
3.涉及两个以上设计室的设计,以主要的工艺设计室为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相互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一般工程设计均由承办设计室选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室主管领导下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设计管理任务;对设计质量、进度及各单项设计间的组织协调等全面负责,对各单项工程之间的
衔接、协调和总体方案质量负主要责任,并负责编写总说明,汇编总概算。
重大复杂的设计项目,由总工程师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由所长指定设计总负责人。
较大的综合工程,查勘前作出查勘提纲,回来后举行汇报会,明确方案,沟通专业间关系,确定完成设计日期。
三、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一)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计划任务书和上级审定的要求,如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应修改计划任务书中某些条文时,要提出具体意见和论据,报请原计划任务书的主管单位,再以补充或修改的任务书为据,进行设计。
(二)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如对所采用的规范、规程和规定的某些条款按照实际情况必须改变、或有新的见解时,应有详细的论证,并事先经所批准。
(三)充分掌握第一性资料,进行多方案比较,正确处理远近期发展关系,考虑维护、施工方便。
(四)努力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五)设计文件要符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完整齐
全。
说明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差错,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用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
四、审查要求
1.各级审核人员都要重视设计审查工作、认真负责,要按单项设计分册建立审核记录。
2.审核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扬技术民主,对争议较大的问题,可组成审查班子进行认真的论证,认真记录审查结论,未被采纳的意见可以保留并记入审核记录本内。
3.各级审查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查工作,切实起到“把关”作用,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要求的,要持严肃态度,该返工的就得返工,不可迁就,不合格设计不能出所。
4.各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评分卡并签字,预审和会审应有专门
的记录,并由审核人员妥善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五、各级审查人员的职责
(一)自检:设计人员在完成设计文件和图纸初稿后,就应仔细检查有无错误遗漏,与其它专业的相关部分有无矛盾,其检查重点是:
1.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及有关协议文件,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
2.所采用的基础数据、计算公式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有无错误。
3.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仪表型号等是否正确落实,价格是否合理。
4.所采用的标准、规范、标准图、通用图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5.技术经济的论证是否合理,设计概算(预算)是否准确。
6.图纸中的尺寸、投影、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正确无遗漏。
7.图面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8.设计文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二)校对:在自检的基础上,由设计人员互相校对,校对的职责是:
1.对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单价以及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2.对图纸中的尺寸、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正确无遗漏。
(三)审核人、单项负责人,其审核内容是:
1.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工程规模是否合理,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符合设计规范)。
2.技术措施是否正确,是否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3.设备、仪表和主要器材的选型、选用是否合理。
4.设计计算书,关键图纸等有无差错。
5.是否符合规范。
6.设计概算是否准确。
7.各单项或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配合是否完整合理。
8.设计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四)总负责人、负责人、室主管的审查内容:
1.总体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是否符合计划任务书要求。
2.设备选型是否得当,技术上是否可行。
3.持指标是否符合规范。
4.各单项工程配合接口是否得当。
六、设计文件和图纸的签署规定
(一)设计说明书、概算文件和图纸上各级人员签署按签名顺序表及图衔规定办理。
(二)签署注意事项
签署结合审查程序自下而上进行。
有些图纸同一级签署有二人时,在图衔签字栏内的左右格内分别签署。
方案设计(报告)及初步设计总说明文件的底稿由分工所主管审定后签字。
设计文件和图纸应按规定签署完毕后才能交付出版。
七、设计质量等级的评审工作
(一)按百分制分数评定,评分按评分卡规定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质量评定办法
1.所有方案报告或方案设计、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包括修改设计)和施工图在送审前应进行质量评定。
2.各级审查人员在审查中发现的差错问题要随即填入“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评分卡”,并注明得分。
3.所主管领导凭“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评分卡”签发出版工单,
没有质量评定结论的设计文件,不得交付出版。
八、审核标记及原稿归档规定
(一)为了使已经审核的文件有明显的标记,规定字迹颜色如下:
1.设计文件用蓝色钢笔编写。
2.校对用蓝色钢笔改。
3.审核用黑色钢笔修改。
4.室主管用蓝色圆珠笔修改。
5.所主管用红笔修改。
(二)设计文件出版后,原稿各室自行归档存查。
九、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查勘设计工作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二)勘察工作要正确反映客观实际,对现场地形、地质概况、原有设备状况以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必须准确、齐全,以满足编制设计文件的要求。
对勘察的原始资料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
(三)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根据上级规定的审批办法,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定进行层层把关,重大的技术方案和技术问题必须经室主任和技术主管审定。
(四)设计人员要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投产全过程的设计工作负责,对设计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负责解决及修正。
施工中有必要到现场才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解决。
(五)设计所应指派设计人员参加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应定期对有代表性或重点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总结设计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实际完成主要材料消耗、投资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研究,以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
(六)勘察设计中发生的差错及质量问题,除在原始的设计文件中予以更正外,还应进行登记统计,查勘设计质量应作为评奖及考核职工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七)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设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订出创优秀的实施办法以保证优秀设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八)对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必须贯彻一切经过试验的原则,对经技术鉴定不合格的技术、设备,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九)要积极推行设计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以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
编制设计文件要认真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选用优质的定型设计、器材,应尽可能避免设备多样化。
(十)设计文件要使用标准的图形符号及技术名词,图纸的尺寸规格和文件的出版份数要符合规定要求。